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物流服務合同書(精選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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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物流服務合同書 篇1

甲方:

提供物流服務合同書(精選13篇)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公平互利互補的原則,就乙方爲甲方提供物流服務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的服務內容、責任:

乙方爲甲方提供所生產產品的鐵路運輸物流服務,發貨站臨河站,到達站北京局、鄭州局、濟南局、太原局、成都局、瀋陽局、武漢局,乙方負責爲甲方申報月計劃、日計劃。代辦清車服務、監督過磅、裝車及聯繫短途運輸,代交鐵路運費及其它費用,如在運輸過程中發生運力調整,以及自然環境不可抗力等因素影響貨物運輸時,應及時告知甲方並協助解決。

二、物流運輸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在乙方爲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條貨物運輸服務的條件下,乙方爲甲方申報月計劃,甲方應按提供給乙方的發運車數,先支付乙方服務費,每發運壹噸產品向乙方支付30元費用(三十元),貨物發運完成後,雙方應覈對噸數按多退少補原則結算。

三、其它約定:

1、由乙方從車站申報運輸計劃,並負責具體落實。

2、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丟失情況,由甲方提供丟失貨物的票據及相關證明材料,乙方通過鐵路保價部門協調理賠工作

3、按照鐵路貨物運輸的有關規定,裝車不得超裝、偏裝,確保行車安全,如發生由託運人承擔的責任事故或其它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4、運費、倉儲、裝卸費用甲方自行支付。

5、甲方根據貨物如實申報運輸計劃,如甲方申報的運輸計劃,發生鐵路承認車後因甲方原因未裝貨物,視爲裝車,甲方應當據實支付相關費用。

6、如發生不可抗力或鐵路運力調整等非甲乙雙方的責任,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7、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從簽定之日起20年12月31日止。

8、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有管轄權的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訴訟。

9、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0、本合同未盡事實,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臨河站多經收費由乙方負責交付。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提供物流服務合同書 篇2

甲方(委託人):

工商登記證號: 法定代表人:

開戶行: 賬號:

地址: 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受託人):

工商登記證號: 法定代表人:

開戶行: 賬號:

地址: 電話:

電子郵箱: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就集裝箱道路貨物運輸合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本合同使用的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1、委託人是指委託受託人運輸集裝箱貨物或集裝箱,並與受託人訂立集裝箱道路貨物運輸合作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託人是指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從事營業性集裝箱道路運輸的,並與委託人訂立集裝箱道路運輸合作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收貨人是指委託人指定的提取貨物的人。

4、集裝箱包括國內標準集裝箱、國際標準集裝箱和非標準集裝箱。

5、集裝箱貨物是指能裝入集裝箱內,進行道路運輸的貨物。集裝箱貨物分爲整箱貨物和拼箱貨物。

6、集裝箱貨物裝箱單是指記載集裝箱內所裝貨物名稱、數量、尺碼、重量、標誌和箱內貨物積載情況等明細內容的單證。

7、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本合同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法定自然災害、戰爭狀態,影響交通工具正常運營的氣象條件,政府引起的交通管制、行政執法所引起的時間上的耽擱,重大交通事故或道路意外所引起的無法彌補的貽誤。

第二條 合作內容:

委託人委託受託人承運道路集裝箱運輸業務,受託人爲委託人提供相應數量的符合運輸要求的車輛並進行集裝箱運輸,包括但不限於提空箱、還空箱、送箱、接箱、裝箱、拆箱。委託人保證一年內向受託人至少提供_______ TEU的箱量。

合作區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貨物的託運與承運:

1、 委託人應當以貨物《運輸委託書》形式向受託人發出運輸指示,委託書上應當註明裝拆箱地點,裝拆箱時間、聯繫方法、貨名、貨重、箱量、運價、代收款及其他特殊要求,並且附送與貨物及運輸相關的資料。

2、 受託人在收到貨物《運輸委託書》及相關資料後,應當在___小時內安排運輸計劃,並將運輸計劃反饋給委託人。如貨運委託書及相關資料不符合要求,受託人應當在___小時內通知委託人,並要求更正。委託人在收到受託人的通知後___小時內更正。不按要求更正的,受託人有權拒絕運輸。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人應當準確完整地填寫並提交貨物《運輸委託書》,並提交與貨物及運輸有關的資料。

2、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費率和結算期支付運費和其他費用。

3、委託人在受託人執行運輸過程中應當盡力協助受託人解決運輸和聯絡問題,包括但不限於提供相關貨主和貨物資料。

4、委託人應當保證貨物的名稱、件數、重量、體積、包裝方式、識別標誌等與運輸單證相符,保證貨物的包裝符合要求,在運輸危險貨物時,應將有關危險物品的名稱、性質和防範措施的書面材料提交給受託人。

5、受託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委託人可以要求受託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當給予書面通知,並賠償受託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二)受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受託人應當在收到委託人的貨物《運輸委託書》之後,按照約定安排並執行貨物運輸。

