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經營管理合同書(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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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經營管理合同書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商業經營管理合同書(通用3篇)

商業管理合同

甲 方:

乙 方: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目錄

第一條 定義

第二條 商業管理服務期限、商業管理費及支付方式

第三條 商業管理內容

第四條 經營條款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第八條 通知與送達

第九條 其他

附件 合同商務條件

商業管理合同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如下:

甲方:

甲方各項信息詳見附件《合同商務條件》

乙方:

乙方及其各項信息詳見附件《合同商務條件》

鑑於:乙方申請成爲“南寧大唐天城”(以下簡稱:大唐天城)的一名商戶,並已與出租人廣西信地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出租人”)簽訂了合同編號爲 的《 購物中心商鋪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賃合同),且完全同意接受甲方對大唐天城進行統一的、專業的商業運營管理服務。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共贏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商業管理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除另有說明外,下列用語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時具有如下的含義:

1.1 “本合同”指甲方和乙方訂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所有附件及雙方不時就修訂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書面補充協議。

1.2 “商鋪”指出租人根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房屋或場地。

1.3 “承租面積(GLA)” 即套內建築面積,指出租給商戶使用的租賃區域,商戶之間的內牆按照一半牆體面積計入承租面積,與街道或通道相鄰的牆體及內部牆體、柱按照全部面積計入承租面積,不包括租賃線以外的公攤面積。

1.4 “建築面積(GFA)” 包括承租面積及公攤面積,按中國相關建築法規及南寧市相關建築技術規範來確定,並最終以甲方委託的測繪機構測量的建築面積爲準。

1.5 “商業管理費”指甲方爲大唐天城提供統一的商業運營管理服務而發生的必要成本、費用及收取的合理報酬。

1.6 “起租日”指租賃期限起始日。

1.7 “書面形式”指以正式紙質函件載明內容並加蓋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簽字確認的形式。

1.8 “元”指人民幣元。

1.9 “日”除指明爲工作日或其他情況以外,均指一個日曆天。

1.10“月”如未特別說明是租賃月,則均指日曆月。

1.11“年”如未特別說明是日曆年,則均指租賃年度。

1.12“違規行爲”指乙方違反甲方針對大唐天城統一制訂、實施的管理規定的行爲。

1.13“業態”指大唐天城各商戶、商戶的營業形態,包括但不限於:銷售或服務的種類或經營結構、品牌檔次及定位、商鋪位置及規模、經營模式、銷售方式、價格政策、服務方式等內容。

第二條 商業管理服務期限、商業管理費及支付方式

2.1 商業管理服務期限,與租賃合同項下的租賃期限(含裝修免租期)一致。租賃期限終止後,乙方未交還商鋪或未辦理商鋪交還手續的,本合同期限自動延續至乙方辦理好商鋪交還手續時止,乙方仍應按本合同支付各項費用。

2.2 乙方應按本合同及附件《合同商務條件》的約定向甲方支付商業管理費及其它應付費用。

2.3 商業管理費

2.3.1首月商業管理費應於大唐天城開業日或起租日(以兩者中較晚者爲準)或之前支付,以後每個日曆月最後三個工作日內應支付下月商業管理費。

首月及最後一個月的商業管理費,按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來折算,即:該月實際商業管理費=該月商業管理費÷該日曆月實際天數×該月實際租賃天數。其它月份則按一個月計算。

2.3.2租賃期間,如乙方欲在甲方管理區域內、租賃區域外組織商業推廣活動,事先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費用,以甲方制定的收費標準爲準。

2.4 甲方接受乙方的商業管理費或其它費用,不得被視作甲方放棄其向乙方追究乙方違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項下乙方須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協議、條文、規定及條件而承擔採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等違約責任的權利。

2.5 如果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截止日爲休息日(即:週六、週日)的,付款截止日則自動提前爲前一個工作日;如果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截止日爲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節假日的,付款截止日則付款日自動順延至法定節假日結束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2.6 甲方不授權任何工作人員在未提供正式收據或發票(發票開發票章,收據蓋財務章生效爲準)的情形下收取現金,不授權任何工作人員離開甲方大唐天城財務部門辦公室到其它地點收取現金,上述未經甲方授權的行爲均屬於該等人員的個人行爲(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應當予以拒絕,否則,造成損失的應由乙方全部承擔。

