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書(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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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書 篇1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爲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爲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爲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爲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向公證處公證,並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爲有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執兩份,公證處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抵押合同書範本最新版5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____簽訂協議書一份,規定_________有限公司將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用地退還給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公司願補償_______萬元人民幣給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大廈願爲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按協議規定的期限支付補償款提供抵押擔保並簽訂如下抵押協議: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爲根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與____________公司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大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應支付的_______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抵押物

乙方願提供座落於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號的_______________大廈的房產作_________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爲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

第三條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範圍與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範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爲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爲並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本抵押協議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並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抵押合同書 篇2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規定,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__合同》同時簽訂本抵押協議書(以下稱“協議書”)。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記

本項抵押物爲抵押人位於_________幢_________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已於__年__月___日與____公司簽訂購銷合同,並據此向抵押權人辦理抵押。

抵押登記:抵押人應辦妥房屋所有權抵押登記手續。《房屋所有權證》由抵押權人執管。

二、抵押人義務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實際存在,無產權爭議,抵押人合法擁有。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不得以任何違法方式轉移抵押物,並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轉讓,且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擅自將抵押物出售、轉讓、贈與、託管、再抵押、重大改裝增補或以其它方式處置抵押物。

4、抵押人若將所提供的抵押物出租,需要事先通知抵押權人,且出租合同不得對抗本抵押協議,所得收益優先向抵押權人支付合同款項。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檢查

1、本協議項下的抵押房產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對所使用的房產應負保護和管理的責任並按時繳付因使用該房產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抵押權人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抵押房產檢查,抵押人應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險

1、抵押人須按抵押權人所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抵於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應長於購銷合同款期1-3個月,保險單正本必須註明抵押權人爲第一受益人。

2、在購銷合同款沒有支付之前(購銷合同履約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爲投保,一切費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發生意外毀損,滅失,保險公司依法不予賠償或所賠償的金額不足以償還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款項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權人所認可的抵押物予以補足,否則,抵押人須提前償還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支付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方可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抵押權人將執管的有關憑證和文件退還給抵押人。

六、抵押權的行使

1、按照“購銷合同”有關規定,當抵押人發生違約事件時,抵押人在抵押權人發出歸還欠款的書面通知六十天後,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抵押權人有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抵押物。

2、法院強制執行抵押物委託有關機構進行拍賣、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所得款項優先償還本金和付息。若有結餘,退還給抵押人,不足清償債務時,其不足部分應由抵押人繼續負責清償,直至全部償清爲止。

七、適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並按其解釋。

2、本協議是《購銷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購銷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_____份。

抵押人(簽字):_________

抵押權人(簽字):_________

見證律師(簽字):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合同書 篇3

甲方(抵押人):

乙方(抵押權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相關規定,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應按照乙方制定的《房地產抵押須知》的要求提供相應資料證件。

第二條 抵押房地產:甲方自願將自有房產作爲抵押物向乙方借款。抵押物坐落在(房屋所有權證號: ,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三條 借款金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屋估價人民幣(大寫) 整,經雙方協商確定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小寫) 元整,(大寫) 元整。

第四條 借款期限:甲方與乙方商定,借款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甲方應對該房產擁有完整的所有權,如該房產爲其共有財產,應向乙方披露共有情況,並由共有人簽字同意該產抵押借款。因抵押房產存在權屬、共有爭議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將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重複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轉移/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以上行爲均爲無效。如出現上述情況之一者,甲方自願承擔雙倍償還借款金額及費用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處理抵押房產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平估費、抵押登記費、公證費、保險費、律師費等),均由甲方支付或承擔。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借款期滿,甲方應當於當日持借據、收條及有效證件到乙方辦理還款手續,結清之後,乙方將房屋相關證書返還並和甲方辦理解除抵押手續。逾期還款五日內的,乙方每日加收借款的1%的綜合費用。還款期屆滿後五日後,甲方概不還款,到期後,甲方自願放棄訴訟和抗辯權,同意乙方對該抵押主產以拍賣或變賣折價的方式進行處理,以此來抵償乙方的全部費用,並自願協助並承擔辦理過戶手續的全部費用(具體權限詳見授權委託書)。在合同的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或存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風險和行爲,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財產。

