房地產開發的建設合作合同範本(精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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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的建設合作合同範本(精選20篇)

房地產開發的建設合作合同範本 篇1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就 房地產項目(簡稱項目)轉讓達成致意見,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房地產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位於 ,其四至範圍爲:東至 ,西至於 ,南至,北至 。(詳見附件一,規劃拴樁紅線圖);本轉讓項目包括在建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等(詳見附件二)。

1。2項目使用性質: (住宅、商業)

1。3項目規劃條件:

(1)佔地面積: 平方米;

(2)規則容積率 ;

(3)限高:

(4)總建築面積:平方米;

(5)地上面積: 平方米;

(6)地下面積: 平方米;

1。4規劃指標:

1。5項目投資建設情況:本房地產項目總投資額 萬元,現轉讓方已累計投資萬元,達總投資額的25%以上。

1。6其他情況。

第二條 項目開發建設現狀

由甲乙方雙方共同確認後形成書面文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作爲本合同的內容(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 項目法律手續

3。1 甲方以 方式取得該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編號: ;甲方已按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全部交清土地出讓金,並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爲;國有使用權使用期限從 年 月 日計算,爲 年;

3。2該項目的拆遷許可證號爲 ;

3。3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爲 ;

3。4該項目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爲 ;

3。5該項目的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號爲 ;

3。6該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立項批准文爲;

3。7該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爲 ;外銷許可證號爲;

3。8 《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環境影響研究報告》

3。9 ;等。

第四條 法律手續的轉移

4。1 項目轉讓時,本合同第三條甲方已取得的各項法律手續和許可證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讓金的憑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交付給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辦理轉移手續,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或未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提供轉交證件所需要的證明文件而導致不能獲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甲方有權拒交有關證件。

4。2甲方保證各項法律手續轉移的確定性,如因其中某項手續因甲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乙雙方同意按( )處理:

4。2。1 雙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補辦有關手續,其補辦有關手續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若補辦不成功時,甲乙雙方按4。2。2處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費用,並按乙方已付費用的 %予以賠償;

4。2。3 。4。3如果因乙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其中某項手續 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方雙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處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還乙方所交定金,退還乙方其他已付費用。同時,乙方在接手項目後已投入項目資金或其他資產,甲方不再折價返還乙方。

4。3。2 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費用的 % 賠償甲方的損失。

第五條 項目轉讓費及其支付

5。1 項目轉讓費總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項目轉讓費爲 萬元 。

5。2付款方式:轉賬或以轉賬支票支付。

5。3 付款期限:

乙方須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萬元;

乙方須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 萬元;

乙方須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 萬元;

乙方須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 萬元;

乙方須在 年 月 日前將轉讓費用餘額即 萬元向甲方付清。

第五條 項目轉讓的間接費用

5。1 項目轉讓時發生的房地產稅、契稅、印花稅等稅費的承擔依國家稅法規定。

5。2項目轉讓後,項目發生的需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的一切費用(本合同其他條款特別約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項目轉讓後辦理法律手續義務

乙方按該項目原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附件、城市規劃的批准文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批准文件、拆遷批准文件等受讓該項目後進行開發建設。確有必要修訂有關限制條件的,由乙方在受讓項目後自行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有關法律手續,甲方承擔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 甲方關於項目工程建設的責任

6。1 甲方向乙方轉讓該項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實際情況約定,如6。1。1):

6。1。1負責完成項目紅線內的拆遷,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臨時用水、電管線到紅線的接用,並承擔其費用;

6。1。2 ;

6。1。3 等。

第七條 甲方關於項目開發建設各項未完審批手續有關費用的責任。(依實際情況約定)

7。1 ;

7。2 ;

7。3 。

第八條 項目轉讓後,開發項目甲方與其他第三人簽訂的合同的處理

8。1 甲方應如實提供該項目所涉及的甲方與他方簽訂的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商品房預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經與原件覈對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籤合同。

8。2 項目轉讓後,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合同細目如下(內容詳見附件四) (依實際情況約定)

8。2。1《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8。2。2 《工程監理合同》;

8。2。3《商品房預售合同》,共 份 ;

8。2。4 。

8。3甲方應當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當事人,與乙方一起協商有關合同繼續履行事項,並按以下方式處理原合同事宜

8。3。1 若幾方達成協議,應簽訂對原合同的書面補充協議。

8。3。2 若達不成被充協議,甲方應當與原合同當事人負責解除,其引發的合同責任應當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8。4 上述8。3商談補充合同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築面積爲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 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爲:單價:人民幣____ 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 _____元整,作爲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

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 __拾__ __萬__ __仟__ __佰__ __拾__ 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 (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 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

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房屋設施使用費____ 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 乙方委託代理人一份,XX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公證處一份。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 鑑證機關:

地 址:

郵 編: 經辦人:

電 話:

法人代表:

代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鑑證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的建設合作合同範本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共同合作參與開發建設房地產項目,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作項目

甲、乙雙方初步商定本次合作爲房地產開發建設的技術支持、信息諮詢、開發、管理、服務等項目。

二、合作的範圍及內容

根據甲、乙雙方目前的實際情況和市場狀況,雙方商定本次合作爲房地產開發建設的初期工作,本次合作範圍及內容是爲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提供技術顧問、信息諮詢等服務,包括項目開發建設所需資金的融通及籌措,項目的推介及招商,爲項目尋找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等。

三、合作方式

在本次共同合作中,全部以甲方的名義進行對外溝通、信息交流、協調關係、公關、招投標、談判、簽約等商務事宜,乙方以甲方公司管理人員的身份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工作,進行相應合法商務活動。

四、甲、乙雙方的工作與責任

4。1、甲方:

4。1。1、向乙方提供商務活動所必需的一切商務談判資料,如甲方的組織機構、管理機構、註冊資本、企業章程、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驗資報告、年度財務報表、法人代表證明書、授權委託書等一切爲合作項目服務的資料證明文件。

4。1。2、在乙方提供投資開發所必須的資料基礎上,負責籌備項目開發建設所需資金的融通及籌措,並及時告知乙方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及中小企業融資結果,並將中小企業融資所需的整套文件資料給乙方;在乙方提出需要的前提下爲其尋求及聯絡相應的金融機構或投資機構。

4。1。3、在乙方提供必須的資料的基礎上,負責協助乙方籌備項目的推介及招商所需的文件資料,併爲其安排定向推介。

4。1。4、在乙方提出自行中小企業融資或尋求開發合作伙伴的前提下,負責協助乙方進行中小企業融資或合作開發的相關的協議、合同的談判和起草;並協助乙方完成中小企業融資或合作的相關法律文件的準備和簽署。

4。1。5、爲項目尋找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並將談判內容、結果和合作方式等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4。1。6、承擔本協議約定的合作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包括乙方的管理費用,土地費用,項目設計、招投標等前期費用,項目廣告推介費,財務費用,銷售費用等)。

4。1。7、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4。2、乙方:

4。2。1、負責提供獲得項目服務事宜的公共關係支持。

4。2。2、負責取得項目服務所需的全部基本資料。

4。2。3、負責協調使甲方獲得項目服務合同及相應的授權。

4。2。4、負責協調關係並使甲方尋求、聯絡、推薦的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開發的項目競爭中入闈中標。

4。2。5、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五、管理等費用的支付方式

5。1、乙方在協議約定範圍內所付出的管理費用由甲方承擔,協議簽定後按每個項目信息爲單位,按每個項目總投資額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費。

5。2、本協議自簽定生效之日起7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開辦費,之後按每月的實際投資額(含形象進度所代表的投資額)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費,前期開辦費在月支付管理費中扣減。

5。3、廣告費用、前期費用等雙方另行商定支付方式,並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保證與承諾

6。1、雙方有權簽訂並執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並且無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6。2、雙方無論口頭或書面所提供的任何資料、信息、數據、文件等均是最新的、客觀的、真實的、完整的,並且不存在任何虛假、侵權、故意疏忽或虛僞陳述。

6。3、雙方將所知悉的可能影響本協議的所有事項(如果有)儘快通知對方,並提示對方注意。

6。4、乙方在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或從事商業活動時,必須嚴格遵守中國有關法律和規定,一切違背法律和規定的行爲,導致的法律責任與經濟責任均自行承擔。

6。5、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的一切承諾及相關的意見、觀點、看法和操作,均應在甲方授權或雙方議定的範圍內進行,否則,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6。6、乙方在提出正當的合法商務活動時,甲方應積極的給予支持,

七、合作期限

7。1、本協議有效期暫定爲一年,若合作項目沒有任何進展則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起的一年後終止,若合作項目進展順利,甲方或甲方推薦的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開發的項目競爭中入闈中標,則本協議有效期延長至合作項目銷售封盤爲止。

7。2、在下述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在書面通知另一方後立即終止本協議:

7。2。1、一方停止營業或進入清算(不包括事先得到另一方書面同意的、爲了正當的有清償能力的重組或合併而進行的自願清算)或解散或關閉;

7。2。2、一方無法支付到期債務,或其全部或部分財產被指定給破產接管人、行政接管人或管理人(或依照其公司所在地或公司設立地點的法律規定的任何類似官員或程序),或正進入任何破產程序;

7。3、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時,遭遇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的一方應在儘可能快的時間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通知對方,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雙方應該通過協商暫緩或終止本協議的履行。

7。4、本協議的終止不影響保密協議的效力,但保密期限過後則不在此限。

7。5、本協議合作期滿,如需延長合作期,雙方可簽訂書面文件延長合作期。

7。6、在有效期內,爲本協議上述項目提供的服務全部結束,則本協議終止。

八、違約責任

8。1、一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並且在另一方指出這種違反後15日內,這種違反仍未得到糾正,違約方應承擔由此給另一方帶來的相應的經濟損失,並承擔法律責任;

