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醫藥合作購銷協議(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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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醫藥合作購銷協議 篇1

甲方(供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

年度醫藥合作購銷協議(通用3篇)

乙方(需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爲明確雙方在購銷過程中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 在市區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總則

本協議爲在雙方協議有效期內的醫藥商品購銷總協議,在協議有效期內雙方通過傳真、電話等方式進行分批買賣交易,均遵照本協議有關條款執行。雙方可根據情況,以本協議爲基準,簽訂其他具體合同,具體合同對醫藥商品的品種、規格、單價、數量、批號及交貨時間等進行書面確認,未確認的項目則以當批銷售清單明細爲準。

第二條 質量條款約定

2.1、甲乙雙方爲合法的醫藥商品經營企業或醫療機構,按法規要求向對方提供相關資質證明文件。甲方所供醫藥商品需符合法定的質量標準和有關質量要求,並按法規要求提供相關資質證明文件。

2.2、甲方所供醫藥商品外觀完好無損,包裝、標籤及說明書內容應符合醫藥商品的說明書、標籤管理規定及有關規定要求。醫藥商品的包裝和標識應符合有關規定和貨物運輸要求。

2.3、如雙方對醫藥商品質量產生爭議、需要進行質量檢驗的,可送交甲方所在地藥品檢驗所、省級醫療器械檢驗所或有資質的第三方檢驗機構進行質量檢驗。

2.4、對於未盡的質量事宜,甲乙雙方按共同簽訂的《質量保證協議書》執行。

第三條 付款約定

3.1、資信額:甲方授予乙方資信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資信額是指甲方授予乙方可在資信期限內履行支付的未付貨款總額的最高限額。

3.2、資信期限:

□甲方開具發票之日起_____天內

□乙方簽收貨物之日起_____天內

□甲方發貨之日起_____天內

□乙方簽收貨物之日起第____月____號前

□甲方發貨之日起第____月____號前

□其他:_x001f_

資信期限是指甲方授予乙方向甲方支付每批貨款的最長履行期限。

選擇以上任何一種資信期限的,乙方均應在每年12月25日前支付該年度____月_____日前的所有貨款。

3.3、乙方在此同意甲方可在協議期限內根據市場變化情況與乙方的履約能力變化、實際採購及付款情況,調整授予乙方的資信額及資信期限,甲方應通知乙方,自該通知送達之日起,該調整生效,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通知履行相應的義務。

3.4、協議期限內,乙方超過資信期限未完全履行支付義務或未付貨款總額達到資信額的,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供貨。

乙方在資信期限屆滿後15天內仍未完全履行支付義務的,乙方應從資信期限屆滿之日起按每超一天支付所欠貨款金額的萬分之五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5、乙方須按發票開具時間先後順序及發票金額按時全額付款,甲方按發票開具時間先後順序衝減應收賬款。遇貨物破損、丟失、錯發、原箱短少等情況的,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另作處理,乙方不得在貨款中自行扣除。

3.6、支付方式:

□電匯

□轉賬

□支票

□銀行承兌匯票(期限:___________天)

□商業承兌匯票(期限:___________天)

□現金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以電匯或轉賬方式支付的,乙方應按協議約定將貨款支付到以下指定賬戶:

開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乙方在未接到甲方書面通知而將貨款支付到其它賬戶的,視爲乙方未向甲方支付貨款,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有對公賬戶的,不接受現金結算方式,本條款所指現金結算包括現金支付、現金支票、POS機刷卡、個人銀行卡轉賬、私人賬戶轉賬等方式結算。無對公賬戶的,開具《結算委託書》,委託書上標明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以其本人的銀行卡(壹張)事先向甲方備案,用該銀行卡向甲方支付貨款。

特殊藥品(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第二類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製劑、醫療用毒性藥品、含特殊藥品複方製劑等)不能以現金結算。若因乙方支付現金給甲方業務人員,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如乙方提供的是承兌匯票,必須在“單位”擡頭上寫明“_______”,否則中途被他人非法獲取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未按期足額支付貨款,甲方有權停止供貨,待乙方結清欠款後恢復供貨。

3.7、發票送達:

甲方向乙方銷售的藥品,在發貨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將發票送達乙方,並同時完成發票的交接與簽收工作。如因價格等原因需重新開具發票的,乙方應退回原發票給甲方,或出具蓋有客戶公章的有效證明並經甲方審覈同意後辦理。

送票方式:口郵寄口自送口其他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價格

產品供貨價格以雙方單筆合同或銷售清單爲準。供貨價格如發生變化,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的採購部門,並說明新的供貨價格及生效日期。

第五條 交付與驗收

5.1、經雙方協商同意,對於國家未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貨物,以以下方式交付貨物:

□甲方可以選擇任意運輸方式,送貨至乙方指定以下合法倉庫地址;

□乙方指定甲方以的運輸方式送貨至乙方註冊地址或以下指定倉庫地址,費用由乙方承擔;

□乙方至甲方倉庫自提貨物。(提貨人提貨時應提供由乙方單位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原印章的委託提貨證明)

