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協議參考(精選12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33W

合作協議參考 篇1

甲方:中國電子企業協會

合作協議參考(精選12篇)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授權乙方在 (乙方所在地)舉辦甲方推出的“全國IC設計師職業認證”培訓考試一事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本着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履行本協議。

一、合作項目

甲方授權乙方在 (乙方所在地)舉辦甲方推出的“全國IC設計師職業認證”培訓考試工作

二、合作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甲方權利與義務

(1) 授權乙方在 (乙方所在地)舉辦“全國IC設計師考試認證培訓班”的招生、培訓、考試工作;並就該項目體系向乙方做詳細說明。

(2) 乙方向甲方每年交納註冊費用人民幣一萬元整。

(3)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學員試卷及學員名錄之後,及時組織專家閱卷併爲通過考試的學員頒發《IC設計師證書》。

(4) 參加乙方培訓班並考試合格的學員資料放入中國電子人才網的人才庫中。

(5) 協助乙方培訓IC設計師教師。

(6)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並有權對乙方在項目運作過程中的不當之處採取批評、警告直至終止協議的措施。

(7)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因其責任而使甲方蒙受的經濟、名譽損失進行賠償。

(8)甲方收取乙方培訓費的15%作爲管理費。

乙方權利與義務

(1)簽署本協議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以下資料:

乙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乙方的辦公地址,聯繫電話,傳真,E-MAIL、乙方法人代表的身份證複印件、乙方詳細的項目運作計劃書

(2)招生前,將該期培訓班的《辦班通知》傳真給甲方備案。

(3)培訓班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將學員名單、試卷快遞給甲方。

(4)乙方在申領准考證時將當期培訓班的管理費、認證費、考試 費電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5)有權在協議規定的區域內按甲方的統一標準招生、培訓、考試。

(6)乙方本着實事求是的做法,不得有損於此項目的推進和發展。

四、違約責任

協議雙方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名譽損失的應當給與對方賠償。

五、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其他約定

事宜由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甲方:中國電子企業協會 乙方:

簽字代表: 簽字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合作協議參考 篇2

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爲了更好地激發青少年對京劇的熱愛,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共同創辦一個以青少年京劇爲主的非營利性組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項目

1.1 甲方擬創辦一個以青少年京劇爲主的非營利性組織(下稱"目標組織"),由於設立此類組織需要有相關從業人員的知識經驗,甲方特與乙方達成合作,由甲方與乙方共同作爲發起人設立目標組織。

1.2 合作本項目內容爲:甲方與乙方作爲發起人共同設立目標組織,甲方整體、全面地辦理目標組織設立及管理事宜,包括但不限於:搭建目標組織的結構框架、籌備目標組織的登記註冊事宜、保證目標組織的合法性(申請民政註冊、工商註冊或辦理掛靠)、經營管理目標組織業務、資產、財務、人事、及法律事務等。

1.3 合作本項目權限劃分:甲方作爲目標組織的實際管理人,享有最終的決策權、管理權,乙方僅僅作爲名義上的發起人之一,對目標組織不享有實際管理權。

第二條 合作期限

本項目合作期限採取以下第_____種的約定。

本項目的合作期限爲 ______年。即自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止。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6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至下列事宜完成時爲止:

1.___________

2. (上述期限不一致的,以較晚者爲準)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3.1甲方權利義務:

甲方對目標組織享有實際的管理權,有權決定目標組織的宗旨、性質、主要的業務範圍、活動資金及其來源、擬發展會員及分佈、數量、總體發展規劃、作用發揮等事項。

3.2乙方權利義務:

乙方對目標組織不享有實際的管理權;

乙方應根據甲方安排盡職盡責完成目標組織事項;

乙方不得在招生、培訓、演出等任何環節牟取私利,不得有其他有損目標組織合法權益的行爲。

第四條 事務執行

4.1 甲、乙雙方就項目的事務達成以下協議。

由甲方負責項目的人員的招聘、安排、管理。

由 辦理項目的行政審批手續及日常事務的管理。

由 負責項目日常資金的流轉、支付等。

由乙方負責發展與管理目標組織的會員。

其他:

4.2 甲方有權檢查乙方事務的執行情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報告 。

4.3 乙方應定期向甲方彙報事項辦理情況,若有以下情形,乙方應報請甲方批准方可進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 甲方執行經營事務所產生的收益屬於本項目的資產,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本項目的全部資產進行承擔。

4.5 甲、乙任何一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雙方約定而造成對方或項目損失時,應從自己的其他資產(投入項目以外的資產)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保密義務

5.1甲、乙雙方對因本合同的簽訂和履行而獲知的對方的或目標組織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不得將前述商業祕密公開或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

5.2.上述保密責任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有關商業祕密成爲公開信息時止。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甲、乙雙方須對本協議的存在及其內容保密,未經對方許可,不得公開或泄漏予本合同以外的其它個人或單位知悉。違約方應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6.2 在項目進行過程中,因爲任何一方的故意或過失導致該項目的不能進行,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應由違約方承擔,違約方還應承擔本項目總投資額的 _____%作爲違約責任。

6.3若乙方謀取私利或有其他有損目標組織、甲方的合法權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足額賠償相應損失並支付違約金¥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其他

7.1 由於發生不可抗力致使項目無法經營,或者由於項目在營運期間持續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________一致通過,可以終止本項目。

7.2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3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7.4本合同任何條款或任何部分的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不影響本合同任何其它條款或部分的效力或可強制執行性。

7.5 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6 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簽署地點:___________

甲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合作協議參考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加強企業間的合作關係,促進企業間的共同發展,甲乙雙方本着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同意將市政府批准的第一批84輛甲方標準餐車前(0.24m_____0.75m=1.8m2)廣告版面,交給乙方作爲發佈廣告使用。甲方負責根據乙方提供的廣告設計圖製作廣告。

二、乙方使用甲方首批84輛標準餐車廣告版面的期限爲半年。計六個月,從發佈之日起計。

三、甲方首批84輛標準餐車廣告版面,半年使用費爲每輛車人民幣壹千元整,84輛車半年共計使用費爲人民幣捌萬肆千元整。

四、乙方在使用甲方首批84輛標準餐車廣告面同時,向甲方無償提供84把太陽傘,傘面乙方可做廣告,但須有甲方“放心早餐工程”及甲方“放心早餐商標”等字樣。傘面的顏色須統一爲紅白相間,傘面廣告由乙方自行負責設計及製作。

五、乙方廣告發布內容須符合國家廣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經雙方認可後確定。

六、己方標準餐車中間廣告版面由乙方獨家發佈使用。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向乙方提供合同廣告支持。

七、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生效後,乙方應先預付總廣告費的50%給甲方,餘額50%待餐車廣告製作完成,並經驗收合格後叄日內通過轉帳方式一次性付清。

八、本協議有效期爲半年,從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

九、本協議到期,雙方本着方便客戶的原則,可重新簽訂協議。

十、本協議雙方應嚴格信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十一、如有一方不按協議執行,另一方享有單獨終止該協議的權利。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合作協議參考 篇4

甲方:

法定 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爲實現產品與市場營運的直接關聯,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及條件

1.甲方以現有的產品作爲主要合作內容,爲乙方提供合作產品、禮包、場地及一定的師資力量支持。

2.乙方利用自有的資源(合作單位、現有客戶等)進行前端客戶轉化,甲方負責後端服務跟進。

3.合作產品:&&&&&&套餐等(不僅限於此兩種產品)。

4.合作禮包:&&&&&&&&產品折扣優惠券。

5.合作場地:公司場地提供舉辦線下與合作相關的活動。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甲方出具的《授權書》(附件一),作爲本協議附件。

(2)甲方保證其對合作產品依法享有的版權,且不存在權利瑕疵,如因合作產品侵犯第三方版權而引起法律後果(包括但不限於賠償損失、停止侵權行爲等)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按月提供甲方後臺收益數據,以便乙方監測、統計和核對運營合作產品產生的收益。

(4)雙方簽訂合作協議後,甲方向乙方交付合作產品資料,爲乙方員工提供相應的培訓。

(5)甲乙雙方同意,如有更多合作產品合作事宜,雙方將另行議定,並簽署新協議或補充協議。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按本協議的約定將甲方提供的合作產品在自有資源渠道開展銷售,向用戶推廣合作產品及甲方品牌的宣傳活動。

