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開發協議(通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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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開發協議 篇1

甲方:

合作開發協議(通用21篇)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合作開發新藥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甲、乙雙方認定按《藥品註冊管理辦法》註冊分類的相關要求,合作開發___。甲方做爲新藥申報的研製方,集中力量組織對本項目進行新藥開發,並保證該藥開發的後續資金。

2、在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即提供:

①新藥處方、方解及本項目立題目的與依據、處方查新報告(查新費用由甲方支付);

②前期臨牀研究及藥理預試驗的研究資料;

③乙方已完成的新藥前期藥學研究資料(製備工藝和質量分析方法、文獻資料)等,供甲方按新藥申報要求進行藥學研究。關於其處方的保密問題參見本協議相關保密條款。乙方應保證處方的真實和原始性。

3、甲、乙雙方在新藥的後續新藥開發工作中進行如下分工:

甲方:負責新藥按新藥申報的有關藥學研究、藥理毒理研究工作;負責整理相關新藥申報資料(藥學研究資料項目7、8、12、14、15、16、17、18;藥理毒理研究資料19、20、22、23;綜述資料項目1、2、4、5、6);協助乙方進行臨牀研究方面資料的整理等有關工作;並進行新藥報批工作、臨牀送檢樣品製備工作等;

乙方:

①負責提供新藥申報“綜述資料”中資料項目3(立題目的與依據,包括方解)有關內容;負責編寫新藥申報“臨牀研究資料”中資料項目29—31(臨牀研究計劃與研究方案);並負責有關臨牀方面的上會審評答辯、補充資料等工作。

②在新藥有關藥理試驗結果不理想和由於處方類同問題不能通過審評的情況下,乙方應向甲方另行提供新的成熟處方(不侷限於脂肪肝的治療藥),並完成前述工作。

4、綜合考慮新藥前期藥學、藥理學、臨牀預試驗費用及後期預計投入新藥開發費用等問題,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支付乙方新藥科研經費共計叄拾萬元,分兩期支付。

(1)合同生效,本項目查新結果符合要求後,支付乙方貳拾萬元;

(2)在基本完成本項目藥效學研究後即支付乙方科研經費壹拾萬元。

5、保密條款及其它違約責任:

(1)甲方在本項目研發過程中應對新藥的處方保密,未經乙方許可,不得將處方泄露第三方。

(2)乙方不得將本項目處方及其類同方另於第三方合作。甲、乙雙方應嚴守保密協議。

(3)未經甲方准許,乙方不得另行與其它單位合作開發新藥類似處方其它劑型。

(4)乙方保證本產品的開發不涉及專利糾紛問題,且不涉及其它知識產權糾紛。否則退回甲方給付的前期預試驗經費並賠償相應損失。

(5)甲方保證向乙方按時支付合同規定的科研經費。

以上若一方違約,需賠償對方違約金____萬元。

6、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作開發協議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名稱: (注:本參考格式適用於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活動。)

二、本技術開發項目在國內外的現狀,水平及發展趨勢: 技術合同

三、本研究開發成果應達到的技術經濟指標:

四、投資總額:其中甲方投資 乙方投資 在總投資額中:甲方佔%;乙方佔%。 (注:所謂投資,不僅包括以貨幣、設備、場地進行的物質投資,還可以包括以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進行的技術投資,採取貨幣以外的形式進行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明確當事人在投資中所佔的比例。)

五、雙方的具體分工:

1.甲方負責:

2.乙方負責: (注:當事人各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以自己的技術力量參加研究開發工作,共同制定研究開發計劃,共同解決研究開發中發生問題,或按照分工分別承擔設計、工藝、試驗、試製等不同階段或者不同部分的研究開發工作,並與其他當事人協作配合,直至完成研究開發項目。任何一方當事人,對合同約定或全體當事人決定必須履行的義務,都必須認真履行。)

六、雙方的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爲項目總額%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約定與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務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爲項目投資總額%的違約金。

七、成果歸屬與分享: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的專利權歸雙方共有: 注1:當事人各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約定權利和義務:

1.一方轉讓其共有專利權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

2. 合作開發各方中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

3. 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以後,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該許可不得撤銷。

4. 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注2:合同開發所完成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分配辦法,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視當事人均有使用或轉讓的權利。除另有約定外,一方當事人使用和轉讓該成果所收穫得的收益,另一方或其餘各方無權請求分享。 注3:在實踐中,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以合同約定成果分享的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

(1)約定研究開發成果的專利申請權不爲各方共同,而歸一方當事人所有。但享有專利申請權的一方當事人可按約定將由此取得的經濟利益向其它當事人作適當補償。

(2)約定向合同外第三人轉讓研究開發成果時,應經合作開發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由此所取得的經濟利益由各方分享。

(3)在特殊情況下,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如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實驗室開發階段、生產工藝開發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或階段性成果)約定各自獨立享有的權利。

(4)約定由當事人一方享有對合作開發成果的獨佔使用權或轉讓權,但取得這一權利的當事人應向其它各方當事人支付約定的價金。

八、合作開發合同的風險承擔原則 在履行本合作開發合同的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其風險責任由當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擔:甲方負擔%;乙方負擔%。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按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協議範本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開發 項目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明確責任,共同遵守。 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於 ,項目暫定名爲 。項目用地面積 平方米(約 畝),規劃用地性質爲 用地,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年。項目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地上 層(包括住宅面積 平方米、底層商網面積 平方米),地下一層(面積 平方米)。 合作形式 根據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採用合作開發、分段實施、自負盈虧的合作形式。 甲方負責辦理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乙方在此基礎上分期支付給甲方人民幣 萬元整( 萬元),作爲甲方的項目前期補償與收益。 乙方負責項目的39;開發建設與房屋銷售,承擔相關費用,並獨立享有項目銷售的全部收益。 權利與義務 甲方

1、甲方負責辦理本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 個月以內,取得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個月以內,取得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含深基坑手續)。並保證本項目的各項規劃指標與本協議第一條的內容一致。

2、甲方負責承擔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金、各項規費與配套費(包括____市建設配套費、垃圾處理、綠化、人防、消防等費用)、圖紙設計費,以及辦理施工許可證的.相關費用(包括白蟻防治、商混、牆改、檔案整理等費用

合作開發協議 篇3

編號: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發揮甲乙雙方各自的優勢,本着“利國利民利已”的精神及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共同合作、開發新能源市場達成以下協議:

一、協議主體

經甲方授權,乙方可用甲方勞動中心拓展部的名義,在不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聯繫開發新能源市場。

二、業務區域

本協議適應合同能源管理及風光互補供電系統應用項目,隨着業務拓展的進度及雙方合作的深入,可逐步擴大業務區域。

三、業務範圍

1、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2、風光互補獨立供電系統及應用領域的開發

四、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公司形象宣傳、產品介紹及價格表、營銷模式等相關資料(部分資料僅收取相關的工本費)。

2、配合乙方向客戶提供技術諮詢,客戶需求調查,編制能源管理合同及工程方案。負責現場對比測試等前期工作。

3、當甲方與用能單位簽訂合同後,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合格產品及所需資金,依據合同實施節能改造、維護等各項工作。

4、負責對乙方的業務人員進行新能源基本知識的培訓。

5、依據本協議相關條款的約定,及時支付乙方分成款項。

五、乙方責任

1、負責(工程合同簽訂前)市場的前期拓展工作,並承擔所需費用。

2、嚴格執行甲方所制定的營銷模式,不得隨意刪改、變更。

3、詳盡瞭解客戶及競爭對手的基本情況,協助做好技術諮詢、產品測試、編制方案及簽訂合同等前期工作。

4、乙方與用能單位對項目實施達成共識後應及時向甲方報審,以避免其它合作單位(人)介入該項目。

5、和客戶經常保持溝通,敦促客戶按合同中的付款時間及時付款。

6、維護甲方權益,保密甲方的商業機密。

如出現下列情況的任何一種,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並追究乙方的責任。

1、乙方從事有損甲方形象及名譽的活動。

2、乙方主觀或客觀的失誤導致甲方出現大的經濟損失。

3、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從事違法活動。

4、乙方不能完成雙方約定的業務指標。

5、此協議的終止並不影響甲方與用能單位所簽訂的工程中乙方的責、權、利。

六、合同能源管理費的分成比例及結算時間。

(一)節能管理費的計算、結算標準:

(另附加細則。)

(二)覈算內容:

1、納米光學組合燈

2、納米光學節能燈

3、風光互補項目

根據每個項目的具體情況雙方協商分成比例。

(三)結算時間及相關事項

1、在甲方收到用能單位支付的合同能源管理綱或者貨款後十五個工作日內(節假日順延),按分成的比例支付給乙方,乙方提供發票。

2、乙方不能出具正式發票,甲方支付分成款時將按國家稅務部門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

3、乙方未能獨立完成項目的承接工作,需第三方出面支持配合,分成比例另行協商。

七、乙方如開設展廳,需配備展示的樣品由甲方提供,甲方根據展品的數量、品種向乙方收取押金。

八、違約責任

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爲,應賠償給對方因此所帶來的損失,情節來得時將追究法律責任。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十一、本協議有效期爲一年,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合作開發協議 篇4

合作開發協議

研究開發人:北京機電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郵編: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聯繫電話:

研究開發人: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郵編: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聯繫電話:

鑑於甲方是在北京市合法註冊的,生產和經營     的有限責任公司,乙方是在              的,經營範圍爲     的公司,雙方均具備研發     項目的能力。爲共同完成       項目的技術開發,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作開發項目名稱:

二、合作開發要求:(視具體情況列明)

1、  開發目的

2、  使用範圍及方式

3、  合作開發的內容、形式、標準

4、  合作開發研究的地點、地域

5、  合作開發的時間要求

第一階段

第二階段

第三階段

合作開發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開發項目完成止,預計完成期限爲   年 月 日。

6、  合作開發的完成

產品設計、工藝規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圖紙、報告等技術文件;樣品、樣機;成套技術設備等)。

三、合作開發的投資:

投資總額爲:

其中甲方投資:

乙方投資:

在總投資額中,甲方佔    %;乙方佔    %。

(注:所謂投資,不僅包括以貨幣、設備、場地進行的物質投資,還可以包括以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進行的技術投資,採取貨幣以外的形式進行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明確當事人在投資中所佔的比例)。

雙方投資的時間爲:

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次日內共同設立賬戶,用於投資資金的管理。非經雙方共同以書面確認,任何乙方不得支取該投資資金。

四、甲方主要義務:

1、  按照本合同約定比例對合作開發項目進行投資;

2、  提供場地、人員等(視具體情況確定)

3、  完成         的研發工作

4、  就取得完全的專利申請權、專利權以及非專利技術、技術祕密的完全的使用權、收益權、轉讓權向乙方支付補償。

五、乙方主要義務:

1、  按照本合同約定比例對合作開發項目進行投資;

2、  提供場地、人員等(視具體情況確定)

3、  完成         的研發工作

六、工作配合

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以自己的技術力量參加研究開發工作,共同制定研究開發計劃,共同解決研究開發中發生問題,或按照分工分別承擔設計、工藝、試驗、試製等不同階段或者不同部分的研究開發工作,並與其他當事人協作配合,直至完成研究開發項目。任何一方對本合同約定或雙方另行確定必須履行的義務,都必須認真履行。

七、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雙方有義務對本合作開發項目採取適當的保密措施。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及合同變更、解除、終止後的任何時間,非經雙方共同以書面形式確認,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作開發項目的任何信息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八、風險承擔:

1、因作爲本合作開發合同標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沒有意義的,雙方應當解除合同。

任何一方獲知該情況的,應當告知另一方。合同因此而解除的,雙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承擔合作開發費用。雙方應於合同解除之日起十日內進行結算。

2、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確因在現有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合作開發項目部分失敗或全部失敗的,對於該失敗的部分,雙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承擔合作開發費用。雙方應於確認該部分失敗之日起十日內就失敗部分進行結算。

任何一方發現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

3、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雙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承擔合作開發費用。雙方應於合同解除之日起十日內進行結算。

九、技術開發成果的歸屬:

1、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合作開發成果的專利申請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申請專利。合作開發成果的專利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能免費取得該專利的實施許可。

2、    甲方應當就取得完全的專利權於雙方確定完成開發工作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元(或採取其他補償辦法)。

3、    技術開發的成果中屬於非專利技術或技術祕密成果的,該非專利技術或技術祕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及獲得利益的權利由甲方享有。乙方不得使用或轉讓該非專利技術或技術祕密成果,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4、    就非專利技術或技術祕密成果使用權、轉讓權及獲得利益權的取得,甲方應於雙方確定完成開發工作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元(或採取其他補償辦法)。

十、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爲項目總額10%的違約金;造成開發失敗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爲項目總額30%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參與合作開發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約定與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務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爲項目投資總額20%的違約金。

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保密義務,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爲項目投資總額20%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給付違約金以外,對另一方的損失應據實予以賠償。

4、甲方未按照合同第九條約定向乙方支付補償金的,每延遲給付一日,甲方按延遲給付部分的萬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擅自使用或轉讓本合同項下的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以及技術祕密的,應當停止該侵權行爲,並賠償甲方      元作爲違約金。該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就甲方全部損失據實賠償。

十一、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  對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十三、合同附件及合同效力:

1、本合作開發項目的技術背景資料、可行性論證和技術評價報告、項目任務書和計劃書、技術標準、技術規範、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以及其他技術文檔,作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簽訂於北京市   區     ,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司印章後生效。

甲方:北京機電設備有限公司                  乙方:                                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合作開發協議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項目聯繫人: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項目聯繫人: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項目聯繫人: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參與研究開發_________項目事項,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本合同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要求如下:

1.技術目標:_________

2.技術內容:_________

3.技術方法和路線:_________

第二條 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開發項目中,分工承擔如下工作:

甲方:

1.研究開發內容:_________

2.工作進度:_________

3.研究開發期限:_________

4.研究開發地點:_________

乙方:

1.研究開發內容:

2.工作進度:_________

3.研究開發期限:_________

4.研究開發地點:_________

丙方:

1.研究開發內容:_________

2.工作進度:_________

3.研究開發期限:_________

4.研究開發地點:_________

第三條 爲確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各方確定,採取以下方式對研究開發工作進行組織管理和協調:_________

第四條 合作各方確定,各自爲本合同項目的研究開發工作提供以下技術資料和條件: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上述技術資料和條件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

第五條 合作各方確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項目的研究開發經費及其他投資:

甲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爲技術投資的金額: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

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爲技術投資的金額: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

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爲技術投資的金額: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

第六條以提供技術爲投資的合作方應保證其所提供技術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合作一方或多方因實施該項技術而侵權的,提供技術方應當_________。

第七條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合作各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向其他合作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其他合作方應當在_________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爲同意:

1._________;

2._________;

_________

第八條未經其他合作方同意,合作一方或多方不得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給第三人承擔。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不經其他合作方同意,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給第三人承擔:

1._________;

2._________;

_________

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轉讓的具體內容包括:_________

第九條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並造成合作一方或多方損失的,合作各方約定按以下方式承擔風險損失:_________。

1.本合同項目在現有技術水平條件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乙方在主觀上無過錯且經認定研究開發失敗爲合理的失敗。

合作各方確定,本合同項目的技術風險按_________方式認定。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內容應當包括技術風險的存在、範圍、程度及損失大小等。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條件是:

一方發現技術風險存在並有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其他合作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逾期未通知並未採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作爲研究開發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合作一方或多方應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其他合作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並致使其他合作方產生損失的,其他合作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 合作各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甲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員範圍: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責任:_________

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員範圍: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責任:_________

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員範圍: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責任:_________

第十二條 合作各方確定按以下方式交付研究開發成果:

甲方:

1.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數量:_________

2.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時間及地點:_________

乙方:

1.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數量:_________

2.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時間及地點:_________

丙方:

1.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數量:_________

2.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時間及地點:_________

第十三條 合作各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及方法對合作一方完成的研究開發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第十四條 合作各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及方法對本合同最終完成的研究開發工作成果進行驗收:_________

第十五條合作各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並由合作各方分別獨立完成的階段性技術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按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完成方、合作各方)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專利權取得後的使用和有關利益分配方式如下:_________

2.按技術祕密方式處理。有關使用和轉讓的權利歸屬及由此產生的利益按以下約定處理:

(1)技術祕密的使用權:_________;

(2)技術祕密的轉讓權:_________;

(3)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_________。

合作各方對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並由合作各方分別獨立完成的階段性技術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特別約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六條 合作各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最終研究開發技術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按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_________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

2.按技術祕密方式處理。有關使用和轉讓的權利歸屬及由此產生的利益按以下約定處理:

(1)技術祕密的使用權:_________;

(2)技術祕密的轉讓權:_________;