2.7 本合同項下各項費用的收取,均以現金交款日或銀行實際到賬日爲乙方的付款時間。

第三條 商業管理內容

3.1 負責制訂和實施大唐天城商業管理公約及相應商業管理規定度,規範各商戶、商戶的經營行爲。

3.2 負責對商戶經營行爲的監督和管理及大唐天城的現場營運管理。

3.3 負責大唐天城現場導購諮詢、投訴接待等客戶服務工作及會員管理體系的建設、維護。

3.4 提供在大唐天城進行商鋪經營的商業業態、品牌營銷及經營服務的諮詢服務。

3.5 大唐天城共用區域的維護和管理。共用區域是指大唐天城大堂、中庭、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洗手間等公共開放區域。

3.6 大唐天城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管理、維修及維護。共用設施是指商戶、商戶共用的中央空調、電梯、消防系統、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供氣線路、消防線路、綠化、道路、路.燈、溝渠、池、井等設施設備(由商戶自行設置、添置的除外)。

3.7 甲方有權獲取乙方每日營業額及客流等數據並安裝相應監控設備,乙方同意並需無條件配合。如乙方拒絕使用甲方監控設備或有故意損壞、虛報營業額數據等行爲則屬於乙方重大違約。

3.8 進行其它商業管理服務。

3.9 甲方有權制定和實施購物中心《商戶管理手冊》及相關管理規定,並作爲本合同附件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若管理規定和租賃合同有衝突,須以租賃合同的條文爲準。

第四條 經營條款

4.1 乙方理解並認可:按時開業營業是大唐天城商戶的基本義務之一;商鋪良好的經營狀況,是維護大唐天城整體形象並促進大唐天城發展的必然要求之一。乙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和要求開門營業。

4.2 大唐天城(含該商鋪)正常營業時間爲週日至週四10:00-22:00,週五至週六10:00-22:30(節假日期間營業時間甲方另行通知)。乙方應服從甲方對大唐天城營業時間的安排,不得於營業時間內無故停止營業、撤離派駐人員或商品;乙方如需臨時歇業的,應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臨時歇業;否則,視爲乙方重大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有權根據大唐天城的營運管理、公共安全、消防安全、緊急事故等情況來調整大唐天城的營業時間,乙方應予以配合。

如乙方因其商鋪經營性質所需而與大唐天城營業時間不一致,乙方需事先向甲方提出具體書面申請(包括但不限於營業時間的具體時段、相關法律依據等)並應經甲方書面同意方可按甲方同意時間經營,同時還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南寧市有關規定,保證其營業時間完全符合國家法律規定或南寧市的相關規定。

4.3 乙方應配合甲方對整個大唐天城進行的推廣活動的時間安排,包括但不限於:遇特定的節慶日,甲方視情況調整大唐天城當日的營業時間;甲方對節慶裝飾佈置時間的統一要求。

4.4 爲配合甲方對大唐天城於店慶期間、法定節假日、換季的營銷推廣,乙方應根據甲方統一要求,自費對商鋪進行相應裝飾。

4.5 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必須實行明碼標價,商品或服務價格的制定及商品標識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南寧市人民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乙方應合法經營商鋪,應依法交納稅費及依法開具合法合規正式發票。

4.6 乙方須遵守法律規定、相關政策進行各項經營、銷售或服務活動,甲乙雙方確認,甲方僅爲該商鋪經營場地的提供者,因乙方經營、銷售或服務等產生的任何糾紛及侵權事件與甲方無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如因乙方的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引起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正當合理的要求時,甲方有權視具體情況,直接做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合理的決定,有關費用及損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因乙方經營、銷售或服務活動造成對第三方的違約或人身、財產侵權賠償責任,從而使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損失,甲方亦有權依法向乙方索賠。

4.7 乙方應確保該商鋪內商品的貨源充足,避免發生商品脫銷的現象。

4.8 乙方在商鋪內播放音樂,應嚴格控制音樂音量,以免影響到其他商鋪經營活動或對和顧客、周邊住戶產生不愉快影響。

4.9 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乙方不得更換面向公共通道的廣告燈箱畫面或增加任何廣告燈箱。