(2)乙方應按月提供乙方後臺數據,以便甲方統計和核對運營合作產品產生的收益。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合作產品授予任何第三方。

(4) 乙方自行負責辦理合作產品在推廣中所需的任何政府審批、登記或備案手續。

三、合作期限

甲方與乙方的合作期限爲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合作分成及支付方式

1、 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約定,甲方合作產品通過乙方渠道進行推廣及銷售產生的成交收益進行合作分成。

2、分成收入計算辦法及其付款方式:

(1)分成收入計算及結算辦法:

分成收入是現有合作產品通過乙方發行、推廣而產生的成交收益,按產品成交金額進行分成,按共同協定比例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客戶成交次數

第一次

第二次

分成比例(甲:乙)

6:4

7:3

備註:客戶第一次成交按6:4的比例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次成交(續費)按7:3的比例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2)付款時間:甲方應於每月 15 日前向乙方提供上月的對帳單,乙方自收到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核對確認。經確認後,則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自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按本條第1款第(2)項約定的比例將乙方應得收益支付到乙方指定賬戶。

3、乙方指定賬戶如下,乙方賬戶如有變更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戶名:

帳號:

開戶行:

因乙方賬戶變更未及時書面通知甲方而導致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對於甲乙雙方聯合制作的新產品,甲乙雙方分成另行約定。

五、保密責任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以及甲乙雙方因本協議的訂立和履行而交換或獲悉的有關對方的任何資料或信息均屬機密資料,甲乙雙方將確保所有該等資料絕對保密,除非得到對方的事先書面同意或依本協議約定,不會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本協議合作有效期內及期滿後,本保密條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六、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該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風暴、嚴重水災或其他自然災害、瘟疫、戰爭、暴亂等情況。

2、任何一方由於受不可抗力影響,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協議項下之義務,將不構成違約。

七、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因本協議的訂立、效力、內容、解釋或履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平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的訂立、效力、執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國法律。

八、協議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2、對本協議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作爲本協議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附件作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相同的效力。

附件一:《授權書》

甲方:(公章)

授權代表:

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授權代表:

時間: 年 月 日

附件一:

授 權 書

授 權 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被授權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合作協議參考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編碼:

電話:

E_mail: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編碼:

電話:

E_mail:

以上各方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並由甲方以其名義受讓_________股權,並作爲發起人參與_________(暫定名,以下簡稱“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項目:

甲方、乙方共同出資合作______________項目。

第二條?投資額與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總額(以下簡稱“出資總額”)爲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資分別:

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以______倍的溢價受讓_________股權,並以該股權作爲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

第三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爲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爲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事務執行

1、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爲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爲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爲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合作協議參考 篇6

合作協議範本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經反覆協商一致,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甲方提供教學場地與設施供乙方使用乙方在甲方場地進行教學甲方與乙方以長期合作形式開設此教學。

二、在雙方合作期間不得有其他街舞教學在此開設,如有此情況發生由甲方以雙倍的課時費賠償乙方,並立即解除與其他街舞教學之間的合作。

三、雙方合作期間由甲方協助乙方做相應的宣傳工作(如:粘貼海報發傳單店內廣播等),海報傳單等宣傳資料由乙方個人製作。

四、雙方合作期間,如招收學員是非甲方會員,此類學員需由乙方告知並由甲方工作人員監督不得擅自使用甲方器械,如發現有損壞現象由甲方負責人與其協商賠償。

五、雙方協商確定,教學時間段爲每週次,每次課90分鐘,星期,時至時。

六、雙方協商確定,學員交納的所有課時費爲甲乙雙方共同利潤,此利潤按五五分成。

七、雙方協商確定,報名10人以上開始教學授課。如在天之內招收不到10人此合作自動解除

八、乙方自授課開始,甲方會籍顧問幫助乙方每招收1人,乙方就要支付出自己與甲方五五分成後獲得每個學員利潤的5%給予甲方會籍顧問作爲提成(乙方也可自己招收學員,提成不包括在此項範圍之內)雙方協商確定,每個學員280元/8次課(甲方140元乙方140元同時自開課時起甲方會籍顧問幫助乙方每招收1人乙方就要支付甲方7元作爲提成)。

