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經營農村企業合同(精選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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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經營農村企業合同 篇1

第一章、總則

合作經營農村企業合同(精選12篇)

________與內蒙古煤炭工業局勞動服務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發揮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內蒙古呼和浩特市保合少鎮腦包村,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爲:

甲方: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內蒙古煤炭工業局勞動服務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新華大街55號

第三章、入股合作經營企業

合作企業名稱:

合夥公司地址:

第二條、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四章、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三條、甲乙方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的願望,採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增強市場競爭力,提高業務量,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四條、合營公司生產經營範圍是:

第五條、生產經營的規模如下:

第五章、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六條、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爲120萬元。

甲方爲人民幣出資120萬元。

乙方爲經營資質出資,價值100萬元。

第六章、股份佔有比例及利潤分配

第七條、雙方商定不計算雙方的投入比例,按照雙方商定的比例佔有合營公司股份和進行利潤分配。

經雙方協商確定:甲方佔有49%股份,乙方佔有51%股份。

此比例是以乙方一年完成業務十萬元產值爲基準,乙方隨着業務量的上漲,有權提出股份的增加。

第八條利潤分配:按國家有關規定,按月提取職工福利基金、獎勵基金和企業發展基金,並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稅後利潤後,盈餘部份由甲、乙雙方按照股權比例進行分配。

第七章、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九條、甲、乙方應各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甲方責任:___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

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債務;

乙方責任:;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⑤積極發展業務,以發展業務爲中心,配合公司日常經營。

乙方一年須提供業務至少10萬元產值。

第八章、稅務、財務、審計

第十條、合營公司的會計年度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____日止,一切記賬憑證、單據、報表、帳薄,用中文書寫。次年從每年月日起至月日止。

合營企業會計應做好每月甲乙雙方各自的業務記錄,以備查詢,覈對。

合營企業會計應在每個月月初將上個月的公司盈利狀況提供給甲乙雙方過目。

第九章、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十一條、對本合同及期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才能生效。

第十二條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標,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合同,他方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

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企業的經濟損失。

合同解除後,除甲方現有的固定資產,在加合營後甲方在乙方的同意下自己出資購買的工具或設備外,如是在合營後用公款購買的固定資產應把固定資產合出價格按比例分給乙方。

第十章、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任何一方違約,應按國際慣例賠償守約方總投資1%的違約金。

守約一方有權終止合司,並要求違約方承擔因違約而造成的法律責任和賠償守約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章、適用法律

第十四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理。

第十二章、爭議的解決

第十五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十六條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工程協議、銷售協議、利潤分配協議等,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份。

與本協議一併執行,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在中國簽字。

此合同的年限爲年,在合同到期後,任何一方都有權提出延續此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經營農村企業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做安防

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 合作項目

第一條: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爲位於( 散文閱讀: )

電腦城,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

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爲:

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電腦城商鋪,並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

安防材料設備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4、本合作項目期限爲x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 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乙方確認本項目的第一期投資爲x萬元,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爲:甲、乙雙方各佔商鋪內50%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三個月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爲合作項目的後續發展基金

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爲:乙方前期需要承擔第一期投資的30%虧損!若超過30%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 項目經營管理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是項目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

2、 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後實施執行。

3、 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

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一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 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商鋪和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商鋪經營的下

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爲其它人提供擔保

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爲,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 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通過。

第九條 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 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條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一條 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 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後,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退出合作經營:

1、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作經營造成損失

2、執行合作經營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3、合作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經營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退出合作經營後以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未經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經營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第十三條 退出合作經營的合作人對其退出前已發生的合作經營債務,與其他合作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章 合作經營的終止和清算

第十四條 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終止合作經營,合作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1、 合作經營協議書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作人不願意繼續合作經營的

2、 全體合作人決定終止合作經營的。

第十五條 合作經營終止後,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作經營終止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作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第十六條 合作經營終止後,如合作經營存在借款,財產應優先償還借款,如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全體合作人須按照自己的投資比例以自己的財產承擔償還義務。

第六章 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 合作人履行合作經營協議發生爭議時,合作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作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退出合作。

第十八條 本協議書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本協議書由全體合作人共同訂立,自合作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本《協議書》共一式兩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合作經營農村企業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就合作開展

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合同,以資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次合作,各方都以現金進行投資,投資總額爲80 萬元,其中甲方出資 40 萬元,乙方出資 20萬元,丙方出資20萬元。

第二條 上述出資各方承諾在該合同簽訂後 日內一次性交付。

第三條 乙方出資的20萬中,其中10萬元在本合同簽訂後由甲方向第三人貸款爲乙方進行先行墊付,該墊付資金爲乙方向甲方的借款,乙方應當在約定的還款日期之前進行償還並且承擔該款項的貸款利息。

第四條 甲方爲乙方墊付的上述10萬元款項,乙方應當在有能力償還的時候及時償還甲方並且該還款不得晚於該合同簽訂後的兩年;如果該合作終止時乙方還沒有還清上述款項,其必須在該合作結束後的一個月之內還清。

第五條 各方交付首期出資後,在隨後的經營中如果實際投資不足需要再追加投資時,由各方再協商確定。

第六條 各方合作經營期限爲2年,自 日起至 。

第七條 合作項目由合作各方共同負責,其中由甲方提供合法經營資質,乙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第八條 各方按合作經營利潤每年 月份結算一次,銷售所得扣除實際的開銷及成本,剩餘的利潤部分由各方按其對該合作項目的投資比例分配。

第九條 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債務首先由經營產生的收益進行償還;利潤不足以清償的,由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丙方承擔 。

第十條 合作一方對其他合作方與該合作經營無關的債務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在合作期間,各方應當互相配合,相互協助,勤勉盡責,努力完成各自的任務;如果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違約方應當承擔由此給其他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二條 合作開始後,各方無正當理由不得終止該合作;如果一方終止履行該合同,其無權獲得尚未分配的利潤並應當賠償由此給另外兩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當下列情形出現時,合作可以終止:

1.合作期限屆滿,各方不願意繼續經營;

2.合作各方一致同意終止合作;

3.市場行情發生變化,導致經營無法繼續進行;

4.發生導致合作無法繼續的其他事由。

第十四條 在合作期間,若遇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此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五條 在合作期間如一方嚴重違約,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其他方可要求解除合同,並可要求違約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第十六條 合作經營終結時,各方依照本合同第八條 及第九條 的規定分取利潤或承擔損失。

第十七條 合作期滿後,各方可協商續簽;如一方不願繼續合作,各方應按本合同進行結算。

第十八條 合作期間,未經協商取得另外兩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允許其他人蔘與該投資合作。

第十九條 各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在合作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因合同簽訂時的客觀條 件發生重大變化需變更或增加合同條 款時,各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各方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在各方出資款項全額存入下列指定的銀行賬戶後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次合作各方指定的存款賬號爲: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20__年 月日           20__年 月 日         20__年 月 日

附件:甲方、乙方、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

合作經營農村企業合同 篇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有關法規,中國________公司和____國________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省________市,共同投資興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 資 各 方  

第二條 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爲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資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三條 合資各方  中國________公司(甲方):在中國________地登記註冊  法定地址:中國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街__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_____國________公司(乙方):在_____國________地登記註冊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 國籍:________  

第三章 名稱和地址  

第四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________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  

第五條 合資公司的名稱爲________ 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爲________  合資公司的法定地址爲:________ 省________ 市________ 路____ 號。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 甲、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本着加強經濟合作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資公司生產經營範圍:  生產____________產品;  對銷售後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填寫)  

第九條 本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爲人民幣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乙方的出資額共爲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以此爲合資公司的註冊資本。  其中:甲方投資____________元,佔________%;乙方投資____________元,佔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將下列作爲出資:  甲方:現金___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元  廠房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權____ 元  工業產權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元 共_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元 共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_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  

1.

第一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資________元。  

2.

第二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資________元。  

第十三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

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  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資各方的義務  

第十四條 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辦理爲設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誰、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3.組織合資公司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4.按

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  

5.協助辦理乙方作爲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中國境內的運輸;  

6.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7.協助合資公司聯繫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8.協助合資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9.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10.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的義務:  

1.按

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並負責將作爲出資的機械設備等實物運至中國港口;  

2.辦理合資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4.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如乙方同時又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資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6.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術轉讓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由合資公司與________方或

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爲達到本合同

第四章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規模所需的先進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製造工藝、測試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培訓人員等(注:要在合同中具體寫明)。  

第十六條 乙方對技術轉讓提供如下保證:(注:在乙方負責向合資公司轉讓技術的合資合同中才有此條款。)  

1.乙方保證爲合資公司提供的________(注:要寫明產品名稱)的設計、製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資公司經營目的的要求的,保證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  

2.乙方保證本合同和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技術全部轉讓給合資公司,保證提供的技術是乙方同類技術中最先進的技術,設備的選型及性能質量是優良的,並符合工藝操作和實際使用的要求;  

3.乙方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各階段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應開列詳細清單作爲該協議的附件,並保證實施;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詳細資料是所轉讓的技術的組成部分,保證如期提交;  

5.在技術轉讓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以及改進的情報和技術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合資公司,不另收費用;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使合資公司技術人員和工人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第十七條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和隱瞞之行爲,乙方應負責賠償合資公司的直接損失。  

第十八條 技術轉讓費採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爲產品出廠淨銷售額的________%。  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