4.10乙方對商鋪的各項管理責任:

4.10.1 乙方自行負責商鋪內的安全、保衛、消防(包括但不限於更換、檢修消防設備設施)、環保、衛生、顧客服務、會員管理及其內部管理事務,並應確保該等事務符合我國法律及政府要求及符合甲方的管理要求,並且不得影響商鋪外的其它商戶、商戶、客戶、住戶、共用區域及共用設施設備。如該等事務或乙方行爲造成任何人身傷害、財物損失或行政處罰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賠償受害人損失)。

4.10.2 不論甲方是否在大唐天城內設置保安人員或安裝防盜系統,甲方對該商鋪內的所有設施設備及財物均不負任何保安及保管責任, 乙方必須配備必要的保安人員,購買保險並安裝必要的防盜及監控設施設備,以確保其財物及人員免受不法侵害。

4.10.3 如果乙方在使用商鋪過程中被政府機關行政處理、行政處罰、司法處理或司法審判的,或被當地媒體進行負面報道的,或商鋪內發生任何尋釁滋事、聚衆鬥毆鬧事等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行爲的,或商鋪內出現火災、水災、中毒、人身傷亡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均視爲乙方未履行好上述管理責任及重大違約。

4.11乙方須遵守甲方制定的《商戶管理手冊》或相關管理規定,否則視爲乙方違約。

4.12除非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商鋪、窗框、玻璃外牆、玻璃或牆壁的內面或外面塗漆、噴漆、使用或黏貼任何東西、物件或懸掛霓虹燈廣告,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擋該商鋪的櫥窗以及面對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櫥窗玻璃。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甲方作爲大唐天城商業管理服務人,有權對大唐天城及其區域內的所有商鋪進行統一的商業管理服務。

5.2 甲方有權制定和實施大唐天城商業管理公約及相關管理規定。

5.3 對乙方不遵守商業管理公約或相關管理規定的行爲,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整改的,甲方有權停止乙方店鋪有關基礎配套設施和設備的供應或禁止有關使用(但乙方不得因此要求中止或減免支付有關費用)直至乙方相關違約被糾正至符合管理規定;甲方有權計收違約金,有權提請出租人及大唐天城相關物業服務公司從乙方裝修押金、其它押金或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承擔的違約金及賠償金,並責令乙方重新補足。乙方拒不補足、拒不整改、或整改後仍不合格或再次違反規定的,視爲乙方重大違約。

5.4 在出現漏電、火災、爆炸、水災、溢水、水管爆裂、颱風、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或協助司法機關執行公務時,甲方或其僱員、代理人有權在乙方不在場的情況下,打破商鋪的門、窗或實施其它任何必要措施進入商鋪和實施救助,或採取其它緊急避險措施,以爭取控制災害、事故或事件的繼續蔓延,爭取控制或降低乙方商鋪、鄰近商鋪及大唐天城的損壞。該等情況下造成乙方財物損失的,甲方及其僱員、代理人無需承擔任何損失賠償責任。

5.5 如果乙方請求甲方提供未列入第三條範圍內的其它專項服務的,甲方有權另行收取相應的服務費。

5.6 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義務概括地轉讓給包括但不限於任何甲方的控股公司、關聯公司,屆時乙方有義務根據甲方的要求換籤合同或簽訂相關協議。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按照本合同約定接受、監督甲方的商業管理服務行爲,亦可就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6.2 乙方可以就商業管理服務有關事項向甲方提出諮詢。

6.3 乙方應遵守出租人或甲方制訂的商業管理公約或相關管理規定。

6.4 乙方應依據本合同按時向甲方交納商業管理費及其它各項約定的服務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乙方逾期未付清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應付款項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付金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從付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計算至乙方付清全部欠款之日止累計計付),並且,甲方有權採取暫停向商鋪供水、供電、供燃氣或暫停其它服務,直至乙方付清全部欠款時止。

7.2 任何一方因對方違約行爲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一切律師費),均由違約方承擔,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追討該等費用、開支。

7.3 守約方一次或多次原諒、寬恕違約方違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得構成守約方放棄追究對違約方任何日後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義務的依據,亦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守約方追究違約方任何日後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的義務的權利,除非守約方以書面方式作如此明確表示。

