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專用設備項目合作經營合同(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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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專用設備項目合作經營合同 篇1

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合資興辦代理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達成如下協議。

船舶專用設備項目合作經營合同(通用4篇)

第一章公司名稱

第一條中文名稱:_________。

第二條英文名稱:_________。

第二章經營範圍

第三條經營有關船用設備(以下簡稱船用設備):_________。

本公司的主要業務系代理_________等船舶專用設備項目,爲取得優惠價格及售後服務及時方便的條件以加強競爭。

經營代理工業設備(以下簡稱非船用設備):_________。

本公司的業務範圍除船用設備外,還代理非船用設備。

第三章註冊資本

第四條公司註冊資本的總金額爲_________(大寫爲_________)美元,實收資本爲_________(大寫_________)美元。

第四章股權分配

第五條甲方擁有股權佔投資總金額的50%,乙方擁有的股權佔投資總金額的50%。

第五章董事會

第六條董事會由四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兩名,乙方委派兩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總經理由乙方委派。

第七條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

必要時經一方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臨時會議,召開臨時會議必須在20天前通知。

董事會議擬選擇代理廠家中,經營代理業務成交額高的地點舉行,以總結經驗,增加代理項目並檢查執行協議書的情況。

每次董事會議應有記錄並形成紀要。

董事會議紀要作爲公司檔案存查。

第八條董事會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舉行。

董事不能出席時,可委託其代表參加。

董事會的工作原則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辦法來處理。

董事會的職權由公司的章程規定。

總經理的職權由聘請總經理任職書中規定,詳見附件。

第九條董事會成員不在公司領取薪金、津貼。

在會議期間或受公司委託在國外考察,聯繫業務期間,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辦公等費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條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總經理負責制。

總經理由委派方推薦,董事會聘請任命。

任期5年,可以連任,薪俸由董事會決定。

若總經理、經理不能勝任或不願意繼續任職或委派方調離時,其職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會另外推薦,並由董事會批准任命。

第十一條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別的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與公司的營業進行競爭。

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貪污和嚴重失職,董事會隨時有權辭退他們。

公司的董事長及董事可在其他公司擔任同樣的職務,而其任職的公司不能與該公司競爭。

第六章甲、乙方的.責任

第十二條乙方負責開闢_________代理的渠道,但須經篩選確認,凡取得代理業務需承擔義務時,需經雙方確認。

凡取得_________設備代理權,因項目訂單、售後服務條件有別,取得相應優惠價格有差異,力爭做到有訂貨有優惠(低於國際市場價格)。

無代理權也可接訂單,雙方按用戶要求廣闢貨源,共同努力多接訂單。

第十三條甲方應介紹推薦_________設備的適合項目於國內訂貨單位,可採用公司與用戶直接簽署訂貨合同

甲方將公司代理船用設備名稱、樣本及售後服務的措施等送至_________研究所,由設計者推薦給造船廠或船主在造新船中採用。

甲方協助公司辦理凡有代理業務需前往中國的簽證及有關事宜。

第七章會計與審計

第十四條公司的財政會計年度係爲日曆年度。

第1會計年度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結。

會計採用借貸記賬法,船用產品項目和非船用產品項目分別記賬覈算。

經營所用的貨幣,以港幣爲記賬單位。

財政年度終結收入(毛利)扣除營業成本、稅金、福利等後爲純利潤,純利潤的分配按雙方投資比例予以分配。

(1)按船用產品及非船用產品所佔毛利總額的百分比予以分別計算純利潤的分配額。

(2)甲、乙雙方對船用產品及非船用產品的純利潤各佔50%。

(3)甲方主要負責船用產品項目,而乙方則主要負責非船用產品項目,凡各自負責項目的純利超過_________元時,予以提取超額部分總金額_________%的款額授予超額項目的一方,餘額部分按