第十九條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爲期限。  

第十九條 合資公司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爲________年。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後,合資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發展該引進技術。  

第八章 產品的銷售  

第二十條 合資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佔________%,內銷部分佔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1.由本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佔________%。  

2.由本公司與中國訂立銷售合同,委託其代銷,或由中國包銷的佔________%。  

3.由本公司委託乙方銷售的佔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合資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合營公司直接銷售。  

第二十三條 爲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後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准,合資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二十四條 合資公司的產品商標爲________。  

第九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 合資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爲本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由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長任期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於重大問題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對其他事宜,可採取多數通過或簡單多數通過決定。  

第二十八條 董事長是合資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爲代表。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13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十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 合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_人,由甲方推薦________人,乙方推薦____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年。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負責。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 設備購買  

第三十三條 合資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在條件相同情況下,應儘量優先在中國購買。  

第三十四條 合資公司委託乙方在國外市場選購設備時,應邀請甲方派人蔘加。  

第十二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五條 合資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籌建處由________人組成,其中甲方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人。籌建處主任一人,由________方推薦____ ,副主任一人,由________方推薦。籌建處主任、副主任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六條 籌建處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採購和驗收,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方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覈等工作。  

第三十八條 籌建處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甲乙雙方同意後,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九條 籌建處在工廠建設完成並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後,經董事會批准撤銷。  

第十三章 勞動管理  

第四十條 合資公司職工的招收、招聘、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後,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 甲、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等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四章 稅務、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 合資公司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四十三條 合資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個人所得稅。  

第四十四條 合資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五條 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3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薄、用中文書寫。(注:也可同時用甲乙雙方同意的一種外文書寫。)  

第四十六條 合資企業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覈,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乙方認爲需要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甲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四十七條 每一營業年度的前3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________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通過。  

第十五章 合營期限  

第四十八條 合資公司的期限爲________年。合資公司的成立日期爲合資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資期滿6個月前向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營期限。  

第十六章 合資期滿財產處理  

第四十九條 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合資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根據甲、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險  

第五十條 合資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規定由合資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八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一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二條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合資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資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三條 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資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終止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資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

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

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1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 %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3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 %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

第五十三條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五十五條 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五十六條 爲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七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____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 適用法律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九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按項解決:  

(1)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2)提交____ 國____ 地____ 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六十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三章 文字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爲準。  

第二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合資營公司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審批機構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四條 甲、乙雙方發送通知採用電報、電傳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對方。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爲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簽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見證律師:________________ 見證律師: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經營農村企業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是一從事研發污水再生利用設備系列產品、環保節水技術開發爲主的高新技術企業,並獲得政府認可的合法手續,資信完備,時機成熟,平臺穩固。該工藝技術爲職能部門,實屬既有社會效益,又有經濟效益。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共同在( )市、區縣經營污水再生裏頭用利用設備,開發該地區污水處____市場一事,取得了一致意見,特簽定本協議。  

一、甲方經過長時間的研究開發出污水再生利用系列產品,對此,乙方表示完全認同,無任何異議。  

二、乙方自願參與甲方研發的污水再生利用設備系列產品的生產、經營並作爲甲方下屬的分支機構,甲方對此表示同意。  

三、甲乙雙方議定,分佈在該轄區進入市場的初級階段,由於對市場運作缺乏經驗,由甲方協助完成。  

四、雙方爲了共同珍惜保護好該項知識產權和品牌形象,外阜設分支,乙方向甲方交納風險抵押金人民幣10萬元整;____區縣設分支,乙方向甲方交納風險抵押人民幣5萬元整。待協議期滿後順延六個月,通過媒體聲明,確認對該品牌沒有造成不良影響及損失,風險抵押金退還乙方。  

五、爲了把市場做得更具完美,依據乙方在當地註冊名稱在轄區內的區縣設分支,從事該項高新技術工作,本着“有錢大家賺,有利大家享,風險大家擔,保證合作伙伴的利益”的原則,與下屬另立合作協議。  

六、污水再生處理設備系列產品是甲方研發的利國利民的高科技產品,因此,雙方議定合作經營期內,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共同經營好污水處理設備系列產品,合作期限________年。  

七、乙方的獎勵提成  

1、在正常報價的基礎上成交,獎勵對方按總價20%(稅前)提成。  

2、在正常報價的基礎上上浮部分成交,上浮部分歸乙方所有。  

3、正常報價20%獎勵提成中下浮部分,計算到乙方。  

八、兌現方式項目合同簽署後款到位,即付提供信息方應得報酬的50%,第二批款到位後,將提供信息方50%的.餘款付清。  

九、合作經營期滿,如雙方均表示願意繼續合作經營污水處理設備系列產品,本合同可再延續________年。如其中一方不同意合作,本合同到期,雙方合同終止,終止後,雙方應按規定進行財務結算。  

十、雙方在合作經營合同期間,如遇未盡事宜,經友好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可簽訂補充協議,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

一、在履行本協議時,如發生分歧,雙方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依法解決。  十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由雙方簽訂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經營農村企業合同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內容

甲方具有一家酒店,委託乙方進行經營管理,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進行投資和收益分配。

第二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爲 年:自20xx 年 8 月 1日起至20xx 年 7 月 30 日止。

第三條 利潤分配

1〃利潤分配比例:甲方 60% 乙方40%

2〃利潤分配時間:按季度分配。正式開業後,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5號前,將上個季度的利潤分配完畢。

3〃利潤的計算方法:利潤=總收入—總成本 總成本=工資+水電費+燃料費+物料消耗 +修理費+原料成本+稅金 (總收入包含應收賬款)

4.若形成負利潤乙方不參與分配,也不承擔責任。

第四條 酒店的經營管理

合作期限內,乙方全面負責酒店的經營管理,甲方不參與酒店的經營管理。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經營場所,負責協調經營場所使用過程中的對外關係協調。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經營管理,有權提出相關的經營建議。

3、合作期限內,甲方不得干預乙方的經營管理。

4、甲方負責酒店開業前所需的各類物資、設備、流動資金手續辦理,確保酒店能正常經營。免費提供員工食宿。

5〃甲方負責酒店開業前,人員準備(招聘、培訓)所需的員工工資及發生的費用。

6〃開業前酒店裝修期間的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7.甲方負責客戶掛賬合同的審批權和應收款的回收。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負責酒店的經營管理。

2〃乙方負責酒店人員的招聘培訓

3〃乙方有對酒店人員錄用、辭退、崗位和工資調整的決定權

4〃乙方有財務收支的簽字權。

5〃乙方應保證酒店的員工總數不超過30 人

6〃乙方應保證酒店的員工平均工資不超過 20xx元

第七條 財務、採購管理

1〃採購管理:乙方負責採購管理,甲方負責監督和提供採購車輛。

2〃財務管理:甲方委託一人負責財務和保管工作。 3〃甲方人員服從乙方管理,工資由甲方負責發放。

4.工資發放時間:甲方應確保每月10號前發放上個月的工資

第八條試用期

1. 時間:一個月。20xx年8月1到20xx年8月30日

2. 工資:乙方試用期派遣人數10-15人,派遣人員到達甲方現場前甲方預付派遣人員一個月工資人民幣叄萬元整,並報銷交通費。

3. 結果:若雙方滿意可按此合同繼續進行;若有一方不滿意可立即終止合同。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視爲甲方違約,甲方除應賠償乙方所有的投入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二萬元。

2、由於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二萬元。

第九條 酒店的交接

酒店裝修結束後、試營業前,甲乙雙方完成酒店的交接手續,並製作酒店設備設施的清單。

第十條 爭議解決

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經營農村企業合同 篇7

第一章 總 則

中國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省________市,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 作 各 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爲:

中國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________省________市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

__區________路_________號。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

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__國(或地區)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注:若有兩個以上合作者,依次稱丙、丁……方)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同意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建立合作經營的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

作公司)。

第三條 合作公司的名稱爲________合作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爲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爲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號。

第四條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五條 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權、資源開發權、建築物等合作條件;乙方提供資金、設備、技術等合作條件。各方不折算投資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條件,確

定利潤分享辦法,並各自承擔風險。合作公司實行統一管理,獨立經營,統一覈算。合作期限屆滿,公司的財產不作價歸甲方所有。

(注:應根據雙方的約定具體寫明)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 甲、乙方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

具有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條 合作公司生產經營範圍是:生產和銷售_______產品;對銷售後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 生產經營規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產後的生產能力爲:_____。

(二)隨着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____。(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五章 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第九條 合作公司投資總額爲人民幣________元。(或雙方商定的一種貨幣)

第十條 合作公司的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___元。(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權或資源開發權和建築物不計入註冊資本)

第十一條 甲、乙方分別提供如下合作條件:

甲方:提供總面積爲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負責徵用土地費和繳納土地使用費;(注:土地開發費的負擔方法,根據雙方約定寫)其中:

廠房(上蓋)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商場(上蓋)面積________平方米;

維修部(上蓋)面積________平方米。

乙方:投資總額爲________元,其中:現金________元;機器設備和交通運輸工具________元;工業產權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

元。

第十二條 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權,應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天內辦完徵撥手續,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廠房和商場(上蓋)應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天

內交付合作公司裝修;維修部(上蓋)的交付時間,由合作公司董事會另行決定。

乙方提供的現金投資分兩期匯入合作公司在銀行開立的帳戶內。第一期應匯入_______元,須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天內匯出,作爲首期生產、生活設施的建