第九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在協商無效時,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叄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屆時由甲方與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或簽訂以下補充條款。

甲方(抵押人):財產共有人(簽字)

住所(地址):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公司地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書 篇4

抵押權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聯繫電話:

抵押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聯繫電話:

鑑於 年 月 日借款人 與債權人即甲方簽訂了編號爲 的《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約定借款人向甲方申請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整。爲保障甲方債權的實現,乙方自願以其名下的房產(以下簡稱“抵押物”)爲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向甲方提供擔保。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擔保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房產位於 ,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房地產證號爲 。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是全額抵押,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着物、附合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三條 抵押物的資料、登記和管理

1、資料:本合同簽署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物的房地產證原件或由產權登記中心打印的查詢單原件,並應保證該資料真實、有效。

2、登記:乙方應於本抵押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配合甲方辦理完畢本合同的抵押物登記手續,並在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後當

3、管理:乙方負責抵押物的妥善佔有、保管、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有關費用(如倉儲、經營、維修、保養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乙方抵押擔保的範圍是主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甲方因追索該款項而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覈算費、評估費、鑑定費、拍賣費、差旅費、保全費、調查取證費、變更登記費等全部支出。

第五條 抵押物的保管及使用

1、本合同簽訂後,主合同項下債務甲方未全部受償前,抵押物只能由乙方自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物轉移、轉讓、出租、出售、贈與、再抵押、改變抵押物用途或以其它方式處置,並不得實施減少抵押物價值的任何行爲。如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抵押物出租、出售,出租、出售的,所得款項應提前清償甲方債務。

2、由於乙方的行爲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在通知當日向甲方提供新的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非乙方原因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權在抵押物因損害而獲得的賠償範圍內優先受償或提存。

第六條 乙方不得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權的任何情況。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登記、公證、保險、鑑定、運輸、保管以及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權的實現

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甲方未受清償或乙方未按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及時提供新的擔保的,甲方有權依法或依約定的方式處置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第九條 甲方對本合同擁有的權益,甲方認爲必要時,可以將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1、2款或第五、六條的約定,乙方應按主合同項下甲方實際提供借款總額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3款的約定,致使抵押物毀損或滅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否則,乙方應按主合同項下甲方實際提供借款總額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一致同意由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如雙方在相關部門備案之《抵押合同》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內容爲準。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抵押登記部門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簽署於

抵押合同書 篇5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 , 年月 日出生,住址: ,公民身份號碼: 。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 , 年 月日出生,住址: ,公民身份號碼: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借款人因資金週轉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保證出藉資金是自己合法擁有的財產,借款人保證本借款不從事違法活動。

第二條、借款金額、期限、利率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幣(大寫) (小寫): 元;期限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實際借款日以雙方實際交接資金的日期爲準);

第三條、款項支付:出借人將借款以轉賬形式提供給借款人,領取他項權證後交接全部借款。

第四條、還款方式:到期一次性還本。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借款人遲延違約責任

(1)、如在借款到期時不能清償全部本金,自到期之日起每日按結欠本金的萬分之六計算違約金,由借款人承擔。

(2)、借款人在還款時,若同時存在到期本金、違約金的,按以下順序清償:違約金、本金。

2、借款人如果違約,應承擔甲方爲事先債權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執行費、公證費、律師費、抵押物處置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3、提前收回借款

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或被宣告失蹤、死亡,抵押物被法院或其他司法機關查封、或出現擔保法規定的影響借款安全的因素時,出借人無需另行通知,借款在上述事件發生之日提前到期,借款人應清償全部借款本金,否則,每日按結欠本金的萬分之六計算違約金至實際還清借款之日。

第六條、有關費用的支付: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均由借款人支

第七條、爲了確保上述借款的全面履行,抵押人自願以其合法

第八條、抵押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違約金、訴

第九條、有抵押期間,該房地產由抵押人管理、抵押人應當維

第十條、抵押人隱瞞的房地產存在共有、已設定他項權利、產

第十一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借據及所有附件以及履行合同有關的協議等均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中的抵押條款不因借款條款的無效而無效。 第十三條、合同履行過程中,需向借款人送達相關書面材料,可通過郵寄方式送達,借款人確認本人有效送達地址爲 ,郵寄至以上地址即爲送達,郵件退回或拒收視爲送達。