(3)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_________。

合作各方對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最終研究開發技術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特別約定如下:_________

專利權取得後的使用和有關利益分配方式如下:_________

第十七條合作各方分別獨立完成並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階段性技術成果的研究開發人員,享有在有關此階段性技術成果文件上寫明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有關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合作各方應以協商方式確定最終研究成果的完成人員名單。此完成人員享有在有關最終技術成果文件上寫明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有關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

第十八條 合作一方或多方利用共同投資的研究開發經費所購置與研究開發工作有關的設備、器材、資料等財產,歸_________方所有。

第十九條 合作各方確定:任何一方或多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造成其他合作方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應當按以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

1.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_________。

乙方:

1.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_________。

丙方:

1.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_________。

第二十條合作各方確定,任何一方有權利用本合同項目研究開發所完成的技術成果,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_________(完成方、合作各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爲有效履行本合同,合作各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_________爲甲方項目聯繫人,乙方指定_________爲乙方項目聯繫人,丙方指定_________爲丙方項目聯繫人。項目聯繫人承擔以下責任:_________。

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的,應當及時並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作名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合作各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爲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發生不可抗力和技術風險;

2._________;

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合作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合作各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文件,經合作各方以方式確認後,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_________;

2.可行性論證報告:_________;

3.技術評價報告:_________;

4.技術標準和規範:_________;

5.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 合作各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爲:_________。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經合作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以下由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填寫)

合同登記編號:_________

1.申請登記人:_________

2.登記材料: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簽字)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_________(蓋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作開發協議 篇6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鑑於,協議各方均爲計算機軟件專業開發人員(單位),能夠進行創造性的軟件開發活動。並且,協議各方有意願共同從事軟件的開發工作。爲了規範各方的權利義務,在《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規政策的原則指導下,訂立本協議書,各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方出資金人民幣_______元,佔股70%;乙方出技術,佔股30%。

二、合作項目

項目名稱:

協議各方共同開發軟件,合作範圍包括軟件的代碼編寫、調試、測試等開發工作。

三、合作時間

合作期限爲________年,自本協議簽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滿後雙方如有繼續合作的願望,以本協議爲基礎重新簽訂協議。

四、合作分工

1、協議各方按照軟件編程工作的正常分工進行編寫,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更改軟件的重大功能和事項,以免對其餘各方造成履約困難。

2、合作各方應堅持勤勉努力誠實信用的原則,進行各方分別負責的軟件的編程工作,並考慮到各方軟件的兼容和接合。如部分合作人發生特殊技術困難,其餘合作方有義務爲其提供合理適當的技術幫助。

3、未經全體合作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作方私自以團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各方共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4、禁止合作方泄露本協議所涉及的相關商業祕密。

五、技術、市場保密

合作期內未經項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將技術及客戶資料轉讓,不得與項目合作雙方以外的合作方進行合作或爲他人謀取利益,不得將技術泄密。違反約定的,項目合作方有權沒收違約方相關收益,並追究違約方的經濟法律責任。

六、收益分配

1、該項目所得利潤根據合作方所佔的不同股權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佔股權分成70%,乙方佔股權分成30%。在保證項目正常運作的情況下,每年進行年終分紅一次(每年元月對上一年度紅利進行分成)。擴大業務運營如需要提留利潤時,必須經過各方認可,且不得超過年度利潤總額的30%。該提留按各方所佔股權比例計爲各方的股本金投入。

2、考慮到乙方的個人情況,項目每月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的薪酬,但該薪酬一半從乙方年終分紅中予以扣除,另一半計入項目經營成本內。

3、甲方所出資金的固定資產部分按五年折舊,但流動資金部分不計利息。

4、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銷售管理不善造成的呆壞賬損失由甲方負責。

七、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內,項目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項目,違約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投入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具體爲:按合作之日起至產生變故時爲止的被侵害方應得的收益平均值計算,違約方賠付被侵害方剩餘協議期的總收益)。並且必須遵守技術、市場保密條款,兩年內不得在當地使用或經營本項目的同類技術內容及客戶資源。否則項目合作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2、在合作期內因戰爭、災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項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滿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該項目技術內容歸雙方所有。

3、合作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則其他方有權取消與違約方的合作並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八、知識產權

1、各方編寫的軟件源代碼、技術文檔及彙編而成的程序本身,其著作權均由合作方共同享有。

2、合作各方在編寫軟件的過程中,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爲,否則,應對外承擔全部侵權責任

九、其他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日期:

合作開發協議 篇7

合夥人: 身份證號: 電話(手機):

合夥人: 身份證號: 電話(手機):

合夥人: 身份證號: 電話(手機):

現有投標及施工,經合夥人平等協商,全面實施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項目合作部。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能力,自願入股,建立項目股份合作制,實行共同投資、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享利益。各合夥人爲項目原始股東,以出資額爲限,對項目承擔風險責任。項目經營期間,合夥人不得抽回出資。

二、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的前期關係運作,投標前期準備工作,投標工作,中標後的施工管理,項目竣工後的預結算,項目質保期間的管理,項目尾款的收取等。

三、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姓名)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折____股,佔項目總股份的%(估計總投資____元);

合夥人____(姓名)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折____股,佔項目總股份的%(估計總投資____元);

合夥人____(姓名)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折____股,佔項目總股份的%(估計總投資____元)。

本次出資____萬元作爲活動經費(由合夥負責人管理,可不需說明詳細用途),另____萬元用於日常開支;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視爲退出股份,前期費用由新的組合一次退還;

3、本次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共有財產,只能用在項目的經營和業務往來上,資金由2個合作人實行賬戶雙控制,一人保管存摺,一人分管密碼。項目完畢或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前期運作的人可考慮每月報銷電話費和日常車旅費用元/月,出市區計長途實報實銷,工資爲包乾元(未中標前算一半,中標後領取後一半);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項目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合夥人簽名處: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股份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股份爲據,按比例承擔。

合夥人保證在項目有效期內或協議期滿後,均不承擔當事人或代理人因錯誤行爲、過失或違約而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責任。

五、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退夥需提前____日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項目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六、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1、對外開展業務,負責投標的前期準備工作,訂立合同;

2、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材料;三人受讓合夥項目財產;

4、合夥人簽名處:

支付合夥債務。

七、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凡是項目所有的返利折扣率和獎金、獎品或者其他方面的優惠和待遇,廢舊材料或設備處理費用,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保密約定:合夥人保證並承諾,對於在本協議簽訂過程中及執行中,向其他人提供本項目相關的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商業祕密及其它情況,負有嚴格保密的義務。

八、合夥人會議表決制

項目合夥成立後,每半月召開一次股東會議,審覈項目的半月財務報表,評議項目的運作狀況。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項目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所有合夥人會議,再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如招待費支付超過元,管理員工資超過元,民工工資超過元;採買費超過元;

2、投標單位的引進;

3、各種協議的簽訂;

4、項目管理人員、施工隊伍的選擇;

5、主材的採買;

6、項目增資。

九、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以任何方式或藉口,平調、侵佔和無償使用項目的資金、設備、產品和勞力;禁止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其他人進行交易或簽訂合同;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項目利益的活動;

(五)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十、合夥經營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公司名稱繼續經營原項目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十一、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合夥人簽名處: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項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四條四款債務承擔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十二、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七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六)如合夥人發現其他合夥人向其它人泄漏或透露投標操作機密的,合夥人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並由違約方承擔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七)合夥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夥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夥關係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經濟損失等於違約金加上賠償金之和;

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等於直接費用乘以1.5倍;

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等於直接費用加上間接費用之和乘以1.5倍;

免責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合夥人簽名處: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中標公司存檔壹份;

(四)項目中標後,股份合作協議,應當獲取中標公司的書面認可,並由中標公司爲股東出具相關證明、印章或簽字;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每頁都要簽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分配利潤時,如涉及賬面爭議,可提請相關勞動部門仲裁;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提交邵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簽約地點: 年 日

公司蓋章確認: 法人代表: (簽約代理人)簽字確認:

年 月 日

合作開發協議 篇8

甲方_______ 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主任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爲強化農村信用社貸款管理,提高貸款管理信息化水平,節省貸款管理人財物力,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合作開發貸款管理軟件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共同合作開發農村信用社貸款管理軟件,軟件定名爲“xx縣農村信用社貸款管理系統”。