築費和流動資金等;第二期必須匯足投資總額減去第一期匯出後的差額,匯出的時間爲__

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會確定。(注:應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十三條 乙方作爲投資的機器設備,必須符合合作公司的生產需要,並在廠房裝修完工前________天內運至中國港口。

(注:乙方以工業產權作爲投資時,甲、乙方必須另訂立合同,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章 合作各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第十四條 甲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一)辦理爲設立合作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二)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三)協助辦理乙方作爲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物資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四)協助合作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訊設備等;

(五)協助合作公司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六)協助合作公司對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和施工;

(七)協助合作公司在當地招聘中國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

(八)協助合作公司爲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手續等;

(九)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條 乙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第十三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器設備、工業產權……並負責將其作爲出資的機械設備等運至中國港口;

(二)辦理合作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的機器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產的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四)培訓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時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作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六)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合作經營農村企業合同 篇8

第一章 杭州XX公司和系統創造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其他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____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資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爲:  杭州X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登記註冊,其法定住所在____省____市下____區內 。 編碼: 。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職務 董事長 國籍 中國。  系統創造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日本登記註冊,其法定住所在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職務代表取締役社長,國籍:日本。  

第三章 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其他有關法則,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杭州XX公司。  

第三條 合資公司的名稱爲杭州XX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外文名稱爲。  合資公司的法定住所在____省____市下____區內。 編碼:310032。  

第四條 合資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第五條 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爲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對合資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承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 合資公司的宗旨: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升企業的整體競爭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資公司生產經營範圍是:軟件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及售後服務。  

第八條 合資公司的生產規模:  (注:按項目可行性批覆寫。生產性項目規模,以主產產品的數量表示;非生產性項目規模,按項目具體情況定性定量。)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和  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出資方式  

第九條 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爲人民幣萬元。  

第十條 甲、乙方的出資額共爲人民幣萬元,並以此爲合資公司的註冊資本。  其中:甲方萬元,佔%;乙方萬元,佔%。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將以下列作爲出資:  甲方:現 金萬元  機械設備 元  廠 房元  土地使用權元  其 他元,共萬元。  乙方:現 金萬元  機械設備元  工業產權元  其 他元,共萬元。  

第十二條 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一次繳付,繳付的時間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十三條 甲、乙方任何一方如向

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並報審批機構批准。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方應各自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一、甲方責任:  

1、辦理爲設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按

第五章規定如期如數出資;  

3、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4、協助合資公司聯繫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5、協助合資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6、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7、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責任:  

1、按

第五章規定如期如數出資。  

2、辦理合資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設備、材料有關事宜;  

3、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  

4、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原材料的購買和產品的銷售方式  

第十五條 對於合資公司所需的原材料等物資,合資公司有權自行決定在中國購買或者向國外購買。  

第十六條 合資公司有權自行在國內或者向國外銷售,也可以委託乙方的銷售機構或者中國的外貿公司代銷或經銷。  

第十七條 爲了在中國境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後的產品維修服務,經有關部門批准,合資公司可在中國境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十八條 合資公司的產品使用商標經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並辦理商標註冊手續。合資期滿後,商標所有權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八章 董事會  

第十九條 合資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爲合資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條 董事會由5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首屆董事和正副董事長任期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一、合資公司章程的修改;  

二、合資公司的中止、解散和延長合資期限;  

三、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  

四、合資公司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併。  對下列其他事宜,可採取參加董事會會議的多數董事通過決定: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二、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三、聘任或者解聘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等高級管理人員,決定其報酬;  

四、制定合資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合資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七、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  

八、其他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二條 董事長是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另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資公司。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另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九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四條 合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甲方推薦;副總經理二人,由 方推薦。總經理、副總經理均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年。  

第二十五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公司的各項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總經理對外代表合資公司,對內任免下屬人員,行使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部門經理分別負責合資公司各有關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二十六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爲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解聘。  

第十章 勞動管理  

第二十七條 合資公司職工的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中國的其他有關規定,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與員工個別訂立勞動合同加以具體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後,報合資公司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八條 甲、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在遵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 稅務、財務、審計、外匯  

第二十九條 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員工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稅金。  

第三十條 合資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提取各項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三十一條 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的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三十____日止,一切記賬憑證、單據、報表、賬簿,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二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境內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覈,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甲、乙方認爲需要另行聘請會計師或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合資公司應予以同意,其所需一切費用由聘請方負擔。  

第三十三條 每一經營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________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通過。  

第三十四條 合資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二章 合資期限  

第三十五條 合資公司的期限爲________年。合資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爲合資公司成立之日。  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應當在距合資期滿 天前向外經貿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報送延長合資期限的申請書。  

第十三章 合資期滿財產處理  

第三十六條 合資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合資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 超出實繳資本的部份繳納所得稅後,再根據甲、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四章 保險  

第三十七條 合資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境內保險機構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境內保險機構的規定由合資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三十八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審批機構批准,才能生效。  

第三十九條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合資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審批機構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資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四十條 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造成合資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單方面終止合同,守約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並有權按照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准終止合資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資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六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

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

第一個月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給守約方。如逾期三個月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

第四十條規定,報經批准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四十二條 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七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三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 適用法律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九章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五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 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或者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國;地;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或者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  仲裁在被述人所在國進行:  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在(被訴人國名),由(被訴人國家的仲裁組織名稱)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在訂立合同時,上述三種方式僅能選一。)  

第四十六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章 文字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日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爲準。  

第二十一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四十八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如下附屬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包括:  

1、合資公司章程;  

2、技術轉讓協議(或合同);  

3、合資公司進口設備等實物清單(或協議);  

4、合資外方實物進口清單(或協議);  

5、銷售協議;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及其附屬協議,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外經貿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時同。  

第五十條 甲、乙雙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法定住所即爲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雙方授權的代表在 簽字。  甲方: 公司(印章) 乙方: 公司(印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姓名:  簽字: 簽字:合資經營合同 篇10  

第一章   

第一條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其它有關法規的規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則基礎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簽訂本合作經營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二條 合作各方  甲方:_________  註冊國家:_________國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註冊地區: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三條 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條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舉辦合作經營企業,企業名稱爲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其它有關法規的規定,雙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經濟實體。  

第五條 公司的一切經濟、業務活動,必須遵守政府法律、法令及有關條例規定,並受其保護。  

第六條 甲乙雙方對合作經營公司的債務、風險、虧損共同承擔責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 經營目的、經營範圍與經營規模  

第七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目的:以發展中國的國民經濟,實現四個現代化並取得合法利潤爲目的。其宗旨爲,通過雙方密切合作,使海塗開發事業取得突破性進展,滿足國內外市場對對蝦、鰻魚等水產品日益增長的需求,雙方在經濟上獲得實惠。  

第八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範圍:生產國內外市場急需的對蝦、鰻魚等水產產品,爭取在國際市場上有較強的競爭能力。  

第九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規模:年產對蝦_________噸,成鰻_________噸,以及其它水產品。  

第五章 合作條件及其構成  

第十條 甲方提供土地_________畝使用;乙方出資金額_________美元。  

第十一條 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資金,構成合作條件。  

第十二條 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現金或實物、設備。  

第十三條 乙方投資的實物或設備,應經甲方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報審批機構批准。  

第十四條 由合作企業與乙方簽訂買賣合同經審查批准後,三個月內應由甲方派員實地考察並委託中國按其規定向乙方銀行開具信用證。  

第十五條 乙方收到甲方銀行信用證後,_________個月內應將所購全部設備、實物運至_________港。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商定的期限,如數劃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資金。否則由違約方負擔其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有責任履行下列義務:  

1.向政府授權機關申請批准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登記;  

2.向有關部門辦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關手續;  

3.根據生產需要,合理安排合作公司的用房,公用設施、訂購可在國內生產的機器、設備、工具等;  

4.協助採購國內供應的原材料、包裝材料、其它消耗品等,辦理燃料、水、電增加供應電話、電傳、電報掛號等申請手續;  

5.辦理職工的招聘手續,推薦合作公司所需的管理技術人員,經考覈後由董事會根據需要擇優錄用;  

6.辦理合作公司外籍人員的邀請、居住手續,對其辦公、交通、生活等方面進行安排;  

7.協助辦理產品出口的有關運輸、報關等事項;  

8.負責辦理由乙方發運至_________港或_________港的全部設備運到合作公司所在地;  

9.上述各項之外另有雙方協議規定的該由甲方分擔的事項。  

第十八條 乙方有責任履行下列義務:  

1.提供對生產、辦公等建築物的要求;  

2.提供合作公司所需的進口生產設備、檢測儀器清單和技術資料,並確認在國內訂貨的機器設備、工具清單和要求;  

3.提供產品的出口加工標準、操作規程等技術指導和先進的企業管理方法;  

4.提供與合作公司產品有關的國外技術情報及市場信息;  

5.對技術人員和職工進行技術培訓;  

6.負責採購需由國外供應的原材料、易損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7.從甲方委託中國向乙方銀行開具信用證之日起,乙方應將雙方研究確定的先進可靠的設備、檢測儀器按商定的日期運到_________港。負責設備的安裝調試並正常投產;  

8.努力提高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不斷擴大外銷市場,保證合作公司的外匯平衡和取得較高的經濟效益;  