第十四條、本合同履行地在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 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書 篇6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稱甲方:

借款人(即抵押人) 以下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律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該抵押擔保借款合同,雙方保證嚴格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同意向乙方發放合同內容的貸款:

(1) 借款金額(大寫):

(2)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貸款利率:

(4) 借款用途:

第二條 乙方自願以本人坐落位於 區

(1) 當乙方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甲方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將抵押物作

(2) 抵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財產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3) 抵押財產在抵押期間由乙方保管、使用並負責保養、保全。《房屋他項權證》交甲

第三條 借款人承諾:

(1) 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2) 如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爲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 保證抵押物系抵押人所有的合法財產;

(4) 保證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並承擔維護、保養抵押物所需費用;

(5) 接受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檢查、監督;

第四條 抵押權人承諾

(1) 按期、按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2) 妥善保管《房屋他項權證》,待借款本息償還完畢後協助乙方一同辦理他項權利註銷手續;

第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貸款人各執一份,房管局執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當事

第六條 如雙方發生糾紛,抵押權人可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請解決。

甲方: 乙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定地點:

抵押合同書 篇7

貸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貸款人、借款人及保證人之間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以下內容貸款:

(一)貸款種類:人民幣

(二)借款用途:用於經商。

(三)借款金額(大寫):壹拾萬元整(¥:100,000.00元)

(四)借款限期:12個月,自20xx年5月13日起至20xx年5月13日止。

(五)利息:年利息共計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00)

(六)還款方式:合同終到期時,借款方以現金方式一次性向貸款方支付本息壹拾壹萬元整(¥:110,000.00元)。

第二條 借款人及保證人承諾

(一)保證人同意用自有的房屋所有權(《房屋所有權證》號,公主嶺市房權證懷房字第號)作爲借款人抵押擔保;

(二)按期歸還貸款本息;

(三)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第三條 貸款人承諾

(一)按期、按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

(二)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費用;

(三)不中途終止合同。

第四條抵押期間《房屋所有權》(公主嶺市房權證懷房字第號)由保管,合同履行結束交給房屋所有權人。

第五條違約責任:合同到期後,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全部本息,貸款人有權取得保證人爲借款人提供擔保的抵押物。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書 篇8

出借人: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借款人因經濟困難,提出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萬元,現就有關事項在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一致條款:

1、甲方借給乙方現金人民幣 萬元,借款期限二個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及時清償,否則按照本金的20%作爲違約金支付給出借人。

2、乙方將其享有的完整產權、所有權的①位於汝州市 (汝房權證汝州市字第20xx 號);②位於 林權【汝林證字( )第 號】共同作爲本次借款的抵押擔保,以保證出借人債權的完整實現。

3、乙方承諾上述房產、林權證無瑕疵,無任何糾紛,權屬乙方,無爭議。

4、保證人承諾對甲方的借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5、借款到期乙方不能及時歸還,願將上述房產、林權抵償給甲方,若需辦理過戶手續,乙方有義務無條件配合。

6、本協議簽字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書 篇9

甲方:__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__ 董事長

住所:中國山東省青島市太平角六路12號

乙方: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_ 董事長

住所:中國河北省遵化市建明鎮穆家莊村南

第二條 質押之股權

1、本協議所稱質押之股權是指乙方合法持有的港陸焦化75%的股權。

2、乙方保證對其持有的上述港陸焦化75%的股權享有完整的所有權與處置權。

第三條 關於股權質押

1、乙方承諾,乙方將其合法持有的港陸焦化75%的股權全部質押予甲方,以爲甲乙雙方於20__年11月23日簽署之《股權轉讓協議書》(以下稱"主合同")條款約定之人民幣壹億壹仟伍佰萬元整(小寫:¥115,000,000元)的股權轉讓預付款的償還提供股權質押擔保。

2、乙方承諾,乙方應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將其合法持有的港陸焦化75%的股權質押予甲方,且辦理完畢相關的登記備案手續。

3、本協議各方確認並同意,在股權質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質押)處置其所持有的港陸焦化75%的股權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4、本協議各方確認並同意,在股權質押期間,港陸焦化召開任何董事會,乙方必須事先通知甲方;相關的董事會決議,必須於會後及時提交甲方。