乙方指定以下合法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乙方無正當理由延遲收貨或提貨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及貨物丟失、損壞的風險由乙方承擔,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運輸配送費、倉儲費等費用)。商品外箱有冷藏、易碎、貴重等特殊標籤的,乙方應優先覈對驗收入庫,否則,因此造成的醫藥商品質量問題及其他費用支出均由乙方承擔。

5.3、驗收:

乙方應當場驗收貨物,對醫藥商品與訂單或合同約定不相符的、因運輸原因造成到貨破損或包裝變形等情況的,乙方當場拒收商品或現場點貨發現商品短少,乙方應在甲方銷售清單上據實簽收,交物流工作人員收回。

乙方在簽收貨物後,發現貨物短少、破損、污染等情況的,應在簽收甲方提供貨物之日起3天內書面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時驗收或逾期未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爲乙方對產品的認可(包括但不限於對醫藥商品質量的認可),乙方不得藉此延期支付或扣減應向甲方支付的貨款和退票。

5.4、所有權及風險轉移

乙方驗收貨物,應在甲方銷售清單上據實簽收。乙方簽收時,貨物所有權及風險自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退換貨

6.1、乙方應根據市場銷售情況,向甲方購進醫藥商品,對於非因甲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的退換貨(質量召回除外),甲方將不予接受。確屬甲方原因引起貨物質量問題的,甲方負責退貨並更換新貨,退換貨數量以甲方實收數量爲準。

6.2、乙方應按GSP等相關規範要求儲存、運輸藥品或醫療器械。如因儲存、運輸條件不善或人員操作不當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6.3、對於非當場拒收商品並在本協議第五條期限內通知甲方的,需經甲方確認並同意後,乙方按甲方通知將商品發運至甲方指定地址,或由甲方憑《銷售退貨通知單》到乙方庫房提貨。在此期間的乙方不能延期支付或扣減應向甲方支付的貨款,同時乙方也不得藉此退回甲方增值稅發票。

第七條 信息交流

甲乙雙方將致力於建立良好的信息交流,爲此,甲方將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市場相關信息,協助乙方做好與生產廠家的溝通工作。乙方也應將有關信息(例如庫存、流向等)向甲方提供,以達到信息資源共享,並在此基礎上共同開展有效的銷售活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 違約條款

8.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中止或終止合同履行,因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協議,須提前30天向甲方書面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解除。否則,應按實際交易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另行賠償甲方損失。

8.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且向甲方支付萬分之五違約金:

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貨款,逾期超過30 日的;

乙方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經甲方提出後合理期限內仍未改正的。

第九條 不可抗力

合同當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或雙方諒解確認後,經甲方同意,允許延期履行、修訂合同或終止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不可抗力”係指那些合同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任何一方應立即向另一方告知,在無法實現的情況下,最遲不得遲於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日內向對方通報。除另行要求外,合同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後,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十條 保密責任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10.1、乙方在此承認並同意:甲乙方簽署或進行的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其他協議、文件、陳述、財務數據、商務關係及其他資料或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接觸或知曉的甲方工作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商業祕密、任何技術性資料、以及甲方爲完成本合同提供的任何其他信息資料並且在提供時未說明是公開信息的)均爲本合同約定保密信息。

10.2、乙方在此承諾並保證:乙方(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僱員、代理人、顧問等人員,下同)採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以避免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在本合同有效存續期間及合同終止後,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公佈、發表、公開、披露、散播、複製此種保密信息的任何部分,或對其加以任何形式的利用或使用;如甲方要求,乙方必須簽署甲方提供的保密協議。

10.3、若乙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全部收益歸甲方所有,乙方向甲方支付資信額的萬分之五作爲違約金,並另行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包括相應律師費用、調查取證費用、差旅費等)。

10.4、無論本合同是否切實得到履行或因任何原因變更、解除、終止、失效等,保密責任條款均始終有效。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法

合同未盡事宜及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協議生效及期限

本合同一式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期限爲: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第十三條 其他

13.1、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需對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補充,須由雙方簽訂書面文件方爲有效。

13.2、甲方對未行使或延遲行使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應視爲對該權利的放棄。除非甲方以書面形式簽署聲明外,任何權利的單獨或部分的行使、確認或忽略均不應視爲或被推斷爲放棄其權利或免除、減輕乙方應承擔的責任。

13.3、因法律、法規、政策、國家計劃、實際情況等發生變化,甲方認爲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或本合同無法/不能繼續履行或沒有履行必要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3.4、本合同各條款爲個別獨立的條款,某條款若確認爲無效,將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及雙方的權利義務。若本協議約定與協議期限內雙方另行簽訂的單筆購銷合同相沖突的,相應衝突條款的解釋權和選擇權歸屬於甲方。

13.5、甲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向乙方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以本協議所列明的乙方地址送達,甲方向乙方指定聯絡人手機或電子郵箱發送的短信或電子郵件亦視爲已送達乙方。乙方如果遷址、變更電話或變更指定聯絡人,應當書面通知甲方,未履行書面通知義務的,乙方按原地址、原指定聯絡人郵寄相關材料或通知相關信息即視爲已履行送達義務。當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時視爲送達;以郵寄、短信、電郵方式交付的,寄出、發出或者投郵後即視爲送達。