8。2、如果任何一方連續三十天無法實質履行其責任,則另一方可以在發出書面通知三十天後終止該協議或其中受到上述影響的任何部分,無法實質履行其責任的一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九、不可抗力

9。1、由於任何一方所無法控制的原因,包括戰爭、火災、風暴、政治封鎖、罷工(不包括其自身員工的罷工)或自然災害而導致其無法履行協議義務時,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亦不對另一方因上述不履行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壞承擔責任。

9。2、各方在知曉可能導致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後應儘快通知另一方。

十、適用法律

10。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履行,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0。2、如果雙方對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履行發生任何爭議,各方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協商解決不成,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項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10。3、除有關爭議的條款外,在爭議的解決期間,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繼續履行。

10。4、本協議部分條款依法或依本協議的規定終止效力或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十一、協議的生效、協議的修改、變更、補充及其它

11。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11。2、本協議一經生效即受法律保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變更和補充。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變更和補充均需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11。3、本協議以中文寫成,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往來文件均作爲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協議於______年____月___日在中國_____________市正式簽署。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住所:

開戶行: 帳號:

受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住所:

開戶行: 帳號:

房地產開發的建設合作合同範本 篇3

第一條 合同當事人、簽約時間和地點

1.1 本合同當事人

1.1.1 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1.1.2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商務樓

地址: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1.2 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1.3 本合同簽訂地點: 。

第三條 標的房屋

3.1 標的房屋爲位於 市 路 號 的由發包人持有的“ ”項目地上第 層整層(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發包建築面積約爲平方米。甲方同時將房產附屬通道、樓梯、設施以及本合同約定的場地、位置等提供給乙方及其顧客使用。

3.2標的房屋總租賃建築面積及其各部分租賃建築面積以雙方123

14.5 標的房屋場內除發包人投資的設備、設施的物業管理由承包人負責,具體爲:

14.5.1 標的房屋場內保安、保潔。

14.5.2標的房屋場內所有機電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和修理、運行;如承包人及承包人顧客使用不當造成的設備、設施、結構損壞,由承包人承擔維修費用或更換費用,所造成的損失及後果由承包人承擔。

14.5.3 承包人在承包期間內自行投資的設備、設施、裝修及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修理、更新。

14.6發包人根據本條約定應承擔的物業管理責任,發包人、產權人或業主委員會(注:發包人、產權人蔘加業主委員會)可以委託物業管理企業管理,承包人不和物業管理企業發生物業管理法律關係,發包人和物業管理企業不得干預承包人根據本條約定行使相應的物業管理權利和義務。

14.7關於物業管理的責任劃分及費用分攤,在雙方辦理交房手續時根據工程的實際狀況和本條約定的原則,在與物業管理公司根據上述物管原則簽定《物業管理合同》時明確。

第十六條 投保責任劃分

16.1 所有權不屬承包人的房屋和設備、設施,其保險責任歸發包人。

16.2 所有權屬承包人的設備、商品和商業經營責任,其保險責任歸承包人。

第十八條 承包人保證事項

18.1 保證其行爲本合同簽約人依法成立、在本合同期依法持續,具備簽訂本合同和持續履行本合同的主題資格。

18.2 保證每年度,應向發包人協助提供相關證照和文件,以便發包人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續期,以維持租賃證照的有效性。

18.3保證具備裝修工程設備工程、改造工程開工的全部合法批准手續,自行選定具有合法資質等級的施工隊伍,安全施工,不得損害發包人標的房屋主體結構,並應在竣工後取得公安、消防、文化、衛生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合格文件,且應向發包人報送全套裝修竣工驗收文件和圖紙。發包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消防驗收等手續。

18.4 裝修竣工驗收後,承包人需進行任何設施、附着物、構築物重大添附、拆改、保證在施工前六日內書面徵得發包人同意。

18.5 保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標的房屋,並不得違法使用標的房屋,不能擅改變標的房屋的功能。

18.6 保證按使用規範正常、合理使用標的房屋和設備,不得損壞標的房屋和各類設備及設施。

18.7保證在改造及裝修過程中和租賃期限內,不得破壞標的房屋的基本結構或有危及基本結構安全的行爲,任何與結構有關的改變必須書面報送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得將標的房屋部分或整體使用權對與經營本合同約定業務無關的第三人轉租(乙方投資或者參與經營的公司不受此限);在保證經營主體的前提下,承包人經營範圍內的多種經營發包可以自主決定。

18.8如標的房屋發包人、產權人以本合同標的房地產設定轉讓、抵押或以之抵償債務之事宜,未侵害承包人的承包權和使用權,承包人保證繼續履行本合同。

18.9承包人違反上述承諾,由承包人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如因此給發包人或其他第三人造成經濟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如因此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發包人有權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同時應按當年應付租金的100%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18.10 承包人保證對其商業經營行爲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後果承擔法律責任,包括且不限於產品質量責任、服務中的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等。

18.11 承包人保證在規定的時間內交納租金和繳付各類能源費用。

18.12 以上承包人保證事項不能在60天內完成或改變,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視承包人違約。

第二十條 合同變更和解除

20.1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0.2發生本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事由,取得解約權的一方有權在該事由發生後6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合同,逾期視爲自動放棄解約權。除本合同其他條款另有特別約定外,自通知依法送達之日起30日內,如雙方沒有就繼續履行合同達成書面協議或受通知方沒有提起請求繼續履行合同的訴訟或仲裁,本合同解除。因一方違約導致守約方根據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違約方應根據本合同相關約定對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守約方自動或書面承諾放棄解約權,除守約方當時另有書面聲明或通知外,不免除違約方的違約賠償責任。

20.3發生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雙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或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事實,包括地震、颱風、火災、戰爭、社會劇烈動亂、嚴重流行性傳染疾病等災害。

20.4本合同生效後,非依本合同上述約定或法定事由,雙方均不得以其他事由爲藉口或無故單方解除合同,否則應按初始年租金標準的100%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如發包人尚未交房且承包人已支付相應款項或承包人因履行本合同已經發生投資,則還應承擔如下責任:如發包人單方強制解除合同,應雙倍返還承包人已經付定金,同時應返還承包人已付(墊付)任何款項,並按承包人投資原值(包括但不限於設計費、工程費、設備費、籌備開辦費、廣告費、政府規費、稅及爲此支出的其他任何費用)賠償承包人投資損失。如承包人單方面強制解除合同,應賠償發包人因承包人對標的房屋提出改造要求而造成的發包人實際發生的改造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設計費、工程費、設備費、政府規費、稅)。賠償完畢後,本合同解除。一方單方強制終止合同,另一方有權拒絕接受上述賠償並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

20.5本合同在依法或依約正式解除前,除本合同另有特別約定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20.6出現下述20.7、20.8、20.10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亦可選擇不予終止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付保證金。如出現下述20.9、20.11、

20.12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亦可選擇不予終止合同),甲方應按年租金的百分之百賠償給乙方。

20.7租賃場地未按合同附件二的約定時間、用途和標準交付,延遲超過30日的;或租賃場地發生產權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對外營業達30日(含30日)以上的。

20.8甲方負責的影城消防工程(由於承包人方案或裝修影響除外)未能按時完成,或未能按時通過政府主管部門驗收,延遲乙方開業超過30日的。

20.9甲方對建築和/或對最後竣工的租賃場地做改變,未及時通知乙方;租賃場地承重結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由於承包人裝修工程超過設計荷載除外)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對外營業,甲方在合理期限內不能解決的。

20.10甲方未能按時提供乙方營業通道、其他配套設施服務、物業管理等服務的,延遲乙方影城開業超過30日。

20.11甲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公123

第二十二條 保密條款

第二十三條 關於違約責任

房地產開發的建設合作合同範本 篇4

委託方(甲方):

服務方(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地塊項目”(暫定名稱)規劃設計顧問諮詢服務工作,經協商一致,簽訂該項目規劃設計和項目、企業品牌建立發展戰略的顧問諮詢服務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甲、乙雙方同意進行密切配合,並按照合同規定,履行各自的責任。

一、 項目規模:

本項目總佔地面積:約 畝;

二、 服務邊界: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對甲方本項目的規劃設計給予專業顧問諮詢的支持,具體工作內容如下:

1、對本項目項目用地概念性規劃暨總圖設計全程顧問諮詢: ⑴對項目規劃設計的定位提出專業意見;

⑵對項目規劃設計的總體佈局提出專業意見;

⑶對項目規劃設計的功能分佈及空間佈置提出專業意見;

⑷對項目規劃設計的各項經濟指標及戶型配比提出專業意見; ⑸對項目規劃設計的配套設施規劃的合理、完整性提出專業意見; ⑹對項目規劃設計的建築風格提出專業意見;

⑺對項目規劃設計的住宅及商業規劃提出專業意見;

⑻對項目規劃設計的園林規劃提出專業意見;

⑼對項目規劃設計的路網布局提出專業意見;

⑽對項目規劃設計的目前及未來市場風險規避、後續項目發展提出專業意見;

2、項目用地的建築方案設計全程顧問諮詢服務:

⑴對項目規劃設計的各項經濟指標提出專業意見;

⑵對每期項目建築方案的建築形式、建築單體外立面的造型、色彩組合、使用材質等提出專業意見;

⑶對每期項目建築方案的戶型配比及戶型設計提出專業意見;

⑷對每期項目建築方案的商業規劃細化提出專業意見;

⑸對每期項目建築方案的環境景觀設計提出專業意見;

⑹對每期項目規劃設計的路網布置提出專業意見;

⑺對每期項目規劃設計的安防消防佈置設計提出專業意見;

⑻對每期項目規劃設計的交通消防分佈設計提出專業意見;

3、項目成本控制:

根據本項目用地概念性規劃暨總圖設計和建築方案設計的內容,從該項目區域發展和項目營銷策略角度,結合品質要求,提出對項目成本控制的專業意見。

4、項目形象和企業品牌建設:

通過該項目規劃的後續發展及甲方企業發展對土地的規劃需求,編制並提交:

⑴項目形象品牌建設發展策略的專業建議;

⑵甲方以此項目爲契機的企業品牌發展策略的專業建議。

5、其它方面:

⑴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類針對性考察學習;

⑵參加關於項目的有關會議及討論;

⑶提交甲方要求的各類報告及建議書。

備註:以上服務工作所提交的成果應根據該項目開發節奏、強度,視階段性不同針對性地提出相應的調整和修改,以支撐項目的順利推進。

6、顧問諮詢服務工作要求:

⑴乙方應對顧問諮詢工作持有專業服務態度,對各提案或方案提出專業可行參考意見,發揮爲甲方項目穩定良性運作的參謀支持作用;

⑵乙方提出的專業建議需附帶以下內容以供甲方對乙方提出建議的可行性進行論證:

①該建議相關的規劃知識及政策法規支持;

②該建議在規劃報批通過的經驗或技巧;

③該建議在市場或同行業可借鑑的先進範例、經驗或新信息支持。

⑶乙方需準時參加甲方通知的各類會議;

⑷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及時間規定準時提交各類書面報告及建議書。

四、 服務目標

對本項目的規劃設計和項目、企業品牌建立發展戰略進行全程顧問諮詢,爲甲方該項目在規劃設計、成本控制、風險規避、項目形象建立、後續發展、企業品牌建設等方面起到參謀、顧問作用,使本項目實現甲方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品牌效益最大化發展。

五 、服務費用

1、在本合同範圍內,本項目全程顧問諮詢服務費共計:人民幣XX萬元整(¥X元),該費用包括乙方人員的各種工作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包含乙方應納各項稅費。

2、雙方約定,如因以下情況出現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1)由甲方指定的,非廣西本省範圍內的專項考察的出差費用。

2)乙方在顧問諮詢作業過程中,應甲方要求派出人員赴非本項目所在城市與外協機構溝通的出差費用。

六 付款方式

1、項目全程顧問諮詢費用以分階段方式支付,具體分期如下:

⑴在雙方簽定合同後X天內,甲方支付乙方項目全程顧問諮詢費預付款:人民幣X萬元整(¥X元)。

⑵甲方本項目完成項目用地概念性規劃暨總圖設計,並通過甲方和合作單位審定後天內,甲方支付乙方項目全程顧問諮詢費第二筆款:人民幣伍萬元整(¥50000元)。

⑶甲方本項目完成每期項目用地的建築方案設計後,並通過甲方和合作單位審定後十五天內,甲方每期支付乙方該期項目全程顧問諮詢費人民幣X萬元整(¥X元)/每期。

⑷其餘款項在甲方完成該項目全部建築方案設計後,並通過甲方和合作單位審定後半年內逐步支付完成。

3、上述各階段付款均以轉帳或現金形式支付。

銀行資料如下:

戶 名:

帳 號:

開戶行:

七 合同終止

1、如出現在乙方已完成本合同所約定的部分全程顧問諮詢服務作業,因甲方責任非正常終止,甲方應根據乙方實際工作進度情況給予乙方相應的補償。

2、如出現在乙方已完成本合同所約定的部分全程顧問諮詢服務作業,因乙方責任非正常終止,乙方根據項目的實際工作進度情況給予甲方相應補償。

3、如經甲方評估乙方的工作確未按本合同要求完成或完成情況未能推動本項目進程,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不需承擔違約責任,同時甲方不需再支付未付餘款。

八 其他

1、本合同的訂立、生效、解釋、履行、變更或爭議均應根據現行法律和有關規定辦理。

2、本合同書如需增訂或刪除,必須經雙方授權代表協商並同意後簽訂補充合同。

3、其它未盡事宜另以補充協議(合同條件)爲準。

4、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的建設合作合同範本 篇5

委 託 人: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物業代理人: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現委託乙方爲其旗下 物業獨家全程銷售代理商,雙方協議內容如下:

項目名稱 :

項目地理位置 :

項目佔地面積 : 畝

項目總建築面積 : 平方米

1、 關於項目代理保證金

1.1 爲表達雙方合作之誠意,乙方於簽署本合同書之日,向甲方支付本項目銷售代理保證金:人民 壹拾伍 萬元(¥ 150000 元)。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甲方返還乙方保證金中的金額:人民幣壹拾 萬元整(¥ 100000 元);剩餘款項共計人民幣 伍 萬元整(¥ 50000 元),在雙方代理合同結束時,由甲方返還予乙方。

2、銷售代理部分

2.1 本合同有效期限: 20xx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委託期結束,雙方可以協商續約或者終止合作;甲方應於代理期屆滿前一個月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續約條件或終止合作決定。

2.2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成立由策劃及銷售精英組成的項目小組,爲發展商提供貫穿整個項

目的策劃及銷售整體服務;同時派出銷售隊伍,提供銷售全過程的優質及高效服務,從開發客戶、接待客戶、追蹤客戶至安排相關認購手續,及售後追蹤服務等(銷售工作詳見合同附件)。

2.3 在委託期內,對於所有可供銷售(住宅/商鋪/車位)面積,成功出售本項目之每一個單位後,甲方須按成交單位之合同金額總價的 3 % 支付予乙方作爲銷售代理佣金;由於甲方自行聯繫成交的團購業務,經雙方確認之後,按成交單位之合同金額總價的 1 % 由甲方支付予乙方作爲銷售代理佣金。

2.4 在委託期內若買家已交付定金並簽署【購房認購書】後悔約或已交付臨時定金後擬訂,該定金將由甲方沒收,並即時由甲乙雙方均分。

2.5 在委託期內,若買家已交付定金並簽署【購房認購書】或已交付臨時定金,即使本 合同書之有效日期已過,該交易仍然屬於“成功出售”,甲方須按實際銷售收入金額和2.3、

2.4條款支付銷售代理佣金予乙方。

2.6 在委託期內若買家於簽署【正式買賣合同】並交付首期款或促證金後悔約,該交易仍然屬於「成功出售」,甲方仍須按實際銷售收入金額和2.3、2.4條款支付銷售代理佣金予乙方。

2.7 租賃代理佣金的計算方法:

在委託代理期內,在本項目未出售部分成功完成的每一宗住宅、商鋪或車位租賃交易,甲方均須向乙方支付合同約定的一個月月租金金額的代理佣金。同時,乙方保留向承租客戶收取首月租金額作佣金的權利。

2.8 代理佣金的支付方法:

2.8.1 在上述條款中所規定的由甲方支付的銷售佣金、租賃佣金及均分的違約補償金,均採取月結方式結算;乙方每月25號與甲方財務結算人員進行覈對,甲方於次月3號前支付乙方上月應付佣金;

2.8.2 如甲方未能在合約所定限期內付款,則甲方除支付應付代理佣金金額外,每逾期一天須向乙方支付應付佣金的3‰作爲滯納金。

3、甲方責任

3.1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須儘快向乙方提供有關本項目的詳細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營業執照複印件、投資許可證、開發公司資質審查、工商營業執照等(複印件)、《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等售房文件

3.2甲方承諾本項目的產權及相關文件及合同之合法性、因房屋產權所致瑕疵(包括但不限於抵押擔保等)及合同產生之一切後果,由甲方全權負責。乙方在銷售房屋過程中如發生房屋產權及所屬糾紛時,甲方負全部責任;

3.3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3.4 在收到乙方提供之意見或建議時,須儘快作出答覆,不得拖延;

3.5 甲方在對項目所作任何形式之宣傳時(包括所有的宣傳冊、DM單、平面廣告以及戶外廣告等),須在相應位置顯示乙方爲本項目之全程營銷代理商,並接受及維護乙方本身形象之規範,按照其原有商標設計之使用方式;

3.6 負責確認所有有關本項目之推廣方案及支付推廣費用,包括售樓部設計施工、樣板間的設計施工、日常運營費用(不包括乙方銷售人員的工資、交通、以及其他福利待遇)、項目廣告設計、廣告投放、建築模型製作、示範單位設計及施工、展銷會、新聞發佈會等。

3.7甲方每月必須蓋章確認由乙方提交的已(租/售)單位清單及佣金之明細;

3.8 甲方應開設專用收款帳戶,並派遣專人在現場收取售樓房款、定金和相關代收費用。

4、乙方責任

4.1 乙方須從項目前期的市場分析、項目定位、建築設計顧問、銷售建議、銷售方案、銷售管理等,向甲方提供完善和高效的專業服務;

4.2 乙方承擔銷售現場銷售管理人員及置業顧問的全部費用(包括員工工資、銷售提成、交通、生活費、工傷、福利等);

4.3 成立由策劃及銷售精英組成的項目小組,爲發展商提供貫穿整項目的策劃及銷售整體服務(包括從開發客戶、接待客戶、追蹤客戶至安排相關認購手續,及售後追蹤服務等);

4.4 提出關於規劃、設計的專業意見;

4.5 利用乙方現有客戶資料庫存進行本項目的宣傳;

4.6 派出從業經驗豐富的管理人員,全面統籌相關工作;

4.7 主持並出席相關例會;

4.8 負責統籌、協助及安排宣傳工作;

4.9 協助發展商監督廣告設計及製作進度;

4.10 提供售樓場地佈置的專業意見;

4.11 每日、周提交銷售報告及定期遞交市場狀況報告;

4.12乙方負責協助甲方與購房業主簽定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

4.13在正式銷售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交詳細銷售計劃書,並經雙方簽字認可後方可執行銷售。

4.14 乙方在銷售過程中,不能向客戶作出虛假承諾或宣傳,如有發生甲方保留對乙方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5、合同的解除

5.1 根據合同雙方約定代理期限自動解除合同;

5.2 乙方員工的行爲、言語嚴重損害發展商信譽及利益(明確定義另行商議)情況時,甲方有權解除代理合同,只須在正式解除合同前清付本合同規定應該支付的佣金,而無須支付任何賠償;