9.上述各條以外另有雙方協議規定的須由乙方分擔的事項。  

第十九條 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義務而給公司造成損失時,須負責賠償損失。  

第七章 董事會的組成  

第二十條 本公司爲法人式的合作經營企業,董事會爲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會設董事長、副董事長各一名,董事_________名,任期均爲________年。董事長由甲方擔任,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 董事長是合作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授權給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業。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舉行_________次例會,一般應在____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開,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舉行。根據需要,董事長在徵得副董事長同意後,也可臨時召開董事會會議。董事會議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可委託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長應在三週前將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日期、地點、議題通知董事會各成員。  

第二十四條 董事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時,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表出席,行使董事發言權和表決權,但一名代表不能同時擔任兩名或以上的名額(董事會會議應有包括出具委託書的董事代表在內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舉行)。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應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研究討論問題。  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合作企業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業的終止、解散;  

3.合作企業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  

4.合作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併。  其它事項,可根據合作企業的章程載明的議事規則作出決議。董事會決議以中文書寫一式四份,經正、副董事長簽署後,由合作公司、乙方各執一份,甲方執二份。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聘請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並決定任期年限。正、副總經理要執行董事會決議,負責合作公司的經營管理,並定期向董事會彙報生產、經營情況。  

第八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七條 合作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其聘用辦法均由董事會任命,任期________年。  

第二十八條 總經理的職責、權限:  

1.執行甲乙雙方所訂合同、章程及董事會決議;  

2.提名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審定招聘工作人員,並報董事會備案;  

3.制訂本企業的經營管理制度,對各職能部門佈置、指導、監督和檢查工作;  

4.定期向董事會提出工作報告、財務報告和利潤分配方案;  

5.對原材料、零配件的採購、成品銷售及專項協作合同和流動資金的借貸作出決定;  

6.審定職能部門制定的內外銷產品價格,並對價格作適當幅度的調整作出決定;  

7.代表企業接待重要的業務聯繫單位人員、談判和簽署文件;  

8.主持企業行政會議,對行政會議的討論事項及決議負責執行;  

9.解決各職能部門向總經理請示的其他重大問題;  

10.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代表企業或指派代理人出席涉及企業的審批或仲裁、調解會議;  1

1.對職工違反規章制度的處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後決定;  1

2.其它由總經理負責的事項。  

第二十九條 副總經理職責、權限:  

1.協助總經理負責本企業的經營管理;  

2.總經理外出時,代替總經理行使職權;  

3.代表企業進行業務談判;  

4.處理其它工作矛盾和有關問題;  

5.其它應由副總經理負責處理的問題。  

第九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條 合作公司在籌建期間,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負責籌建工作。籌建處人員的組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籌建期間的各項費用分年攤入生產成本。  

第十章 勞動管理、工會  

第三十一條 合作公司職工的僱用、解僱、勞動工資、勞動紀律、勞保福利等事項。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辦理外,根據董事會決議實行。  

第三十二條 合作企業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合作企業積極支持本企業的工會工作。  

第十一章 生產與銷售  

第三十三條 合作公司在每年底以前召開的董事會會議上制定下________年度生產進度及進口、出口計劃,並報主管部門。  計劃執行中在保證合作公司一定的經濟效益和外匯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根據國內外市場情況予以合理的調整。  

第三十四條 進口原材料採購對象,參考乙方情報,研究其質量、規格、價格後,由正、副總經理商定,在國內能提供滿足需要的原材料情況下,應優先在國內購買。其支付辦法,貨幣按照國內規定辦理。  

第三十五條 合作公司生產的對蝦,鰻魚等水產品,通過中國出口商品檢驗局檢驗後,根據年度出口計劃數由公司直接出口,也可以參加廣交會對外成交出口銷售產品。  

第三十六條 合作公司原則上規定,凡符合出口標準的產品全部出口,確保公司外匯收支平衡並積極創匯。  

第三十七條 本公司產品內銷部分由甲方負責,外銷部分由乙方負責,一切內外經銷事項均以公司名義出面。  

第三十八條 出口產品的銷售價格和數量應考慮合作公司的外匯收支平衡和成本覈算。隨着國際市場情況的變化而加以及時調整。  

第三十九條 內銷產品按政府規定的物價政策執行,具體價格由總經理決定,報主管部門和物價部門備案。外銷產品價格根據國際市場隨行就市或根據廣交會成交價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第十二章 財務、會計、審計  

第四十條 合作公司的會計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門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經董事會通過制定的會計制度,付諸實行。  

第四十一條 公司各類報表於次月____日前向合作雙方報告,年終報表在次月底前提出,由公司委託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審覈。各類報表均報主管部門、統計部門及其有關部門備案。  

第四十二條 公司採用借貸記帳法記帳,用中文書寫,會計報表以人民幣爲記帳本位幣,其它貨幣屬於合作投資的均以中國外匯牌價換算。屬於貿易往來的按貿易匯價結算,外匯往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辦理。  

第四十三條 合作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覈,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第四十四條 合作公司在中國_________分行開設人民幣和外幣帳戶。  

第十三章 稅收、利潤和虧損  

第四十五條 合作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條例規定交納各種稅金,並參照《關於中外合作經營項目進出口貨物的監管和免稅的規定》,向稅務機關提出減免稅收的申請。  

第四十六條 所得稅甲乙雙方分別繳納。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上交,乙方按國務院關於華僑投資優惠的暫行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 合作公司在扣除由董事會確定提留的儲備資金、職工福利資金、獎勵資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納稅後,餘下的淨利潤甲乙雙方對等分成。  

第四十八條 乙方所得的淨利潤匯往國外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九條 公司發生虧損時,經董事會會議討論通過,可用儲備基金彌補,或按對等比例承擔虧損責任。  

第十四章 合同的審批、生效、延長和終止  

第五十條 本公司合作期限定爲________年,本合同按照中外合作經營的有關規定申請批准。然後,合作公司持批准證書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並領取營業執照,同時,乙方還要以自己的名義到工商行政機關登記。公司合作期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計算。本公司經上級批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條 合作期滿前六個月,如雙方願意繼續合作,可申請並經上級批准機關批准後延長合作期。  

第五十二條 在合作期內,出現下列情況可提前終止本合同,解散合作企業:  

1.公司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時;  

2.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3.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時;  

4.公司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公司的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它解散因素已經出現時。  經雙方作出最大努力不可挽回時,由董事會提出解散申請書,報審批機關批准後,提前終止合作企業。  屬於本條

第二款情況解散合作企業時,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一方,應對合作企業由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第五十三條 此合作期未滿,公司解散時,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償還債務後的剩餘資產支付職工一定的安置費,餘下部分雙方對等分配,對於剩餘財產超過註冊資本的增值部分視同利潤,應依法交納所得稅後對等分成。  

第五十四條 合作期滿本合同自動失效,合作公司所有資產不附任何條件歸甲方所有,不再另行清算。  

第五十五條 公司解散或終止時,各項帳冊及文件應由甲方保存。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  

第五十六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才能生效。  

第十六章 保險  

第五十七條 公司的各項保險均應向中國________支公司辦理。  

第十七章 商標  

第五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本公司所產對蝦採用“_________”牌商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後使用。  

第十八章 適用法律  

第五十九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散、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九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條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提交仲裁機關解決。  

第六十一條 仲裁地點設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第六十二條 仲裁決定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六十三條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六十四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的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內容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章 其它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後,向上級審批機關報批,獲得批准後,即及時通知乙方。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條 爲保證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六十八條 對在合同執行中,任何一方有違約而引起的經濟損失,另一方有權向中國法院起訴,對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全額賠償。  

第六十九條 公司發生不可抗力及其它嚴重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公司總經理應儘快將發生的情況以電報通知乙方,並在半月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顯示的證明文件提交對方確認。  

第七十條 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及發往函電按下列報發對方: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專用電訊: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專用電訊: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第七十一條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五份,由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主管及審批機關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作經營農村企業合同 篇9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合作經營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作方式

甲方現將以自己名義承租的一間商鋪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築面積約_______㎡)與乙方進行合作經營。

第二條、合作時間

合作期限暫定_____年,如需繼續合作雙方另作協商。雙方合作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合作分工

1、甲方負責提供商鋪(基本裝修到位),乙方負責經營管理,乙方每月以現金定額形式向甲方按期進行經營分紅。商鋪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交納。經營中損益情況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自己負責在經營期間發生的房租、水費、電費、電話費、小區管理費以及各類稅費。以及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協議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3、乙方需在室內外進行裝修時須經甲方及有關部門同意並按要求進行報建,但不得隨意更改房屋的結構,否則,所引起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4、合作經營期內,乙方不得變更經營者,否則合作經營保證金不予退還。

5、在合作期間,乙方以現金方式向甲方支付經營分紅,甲方需向乙方出具收條作爲憑證備查。

第四條、收益分配

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合作經營保證金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後每月底______日前支付下一個月經營分紅一次,每月金額起算: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爲人民幣__________元/月。

第五條、不可抗力

在合作經營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如政府拆遷、自然災害等)的原因造成店鋪經營的終止,甲方須退還乙方合作經營保證金。乙方不得享受作爲房屋承租人的相關待遇。

第六條、合作期內因乙方責任終止合作協議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沒收合作經營保證金並收回商鋪經營權,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賠償。