5、本協議各方確認並同意,在股權質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基於其股東權利的行使,保證港陸焦化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利潤分配。

6、本協議各方確認並同意,在股權質押期間,甲方隨時有權要求乙方,基於乙方股東權利的行使,獲得港陸焦化的章程、財務報表及其他相關公司文件。

第四條 質押擔保的範圍

1、質押擔保的範圍爲主合同約定之乙方屆時應當履行之人民幣壹億壹仟伍佰萬元整(小寫:¥115,000,000元)的股權轉讓預付款的償還義務。

2、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港陸鋼鐵因違反主合同約定之人民幣壹億壹仟伍佰萬元整(小寫:¥115,000,000元)的股權轉讓預付款的償還義務而對甲方造成的損失,及因上述義務履行而產生的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條 質押權實現

本協議各方確認並同意:

1、若乙方未能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履行上述主合同約定之人民幣壹億壹仟伍佰萬元整(小寫:¥115,000,000元)的股權轉讓預付款的償還義務,則甲方有權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處置本協議項下質押股權。

2、處理質押股權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六條 質押權終止

本協議各方確認並同意,滿足如下條件之一,則本協議項下質押權終止:

1、若乙方業已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履行了上述主合同約定之人民幣壹億壹仟伍佰萬元整(小寫:¥115,000,000元)的股權轉讓預付款的償還義務,則本協議項下質押權終止,甲方應偕同乙方到相關機關辦理質押撤銷登記。

2、若乙方另行向甲方提供了等值的、經甲方書面認可的抵押物、質押物,並辦理完畢相關登記備案手續,則本協議項下質押權終止,甲方應偕同乙方到相關機關辦理質押撤銷登記。

3、若主合同約定之主合同生效條款業已全部滿足,則本協議項下質押權終止,甲方應在辦理主合同約定之港陸焦化75%的股權過戶手續之前1個工作日,偕同乙方到相關機關辦理質押撤銷登記。

第七條 保證與承諾

1、甲乙雙方各自向對方保證,本協議簽字人均已獲得必要的全部授權,並且本協議簽字時已經獲得己方必要的全部的批准或者授權(包括但不限於政府批文、股東會、董事會決議批准或授權)。本協議簽字蓋章後,任何一方均不得以本協議未獲得批准或者授權而主張本協議無效。

2、甲乙雙方各自向對方保證,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不違反其作爲當事人的其他合同、協議和法律文本;

本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以本協議的簽署未獲得必要的權力和違反其作爲當事人的其他合同、協議和法律文本爲由,而主張本協議無效或對抗本協議項下義務的履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生效後,各方應積極履行有關義務,任何違反本協議約定及保證條款的行爲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之造成的損失,並向守約方支付上述本協議之交易標的額之10%的違約金;損失的賠償及違約金的支付不影響違約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繼續履行本協議。

2、儘管本協議將於本協議約定之生效日期生效,但本協議雙方確認和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後,如果由於任何一方毀約或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生效前應當履行的任何義務,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則該方應賠償其他守約方因本協議無法履行所產生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變更、解釋、履行、終止和由本協議產生或與本協議有關之爭議的解決,均受中國(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法律的管轄。

2、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簽約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協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由中國上海市之人民法院管轄。

在訴訟過程中,對於本協議中不涉及訴訟內容的條款繼續有效,簽約各方必須繼

續履行。

第十條 協議的變更及解除

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經簽約各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者解除。

2、本協議的變更與解除,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之規定及本協議另有約

定外,必須由簽約各方協商一致,訂立書面協議,並經簽約各方履行必要的簽字蓋章程

序。

第十一條 簽署、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的生效,亦爲本協議項下主合同的成立要件之一。

2、本協議已有規定的,以本協議爲準。本協議未作規定的,依據甲乙雙方簽署的其他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協議、承諾、傳真等)執行。本協議各方在簽署本協議後另行簽署有關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協議、承諾、傳真等)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簽約各方協商解決,如經協商達成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項下"之日"包含行爲日當日,本協議項下約定期間應自行爲日當日開始計算。

5、本協議各方於本協議首頁端首及末頁末端所書地點、日期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6、本協議經各方簽章後生效,正本一式八份。