5.3 甲方出現以下情況時,乙方有權解除代理合同,則甲方須於乙方提出解約後七日內, 付清合同規定的所有應付佣金及其他費用:

5.3.1 工期延誤超過三個月(不可抗力情況除外);

5.3.2 協助推廣的措施未能兌現,如售樓部及樣板間工期無故延誤、已應諾的廣告投入無故

延誤或取消等;

5.3.3 對乙方提交的推廣或銷售方案無故拖延,決策不及時;

5.3.4員工的行爲、言語嚴重損害代理商信譽及利益(明確定義另行商議)。

5.4 如約定雙方其中一方未能履行職責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中止此合約。屆時乙方仍可收取包括在此期間內已出售/出租單位之代理佣金,按本合同第2.8條之約定執行。

6、其他

6.1 乙方同意在簽署本合同書後立刻籌備策劃銷售工作,而甲方亦同意於簽署本協議書後立即履行第3條中甲方責任的條款,以使乙方能儘快開展銷售;

6.2 乙方派出的參與本項目相關工作所有人員,其管理權在乙方,其管理工作屬乙方的內部事務,甲方不得干預。若甲方發現乙方人員出現有損甲方或本項目形象、利益等行爲,可直接向乙方委派的負責人提出,乙方必須作出合理解釋及補救措施。

6.3 甲方在委託代理期間及代理期屆滿後十八個月內,不可聘用曾參與本項目工作的所有乙方的在職或離職人員。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必須按本項目未售出部分總銷售額的0.8%對乙方作出賠償。

6.4 甲乙雙方均同意本合同在雙方簽署及蓋章後生效,若在執行協議中發現未盡善事宜,可經由雙方協商,並經雙方同意後予以補充或修改;

6.5 若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守約方可依照本協議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中國境內向違約方索取損失賠償;

6.6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房地產相關法律法規,並受其管轄;

6.7 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 受託方:重慶鋼運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產開發的建設合作合同範本 篇6

甲方(委託方): 房地產開發公司

乙方(受託方):

鑑於:

1.甲方--【 】房地產開發公司,系由【 】公司與乙方合作投資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甲方已獲得了【 】房地產項目的開發權。

2.項目概況:【 】房地產項目規劃佔地面積約【 】畝,建設用地面積約【 】畝,代徵地面積約【 】畝,容積率約【 】.

3.根據乙方與【 】公司於【 】年【 】月【 】日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中約定:乙方應協助甲方儘量以協議出讓的方式取得【 】房地產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和開發權。如該地塊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招投標(掛牌),乙方承諾以等同於協議出讓的價格條件協助甲方獲得【 】房地產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和開發權。

4.甲方經公司董事會決定,將開發【 】房地產項目的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徵地手續,包括土地補償、拆遷、安置等工作,委託乙方進行辦理。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1條 委託事項

1.1 授權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取得開發【 】房地產項目的所有政府文件的批覆及項目徵地、農民的安置補償、拆遷等事宜。

第2條 委託費用

2.1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乙方完成第1條1.1款委託事項的委託費用適用包乾原則,多不退少不補。

2.2第1條1.1款委託事項,即【 】房地產項目的委託費用按照建設規劃用地每畝【 】萬元人民幣、規劃代徵用地每畝【 】萬元人民幣的標準計算,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委託費用共計【 】萬元人民幣。

2.3 甲方支付的【 】房地產項目的委託費用,包含徵地補償費、拆遷費、青苗補償費,該費用應計入甲方的成本。

2.4除上述所列費用之外產生的其他開發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稅費、建設成本、管理費用等,由甲方--【 】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股東按照股權比例分別承擔。

第3條 委託時間

3.1 開始時間:甲方原股東【 】向【 】轉讓股權完成的時間爲準,即以甲方辦理完畢工商變更登記,取得新的營業執照爲委託事項開始之日。

3.2 完成時間: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本合同第1.1款約定的委託事項。

第4條 付款時間

4.1【 】房地產項目的委託費用,由甲方按照實際徵地交款(不包括土地出讓金)的時間和金額予以按期足額支付。用款時乙方需提前申請用款,並將用款時間、用途填寫清楚,甲方應按照急款急用、不影響項目開發進度的原則及時審覈、及時支付。

第5條 委託溢價

5.1經甲方財務覈算,若【 】房地產項目的利潤已經超過【 】萬元(不含【 】萬元)時,甲方應在財務報告出具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利潤的【 】%.

第6條 違約責任

6.1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協議,應按委託費用總額的5%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6.2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委託包乾費用的,應每日按當期應付費用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天,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人民幣,乙方有權不退還已爲該項目支付的全部款項。若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賠償款。

6.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3條的約定完成委託事項,甲方除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委託費用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是因爲甲方逾期支付委託費用導致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委託事項的,應相應的免除乙方的違約責任。

6.4 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不能完成委託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同意在甲方按投資股權比例所分配的利潤中予以直接扣除。

6.5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爲無效時,由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均有過錯的,則由雙方按責任大小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

第7條 爭議的解決

7.1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釋發生任何爭議的,應首先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應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仲裁裁決書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8條 其他

8.1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2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蓋章後,自乙方與【 】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生效之日起生效。

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

簽訂日期:

乙方:

房地產開發的建設合作合同範本 篇7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測繪範圍及內容

甲方將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位置的_________(以下簡稱該項目)的房屋面積預測工作委託給乙方,甲方的測繪目的爲_________,乙方同意接受委託。

第二條 該項目的類別爲_________。

第三條 受託方測繪資質證書號碼和資質等級_________。

第四條 測繪技術標準按照國家和_________市有關技術規範執行。

第五條 測繪費用

(一)取費按照國家頒佈的測繪產品價格標準執行。

(二)取費項目及預算價款:房屋按建築面積_________元/平方米計取,共計_________元。

(三)結算方式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甲方向乙方預先支付_________%的測繪費,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在雙方約定的提交測繪成果前_________日內,甲方根據乙方實際工作量結算測繪費,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剩餘款項。

第六條 甲方的義務

(一)自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交以下資料(material):

1.該項目全套設計圖紙、電子圖;

2.符合相關文件規定的共用面積分攤說明及配套的分攤彩圖;

3.公安部門批准的項目坐落及房間號碼編排表;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件;

5.人防部門批准或備案的人防建設方案;

6.測繪工作中需要的其他相關說明、文件。

(二)保證提供給乙方的全部資料(material)及文件均爲真實、合法、有效、完整、準確,並承擔由該等文件而引起的全部責任,該責任與乙方無關。

(三)保證乙方的測繪隊伍順利進入現場工作,並對乙方進場人員的工作提供現場升降工具等必要的條件。

第七條 乙方的義務

(一)自收到甲方的有關材料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審查甲方提供的資料(material)是否符合測算要求。

(二)組織測繪隊伍進場作業。

(三)乙方依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提供符合房地產測繪規則的測繪成果。

第八條 測繪工期約定

1.乙方自收到甲方的預交測繪費時間視爲測繪工期開始。甲乙雙方約定在測繪工期開始後_________日內完成全部測繪工作;

2.甲方按約定繳清全部測繪費用後,乙方應不晚於工期最後一天向甲方提交測繪成果;

3.如果因爲甲方原因或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按約定時間提交測繪成果,則乙方向甲方提交測繪成果的時間應順延。

第九條 甲方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簽訂後,由於甲方原因而終止合同的,如乙方未進入現場工作,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預算測繪費的30%的違約金,如乙方已進入現場工作,則甲方應按完成的實際工作量支付測繪費,並按預算測繪費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乙方測繪費,應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影響測繪進度的,甲方應承擔順延工期的責任,並根據本條(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停工或者窩工費。

第十條 乙方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簽訂後,如乙方擅自停止或解除合同,除應退回甲方已交付的測繪費外,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已付測繪費的30%的違約金。

(二)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條件,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的日期提交測繪成果,應向甲方賠償逾期損失費,逾期損失費以合同約定的預算測繪費按每日計算。因不可抗力或甲方提供的材料不準確等原因造成的測繪逾期,乙方不承擔責任。

(三)乙方提供的測繪成果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應負責無償予以重測或採取補救措施,以達到質量要求。因測繪成果質量不合格使甲方造成損失時,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因甲方提供的圖紙資料(material)原因產生的責任由甲方負責。

(四)乙方擅自轉包本合同標的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要求乙方支付預算測繪費30%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因不可抗力影響,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二條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的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約定的測繪成果交接完畢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的建設合作合同範本 篇8

鑑於:

1.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系由-------公司與乙方合作投資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甲方已獲得了-------房地產項目的開發權。

2.項目概況:-------房地產項目規劃佔地面積約-------畝,建設用地面積約-------畝,代徵地面積約-------畝,容積率約 .

3.根據乙方與-------公司於-------年-------月-------日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中約定:乙方應協助甲方儘量以協議出讓的方式取得-------房地產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和開發權。如該地塊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招投標(掛牌),乙方承諾以等同於協議出讓的價格條件協助甲方獲得-------房地產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和開發權。

4.甲方經公司董事會決定,將開發-------房地產項目的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徵地手續,包括土地補償、拆遷、安置等工作,委託乙方進行辦理。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1條 委託事項

1.1 授權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取得開發-------房地產項目的所有政府文件的批覆及項目徵地、農民的安置補償、拆遷等事宜。

第2條 委託費用

2.1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乙方完成第1條1.1款委託事項的委託費用適用包乾原則,多不退少不補。

2.2 第1條1.1款委託事項,即-------房地產項目的委託費用按照建設規劃用地每畝-------萬元人民幣、規劃代徵用地每畝-------萬元人民幣的標準計算,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委託費用共計-------萬元人民幣。

2.3 甲方支付的-------房地產項目的委託費用,包含徵地補償費、拆遷費、青苗補償費,該費用應計入甲方的成本。

2.4 除上述所列費用之外產生的其他開發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稅費、建設成本、管理費用等,由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股東按照股權比例分別承擔。

第3條 委託時間

3.1 開始時間:甲方原股東-------向-------轉讓股權完成的時間爲準,即以甲方辦理完畢工商變更登記,取得新的營業執照爲委託事項開始之日。

3.2 完成時間:在-------年-------月-------日之前完成本合同第1.1款約定的委託事項。

第4條 付款時間

4.1 -------房地產項目的委託費用,由甲方按照實際徵地交款(不包括土地出讓金)的時間和金額予以按期足額支付。用款時乙方需提前申請用款,並將用款時間、用途填寫清楚,甲方應按照急款急用、不影響項目開發進度的原則及時審覈、及時支付。

第5條 委託溢價

5.1 經甲方財務覈算,若-------房地產項目的利潤已經超過-------萬元(不含-------萬元)時,甲方應在財務報告出具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支付利潤的-------%.

