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店股權合作協議(精選3篇)
飯店股權合作協議 篇1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 ,性別 :_________________ ,年齡 :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夥宗旨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合夥期限合夥期限爲 _________________ 年,自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 _________________ (姓名)以 _________________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 元。(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1.盈餘分配,以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1.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債務;
⑤ _________________ 。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飯店股權合作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三方經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1.公司名稱: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
二、經營範圍:公司的經營範圍將以公司登記主管機關覈定的經營範圍爲準。
三、公司的註冊資本公司的註冊資本爲人民幣元整(¥:元)經公司全體股東同意後,可向原審批機關和公司登記主管機關申請增加或減少本公司的註冊資本。
四、股東名稱、出資額和出資方式股東名稱認繳的出資額佔註冊資本的比例出資方式現金現金現金
五、出資期限公司股東應於協議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將各自認繳的出資額以現金方式出資繳入下列帳戶,否則應按實際出資來享有公司的股份,且要承擔違約責任。
戶名:帳號:開戶銀行:
六、依《公司法》和協議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經理具有約束力。
七、股東權利和義務:
(一)股東的權利:
1.股東有權出席股東會;
2.提名董事、監事候選人;
3.優先購買其他股東的出資,優先認繳公司的新增資本;
4.依照其所持有的出資比例獲得股利和其它形式的利益;
5.依公司法享有的其它權利。
(二)股東的義務:
1.按期足額交納認繳的出資額,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2.負責提供成立公司所需要的各項手續等;
3.籌建費用由馮就中墊付,公司成立後,經股東的授權代表審覈後列入公司有關會計科目中;如公司未能成立,由各方按各自認繳的出資比例承擔;
4.依公司法承擔的其它義務。
八、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份出資。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爲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九、公司設立股東會、董事會、經理。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3、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4、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5、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6、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7、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爲四人。
其中甲方委派2人,乙、丙方各委派1人擔任董事。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設副董事長一人。
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
董事長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4、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5、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設經理,經理由甲方委派。
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4、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5、聘任或者解聘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6、公司章程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乙、丙方不得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從事上述營業或者活動的,所得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乙、丙方除公司章程規定或者股東會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乙、丙方除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經股東會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祕密。
十、公司的籌建公司的籌建由甲方負責。
籌建期間的費用以獨立的帳簿記載,公司成立後,經股東的授權代表審覈後列入公司有關會計科目中。
如公司未能成立,由各方按各自認繳的出資比例承擔。
十一、本協議的終止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本協議將終止履行:
1.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公司未能在一年內設立;
2.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解散。
十二、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均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如違約方的違法行爲給守約方或本公司造成損失,違約方應予賠償。
十三、爭議的解決因解釋或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各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被訴一方註冊地的法院提起訴訟,訴訟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四、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各方協商,可另簽訂補充協議。
十五、本協議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自各方簽字之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年月日於
飯店股權合作協議 篇3
甲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手機號碼:,郵箱:
乙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手機號碼:,郵箱:
丙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手機號碼:,郵箱:
丁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手機號碼:,郵箱:
甲乙丙丁四方(以下簡稱“全體股東”)本着平等、自願、責任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就共同合作設立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以資各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公司及項目簡介:
1.1公司簡介
全體股東擬成立公司的註冊信息如下,最終以工商登記信息爲準。
公司名稱爲;
註冊資本;
住所;
經營範圍:
法定代表人;
經營期限。
1.2項目簡介:
第二條、股權結構
2.1公司爲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享有獨立的法人財產權,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公司的合法權益受中國法律保護。
2.2全體股東出資方式、認繳資本、持股比例、出資期限如下;
甲方出資方式,認繳資本元,持股比例%,出資期限。
乙方出資方式,認繳資本元,持股比例%,出資期限。
丙方出資方式,認繳資本元,持股比例%,出資期限。
丁方出資方式,認繳資本元,持股比例%,出資期限。
2.3全體股東應當承諾按出資時間足額繳納認繳出資。全體股東應當相互配合,在本協議簽訂後月內完成工商註冊,全體股東共同委託辦理工商註冊。
2.4以非現金形式出資的,應依法辦理相關評估、交付或轉讓手續。
第三條、股東職責分工:
3.1全體股東作爲創始人和核心成員,爲了實現共同的項目目標達成本協議,現分工如下:
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丙方負責;
丁方負責。
第四條、表決原則
4.1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
4.2公司設執行董事,由擔任,執行董事兼任總經理,負責公司經營管理。
4.3執行董事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4.4對於公司重大事務,必須經代表全部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4.5對於公司非重大事務,根據股東職責分工,由負責股東執行。如果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含)表決權的股東不同意,但總經理同意的,負責股東可以執行。
第五條、股權成熟
5.1全體股東同意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權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分年成熟,每年成熟20%,5年後100%成熟。
5.2未成熟的股權但不能進行任何處分,但有分紅權、表決權等股東權利。
第六條、股權限制
6.1股權稀釋
如因融資或引進新股東需要出讓股權,由全體股東按股權比例等比例稀釋。
6.2期權池
全體股東同意預留20%期權池,屆時由全體股東按股權比例等比例稀釋。
6.3股權鎖定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或申請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並公開轉讓前,任何股東不得向本協議外任何人以轉讓、贈與、質押、信託或其他任何方式,對其所持有的股權進行處置或在其上設置第三人權利,除非其他股東全部同意。
6.4成熟股權的轉讓
任何股東對內轉讓已成熟的股權,其餘股東按所持股權比例等比例享有優先受讓權;任何股東對外轉讓股權給第三方的,其餘股東必須全部同意。
6.5未成熟股權的轉讓
任何股東發生離職、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違反競業禁止義務等情況的,其未成熟股權由其餘股東按持股比例等比例受讓,價格零元。
6.6股東資格限制
任何股東因離婚、去世、喪失行爲能力等原因無法擔任股東的,對於已經成熟的股權,相關權利人不能取得股東地位,但可以依據協商或評估後對獲得補償。對於未成熟的股權,則依其餘股東各自持股比例等比例受讓。
第七條、薪資和財務約定
7.1在獲得投資前,全體股東免薪。
7.2由負責財務管理,定期向全體股東彙報,並由全體股東簽字確認。
第八條、股東引入和退出機制
8.1新股東引入必須經全體股東同意。
8.2任何股東主動退出或因其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違反競業禁止義務而被其餘股東全部要求其退出,則依據6.4條的約定進行,受讓的價格爲依據其成熟股權的比例對應最近一輪融資的估值作爲轉讓價格。
第九條、競業禁止
9.1全體股東在職期間及離職後2年內,不得以自營、合作、投資、被僱傭、爲他人經營等任何方式,從事與公司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關係的產品或服務的行爲。如果離職時公司未書面要求其繼續履行競業禁止義務,則視爲該條款失效。
9.2如違反上述約定,應立即停止上述行爲,所獲得的利益無償歸公司所有,其股權依據6.5條和8.2條處理。
第十條、保密義務
全體股東對於公司商業模式、技術信息、商業信息等承諾保密。
第十一條、項目終止
11.1如遇政策、法律,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項目終止,全體股東皆不承擔法律責任。
11.2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後項目可終止。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本協議爭議,協商不成的,任何股東有權向公司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其它
13.1未盡事宜全體股東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協議一式四份,全體股東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協議全體股東簽署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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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簽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