九、甲乙雙方合作從即日起生效,截止至年月日。

十、以上事實清楚,甲乙雙方無異議,此協議自即日起開始生效。

十一、支付方式: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協議參考 篇7

中國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和南斯拉夫_____聯邦共和國科學藝術院委員會科學合作協議

根據一九七八年八月二十六日在貝爾格萊德簽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南斯拉夫_____聯邦共和國政府長期經濟、科學和技術合作協定,中國科學院和中國社會科學院爲一方,南斯拉夫_____聯邦共和國科學藝術院委員會爲另一方(注)(以下簡稱雙方),本着發展科學合作的願望,在各自職權範圍內,根據平等互利和互相援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注)南斯拉夫_____聯邦共和國科學藝術院委員會代表南斯拉夫科學藝術院、塞爾維亞科學藝術院、斯洛文尼亞科學藝術院、波斯尼亞——黑塞哥維那科學藝術院、馬其頓科學藝術院、黑山科學藝術院以及科索沃科學藝術院。

第一條

第二條

雙方可以互相邀請科學工作者和專家進行講學和專業諮詢。

第三條

雙方可以互相派遣科學工作者和專家進行共同研究和業務進修。

第四條

雙方可以互相邀請科學工作者和專家參加各自組織的有關學術會議和其他重要的科學活動。

第五條

根據本協議第一條互派的科學工作者和專家,派遣方最遲在他們動身前三個月將詳細的訪問計劃寄給接待方。

訪問計劃應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學位、職務、專業、派出單位和擬訪問單位的名稱、派遣時間、停留期限及懂何種國際通用語言。接待方收到計劃後,應在六週內對所提計劃予以答覆。在得到接待方同意後,派遣方應在派出人員抵達接待方前十天將其準確抵達日期和所乘交通工具通知接待方。

第六條

雙方支持在本國科學雜誌上發表對方的科學工作者和專家寫的學術論文;支持圖書館和其他科學組織之間,在可能範圍內,直接交換書刊、資料、圖書目錄、複製照片和顯微膠片、科技_____,以及種子、苗木等;使用共同研究成果時,應尊重對方的要求,如擬發表這些成果,應徵得對方同意。

第七條

財務規定如下:

一、根據本協議第一條互派的人員到接待國首都或委員會所在地的往返旅費和行李超重費,由派遣方負擔。在接待國的住宿、生活費(伙食、市內交通和其他費用)、城市間的交通、陪同人員(翻譯)、文化活動和在訪問期間染病或負傷的醫療等費用,由接待方負擔。接待方按級發給訪問人員的生活費(伙食、市內交通和其他費用):

一級(院士、所長或相當人員)每人每天二十七瑞士法郎的當地貨幣

二級(其他人員)每人每天十八瑞士法郎的當地貨幣

(以當時雙方國家銀行分別公佈的外匯牌價折算)

派遣方將在所派人員的訪問計劃中通知生活費的等級。

二、根據本協議第一條互派人員在接待國停留期間所做的講演、報告和所寫的論文,除雙方另行商訂外,均不付報酬。

三、根據本協議第二條邀請的科學工作者和專家的全部生活費用,由邀請方負擔。

四、根據本協議第三條派遣的共同研究人員的費用按本條一款規定辦理;業務進修人員的全部費用由派遣方負擔。

五、根據本協議第四條邀請的科學工作者和專家的生活費用,應在邀請書上註明財務規定。

六、雙方在本國雜誌上發表對方的學術論文的稿費,均不付外匯,稿費由發表方的有關單位代爲保存。稿費只限在發表方國內使用。

七、根據本協議第六條交換的書刊、資料、圖書目錄、複製照片和顯微膠片、科技_____,以及種子、苗木等,除雙方另行商訂外,均不計算費用。

第八條

本協議經雙方同意,可以修改和補充。

第九條

本協議自雙方履行各自的法律手續並以書面形式相互通知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不限。如任何一方要求終止本協議,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本協議自通知之日起,一年後失效。

