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宅房屋租賃合同書(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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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宅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1

民宅房屋租賃合同

民宅房屋租賃合同書(通用14篇)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咀、乙雙方就上述房屋友好協商,達成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租賃用途爲居住之用,不得擅自另行作別用。

二、租賃期限:暫定1個月,從20xx年5月25日起至20xx年6月24日止,每月租金爲玖佰元整(¥900元)。

三、付款方式:乙方每一個月應向甲方繳納租金人民幣玖佰元整(¥900元),每次租金必須提前5天內交清。

四、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幣玖佰元整(¥900元)作爲押金,待不租或期滿費用算清後,甲方應將押金無息退還乙方。

五、乙方必須依約交付押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租金拖欠部分的2%加收滯納金,並有權追回乙方所欠租金和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六、租賃期間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如有正當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時,須提前半個月通知對方,經對方同意,解除合同歸還房屋,並賠償違約金半個月。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如天災、政府政策變化等)不在此例。

七、乙方要遵守廈門的暫住條例,不得利用該房屋之便進行非法活動,否則乙方要自行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甲方概不負責並有權提前終止租賃合同。

八、租賃期間,乙方應負責交付水、電費,有線電視費。

九、租賃期間,乙方應愛惜室內一切設備,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損壞,應負責恢復房屋原狀,有損壞需酌情賠償。

十、租賃期滿,乙方應按時將房屋歸還甲方。租賃期滿後,乙方退出時,若有傢俱雜物等佈置不搬者,甲方將視爲廢物,任由甲方處理,乙方不得有異議。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另擬定補充協議。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宅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2

出租人(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爲合法住宿之需要,就租用甲方房屋事宜,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合同條款。

一、租賃物及用途

甲方願意將擁有完整所有權及處分權的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約爲______平方米的房屋租賃給乙方使用。乙方願意承租上述房屋,保證在約定範圍內使用房屋,並不得進行違法活動及超經營範圍從事活動。

二、租賃期間

乙方租賃甲方房屋的期限爲 ,自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 月_____日止。

三、租賃費用及給付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的月租金爲______元/月,採取先付租金後使用的原則,按______月繳納。下一次租金需提前______天內交納。

乙方所用水、電、煤氣、物管、清潔等相關生活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按時繳納,逾期造成停水停電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採暖費由______方承擔。

四、乙方對房屋進行任何裝修或增設他物可能影響甲方房屋結構或安全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不得破壞房屋結構。

五、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規經營或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書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八、本合同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乙方(簽字) 聯繫電話: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宅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3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___年零_________月,出租方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___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_________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擡高)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_____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___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電掛: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民宅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4

出租方:身份證號: 中介方: 公司

承租方:身份證號: , 經中介方介紹,承租方願承租出租方提供如下房屋作 用途,爲明確責任,恪守信譽,特簽訂本合同。

一、房屋簡介

房屋地址號樓室,房屋結構 ,面積平方米,間數間,留用設施(附簽署設施清單), 房屋產權性質 ,租賃許可證編號,治安準租證編號 。

二、約定事項

1須提前一個月與出租方協商或通過中介方再統一辦理續租手續。

2、租金,每月租金爲元,付款方式 ,出租方、承租方向中介方支付服務費 元,其中出租方支付 元,承租方支付 元。

3、租住人員,共人,其中男人,女人,16週歲以下兒童 人,租用期間,承租方不得留宿他人及搭客居住,一旦發現,由出租方或中介方告知公安部門查處。

4、租用期間,水費、電費、電話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收視費,有承租方自理。即:水費起噸,電費起度,煤氣費起 度,電話費 月起,有線收視費-月起,物業管理費 月起,支付形式在其他的約定事項中體現。

5、租用期間, 出租方交房前應確保房屋設施能正常使用, 承租方應在年月日之前對出租房屋設施進行驗收,出租方的一切設施在簽署設施清單並經承租方查覈後,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 元押金。

6、租用期間,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牆壁、地坪、內部裝潢等用途設施,如需改變,須徵得出租方同意,並與出租方簽訂協議後方可動工。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壞的,承租方和中介方不承擔責任。

7、承租方不得將房屋擅自轉租、轉讓或轉借他人,否則,出租方有權或委託中介方將房屋收回並扣留其房屋組經餘款的全額作爲違約金處理。

8、租用期間,出租方、承租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一方如因特殊情況需終止合同時,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並補償一個月房租金。

9、承租方租用期間,需在首期房租金到期一個月前支付下期房租,不得拖欠或拒交,吵過15天仍不付款,出租方有權責令承租方退房,還並可扣留一個月租金作爲違約金處理。

三、各方責任

1、出租、承租及中介方均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江蘇省、蘇州及崑山市人民政府的有關房屋租賃管理規定。如有違反行爲的,有關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出租、承租及中介方均應積極接受、服務公安、工商、建委、衛生、計劃生育、物價、地稅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3、承租方應遵守社會公德,妥善處理好鄰里關係,遵守住宅小區管理制度。