2、受託人在提箱時應當與箱管人員檢查箱體情況,如有污損脫落的情況,應調換集裝箱或在設備交接單上批註。在碼頭提箱時,應與碼頭箱管人員檢查箱體狀況,如有污損、破漏等情況,應調換適裝箱或在設備交接單上批註。在堆場提箱時,必須仔細檢查箱體,以確保集裝箱箱況良好(若爲重箱,則須確保箱體及鉛封完好),若發現箱體、鉛封有破損或者出現異常情況下,必須在此箱出場前由堆場相關人員在相關單證中註明箱體殘損或鉛封異常記錄。

3、在作業過程中,因委託人產生的代墊費用,如滯箱費、堆存費、壓車費、過夜費、污箱費、上下車費、修箱費等,受託人應當及時通知委託人。

4、受託人必須按照約定的時間將集裝箱或貨物送達約定的地點,交給指定的收貨人。在交接時必須對集裝箱或貨物進行檢驗,並由收貨人簽收。受託人應當認真審覈簽收單據上的內容的完整性,如發生貨損貨差或其他異常情況,應當及時通知委託人處理。

5、受託人在完成運輸任務之後,應當將完成情況反饋給委託人,並將取得的相關資料及時交給委託人。

6、受託人在貨主自行裝拆箱的情況下,應當對貨主的裝拆箱作業進行監督和指導。

7、受託人的自有車隊或掛靠車隊,如作爲與委託人訂約的協議車隊,必須執行雙方訂立的運價協議,在沒有得到委託人書面允許的情況下,受託人不得擅自向委託人的收貨人直接報價。

8、受託人在委託人不支付或不足額支付運費及相關費用時,受託人有權留置委託人交運的集裝箱或貨物。

第五條 雙方的責任劃分:

(一)委託人的責任

1、因委託人提供的貨物《運輸委託書》中的信息不準確或不全面、與貨物有關的資料中的信息不準確或不全面造成車輛空放等損失的,由委託人承擔。

2、委託人應當承擔由於貨方在箱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貨物重量等原因導致車輛損壞、爆炸、腐蝕等事故造成的受託人的損失。

3、如委託人不能按期或不能足額支付運費、代墊費用、代收費用以及其他費用的,除應足額支付上述費用外,另需向受託人支付原應付款項____‰/日的違約金。

(二)受託人的責任

1、整箱貨物在承運責任期內,保持箱體完好,封志完整,非因受託人原因導致箱內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受託人不負賠償責任。但由受託人負責裝、拆箱的除外。

2、拼箱貨物在承運責任期內,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受託人應負賠償責任。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負賠償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的自然損耗和性質變化;

(3)貨方違反國家有關法令,貨物被有關部門查扣、棄置或作其它處理;

(4)其他非受託人的責任所造成的損失;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受託人的免責的情況。

3、受託人以自備集裝箱裝運貨物的,由於集裝箱隱性破損,造成貨物損壞,受託人應負賠償責任。

4、由於受託人的責任,造成集裝箱或集裝箱貨物未按約定時間運達,受託人應負違約責任;逾期運達的,超過_______小時後,以_______元/小時/箱(車)爲標準起算賠償金額,該賠償金額仍不足以彌補其他損失的,受託人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錯運到達地或錯交收貨人,受託人應將集裝箱或貨物無償運到規定的地點,交給指定的收貨人,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5、受託人未遵守甲乙雙方商定的運輸條件或特約事項,由此造成委託人經濟損失的,受託人應負賠償責任。

6、受託人未履行通知、協助義務的,對因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費用結算:

1、每月_______日之前,受託人應繕制上月《費用清單》發給委託人確認,該清單內容應包括運費、代墊費用、代收費用。

2、委託人應當在收到《費用清單》後_______工作日內審覈、確認或提出異議並書面回傳至受託人;對於已確認的《費用清單》,受託人應當在收到確認書後_______工作日內開具符合法律規定的發票給委託人;對於委託人提出異議的內容,雙方應當在書面異議回傳至受託人後 _______工作日內進行協商,並重新確定審覈方案。

3、委託人按結算期1個月支付受託人運費、代墊費用、代收費用,即每月月底支付上月運費、代墊費用、代收費用。

第七條 保密事項:

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在約定的保密期限內,不得將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文件、記錄、通訊、信息和交易披露給第三方。依照法律的規定、政府的命令或司法機關的要求強制披露的除外。

保密期限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期限不受合同效力終止影響。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友好協商仍不能解決的,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選擇依法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請劃去前款內容)

第九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爲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在本合同的期限屆滿前,雙方可協商將本合同期限延續一年或數年。如雙方未就延長期限進行協商並達成協議,則本合同自期限屆滿時終止;但若雙方仍實際發生集裝箱道路貨物運輸合作關係,則視爲均接受本合同約束,其約束力延展至最後一次交易結束時止。

第十條 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正本共一式 份_______副本_______份,甲方執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乙方執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 份,簽字蓋章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內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職位: 職位:

日期: 日期:

提供物流服務合同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建材團購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協議如下:

一、基本條款

(1)甲方推出團購業務,面向_________物業社區和個人,旨在讓消費者用最少的精力,最低的費用,最好的購物體驗買到最優質的產品,真正做到省錢,省時,省力,省心。

(2)乙方應提供詳細的個人資料,家裝施工進程資料以及所需建材資料。

(3)乙方獲得團購價格,嚴禁憑此價格到廠家或經銷商處惡意侃價,或者在互聯網等公共場合公開甲方的價格,否則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保證所團購的商品比購買時該商品市場的平均價格節省15%-40%。若達不到以上要求,甲方願意補償差價。

三、甲方爲乙方提供物流服務

(1)甲方提供有償市內送貨政策。單種商品訂單的送貨費爲_________元。送貨範圍爲_________,超出上述範圍以外的地區每公里加收_________元的運費,遠程地區費用另議。

(2)由於乙方留下錯誤地址或電話,聯繫不上乙方或乙方指定接貨人,或者由於乙方沒有和接貨人交接好,造成接貨人拒收商品而產生的二次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在送貨途中發生的過路,過橋,停車費,憑票由乙方支付。

四、付款方式

甲方送貨上門,乙方或乙方指定接貨人接貨時當場付清所有貨款。

五、甲方提供團購商品的免費陪購服務。

六、質量保證條款

甲方保證所提供建材的質量。如有任何質量問題,甲方應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相關法律的規定,對乙方承擔退貨,賠償等法律責任。

七、售後服務條款

甲方應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依法提供售後服務。具體商品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八、定金條款

本合同自簽約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____元爲定金。雙方在團購進程的最後一次交易時,定金抵貨款;如有餘出部分,甲方即返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九、違約條款

(1)甲乙雙方應信守協議,不得違約。如有一方違約,應賠償另一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乙方定金交納後,沒有正當理由,不退還定金。甲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有違約行爲,以定金的雙倍賠償,如乙方的損失超過定金雙倍,甲方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十、爭議解決條款如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提供物流服務合同書 篇4

甲方(即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即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與乙方的共同協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事項制定如下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

二、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提供貨物運輸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續,以及規範、安全的貨物包裝,並不得將國家違禁物品(含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夾帶貨品中,否則由此造成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按貨物實際價值自行購買保險,或由乙方代爲辦理購買保險,否則由此產生貨損、貨丟,乙方不承擔全部責任;

四、如果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品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簽字出具書面證明,必要時由收貨人扣押送貨車輛或扣除到貨應收運費等;如未有簽字證明,則乙方可拒絕賠償;

五、如果出現貨物安全及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而未能收取運費等應收費用,乙方可視情形扣押貨物並達到一個月期限後自行處理;

六、貨物從承運之日起有效查詢日期和索賠期在四十五日內,過期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貨物承運價格以及到貨時間可由甲方與乙方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協商確定,具體數量、金額、送貨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貨後所籤的由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爲準,並以此作爲查詢、索賠、結算等實際操作的依據;

八、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如有出現合同糾紛,在協商解決的基礎上按《合同法》處理;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甲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

提供物流服務合同書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公平互利互補的原則,就乙方爲甲方提供物流服務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的服務內容、責任:

乙方爲甲方提供所生產產品的鐵路運輸物流服務,發貨站臨河站,到達站北京局、鄭州局、濟南局、太原局、成都局、瀋陽局、武漢局,乙方負責爲甲方申報月計劃、日計劃。代辦清車服務、監督過磅、裝車及聯繫短途運輸,代交鐵路運費及其它費用,如在運輸過程中發生運力調整,以及自然環境不可抗力等因素影響貨物運輸時,應及時告知甲方並協助解決。

二、 物流運輸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在乙方爲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條貨物運輸服務的條件下,乙方爲甲方申報月計劃,甲方應按提供給乙方的發運車數,先支付乙方服務費,每發運壹噸產品向乙方支付30元費用(三十元),貨物發運完成後,雙方應覈對噸數按多退少補原則結算。

三、其它約定:

1、由乙方從車站申報運輸計劃,並負責具體落實。

2、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丟失情況,由甲方提供丟失貨物的票據及相關證明材料,乙方通過鐵路保價部門協調理賠工作。

3、按照鐵路貨物運輸的有關規定,裝車不得超裝、偏裝,確保行車安全,如發生由託運人承擔的責任事故或其它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4、運費、倉儲、裝卸費用甲方自行支付。

5、甲方根據貨物如實申報運輸計劃,如甲方申報的運輸計劃,發生鐵路承認車後因甲方原因未裝貨物,視爲裝車,甲方應當據實支付相關費用。

6、如發生不可抗力或鐵路運力調整等非甲乙雙方的責任,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7、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從簽定之日起20_年12月31日止。

8、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有管轄權的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訴訟。