5.2 經甲方財務覈算,若-------房地產項目的利潤在-------萬元(含-------萬元)以下時,甲方應按向乙方支付實際利潤的-------%.

第6條 違約責任

6.1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協議,應按委託費用總額的1%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委託包乾費用的,應每日按當期應付費用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天,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萬元人民幣,乙方有權不退還已爲該項目支付的全部款項。若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賠償款。

6.3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3條的約定完成委託事項,甲方除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委託費用總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是因爲甲方逾期支付委託費用導致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委託事項的,應相應的免除乙方的違約責任。

6.4 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不能完成委託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同意在甲方按投資股權比例所分配的利潤中予以直接扣除。

6.5 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爲無效時,由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均有過錯的,則由雙方按責任大小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

第7條 爭議的解決

7.1 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釋發生任何爭議的,應首先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應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仲裁裁決書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8條 其他

8.1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2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蓋章後,自乙方與-------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生效之日起生效。

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產開發的建設合作合同範本 篇9

發包方: (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互信的原則,爲明確雙方在工程承包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和法律關係,現經雙方協商同意以下條款並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棚戶區改造項目

2.項目命名:

3.工程地點:

4.工程內容:本項目1#、2#、3#、4#樓共四棟,八層,框混結構,建築面積約平方米。由乙方完成甲方所提供的設計施工圖的全部工程量。如有設計變更另行按實結算增、減工程造價。

5.工程總造價:約 萬元左右。

二、承包方式及單價

甲方以包工包料大包乾的方式承包給乙方。單價爲 元平方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按房地局測給的實際面積進行結算。大包乾的施工內容爲:

1.地基、基礎、臨時道路和土方回填;主體工程;內外裝飾工程、陽臺鋁合金窗、公共部位牆面刮膠、樓梯不鏽鋼扶手、水電、水溝、下水道、化糞池、四周散水等和施工圖所標示的設計內容。

2.所承建工程建安稅。

3.進戶門採購安裝價格在 元/條左右的新防盜門。

4.層面隔熱及防水工程。四周硬化乙方負責0.5m內。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1.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項目乙方自願墊資從基礎到 層主體完工。乙方安裝層預製樓面板完工時,甲方開始按主體工程造價分層撥付乙方主體工程款。每完成一層甲方撥付當層完成主體工程量款的%。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付給乙方主體工程總造價款 %。

2.內外裝飾工程進度甲方分期分批撥付給乙方。

3.墊資款在乙方做完二層,甲方把乙方墊資款一次性付清給乙方。

4.該項目全部竣工,經甲、乙雙方會同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按實際結算額在 個月內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結算造價的 %,剩餘的 %作質保金,在個月內無質量事故甲方將質保金付清給乙方。

5.爲確保本項目保質、保量按期完工,乙方應交給甲方 萬元保證金,該保證金在本承包工程項目基礎全部完工時一資性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息)。

6.甲方與乙方結算定案時起,在 個月內甲方付給乙方剩餘工程款,如果因特殊原因未曾支付工程餘款給乙方時,甲方以本項目門面或住房按市場現行銷售價低於%抵給乙方作工程尾款。

四、甲、乙雙方職責

1.甲方責任

(1).負責做好拆遷、立項、規劃、報建、三通一平(即水通、電通、路通,原則上不影響工程進度)

(2).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土建4份、水電安裝圖2份)

(3)協助乙方處理施工中的疑難問題,乙方不負責處理周邊關係,如需乙方處理周邊關係,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派駐工地代表 同志負責全面總施工管理,並搞好技術交底。

2.乙方責任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使用和維修工作。(甲方不再計付給乙方臨時設施費)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報送給甲方。

(3)乙方派駐工地代表人 同志。

五、工程工期

1.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實際需要,雙方決定工程有效工期爲300 天(公曆日)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日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給甲方使用。

2.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駐工地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六、工程質量

1.本工程質量必須保證“合格”工程,爭創優良工程。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定的標準進行和施工,並接受甲方派駐工地代表的指導與監督,必須服從監理方的監管。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成品、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未進場之前要經甲方派駐工地代表簽證同意後方可進入,否則視爲論虛作假不“合格”產品。

(2)乙方對材料改變或代用時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並書面報告甲方派駐工地代表簽證後方可使用。

(3)隱蔽工程必須經甲方派駐工地代表同相關部門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基礎超升的部分,甲方必須按實際結算給乙方。

(4)乙方按質量驗證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給甲方和質量監督站。

(5)乙方在施工中發生抽量事件,應及時報告甲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甲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甲方等部門共同磋商處理。

七、施工與設計變更

1、甲方交付的設計圖紙,作爲施工中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乙方組織相關部門交底、覈審、做出覈審紀要。

2、甲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出具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乙方纔予以實施。圖紙增加的項目,甲房另外按20_年取費標準計取給乙方。

八、工程驗收

1.工程竣工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竣工驗收規定,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爲依據。

2.工程施工地下基礎隱蔽工程必須有驗收簽證,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甲、乙雙方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方可使用,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由乙方無償保修,其保修範圍和期限按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範、參照本合同及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九、雙方違約責任

甲方

1.未能按照合同通知規定的開工期限,拖延一個月尚未能開工,甲方應付乙方10萬元補償金。

2.因甲方報建等各項手續未到位,被有關部門責令停工所造成乙方停工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並按停工時間延遲施工工期。包括乙方租的機械設備、鋼管腳手架、民工工資等由甲方負責。

3.工程未經驗收提前使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和其它問題由使用方承擔責任。

乙方

1.在簽訂本合同三天內必須與甲方辦理好交接手續,正式開工,如推遲10天處乙方10萬元罰款給甲方,以此類推。

2.施工途中因乙方資金未到位造成工程停工、緩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自願放棄未付的工程款清算權力。

3.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的,負責無償整改或返工。

4.教育好工程施工隊伍所有人員,決不準在施工現場賭博、鬧事,每出現一次罰款1000元,依此類推。

5.乙方要抓好施工安全管理,有違反施工安全的人和事,甲房每發現一次處罰乙方100元/次(當場兌現)。

6.所有進入施工現場 的人員未帶安全帽,每人每次罰款50元。

7.未按合同工期交房給甲方時,每延誤一天罰款5000元,依此類推。

十、糾紛解決方法

1.乙方在施工中必須與甲方統一思想和具體佈局安排施工程序有條理、順利進行。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工程建設的操作規程,不能違章

作業,注意人身和財產的安全。在施工期間發生的安全和人身傷亡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擔,重大安全傷亡事故乙方承擔98%,甲方按人道主義承擔2%的責任。(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3.費用分攤:甲方承擔工程報建費、環保費、渣土承運費等相關稅費;乙方承擔工程檢測費。按相關部門規定屬於乙方負責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屬於甲方負責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十一、附則

1.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其餘由甲方報送相關部門備案存檔。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加蓋公章即生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一樣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在該項目結算付清餘款一年內失效。

甲方(發包方)蓋章: 乙方(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賬號: 開戶賬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產開發的建設合作合同範本 篇10

( )房買賣契字 號

甲方(賣方):

立契約人

乙方(買方):

由於甲方已收到乙方預付的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 ,雙方同意就下列房地產買賣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區 路(街) 的房地產(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出售給乙方。該地產的基本情況已載於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願意購買該房地產。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地產成交價格爲人民幣(大寫) 元;¥ 元。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分 次付清給甲方,購房定金將在最後一次付款時衝抵。付款方式:

三、雙方同意於 年 月 日由甲方將上述房地產正式交付給乙方。房屋移交給乙方時,其該建築物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併轉移給乙方。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五、違約責任:乙方中途悔約,乙方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甲方中途悔約,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 日內將定金退還給乙方,另給付乙方相當於定金額的違約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相當於上述房地產價款千分之 的滯納金。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八、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房地產買賣主管機關審查批准後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合同副本 份,送 房地產交易管理所(處)。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1.本合同文本適用於房地產買賣立契。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議定後,可填入空白條款內或另行簽訂附件。

3.本合同格式解釋權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房地產開發的建設合作合同範本 篇11

立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章、總則

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發佈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_]×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於20_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青島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後,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戶,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築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稅費。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爲便於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項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 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後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綜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綜合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工程前期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工程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部設經理 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銷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銷售部設經理 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項目部決定。

銷售部的職責:

銷售部經理的職責:

財務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財務部設經理 人。

財務部的職責:

財務部經理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 人。

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外的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築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稅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稅費。

合作項目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佣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傢俱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項目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乾,超資不補,節餘作爲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項目部確定。

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

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稅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爲便於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戶,該帳戶須預留不少於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鑑。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後,由財務部實施。

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閱、瞭解費用支出情況。

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佈費用支出情況。

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項目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爲此提供有效擔保。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後,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爲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爲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後剩餘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項辦理。

拍賣機構佣金的繳納日期按項辦理。

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項辦理。

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項辦理。

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項目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合作項目各項稅收的繳納按稅法和稅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前繳納。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