7.4 合同任何一方向對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構成該方對某一特別事件的同意,並不構成放棄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亦不得理解爲該方在日後同類型事件中放棄須獲得其特別同意的要求,除非該方以書面作如此明確表示。

7.5 乙方嚴重違反《商戶管理手冊》或甲方制定的相關管理規定構成重大違約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如乙方與廣西信地投資有限公司簽訂的《南寧大唐天城商鋪租賃合同》解除,本合同同時解除,甲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八條 通知與送達

8.1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中涉及各類通知、協議等文件以及就合同發生糾紛時相關文件和法律文書送達時的送達地址及法律後果作如下約定:

8.1.1甲乙雙方的送達地址以《合同商務條件》列明的爲準。

8.1.2雙方該送達地址適用範圍包括雙方非訴時各類通知、協議等文件以及就合同發生糾紛時相關文件和法律文書的送達,同時包括在爭議進入仲裁、民事訴訟程序後的一審、二審、再審和執行程序。

8.1.3甲方的送達地址需要變更時應當履行通知義務,通過書面的方式向乙方進行通知;乙公司(個人)的送達地址需要變更時應當履行通知義務,通過書面的方式向甲方進行通知。

8.1.4甲方或乙方未按前述方式履行通知義務,雙方所確認的送達地址仍視爲有效送達地址,因當事人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送達地址變更後未及時依程序告知對方和法院、當事人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絕簽收等原因,導致相關文書未能被當事人實際接收的,郵寄送達的,以文書退回之日視爲送達之日;直接送達的,送達人當場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情況之日視爲送達之日;履行送達地址變更通知義務的,以變更後的送達地址爲有效送達地址。

8.1.5糾紛進入仲裁、民事訴訟程序後,如當事人應訴並直接向仲裁機構、法院提交送達地址確認書,該確認地址與訴前確認的送達地址不一致的,以向仲裁機構、法院提交確認的送達地址爲準(該送達地址適用上述第3條規定的送達方式及送達的法律後果)。

除以上8.1條約定的送達地址和送達方式的,甲方在大唐天城或商鋪周圍發佈書面告示的,或通過報紙、甲方網站公告的,均視爲甲方已將通知內容送達乙方。

8.2 甲方按本合同列明的乙方信息向乙方寄送通知的,或在大唐天城內或商鋪周圍發佈書面告示的,或親自送達通知的,或通過報紙、甲方網站公告的,均視爲甲方已將通知內容送達乙方。

8.3 甲方向乙方發出整改通知、計收違約金通知或其它通知後七天內,如果乙方未書面回覆不同意見的,即視爲乙方完全認可甲方通知內容。

第九條 其他

9.1 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並適用中國法律(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法律)。

9.2 乙方在此授權其代表、代理人、商鋪經營業務的負責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代爲簽署合同及補充協議、履行合同、確認整改通知、確認計收違約金函件、確認相關結算金額、送達或簽收各類函件。如乙方變更其代理人的,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並提供相關授權委託書。甲方向乙方授權委託書所載的代理人送達通知、函件的,視爲甲方已送達乙方。

9.3 附件《合同商務條件》及管理公約等附件(即使不統一裝訂),均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如《合同商務條件》與本合同正文、其它附件約定不一致的,以《合同商務條件》約定爲準;如本合同正文與除《合同商務條件》外的其它附件約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的約定爲準。

9.4 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將本合同劃線部分、加粗部分或黑體字部分進行了充分地解釋,乙方已充分理解本合同條款的全部內容、表述意思。乙方承諾將全面履行本合同。

9.5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履行完畢之日止。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業經營管理合同書 篇2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全權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本項目底商事宜,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目標

乙方以專業服務運作模式爲基礎,依託完整的市場定位體系,優勢資源,提升商鋪的市場形象,保持良好的市場競爭優勢,傳導先進商業管理理念,保障本商鋪整體運營的可持續性發展,實現項目升值與保值,最終達成甲、乙雙方及小商戶的共贏局面。