第十四條(2)辦法予以分配。

(4)公司會計制度、格式、編制會計報表,月報在各日曆月結束後30天,季報應在日曆季後45天,年度決算應在日曆年結束後60天編報。

決算明細表,以反映經營的全部情況。

(5)公司所得利潤總金額的50%作爲無形貿易費開支,一切開支按發票報銷。

年終結算時總開支超過總收入的50%須由總經理書面報告。

第十五條在收到一個會計年度的年終報告後60天內,甲、乙雙方各派一人組成審計小組,對上1個年度的報告(包括資金錶、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開展審計工作,寫出審計報告,報董事會批准。

第十六條雙方派出的年度審計人員的工資由各方承擔,但膳食、交通、辦公費用由公司開支。

開支費用的標準由董事會決定。

第十七條總經理在收到審計小組對財務開支提出的異議通知後,最遲不得超過20天內予以解決。

第十八條公司文件、會計賬目和財務情況表用中、英文爲工作文字。

第八章生效、期限與終止  第十九條本協議經雙方法人代表簽字後生效。

第二十條經雙方簽署的本協議附件,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一條公司經營期限爲5年,以簽發的營業執照之日起計算。

合資期滿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長其協議期限,具體事宜由董事會決定。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的修訂應得到董事會一致通過。

若有未盡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十三條協議期內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宣佈退出或終止,而終止協議必須取得董事會一致通過。

第二十四條協議期滿,雙方認可不再延長,可自然終止。

第二十五條由於一方破產或其他原因無法繼續經營,可提出自願終止。

第九章清算  第二十六條公司協議期滿終止時,由董事會擔任清算委員會任務,直到清算結束,宣佈公司解散。

第二十七條清算後,甲、乙方的全部投資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

若固定資產予以拍賣後,其金額仍不足部分按雙方投資比例分擔虧損。

第十章籌建工作  第二十八條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甲、乙方應於第30個日曆日17時前將投資的50%資金金額匯入_________銀行的公司賬戶,而餘下的總金額之50%應於90個日曆日17時前匯入上述銀行的公司賬戶。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簽署後,甲、乙方提出委派董事會成員,並召開第一次董事會。

第三十條董事會成立後,按協議推薦董事長、總經理,安排工作日程表並聘請工作人員。

第十一章適用的法律及仲裁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的簽訂、生效、解釋、履行、變更、解除和爭議的仲裁,均以_________法律爲準。

第三十二條合資的雙方由於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執,應以友好信任的精神協商解決。

若30天內仍未能通過協商解決時,可經甲方與乙方的任一方推薦第三方進行調解。

第三十三條若調解於30天內仍無法解決時,其爭執由仲裁作最終裁決。

第三十四條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或按照仲裁委員會的決定支付。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五條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其義務,凡屬下述情況,將不視爲該方不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1)任一方出現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戰爭、自然災害)或幾個相結合的事件引起妨礙或延遲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2)在第

(1)款所述事件發生的情況下,對方對妨礙或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各種因素應採取合理的步驟與措施予以及時解決。

(3)遇到不可抗力的情況時,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早通知公司的另一方,通過友好協商,繼續執行本協議。

第十三章協議文字和工作語言  第三十六條本協議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就,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兩種文字書就。

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雙方同意以漢語、英語作爲工作語言。

第十四章通知

第三十八條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向對方遞送通知、文件、電報、電傳應按下列地址發出並在收到之日起被認爲已送達。

第十五章文本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英文及中文本一式七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公司存檔備查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專用設備項目合作經營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 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合營公司的組成  11 本合同的合營各方爲:  中國(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___市註冊登記,其法定地址在:中國___市西郊二里溝,法定代表:姓名 職務 國籍 ;  國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 國 地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 國 地,法定代表:姓名 職務 國籍 (如合營爲多方者,可按丙,丁方依次排列)。  1 合營公司的名稱和法定地址:  合營公司的名稱 有限公司。  外文名稱 。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 市。  合營公司可以根據業務需要在國外或其它地方設立辦事處,或分支機構。  13 合營公司是在中國境內建立的合資經營有限公司,是中國法人。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規定。  