__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與_有限公司的《股權質押協議書》

簽字頁:

甲方(蓋章):__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_

乙方(蓋章):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_

抵押合同書 篇10

貸款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爲______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爲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爲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於____________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

在上述貸款總金額內,本貸款可分期、分筆週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並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限爲:_________個月,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_______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

(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__天通知乙方,並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____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爲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後還款日爲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遲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製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件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置放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_____年(或爲: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爲止)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並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爲抵押物的__________________,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險公司__________________投保,以乙方爲保險受益人,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_ %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他違約行爲,乙方有權停止貸款,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__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爲止。

第五條 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__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本合同自公證書籤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若發生爭議:

1.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

3.調解不成,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抵押合同書 篇11

出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本着平等、真實、自願的原則,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 借款種類:本借貸行爲爲民間借貸行爲。

第二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三條 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元(大 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以下同)。

第四條 借款期限:本借款自 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_ 日起至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_ 日止,共 _________ 個月(借款依借據上所記載的內容爲準)。借款借據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 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內的月利率(提前還款由本合同第六條另行規定)爲________。既________ ,利息共計________ 元,分三期支付,每期利息爲________ 元,第一期利息於_________年 _______ 月 ________ 日付清,第二期利息於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_ 日付清,第三期利息連同借款本金於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_ 日一次還清。如逾期付息或還本,每天按貸款餘額的百分之五計算逾期利息至全部清償日爲止。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還款,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出借人。提前全額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如部分提前還款或者在三個月內(包括三個月)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30天利息。

第七條 借款人承諾:

1、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2、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正當償還貸款本息;

3、在出現危及借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5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並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在出借人審查其資信材料、還款能力、借款用途、貸款使用情況時予以積極配合。

第八條 出借人承諾:

1、保證本借款來源合法;

2、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九條 提前收回貸款:

出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生計之必需確要提前收回貸款時,應提前30日書面告知借貸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出借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爲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於非法活動;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中任何條款或承諾;

3、借款人或抵押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承擔債務;

4、借款人的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爲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5、借款人連續兩期未按時償還貸款利息的;

6、借款人的資信狀況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 其 他 約 定

第十條 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中各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本合同的整體效力,締約人都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出借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徵得出借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締約人任何一方一般性違約,應向對方支付全部貸款金的5%的違約金;

2.出借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爲嚴重違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20%的違約金;

3.借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出借人履行還款義務的,視爲嚴重違約,應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20%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 締約人同意

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時,借貸雙方簽訂的原來只作爲抵押借款用途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轉化爲正式的購房憑證,所抵押的房產產權歸出借人。

第十五條 締約人對以上條款均予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晰,無異議,無疑義。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締約人簽字、捺指印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有同等法律效力,締約人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留存。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_ 日訂立於

抵押合同書 篇12

抵押權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爲擔保甲方與乙方之間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簽訂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關處分權的財產爲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一、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爲根據______年___月_____日甲方與______有限總公司簽訂規定的____有限總公司應支付的_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爲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萬元;_____年_____月___日支付_____萬元。

二、抵押物:乙方願提供座落於____市___路___號的_____大廈的房產作____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爲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

三、抵押物擔保範圍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範圍與____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範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四、抵押權人的義務

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爲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爲並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五、本抵押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並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六、爭議解決

因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_

抵押合同書 篇13

出借方:(甲方)借款方:某某有限責任公司(乙方)

某某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因收購的某某煤炭有限責任公司所屬某某煤礦,向甲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借款協議:

一、借款及使用

(1)乙方向甲方借款,僅用於收購某某煤炭有限責任公司所屬某某煤礦。資金使用以乙方於某煤炭有限責任公司煤炭有限責任公司20_年5月5日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及20_年7月23日簽訂的《股權轉讓補充協議》付款方式爲依據。

(2)甲乙雙方協議簽訂,甲方支付萬元,其餘資金在個工作日之內支付完畢,甲方資金全部到帳,雙方進行增資,按資本額度確定各自的股比,增資後甲方處於控股地位。如甲方資金未能按期到位,影響乙方收購協議煤礦,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3)甲方資金進入乙方賬戶,賬戶資金共同管理,直到增資結束,股權變更完畢後,按款項約定用途,支付給某某煤礦。

