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內場地租用合同書(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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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內場地租用合同書 篇1

甲方(出租方):

酒店內場地租用合同書(精選3篇)

乙方(承租方):

根據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出租場地

出租區域位於酒店內,面積約__________平方米(場地平面圖見附件一)。

第二條:租賃期限

從_____年__月__日(以酒店實際營業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爲期___年.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房屋租金第一年____萬元,即每月________萬元.租金費用每年遞增______,即第二年房租金________萬元,第三年房屋租金_________萬元。

乙方需在每月_______日前預付下月的租金,如逾期則每天按日租金的2%收取滯納金,如拖欠一個月的,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場地出租所取得的租金收入所涉及的相關稅金的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押金的收取

自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元整經營風險押金,風險押金在合同終止、費用全部結清後歸還,不計利息。

在租賃期內,由於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的,或因逾期支付的滯納金,甲方均可以在押金中扣除。

如損失超過押金的,乙方還應該支付超出部分。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同意乙方在承租期內經營____________項目。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經營其他項目。

否則,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並由乙方支付賠償金__________萬元整。

2、甲方必須保證所提供的經營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一次性交給乙方驗收後,在日常經營中各項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由乙方負責;甲方保證乙方在經營期間內的正常供水、供電和空調。

3、爲保證經營項目的服務質量與酒店星級標準的一致性,經營所需的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工作服等原則上乙方需向酒店倉庫統一領用。

如乙方自行購買,則需得到酒店相關部門的同意後方可使用,乙方在對客服過程中,引起的質量問題(包括客人投訴事件),均由乙方自行解決,並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和扣罰款。

4、甲方僅提供場地,營業執照及相關執照由乙方自行解決,發票及相關稅費由乙方自理。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期間,乙方擁有場地的經營使用權和管理權。

首次裝修由乙方提供裝修設計方案經甲方審覈後進行裝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經營場地裝修佈局。

如要裝修改造需事先徵得乙方同意,方可實施。

裝修費由乙方承擔。

涉及電器方面維修由甲方提供維修人員,材料費乙方承擔。

2、租賃期間,經營區域的管理人員和員工均由乙方自行招聘和管理。

乙方所招聘的人員必須按照當地政府部門規定,爲員工交納規定的勞動保險費和福利費用等,發生勞動糾紛問題均由乙方負責處理解決。

3、乙方在租賃經營期間,乙方必須保證不出售假冒僞劣商品。

如有發現,並給甲方形象造成嚴重影響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法律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須保證所有物品、財產以及員工的人身安全。

乙方應自覺接受消防人員的檢查,甲乙雙方將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消防安全責任書見附件三),若乙方違反規定,因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法律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內,乙方必須保證各項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

租賃期滿後,乙方有義務將甲方的財產完整無損的交還給甲方,如有損壞、短缺按質論價進行賠償。

在租賃期滿後,乙方有權將自行添置的各類財產收回,甲方不得阻撓。

搬遷期限爲合同期滿後一週以內,如乙方逾期不搬,視爲租賃區域內的所有財產歸甲方所有。

6、乙方在租賃期內,甲方根據賓客需求發行的各類消費券允許在乙方場所消費,對集團和酒店推出的各類折扣、掛財卡,必須配合受理。

如甲方有團隊或會務組預定各類商品,則乙方必須配合酒店銷售部做好服務,各類商品銷售價格由銷售部與乙方協商確定。

7、租賃期內,乙方必須文明經營,努力提高服務質量,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要求,接受酒店質檢部門的日常檢查和獎罰(質檢細則詳見附件四)

8、租賃期間,乙方因經營需要,對外進行宣傳或做廣告,需經酒店有關部門領導批准後方可實施。

9、乙方原則上不允許經營與酒店相同的商品,經批准經營的部分商品,售價不得低於酒店營業場點的定價。

租賃期間乙方保證自行經營,不得轉讓。

第七條:營業費用與結算

1、乙方負責所有從業人員的一切費用。

具體包括:工資、獎金及福利費用、工作餐費(工作餐可以在甲方員工餐廳用餐,費用按月根據員工用餐標準另加40%搭夥費統一結算)、住宿費,員工上崗體檢、暫住證、培訓費、以及按《 》及相關規定爲所屬員工交納相關費用。

2、承租期內設施設備的維修配件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內部維修人用費用由甲方承擔。

3、每月的電話費用按實結算,水費、普通照明費由乙方承擔,空調費用由甲方承擔。

乙方在經營場所內不得使用大功率的電器。

4、凡酒店內領用的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等物品,按財務覈算價格(成本價加收5%的採購、倉管手續費)和實際領用量統一結算。

5、營業額中各類信用卡的結算,根絕扣除信用結算手續費後,作爲乙方營業額收入入賬。

其中國內信用卡結算收取2.20%的手續費,國外信用卡結算收取4.00%的手續費。

銀行信用卡手續費如有調整,根據新規定執行。

手續費由甲方代收、代繳。

營業額中的酒店允許掛賬的各類內部掛張卡、酒店合同掛賬消費由甲方代收。

6、每月5日甲方財務部與乙方結算本月發生的各類代收、代付款項,代收款項可以抵扣乙方應繳的租金。

第八條:合同變更及解除

1、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需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否則視爲違約。

2、本個同有效期內,雙方不得無故提前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否則,任何乙方提前解除合同,以違約論處,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違約責任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如有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承提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人民幣。

但是當由於乙方過失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__________時,乙方應當全額賠償。

第十條:免責條款

經有關部門鑑定,租賃期間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賃財產的損壞或損失,租賃方不負修復或賠償的責任,但應向出租方及時說明情況,必要時應取得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