13.6、本協議的解除不影響雙方債權債務的清償及違約責任的追究。

甲方: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年度醫藥合作購銷協議 篇2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醫藥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藥品銷售協議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醫藥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有關法律法規,同時爲滿足客戶經營銷售的需求,確保藥品供應質量,保障廣大人民羣衆用藥安全有效,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銷售協議:

第一條質量保證

1、甲方銷售給乙方的藥品質量須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同時在將藥品銷售給乙方時,應當向乙方提供與藥品相關所需要的資料,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加蓋企業公章的資質證明資料。

2、甲方承擔所售藥品相應的質量(以法定部門的最終結果爲據)責任;

3、因乙方儲存不當而造成的藥品損壞或蟲蛀變質等引起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4、因乙方銷售或使用方法不當而造成的質量事故由乙方負責。

第二條交貨方式和驗收

1、乙方根據自己經營和使用的需求情況可以以電話、傳真等方式向甲方提出購貨要求;

2、甲方應保證藥品品種的供應,以滿足乙方使用需要。對於乙方提出供貨要求,甲方應在最快的時限內將藥品配送到乙方。

3、甲方應按乙方的購貨要求將所需藥品及時直接配送到乙方,乙方應及時組織相關人員對到庫藥品進行現場驗收,藥品當面清點,對不符合計劃要求或質量要求的藥品可以拒絕驗收入庫。凡驗收合格的藥品及時辦理入庫手續,不得以任何理山推諉驗收,如藥品出現質量、數量等方面問題,須待問題解決後方可辦理入庫手續。乙方收貨後需及時簽字確認。

4、乙方收到甲方藥品後如有破損、污染、短少等異議(內在質量除外),自收貨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異議通知甲方協商解決,超過______日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三條付款時間及方式

1、付款時間: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付清貨款,要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書面授權的人出具欠條(授權委託書應加蓋公章),欠條需加蓋公章或財務專用章,全月欠款餘額不能高於(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欠條應詳細註明欠款金額、時間、付款期限。

2、付款方式:支付須由乙方通過銀行匯款匯入甲方書面指定的賬戶。未按本條要求付款產生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乙方同甲方的全部購貨金額須在當年的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一次性結算清零。

第四條退換貨原則

1、非因質量問題,乙方不得隨意退貨,如若退貨所形成的費用由乙方負擔,但所配送藥品非乙方所訂購的除外;

2、因藥品質量原因或通知召回品種,經甲方質管部確認後可以退貨;

3、最小單位單價超過_______元的貴重藥品不予退貨;

4、冷藏藥品不予退貨;

5、因乙方預訂,甲方專門爲其採購的品種不予退貨;

6、促銷活動時購買的不予退貨;

7、因乙方儲存不當而造成的藥品損壞或蟲蛀變質等不予退貨;

8、因季節原因而大量購進的時令性品種不予退貨;

第五條售後服務

1、甲方可根據市場的銷售態勢向乙方提供相關品種的採購建議,便於乙方科學採購、合理庫存。

2、甲方爲乙方全力做好售前、售中和售後服務。客戶服務電話: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在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期限結清所欠甲方貨款,否則甲方有權停止給乙方供貨,清收乙方欠甲方的全部貨款,並由乙方從收貨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所欠貨款金額每_日5‰的違約金,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承擔連帶責任。

2、在共同經營銷售合作過程中,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協議,因違約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全部由違約方負責。

第七條爭議解決辦法

如本協議內容需補充或變更,需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後方可執行,任何一方擅自變更與終止協議,均屬違約。雙方如果發生爭議糾紛,可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約定在原告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第八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有權對雙方賬務提出對賬通知,雙方財務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以對帳函形式出示結果,並蓋財務章或公章確認。如一方不出示對賬結果,視同默認,雙方賬務以提出對賬通知方的數額爲準,而且提出對賬方有權終止本協議,追究對方違約責任。

2、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給甲方人員借款、借(收)貨或調換貨,否則甲方概不負責。

3、凡對本協議的任何補充、修改或變更,均應形成書面補充協議或在本協議第九條簽訂補充事宜,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一方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通信地址、傳真、電話以及開戶行、賬號、稅號等重要信息發生變更,應在_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否則所產生的後果由未通知方負責。

5、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充分理解各條款後,自願簽字並分別加蓋雙方的單位公章後立即生效。

6、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7、本協議有效期爲一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至。

第九條需補充的事宜: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___

年度醫藥合作購銷協議 篇3

銷貨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

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爲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

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爲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

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

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

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

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

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

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

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

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

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

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

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

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

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

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

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

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

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

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

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

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

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

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

通知後5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爲保管,收貨

後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

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

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爲乙方收

貨後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

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

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並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

單”後,10日內作出答覆,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爲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

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

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

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

上註明。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

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

付貨。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爲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

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

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

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甲:

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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