9、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0、本合同未盡事實,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臨河站多經收費由乙方負責交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提供物流服務合同書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存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倉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存貨人和保管人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貨物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計費項目、標準和結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保管人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人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人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人運費和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4)由保管人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人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地點外,並賠償存貨人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他約定責任

2.存貨人的責任

(1)由於存貨人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人庫時,存貨人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______%(或______%)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人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人償付違約金______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人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人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人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毀損、變質的,由存貨人負責。

(5)存貨人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人(含用戶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人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並應償付違約金______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人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人代運的貨物,存貨人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他約定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保管期限

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 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______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存貨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章): 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意見: 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監製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印製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物流服務合同書 篇7

保管人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存貨人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茲爲堆藏及保管倉儲物訂立倉庫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 乙方將所有後開標示記載物品寄託與甲方營業______倉庫堆藏及保管,而甲方負保管該物品的義務。

第二條 甲方保管寄託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加保管,並隨時注意查明保持該倉儲物及原狀完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所規定的下列保管費目表,計算支付保管費與甲方的義務。

價目表(略)

第四條 前條保管費支付時期約定每月______日,乙方應支付該月份保管費與甲方一次。

但倉庫內堆藏保管的物品,因非可歸責於甲方的事由而滅失敗倉庫契約消滅的,甲方得就其已爲保管的部分按其已保管日數計算請求保管費,乙方決無異議。

第五條 甲方爲因堆藏及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如包裝費代墊的稅捐保險費或凡屬維持原狀而支出的一切必要保管費用,甲方得向乙方請求償還。

但以其確有切實必要依本契約應由乙方負擔,而情況緊急一時無暇通知乙方所支出者爲限。

第六條 乙方對倉儲物除於寄託時,非因過失而不知倉儲物有發生危險

第七條 本契約終了後甲方即無繼續堆藏及保管倉儲物的義務,而應將寄託物返還於乙方或倉單持有人。但乙方或倉單持有人、應即返還倉單與甲方,倘乙方或倉單持有人拒絕或不能移去,甲方可定相當期限請求移去,逾期不移去的,甲方即得將寄託物付諸拍賣。

第八條 甲方依前條規定行使拍賣權,就寄託物拍賣其所得分,扣去因拍賣所生的費用及保管費及甲方爲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費田,以及因遲延移去寄託物所生的保管費用,如有剩餘甲方應將餘額交付於應得之人。

第九條 甲方因倉儲物的性質或瑕疵所生損害的賠償以達清償的目的,對於倉儲物可行使留置權。

第十條 甲方對於寄託物堆藏自應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而保管之責,如就其所保管倉儲物的滅失損毀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除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同意或依習慣或有不得已之事由外,應爲自己保管倉儲物,不得使第三人代爲保管倉儲物。

第十二條 甲方未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同意亦非習慣或有不得已的事由,而使第三人代爲保管者,對於寄託物因此所受的損害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保管期間經雙方約定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前項期間內甲方不得任意請求移去倉儲物,但甲方因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不能爲堆藏保管時,雖在期間中亦可隨時請求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移去。

第十四條 保管期間屆滿後甲方應將倉儲物及其所生孳息一併返還乙方或倉單持有人。

第十五條 甲方返還倉儲物得在甲方堆藏寄託物的倉庫所在地爲之。

但寄託物如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同意或依習慣或有不得已之事由轉使第三人代爲保管的,得於倉儲物的現在地返還。

第十六條 甲方在保管期間如有第三人就寄託物對甲方提起訴訟,主張寄託物系其所有而對甲方訴請返還或就寄託物爲假扣押假處分的執行時,甲方有應即時通知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對於倉庫堆藏的倉儲物發生黴爛、發酵、蒸發變質等有減少價格之虞時,應有從速通知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對於前二條危險通知的義務如怠於履行、致乙方或倉單持有人不能依法定程序維護權利因此所受損害,甲方應負賠償之責。

第十九條 甲方因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請求,應許其檢點倉儲物使其可查悉倉儲物的現狀以防止其損壞滅失或其他減少價格的危險,亦應允許其摘取樣本,甲方絕無異議。

第二十條 甲方於本合同訂立同時應由倉庫簿填發倉庫交付乙方收執。

第二十一條 前條倉單如遺失、被盜或滅失時可請求補發。但應先由乙方或倉庫單持有人向法院依法律程序宣告其原填發倉單爲無效後,始得請求補發。

第二十二條 乙方或倉單持有人於倉單填發後認爲有將倉儲分割爲數部分以便分別處分的必要者,甲方自當應其請求爲之分割換髮各該部分的倉單,但原倉單同時由持有人交還甲方收回。

前項分割倉儲物及填發新倉單的費用由請求人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除寄託物滅失保管期限屆滿,或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事由致給付不能解除條件成就解除權及撤銷權的行使等一般法律行爲的消滅原因而歸於消滅外,在乙方或倉單持有人均值得隨時終止契約而請求返還寄託物。

寄託物標示 (略)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提供物流服務合同書 篇8

甲方:____公司簽訂地點:

乙方:簽訂時間: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業務模式

甲方根據業務當天___採購實際情況以《物流發貨單》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點供貨單位提貨,乙方根據甲方《物流發貨單》, 《貨物提單》上的貨物名稱、規格、產地、數量跟實物確認無誤後進行裝運貨物,並運到甲方指定地點。

第二條 貨物運輸定價

自合同簽訂生效當年爲人民幣___元/噸,以後年份運費隨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價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裝車、轉運、卸貨等產生的費用),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條 貨物驗收要求

乙方根據甲方供貨單位拿《貨物提單》,覈實兩張單據跟實物無誤後,將《物流發貨單》蓋章後回傳甲方指定地點,如發現其中單據跟實物不符應立即通知甲方相關負責人,否則相關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四條 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起運點:

貨物到達地:

第五條 貨物承運日期及到達時間

承運日期:乙方根據當天《物流發貨單》上面的日期,將貨物安全及時的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如逾期未將貨物及時送達目的地,視爲乙方違約,因此給甲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另行組織運輸工具所支付的運費的差額、甲方因違約給第三方的賠償,實現債權的律師費、訴訟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派出的運輸工具和人員的行爲視爲乙方的行爲,因此給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貨物運到期限:貨物必須在拿取貨物提單的第二天上午___之前送到貨物指定地點。

第六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出現貨物毀損、丟失,調換等。甲方有權根據該批貨物的當時購買的市場價值提出全額賠償,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並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乙方將貨運到甲方指定地點,甲方倉庫管理人員在《物流發貨單》上簽字蓋章後,乙方司機憑《物流發貨單》去甲方財務辦公室結算,每月___日和___日爲結算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第八條 各方的責任、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並相應支付給乙方所需費用。

2、 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的,乙方必須妥善保管好貨物,並以書面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在結算日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運費或者甲方許可的費用爲由對運輸貨物進行留置,必須將所運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貨物到達甲方運輸目的地,在乙方運輸司機的配合下,甲方應積極組織人員進行貨物卸載,其吊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發貨單》後,應根據《物流發貨單》上的聯繫方式去甲方供貨單位提貨,提貨時結合《物流發貨單》上的名稱,數量,規格清點貨物,如發現數量,名稱,規格,材質與實際不符,應及時通知甲方。

2、乙方作爲甲方運輸合作單位,對甲方的貨物有優先承運權;不得推脫運輸。

3、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賠償責任。

4、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繫,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5、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並說明原因,若甲方調查發現有不屬實的,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6、乙方貨物裝運過程中應將該批貨物的《材質證明書》,銘牌等隨機文件交給甲方收貨人員。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每次發貨前,甲方提供準確《物流發貨單》,作爲乙方去甲方供貨單位作爲提貨依據,由於乙方未按提單要求清點貨物的數量,規格型號、材質及產地提貨導致運輸出現錯誤,其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2、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繫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繫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元的違約金,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但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5、乙方如在一個月內有三次推託運輸業務,甲方視爲乙方單方終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十條:變更與終止

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一條 糾紛處理

若本合同在履行過程產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註冊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1、甲方的職工的權限只是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無權對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無權收取合同項下任何金額。如果確有必要對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簽訂補充協議,必須由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現金必須進入甲方的銀行帳戶,所有票據必須有甲方行使票據權利方爲有效,否則均不視爲甲方收到此款項,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傳真件與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與本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物流發貨單》作爲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提供物流服務合同書 篇9

甲方(即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即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與乙方的共同協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事項制定如下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

二、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提供貨物運輸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續,以及規範、安全的貨物包裝,並不得將國家違禁物品(含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夾帶貨品中,否則由此造成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按貨物實際價值自行購買保險,或由乙方代爲辦理購買保險,否則由此產生貨損、貨丟,乙方不承擔全部責任;

四、如果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品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簽字出具書面證明,必要時由收貨人扣押送貨車輛或扣除到貨應收運費等;如未有簽字證明,則乙方可拒絕賠償;

五、如果出現貨物安全及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而未能收取運費等應收費用,乙方可視情形扣押貨物並達到一個月期限後自行處理;

六、貨物從承運之日起有效查詢日期和索賠期在四十五日內,過期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貨物承運價格以及到貨時間可由甲方與乙方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協商確定,具體數量、金額、送貨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貨後所籤的由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爲準,並以此作爲查詢、索賠、結算等實際操作的依據;

八、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如有出現合同糾紛,在協商解決的基礎上按《合同法》處理;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甲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提供物流服務合同書 篇10

甲方(即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即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與乙方的共同協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事項制定如下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

二、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提供貨物運輸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續,以及規範、安全的貨物包裝,並不得將國家違禁物品(含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夾帶貨品中,否則由此造成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按貨物實際價值自行購買保險,或由乙方代爲辦理購買保險,否則由此產生貨損、貨丟,乙方不承擔全部責任;

四、如果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品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簽字出具書面證明,必要時由收貨人扣押送貨車輛或扣除到貨應收運費等;如未有簽字證明,則乙方可拒絕賠償;