四、關於委託管理

在租用期間,出租方如委託中介方代爲負責日常管理的,雙方應簽定委託管理協議書;出租方應向中介方支付一定的委託管理費;中介方應落實專職人員和有關管理制度,切實履行好委託管理責任和治安管理責任。

五、其他約定事項

六、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選擇:1、由蘇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承租雙方、中介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中介方: 單位或個人(蓋章) 單位或個人: 地址: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手機(bp): 手機(bp):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民宅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5

賣方: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開發企業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買方、賣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訂立。

第二條賣方與_________市規劃國土局簽訂深地合字(_________)_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_________號補充協議,取得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宗地編號爲_________,土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土地用途爲_________,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賣方經批准在上述土地上興建商品房,定名爲_________,主體建築物的性質爲_________,屬_________結構,建築層數:地上_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層。

本房地產項目地價款已繳清,所售房地產未設定抵押,也無其他權利限制。

深圳市規劃國土局已批准本房地產項目進行預售,《房地產預售許可證》號爲_________。

第三條買方購買_________的第_________棟_________座_________號房,位於_________層,用途爲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分攤公用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賣方出售的房地產所位於宗地編號爲_________的土地及公共設施,爲該地域範圍內房地產權利人共同享有(法律、法規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另有規定的除外)。

賣方承諾在本合同所售房地產交付買方使用時,本項目的土地出讓合同書及其補充協議中規定的公共設施,也一併建成交付使用,否則買方可以拒絕收樓(買賣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條買賣雙方約定前條所述房地產按下面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購房款:

(一)按建築面積計算,單價爲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平方米,總金額爲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二)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單價爲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平方米,總金額爲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三)按套計算,總金額爲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第五條賣方委託_________爲購房款的代收和監管機構,_________爲本項目的工程監理機構。

雙方約定:買方不直接將購房款交給賣方,而是按照附表規定的付款方式將購房款匯入代收機構,以便於監管。

賣方在代收機構的帳戶名稱是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第六條買方未按本合同附表規定的付款方式按期給付購房款的,應當承擔遲延支付的違約責任:

(一)買方給付的價款達到應付總價款_________%以上的,買方應就房價欠付額向賣方支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按債務履行期間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滯納金標準執行)。

(二)買方給付的金額不足應付價款_________%的,賣方可要求買方支付欠付價款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一般不超過_________%)。

(三)買方超過合同約定時間_________日仍不付清應付價款的,賣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賣方單方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買方,並在_________日內從買方已付價款中扣除雙方約定的違約金,剩餘款項退還給買方。

第七條賣方須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本合同規定的房地產交付買方使用,交付使用時應取得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

賣方在房地產竣工驗收合格之前交付房地產的,交付行爲無效。

賣方向買方交付房地產時,應發出書面通知,並由買方簽收。

書面通知應包括實際交付建築面積的內容。

買方接到書面通知後,應及時對房地產進行驗收。

如有異議,應當在_________日內提出,逾期不提出,視爲同意收樓。

第八條賣方不能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地產予買方使用的,每延期_________日,賣方應向買方支付買賣總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造成買方損失的,賣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當負賠償責任。

賣方超過約定時間_________日仍不交付房地產的:

(一)買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賣方接到買方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後,應當在_________日內將買方已付的一切款項(不計利息)退還,並支付雙方約定的違約金。

造成買方損失的,還應當負賠償責任。

(二)買方不解除合同的,按本條第一款處理。

第九條如遇不可抗力的特殊原因,嚴重影響施工進度,可能使房地產不能按約定時間交付使用的,賣方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買方。

第十條已預售的房地產在建築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得變更公共設施的用途、設計和項目名稱。

如確需變更的,賣方應持五分之四以上購房者同意的公證書,向政府規劃設計主管部門申報。

第十一條賣方在住宅交付使用時,應當向買方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不提供的,買方可拒絕接收。

《住宅質量保證書》應當列明工程質量監督單位覈驗的質量等級、保修範圍、保修期和保修單位等內容。

賣方應當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房地產保修責任。

第十二條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存在差異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按建築面積計算購房款的:

(一)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建築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1%以內(含1%)的,爲允許的合理差異,買賣雙方互相不退、不補。

(二)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建築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1%以上(不含1%)、5%以內(含5%)的,按購房時的單位價格,實行多退少補。

(三)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建築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5%以上(不含5%)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買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賣方應在_________日內退還買方交付的購房款及利息,並承擔購房總價款5%的違約金。

(四)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建築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5%以上(不含5%),經買賣雙方協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購房時的單位價格,實行多退少補。

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購房款的:

(一)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套內建築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0.6%以內(含0.6%)的,爲允許的合理差異,買賣雙方互相不退、不補。

(二)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套內建築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0.6%以上(不含0.6%)、3%以內(含3%)的,按購房時的單位價格,實行多退少補。

(三)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套內建築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3%以上(不含3%)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買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賣方應在10日內退還買方交付的購房款及利息,並承擔購房總價款5%的違約金。

(四)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套內建築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3%以上(不含3%),經買賣雙方協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購房時的單位價格,實行多退少補。