第二章 生產經營範圍和規模  XX公司的生產經營範圍是:  生產 產品; (主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合營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  XX公司投產後的生產能力爲年 。   隨着生產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至 。  (注: 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X3 合營企業產品的銷售由 公司爲總代理。具體的銷售辦法另籤協議。  

第三章 投資金額,投資比例及資本轉讓  31 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爲 (人民幣)元(或雙方協商的另一種貨幣)。 其中:甲方出資 元。佔註冊資本 %  乙方出資 元。佔註冊資本 %  合營各方在合營期內。不得減少其註冊資本。  3 甲,乙雙方將以下列方式作爲出資:  甲方:現金 元。廠房 元。土地使用費 元。  工業產權 元。其它 元。。  乙方:現金 元。機械設備 元。工業產權 元。專有技術使用費 元。其它 元。。  33 合營各方在合營公司得到營業執照後 天內。分期繳足出資資金。其應付金額和期限規定如下:  任何一方對其出資額逾期繳付或欠繳均按 條辦理。  341 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均經董事會會議通過,並報原審批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 合營一方向

第三者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公司另一方同意,公司另一方有權優先購買其轉讓的股份。公司一方向

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另一方轉讓的條件優惠。  

第四章 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41 合營公司利潤在按中國稅法納稅後,由董事會決定扣除公司的儲備基金,企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後,合營各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利潤或分擔虧損或風險。   合營公司的資產負債,僅以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爲限。  

第五章 合營期限及終止合同  XX1 合營公司在領取營業執照後。即可以法人身份開始營業,期限爲________年。合營期滿,合營合同自行終止。   經合營各方同意延長公司合營期限。應在公司期滿前六個月,向原申批機構提出延長申請。每次延長以________年爲限。  XX3 在合營期滿時,中國將用 幣購買外國投資者的股份,購買價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61 合營企業在正式開業前,應各負其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611 甲方責任:  辦理爲建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有關部門的申請。註冊登記手續;  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組織合營廠房的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工作;  按 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等(詳見附件),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協助合營公司招聘當地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工廠所需的其它人員。  61 乙方責任:  按第 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使用權(詳見附件一)。  爲使合營公司得到 產品的設計,生產,安裝和維修的全部技術,爲保證全部技術轉讓。乙方將提供:產品設計,製造技術和方法,生產和質量的管理方法,工廠的設計和改造及工廠的組織方法和安裝維修方法等。  辦理合營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事宜,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在合營企業正式開業後各方將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如:原材料供應,產品的銷售,信息交換等可根據具體情況訂立)  

第七章 董事會  71 合營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爲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董事會由 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 名,乙方 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設副董事長 名,由 方委派。  7 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的任期爲________年。任期期滿如獲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任何一方需要更換自己委派的董事長,副董事長時,必須事先通知合營公司和合營另一方。  73 董事會的職權,決議程序及董事會的開會時間均按合營章程規定執行。  

第八章 經營管理機構  81 合營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設總經理一名,由 方推薦,付總經理 名,由甲方推薦 名,乙方推薦 名,正副總經理任期爲________年。  8 總經理的職責是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組織和領導合營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根據合營章程的規定,協助總經理工作。  合營公司將根據本公司的業務需要,下設部門經理,負責部門業務的日常工作,並對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  83 正副總經理由合營公司董事會任命和免職,正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業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職務。各部門經理由總經理任命。  