第二條 委託經營管理商鋪概況。

2.1 商鋪名稱:_______________

2.2 商鋪地理位置:_______________

2.3 商鋪建築面積爲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委託經營管理期限。

3.1委託經營管理的期限爲______ 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 委託權限

4.1 委託期間,乙方應使用甲方最終確認的《商鋪租賃合同》以甲方名義與小商戶簽訂租賃合同。

4.2 委託期間,乙方負責小商戶的招商、續租、管理等事宜,並協調處理各方之間的關係。

4.3 委託期間,乙方應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商業促銷活動。以提升商鋪的整體市場形象。

4.4 委託期間,在符合相關部門規定的前提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對外招攬廣告,但收取的廣告費、促銷費用應直接匯入甲方指定賬戶。

第五條 商鋪管理回報

1、乙方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取得管理回報。

1)乙方的管理回報採取差額定率累進制方式計算。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每年租金、廣告、促銷等收入(含稅)在______萬元以下時(含本數),乙方按照每年全部收入的______%取得管理回報;在____________萬元以上至 萬元部分(含本數),按照______%取得管理回報;在 ______萬元以上部分時,按照______%取得管理回報。

2)乙方的管理回報爲固定回報,即每年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含稅)。

3)乙方的管理回報按照每年租金、廣告、促銷等全部收入的 %提取管理回報。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 。

2、管理回報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 。

3、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每月 日之前(節假日順延)將上月該商鋪位的租金、廣告、促銷及其它來源於本商鋪的收益存入甲方指定帳號。甲方指定賬戶爲:_______________ 。

4、稅金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各自承擔應承擔的部分。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6.1 委託經營管理期間,甲方有權將該商鋪轉賣、贈予或繼承、但受讓方必須接受並繼續履行本協議書約定的條款內容。

6.2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爲乙方提供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並及時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證明、身份證明以及必須的簽字、蓋章之類的手續。

6.3 甲方有權收取租金、廣告費、促銷費及其它來源於該商鋪的合法、附屬收益。

6.4 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

第七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7.1 乙方運用專業的市場研究體系,結合本商鋪所在地最新商業市場信息及相關政策支持,制定合理、有針對性的品牌導入操作策略、提供運營決策支持,最大程度上保障本商鋪的整體市場競爭優勢。

7.2 乙方對本商鋪的業態劃分、營業時間、小商戶的店名廣告、促銷廣告等進行統一規劃、統一管理,建立健康、有序的運營機制。確保優良、健全的融資、消費環境。

7.3 乙方協調解決小商戶、消費者、管理公司及其它各方之間的衝突、矛盾,與甲方及時溝通、反饋各方信息。

7.4 乙方負責商業市場調研、商鋪定位、業種業態劃分、商品大類結構、佈局規劃、招商組貨、商業培訓、機構設置、開業籌備策劃、商品陳列布展、運營管理等全程服務工作。

7.5 乙方負責審覈招商對象的品牌,審覈包括對廠商和產品的審覈,須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註冊商標登記證、產品合格委託書(適用於批發代理商)、品牌代理委託書(適用於專賣代理商)、稅務登記證、法人授權委託書等。

7.6 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因第三方經營等的要求,對商鋪進行重新分割、佈局。

7.7 爲了提升商鋪的整體人氣,乙方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舉行促銷、宣傳等活動;

7.8 在委託管理期限內,有關商鋪的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空調使用費、車位使用費等由小商戶直接向物業公司繳納。