二、甲方負責提出功能模塊、軟件功能等設計框架,並提供開發必須的硬件設備和必要的經費。

三、乙方負責軟件程序編寫、調試等,乙方軟件編寫應符合網絡版多用戶要求,能夠在unix操作平臺下正常運行。

四、乙方應按照軟件設計標準進行編程,保證軟件符合甲方貸款管理要求,不得在程序中加入限制軟件正常使用的代碼。

五、合作開發最終形成的軟件著作權歸甲方享有,甲方因此給付乙方工作報酬 元。乙方享有軟件的署名權,甲方在推介軟件時如對創作人員進行說明,應當標明乙方的姓名。

六、軟件調試成功,乙方應根據軟件功能編制軟件說明書,詳細介紹各模塊操作方法,讓使用人員儘快掌握。

七、軟件開發成功後,如需增加、變更或刪除部分功能,由甲方提出要求,乙方負責對軟件程序進行修訂,修訂時甲方提供必需的設備和費用,但不向乙方支付報酬。

八、甲方可以自行將軟件許可其他單位使用,但所獲收益,由甲乙雙方分別按照 的比例分配,軟件增加功能的,甲方可適當對乙方進行獎勵。

九、乙方不得自行許可其他單位使用開發的軟件,但可聯繫使用客戶,由甲方與客戶簽訂許可使用合同,所獲收益按照本協議書第八條約定的比例分配。

十、軟件開發完成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軟件許可他人使用,不得向他人轉讓或贈送軟件、源代碼和說明書,不得向他人傳授本軟件設計和反向工程技術。

十一、軟件開發完成,乙方應將軟件安裝程序、軟件源程序代碼和軟件說明書交付給甲方,並負責安裝調試至正常運行。

十二、甲乙雙方初步約定軟件開發期限至 年 月 日,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該期限內交付,如未能如期交付,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交付期限。

十三、違反本協議第十條約定的,乙方喪失依據本協議第八條和第九條所享有的軟件許可收益權。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十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簽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合作開發協議 篇9

立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本着自願,公平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開發建設和銷售商住房項目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總則

1.1經本協議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由甲方參加長沙市 區 路 號地塊(以下簡稱 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梅溪湖片區K-13地塊後,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1.2本協議當事人雙方同意設立項目部,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工程款支付、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

1.4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1.5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建設和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1.6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戶,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築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稅費。

第二條、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2.1爲便於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2.2項目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後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第三條、費用的分擔

3.1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0.00)以下外牆以外的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地下車庫、地下管線公用設施設備、室外道路、綠化、建築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稅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稅費。

3.3合作項目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佣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4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傢俱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5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6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第四條、會計財務制度

4.1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稅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爲便於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戶,該帳戶須預留不少於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鑑。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後,由財務部實施。

4.3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閱、瞭解費用支出情況。

4.4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佈費用支出情況。

第五條、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後,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爲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爲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後剩餘的房屋。

第六條、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6.1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7.4項辦理。

6.2拍賣機構佣金的繳納日期按7.5項辦理。

6.3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7.8項辦理。

6.4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7.6項辦理。

6.5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項目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6.6合作項目各項稅收的繳納按稅法和稅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6.7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前繳納。

6.8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6.10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6.11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

第七條、土地竟買:

7.1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

根據《長沙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長土資房告字×號,20__年×月×日,長沙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長沙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樓拍賣廳舉行長沙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本協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號拍賣地塊的竟買。

7.2 1號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

1.地塊位置:長沙市大河西先導區梅溪湖片區K-13地塊

2.地塊總面積:約85畝

3.土地用途:二類居住用地

4.容積率:2.5

5.建築密度:24%

6、綠地率:40%

7.規劃建築面積:約130000平方米(不含地下室面積)

7.3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K-13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 2200 元/平方米。

7.4竟買保證金人民幣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前述保證金應於長沙市國土資源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長沙市國土資源管理局。

7.5拍賣機構的佣金,在拍賣機構規定日期的×日前由甲方支付,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繳納。本協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佣金。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

7.6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

後 日內退還本協議當事人。

7.7每方派員二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竟買成交的,由甲方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

7.8拍賣成交後,本協議當事人最遲應於長沙市國土資源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並通過甲方轉交長沙市國土資源管理局。

7.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甲方代本協議當事人簽訂。

7.10拍賣成交後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託方和本協議當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

7.11應價超過7.3項約定的,其他本協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選擇終止本協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後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

7.12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佣金不再退還。

第八條、工程前期:

8.1合作項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和決策,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8.2工程前期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1、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築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築設計單位),簽訂《建築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託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

8.3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第九條、工程營造(第三條所指範圍的工程)

9.1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項目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9.2合作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9.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採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項目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項目部批准後,由財務部執行。

9.5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保存。

9.6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第十條、房屋銷售:

10.1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10.2分得的房屋由本協議當事人獨自派員銷售,銷售價格由分得房屋的當事人自行確定。統一以甲方的名義分別與購房的業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項目設立的獨立帳戶。

10.3房屋的銷售採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10.4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後方能上崗。

10.5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第十一條、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11.1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一組織,各方當事人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二條、工程保修:

12.1房屋交付後,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第三人承擔。

12.2房屋的保脩金按工程結算值的%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12.3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12.4工程保脩金按工程保修合同條款支付。

12.5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第十三條物業管理

13.1房屋交付後,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13.2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並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條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4.1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14.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

14.3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4.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5.1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爲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爲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

15.3財務人員未經項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管理

16.1合作項目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准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爲保證合作項目的依法、規範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16.2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項目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項目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准權由項目部行使。

16.3本項目所涉合同一律採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後的現象發生。

16.4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權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鑑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爲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16.5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往來函件等。

16.6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項目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諮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7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16.8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臺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項目、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臺帳,及時歸擋保存。

第十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17.1合作項目完成後,項目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傢俱、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由項目部協商一致處理。協商不成的,通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比例分配。

17.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

17.3本協議簽訂後,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本協議書自本協議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17.6本協議書一式份,其中正本份、副本份。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份,副本各方各執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合作開發協議 篇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組建XX醫院醫療技術合作開發事項,經(以下簡稱甲方)與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友好協商,本着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爲實現x醫院醫療技術支撐與醫療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宗旨

以實現解決廣大腫瘤病患者“看病難、看病貴”問題,填補廣西地市醫療技術空白,創建和諧社會,服務廣西人民。充分利用甲方優質的醫療技術品牌和雄厚的技術團隊資源,促進乙方醫院醫學科學技術產業化的發展,實現醫療技術支撐與醫療市場營運直接聯盟的目標,

二、甲方承諾的支持合作範圍

1.甲方負責提供醫院項目所需的技術專家團隊支持,主導醫院醫療技術業務運營,提供一流的優質醫療技術服務,創造出優質的醫院品牌;

2. 甲方負責引進國家試驗區項目,建立篩查中心,爲醫院提供所在地區病人的分佈及狀況,建立病情資料庫;

3.甲方負責建立治療研究所,研發防控重大科研項目; 4.甲方負責教學培訓醫院醫療後備人才,爲醫院持續發展提供技術支持和人才儲備。

三、乙方承諾的合作方式及條件

1.乙方負責依法取得x醫院醫療機構執業資格許可;

2.乙方負責購置配備醫院業務開展所需的建築設施、醫療器械等;

3.乙方負責配備醫院業務開展所需的`的其他醫務人員和工勤人員;

4.乙方負責配合甲方做好開展技術業務進程中所需的其他支持。

四、權力義務

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術服務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

2、在有效期本協議內,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乙方所有。

3、在雙方合作過程中,甲、乙雙方無權干涉對方的內部管理。

4.雙方應以誠信爲本,互相交流和切磋業務動作狀況, 以便互相促進。

五、待遇和利益分配

1、甲方技術團隊專家到院工作期間的食宿、旅差按照國家標準由乙方全額提供;

2、乙方每年從醫院業務收支結餘中安排一定比例的利潤,用於支付技術專家的工作報酬(具體數額及分配協議另行商定)。

六、其它

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時發生爭議,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 樣具有法律效應。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經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 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合作開發協議 篇11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就房地產項目(簡稱項目)轉讓達成致意見,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房地產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位於 ,其四至範圍爲:東至 ,西至於 ,南至,北至。(詳見附件一,規劃拴樁紅線圖);本轉讓項目包括在建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等(詳見附件二)。

1。2項目使用性質: (住宅、商業)

1。3項目規劃條件:

(1)佔地面積: 平方米;

(2)規則容積率 ;

(3)限高:

(4)總建築面積:平方米;

(5)地上面積: 平方米;