第七章、土地竟買:

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

根據《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青土資房告字[20_]×號,20_年×月×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巫峽路9-11號)五樓拍賣廳舉行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本協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號拍賣地塊的竟買。

1號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

1. 地塊位置:

2. 地塊總面積: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積:

5. 容積率:

6. 建築密度:

7. 綠地率:

8. 規劃建築面積:

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 元/平方米。

竟買保證金人民幣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丙方支付元。前述保證金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給出資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拍賣機構的佣金,在拍賣機構規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資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繳納。本協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佣金。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

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負責辦理。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後×日內退還本協議當事人。

每方派員一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竟買成交的,由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

拍賣成交後,本協議當事人最遲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並通過出資最多的一方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代本協議當事人簽訂。

拍賣成交後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託方和本協議當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

應價超過項約定的,其他本協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選擇終止本協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後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

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佣金不再退還。

竟買不成的,除項外,本協議的其他條款自動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合作項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部具體負責經辦,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工程前期部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1、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築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築設計單位),簽訂《建築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託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

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第九章、工程營造

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項目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合作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採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項目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項目部批准後,由財務部執行。

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保存。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第十章、 房屋銷售: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分得的房屋由本協議當事人獨自派員銷售。以各自的名義分別與購房的業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項目設立的獨立帳戶。

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營銷費用、購置辦公傢俱和銷售部經理的工資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積分攤。待工程竣工測繪後,按確權的建築面積據實決算。

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

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爲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生的費用。

房屋的銷售採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後方能上崗。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第十一章、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房屋交付後,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第三人承擔。

房屋的保脩金按工程結算值的 %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工程保脩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簽訂時一次付清。

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第十三章、物業管理

房屋交付後,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並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

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爲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爲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

有權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廈門黃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有權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房地產開發的建設合作合同範本 篇12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乙方:

電話:

傳真: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着自願平等原則,就以下的房地產估價項目達成本委託合同書。

第一條 房地產估價委託內容

1.委託估價項目:;

2.估價基準日:

 年月 日;

3.估價工作開始日期: 年月 日;

4.估價報告提交日期: 年月日;共提交報告 份;

5.估價目的:

第二條 估價收費

1.依據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和國家物價局價費字<1992>625號《資產估價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結合深圳市的實際情況制定的收費標準及項目特點,雙方議定本項目總收費人民幣萬元;

2.費用支付辦法和時間。①本委託協議書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預付人民幣 萬元,乙方收到預付款後開始進行估價工作。②餘款人民幣萬元在甲方取報告時付清。

第三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爲乙方提供被估價資產的相關資料,並對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性負責任;

2.甲方派熟悉情況的專人配合乙方進行估價工作,併爲乙方詳細介紹相關的情況,安排合適的工作場地;

3.甲方按第二條協定,及時支付估價費用給乙方;

4.如本估價項目需要到本市以外地方進行有關估價程序,相關費用亦由甲方負責,費用不包括在第二條總收費之內。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乙方按國家有關資產估價的法律法規,履行必要估價程序,在獨立、客觀、公正、科學基礎上進行估價;

2.乙方對估價結果的準確性、公正性、合理性負責任;

3.乙方應派遣估價專業人員到甲方現場進行資產估價業務,並及時向甲方通報估價情況;

4.估價結果出來時,報告初稿完成並徵求甲方的意見後,乙方出具估價報告,甲方的意見必須客觀、真實;

5.對甲方提出的在估價工作或估價報告中存在的疏忽、遺漏、錯誤和估價結果提出的意見進行補充、修改、調整;

6.乙方在估價工作中,自覺維護被估價資產相關各方的正當權益;

7.乙方對本次估價工作中甲方所提供的全部資料及估價結果,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

第五條 違約責任及處理辦法

1.本協議書在執行過程中如出現對協議條款的異議,雙方協商一致另補充說明有關條款;

2.本協議書執行過程中如一方有違約行爲,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停止違約行爲,如對方仍不停止違約行爲,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並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行爲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書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2.本協議書經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後即成立。乙方收到預付款時,合同生效;

3.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補充。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房地產開發的建設合作合同範本 篇1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開發項目

項目名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第二條 項目用地性質

1.合作開發項目佔地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質爲:__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覆爲依據。

2.該片土地使用權爲: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人爲:__________。

第三條 項目規模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

(1)擬建_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_端。

(2)擬建_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_端。

第四條 合作方式

1.__________方提供用地,_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設資金。

2.項目工程完成後按本協議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_,產權隨分得物業各方所有。

3.合作開發項目總投資爲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總投資包括但不限於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拆遷、安置、補償、辦理項目報建等手續,建築安裝總造價及各方分得物業相應應分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

4.總投資資金籌措:甲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萬元,預收款__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分次出__________資,每次出資_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 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辦簽署生效後由_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時間付款。

(1)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______日內,__________方向_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_萬元;

(2)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______日內,__________方向_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1)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獲得合建項目佔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爲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帶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實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拆遷安置及補償費用包含在總投資內。

(4)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甲方應負責合作項目的資源供應。

(5)甲方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第七條 承包發包工作安排

合作項目由第三方承包開發建設,在甲方辦理前期手續時,乙方應給予必要協助。

第八條 工程管理

1.本協議簽署後,甲乙雙方各自委派專人共同組織合作項目工程關聯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項目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2.管理辦公室按前述第六條、第七條職責規定,具體協調、落實。

第九條 物業交付

1.合作開發物業應於竣工後交付使用,合作項目應取得《建設工程質量覈驗證書》。

2.合作開發物業竣工交付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參加承包商、設計單位的竣工驗收。

第十條 產權確認與產權過戶

1.本協議簽署後應報送__________(合作項目主管機關)審批,以便按本協議規定確定合作項目性質物業的產權歸屬,即甲方分得__________的產權,乙方分得__________的產權。

2.按法律及政策規定,乙方分得物業時,相應分攤的國有土地應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即將該片國有土地使用權人變更爲乙方的手續。此項手續由甲方負責協調辦理。

第十一條 財務管理

1.成本覈算範圍: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

4.利潤分配:__________

第十二條 保證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____行開戶管理。

2.__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__方願以_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三條 房屋的維修及管理:__________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

第十五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第十六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_年。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釆用_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釆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

__________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九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日內向另一方提 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 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爲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的建設合作合同範本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佔用費按月利率__‰計付,並於每季末的前__天內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_________,最後一次還款時,資金佔用費隨本金一起還清。 財務管理:

1.成本覈算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潤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行開戶管理。

2.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方願以______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合同副本___份,報送_________等有關單位各存1份。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___,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由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並須保證方同意, 作爲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的建設合作合同範本 篇15

(合同編號:

)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人(甲方)

經紀人(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授權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從事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爲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中介[

];代理[

];諮詢[

];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明:(見附件一)(

)

1、身份證;國籍[

]編號[

] (

)

2、營業執照;編號[

] (

)

3、房地產權證;編號[

] (

)

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

] (

)

5、他項權利證書;編號[

] (

)

6、其他證明或資料[

]

甲方提供的上述證明和資料,證明甲方具備委託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證明(見附件二)(

)

1、身份證;國籍[

]編號[

] (

)

2、營業執照;編號[

] (

)

3、房地產權證;編號[

] (

)

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

] (

)

5、他項權利證書;編號[

] (

)

6、其他證明或資料[

]

乙方提供的上述證明和資料,證明乙方具備委託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

第三條 甲方委託乙方據實爲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

2、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託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範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___%計算支付;

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月租金的____%一次性計算支付;

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___%計算支付;

諮詢服務的支付________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履行。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條乙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乙方同意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的,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的,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償付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須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將本合同第三條爲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履行情況及時告知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並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發生將本合同第三條爲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事項轉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爲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託他人代理的;

3、利用爲甲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爲自己牟取不當利益的;

4、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獲得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不給付約定的服務費;或中途委託他人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3、違反本合同第四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三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文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內空格部分填寫的,及本合同補充條款中書面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爲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自願按本合同嚴格執行。一方違反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中的約定索賠。

第十四條 本合同簽訂後,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有關手續。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天內,由乙方按規定,將本合同交上海市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備案。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簽訂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

第十七條 本合同壹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份,上海市_____區_____縣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__份共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一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二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註冊地址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承辦經紀人員

(資格證編號:

 )

一九九____年____月____日於上海

備註欄

甲、乙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本合同 (編號:__________),業已經備案。

經辦人:

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章)

房地產開發的建設合作合同範本 篇16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房地產經紀機構):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商品房座落:_____區、縣__路、道、街_____。設計用途_____,建築結構_____,建築層數爲_____層。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分攤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來源爲:_____。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條 商品房價款

商品房銷售按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價格爲____元(幣種:___),價款爲_______元,計_____(大寫)。

第三條 商品房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 變更合同

2、 解除合同

第四條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

乙方按下列第種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條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日內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乙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的實際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處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日內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乙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乙方應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商品房建築面積與銷售建築面積差異的處理

商品房建築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爲法定依據。商品房建築面積與甲方銷售面積差異不超過±3%(包括±3%)的,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商品房價款按商品房建築面積與銷售面積的差異多退少補。

面積差異超過±3%的,雙方約定如下:

第八條 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設備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的承諾(見附件三),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和承諾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在乙方正常情況下,甲方應按照《__市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的規定履行保修責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損壞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商品房配套設施運行的約定

下列配套設施運行日期約定如下:

1、上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下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供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燃氣(氣源種類)_______________ 。

5、暖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上述配套設施未按約定日期運行的,甲方應在 日內採取撲救措施,並賠償乙方損失;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應賠償損失,並且每項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商品房設計變更的約定

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商品房的房屋設計和環境佈局(見附件四)。確需變更的,甲方應自設計變更方案確定之日起___日內與乙方協商。