第九章 財務會計制度  91 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會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加以制定。合營公司註冊登記後,應及時到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  合營公司在中國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戶。也可以在經批准和指定的國外其它銀行開立帳戶。  9 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年度,應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三十____日止。爲一個會計年度。公司會計採用權責發生制和信貸記帳法記帳。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必須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甲乙雙方同意的另一種外文書寫)  93 合營公司設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各一名。總會計師的職權和責任按合營公司章程規定執行。總會計師由 方推薦,副總會計師由 方推薦,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十章 勞動管理  101 合營公司職工的僱用,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及勞動紀律等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合營公司與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訂立後,即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0 甲乙雙方推薦及聘用的高級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問題,由董事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 設備、原材料和配件的採購  111 合營公司爲生產和經營需要的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原則上由合營企業自行採購,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在中國購買。對需要在國外採購的產品,一般應選擇具有國際先進性和適用性的產品,其價格不得超出國際市場的合理價格。  1 在採購上述設備和材料前,甲乙雙方應充分醞釀協商並可派員實地考察,必要時可公開招標採購。  

第十二章 納稅  1XX公司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金。  1 合營公司的職工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XX個人所得稅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十三章 保險  131 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向中國XX公司投保,合營公司成立後,由總經理,副總經理向董事會提出公司的保險計劃。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後,以合營公司的名義辦理投保手續。  

第十四章 違約責任  141 合營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造成合營另一方損失時,受損失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或採取其它補救措施。補救措施採取後,尚不能完全彌補另一方所遭到的損失的,另一方仍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1 合營一方因違反合同所承擔的賠償責任,應相當於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並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如下(詳見附件)。  143 合營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規定的應付金額,合營公司有權收取遲延支付金額的利息,從逾期

第一個月算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資的貨幣支付。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1XX1 合營各方因地震,颱風,嚴重的水災和火災,戰爭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的後果不能阻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一方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規定的情況下,不當作違約處理。  1XX1 1 不可抗力必須是阻止,阻礙,遲延受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XX1 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該事件發生時,已及時採取各種合理措施。  1XX13 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時,已立即通知合營另一方,並在十五天以內,以書面形式提供事故及處理情況,以及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並由該事故發生地的有關機構出具證明。  1 在事件影響已經克服或處理結束後,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合營另一方。  

第十六章 爭議的解決  161 發生合同爭議時,合營各方應儘可能通過協商解決,或經

第三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和調解的,可以提交中國仲裁機構或雙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機構仲裁。在中國仲裁應遵守中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在其它仲裁機構仲裁應遵守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由裁決裁定。  

第十七章 適用法律  171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爲本合同的適用法律。  17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八章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XX1 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後,可以變更或修改合營合同,但合營各方必須就此簽署書面協議,經審批機關批准方能有效。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營一方有權通知合營另一方解除合同:  X1 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另一方違反合同以致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時所期望的經濟效益。  X3 另一方在約定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許延遲履行的期限內仍未履行合同。  X4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條件已經出現。  XX3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XX31 雙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XX4 合營任何一方未徵得合營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能將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

第三者,違反上述規定,以任何方式轉讓的合同均屬無效。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 按照本合同原則訂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協議,附件等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條款與附件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本合同條款爲準。  19xx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後,須經 批准,方能生效。  193 本合同於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 地簽字。  194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中國代表 國 公司代表  籤 字 籤 字  甲方見證人(簽字) 乙方見證人(簽字

船舶專用設備項目合作經營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此項目;

第二條 合作方式:股份合作制方式

第三條 合作期限:

第四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作期間所產生的收益有甲乙雙方按本協議所約定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 合作期間的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淨利利潤分配,甲方佔( )%,乙方佔( )%;合作期間的債務按照上述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場合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償清自己應付擔的部分。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負責合作項目的報批手續

2. 享有對項目建設管理的權利

3. 對方的建設項目有權進行建議、審議和監督

4. 維護乙方的生產經營權、不得干涉乙方進行的正常的管理及生產經營。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項目的規劃設計及可行性研究等前期準備工作。

2.負責向政府申請與項目有關的優惠政策

3.負責項目的建設

4.對該項目進行論證及實地考察的權利

第八條 甲乙雙方盈保證本協議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所提供資料的真實及合法性。

第九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協議履行期間,如遇到政府徵收、佔用合作項目所使用土地的,甲乙雙方均應服從因徵用或佔用上述土地而獲得的相關的補償費、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及增加地方進行投入的補償費由甲乙雙方按照( )比例享有。