(6)地下面積: 平方米;

1。4規劃指標:

1。5項目投資建設情況:本房地產項目總投資額 萬元,現轉讓方已累計投資萬元,達總投資額的25%以上。

1。6其他情況。

第二條 項目開發建設現狀

由甲乙方雙方共同確認後形成書面文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作爲本合同的內容(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 項目法律手續

3。1 甲方以 方式取得該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編號:;甲方已按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全部交清土地出讓金,並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爲;國有使用權使用期限從 年 月 日計算,爲 年;

3。2該項目的拆遷許可證號爲 ;

3。3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爲 ;

3。4該項目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爲 ;

3。5該項目的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號爲 ;

3。6該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立項批准文爲;

3。7該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爲 ;外銷許可證號爲;

3。8 《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環境影響研究報告》

3。9 ;等。

第四條 法律手續的轉移

4。1項目轉讓時,本合同第三條甲方已取得的各項法律手續和許可證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讓金的憑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交付給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辦理轉移手續,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或未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提供轉交證件所需要的證明文件而導致不能獲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甲方有權拒交有關證件。

4。2甲方保證各項法律手續轉移的確定性,如因其中某項手續因甲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乙雙方同意按( )處理:

4。2。1 雙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補辦有關手續,其補辦有關手續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若補辦不成功時,甲乙雙方按4。2。2處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費用,並按乙方已付費用的 %予以賠償;

4。2。3 。4。3如果因乙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其中某項手續 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方雙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處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還乙方所交定金,退還乙方其他已付費用。同時,乙方在接手項目後已投入項目資金或其他資產,甲方不再折價返還乙方。

4。3。2 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費用的 % 賠償甲方的損失。

第五條 項目轉讓費及其支付

5。1 項目轉讓費總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項目轉讓費爲 萬元 。

5。2付款方式:轉賬或以轉賬支票支付。

5。3 付款期限:

乙方須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萬元;

乙方須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 萬元;

乙方須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 萬元;

乙方須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 萬元;

乙方須在 年 月 日前將轉讓費用餘額即 萬元向甲方付清。

第五條 項目轉讓的間接費用

5。1 項目轉讓時發生的房地產稅、契稅、印花稅等稅費的承擔依國家稅法規定。

5。2項目轉讓後,項目發生的需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的一切費用(本合同其他條款特別約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項目轉讓後辦理法律手續義務

乙方按該項目原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附件、城市規劃的批准文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批准文件、拆遷批准文件等受讓該項目後進行開發建設。確有必要修訂有關限制條件的,由乙方在受讓項目後自行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有關法律手續,甲方承擔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 甲方關於項目工程建設的責任

6。1 甲方向乙方轉讓該項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實際情況約定,如6。1。1):

6。1。1負責完成項目紅線內的拆遷,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臨時用水、電管線到紅線的接用,並承擔其費用;

6。1。2 ;

6。1。3 等。

第七條 甲方關於項目開發建設各項未完審批手續有關費用的責任。(依實際情況約定)

7。1 ;

7。2 ;

7。3 。

第八條 項目轉讓後,開發項目甲方與其他第三人簽訂的合同的處理

8。1甲方應如實提供該項目所涉及的甲方與他方簽訂的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商品房預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經與原件覈對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籤合同。

8。2 項目轉讓後,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合同細目如下(內容詳見附件四) (依實際情況約定)

8。2。1《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8。2。2 《工程監理合同》;

8。2。3《商品房預售合同》,共 份 ;

8。2。4 。

8。3甲方應當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當事人,與乙方一起協商有關合同繼續履行事項,並按以下方式處理原合同事宜。

8。3。1 若幾方達成協議,應簽訂對原合同的書面補充協議。

8。3。2 若達不成被充協議,甲方應當與原合同當事人負責解除,其引發的合同責任應當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8。4 上述8。3商談補充合同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合作開發協議 篇12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就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權,位於____市____區花園項目的合作開發事宜,經充分、友好的協商,本着互利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作內容  合作項目位於____市____區,項目立項名稱花園,佔地面積平方米,經____市規劃局批准,預計建設建築面積爲平方米的別墅,建築密度17.5%,容積率0.36%,綠化率51.3%(其中公共綠地面積平方米)。  

二、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乙方提供項目後續建設所需的土地、開發、報建、建築、管理、營銷等全部資金,預計投資資金爲人民幣元。在乙方投資款項全部到位的情況下,乙方享有花園項目51%的開發經營權,甲方享有花園項目49%的開發經營權,並由雙方按照該比例分享項目所獲的利潤。  

2、甲乙雙方確認,雙方均以中小企業融資的進行投資,中小企業融資財務費用均按月息1%的標準進入項目成本覈算。  

3、乙方確認甲方前期已中小企業融資投入本金6800萬元到合作項目上。  

4、甲乙雙方確認,乙方可以用甲方的產權、土地進行中小企業融資,但所融到的資金必須用在本合作項目,但不影響項目開發的前提下,必須優先償還按開發經營權比例多出資本金的甲方投資。  

5、本合作項目不發生土地權屬的變更,即在房屋銷售完成之前,土地的使用權名義上仍然歸甲方所有,但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對項目所涉的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享有收益權。  

6、本合作項目所有的對外合同,報建、竣工驗收等手續的辦理均以甲方名義進行。  

三、合作管理機構及職責  

1、甲乙雙方共同派員組成合作開發項目部,負責建設項目的具體組織和實施。項目部設總經理一名,由乙方委派,副總經理一名,由甲方委派。其他工作人員由甲乙雙方按1:1的比例委派。  

2、項目部下設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部負責人由甲方委派,銷售部負責人由 乙 方委派。財務人員由雙方各委派一名,會計由乙方委派,出納由甲方委派。財務部印鑑與支票應分開管理,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進行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3、工程部負責本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及施工管理、建設項目驗收工作;銷售部負責本項目的日常銷售、廣告宣傳、按揭貸款手續以及房屋產權登記過戶等事項。  

4、項目部下設的部門對項目部負責,重大問題(重大問題的範圍由雙方另行補充約定)均應由項目部會議表決決定。會議內容應形成紀要,各方代表應在紀要上簽字確認。  

5、項目部日常費用(雙方各自委派人員的工資各自承擔)的支出由項目部總經理簽字後生效。  

四、工程投資款及其他費用的籌集與撥付  

1、本建設項目所需的投資資金及其他與建設項目相關的費用,由乙方直接劃入雙方共同開立的帳戶,專款專用。劃入時間以項目部呈報的的用款計劃爲準。用款計劃應以甲乙雙方審覈批准的工程預算爲基礎並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2、若乙方實際投資數額超出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約定的金額,對增加的投資額的承擔按照雙方的過錯程度確認。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或雙方的過錯無法確定的,按照約定的利潤分配比例確定。  

五、成本覈算和利潤分配  

1、本建設項目成本覈算應當在項目竣工驗收後____日內完成。項目竣工後,由甲乙雙方共同委託一家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決算審計。利潤分配應根據該審計報告並按照甲方雙方49:51的`比例進行利潤分配。  

2、竣工決算前預售房屋的銷售收入,應按照甲方雙方49:51的比例分別記賬,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挪用銷售款項。  

六、審批手續的辦理  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應負責辦理建設項目的審批、驗收等手續,包括工程設計方案的報批、工程招投標、施工許可證、工程竣工驗收手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申領等。  

七、履約保證金  乙方應於雙方在本合同簽章之日起____日內匯入甲方賬戶人民幣500萬元作爲履約保證金。合同履行後,履行保證金可衝抵乙方應承擔的項目投資款。  

八、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若乙方未能按期支付履約保證金,本協議自動終止。  

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按照違約所涉及的標的額的20%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未能按照雙方簽字確認的用款計劃支付項目投資款,因此造成項目財務成本的增加,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若乙方逾期支付項目投資款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單方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已經投入的資金按照該資金佔整個項目覈算成本的比例進行利益分配。  

九、特別約定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依法解決甲方因爲公司提供擔保而承擔的____市行1800萬元的人民幣還貸問題。  

十、其他事項  本協議簽訂後____日內,甲乙雙方委派人員應列位並正式成立合作開發項目部。在此期間,甲乙雙方應共同派員刻制合作開發項目部印章,並在公安部門備案。  十

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協議壹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合作開發協議 篇13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電話:

根據《_____》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爲實現______產品技術研發和銷售,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宗旨

促進科學技術產業化的發展,充分利用甲方廣泛的市場資源優勢和發揮乙方科研平臺能力,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