乙方同意變更的,雙方訂立補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變更,或甲方擅自變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外,甲方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商品房交接手續,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交接房屋鑰匙。

第十二條 商品房產權登記

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須在30日內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初始登記完畢後,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甲方未按時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或未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物業管理

關於物業管理的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等,按有關規定由乙方與物業管理企業訂立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條 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的約定

甲方保證在交付商品房時,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存在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五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合同(見附件五)。

附件一至附件五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機關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備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甲方簽字:

簽約日期:

乙方簽字:

房地產開發的建設合作合同範本 篇1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負責甲方開發的位於 的 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的獨家策劃代理工作,特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部分 委託策劃代理工作方式:

甲方委託乙方負責本項目前期策劃、營銷策劃、廣告策劃、銷售代理等工作。

第二部分 委託策劃代理工作期限

委託期限由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本項目交付使用後 個月止。

第三部分 委託策劃代理工作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策劃代理之部分爲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商鋪、住宅等可銷售物業,可銷售面積約爲 平方米。

第四部分 甲方的責任與權利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項目所有相關證明文件及策劃代理過程中所需的資料,並確保一切資料的及時性、有效性、合法性和準確性。

二、甲方負責本項目策劃代理過程中營銷推廣所需費用,其中包括但不限於文本中所列部分:

(一)各種廣告推廣、銷售道具、建築景觀及戶型效果圖及有關銷售資料的製作、派發及發佈等費用。

(二)各類公關活動所需的展示場地(包括售樓部、展示會等)及有關設備的租用、佈置、水電費、電話費等費用,以及視項目需要赴外地進行營銷活動所需的費用。

(三)廣告製作費:本項目的廣告製作由甲方直接與製作公司簽署合同,由甲方直接向製作方付款。

(四)廣告發布費:本項目的廣告發布由甲方與媒體單位直接簽署發佈合同,由甲方直接向發佈方付款。

三、全案廣告推廣費用控制在本項目可銷售總額的 %左右,分期投入。詳細廣告計劃及費用由乙方分階段提交,在徵得甲方確認後執行。

四、甲方負責收取購房人的定金、購房款,負責合同的登記備案、銀行按揭審批手續及辦理產權。

五、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策劃代理費。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策劃代理活動進行全程監控,對策劃案享有獨家使用權。

七、若乙方違約或不能按時完成本項目的策劃代理工作,甲方有權按約終止合同。

第五部分 乙方的責任與權利

乙方按項目實際進展進行相關的策劃代理工作,其中包括但不限於文本中所列部分或視項目

實際情況進行增減:

一、前期策劃

(一)市場調研

1、(某地區)房地產市場現狀分析。

2、(某地區)主要路段商業狀況。

3、消費型商業業態分析。

4、現有商城營運現狀分析。

5、典型業態經營現狀分析。

6、住宅市場情況。

7、潛在客戶市場調查分析。

(二)項目定位

1、項目所在地塊的優劣勢、機會點與威脅點分析。

2、項目產品定位。

3、項目概念定位

4、目標客戶市場定位

5、項目定價範圍建議

(三)產品優化建議

1、參與項目總平規劃討論。

2、參與建築風格方案討論及建議。

3、參與戶型平面方案討論及建議。

4、參與配套設施方案討論及建議。

二、營銷策劃

(一)項目營銷總體策略;

(二)項目階段性營銷計劃;

(三)入市時機選擇;

(四)銷售分期控制;

(五)價格定位及策略;

三、廣告策劃

(一)項目推廣口號

(二)項目賣點整合包裝

(三)整體廣告計劃

(四)廣告預算及媒體組合

(五)項目形象策劃

1、項目基本形象設計:

(1)標誌

(2)標準字

(3)標準色彩

(4)標準組合

2、項目標誌形象應用設計:

(1)內部應用:名片、信封、信籤、識別卡、文件袋、賀卡、水杯、手提袋;

(2)銷售中心:裝修建議及展板設計;

(3)戶外應用:工地圍牆、引導旗、車體、廣告牌等

(六)傳播工具的創意與設計:

1、樓書創作(創意、文案、設計)

2、摺頁及海報創作(創意、文案、設計)

3、報廣創作(創意、文案、設計)

4、廣播、電視稿文案等

四、銷售代理

(一)建立銷售隊伍,依合同授權範圍內執行銷售行爲;

(二)銷售文件及管理文件的制訂;

(三)銷售道具使用;

(四)銷售人員培訓;

(五)制訂銷控計劃;

(六)銷售執行的內部協調程序;

(七)客戶資源庫的建立;

(八)售後服務機制建立;

(九)定期報送各項統計報表。

五、乙方針對本項目成立項目組,並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項目各階段策劃、計劃、文案、創意由乙方本部負責,項目經理主持本項目具體運作和計劃實施。項目組人員構成:項目經理 名、策劃 名、文案 名、平面設計 名、現場主管 名、文檔管理專員 名、置業顧問 名。除策劃、文案、平面設計外,其他人員長駐項目所在地,並根據項目需要,適時不定期另行派遣人員到 協助工作。乙方自行負責項目組的辦公費用及其人員工資等各項開支。

六、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每月的銷售情況統計分析。

七、乙方獨家享有本項目的“ ”策劃代理的署名權。

八、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如期向甲方收取策劃代理費。

第六部分 本項目正式開盤銷售的基本條件

甲方取得本項目的預售許可證及相關法律文件,且整體銷售準備工作已完成。

第七部分 策劃代理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一、策劃代理收費標準

甲方同意乙方按本項目商鋪、住宅等可銷售總額的百分之 ( %)收取策劃代理費。成交金額以客戶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上的金額爲準。除物業管理用房外,其它任何形式的銷售成交都列入計算策劃代理費的金額。

二、策劃代理費計算及提取方式

(一)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同意在每月 日先按人民幣 元/月的標準預付給乙方,直至本項目開盤正式銷售當月止,期間所產生的預付款從乙方第一期所提取的策劃代理費中扣除。

(二)本項目正式開盤銷售後,乙方策劃代理費按月結算。在購房者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支付定金,即視爲乙方銷售代理成功,並計入銷售目標考覈業績。在甲方收到購房者支付的首期購房款(不低於合同總額的 %)時,即可進行策劃代理費的結算,其結算金額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總價金額進行計算。

(三)乙方總體銷售目標是本項目可銷售面積(不含 層商鋪)的 %以上,策劃代理費的提取比例與銷售業績掛鉤:

1、乙方銷售目標表(按可售面積計算,不含 層商鋪):

階 段 時 間 銷售目標

第一階段 項目開盤後 天內 可售面積的 %

第二階段 項目結構封頂 天內 可售面積的 %

第三階段 項目交付使用後 天內 可售面積的 %

2、乙方策劃代理費的提取比例:

階 段 完成的銷售面積比例 提取比例

第一階段 可售面積的 %前 已結算策劃代理佣金的 %

第二階段 可售面積的 % 已結算策劃代理佣金的 %

第三階段 可售面積的 %以上 已結算策劃代理佣金的 %

(四) 層商業部分不列入銷售目標考覈,甲方按實際銷售合同金額的 %向乙方支付策劃代理費。

(五)策劃代理費付款時間:策劃代理費每月結算一次。在每月的 日,雙方結算當月的款項,在次月的 日前雙方予以確認,在確認結算單後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應付策劃代理費。

(六)若已交定金的客戶違約,其定金由甲方沒收,甲方應將沒收總額的 %作爲乙方該次的策劃代理費(同時不重複計算該次成交的按 %提取的策劃代理佣金)。

三、溢價款(不含 層部分)的結算、分成比例、提取時間的約定

(一)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定價策略所制定的各期銷售底價表,經甲、乙雙方確認後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更改,並作爲計算溢價款的依據。

(二)本項目之成交金額須在雙方確認的銷售底價以上。若因特殊情況,甲方認可以低於底價出售,可視爲底價銷售,統計溢價部分時的銷售金額以底價計算。

(三)本項目實際成交總額超出雙方確認的以銷售底價表計算的總額部分(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未售部分的單元以底價表金額視爲實際成交金額)視爲溢價。

(四)本項目之溢價部分,甲、乙雙方按 比例分配。

(五)溢價款的結算及支付時間: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的 個工作日內,雙方進行溢價款的結算,在結算後的 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乙方應得溢價款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八部分 雙方工作原則

一、甲、乙雙方已確認的策劃代理計劃,在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對方的許可下不

得變更,否則產生的責任由變更方負責。若需修改已確認的文件,需事先徵得對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二、甲方指定項目負責人爲

,乙方指定項目負責人爲

  .甲、乙雙方指令性文件均需項目負責人簽字,雙方負責人對遞交的文件負責。雙方項目負責人若有更改,需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三、乙方分階段向甲方提交 “項目工作計劃”,“項目工作計劃”將確定每一階段的執行項目計劃。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對乙方提交之“項目工作計劃”進行覈准確認,並由本項目負責人簽字後送交乙方。乙方依據甲方負責人簽署的“項目工作計劃” 開展工作。

四、在委託期限內,甲、乙雙方收到對方提供的意見及文件時,應在要求期限內就對方意見做出答覆。若因對方未能在規定日期內提交書面答覆,致使本項目工作產生延誤,並造成實際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

五、甲、乙雙方對本項目的策劃代理方案均負有對外保密責任。

第九部分 違約責任及合同終止

一、雙方按本合同約定享受權利與承擔義務,任何一方違約均要承擔違約責任。

二、若甲方未按規定的建築標準、質量及交房日期將房屋交付使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三、如因甲方與發佈、製作單位產生糾紛而導致媒體發佈及廣告工具製作不能按計劃完成,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不得委託其它公司或個人從事本項目的策劃代理活動。

五、若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策劃代理工作無法進行或完成,甲方應一次性支付人民幣 元給乙方作爲補償金。若因乙方違約而導致本合同提前終止,乙方也一次性支付人民幣 元給甲方作爲補償金。

