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板貨物運輸合同書(通用3篇)
鋼板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鐵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的運輸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1、依據甲方提出的發貨申請,乙方應根據甲方所指定的時間、地點做好貨物的接收工作;
2、在短途汽車到廠裝貨時,請務必確認貨物的完好性,如若發現有包裝破損、貨物自然變形或者呈現明顯傷痕的情況,當場要求停止裝貨,經甲方與廠家確認後再做繼續裝載或者進行換貨處理;
3、乙方在運輸貨物時,必須將貨物固定紮實,並不得與其它貨物混裝,運輸過程中應保證安全,如發生貨物丟失、損壞、淋雨等,所造成的損失,乙方應在7天內予以賠償甲方;
4、鑑於鐵路運輸的多樣性,乙方需將裝貨要求(件數、噸位要求)以及對應的價格以函的方式加蓋公章後傳真至甲方,經甲方確認後蓋章回傳,此函方可生效;若在執行期間有調整,請提前一週告知甲方;
5、甲方所委託運輸的貨物彩塗鋼板、鍍鋅帶鋼、熱軋帶鋼、鍍鋅卷均需做好防水措施,在由廠運至貨場,未能及時裝火車時,倉儲期間做好一切致使貨物受潮的防水工作;車皮運輸途中亦需要蓋好帆布;
6、火車離站後,乙方需將車皮號、箱號、以及所對應的貨物卷號明細、離站時間、預計到達時間以電子檔或者傳真的方式告知甲方;
7、自提貨起,貨發生損壞或者交通阻塞等原因,造成貨物無法按預定時間送抵的務必第一時間知會甲方;
8、貨物到站後,乙方需聯繫甲方當地分公司,協商後按要求安排送貨;
9、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所發貨的廠家、發貨量等走貨信息;
10、甲方委託乙方爲其託運的貨物購買運輸保險,如由乙方不投保貨物險,一旦出險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1、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進行運輸費用的確認:
鐵路費用:雙方以經雙方蓋章確認後的報價函爲基準結算;
其他費用:在業務發生過程中發生的額外費用,雙方按照逐一確認的方式進行。
12、費用結算:
乙方承諾按以下第種方式結算運費:
①費用按車次結算,只有在乙方送貨至指定地點且收貨方確認無貨損後結付運費;
②運費按月結算,每月5日前雙方覈對並確認上月的運輸費,並在當月的15日前一次支付上月應付給乙方的運費。
13、因本協議項下委託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得采取單方延期送貨或拒不支付運費費用等方式。
本協議自雙方蓋章或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鋼板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2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事宜,達成本合同。
第一條:運輸事項
1、運輸線路及方式:
運輸線路:(1)從始發各地;(2)從始發各地。
運輸方式:公路汽車運輸。
2、包裝情況:袋裝貨物。
3、運輸價格:甲乙雙方根據不同線路洽談運輸價格。
4、運輸時限:甲方需要運輸時,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派車,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派出合格車輛到甲方公司裝貨,不得拖延,裝好貨後及時向甲方提供車號和司機手機號碼,按甲方指令要求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安全到達目的地卸貨。
5、其他:由於國家政策調控導致乙方的直接經營成本(如過路、過橋費、油價等)變動幅度超過5%,則雙方可以協商調整新運價。
第二條:費用結算方式、期限和憑證:
1、結算運費的方式爲月結(如有匯票應不超過50%),乙方須提供正式運輸發票和貨物簽收單。
2、其他:結算時僅以乙方的運輸簽單爲結算依據,發生破損、丟失等情況應在回單上簽收、註明,若回單無異常簽收,則視該票貨物完整到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乙方費用。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通知發貨時應向乙方同時提供其貨運計劃,計劃內容包括:貨物名稱、件數/箱數、體積/重量、產品規格、收貨單位、收貨人地址及裝車地點及時間。
2、甲方應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繫並協調貨物的運輸及其他相關事宜。
3、甲方所託運的貨物應符合法律規定:貨物的包裝要符合行業標準,不得在所託運貨物中夾帶易燃、易爆、易碎品、有腐蝕性物品、現金、匯票等。
4、甲方有權指派專人監督、指導乙方對貨物的運輸活動,以確保乙方正確無誤地運輸貨物。
5、甲方有權選擇貨物保險貨報價運輸(易碎品、包裝不合行業要求標準、無包裝的貨物除外)。
6、貨物託運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貨物、中止運輸、變更到達地、收貨人,但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費用。
7、在運輸過程中,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損失的,甲方要求乙方賠償損失的權利應當自提貨之日起壹個月內行使,逾期則視爲甲方自願放棄要求賠償的權利。