第十條

雙方每隔三年在北京或南斯拉夫_____聯邦共和國科學藝術院委員會所在地舉行一次會議,檢查本協議的執行情況,並就檢查情況雙方簽署會談紀要。

本協議於一九七八年九月十八日在北京簽訂,共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塞爾維亞——克羅地亞文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國科學院

中國社會科學院

代表錢三強

(簽字)

南夫_____聯邦共和國

科學藝術院委員會

代表米____、院士

(簽字)

合作協議參考 篇8

甲方:

法定 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爲實現產品與市場營運的直接關聯,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及條件

1.甲方以現有的產品作爲主要合作內容,爲乙方提供合作產品、禮包、場地及一定的師資力量支持。

2.乙方利用自有的資源(合作單位、現有客戶等)進行前端客戶轉化,甲方負責後端服務跟進。

3.合作產品:&&&&&&套餐等(不僅限於此兩種產品)。

4.合作禮包:&&&&&&&&產品折扣優惠券。

5.合作場地:公司場地提供舉辦線下與合作相關的活動。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甲方出具的《授權書》(附件一),作爲本協議附件。

(2)甲方保證其對合作產品依法享有的版權,且不存在權利瑕疵,如因合作產品侵犯第三方版權而引起法律後果(包括但不限於賠償損失、停止侵權行爲等)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按月提供甲方後臺收益數據,以便乙方監測、統計和核對運營合作產品產生的收益。

(4)雙方簽訂合作協議後,甲方向乙方交付合作產品資料,爲乙方員工提供相應的培訓。

(5)甲乙雙方同意,如有更多合作產品合作事宜,雙方將另行議定,並簽署新協議或補充協議。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按本協議的約定將甲方提供的合作產品在自有資源渠道開展銷售,向用戶推廣合作產品及甲方品牌的宣傳活動。

(2)乙方應按月提供乙方後臺數據,以便甲方統計和核對運營合作產品產生的收益。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合作產品授予任何第三方。

(4) 乙方自行負責辦理合作產品在推廣中所需的任何政府審批、登記或備案手續。

三、合作期限

甲方與乙方的合作期限爲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合作分成及支付方式

1、 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約定,甲方合作產品通過乙方渠道進行推廣及銷售產生的成交收益進行合作分成。

2、分成收入計算辦法及其付款方式:

(1)分成收入計算及結算辦法:

分成收入是現有合作產品通過乙方發行、推廣而產生的成交收益,按產品成交金額進行分成,按共同協定比例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備註:客戶第一次成交按6:4的比例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次成交(續費)按7:3的比例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2)付款時間:甲方應於每月 15 日前向乙方提供上月的對帳單,乙方自收到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核對確認。經確認後,則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自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按本條第1款第(2)項約定的比例將乙方應得收益支付到乙方指定賬戶。

3、乙方指定賬戶如下,乙方賬戶如有變更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戶名:

帳號:

開戶行:

因乙方賬戶變更未及時書面通知甲方而導致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對於甲乙雙方聯合制作的新產品,甲乙雙方分成另行約定。

五、保密責任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以及甲乙雙方因本協議的訂立和履行而交換或獲悉的有關對方的任何資料或信息均屬機密資料,甲乙雙方將確保所有該等資料絕對保密,除非得到對方的事先書面同意或依本協議約定,不會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本協議合作有效期內及期滿後,本保密條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六、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該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風暴、嚴重水災或其他自然災害、瘟疫、戰爭、暴亂等情況。

2、任何一方由於受不可抗力影響,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協議項下之義務,將不構成違約。

七、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因本協議的訂立、效力、內容、解釋或履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平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的訂立、效力、執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國法律。

八、協議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2、對本協議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作爲本協議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附件作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相同的效力。

附件一:《授權書》

甲方:(公章)

授權代表:

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授權代表:

時間: 年 月 日

合作協議參考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汽車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甲方現有汽車銷售、汽車精品裝潢及汽車維修服務等三大類業務;乙方擁有______________品牌售後服務的豐富客戶資源積累以及維修服務經驗。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共同合作開辦______________維修售後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項目標的______________維修售後服務。