二、合作方式

1、甲方投入資金______元,乙方投入______元。

2、甲方提供至少______個樣品或相近產品,若沒有樣品可提供,則甲方需提供完整的技術資料及詳細的圖紙圖樣,以作爲開發依據。

3、甲方根據社會需求,收集和承接_______產品的開發項目。

4、乙方利用強大的技術開發力量,開發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雙方共同確立的項目。

5、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技術諮詢及在開拓業務進程中提供技術支持。

三、合作相關事項約定

1、屬於甲、乙雙方共同策劃,共同開發的項目,其所有權屬於甲、乙雙方共同擁有。

2、屬於乙方單方承接的開發項目,其所有權屬於乙方擁有。

3、在雙方合作過程中,甲、乙雙方無權干涉對方企業內部管理。

4、雙方應以誠信爲本,互相交流和切磋業務動作狀況,以便互相促進。

四、利益分配

1、屬於雙方共同開發的系列產品,由雙方協商市場價,按稅後利益的_____%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______年調節一次,根據合作情況協商調整。

2、屬於乙方單方開發的產品,甲方如有興趣合作,可在雙方協商後,另外確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五、共同開發項目的成果歸屬與分享

1、一方轉讓其有專利權的,另一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權。

2、合作各方中,單方聲明放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

4、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單方申請專利。

5、在特殊情況下,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規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將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約定各自_____享有的權利。

六、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所提供給對方的一切資料,專項技術和對項目的策劃設計要嚴格保密,並只能在合作雙方公司的業務範圍內使用。

2、甲、乙雙方公司的全部高級職員,研發小組人員將與合作公司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其在就業期間和研發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專項技術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雙方提供與項目,資金有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資本營運計劃,財資情報,客戶名單,經營決策,項目設計,資本融資,技術數據,項目商業計劃書等均屬保密內容。

4、凡未經雙方書面同意而直接,間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爲均屬泄密。

七、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經雙方調解無效,可向有關_____機構提請_____。

八、其它

1、本協議有效期爲_______年。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3、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4、本協議經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作開發協議 篇14

(適用於包括聯合竟買土地的合作開發)

立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第四章、會計

財務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買: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營造:

第十章、房屋銷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報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物業管理

第十四章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第一章、總則

1.1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發佈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0]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於200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青島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後,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1.2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1.4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1.5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1.6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戶,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築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稅費。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2.1爲便於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2.2項目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後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2.3綜合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綜合部設經理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4工程前期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5工程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工程部設經理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2.6銷售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銷售部設經理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項目部決定。

銷售部的職責:

銷售部經理的職責:

2.7財務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財務部設經理人。

財務部的職責

財務部經理的職責:

2.8工程予決算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人。

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3.1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外的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築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稅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稅費。

3.3合作項目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佣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4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傢俱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5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6項目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乾,超資不補,節餘作爲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項目部確定。

3.7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8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

3.9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3.10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4.1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稅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爲便於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戶,該帳戶須預留不少於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鑑。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後,由財務部實施。

4.3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閱、瞭解費用支出情況。

4.4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佈費用支出情況。

4.5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項目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爲此提供有效擔保。

4.6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後,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爲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爲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後剩餘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6.1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7.4項辦理。

6.2拍賣機構佣金的繳納日期按7.5項辦理。

6.3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7.8項辦理。

6.4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7.6項辦理。

6.5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項目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6.6合作項目各項稅收的繳納按稅法和稅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6.7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

房屋租賃合同

簽訂前繳納。

6.8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6.10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6.11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

第七章、土地竟買:

7.1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

根據《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青土資房告字[200]號,200年月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巫峽路9-11號)五樓拍賣廳舉行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本協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號拍賣地塊的竟買。

7.21號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

1.地塊位置:

2.地塊總面積:

3.土地用途:

4.土地面積:

5.容積率:

6.建築密度:

7、綠地率:

8.規劃建築面積:

7.3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元/平方米。

7.4竟買保證金人民幣元,甲方支付元,乙方支付元,丙方支付元。前述保證金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給出資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5拍賣機構的佣金,在拍賣機構規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資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繳納。本協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佣金。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

7.6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負責辦理。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後日內退還本協議當事人。

7.7每方派員一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竟買成交的,由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

7.8拍賣成交後,本協議當事人最遲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並通過出資最多的一方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代本協議當事人簽訂。

7.10拍賣成交後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託方和本協議當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

7.11應價超過7.3項約定的,其他本協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選擇終止本協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後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

7.12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佣金不再退還。

7.13竟買不成的,除4.9項外,本協議的其他條款自動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合作項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部具體負責經辦,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8.2工程前期部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1、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築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築設計單位),簽訂《建築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託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

8.3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第九章、工程營造

9.1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項目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9.2合作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9.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採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項目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項目部批准後,由財務部執行。

9.5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保存。

9.6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第十章、房屋銷售:

10.1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10.2分得的房屋由本協議當事人獨自派員銷售。以各自的名義分別與購房的業主簽訂商品房

買賣合同

,各自出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項目設立的獨立帳戶。

10.3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營銷費用、購置辦公傢俱和銷售部經理的工資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積分攤。待工程竣工測繪後,按確權的建築面積據實決算。

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

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爲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生的費用。

10.4房屋的銷售採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10.5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後方能上崗。

10.6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第十章、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11.1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房屋交付後,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第三人承擔。

12.2房屋的保脩金按工程結算值的%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12.3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12.4工程保脩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簽訂時一次付清。

12.5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第十三章物業管理

13.1房屋交付後,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13.2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並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4.1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14.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

14.3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4.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15.1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 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 日,視爲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爲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

15.3財務人員未經項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合作項目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准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爲保證合作項目的依法、規範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16.2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項目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項目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准權由項目部行使。

16.3本項目所涉合同一律採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後的現象發生。

16.4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權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鑑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爲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16.5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往來函件等。

16.6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項目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諮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7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16.8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臺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項目、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臺帳,及時歸擋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17.1合作項目完成後,項目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傢俱、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由項目部協商一致處理。協商不成的,通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比例分配。

17.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

17.3本協議簽訂後,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本協議書自本協議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17.6本協議書一式份,其中正本份、副本份。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份,副本各方各執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合作開發協議 篇15

姓名,身份證號,住址,手機,家庭電話

姓名,身份證號,住址,手機,家庭電話

姓名,身份證號,住址,手機,家庭電話

一、全體合作人爲___合作,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二、合作方式爲成立___公司,註冊資本___元,股份比例爲___。

三、合作各方實際出資比例爲___。

四、合作各方具體分工及權限爲___。

五、合作產品的知識產權歸___公司所有,經濟利潤分配比例爲___。

六、合作人不得有以下行爲:

1、經營與___公司同類型業務;

2、泄露___公司正在開發或已開發的技術祕密;

3、其它損害公司及其他合作人利益的行爲。

七、如違反本協議第六條,應按實際損失的10倍賠償其他合作人,最低不低於___元。

八、本協議期限爲___年,自協議訂立之日起計算。

九、如需退出合夥或更改協議,應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同意。

十、本協議一式三分,自全體合夥人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乙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

丙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丁方:_______,工商執照號_____

合作開發協議 篇16

授權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爲甲方)

被授權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爲乙方)

一、合作方式

1.甲方將其研發並擁有的完全知識產權的移動應用類產品(以下簡稱“合作產品”)的合作版本上傳至“架勢無線廣告平臺”,即認定爲授予乙方代理。乙方有權向乙方用戶提供合作產品,提供方式包括但不僅限於應用內推廣、操作系統內置、手機內置、SD卡預裝、網站下載等。

2.雙方以免費方式向用戶提供合作產品,乙方在推廣中不直接得向用戶收取任何費用,但不包括間接收益。

3.經甲方授權,乙方可以免費發佈在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等國內外的軟件商城。

二、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合作產品內容符合中國的法律規定,不包括任何色情、政治等非法信息,不存在盜取、破壞用戶數據及系統的隱藏內容。有任何違法犯罪行爲,全部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聯帶責任。甲方爲方便乙方測試評估,應提供產品的全部文字及重要圖片。

2.甲方負責合作產品開發和測試的全部過程,並植入乙方提供的SDK代碼,同時承諾所有合作產品中的所有語言種類都支持中文。

3.甲方應提供合作產品的全面的支持文件,並隨產品修改和升級而完善,並確保合作產品的穩定運行

4.甲方保證提供的合作產品不存在明顯質量問題或嚴重BUG,若在合作產品運營的過程中出現BUG等質量問題,乙方可要求甲方進行無償修正,甲方應給予積極配合進行產品改進。