8、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三個月(甲方提供索賠函之日起)時間內結算賠償費用或補償費用,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應付費用0.1%/天的滯納金,直到付清爲止。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規定的時間裏結算運費,否則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應付費用0.1%/天的滯納金,直到付清爲止。
2、乙方在接收貨物時對託運貨物的包裝違反有關包裝規定的,乙方有權拒絕運輸。
3、乙方應保證貨物運輸的安全性、及時性、準確性。
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貨物產生的滅失、損毀等情況,由乙方按本合同規定賠償甲方損失。
5、乙方不能以任何形式向公衆透漏甲方要求保密的商業機密,否則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任何損失(如名譽損失、經濟受損等),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6、在運輸過程中,由於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的滅失、損毀等情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必要減損措施。
7、乙方的工作人員不得對甲方及相關客戶收取本合同規定外的任何費用。
8、由於乙方責任導致甲方的產品損毀、滅失,乙方應按甲方產品牌價的標準賠償承擔全額損失責任,理賠金額巨大(超過10萬元)時,雙方友好協商按照出廠價賠付,如因不可抗因素原因造成甲方的貨物滅失的,除保險公司承擔相應賠償部分損失外,其他損失部分由甲方承擔50%,乙方承擔50% 。
第四條:合同時效
1、本合同一式貳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傳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合同期限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合同期滿前30天,甲、乙雙方應協商是否辦理續簽或重籤,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續簽的優先權。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異常情況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造成的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時間延誤,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爭議及其處理
本合同若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鋼板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3
甲方:
乙方:
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結合成都現價及相關法規,就都江堰煤礦運輸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期共同遵照執行。
一:運輸物名稱:燃煤
二:運輸地點:又甲方指定裝料點__________和卸料點_______________
三:運輸車型:貨箱長爲6米至6.5米這個範圍之內。
四:運輸線路:由甲方指定。
五:運輸工期:暫定一年。
六:用車數量暫定10輛,具體數量視情況而論在定,先上5輛車。
七:運輸價格及計算方式:
1、運輸距離在25公里以內,按每車1000元計算(壹千元人民幣整)
2、超出25公里按照第七條第一款摺合爲1000除25等於40元人民幣/公里超過500米視爲1公里,不足500米則不加公里數,每超過1公里就加40元人民幣。
八:付款方式:
次日10點結清上一日的運輸款,不得超過中午12點,如果這樣乙方有權停工,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並按照十一條款執行。
九:甲方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車輛進場的時間,乙方車輛進場後,甲方在3小時內必須安排車輛裝貨,如安排不下就按照第十一款第4條執行。
十:其它條款
1、乙方車輛進場後,甲方負責辦理路上所需的各種證件和通行證。
2、在運輸途中,遇交警、路政、城管以及沿途村民有阻擋或是罰款、扣車扣證,一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因此耽誤乙方運輸按照十一款第4條執行)
3、乙方駕駛員酒後駕車。帶病駕車。如果發生交通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任何負責。
4、甲乙雙方經常溝通有問題及時處理。
5、24小時作業。
6、乙方車輛服從甲方安排,不得跳槽。如有跳槽行爲出現則賠償給甲方20__元人民幣作爲損失。
十一:違約處罰
1、如因甲方施工條件不全,引起乙方不能施工。(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2、乙方無故停工,甲方有權扣發停工車輛的運輸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3、以上1、2都視爲違約。
4、違約按照每車每天800元計算。
十二:車輛進場後,甲方馬上付給乙方每輛車1000元的進場費用。此費用在工程結束時退還給甲方。
十三:雙方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處理。
十四:協議簽訂後,從車輛進場之日自動生效。
十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