二、合作時間及地址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址:____________(詳見附圖),其中車間________(平方米),鈑金、噴漆________(平方米),接待室________(平方米)。

三、合作方式及雙方投入

甲方以原有設備、場地改造實物折價人民幣_____萬元及現金人民幣_____萬,共______萬元作爲投資;乙方以設備折價_______萬及現金_______萬共出資______萬元作爲投資。

雙方約定:

1.雙方實物投入和現金投入均由雙方書面確認後作爲合作項目的共有財產。

2.設備添置及場地再改造均由雙方共同確認後購置,作爲雙方共有的固定資產以及今後設備折舊、攤銷的依據。

四、合作的經營管理模式

雙方約定共同管理和經營____________汽車的汽車維修售後服務項目。

原則上甲方委派財務部經理和維修服務部副經理,乙方委派財務部副經理和維修服務部經理。

雙方在本協議生效______個月內擬訂經營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共同確認後作爲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並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作盈虧及分配方式

公司合作項目的資金往來設置雙方共同確認的資金賬戶(含轉帳賬戶及現金賬戶),合作項目經營收入扣除成本(場租分攤項目、工資、稅金及日常經營管理費用)後盈虧按甲方______%、乙方______%共同享有和承擔。

六、合作項目經營場地費用分攤

鑑於甲方目前每年場地費爲______萬元,合作項目專用賬戶須分攤甲方場地費每年______萬元整,由甲方提供正規房屋租賃發票於每年_____月_____日前入帳。

從______年度開始,合作項目按每年______萬元分攤場地費,於每年_____月_____日前入帳。

七、設備折舊及攤銷

從合作之日起,從合作項目中提取設備折舊。

具體折舊率以雙方確認爲準。

八、雙方責任

(一)甲方:

1.繼續開發和擴大現有維修業務,並在合作期內承擔維修行業管理及保險、定損、公共關係處理。

2.將所銷售汽車客戶引入雙方共同擁有的維修業務中。

(二)乙方:

1.將原有的奔馳、寶馬客戶納入雙方合作項目中。

2.爲奔馳、寶馬車輛維修做好技術保障及技術特訓工作。

3.開發客戶並介紹給甲方。

九、特別約定

1.原_______汽車場地係爲爭取4S品牌而設置,故一旦甲方爭取到新的品牌,乙方有優先參與權。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在______市區(除 外)內與第三方就本項目進行合作。

3.自合作協議生效後,因維修投訴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雙方共同承擔。

4.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5.根據經營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在______市區內就合作項目增開新店,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十、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有違反上述義務或有其它損害合作對方利益的行爲的。

守約方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並有權解除本協議。

如損失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數額爲______萬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

2.任何一方就本合作項目事宜未經合作對方同意而與第三方合作的,因此所獲之收益均歸本合同合作各方所有。

3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約。

否則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如損失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數額爲______萬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文本

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於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協議參考 篇10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合作經營_______項目、明確合作各方的權利與責任事宜,特訂立以下協議條款共同執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出資金人民幣_______元,佔股70%;乙方出技術,佔股30%。

二、合作項目

項目名稱:

項目經營範圍:

項目經營地址:

三、合作時間

合作期限爲_______年,自本協議簽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滿後雙方如有繼續合作的願望,以本協議爲基礎重新簽訂協議。

四、合作分工

1. 乙方負責該項目技術開發,生產培訓,生產監控,產品品管。其他由甲方負責(包括設備投資,物料採購,產品銷售,產品配送,財務管理等)。

2. 各方保留每月審覈該項目財務運營的權力,如對財務收支,損益有疑問,有權提出查證原始單據覈對賬目。賬目可疑且當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釋的,項目合作各方有權追究當事人的經濟法律責任。涉及該項目的支出、收入等一切賬目的各項原始收支單據須經各方簽字認可,交財務管理員做賬。

五、技術、市場保密

合作期內未經項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將技術及客戶資料轉讓,不得與項目合作雙方以外的合作方進行合作或爲他人謀取利益,不得將技術泄密。違反約定的,項目合作方有權沒收違約方相關收益,並追究違約方的經濟法律責任。