六、甲方應如期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及時間付款,若甲方延期支付策劃費用超過 個工作日,甲方應按應付款額的每日萬分之 的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七、在策劃代理期間,若乙方連續兩期未能完成預定的銷售目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八、由於乙方在策劃過程中因自身原因引起外界糾紛概由乙方負責。

九、合同期限內,乙方享有獨佔、排它的本項目廣告媒體上的策劃代理署名權。非經甲、乙雙方許可,其它任何個人或單位不得冠以“策劃代理”等有關或同類字樣。

十、委託期的延續或終止在委託期限完結前 天內決定。

第十部分 其他事宜

一、在條件成熟時,本項目的總平圖、建材設備及配套設施表、工程進度表、銷售底價表由雙方加蓋公章,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應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標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請訴訟解決。

三、本合同正文共8頁,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其他未盡事宜另行協商,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簽署: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章:

 代表人簽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合同簽署地:

 合同簽署地:

房地產開發的建設合作合同範本 篇18

甲方: (投資方)

乙方: (受資方)

甲方爲具備房地產開發相應資質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現就乙方入股參與甲方的項目建設,根據《公司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本着自願、平等、公平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入股時間。

甲乙雙方約定,由甲方以房屋作價出資投資入股乙方,待甲乙雙方辦理了房屋過戶手續後,甲方正式成爲乙方的股東成員之一。

第二條.入股方式。

1.甲方以其名下位於座落於南京市中山號江蘇商廈主樓第1層和裙樓第5層、第6層房屋產權作爲出資,入股乙方公司。

2.甲方作爲入股出資的房產情況爲:

(1)第5層、6層每層面積 平米(待覈),總面積 平米,框架式結構,現狀爲毛胚。第5、6層的產權證情況爲 。

(2)第13—15層,每層面積 平米,總面積 平米,現狀爲毛胚。已按照單身公寓進行了結構分割。13、14層每個公寓有獨立的產權證。15層爲單獨一個房產證。

(3)第16—18層,每層面積 平米,總面積 平米,

已按照每層16套單身公寓進行了分割和精裝修,每個公寓有獨立的產權證和供水、供電、空調等設備設施。16—17層截至目前,上述公寓已銷售並交付8套。

以上房產的建築總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爲商業用房。(附件一:《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範圍》)

3.作爲入股出資的房產產權證和土地證編號如下:

4.作爲出資入股的房產總面積 平方米,雙方確認的所出資房產總額爲 元,房屋估價甲方取得乙方股份的份額爲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附件二:房產作價出資評估報告)

第三條.房產過戶。

房產的過戶待雙方另行協商後製定補充協議。

第四條.公司管理。

甲方作爲乙方的股東並不參與乙方的日常管理,但是對於乙方工作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應盡積極的配合協助義務。

第五條.利潤分配。

公司利潤,在提取企業儲備資金、企業發展基金、員工福利基金後,公司的利潤按照 比例進行分紅。

第六條.爭議解決。

1.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儘可能地予以合作,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雙方約定由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雙方簽署合同時所註明的住所地,即爲發生爭議時法律文書的送達地。

2.合同一方發生違約行爲導致對方向約定法院提起訴訟的,守約方爲維護自己合法權益所支付的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等費用由違約方負擔。

第七條.附件。

1.甲、乙雙方約定,該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執 份,乙方留執 份。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範圍》;

附件二:《房產作價出資評估報告》。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住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代理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

簽約日期:

簽約地:

簽約日期:簽約地:

房地產開發的建設合作合同範本 篇19

(適用於包括聯合竟買土地的合作開發)

立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 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買: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營造:

第十章、房屋銷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報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第一章、總則

1.1 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發佈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0×]×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於200×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青島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後,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1.2 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 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1.4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1.5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1.6 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戶,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築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稅費。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2.1 爲便於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 ”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2.2 項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 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後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2.3 綜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綜合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5 工程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部設經理 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2.6 銷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銷售部設經理 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項目部決定。

銷售部的職責:

銷售部經理的職責:

2.7 財務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財務部設經理 人。

財務部的職責

財務部經理的職責:

2.8 工程予決算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 人。

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3.1 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外的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築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稅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稅費。

3.3 合作項目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佣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4 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傢俱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5 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6 項目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乾,超資不補,節餘作爲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項目部確定。

3.7 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8 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

3.9 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3.10 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 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4.1 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稅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 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爲便於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戶,該帳戶須預留不少於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鑑。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後,由財務部實施。

4.3 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閱、瞭解費用支出情況。

4.4 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佈費用支出情況。

4.5 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項目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爲此提供有效擔保。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後,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爲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爲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後剩餘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6.1 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7.4項辦理。

6.2 拍賣機構佣金的繳納日期按7.5項辦理。

6.3 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7.8項辦理。

6.4 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7.6項辦理。

6.5 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項目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6.6 合作項目各項稅收的繳納按稅法和稅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6.7 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前繳納。

6.8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 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6.10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6.11 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

第七章、土地竟買:

7.1 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

根據《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青土資房告字[200×]×號,200×年×月×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巫峽路9-11號)五樓拍賣廳舉行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本協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號拍賣地塊的竟買。

7.2 1號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

1. 地塊位置:

2. 地塊總面積: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積:

5. 容積率:

6. 建築密度:

7、 綠地率:

8. 規劃建築面積:

7.3 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 元/平方米。

7.4 竟買保證金人民幣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丙方支付 元。前述保證金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給出資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5 拍賣機構的佣金,在拍賣機構規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資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繳納。本協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佣金。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

7.6 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負責辦理。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後×日內退還本協議當事人。

7.7 每方派員一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竟買成交的,由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

7.8 拍賣成交後,本協議當事人最遲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並通過出資最多的一方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9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代本協議當事人簽訂。

7.10 拍賣成交後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託方和本協議當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

7.11 應價超過7.3項約定的,其他本協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選擇終止本協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後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

7.12 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佣金不再退還。

7.13 竟買不成的,除4.9項外,本協議的其他條款自動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 合作項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部具體負責經辦,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1、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築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築設計單位),簽訂《建築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託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

8.3 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第九章、工程營造

9.1 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項目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9.2 合作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9.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採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 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項目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項目部批准後,由財務部執行。

9.5 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保存。

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第十章、 房屋銷售:

10.1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10.2 分得的房屋由本協議當事人獨自派員銷售。以各自的名義分別與購房的業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項目設立的獨立帳戶。

10.3 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營銷費用、購置辦公傢俱和銷售部經理的工資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積分攤。待工程竣工測繪後,按確權的建築面積據實決算。

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

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爲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生的費用。

10.4 房屋的銷售採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10.5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後方能上崗。

10.6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第十章、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11.1 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 房屋交付後,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第三人承擔。

12.2 房屋的保脩金按工程結算值的 %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12.4 工程保脩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簽訂時一次付清。

12.5 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13.1 房屋交付後,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13.2 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並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4.1 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14.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

14.3 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4.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15.2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爲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爲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

15.3 財務人員未經項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 合作項目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准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爲保證合作項目的依法、規範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16.2 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項目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項目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准權由項目部行使。

16.3 本項目所涉合同一律採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後的現象發生。

16.4 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權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鑑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爲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16.5 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 往來函件等。

16.6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項目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諮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7 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16.8 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臺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項目、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臺帳,及時歸擋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17.1 合作項目完成後,項目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傢俱、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由項目部協商一致處理。協商不成的,通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

17.3 本協議簽訂後,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協議書自本協議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17.6 本協議書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 份,副本各方各執 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房地產開發的建設合作合同範本 篇2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借用甲方名義從事房地產開發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目的: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掛靠在甲方企業之下,從事阿巴嘎旗蘇伊拉平改樓項目開發。同時,甲乙雙方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其掛靠期內的注意事項。

第二條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收取 元,作爲管理費。

(2)如乙方作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爲,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收回資質管理費不予歸還。

2、義務:

(1)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後,只向乙方提供相關所需的手續和資質證複印件。

(2)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儘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第三條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乙方可以獲取甲方對其兩條義務的承諾和兌現,若有問題可以隨時向甲方提出意見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資質證書 。

(3)充分利用建業的資質,完全自主的開展開發建設項目。 並可刻制項目部公章一枚用於日常工作。

(4)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覈算,自負盈虧。

(5)一切正常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2、義務:

(1)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

(2)負責解決開發過程中的事件,相關施工條件及施工設備自主負責解決。

(3)認真負責解決開發建設過程中的問題。對動遷、回遷施工質量問題和事故的發生乙方負完全責任,與甲方無關。

(4)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並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5)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管理費。

(6)乙方開發建設項目不得超過甲方資質證所規定的範圍,如超出甲方資質證範圍的項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關手續證件。

第四條

(1)乙方實施的工程項目,其合同、保險、稅務、財務、銀行、統計等事項由乙方自主辦理。

(2)乙方在項目中所發生的稅費應及時繳納,在工程中如有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全權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因銷售房屋到甲方處辦理相關手續時,甲方有權確認相關稅費是否已經結清,並有權要求其先行繳付所有稅費後,或暫扣部分稅款。

第五條 乙方在開發建設過程中,若出現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獨立承擔,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特此提出免責聲明。

第六條 乙方應獨立承擔該項目開發對外所產生的債務及其他責任。若因乙方未及時償付對外債務,造成甲方代償的,由甲方代爲承擔的責任。甲方有權收回該項目所有工程,用於彌補自己的損失,不足部分,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

第七條 協議期定爲 年,即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樓房銷售可延用本協議)協議有效期滿後如項目部仍有工程未完工的經雙方協商。

第八條 乙方應將房屋銷售款的 %交由甲方作爲 保證金,待房屋交付使用後無質量及其他債權債務糾紛,甲方將該保證金返還給乙方。

本合同以簽訂日期爲生效日,有效期爲 年。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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