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股權投資戰略合作協議(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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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股權投資戰略合作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集安市股權投資戰略合作協議(精選3篇)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以上各方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並由甲方以其名義受讓_________股權,並作爲發起人參與_________(暫定名,以下簡稱“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總額(以下簡稱“出資總額”)爲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爲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爲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 事務執行

1、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爲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爲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爲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集安市股權投資戰略合作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鑑於:

甲乙雙方正在就投資入股事項進行商務談判或合作履約,雙方在洽談或合作履約期間,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觸或掌握對方有價值的保密資料(不論這些資料是以口頭、書面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現的),且任何一方均承認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該等保密資料將會損害對方經營相關業務的能力或公司商業及其他利益,因此,甲、乙雙方同意簽署本保密協議以共同遵守。

1、定義

本協議所稱“保密資料”,是指: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註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書面、電子文檔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價格資料、價格和報價方法信息、財務狀況及預測信息、交易信息,投資項目信息,商業策略、程序、市場策略、營銷方法、培訓資料,以及涉及任何一方客戶或關聯企業的信息。

2、雙方責任

2.2雙方均須把對保密資料的接觸範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定目的而必須接觸保密資料的各自負責任的代表的範圍內。

2.3如果談判或投資不再繼續進行,應在五(5)個工作日內銷燬或向對方返還其佔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資料以及包含或體現了保密資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並連同全部副本。

3、保密資料的保存和使用

3.1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在雙方合作期間保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項目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定義務與合同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

3.2對任何針對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索賠、訴訟、司法程序及指控進行抗辯時,或者對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法律程序做出答覆時,使用保密資料。

4、違約責任

4、2損失賠償的範圍包括:

(1)受害方爲處理此事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代理費、訴訟費、差旅費、材料費、調查費、評估費、鑑定費等。

(2)受害方因此而遭受商業利益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合理利潤的損失、技術轉讓費用的損失等。

4、3任何一方對本協議任何一項的違約,都會給對方帶來不能彌補的損害,並且這種損害具有持續性,難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錢計算出損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規定和本協議約定執行任何有關損害賠償責任外,雙方確認受害一方可以採取合理的方式來減輕損失,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申請限制令和禁令。

5、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管轄。

6、其他

6、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2本協議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集安市股權投資戰略合作協議 篇3

本協議書由下列各方於______年___月___日簽署於____________(地點)。

甲方(原始發起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投資入股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本協議各方經友好協商一致,特簽署本協議,以作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擬設公司

1、甲方作爲原始發起人(以下可簡稱“發起人”)及乙方作爲投資入股人(以下可簡稱“投資人”),同意與其他投資入股人(以下可簡稱“其他投資人”)一起,設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

2、該有限責任公司名稱暫定爲“__________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或“投資”),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_億元,由全體股東一次性實際認繳。

第二條 認繳出資

1、甲方承諾,其將對目標公司出資不少於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2、乙方承諾,其將對目標公司出資人民幣萬元(必須是人民幣______萬元的倍數)。

3、甲乙雙方同意,除雙方之外的其他投資入股人願意對目標公司出資的,無論投資人爲誰及認繳數額爲何(但必須是人民幣______萬元的倍數),雙方均表示接受,並按照本協議的約定與該等投資人一起進行合作。

第三條 有效期間

1、前條所稱的“認繳出資”的承諾義務,乙方承諾在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出資到位,則上述“認繳出資”的承諾義務,當然有效。否則,自然失效。

2、前條所稱的“認繳出資”的承諾義務失效後,對目標公司擬設立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承擔,與乙方無關。

第四條 治理結構

1、目標公司的股東會由發起人、投資人及其他投資人組成。鑑於發起人、投資人及其他投資人對目標公司的出資必須爲人民幣______萬元的倍數,因此,目標公司的股東會的表決權以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爲一票,總計註冊資本人民幣______億元折算爲______票。

2、目標公司的董事會由___名成員組成,由發起人推薦,並經股東會選舉產生。目標公司的經營層由董事會選擇聘任。

3、公司對外投資須經董事會成員過半數同意。

第五條 投資方式

1、目標公司設立後,必須侷限於下列領域進行投資:

(1)合作購買土地設立房地產項目公司進行房地產開發;

(2)收購或增資取得房地產公司的股權;

(3)出借資金給房地產公司取得收益。

2、目標公司按照前款第(1)、(2)項約定進行投資的,對該等房地產公司的股權投資比例不超過該等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

3、目標公司按照第1款(1)、(2)項約定進行投資的,必須確保委派專人進入該等房地產公司的董事會,並對該等公司的重大事項具有一票否決權利。

第六條 分配模式

1、目標公司每年的稅後淨利潤按照國家規定最低標準提取法定盈餘公積後,不再提取任意贏餘公積和公益金,全部轉作未分配利潤。上述提取的法定盈餘公積,雖掛帳在目標公司名下,但其權屬實際應歸於甲方。

2、目標公司承諾,除發起人外的乙方及其他投資人的年收益均爲其投資(出資)數額的12%。甲方對此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若目標公司當年所產生的未分配利潤足以支付上述承諾之年收益的,由目標公司在相應的所得稅彙算清繳後負責支付給乙方及其他投資人。

若目標公司當年所產生的未分配利潤不足以支付上述承諾之年收益的,則先由目標公司以往來款的形式進行預分配,屆時再以實際產生的未分配利潤的形式進行衝回調整。

3、投資人承諾,除發起人外的乙方及其他投資人的按照股權比例所應分配所得的利潤,超過上述______%/年比例的,其超過部分由甲乙雙方按照三比七的比例進行分成。

第七條 退出機制

1、目標公司設立滿一年後,乙方有權選擇退出目標公司:

(1)乙方可將其持有的股權轉讓給其他投資人(股東);

(2)經股東會同意乙方可將其持有的股權轉讓給其他投資人(股東)以外的第三人;

(3)乙方可將其持有的股權轉爲對目標公司的債權,並與目標公司具體協商償付的時間;

(4)其他法律法規允許的任何形式。

2、乙方選擇退出目標公司的,其收益計算至乙方決定退出之日。退出之日未屆滿一個會計年度的,自該年度所得稅彙算清繳後支付當年的收益。

第八條 附則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根據本協議的相關規定須甲乙雙方簽署有關的目標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設立文件的,甲乙雙方須積極予以配合。

3、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代理人(簽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蓋章):

代理人(簽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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