五、如果出現貨物安全及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而未能收取運費等應收費用,乙方可視情形扣押貨物並達到一個月期限後自行處理;

六、貨物從承運之日起有效查詢日期和索賠期在四十五日內,過期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貨物承運價格以及到貨時間可由甲方與乙方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協商確定,具體數量、金額、送貨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貨後所籤的由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爲準,並以此作爲查詢、索賠、結算等實際操作的依據;

八、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如有出現合同糾紛,在協商解決的基礎上按《合同法》處理;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甲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提供物流服務合同書 篇11

保管人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存貨人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茲爲堆藏及保管倉儲物訂立倉庫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 乙方將所有後開標示記載物品寄託與甲方營業______倉庫堆藏及保管,而甲方負保管該物品的義務。

第二條 甲方保管寄託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加保管,並隨時注意查明保持該倉儲物及原狀完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所規定的下列保管費目表,計算支付保管費與甲方的義務。

價目表(略)

第四條 前條保管費支付時期約定每月______日,乙方應支付該月份保管費與甲方一次。

但倉庫內堆藏保管的物品,因非可歸責於甲方的事由而滅失敗倉庫契約消滅的,甲方得就其已爲保管的部分按其已保管日數計算請求保管費,乙方決無異議。

第五條 甲方爲因堆藏及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如包裝費代墊的稅捐保險費或凡屬維持原狀而支出的一切必要保管費用,甲方得向乙方請求償還。

但以其確有切實必要依本契約應由乙方負擔,而情況緊急一時無暇通知乙方所支出者爲限。

第六條 乙方對倉儲物除於寄託時,非因過失而不知倉儲物有發生危險

第七條 本契約終了後甲方即無繼續堆藏及保管倉儲物的義務,而應將寄託物返還於乙方或倉單持有人。但乙方或倉單持有人、應即返還倉單與甲方,倘乙方或倉單持有人拒絕或不能移去,甲方可定相當期限請求移去,逾期不移去的,甲方即得將寄託物付諸拍賣。

第八條 甲方依前條規定行使拍賣權,就寄託物拍賣其所得分,扣去因拍賣所生的費用及保管費及甲方爲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費田,以及因遲延移去寄託物所生的保管費用,如有剩餘甲方應將餘額交付於應得之人。

第九條 甲方因倉儲物的性質或瑕疵所生損害的賠償以達清償的目的,對於倉儲物可行使留置權。

第十條 甲方對於寄託物堆藏自應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而保管之責,如就其所保管倉儲物的滅失損毀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除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同意或依習慣或有不得已之事由外,應爲自己保管倉儲物,不得使第三人代爲保管倉儲物。

第十二條 甲方未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同意亦非習慣或有不得已的事由,而使第三人代爲保管者,對於寄託物因此所受的損害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保管期間經雙方約定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前項期間內甲方不得任意請求移去倉儲物,但甲方因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不能爲堆藏保管時,雖在期間中亦可隨時請求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移去。

第十四條 保管期間屆滿後甲方應將倉儲物及其所生孳息一併返還乙方或倉單持有人。

第十五條 甲方返還倉儲物得在甲方堆藏寄託物的倉庫所在地爲之。

但寄託物如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同意或依習慣或有不得已之事由轉使第三人代爲保管的,得於倉儲物的現在地返還。

第十六條 甲方在保管期間如有第三人就寄託物對甲方提起訴訟,主張寄託物系其所有而對甲方訴請返還或就寄託物爲假扣押假處分的執行時,甲方有應即時通知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對於倉庫堆藏的倉儲物發生黴爛、發酵、蒸發變質等有減少價格之虞時,應有從速通知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對於前二條危險通知的義務如怠於履行、致乙方或倉單持有人不能依法定程序維護權利因此所受損害,甲方應負賠償之責。

第十九條 甲方因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請求,應許其檢點倉儲物使其可查悉倉儲物的現狀以防止其損壞滅失或其他減少價格的危險,亦應允許其摘取樣本,甲方絕無異議。

第二十條 甲方於本合同訂立同時應由倉庫簿填發倉庫交付乙方收執。

第二十一條 前條倉單如遺失、被盜或滅失時可請求補發。但應先由乙方或倉庫單持有人向法院依法律程序宣告其原填發倉單爲無效後,始得請求補發。

第二十二條 乙方或倉單持有人於倉單填發後認爲有將倉儲分割爲數部分以便分別處分的必要者,甲方自當應其請求爲之分割換髮各該部分的倉單,但原倉單同時由持有人交還甲方收回。

前項分割倉儲物及填發新倉單的費用由請求人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除寄託物滅失保管期限屆滿,或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事由致給付不能解除條件成就解除權及撤銷權的行使等一般法律行爲的消滅原因而歸於消滅外,在乙方或倉單持有人均值得隨時終止契約而請求返還寄託物。

寄託物標示 (略)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提供物流服務合同書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 定》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運輸服務及相關費用結算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同意乙方爲其提供運輸服務,並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相關費用。