第十一條 本協議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併而變更或解除。

第十二條 本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協議,但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損該土地,造成本協議無履行的除外。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期滿後,如雙方繼續合作,則雙方另行簽訂協議;如雙方不再繼續合作,則合作期間積累的共同財產的分配甲乙雙方佔的比例來分:

第十四條 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一點情況下,擅自解除本協議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對方因其行爲而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益。

第十六條 協議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均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章程,協議雙方簽字即可生效,一式兩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船舶專用設備項目合作經營合同 篇4

和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以及《實施條例》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市建立合營企業。從事生產反射器、注塑模具及其他資料製品,供出口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經多次商談,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1.本合同的各方爲:  _____、_____爲一方(以下簡稱甲方),由_____代表甲方對本合同負責。  _____、_____、_____爲一方(以下簡稱乙方),由_____代表乙方對本合同負責。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授權的代表簽訂。  2.雙方同意成立的合營企業定名爲:_____(以下簡稱“合營企業”)  中 文:_____  英 文:_____  地 址:_____  3.雙方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爲了有利發展中國國民經濟,而從事反射器;注塑模具、以及其他塑料製品的設計、生產和內外銷售。  合營企業將盡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採購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如遇無貨供應或質量、價格不符合要求時,也可由合營企業進口解決。  4.雙方本着長期真誠合作的願望,在產品質量、規格品種、包裝裝璜及經濟效益等方面力求達到國際同類產品的先進水平。  合營企業的初期生產規模爲:年產_____套符合_____國_____標準的_____反射器,接受訂單生產年產值爲_____元的注塑模具。乙方負責_____反射器的返銷,保證投產後的前_____年使合營企業的外匯收支達到自身平衡。且_____年後返銷比例不低於_____%,乙方負責爲合營企業每年從中國境外承接不少於_____元產值的注塑模具訂單。合營企業產品的內銷由甲方負責。  5.合營企業爲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則,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  

第二章 註冊資本  6.合營企業爲有限責任公司,各方的經濟責任以註冊資本爲限,並按資本比例分配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7.合營企業總投資爲_____美元。注資本總額爲_____美元,其中甲方佔資本額的_____%,乙方佔資本額的_____%。  8.甲、乙方出資如下:  甲 方:_____美元,其中:  (1)機器設備,價值約_____美元;  (2)廠房,價值約_____美元;  (3)現金,相當於_____美元的人民幣現金。  乙 方:_____美元外匯現金。  

第三章 批准及註冊  9.本合同應由_____市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送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備案。  10.合營企業接到上述批准證書後,應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註冊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在合營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後,甲、乙雙方將根據工程進度需要,分別繳付資金,每期各方須繳付數額由董事會決定。  各方繳資後,由合營企業發給投資證明書。  

第四章 資本轉讓  11.註冊資本轉讓時合營者擁有先買權,未經合營者同意,不得轉讓或抵押給他。但當一方提出轉讓時,合營者應在_____個月內給予答覆,否則作爲放棄先買權論。  12.轉讓註冊資本的價格,應根據合營企業中該方投資的帳面價值,由合營雙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解決。  13.註冊資本轉讓時,應_____個月內向原審批機構申請批准。並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備案,批准後再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註冊手續。  

第五章 董事會  14.合營企業領到營業執照之日,即爲合營企業董事會成立之日,董事會人數爲_____人,其中甲方_____人,乙方_____人,董事人選由雙方各自委派和調換、董事長由甲方委任,副董事長二人,由甲方委派一人,乙方委派一人擔任。  15.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其職權在合營企業章程內規定,董事長是合營企業的法定代表,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營企業。  16.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會會議應由_____分之_____以上董事出席才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時,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決。董事會的決議應由出席董事或其代表一致同意才能通過。董事會會議一般在合營企業的法定地址舉行,也可以在董事會同意的其他地點舉行,合營企業不負擔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旅費。董事會會議期間的膳宿由合營企業安排並支付費用。  17.董事不從合營企業支付薪金,他們的酬勞將在合營企業的全年淨利中提取一定比率(比率由董事會議定)作爲董事會的分紅。並按下列比例分配:  董事長_____%  副董事長各_____%  董事各_____%  

