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事務合作協議(通用3篇)
宣傳事務合作協議 篇1
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以現有的市場及社會資源爲基礎,更進一步的開發市場潛力,逐步形成一個規範化宣傳模式。
第二條:甲方根據市場需求,負責介紹乙方爲教育培訓等需要發放宣傳單的類似宣傳事務。
第三條:乙方應務實工作,按照工作單位負責人指定時間、任務,發放宣傳單,並達到單位標準要求。
第四條:乙方保證在工作中(因爲工作的特殊性,此包括工作路途中)出現任何事故與甲方無任何關係,與發放傳單的工作單位無任何關係。
第五條: 乙方在第三條的基礎上,努力工作,若發現隱藏、私自銷燬、不按規定發宣傳單、未按指定任務完成等與工作不利因素者,即工資扣除,甲方有權辭退乙方工作。
第六條: 爲避免一切事故發生,乙方不允許在甲方未同意的情況下私自聯繫培訓學校,必須經過甲方介紹,方可工作。若發現者,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工資,辭退乙方工作。
第七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甲乙雙方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八條:工資處理情況,任務完成後每人次40元/天+提成。
第九條: 爭議處理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本協議自甲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印章)____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印章)____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注:本合同爲一式兩份,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受法律的保護)
宣傳事務合作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二條 乙方在甲方所屬《______報》刊登廣告或軟文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相關規定。
第三條 發佈內容、發佈形式、發佈時間及費用
1、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乙方決定於每月第二週在甲方出版的《______報》上刊登廣告或軟文,刊登尺寸爲 ,刊登位置爲 ,共刊登________次,每次單價爲________元,約定期限內廣告總價爲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後一週內通過轉帳方式將費用劃入甲方指定賬戶。
甲方戶名:________________
甲方賬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約期內乙方在甲方刊登廣告或軟文,由乙方提供相關文字資料及圖片,乙方對所提供的資料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甲方設計完畢後,將廣告小樣提供給乙方,由乙方簽字認可後再行印刷;乙方簽字後,將對所發佈的廣告負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如甲方按乙方的廣告簽字稿發佈而出現廣告(文字等)錯誤的,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如甲方未經乙方簽字同意發佈出現廣告(文字等)錯誤的,甲方按原版原位置免費刊登一次並做更正聲明一次。
第六條 乙方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一週內向甲方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項,如未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權停止刊登其廣告並通知乙方。
第七條 乙方對其廣告發布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及可能導致的侵權負責。 若甲方不按約定發佈完所有廣告,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且並未發生的廣告費用,並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除不可抗力因素外)。
第八條 因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甲方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經乙方簽字同意後,將全部費用退回乙方。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 2 項處理: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2、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宣傳事務合作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二條 乙方在甲方所屬《____________報》刊登廣告或軟文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相關規定。
第三條 發佈內容、發佈形式、發佈時間及費用
1、從________ 年________ 月 ________日起到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乙方決定於每月第二週在甲方出版的《____________報》上刊登廣告或軟文,刊登尺寸爲________________ ,刊登位置爲________________ ,共刊登________ 次,每次單價爲 ____________元,約定期限內廣告總價爲人民幣 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2、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後一週內通過轉帳方式將費用劃入甲方指定賬戶。甲方戶名:________________甲方賬號:________________甲方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約期內乙方在甲方刊登廣告或軟文,由乙方提供相關文字資料及圖片,乙方對所提供的資料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甲方設計完畢後,將廣告小樣提供給乙方,由乙方簽字認可後再行印刷;乙方簽字後,將對所發佈的廣告負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如甲方按乙方的廣告簽字稿發佈而出現廣告(文字等)錯誤的,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如甲方未經乙方簽字同意發佈出現廣告(文字等)錯誤的,甲方按原版原位置免費刊登一次並做更正聲明一次。
第六條 乙方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一週內向甲方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項,如未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權停止刊登其廣告並通知乙方。
第七條 乙方對其廣告發布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及可能導致的侵權負責。 若甲方不按約定發佈完所有廣告,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且並未發生的廣告費用,並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除不可抗力因素外)。
第八條 因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甲方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經乙方簽字同意後,將全部費用退回乙方。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________項處理: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2、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