7.9 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所有協議都應交一份給甲方保留備查。

7.10乙方有義務要求、監督小商戶進行合法經營。

7.11 乙方有義務代收或者督促小商戶將租金、廣告費、促銷費等費用全部直接匯入甲方指定賬戶,乙方不得私自扣留上述各項費用。

7.12 乙方與乙方內部招聘的職員發生的勞動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8.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8.2 若乙方在 年之內,平均每年招租的租金金額低於 萬元以下(含本數),將被視爲乙方無能力再繼續經營管理該商鋪,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8.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扣留來源於該商鋪的任何收益,則甲方有權警告乙方,並給予乙方 天的糾正期。若乙方出現兩次類似情形,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8.4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8.5 委託期限內,乙方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8.6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的,乙方同意自應付款之日起給予甲方 天的寬限期,寬限期滿後,若甲方仍未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的,則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8.7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應就續簽事宜進行協商。未協商或者未重新達成協議的,則本合同期限屆滿後,合同自動終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委託期限內,若因小商戶、消費者及其它第三方因本商鋪或者在本商鋪範圍內發生的一切糾紛,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若因此而使甲方受到追索的,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9.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扣留收取的租金、廣告費、促銷費等來源於該商鋪的收益時,則應在甲方催告後 日內將扣留款項匯入甲方指定賬戶。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私自扣留總額的 %違約金。若因乙方私自扣留款項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則在合同解除後 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返還所扣留的全部款項,並向甲方支付扣留款項二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9.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的,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在解除合同後三日內向甲方支付 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9.4 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乙方應在 日內撤場。逾期撤場,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逾期超過 天,甲方有權報警或者採取強制手段清理出場,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9.5 甲方未按時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萬分之 的違約金。

9.6 乙方或者小商戶未按照《物業管理協議》中的約定向丙方繳納物業管理費、能源費及其它各項費用時,丙方有權按照物業管理協議中的約定收取滯納金。

9.7 除上述約定外,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項下義務時,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 元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9.8 違約方的違約行爲符合上述一項或者多項時,違約金應分別計算。

第十條 甲乙雙方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向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未作約定的,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商業經營管理合同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區技工學校

乙方:承包責任人:___________

經學校研究決定,學校對東西兩個食堂,實行承包經營制度,學校實行“宏觀管理,整體控制,個人負責,獨立覈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的經營管理模式,特簽訂本合同。

一、經營時間: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二、食堂費用的交納:東、西食堂各交房屋租金___________元。

三、東西食堂負責人需預交押金___________元,作爲本年度扣罰基金使用,合同終止時,扣罰處理結算後退還剩餘押金給承包人。

四、食堂承包人必須一次性交清全年的房屋租金、押金(以收據爲準)。

五、學校借給承包人本食堂現有的機械設備、炊具等,其它物品由乙方自己配備。

六、東西食堂星期六、星期天、節假日不得無故放假,要滿足在校學生就餐。

七、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配備現有的房屋、餐廳一次性借給乙方現有的設備、炊具;接通水電。電費按供電局的電價計算,水費按(___________ )元/方計算。

(2)甲方負責維修乙方經營所使用的房屋。

(3)甲方對食堂實行宏觀管理,把握食堂經營方向,飯菜質量和服務水平。

(4)乙方如有違規、違法行爲,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業整頓或解除合同。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包人要積極帶領從業人員認真學習執行《食品衛生法》、《餐飲業食品管理辦法》,履行本合同,遵守學校制訂的管理辦法及規定。

(2)乙方負責辦理《食堂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費用自理。

(3)乙方享有自主聘用或解聘從業人員的權利,從業人員必須持健康證上崗,承包人負責對從業人員進行定期健康查體、業務培訓,費用自理。

(4)乙方根據學生的就餐要求,自行設計飯菜。乙方在採購物料、加工製作、出售等環節中要嚴格遵守食品衛生法。嚴禁出售黴變、腐爛食物,確保食品衛生,餐飲安全。杜絕食物中毒現象的發生。若發生食物中毒事件,除承擔一切醫療費用外,因此而造成的嚴重後果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罰承包人___________元,罰當事人___________元。

(5)乙方要嚴格食品成本覈算,利潤控制在___________%以內,甲方不定期檢查,覈算食堂主、副食品的價格,凡檢查認定不按本合同執行的,一次罰款___________元。

(6)從業人員工作時,必須穿戴乾淨的工作衣帽,所有廚房用具要乾淨衛生,嚴格洗刷消毒。

(7)乙方服務要熱情主動,耐心聽取有關意見,自覺接受檢查監督,不斷提高飯菜質量和服務水平。

(8)乙方要嚴格防火、防盜,預防各種事故的發生,在承包期間發生的一切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9)乙方在承包期間,出現的一切工傷事故所造成的後果及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九、違約處理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合同,如有違反,要承擔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在承包期內解除合同,甲方不退押金,並須向甲方交違約金___________萬元。

(3)經營期間如發生糾紛,均在甲方所在地解決。

(4)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___________(蓋章)

乙方代表: 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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