第六章 總經理 副總經理  18.合營企業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三人,均由甲方提名,董事會聘任,負責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總經理對外代表合營企業。對內任免下屬人員,並行使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19.合營企業的重要文件由總經理簽署後生效。  20.若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未能適當履行職務時,董事會有權解聘或降職。  

第七章 場地使用費  21.合營企業使用的土地是政府的資產,合營企業須向政府交付適當的土地使用費,合營企業與所在地土地主管部門簽訂的租用土地使用權協議,應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2.最初_____年的土地使用費,定爲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元,其後,土地使用費可按市政建設發展的情況而調整。  

第八章 技術合作  23.合營企業與_____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有效期與本合同相同。  24.合營企業根據技術轉讓協議,向_____支付技術轉讓費_____美元,技術轉讓內容及技術轉讓費的支付辦法,在技術轉讓協議中另行規定。  

第九章 採購及銷售  25.合營企業與乙方簽訂的採購與銷售協議,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有效期與本合同相同。  26.合營企業所需的原材料應儘先在國內購買。對無法供應的品種或質量、價格不符合合營企業要求時,可由合營企業從國外進口。  27.根據雙方簽訂的採購與銷售協議,合營企業在中國國內銷售的產品,在由甲方負責通過其銷售部門銷售。合營企業的出口產品,由乙方負責在中國國外銷售,具體辦法在採購與銷售協議中另行規定。  

第十章 利潤  28.合營企業所獲得的全部利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後,按下列百分比提取:儲備基金_____%;企業發展基金_____%;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_____%。  繳稅與提取上述三項基金後的淨利潤,每年根據合營雙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29.對於乙方分得的利潤,應根據合營企業的外匯結餘情況,在不影響正常生產的原則下,此利潤可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分一次或幾次支付,以前年度的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併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十一章 財務會計  30.合營企業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中外合營企業的財務會計規定,必須建立完整、嚴格的財務制度。  31.合營企業的一切單據、帳簿、報表均使用中文記載,同時應用英文定期編制財務報表。合營企業董事會聘請的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有權查閱合營企業的一切單據、帳簿、報表,並直接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32.合營企業以人民幣爲記帳單位,人民幣與其他貨幣間的換算,按同時期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局_____分局匯率牌價結算。  33.合營企業的固定資產,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的規定,由董事會決定其折舊年限。  34.合營企業應在中國_____分行分別開立外匯帳戶和人民幣帳戶,並接受開戶銀行對外匯支出的監督。  35.合營企業在經營過程當中遇流動資金不足時,總經理可根據董事會規定的權限,向中國或國外銀行借款,但不得移作它用或彌補虧損。  36.合營企業的財政會計年度,從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三十____日止。  

第十二章 外匯收支  37.合營企業的一切外匯事宜,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  38.合營企業的外匯收支必須做到:  (1)保證合營企業的每年外匯收入大於支出。  (2)外匯結算人民幣時,應按照當時規定的牌價辦理。  (3)合營企業在中國境內支付費用、貨款、勞動報酬等,除根據有關規定支付外匯者外,一律以人民幣結算。  39.根據《合資法》的規定,下列外匯可以匯出:  (1)乙方分得的利潤及技術轉讓費。  (2)乙方資本轉讓後所得的資金。  (3)合同期滿或合同期滿前應清償給乙方的資金。  (4)用於進口原料、設備、備件所需的外匯,以及派往國外人員的旅差費。  (5)其他按有關規定可以匯出的開支。  