二、借款金額及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壹億元人民幣(100000000。00元),期限暫定爲一年(以具體借款協議簽訂及使用期限約定爲準)。

三、借款風險保證及操作方式

1、經協商,以乙方收購某某煤炭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的實際股權做抵押。甲方以增資乙方形式(乙方原註冊資本3000萬元,增資後爲1。3億元,乙方原股東股本佔比23%,甲方佔77%)借款資金進入乙方賬戶,上述增資股權工商登記完畢後,乙方將賬戶資金支付給某市某某煤炭有限責任公司。

2、借款償還,乙方股東回購股權如產生稅金由乙方承擔。

3、股權質押借款協議如到期未能如數歸還:

(1)如已歸還借款本金,約定固定回報未足額支付,所欠部分按日千分之一回報執行,直到歸還爲止;

(2)如到期借款本金與回報都未還,甲方有權處置乙方所收購煤礦的股權;

(3)乙方按協議將借款及固定回報歸還甲方,甲方無條件將所持乙方股權轉回讓給原股東。

四、借款資金回報辦法

乙方約定借款時間內作爲投資及固定回報給甲方,具體借款時間及有關事項如下:

1、借款使用期限爲1個月,到期投資款及固定分紅爲壹億壹仟萬元(110,000,000元)。

2、借款使用期限爲3個月,到期投資款及固定分紅爲壹億貳仟伍佰萬元(125,000,000元)。

3、借款使用期限爲6個月,到時投資款及固定分紅還壹億肆仟萬元(140,000,000元)。

4、借款使用期限爲12個月,到時投資款及固定分紅還壹億捌仟萬元(180,000,000元)。

五、其他約定

該筆借款到期,乙方無條件按照上述約定回報歸還給甲方,本協議解除。本協議未完善部分,經協商另行補充。本協議發生經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樣法律效率。

甲方(蓋章):

法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

乙方(蓋章):

法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

時間:年月日

抵押合同書 篇14

貸款抵押人: , 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爲 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爲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乙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爲抵押權人。爲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 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於 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

在上述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週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並將其中的一份送交 市公證處公證,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限爲: 個月,即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算方法,按照中國 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

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 天通知乙方,並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 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爲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後還款日爲 年 月 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 。

2.製造廠家: 。

3.型號: 。

4.件數: 。

5.單件: 。

6.置放地點: 。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 。

8.抵押期限: 年(或爲: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爲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後,抵押物權消失。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並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爲抵押物的 ,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 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爲保險受益人,並將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 %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爲,乙方有權停止貸款,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 %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爲止。

第五條 其它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後,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賃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自公證書籤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 (章) 乙方: (章)

代表人: (簽字) 代表人: (簽字)

地址: 地址:

銀行及帳號: 銀行及帳號: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訂立地點:

抵押合同書 篇1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確保___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抵押率爲________%,實際抵押額爲________萬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第十一條 主合同債務人按期償還債務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覈銷登記。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並經登記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印章)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印章)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

抵押財產清單:________

抵押人名稱: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

抵押物名稱:________

抵押合同書 篇16

抵押人:_____

抵押權人:_____

爲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爲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爲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爲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並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爲有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書 篇17

抵 押 人:______________企業性質:_____________

立協議人:

抵押權人:___________銀行

爲了明確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自責任、權益和義務,恪守信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貸款抵押管理規定(試行)》,特簽訂本《抵押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願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權,擔保借款人__________與__________銀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債務償還借款。該貸款種類爲_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萬元,用於__________。貸款期限爲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借款合同編號爲__________。

二、當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三、抵押人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財產依照國家法律規定擁有_________(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並在抵押期內將所有抵押財產的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佔管。

四、_________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設有抵押,抵押額爲:__________萬元;抵押期限爲________。

五、經雙方協商此項抵押的抵押額爲_____萬元,抵押率爲____%,抵押期限爲____年,隨____號借款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抵押人在已設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額內不得重複抵押。在抵押價值額外再行設定抵押權的,應在再行設定抵押數之前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六、根據協商,雙方佔管抵押物採取下列方式:

1.下列抵押物由抵押人佔管、使用:

─────────────┬───────────┬──────────

抵押物名稱

型 號

 數 量

─────────────┼───────────┼──────────

 │

 │

 │

─────────────┴───────────┴──────────

2.下列抵押物及有關文件由抵押權人佔管:

────────┬──────┬──────┬──────┬──────

抵押物名稱 │

型號

面值

單位

數量

────────┼──────┼──────┼──────┼──────

────────┴──────┴──────┴──────┴──────

產權證書: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件;

保險單: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張;

保險金額:___________萬元;

證明文件: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

份。

3.下列抵押物就地封存,不得使用:

─────────────┬───────────┬──────────

抵押物名稱

型 號

 數 量

─────────────┼───────────┼──────────

 │

 │

 │

─────────────┴───────────┴──────────

七、抵押人對自己佔管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的完好,並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檢查和驗證。抵押人未徵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以出租、出售、轉借等形式處分自己所佔管的抵押物。抵押權人發現抵押人對所佔管的抵押物保管不當或有減損其價值的行爲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原狀或提供其他等價的財產充當抵押物。抵押人不予執行的,抵押權人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或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貸款。

八、抵押權人佔管之抵押物,如因抵押權人過錯造成抵押物及有關文件損壞、遺失的,由抵押權人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 勵志天下 )

九、抵押權人佔管、保管抵押物及有關文件、憑證,按照有關規定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交納保管費_________元,本協議生效後三十日內結清。

十、本抵押所保證的借款合同期滿,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或在抵押期間抵押人依法被宣告破產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採取__________方式處分抵押物。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費用(含稅金);

(二)支付抵押人欠交抵押權人佔管抵押物的保管費用;

(三)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全部貸款本息;

(四)支付應由借款人支付貸款銀行的其他有關費用;

(五)清償上述款項後所餘金額交還抵押人。處分抵押物所得金額不足以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貸款本息的,抵押權人仍有權追索債務。

十一、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規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後,抵押權人將自己佔管的抵押物及有關文件退還抵押人。

十二、抵押人應按照規定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保險期不得短於抵押期。保險費用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期間,抵押權人爲抵押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如遇意外損失,財產保險賠償首先交由抵押權人處理。

十三、抵押期間,各種抵押物的孳息歸財產所有人或經營管理權人所有。

十四、其他約定:

1.

2.

3.

(說明:其他約定中應包括抵押期間財產保險賠償處理方式和有價證券到期是否兌付等約定)

十五、雙方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本《抵押協議》所規定的權利與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十六、本《抵押協議》爲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的補充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執__________份。

股分制企業、合資合營企業、承包經營企業董事會或發包人審覈意見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抵押人(公章):

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抵押合同書 篇18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物權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乙方同意將其公司的股權作爲擔保質押給甲方。以取得甲方的借款。甲乙雙方就上述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借款用途僅限於項目,首批借款萬元人民幣,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並辦理股權質押登記手續後日內轉賬到乙方指定賬戶。借款期限爲年,借款利息爲同期銀行掛牌貸款利率,每年支付一次,每滿365日後日內支付。

第二條:甲方不參與乙方項目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但爲確保借款的專項用途,甲方對於借款用途享有知情權,並有權查詢乙方對於借款使用情況,乙方應當積極配合。爲此產生的差旅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相關證件。

第四條:乙方將其___公司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作爲擔保質押給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共同到工商部門辦理股權質押登記手續。乙方在借款期限內可以提前還款,甲方對乙方所質押的股份份額應隨乙方還款的數目按比例減少,並應配合乙方到工商部門辦理相應的股權質押變更手續。

第五條:借款到期後,乙方如無力歸還借款時,甲方對於乙方所開發的項目所有的資產享有優先受償權,項目資產價值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商不成,應當共同委託第三方評估機構對項目資產進行評估,項目資產不足以清償甲方借款時,乙方仍需承擔剩餘還款責任,超出借款數額部分所有權歸乙方。

第六條:如甲方不能按協議向乙方支付借款時,乙方享有單方的合同解除權,並且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產生的一切合理合法的損失。

第七條:乙方應當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對於借款進行專款專用,如在借款期間乙方擅自改變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提前全部還款,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本協議簽訂後,未經對方書面同意時,甲、乙雙方均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協議所約定的權利義務。

第九條: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到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附:乙方銀行信息

1。開戶行:

2。賬號:

3。開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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