1、惡意欠款累計達一個月。

2、中途單方面無故退出合作。

3、利用房屋進行違法行爲。

4、故意損壞房屋結構和設施設備。

第七條、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協議第八條任何一種情形,在接到甲方終止協議通知書____日內,自行清理房屋內物品,將房屋退還甲方。逾期佔用,未搬出的物品則視爲乙方放棄,甲方有權進行清理,收回房屋,清理費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作經營農村企業合同 篇10

第一條總則  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並在法律上獲准從事經濟活動的,其總公司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省___(以下簡稱甲方);  XX公司是遵照__國法律成立的,其總公司設在____(以下簡稱乙方)。  1.2.甲方和乙方(以下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有關法律的規定,共同成立一個合資公司。雙方同意抱着誠摯的態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條合資企業名稱和地址  2.1.合資公司的中文全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合資公司的英文全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稱公司)總公司和註冊的地點設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的宗旨和經營範圍  3.1.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業原則爲基礎進行經營,並以銷售其產品和提供服務而獲得公司滿意的利潤爲指標。  3.2.公司應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經濟效益,並根據國際商業貿易實務慣例,使公司的效率、產量、價格、及交貨時間方面應具有競爭能力。  3.3.公司生產的_____產品並提供服務,面向中國國內市場和指定範圍的國際市場及有關的公司和企業銷售並履行公司確定的有關業務。  3.4.設立服務公司,經營公司所需的多項生活服務業務。  

第四條註冊資本與資金  4.1.公司爲有限責任公司。雙方對公司的責任以雙方確認的投資額爲限。公司的註冊資本爲_____(大寫:_____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資50%計_____(大寫:_____美元),雙方將按上述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虧損和風險。  4.2.上述的資金應以雙方同意的現金,實物和技術投入。全部投資在公司成立(獲得營業執照簽發日)____年內完成。

第一次投資(甲乙方各投資____美元)在合資公司成立後1個月內完成,其餘部份投資的時間,根據實際的需要,由董事會決定。  4.3.公司不發行股票。雙方在各自交納其投資額後,應由一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證書,由公司據此發出由正、副董事長簽署的投資證明書,證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公司的名稱;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資雙方的名稱和投資數額,投入資本的年、月、日,發給投資證書的年、月、日。投資證明書是非流通性的證據。雙方確認的註冊資本總額在合同期內不得減少。  4.4.資金。除註冊資本外,若公司需補充資金,經董事會決定,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資經營企業貸款辦法,通過中國以合適的方式在中國籌集,或直接向其他外國銀行申請貸款。  4.5.雙方對公司註冊資本的投資細節由公司的董事會確定。  

第五條董事會及組織機構  5.1.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董事會由六(6)名成員組成,甲、乙方各佔三(3)名。董事人選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調換。董事長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擔任。董事任期四(4)年,經各方繼續委任可以連任。  5.2.董事會決策一切問題需經六分之四(46)的董事(4名董事)表決通過。董事未能出席董事會可出具其簽署正式的委任書與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當處理有關雙方權益的事項時,董事會應根據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決定。  5.3.董事會每年召開兩次會議(定於6月和12月),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  董事長鬚在開會前二十(20)天發出通知書。必要時,經一方全體董事要求,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協商後,可召開特別會議。會議記錄採用中文和英文書寫,記錄歸檔保存。董事長不在時,由副董事長代行其職責。會議一般應在中國境內召開。在尚未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情況下,經全體董事簽字的決議書與董事會會議決議具有同等效力。  5.4.需經董事會一致通過的事項包括:  (1)公司章程的修改;  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與轉讓;  公司期限的延長、終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結業工作;  公司的發展規則和貸款計劃;  公司的工作計劃,生產經營方案;  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決算與年度會計報表;  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公司發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潤分配方案;  公司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任免及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提名的各部門的負責人的任免;  公司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公司的組織機構、人員編制、職工工資、獎勵、福利等實施辦法;  公司的人員培訓計劃;  其他有關雙方權益的重大問題。  (2)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應根據本合同和董  事會的決議,主持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如總經理不在時,則由副總經理代行其職責。各部門的設立、組織、職責和人事安排,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根據董事會所決定的原則來制定,並由董事會批准。  (3)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加其他的經濟組織與本公司的商業競爭。若正、副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貪污,或嚴重地失職,董事會有權隨時予以辭退。  

第六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6.1.甲方和乙方,應盡力以最有效和最經濟的辦法實現公司的經營宗旨和目標並在現行法律和允許的營業範圍內雙方選派有資格、有經驗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在公司勤勉地進行營業。  6.2.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公司辦理下列事宜:  協助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辦理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協助公司申請獲得可能範圍內的稅收減免待遇;  協助公司收集有關中國市場需求,產品競爭能力和銷售機會的發展趨勢等方面的信息;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申請前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入境簽證和提供在中國境內的公務旅行方便;  協助公司安排工作人員的辦公、住宿、膳食、交通、醫療等事項;  協助公司聘請中國籍職員、工程師、技術人員、工人和翻譯人員;  協助公司向中國及國家外匯管理局同意的銀行申請開立外幣和人民幣帳戶;  協助公司聯繫在中國境內的物資運輸、進出口報關等手續;  甲方在可能的情況下應公司的請求對其他需辦的事情應予以協助。  6.3.乙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公司辦理下列事宜:  指導和協助公司解決技術、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提供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經營管理的經驗,從而爲獲取最大限度的經營效益,爲爭取其產品的優質並承擔其技術責任;  爲公司制定並提供有關製造工藝、設備保養、安全、物資儲存等工作細則及規定;  經和甲方協商後,協助公司制定培訓計劃,在乙方所屬工廠及雙方都能接受的地點,培訓中方人員,使中方人員在培訓計劃規定的時間內,能夠掌握有關技術工藝和專門技能;  協助公司收集與公司業務有關的、適用的技術、工藝、經濟信息及法律資料。  

第七條籌建工作  7.1.董事會應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十(60)天內委派籌建小組(以下簡稱籌建組)。籌建組工作計劃由董事會決定,籌建組由四(4)名組員組成,由各方提兩名組員,包括一名組長及一名副組長。董事會應指派由雙方提名的組員,並從提名組員中選出組長和副組長,但董事會有權隨時解任任何組員。任一方提名的組員被解任時,該方應提名一位接任人選,該名參與籌建組的接任人選需經董事會批准。  7.2.新廠房的建築,籌建小組按第6.2.款規定負責聯繫建築設計的批准,監督設備及材料採購,制訂建築工程時間表,提供技術管理,確保建築工程進度,妥善保管其報告、圖紙、檔案及其他資料。籌建小組在日常工作方面積極合作,並在新廠房建築期間至少每星期開會一次,商討建築工程進度和質量,此會議應做記錄並由組長和副組長簽署。  7.3.至少有三(3)名籌建小組組員(包括組長)予以建議時,總經理方可代表公司與承建企業簽訂建築合同和其他有關合同。每份建築合同規定的工程應在中國有關單位允許承建該工程範圍之內。一切工作應按照合同內載明的時間表執行。全部建築及有關成本費不得超出該合同內載明的數額。  

第八條利潤分配及稅務  8.1.每個財政年度終結後應儘快把公司的純利按照甲方和乙方對公司註冊資本投資的數額比例分配給各方。爲了達到本款8.1.的目的,“純利潤”表示從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項費用後餘下的數額:  (1)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及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從公司所得毛利潤中扣除所得稅後的數額;  (2)按照中國有關的法律條例規定及由董事會設立的儲備基金的數額;  (3)按照董事會設立爲發展和擴充公司的再投資所需基金數額;  (4)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款規定或由董事會設立的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的專項資金數額。  8.2.按照“____省經濟特區條例”

第三章

第十四款優惠待遇的精神,公司應繳的最高所得稅率爲百分之十五(15%)。對於技術比較先進,規模較大的企業,給予減稅20%至50%或免稅1年至3年的優惠。公司在甲方的協助下按照中國法律及條例申請獲得減免稅待遇。  8.3.公司的中國、華僑、港澳及外籍人員應按照中國稅法及條例交納個人所得稅。  

第九條公司的權利和勞動工資  9.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經濟特區條例”公司有權利:  (1)可以獨立經營自己的企業,可以僱用外籍人員擔任技術和管理工作;  (2)僱用中國職工,由企業自行招聘,按擇優原則考覈錄用,勞資雙方簽訂合同。經採用的職工,可試用3個月至6個月;企業因生產、技術條例發生變化而多餘的職工,經過培訓不能適應要求而在本企業內又無法改調其他工種的職工,可予以  解僱;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並造成不良後果的職工,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減薪、直至開除的處分;  9.2.視公司經營的需要,自行確定採用計件或計時、計日、計月工資制;  9.3.僱用的外籍職工、華僑職工、港澳職工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後的工資和其他正當收入,可按外匯管理辦法的規定,通過中國或其他銀行匯出;公司在繳納公司所得稅後的合法利潤,可按外匯管理的規定,通過中國或其他銀行匯出;  9.4.公司因故中途停業,經向有關部門申報理由,辦理清債手續,其資產可轉讓,資金可匯出。  

第十條會計與審計  10.1.公司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中外合資企業財會統一條例建立會計制度。  10.2.公司應在財務年度內,每季終結十(10)天內編制季度財務報表,並將該財務報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財務報表應包括該會計期間終結時有關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並以中英文編制。由公司主管財務的職員簽署是真實正確無誤的。  10.3.公司應在財務年度終結後三十(30)天內編制年度財務報表,並將財務報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年度財務報表包含截止該財務年度終結時有關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財務報表應以中英文編制並由董事會委託的經政府註冊的一家會計事務所予以審計並證明是真實、正確無誤的。  10.4.甲方和乙方有權隨時在公司每個財務年度終結後一(1)個月內自費派審計師審查公司的經營帳目及記錄。  