第十三章 稅務  40.合營企業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41.合營企業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XX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十四章 職工錄用和辭退  42.合營企業所需職工,由甲方或中國勞動管理部門採用公開招聘方式,經考試擇優錄取後,簽訂勞動合同。  43.如因生產技術等變化,職工確有多餘,或經培訓後仍不能適應要求,也無法改調其他工種時,合營企業可按勞動合同解僱並給補償。  44.合營企業應制訂規章制度和職工守則,對違反者分別予以警告、記過、扣薪直至開除處分。  

第十五章 工資標準和獎勵  45.合營企業職工工資目前按平均月薪_____元人民幣計算,其中包括合營企業向政府指定的部門繳納國家對職工的各種保險費、補貼費和福利措施費等。隨着合營企業生產發展,職工工資應逐步增加。今後政府對工資、福利、補貼等有新的規定時,合營企業應據此相應調整。  46._____方高級職員工資、社會保險、旅差費標準參照_____方國家或地方標準,由董事會覈定。_____方高級職員原則上與_____方高級職員同工同酬。  47.按照合營企業的經營結果,年終從獎勵和福利基金中提出一定數目的基金,獎給工作好的職工,對於在技術上、生產上或管理上有特殊貢獻者,由董事會決定給予特殊獎勵。  

第十六章 合營期限  48.合營雙方同意,合營企業的期限爲_____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算,期滿前________年經一方提出,其他方同意可以延長,延長期限由雙方協商決定,並在期滿前六個月向原審批機構辦理延長報批手續。  49.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1)在一個適當的開始期後,合營企業因嚴重虧損而不能繼續營業;  (2)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或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合營企業無法繼續營業;  (3)由於不可抗力的事件,如嚴重自然災害或戰爭等,致使合營企業無法繼續營業;  (4)不能達到預期的目標並看不到發展的前景。  提前終止合同必須經董事會召開特別會議作出決議,報請原審批機構批准。  50.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董事會應組成清算小組負責清理。董事會在清算完畢後才能解散。清算辦法按照《合資法》的《實施條例》第103 ̄105條所規定的清算程序和手續辦理。同時董事會應向原審批機構及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註銷手續,繳回營業執照。清算後應還給各方的財產,必須按照各方在合營企業的投資比例計算。  

第十七章 其他事項  51.合營雙方履行下列事項:  _____方:  (1)負責向政府申請批准,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註冊登記。  (2)負責將廠房及租用的場地等,交給合營企業使用。  (3)負責招聘職員職工。  (4)負責合營企業的產品及原材料國內運輸。  (5)負責辦理保證提供水、電、煤氣、燃料、電話、電報掛號及電傳的工作。  (6)負責辦理乙方人員的簽證及其辦公、交通、生產等安排。  (7)負責向所在地的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申請許可證。  _____方:  (1)負責按期提供所需的全部機器設備。儀器、原材料、技術資料和文件及原料、產品的國外運輸。  (2)負責提供建廠規劃,並負責設備安裝、試車、試生產的全面技術指導。  (3)負責按照生產的需要,對職工進行技術培訓。  (4)負責提供有關合營企業產品在國外市場上銷售趨勢的報告的技術資料。  (5)按照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提供技術和設計,如有任何關於侵犯

第三者權益的爭議時,由簽訂該協議的轉讓方負責,_____方將不分擔任何法律責任。  (6)負責_____方人員到_____方國內學習、培訓的安排。  

第十八章 仲裁  52.合營各方如在解釋或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發生爭議時,應首先在董事會內本着互相信賴、平等互利的精神進行協商,求得解決。若不能解決時,可以邀請雙方同意的

第三者  進行調解。  53.調解不成時,則申請仲裁解決。仲裁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按該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辦理。費用由敗訴方承擔;仲裁機構的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都有約束力。  54.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合營各方應繼續履行合營企業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十九章 合同文本  55.本合同和附屬協議的修改。須經董事會協商同意,經各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  56.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均爲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章 法定地址、文件通知  57.合營各方的法定地址: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58.合營各方發送通知的辦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  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即爲各方的收件地址。  59.本合同於___年___月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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