5.甲方有權對合作產品進行更新、完善、升級和修改,但這些更新、完善、升級和修改不應降低合作產品現有的適用性和功能,甲方所有升級更新應通知乙方知曉。

6.甲方保證其具備合法資格從事本合同規定的.服務,向乙方提供的合作產品及其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合作產品中所含的任何內容、元素、創意、程序、代碼、算法、文字、圖像、聲音)具有合法版權,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有任何違約侵權行爲,全部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聯帶責任。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對於甲方的合作產品提供必要的市場宣傳和推廣,並負責提供合作產品所需廣告;乙方負責保障提供給甲方的各項後臺數據的準確性與真實性,並負責按期向甲方結算廣告費用。

2.根據市場運營情況,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對合作產品依市場運營實際情況進行適當更改或升級,或提供不同語言的版本,具體情況及成本負擔由雙方另立補充協議進行詳細說明。

3.乙方保證其具備合法資格從事本合同規定的服務,向甲方合作產品提供的相關推廣和運營合法,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有任何違約侵權行爲,全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聯帶責任。

三、知識產權

1.甲乙雙方彼此應對本次合作內容中所涉及的對方知識產權予以充分尊重和保護,並保證在各自在履行本合同協議內容時,對於所涉及的第三方知識產權予以了充分的尊重和保護,各自爲本次合作所提供的相關內容、產品均不存在知識產權方面的瑕疵,否則甲乙雙方應各自對其行爲的後果自行承擔責任。

2.甲方授權給乙方的所有合作產品(包括但不限於許可軟件中所含任何聲音、音樂、圖像、照片、動畫、錄像、視頻軟件以及應用程序),所有權仍歸甲方所有,包括但不限於專利、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並不因雙方的合作而有所改變。

3.因雙方合作需要,由乙方獨立開發的技術、開發工具、宣傳資料等權益,歸乙方所有,並不因雙方的合作而有所改變。

4.由雙方合作開發的技術、工具,或製作的廣告、宣傳資料等權益,歸雙方共有。

5.合作產品如涉及到第三方版權,合同一方應與第三方如製片公司,美工師、攝影師、模特兒、演員,和/或任何牽涉之個人、公司或組織簽署合約、取得以本合同約定的方式使用人物肖像、圖片、互動內容的許可,確保本合同的權利。

6.任何一方需要在本合同所列合作產品的開發、生產或宣傳中可使用對方商標、商號等商業標識,但應通知對方知曉並同意。

7.保密、,因適用法律或具法律效力的指令的要求而使用或披露的亦不在此限。一方故意或過失導致的該方及其員工以及其合同廠商或其他任何人對對方企業標識或知識產權的侵犯,該方應承擔違約或侵權責任。

8.上述關於知識產權條款不因本協議的無效、提前終止、解除或不具操作性而失效。

四、保密

1.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協議的條款的任何內容以及本協議的簽訂及履行情況,以及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對方及對方關聯公司的任何信息。

2.保密信息不包括:(A)已被公衆掌握的信息或材料;(B)雙方通過合法途徑依法掌握的信息或材料,且當時雙方並不負有任何保密義務。

3.上述保密條款不因本協議的無效、提前終止、解除或不具操作性而失效

五、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直接或間接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不承擔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爲,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其違約行爲並採取充分、有效、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後果,並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爲而遭致的損失。若違約方在收到守約方關於其違約行爲的上述通知後10日內未糾正其違約行爲,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單方提前終止本協議,並追究違約方之違約責任。

2.在違約事實發生以後,經守約方的合理及客觀的判斷,該等違約事實已造成守約方履行本協議項下其相應的義務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則守約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提前終止本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爲而遭致的損失。

3.因用戶使用合作產品而導致任何第三方向任何一方提起索賠要求、訴訟或其他侵權指控行爲,政府機構對任何一方做出處理/處罰,雙方應互相配合進行處理。因違反合同、明顯技術缺陷等過錯等造成發生問題的一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損失和賠償,與另一方無關,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差旅費用、和解金額、罰款或生效法律文書中規定的損害賠償金額、軟件使用費等全部損失等。一方給另一方造成名譽損失的,應當賠償另一方名譽損失費用。

六、不可抗力因素

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雙方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政府行爲、自然災害、戰爭、網絡堵塞或中斷、黑客襲擊或任何其他類似事件。

2.由於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則雙方於彼此間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七、有效期

所有上傳至“架勢無線廣告平臺”的產品,在產品存續期,均默認爲在授權期內。

八、有效區域

有效區域爲中國地區,但乙方不保證乙方所有用戶均來自有效區域以內。

九、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對於因本合同的解釋及執行而產生之爭議,應首先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和(或)經由中立之第三方調解來解決。如爭議未能於前述方式在開始協商後二十(20)日內解決,則任何一方均可將有關爭議提交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解決。

十、其他

1.條款獨立性、棄權:如果本協議部分內容被有權的司法機關判定爲違背法律而無效,不影響合同其它部分的效力。一次放棄追究違約責任不等於今後均放棄違約追償,也不等於修改或放棄該棄權方其它權利。

2.甲方和乙方均爲獨立的締約人。本協議的訂立不等於雙方建立合資企業、僱用關係。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開發協議 篇17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組建醫院醫療技術合作開發事項,經(以下簡稱甲方)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友好協商,本着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爲實現醫院醫療技術支撐與醫療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宗旨以實現解決廣大腫瘤病患者看病難、看病貴問題,填補廣西地市醫療技術空白,創建和諧社會,服務廣西人民。充分利用甲方優質的醫療技術品牌和雄厚的技術團隊資源,促進乙方醫院醫學科學技術產業化的發展,實現醫療技術支撐與醫療市場營運直接聯盟的目標,

二、甲方承諾的支持合作範圍

1.甲方負責提供醫院項目所需的技術專家團隊支持,主導醫院醫療技術業務運營,提供一流的優質醫療技術服務,創造出優質的醫院品牌;

2.甲方負責引進國家試驗區項目,建立篩查中心,爲醫院提供所在地區病人的分佈及狀況,建立病情資料庫;3.甲方負責建立治療研究所,研發防控重大科研項目;

4.甲方負責教學培訓醫院醫療後備人才,爲醫院持續發展提供技術支持和人才儲備。

三、乙方承諾的合作方式及條件

1.乙方負責依法取得醫院醫療機構執業資格許可;

2.乙方負責購置配備醫院業務開展所需的建築設施、醫療器械等;

3.乙方負責配備醫院業務開展所需的的其他醫務人員和工勤人員;

4.乙方負責配合甲方做好開展技術業務進程中所需的其他支持。

四、權力義務

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術服務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

2、在有效期本協議內,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乙方所有。

3、在雙方合作過程中,甲、乙雙方無權干涉對方的內部管理。

4.雙方應以誠信爲本,互相交流和切磋業務動作狀況,以便互相促進。

五、待遇和利益分配

1、甲方技術團隊專家到院工作期間的食宿、旅差按照國家標準由乙方全額提供

2、乙方每年從醫院業務收支結餘中安排一定比例的利潤,用於支付技術專家的工作報酬(具體數額及分配協議另行商定)。

六、其它

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時發生爭議,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經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地:

合作開發協議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爲

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乙兩方合作成立______________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方式甲方出資金人民幣_______元,佔股______%;乙方出資金人民幣_______元,佔股______%。

第二條、合作項目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項目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項目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時間本協議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1、爲乙方提供資質,成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爲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向廠家爭取到的各種資源。3、提供各種技術培訓支持等。4、提供乙方產品銷售發票。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1、乙方需交留保證金______萬元整,可以轉賬、現金、支票等方式之一交到公司賬戶,公司出具相應合法收款憑證。在交留保證金後甲方提供相應場地和資源,乙方可以甲方的名義進行運作,甲方予以認可並出具相應授權,負責__________________銷售和售後服務工作。2、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運作過程中的所有費用。3、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與其他廠家和銷售商合作。4、負責人員管理。5、乙方必需要配合財務工作,按公司財務制度及時完成銷售後的款項結算。

第六條、保密合作期內未經項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將技術及客戶資料轉讓,不得與項目合作雙方以外的合作方進行合作或爲他人謀取利益,不得將技術泄密。違反約定的,項目合作方有權沒收違約方相關收益,並追究違約方的經濟法律責任。