第十一條:其他相關事項

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滿前三個月,雙方如願意繼續延長租賃期,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雙方各執二份,合同副本二份,遞交開元國際酒店管理公司財務部、開元旅業集團公司財務部備案。

出租方(蓋章):租賃方(蓋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酒店內場地租用合同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使用位置: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使用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條、使用形式:_________________□有償□免費

第四條、使用費用:_________________。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預定場地使用定金萬元,此定金在乙方進場時可衝場地使用保證金、多退少補。若甲方違約,不能按期向乙方提供場地,則雙倍返還定金,若乙方違約,在規定日期內不開始進場佈置,則定金作違約金處理,不予返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基本權利義務

1、甲方擁有該場地的所有權,並有權適當指導、督促乙方做好安全保衛、用電安全、衛生環境工作。

2、甲方保證提供給乙方的場地擁有合法的使用權,若因場地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涉及甲方有關的糾紛均與乙方無關,乙方概不負責。

3、甲方對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合理使用不得任意干涉。

4、乙方在使用期間,自行準備、佈置活動物料。遵守園區的各項管理規定,不得損壞場地及周邊樹木、景觀等園區設施。若有此現象,應無條件予以恢復。

第六條、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用途,亦不得轉讓場地使用權。乙方保證在上述場地使用過程中的行爲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消防安全、勞動衛生等標準。如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第七條、甲方交付使用場地時,向乙方收取元水、電費押金,並由甲方派專人負責對水、電的接入。乙方活動結束清理場地衛生後按水元/噸、電元/度結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時,雙方應秉着包容體諒的宗旨,及時予以協商解決。

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酒店內場地租用合同書 篇3

出租人(甲方):

註冊地:

負責人:

承租人(乙方):

註冊地:

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在甲方場地內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場地位置:

甲方場地地址位於第二條、場地用途:乙方使用此場地的用途爲:體育培訓第三條、合同期限:本合作期限自年日起至日止;在合作期限內,乙方按場次租用場地,每場次最小單位 ,具體場次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條、合作期限內的收入分配形式:

本合作合同的甲、乙雙方的分配結算形式:甲方按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在場地經營活動中的營業收入的30%作爲甲方所有,作爲其場地管理費用。乙方須保證合同期內第一年的營業收入不低於,第二年營業在前一年的基礎上增加10%,即不低於人民幣,第三年營業收入是第一年的基礎上增加10%,即不低於人民幣。如乙方的營業收入達不到每年度的最低收入標準,則甲方的管理費用按當年度最低收入標準收取。

第五條、甲方管理費用的收取:

本合同的費用收取由以下第種形式支付:

1.乙方每季度末與甲方覈對後,根據實際營業收入的30%結算租金後,在下一個月5日之前支付租金;

2.乙方委託甲方代爲收取在租賃場地內經營活動中的營業收入,甲方在每季度末與乙方覈對後,根據實際營業收入的30%結算租金後,在下一個月5日之內將租金之外的營業收入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保證金: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乙方支付元的保證金,作爲擔保。合同期滿如不續約,一個月內,若沒發現乙方其他違約行爲,則無息退還保證金。

第七條、場地使用約定:

1.本合同約定於附件一的場地,甲方應當根據約定的時間、場地安排場地,乙方應根據約定的時間使用場地,非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安排場地的,需根據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提前協商。

2.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調休,乙方需提前使用場地需求。甲方應當根據乙方要求的時間安排場地。如有特殊理由不能安排次的,甲方應當提前7日書面(包括短信、電子郵件等形式)通知乙方。

3.甲方如有重大活動或園區管委會接待任務,須提前(包括短信、電子郵件等形式)通知乙方取消場地。

第八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2.甲方依法制定有關治安、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3.甲方保證乙方在預定場地的正常使用,不得佔用,如有佔用需根據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提前協商。

4.甲方有權及時收取合同期限內乙方使用場館的費用。

5.甲方應當在乙方支付費用後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開具相應發票。

6.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期限內,不再接受培訓機構在該租賃場地內進行籃球項目培訓的經營活動。

7.其他約定:。

第九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乙方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依法規範經營。

3.乙方應給所有參加培訓的學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並將保單複印件給甲方存檔。

4.乙方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在場地內張貼商業性宣傳廣告需經甲方同意允許後可進行。

5.應按期支付管理費用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6.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得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乙方根據場地使用情況在次季度初與甲方對上季度場地內營業活動情況進行覈對並簽字確認。

8.對於乙方在使用場地過程中造成的運動損傷和其他意外事故,甲方不負有任何法律責任,由乙方全權負責處理。

第十條、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有以下違約行爲,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退還還未履行合同部分租金,並要求甲方按照當年度基礎管理金的50%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不具備出租場地的資質和權利,或失去出租場地的資質和權利的。

2.在合同履行期間內,允許其他培訓機構,在本合同約定場地內進行籃球項目培訓的經營活動。

3.在合同履行期間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4.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乙方違約合同:

乙方有以下違約行爲,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支付當年度未履行合同部分租金,並要求乙方按照當年度基礎管理金的50%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乙方逾期15日未支付租金。

2.乙方在場地內開展違法犯罪活動。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場地,經甲方書面提醒兩次仍未改正的。

4.乙方在該場地經營所產生的糾紛未能得到妥善處理的。

5.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免責條款:  

1.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對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3.如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拆遷、搬遷、徵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合同所涉及場地,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後續合作:

1.合作期間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乙方合作期到期後,可享有合作優先權。

2.甲乙雙方有意後續合作使用本場地的,應當在本合作合同期滿前事宜。續約合同應當在租賃期滿前30日之前簽訂,未在此期限內簽訂後續合作合同的,甲方可以與第三方協商後續合作事宜。

第十四條、使用場地的交還:

合作合同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合作期滿或合同終止後十日內將原使用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效力。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表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爲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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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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