2. 甲方在使用乙方運輸服務時,需正確、認真、如實填寫乙方提供的運單,在必要時應向乙方提供與貨物有關的資料和文件。

3. 甲方應遵守國家對於禁運貨物的有關規定,並保證所交付的貨物或貨物中所夾帶的物件不屬於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禁止或限制運輸貨物及其他危害運輸安全的物品,如實申報貨物品名等,如因甲方違反本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及相關法律責任全部由甲方承擔。

4. 甲方如採用到付時,因收件人拒絕付費時甲方應承擔此運費及其他費用的責任。

5. 甲方提供的收貨人資料不全而造成乙方不能及時送達的,相關責任及費用由甲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二次以上重複派送以及由此產生的費用和損失。

6. 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查詢貨物流向以及簽收狀況。

7. 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務時提供的運單《寄件聯》,並作爲對賬依據;乙方不再另行提供其他聯作爲對賬依據。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享有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收取費用的權利。

2.乙方享有核查甲方發運貨物包裝及貨物合法性的權利。

3.甲方計量、填寫貨物重量有誤時,乙方有權通知甲方並據實加以更正。

4.乙方有提醒並協助甲方辦理貨物保險的義務。對於甲方委託乙方託運的易碎易損類物品,乙方有權不提供保險服務,貨物在運輸途中如出現破損,乙方不予賠償。

5.貨物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後,乙方應與收貨方在場點件交接,收貨人確認數量及質量後,在乙方的運單或送貨單簽字蓋章、確認收貨。

6.乙方在履行與甲方簽訂的合同過程中,需對甲方的商業信息進行保密。

三、保險理賠

1.爲規避運輸途中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意外事件可能帶來的風險,甲方委託乙方向保險公司購買保險,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保險費率爲貨物聲明價值的______%,最低收費5元/票。

2.甲方已委託乙方購買保險,貨物因乙方責任發生丟失、毀損或短少時,甲方有義務按照保險公司的要求提供理賠資料,甲方損失金額以保險公司最終確定的損失金額爲準,乙方在確定保險公司賠償金額後,可先行賠付,甲方在乙方賠償後,根據最終的賠償結果來決定貨物殘值的歸屬權。

3.甲方未投保的貨物發生丟失、毀損或短少時,乙方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進行賠償,雙方可以協商賠付,最高賠付額爲貨物市場價值。

4.如貨物交於收貨方時發現外包裝破損或遭拆開、貨物破碎、缺失等情況,乙方須提醒收貨人在簽收單上註明情況,如經甲乙雙方確認是由於非甲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外: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自然損耗及本身缺陷;

(3)包裝有無法從外部目測發現的內在缺陷,造成貨物損失;

(4)包裝完好無損而內裝貨物短損、變質、滅失;

(5)甲方或收貨人的故意或過失;

(6)國家或地方行政管理部門(如海關)正常查驗造成的。

四、費用與結算

1.運輸價格按乙方提供報價表執行(詳見軟通供應鏈報價表)。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保留根據市場行情、國家相關法規和特殊情況(如航空運費調整、油價調整等)而調整價格的權利,並通知到甲方。

2.甲方若按月與乙方進行結算,此結算方式須甲方月發貨費用大於_______元,若按周與乙方結算,發貨費用必須大於_______元, 若甲方月發貨費用連續兩個月/周低於雙方確認的月發貨費用時,從第三個月/周起改爲單票現金結算。

3.甲乙雙方以乙方提供的月結對賬單作爲每月雙方對賬依據,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務時提供的寄件聯作爲覈對賬單的依據。

4.費用結算時間與付費

(1)結算週期________天。乙方每月 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上月 日至 日)的服務費用對賬單。甲方確認無誤的,應於收到乙方對賬單後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完成對賬單確認。乙方在甲方完成確認後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相關服務費用發票。甲方財務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在服務費用經確認無誤的情況下,甲方須在收到乙方開具的發票後15日內(含節假日、 休息日)完成所有費用的支付。

(3)結算方式爲甲方以銀行轉帳或其他方式將應付款項付至乙方指定帳戶。

(4)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項有爭議爲由拖延其它無爭議部分款項的按時支付,對有爭議的部分,經雙方覈對並對付費金額達成一致意見後,甲方需於商議付款日結清該部分款項。

(5)如因甲方原因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權按日萬分之五收取未付款項部分的滯納金,並有權取消甲方在本合同下享有的費用月結待遇而改爲單票現金結算。乙方也有權選擇單方終止本合同,不再爲甲方提供運輸服務。

五、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本合同到期,雙方均未提出異議,則合同有效期自動順延一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提供物流服務合同書 篇13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其國內貨物運輸和全國零擔運輸業務事宜,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運輸方式

貨物運輸方式爲公路運輸。

第二條 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爲保證甲方貨物及時發出,甲方應提前_____天將交付貨物委託運輸通知單用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的方式通知給乙方,規定乙方取/發貨日期、運輸方式、收貨人地址、到達時間、貨物名稱、體積、重量等細則,乙方已清楚甲方發往不同地點的,甲方不另行通知。