六、收益分配

1. 該項目所得利潤根據合作方所佔的不同股權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佔股權分成70%,乙方佔股權分成30%。在保證項目正常運作的情況下,每年進行年終分紅一次(每年元月對上一年度紅利進行分成)。擴大業務運營如需要提留利潤時,必須經過各方認可,且不得超過年度利潤總額的30%。該提留按各方所佔股權比例計爲各方的股本金投入。

2. 考慮到乙方的個人情況,項目每月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的薪酬,但該薪酬一半從乙方年終分紅中予以扣除,另一半計入項目經營成本內。

3. 甲方所出資金的固定資產部分按五年折舊,但流動資金部分不計利息。

4. 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銷售管理不善造成的呆壞賬損失由甲方負責。

七、合作保障措施

1. 在合作期內,項目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項目,違約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投入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具體爲:按合作之日起至產生變故時爲止的被侵害方應得的收益平均值計算,違約方賠付被侵害方剩餘協議期的總收益)。並且必須遵守技術、市場保密條款,兩年內不得在當地使用或經營本項目的同類技術內容及客戶資源。否則項目合作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2. 在合作期內因戰爭、災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項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滿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該項目技術內容歸雙方所有。

3. 合作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則其他方有權取消與違約方的合作並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八、其他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後作補充,補充條款同具本協議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合作協議參考 篇11

中國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和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科學藝術院委員會科學合作協議

根據一九七八年八月二十六日在貝爾格萊德簽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政府長期經濟、科學和技術合作協定,中國科學院和中國社會科學院爲一方,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科學藝術院委員會爲另一方(注)(以下簡稱雙方),本着發展科學合作的願望,在各自職權範圍內,根據平等互利和互相援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注)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科學藝術院委員會代表南斯拉夫科學藝術院、塞爾維亞科學藝術院、斯洛文尼亞科學藝術院、波斯尼亞——黑塞哥維那科學藝術院、馬其頓科學藝術院、黑山科學藝術院以及科索沃科學藝術院。

第一條 雙方支持各自所屬的科研機構、科學工作者和專家之間在共同感興趣的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領域內進行學術考察、交流經驗等科學合作。爲實現上述科學合作,雙方一致同意按對等的原則互派人員,每年各爲三十人周。

第二條 雙方可以互相邀請科學工作者和專家進行講學和專業諮詢。

第三條 雙方可以互相派遣科學工作者和專家進行共同研究和業務進修。

第四條 雙方可以互相邀請科學工作者和專家參加各自組織的有關學術會議和其他重要的科學活動。

第五條 根據本協議第一條互派的科學工作者和專家,派遣方最遲在他們動身前三個月將詳細的訪問計劃寄給接待方。

訪問計劃應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學位、職務、專業、派出單位和擬訪問單位的名稱、派遣時間、停留期限及懂何種國*通用語言。接待方收到計劃後,應在六週內對所提計劃予以答覆。在得到接待方同意後,派遣方應在派出人員抵達接待方前十天將其準確抵達日期和所乘交通工具通知接待方。

第六條 雙方支持在本國科學雜誌上發表對方的科學工作者和專家寫的學術論文;支持圖書館和其他科學組織之間,在可能範圍內,直接交換書刊、資料、圖書目錄、複製照片和顯微膠片、科技影片,以及種子、苗木等;使用共同研究成果時,應尊重對方的要求,如擬發表這些成果,應徵得對方同意。

第七條 財務規定如下:

一、根據本協議第一條互派的人員到接待國首都或委員會所在地的往返旅費和行李-超重費,由派遣方負擔。在接待國的住宿、生活費(伙食、市內交通和其他費用)、城市間的交通、陪同人員(翻譯)、文化活動和在訪問期間染病或負傷的醫療等費用,由接待方負擔。接待方按級發給訪問人員的生活費(伙食、市內交通和其他費用):

一級(院士、所長或相當人員)每人每天二十七瑞士法郎的當地貨幣

二級(其他人員)每人每天十八瑞士法郎的當地貨幣

(以當時雙方國家銀行分別公佈的外匯牌價折算)