第七條、收益分配1、甲方按成本加合理費用與利潤,得出的結算價格向乙方彙報。2、每筆訂單結算價格以外的利潤部分,扣除______%的固定稅收和公司能操作的最低所得稅後,餘下的利潤均歸乙方所有。3、利潤部分以業務費用等方式,在訂單完成後支取。保證金在協議期內不得支取,期滿後予以退還。4、遇特殊訂單,按雙方針對該訂單的協商結果執行。

第八條、合作保障措施在合作期內,項目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項目,違約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投入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並且必須遵守技術、市場保密條款,兩年內不得在當地使用或經營本項目的同類技術內容及客戶資源。否則項目合作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第九條、其他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2、本協議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作開發協議 篇19

項目合作開發協議

甲方:

乙方:

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互利的原則,就甲方產業項目合作開發達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項目內容簡介

1、開發項目名稱:

2、乙方合作意向:

3、乙方合作方式: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項目的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等前期準備工作;

2、甲方負責項目的報建報批手續;

3、甲方負責項目徵地的相關手續;

4、甲方負責向政府爭取項目可爭取到的優惠政策;

5、如項目是甲、乙雙方合資建設,甲方享有對項目建設合程管理的權利;項目建成後甲方享有相對應的利潤分配;

6、如項目是乙方獨資建設,甲方對項目建設中的乙方實施情況享有建議權、審議權和監督權。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根據項目投資要注,負責資金落實到位;

2、乙方根據項目的規劃和設計要求,負責對項目建設的組織和實施;

3、在項目建設正式協議書籤定之前,乙方享有對該項目諮詢、論證、實地考察的權利,甲方應給予積極支持與配合;

4、如項目是甲、乙雙方合資建設,乙方享有相對應的利潤分配。

四、其他事宜

1、該協議書僅爲合作意向,其合作方式,投資客度等待雙方進一步考察協商後,簽定正式《項目合作協議書》;

2、甲、乙雙方的責、權、利在《項目合作協議書》中作全面的約定;

3、甲、乙雙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有效、合法。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合作開發協議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開發項目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明確責任,共同遵守。

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於,項目暫定名爲。項目用地面積______平方米(約畝),規劃用地性質爲用地,土地使用年限______年。項目總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層(包括住宅面積______平方米、底層商網面積______平方米),地下一層(面積______平方米)。

合作形式

根據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採用合作開發、分段實施、自負盈虧的合作形式。

甲方負責辦理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乙方在此基礎上分期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萬______元),作爲甲方的項目前期補償與收益。

乙方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與房屋銷售,承擔相關費用,並獨立享有項目銷售的全部收益。

權利與義務

甲方

1、甲方負責辦理本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______個______月以內,取得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個______月以內,取得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含深基坑手續)。並保證本項目的各項規劃指標與本協議第一條的內容一致。

2、甲方負責承擔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金、各項規費與配套費(包括城市建設配套費、垃圾處理、綠化、人防、消防等費用)、圖紙設計費,以及辦理施工許可證的相關費用(包括白蟻防治、商混、牆改、檔案整理等費用)。

3、甲方應在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第一期款之日起5日內,向乙方移交項目地塊以及現場臨時供水、供電,並保證項目用地無界址糾紛,項目產權明晰,無抵押等他項權利。

4、甲方應按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移交方式向乙方移交相關的行政手續與本項目的全部資料與圖紙文件。

5、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甲方應負責同施工現場周邊關係的協調,排除項目周邊單位或居民對乙方正當開發建設工作的干擾,保證乙方開發建設工作的順利進行。

6、甲方負責承擔本項目在本協議簽訂以前的一切法律責任,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

乙方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項目補償與收益。

2、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補償與收益後,對本項目具有獨立的開發權與經營權,獨立開展本項目的開發建設與營銷工作,並享有本項目的全部收益。

3、爲保證項目開發工作的順利進行,乙方定員派出一名工作人員協助甲方的規劃報批、圖紙設計以及申請施工許可等相關工作。

4、乙方承擔自己進行項目開發建設期間所發生的一切有關債權債務。

5、乙方在項目完成後負責向甲方交回甲方所提供的相關行政手續。

付款方式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甲乙雙方在銀行共同設立共管賬戶,用於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甲方項目補償與收益。

2、自甲方取得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之日起5日內,乙方通過共管賬戶向甲方支付總金額的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

3、自甲方取得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之日起5日內,乙方通過共管賬戶向甲方支付總金額的%,即人民幣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元)。

4、在項目結構封頂之日,乙方通過共管賬戶向甲方支付%餘款,即人民幣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

5、甲方應在乙方付款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含稅發票。

資料手續移交

1、甲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日內,向乙方移交本項目前期相關的全部資料影印件,包括項目的相關批文、經審覈的方案圖紙等,供乙方進行項目的開發準備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款的同時,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及甲方相關的行政手續與項目全部資料、圖紙的原件。

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相關行政手續包括:甲方的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法人代碼證正副本、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正副本、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公司公章、協議專用章、財務專用章、銀行賬戶。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續由甲乙雙方共同派專人保管,甲方保證乙方在本項目開發工作範圍內對甲方行政手續的正常使用,直至項目最後完成由甲方負責收回。

4、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期款的同時,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及相關資料原件。

違約責任

1、雙方應履行本協議約定的責任和義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則應視爲違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並賠償協議總金額的5%違約金。

2、乙方未按協議規定的時間(日期)支付款項,每超過一日,應償付給甲方未支付款項5‰的逾期違約金。

適用法律範圍

1、本協議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2、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其他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協議生效後,未經另一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開本協議內容。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法定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作開發協議 篇21

範本  礦山合作開發協議合同範本  甲方:  乙方: 現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國家有關礦產資源開採和土地利用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就乙方位於____市吳圩鎮祥寧位於 的礦山合作開發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開採礦山的範圍及現狀  乙方具有合法礦權的礦山面積大約2 0 畝,其地理座標爲:  : :  : :  本合同合作項目總佔地面積約爲13333.4平方米,摺合約 2 0 畝。(詳見宗地圖)。  

第二條、合作開採礦山的權屬  礦性質爲黑碳土,乙方承諾對此享有絕對的.、合法的礦山權、礦產權及相關物權,並未就該礦山相關權利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擔保,亦未出租給任何

第三方。否則乙方願意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後果(即承擔甲方爲籌備本合作項目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等)。  

第三條、合作開發方式  

1、乙方提供上述礦山資源作爲與甲方進行合作開採開發礦山項目,本項目合作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在雙方合作開採礦山期限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開採或者轉讓該礦山及礦產,也不得與其他方再進行任何形式的合作開發此礦山項目。  

3、甲方負責項目全部開發資金、設備投入和協調各方面關係,確保礦山順利開採。  

4、合作開發期限內,甲方對礦山開採過程中,乙方應當確保進出礦山機械設備,運輸車輛所需道路暢通無阻,如有礦山土地權屬與鄰近他人礦山邊界之間的爭議事項發生,乙方應當積極出面協調解決,甲方予以配合。  

5、乙方以礦山相關資源作爲合作基礎獲取固定回報,乙方應當積極協助甲方辦理相關手續,並負責協助甲方看管礦山不被他人盜挖、盜採。  

6、本項目合作期內,乙方不再投入任何資金用於該項目的開採開發,但乙方必須提供開發此礦山的權屬證明及宗地圖,負責按約定將場地移交給甲方。否則乙方須承擔甲方爲籌備本合作項目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7、合作開採期內,如遇不可抗力或客觀原因導致的開採期延長,本協議的合作期限亦相應順延。  

第四條、利潤分配  上述合作開發礦山項目中,利潤按月分配,在每月的純利潤分配時,甲方佔70%,乙方佔30%,即按三七分成的方式進行利潤分配。每月利潤按純利潤分配,即除去開採成本(挖機費用、工人工資,車輛運輸費用等)後的純利潤分配。  

第五條、項目的開採與經營管理  項目的日常開採經營由甲方成立專門的工程隊負責實施,乙方不參與項目的日常經營管理。甲方負責全面的開採工作;乙方須積極起到協調、配合作用。  

第六條、協議的生效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雙方因本協議產生的糾紛,力求息事寧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當提交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納印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簽名及納印或蓋章): 乙方(簽名及納印或蓋章):  代表人(簽名及納印或蓋章): 代表人(簽名及納印或蓋章):  居民身份證地址及號碼: 居民身份證地址及號碼: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林勇律師的聯繫方式:(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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