第十一條協議的生效和合資期限  11.1.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批准後,公司收到批准書後的1個月內應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主管審批部門批准之日,即爲本合同生效之日。本合同生效日以前雙方所簽署的一切意向書與其他文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動失效。  11.2.本合同有效期限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期滿之日止,公司的合資期限爲十(10)年。若公司業務有發展,註冊資本需增多,則合資期限可延長。延長期限屆時將另行商定。  11.3.當期限屆滿前六(6)個月,雙方同意終止合同之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規定,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合資公司的期限可繼續作每次爲期五(5)年的延長。  11.4.若因任何原因或任何一方造成終止合同,均需報原合同批准之機構批准。  

第十二條轉讓  12.1.公司的任何一方未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及中國主管審批部門的批准,不得向

第三者轉讓、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處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若一方要轉讓股份,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公司的一方希望轉讓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時,公司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2)爲優先給受讓方,在轉讓方提出書面轉讓要求後三十(30)天內作出答覆,否則轉讓方有權向

第三者轉讓;  (3)公司一方向

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份投資時,

第三者的資格和信譽必須獲得他方的書面認可,轉讓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轉讓的條件優惠,轉讓方應將其受讓方關於轉讓的相應部份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協議兩份副本,提交給公司他方;  (4)公司營業,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礙或組織機構受到影響;在批准轉讓後,公司應在三十(30)天內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終止和清算  13.1.當出現下列情況時,任一方可發出終止合同通知書,該通知書至少應在合同終止前的六十(60)天內發出:  (1)在一方自願或非自願宣佈破產、清盤或解散;  (2)在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爲此,終止合同通知書應說明違約的事項及違約方在通知書期間能予以改正而未改正的這些違約事項;  (3)在雙方嚴格遵守條文後,仍然違反政府現行的法律、法令或條例,使公司無法繼續營業。  13.2.本合同提前終止或終止後,公司對其資產、債權和債務進行清算。在清算時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則,按合同規定執行。  13.3.當公司期滿或合同終止,宣告解散時董事會應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則並確定清算委員會成員。清算委員會可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律師擔任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13.4.根據中國有關法律並經有關當局批准,清算委員會可將公司以“營業中的公司”出售並籤售購協議書。甲方有優先購買權。  13.5.若沒有買主願意購買“營業中的公司”,則公司的業務予以終止,清算委員會可以按分項售賣公司的資產。在這種情況下,甲方有優先購買權,乙方次之。  13.6.違約一方,必須對申請結束營業的一方因其違約事項所蒙受的財務損失擔負責任。  

第十四條土地使用  14.1.遵照關於申請辦理《土地使用》的規定,甲方需代表公司向政府有關部門填交新廠房的用地申請書,取得規劃部門的批准,領取《土地使用證書》。  14.2.按照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暫行規定,公司作爲技術密集的先進的項目可申請免繳土地使用費。公  司亦應申請獲得有關土地使用費方面的優惠待遇。  

第十五條保險  15.在合同期內,公司總經理與

第一副總經理擬根據不同階段不同業務共同提出公司投保的項目。在價格、服務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向中國投保。  

第十六條適用的法律  16.1公司的建立、經營、管理、稅務、進出口物資、勞動管理、土地使用、人員出入境及其他活動應遵守經頒佈的____省經濟特區內的有關法律、規章及條例。  在此法律、規章及條例中尚無規定時,合資公司應遵守經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規章及條例。公司亦應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6.2.公司的財產、權利和乙方的投資、利潤分成,根據本合同規定乙方應得的數額及乙方的一切合法權益,應受經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____省經濟特區的法律、法令、規章及條例的保護。  

第十七條爭執的解決和仲裁  17.1.在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首先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7.2.由於本合同引起甲方與乙方之間的任何爭執,首先應由董事會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協商解決。若於三十(30)天內未能解決時,甲方和乙方可選擇

第三方進行調解。  17.3.若調解於三十(30)天內不能解決時,其爭執應由仲裁作最終裁決。仲裁小組由三名仲裁員組成,甲方指派一名,乙方指派一名,

第三名仲裁員由甲、乙方指派的兩名仲裁員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兩名仲裁員,意見分歧,則

第三名仲裁員應由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指派,並任仲裁小組主席,仲裁地點在瑞典斯德哥爾摩。  17.4.仲裁的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定。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18.1.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爲不可抗力事件,但不僅限於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傳染病及瘟疫。若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把本合同規定的履行義務的時間延長,延長的時間應與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8.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任何一方應立即以電報或電傳把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並隨後於十四(14)天內用航空掛號信經政府有關當局或部門確認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超過九十(90)天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爲仍繼續執行協議或提前終止協議。  

第十九條合同文字和語言  19.1.本合同包括主件和附件,其附件和主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條款與合同主件的相應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合同主件爲準。  19.2.本合同修訂須經雙方討論通過,形成正式文件。經主管部門審批,審批後的文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9.3.本合同內書寫的標題,僅爲醒目所列,不影響條款的意義和解釋。  19.4.本合同及附件用中文、英文書寫,而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5.公司全部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19.6.雙方同意以漢語和英語爲工作語言。  

第二十條文本  本合同的中文本、英文原本一式肆份,每種文本雙方各執兩份。  

第二十一條其他  21.1.本合同生效日起,雙方以前簽訂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即告作廢。  21.2.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文件的任何條款除對適用法律有違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強行的條款外,餘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強制執行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應予以執行,不得受到影響或削弱。  21.3.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之代表於首頁寫明的日期簽訂,特此證明。  

第二十二條通知  22.1.公司雙方的任一方向對方遞送通知文件(包括電傳、電報、信件等),按下列地址發出,在收到之日起被認爲已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信箱:________________信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電報: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  22.2.本公司生效期間,雙方有權隨時更改各自地址,但更改時應提前一(1)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  注:建立中外合資企業須遵照中國有關法律,按主管部門及審批部門批准的雙方簽訂的契約予以辦理商業登記手續。合資企業是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合資雙方按註冊資本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關於合資期限、經營自主權、稅務優惠等必須在契約中明確規定

合作經營農村企業合同 篇11

合作經營企業合同

第一條?約因

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法律註冊的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爲甲方與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註冊的__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爲乙方。

甲方和乙方(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營公司)。

合營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按專利提供技術訣竅進行合作生產。甲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設備,乙方提供專利技術。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項目投入。

合營公司由甲方獨自經營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術的全過程,保證其產品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專利技術按本合同第五條款規定,以提成費的辦法作爲補償。

第二條?定義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術名詞分別闡述,其意義茲明確如下:

2.1.?“產品”係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2.?“專利”係指經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型專利權*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2.3.?“技術”係指爲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併爲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來能獲得的並有權向第三者公開的技術數據、配方、生產程序、圖紙、說明書、手冊目錄及信息等。

2.4.?“_____”係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_____爲準。

2.5.?“技術協助”--按合同規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逗留期限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該專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在中國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合營公司負擔。

應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時間內派三(3)名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就有關生產、生產過程及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術協助。合營公司應支付專家從受僱地至合營公司的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等費用。

2.6.?“技術信息互換”--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合營公司。合營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並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所約束。

2.7.?乙方保證:按雙方議定時間提供的技術信息應是準確的、完整的和清晰的並且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合營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的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合營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的先進水平。

第三條?專利和_____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經乙方同意,合營公司不得使用其專利、_____和技術。

3.2.?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合營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合營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乙方有權採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合營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的使用技術系在中國境內生產及銷售其產品,並按合同條款的規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國際市場中銷售的產品。

3.4.?合營公司應乙方的請求,在可能的情況下,於適當的時候在____以乙方的名義申請、登記、註冊其提供的技術,使乙方獲得其技術專利及專利權。

3.5.?合營公司按照雙方的議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誌_____時,並標明該產品是按乙方的許可證製造。

3.6.?合營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誌均載明於附件。經乙方同意後合營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_____在中國市場銷售。

第四條?第三方僞造及侵犯

第五條?提成費

5.1.?在合同期限內合營公司須向乙方爲合營公司提供的技術及協助給予補償費。

5.2.?根據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內合營公司應支付售出該產品的總淨售額__%的提成費。其提成費應根據該產品的淨售價計算。

5.3.?按合同附件規定的提成費應從得到該項技術之日起執行__年,以後,每年遞減__%。

5.4.?合營公司應保持完整、正確的記綠,便於確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額,乙方可派會計師代表乙方審查其記錄,自____年__月__日起,於合同期限內每年每季度後六十(60)天內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銷售報告。銷售報告應列明上一個季度內出售產品數量的淨售價並附上應支付的款額數字。銷售報告應由合營公司主管財務者簽署。

5.5.?合營公司根據合同及乙方書面指定的銀行將所得款額以美元按時匯至乙方。

第六條?技術培訓

6.1.?按合營公司的合同,乙方應向公司提供技術培訓,爲提高公司僱員的技術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營公司選拔的僱員按下述技術範圍提供培訓:_____產品的製造、發展、銷售和使用;______加工生產及有關工廠實習;培訓其他有關的技術待合營公司與乙方協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與製造、銷售或維修保養該產品無直接關係的任何事宜的培訓,亦不提供乙方對第三方承擔有保密義務項目的培訓。