派遣方將在所派人員的訪問計劃中-通知生活費的等級。

二、根據本協議第一條互派人員在接待國停留期間所做的講演、報告和所寫的論文,除雙方另行商訂外,均不付報酬。

三、根據本協議第二條邀請的科學工作者和專家的全部生活費用,由邀請方負擔。

四、根據本協議第三條派遣的共同研究人員的費用按本條一款規定辦理;業務進修人員的全部費用由派遣方負擔。

五、根據本協議第四條邀請的科學工作者和專家的生活費用,應在邀請書上註明財務規定。

六、雙方在本國雜誌上發表對方的學術論文的稿費,均不付外匯,稿費由發表方的有關單位代爲保存。稿費只限在發表方國內使用。

七、根據本協議第六條交換的書刊、資料、圖書目錄、複製照片和顯微膠片、科技影片,以及種子、苗木等,除雙方另行商訂外,均不計算費用。

第八條 本協議經雙方同意,可以修改和補充。

第九條 本協議自雙方履行各自的法律手續並以書面形式相互通知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不限。如任何一方要求終止本協議,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本協議自通知之日起,一年後失效。

第十條 雙方每隔三年在北京或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科學藝術院委員會所在地舉行一次會議,檢查本協議的執行情況,並就檢查情況雙方簽署會談紀要。

本協議於一九七八年九月十八日在北京簽訂,共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塞爾維亞——克羅地亞文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國科學院

中國社會科學院

代表錢*強

(簽字)

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

科學藝術院委員會

代表米哈伊洛·*波斯托爾斯基主席、院士

(簽字)

合作協議參考 篇12

甲方:_____人民政府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

乙方:牛津_______國際集團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就乙方欲投資開發徽州區西溪南鎮所屬萬畝低緩地(詳細四至範圍見合同附件規劃圖紙),進行農業綜合開發等事宜,經協商一致,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爲確保乙方投資項目的所屬土地的合法性,甲方承諾承擔下列義務:

1.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完成該地塊的測繪、規劃工作,並制訂出合法的規劃圖紙。

2.確保該土地的規劃符合西溪南鎮、徽州區、黃山市等政府的整體規劃,不因前述各政府今後的規劃,而導致該土地用途發生實質變化,影響乙方的經營決策。

3.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合法取得建立"西溪南鎮生態旅遊農業開發園區"的政府有效批文。

4.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合法取得同意西溪南鎮爲"安徽省集體建設用地示範鄉鎮"的政府有效批文。

5.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完成上述地塊有償使用、徵用等工作,確認上述地塊集體土地所有權爲   所有。

6.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成立   公司,註冊資金爲  萬元,並依法確認前述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者爲該公司,土地使用年限不低於 年。

7.收到乙方支付的 萬元人民幣後,在 日內,完成公司的變更註冊登記事宜。

甲方爲履行上述義務,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安徽省集體建設用地有償使用和使用權流轉試行辦法》【皖政(20__)60號】、《關於加快鄉鎮工業園區建設的實施意見》【皖政辦(20__)74號】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確保甲方前述行爲、結果的合法性並及時將相關資料提供乙方。

二.乙方須承擔下列義務:

1.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支付定金 萬元(記帳賬戶:徽州區財政局,開戶行:________農行;帳號:   )用於項目前期費用。

2.甲方公司取得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  日內,支付 萬元人民幣,與乙方公司簽訂股份轉讓協議,佔有公司 %股份並辦理工商變更註冊登記事宜。

3.對公司進行增資擴股,公司註冊資金增至  萬元。

4.負責項目開發建設的資金投入和項目選擇。

三.其他事宜:

1.西溪南生態、旅遊農業開發園區經營由項目公司負責,社會事務,政府服務由甲方指定西溪南鎮人民政府負責。

2.甲方兌現已出臺,今後將出臺的各項優惠政策,爲乙方及項目公司提供高效、優質服務。

四.違約責任:

1.若甲方未能按期履行義務,應雙倍返還定金,退回已收款項並賠償乙方其他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往返出差費用、住宿費用、交通費用、調查費用、律師費用等),合同終止。

2.因乙方應未按期履行義務,則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回,合同終止。

五.其他條款:

1.雙方產生糾紛,應協商解決,不成,可提起訴訟並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本協議一式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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