2.甲方不得在承運貨物中夾雜國家規定易燃、易爆、有毒及國家禁運之危險品,出現此類情況,一切責任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準確的收貨人地址、收貨單位、聯繫電話及聯絡人姓名。

4.甲方必須提供準確的送貨清單給乙方,必須回收的包裝箱需明確通知乙方。

第三條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憑通知單在規定的時間到甲方辦理提取貨物手續。在提貨的同時,乙方應將承運司機的聯繫方式交甲方備案,便於甲方及時掌握貨物的運輸狀況。

2.乙方承運貨物到達後,應在_____小時內與收貨人取得聯絡,根據要求辦妥貨物交接,全過程不超過_____小時。對於甲方有特別要求的緊急貨物,應在貨物到達目的地_____小時前,通知收貨人準備收貨。乙方在完成交接貨物後,必須取得收貨人簽名確認的收貨單或承運單,並將該單據傳真給甲方,原件在貨物簽收後_____天內送交甲方,否則逾期一天,罰款_____元。

3.乙方應確保承運車輛處於安全適載狀態,應根據甲方提供的貨物箱數及已知的體積和重量進行配載。乙方申明在簽署合同時已清楚甲方發往各地貨物的體積、重量與安全配載有關的信息,基於運輸習慣,甲方在以後的運輸中同種貨物可以不再標明體積和重量等信息。

4.乙方應保證按甲方要求上門取貨(不以貨物多少爲限),保證迅速發貨(不超過次日凌晨_____點),以保證到貨時間。如遇不可抗力情況,可延長_____天到貨,但需事先或意外發生後第一時間通知甲方。

5.乙方負責將甲方貨物安全及完整地運到客戶終點地址。根據甲方保險條款,如在乙方承運期間貨物因乙方責任出現丟失或損壞的情況,乙方應當賠償全部損失。貨物在承運期間出現丟失或損壞,乙方應保護現場並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及保險公司報告,並應出具根據甲方要求的相關證明文件。保險公司賠償後,乙方承擔保險公司不予的全部金額。若因乙方提供的證據和證明不足而導致保險公司不理賠,乙方應當賠償全部損失。

6.對於大宗貨物運輸,乙方不應以貨物多少爲限,保證將貨物送交給甲方所指定的收貨人而不得收取任何額外手續費。

7.乙方必須保證所運貨物能安全、無損的交付給甲方的客戶。否則,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將由乙方承擔;同時,該批貨物運費將作爲乙方違約金賠付給甲方。

8.如果因爲異常情況,出現貨物無法按照雙方約定抵達目的地的情況,乙方應在原定貨物抵達時間的_____小時前通知甲方;如果隱瞞不報的,批貨物運費將作爲乙方違約金賠付給甲方。

9.乙方如果無法聯繫上甲方提供的收貨人的情形,應在_____小時內電話同甲方有關人員聯繫是否可以通過其他的方式聯繫收貨人,不得以無法聯繫爲由影響貨物的正常交付。

10.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取回由甲方客戶簽字認可的收貨單。對於需回收的包裝材料,如乙方不能當次回收,也需取得甲方客戶簽署的欠條,以備以後所需,否則,乙方承擔不能回收的包裝材料的損失。

第四條 運輸價格及結算方式

1.價格

(1)定義

該運輸價格定義爲門到門和門到港服務,即對於大宗貨物運輸包含了乙方到甲方工廠提貨及將所提貨物按甲方要求運至甲方客戶指定交貨地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對於零擔運輸,此價格只包含了乙方到甲方工廠提貨及將所提貨物按甲方要求運至甲方客戶所在城市指定地點的費用。

(2)大宗貨物運輸價格表見附件一,略。

(3)零擔運輸價格表見附件二,略。

2.付款方式

每月結算一次,付款週期爲_____天。甲方需按雙方約定的時間支付運費給乙方,如甲方拖欠乙方運費,視爲違約,需承擔當月總運費_____‰每天的滯納金。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出現其責任範圍內的貨物損失,如丟失、運輸途中雨水淋溼導致包裝損壞或零件生鏽等,所有直接及間接損失,將由乙方賠償。

2.乙方於規定時間一天後交貨,每天扣除當次運輸總運費_____%的延時費用(從到期的運費中扣除),特殊情況除外。但特殊情況需與甲方事先或意外發生後第一時間說明,如撞車,道路中斷等。

3.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毀約,否則甲方所有應付未付運輸費均作爲乙方違約金賠付給甲方。

4.乙方如果違背協議,情節嚴重,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

第六條 合同終止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終止。

2.如果一方實質性違反本合同條款並且在該方收到另一方的書面違約通知後_____天之內對違約未予補救,則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3.若要求一方破產或進入清算請求已立案,則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爲_____年,一式_____份,雙方簽字並加蓋合同章後開始生效,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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