6.4.?培訓人數和內容、地點、期限及其他有關培訓事宜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

6.5.?合營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導人員、技術專家及有關管理人員至中國對中方人員進行培訓,合營公司應支付聘請人員從受僱地至合營公司的全部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費用。

6.6.?按本合同規定,合營公司屬下的僱員凡參加並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訓計劃者,自培訓完結後1年內,不得向合營公司提出辭職。

第七條?優先條款

7.1.?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設備、配件等在價格、供貨時間和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購買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製造的產品。

7.2.?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的各項服務,在費用、時間和服務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單位簽訂承包和技術服務合同。

7.3.?在費用、時間和質量方面同等的條件下,合營公司必須優先購買和採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

第八條?保密

合營公司承認並同意在合同期內由乙方提供的技術系屬祕密。合營公司及其全體僱員和工作人員應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術。在未得到乙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或透露此技術。自簽署合同至終止合同,該項技術的保密期限爲__年。

第九條?合營期限

9.1.?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是以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爲期__年。

9.2.?當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前六(6)個月,除雙方同意終止外,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繼續作爲期二(2)年的延長,但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批准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專題書面的同意,合營公司或甲方應保證將全部技術和其他權利退還給乙方,且在將來任何時候無權繼續使用與本合同有關的專利、_____或技術。

第十條?_____

10.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執應首先通過各方主管部門以互相信賴的精神予以解決。若於三十(30)天內雙方主管部門不能解決時,雙方可推薦第三方予以調解。

10.2.?若於三十(30)天內調解不能解決時,甲方與乙方同意將爭執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按_____程序暫行規定予以_____。

10.3.?若對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釋或強制執行等發生爭執時,_____員應根據合同條款及國際商業慣例予以有效的解決。

10.4.?在發生爭執,並將爭執提交_____過程中,除所爭執並提交_____的爭執者外,雙方都應按本合同的規定,繼續執行各自的權利和履行各自的義務。

10.5.?_____的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_____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_____機構裁決。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1.?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爲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於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_____、_____、傳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將履行合同的時間延長,延長至與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1.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將發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並於十五(15)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政府或有關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時間超過六十(60)天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進一步解決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條?合同文字和工作語言

12.1.?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合營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同意用英語和漢語爲工作語言。

第十三條?其他

13.1.?本合同書就的標題,僅爲醒目參考用,不影響本合同的意義和解釋。13.2.?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1)式四(4)份,每種文本雙方各持二(2)份。

13.3.?甲、乙方及合營公司之間的通訊來往均以中、英文爲準。

13.4.?按本合同規定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通訊,應以書面文字爲準並按對方的地址寄出後七(7)天,視爲有效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電掛: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中外合作經營是一種靈活的經濟合作方式,雙方提供合作條件、權利和義務並共同約定。雙方提供的合作條件作爲投資,而收回投資的辦法是以加速折舊、增加利潤幅度或以產品分售及採用提成費等辦法來實現。合作期滿後財產不再作清算分配,具體處理辦法依雙方所籤契約中明文規定實施。合作經營、分工經營、委託一方經營或委託第三方經營管理,取何種方式視契約中規定的條款付諸實施。

*?實用型專利權係指在學術、技術、工藝等領域中具有創造性的發明並能解決實際問題,發明者提供圖紙、模型及技術說明書等資料,經申請批准後可受到保護者,通稱實用型(utility?model)專利。

合作經營農村企業合同 篇12

第一章 總 則  中國和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營各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爲(注:若有兩個以上合營者,依次稱丙、丁_________):  中國(以下簡稱甲)  法定地址:中國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號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  

第三條 XX公司的名稱爲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爲_________。  XX公司的法定地址爲: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第四條 XX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 XX公司的組織形式爲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XX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 甲、乙合資經營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條 XX公司生產經濟範圍是:  生產_________產品;  對銷售後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 XX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  

公司投產後的生產能力爲_________。  

2.隨着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_____。(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九條 XX公司的投資總額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或雙商定的一種外幣)。  

第十條 甲、乙出資額共爲人民幣_________元,以此爲XX公司的註冊資本。  其中:甲_________元,佔_________%;乙_________元,佔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乙將以下列作爲出資:(注:以實物工業產權作爲出資時,甲、乙雙應另行訂立合同,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  現金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_元;  廠房_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權_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乙:  現金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XX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__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  _________(注: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十三條 甲、乙任何一如向

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同意,並報審批機構批准。  一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營各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甲責任:  

1.辦理爲設立XX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3.組織XX公司廠房和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按

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_________;  

5.協助辦理乙作爲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6.協助XX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7.協助XX公司聯繫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8.協助XX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9.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10.負責辦理XX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乙責任:  

1.按

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_________並負責將作爲出資的機械設備等實物運至中國港口;  

2.辦理XX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培訓XX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如乙同時又是技術轉讓,則應負責XX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6.負責辦理XX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技術轉讓  

第十五條 甲、乙雙同意,由XX公司與_________或

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爲達到本合同

第四章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規模所需的先進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製造工藝、測試法、材料配、質量標準、培訓人員等(注:要在合同中具體寫明)。  

第十六條 乙對技術轉讓提供如下保證:(注:在乙負責向XX公司轉讓技術的合營合同中才有此條款。)  

1.乙保證爲XX公司提供的_________(注:要寫明產品名稱)的設計、製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XX公司經營目的要求的,保證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  

2.乙保證本合同和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技術全部轉讓給XX公司,保證提供的技術是乙同類技術中最先進的技術,設備的選型及性能質量是優良的,並符合工藝操作和實際使用的要求;  

3.乙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各階段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應開列詳細清單作爲該協議的附件,並保證實施;  .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詳細資料是所轉讓的技術的組成部分,保證如期提交;  

5.在技術轉讓協議有效期內,乙對該項技術的改進,以及改進的情報和技術資料,應及時提供給XX公司,不另收費用;  

6.乙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使XX公司技術人員和工人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第十七條 如乙未按本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或隱瞞之行爲,乙應負責賠償XX公司的直接損失。  

第十八條 技術轉讓費採取提成式支付。提成率爲產品出廠淨銷售額的_________%。  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

第十九條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爲期限。  

第十九條 XX公司與乙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爲________年。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後,XX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發展該引進技術。(注:技術轉讓協議期限一般不超過________年,協議須經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  

第八章 產品的銷售  

第二十條 XX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佔_________%,內銷部分佔_________%。(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寫明各個年度內外銷的比例和數額。一般情況下,外銷量至少應能滿足合資公司外匯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一條 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由XX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佔_________%。  由XX公司與中國訂立銷售合同,委託其代銷,或由中國包銷的佔_________%。  由XX公司委託乙銷售的佔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XX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XX公司直接銷售。  

第二十三條 爲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後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准,XX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二十四條 XX公司的產品使用商標爲_________。  

第九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 XX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爲XX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委派_________名,乙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委派,副董事長由乙委派。董事和董事長任期________年,經委派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是XX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XX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於重大問題(注: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六條列舉主要內容),應一致通過,可作出決定。對其它事宜,可採取多數通過或簡單多數通過決定(在具體合同中要明確規定)。  

第二十八條 董事長是XX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爲代表。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十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 XX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_____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__人,由甲推薦_________人,乙推薦_____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年。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XX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 設備購買  

第三十三條 XX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在條件相同情況下,儘先在中國購買。  

第三十四條 XX公司委託乙在國外市場選購設備時,應邀請甲派人蔘加。  

第十二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五條 XX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籌建處由_________人組成,其中甲_________人,乙_________人。籌建處主任一人,由_________推薦,副主任一人,由_________推薦,籌建處主任、副主任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六條 籌建處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採購和驗收,制定工程施工總進度,編制用款計劃,掌握工程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算,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覈等工作。  

第三十八條 籌建處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甲乙雙同意後,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九條 籌建處在工廠建設完成並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後,經董事會批准撤銷。  

第十三章 勞動管理  

第四十條 XX公司職工的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案,由XX公司和XX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後,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 甲、乙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四章 稅務、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 XX公司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四十三條 XX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四十四條 XX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五條 XX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三十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書寫。(注:也可同時用甲乙雙同意的一種外文書寫。)  

第四十六條 合營企業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覈,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乙認爲需要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甲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費用由乙負擔。  

第四十七條 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________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通過。  

第十五章 合營期限  

第四十八條 XX公司的期限爲________年。XX公司的成立日期爲XX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經一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營期滿六個月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營期限。  

第十六章 合營期滿財產處理  

第四十九條 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XX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根據甲、乙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險  

第五十條 XX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規定由XX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八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一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二條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XX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營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三條 由於一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XX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片面終止合同,對除有權向違約一索賠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准終止合同。如甲、乙雙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應賠償XX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未按本合同

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

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有權按本合同

第五十三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賠償損失。  

第五十五條 由於一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五十六條 爲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七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 適用法律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九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都有約束力。  或者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_________國_________地_________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都有約束力。  或者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人所在國進行: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在_________(被訴人國名),由_________(被訴人國家的仲裁組織名稱)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都有約束力。)  (注:在訂立合同時,上述三種式僅能選一。)  

第六十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三章 文 字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爲準。  

第二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六十二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XX公司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_________,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四條 甲、乙雙發送通知的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法定地址即爲甲、乙雙收件地址。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雙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簽字。  中國(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合資經營合同 篇10  中國和__________國_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共同投資,聯合經營__________公司。  

第一章XX公司的組成  

1.1合營各爲:  中國(以下簡稱甲)在中國__________註冊登記,其法定地址在中國___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_街______號;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  __________國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在__________國__________地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國__________地;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如合營爲多者,可稱丙,丁)  

1.2XX公司的中文名稱爲:____________________外文名稱爲:____________________  XX公司的法定地址在XX公司根據業務需要,經有關當局批准後,可在國外或其它地設立分支機構或辦事處。  

1.3XX公司是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合資經營有限公司,是中國的法人、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條例的規定。  

第二章營業範圍與服務內容  

2.1營業範圍:  XX公司將承擔下列各類項目的工程承包或諮詢服務:  煤礦,冶金,石油,交通運輸,水力發電,火力發電,核電站,水利,通訊,及上述各類項目的附屬項目等。  

2.2服務內容:  XX公司在其營業範圍內,將爲客戶提供下列各類服務:  

2.

2.1工礦企業工程項目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發展規劃設計。  

2.

2.2初步可行性分析  

2.

2.3可行性研究  

2.

項目評價  

2.

2.5選擇土建施工部門  

2.

2.6土建工程的施工監督  

2.

2.7培訓技術人員,管理人員  

2.

2.8技術轉讓  

2.

2.9董事會批准的其它服務項目  (注:可根據具體情況訂立)  

2.3XX公司將根據上述服務範圍,類別及公司營業計劃,尋求承擔中國國內或國外項目。  

第三章投資總額及資本轉讓  

3.1XX公司的註冊資本爲__________元(人民幣或雙商定的一種外幣)  其中甲出資__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__________%  乙出資__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__________%  

3.2甲乙雙將以下列式作爲出資  甲:現金__________元,專有技術使用費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元。  乙:現金__________元。機械設備__________元。專有技術使用費_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元。  

3.3合營各在XX公司獲得營業執照後__________天內,分期繳足投資資金,其應付金額和期限規定如下:....  任何一對其出資額逾期繳付或欠繳按1.3條辦理。  

3..1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它式處置,均經董事會通過。並報原審批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2合營一向

第三者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需經公司他同意,公司他有權優先購買其轉讓的股份,公司一向

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他轉讓出資額的條件優惠。  

第四章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1XX公司利潤在按中國稅法納稅完了以後,由董事會決定扣除公司的儲備基金,企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後,合營各按出資比例分享利潤或分擔虧損或風險。  .2XX公司的資產負債,僅以公司註冊資本爲限。  

第五章合營期限,終止合同及財產清算  

5.1XX公司在領取營業執照後,即可以法人身份開始營業,合營期限爲________年,合營期滿合營合同自行終止。  

5.2如合營各一致同意,延長合營期限,應在XX公司期滿前6個月,向有關機構提出延長合營期限  的申請,每次延長以________年爲限。  

5.3XX公司期限屆滿或提前解散時,董事會應指定一個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可包括或由全體董事組成,並按照中國的有關財務會制度訂立公司清算計劃。妥善進行清算,XX公司的全部財產資金用於償還公司債務,履行賠償義務支付清算費用後,所餘全部財產均應依雙在註冊資本中所佔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六章合營各義務  

6.1甲責任:  

6.

1.1按照

3.3條的規定,按時提供應分攤的資本。  

6.

1.2協助XX公司在中國註冊並取得營業執照。  

6.

1.3按照XX公司的營業計劃.爲XX公司提供國內外工程項目。  

6.

1.協助XX公司在當地招收有經驗的和合格的經營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及工人。  

6.

1.5協助XX公司的外籍工作人員辦理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  

6.

1.6負責辦理XX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6.2乙責任  

6.

2.1按照

3.3條的規定提供應分攤的資本。  

6.

2.2按照1

1.1條及附件的規定,提供適用及先進的技術.乙應盡最大努力取得所需要的出口許可證(詳見附件)。  

6.

2.3按照合同規定.向XX公司提供有經驗的合格的技術人員及高級管理人員。  協助XX公司聘請國外有關高級工程技術及管理人員。  

6.

培訓XX公司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  

6.

2.5按照XX公司的營業計劃,尋找國外有關工程項目。  

6.

2.6辦理XX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6.3免責範圍:  合營各除按合同規定享受權利,承擔義務外,對於因XX公司的行爲引起或與XX公司行爲有關的任何間接或直接發生的損失或損害,雙均不向對負責。  

第七章董事會  

7.1XX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爲XX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由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______名;乙______名;董事長由甲委派;設副董事長__________名.由__________委派。  

7.2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的任期爲________年,任期期滿後,如獲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任何一可以隨時更換自己委派的董事長,副董事長或董事,但必須書面通知合營的另一。  

7.3董事會的職權,決議程序及董事會的召開均按合營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8.1XX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設總經理一名由________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名。由甲推薦________名,乙推薦__________名。正副總經理任期爲________年。  

8.2總經理的職責是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組織和領導XX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根據合營章程的規定,協助總經理工作。XX公司將根據本公司的業務需要下設部門經理。負責部門業務的日常工作。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8.3正副總經理由XX公司董事會任命和免職。正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業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職務。各部門經理由總經理任命。  

第九章財務會計制度  

9.1XX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會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加以制定。XX公司註冊登記後,應及時到當地財務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  XX公司在中國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戶,也可以在經批准和指定的國外其它銀行開立帳戶。  

9.2XX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三十____日止,爲一個會計年度,公司會計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必須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甲乙雙同一種外國文字書寫)。  

9.3XX公司設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各一名,總會計師的職權和責任按XX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總會計師由_____推薦。副總會計師由______推薦,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十章勞動管理  

10.1XX公司職工的僱傭,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及勞動紀律等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董事會與XX公司工會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訂立後.即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0.2甲乙雙推薦及聘用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工程技術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技術和服務的提供  1

1.1合營雙長期合作的一個重要目的,是由雙向XX公司提供先進和適用的技術和優質服務,推動XX公司業務,使其在國內獲得卓越顯著的經濟效益,在國際市場上獲得較強的競爭能力,技術和服務的提供將與公司從事的項目相結合,並支持項目的實施,公司還將根據具體情況制訂培訓計劃,使其公司有關職員能成功地運用這些先進技術.技術和服務的提供式,具體內容,費用標準等詳見附件_____。  1

1.2XX公司與合營雙  簽訂的有關技術或服務協議,其期限爲________年,協議期滿後公司仍有權使用這些技術。  

第十二章納稅  1

2.1XX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規定交納各種稅金。  1

2.2XX公司的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交納各種稅金。  

第十三章保險  1

3.1XX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向中國投保,由公司經理向董事會提出公司的保險計劃,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後,以XX公司的名義辦理投保手續。  

第十四章違約責任  1.1合營一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造成合營另一損失時,受損失一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或採取其它補救措施.補救措施採取後尚不能完全彌補另一所遭到的損失的,另一仍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1.2合營一因違反合同而承擔的賠償責任,應相當於另一因此而遭到的損失,並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其違約金的計算法如下....  1.3合營一未按期支付合同規定的應付金額,XX公司有權收取遲延支付金額的利息.從逾期

第一個月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資的貨幣支付。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1

5.1合營雙因不可抗力事件(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它不能預見並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以致造成受事件直接影響的一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規定的情況下不作爲違約處理。  1

5.

1.1不可抗力事件是阻止、阻礙、遲延受事件影響一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

5.

1.2受事件影響的一在該事件發生的情況下,已經採取了所有能夠實施的合理措施。  1

5.

1.3受事件影響的一。在遭受事件時,已立即通知合營他。並在十五天以內,以書面形式提供事故情況,及處理結果和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並由該事故發生地的合法公證機關出具證明。  1

5.2一旦事件影響已克服或處理結束.受事件影響的一必須立即通知合營他。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1

6.1合同發生爭議時,合營各應儘可能通過協商或

第三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解決的,可以提交中國仲裁機構或雙同意的其它仲裁機構仲裁。在中國仲裁應遵守中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在其它機構仲裁應遵守該機構的仲裁程序。  1

6.2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都有約束力。  仲裁費用由敗訴負擔或由仲裁裁定。  

第十七章適用法律  1

7.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八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

8.1經合營各協商同意後,可以變更或修改合同,合營各必須就此簽訂書面協議能有效。  合營任何一未徵得合營他書面同意,不能將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

第三者,違反上述規定以任何式轉讓的合同均屬無效。  前兩款所述變更情況,按中國法律或行政規定,應由國家批准成立的合營合同,應經原審批機關批准能有效。  1

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營一有權通知他解除合同。  1

8.

2.1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1

8.

2.2另一違反合同,以致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時所期望的經濟效益。  1

8.

2.3另一在約定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許遲延履行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合同。  1

8.

2.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1

8.

2.5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已經出現。  1

8.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

8.

3.1仲裁機構裁決或法院判決終止合同;  1

8.

3.2雙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

8.在合營合同解除時,雙有義務完成XX公司正在進行的項目。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

9.1按本合同原則訂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協議,附件等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條款與附件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本合同條款爲準。  1

9.2本合同經雙法定代表簽字後,須經__________批准能生效。  1

9.3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雙授權代表在地簽字。  中國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甲見證人:(簽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國_______________公司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見證人:(簽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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