第十三條交付使用的房地產的裝修部分達不到本合同附表約定的裝修標準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補償裝修的差價款。

第十四條買方付清購房款後,賣方應出具付清購房款證明書。

第十五條房地產移交後,在未由業主委員會聘請住宅區管理機構之前交由_________公司負責房地產的物業管理,物業管理費按_________元/平方米(建築面積)計收。

業主委員會成立後,可續聘或另選聘物業管理公司,管理費由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協商確定。

買方所購商品房僅作_________使用,買方在裝修及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對此,賣方有權監督、制止及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六條賣方應在取得工程竣工驗收證明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買方共同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房地產轉移登記。

辦理《房地產證》的有關稅費,按國家、省、市的規定由買賣雙方各自承擔。

第十七條如賣方未按前條規定通知買方,或因賣方原因造成買方不能按法定期限領取《房地產證》的,賣方從取得《深圳市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書》之日的第_________日起,每日按買賣總價款的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直至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核發《房地產證》之日止。

第十八條賣方應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本合同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作備案登記。

如賣方未履行此項義務,造成買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賣方應向買方提供查閱、複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

(一)賣方與深圳市規劃國土局簽訂的深地合字(_________)_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_________號補充協議或者《房地產證》;

(二)《房地產預售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施工許可證》;

(三)主管部門批准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分戶平面圖及房屋面積測繪報告。

第二十條除買賣雙方另有約定外,買賣雙方的地址以本合同所確定的地址爲準。

本合同中的“通知”指書面通知,送達方式採取當事人簽收或郵寄送達的方式。

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____分會申請仲裁;

(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買賣雙方可約定其他條款列於附表中,內容包括屋頂使用權、外牆面使用權等問題,附表須經雙方簽字、蓋章方爲有效。

除買賣雙方另有約定外,賣方所作的售樓廣告、售樓書、樣板房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賣方應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附表及附圖均爲合同內容之一部分。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連同附表及附圖,共_________頁,爲一式_________份,賣方、買方各執一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賣方(蓋章):_________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買方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宅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區____樓房____棟,建築面積爲____平方米,租用期一週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條租賃期限內房屋租金爲____人民幣。乙方分____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後的____日內,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____%爲____萬元,房屋驗收合格後的____日內,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餘款額。

第三條租賃期內,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和其他合理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租賃期內,乙方所用的水、暖、電熱水、通訊、室外環衛、房屋修繕、綠化維護等由甲方統一管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第三、四條所發生的費用,甲方憑單據、發票和有關規定文件,按各規定的期限向乙方結算。

第六條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驗收合格並付清房屋租金後,歸乙方使用。

第七條在房屋保修期內甲方對房屋質量問題保修。

第八條乙方服務人員的臨時戶口等生活上所需辦理的手續,由甲方幫助與當地有關單位聯繫解決。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如乙方違約,乙方已繳房屋租金不退,並一次性支付違約罰金____元人民幣。

2.本合同生效後,如果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退還剩餘租金,並一次性支付違約罰金____元人民幣。

3.不滿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計算,超過半年不滿________年的租期按________年計算。

第十條在租用期內,甲方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給任何

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應享受優先購置權,並不需另行支付購房款,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正式過戶手續,由此發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乙方需要安裝電話,由甲方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在租用期內,如遇不可抗拒的災害,房屋遭到毀壞,按照房屋建設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第十三條甲方已聲明本合同所指標的樓房是符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經營的,0%乘以乙方實際租用年數計扣房租。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如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按項辦法解決:

提交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六份,雙方各執三份。正副文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經公證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甲方: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宅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門面房屋租賃合同書。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_路_________號門面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

二、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築面積爲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爲___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爲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爲準。

三、甲方爲乙方提供的房間內有:消防設施及供配電等設備及房間內所有的貨架等固定設備。上述設備的運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四、租賃期叄年,自農曆20_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租金一年_________元整(_________),交款方式爲年繳。

六、水電費按日常實際使用數(計量)收費

七、甲方(一)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及設施完好並能夠正常使用,

(二)對乙方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並及時提出意見。

(三)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係,併爲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八、在本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續租權,租金按市場同類定價。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十、其他未約定事宜可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簽字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

簽字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

民宅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8

簽訂合同人:

甲方:

乙方:

現甲、乙雙方按照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住房租賃合同範本。

一、甲方將 租賃給乙方。

乙方承租 僅作住房使用。

二、__年住房租賃合同租期 ,自 起至 止。

三、月租按 計收,,年租金 元。

四、__年住房租賃合同繳費方式:

五、乙方先交 元的水電押金,待合同期滿甲方將退還給乙方。

六、電費按表計價每 元/度,水費 元/噸,不足10噸按10噸收,超過10噸按表計費。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不退房租。

1、將承租屋私自轉租或轉讓的;

2、私自改造、損壞房屋結構及內設施的;

3、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

4、三個月拒交水電費的;

5、嚴重影響周圍人正常生活的,合同範本《住房租賃合同範本》。

八、乙方有愛護、保管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義務。

如有損壞,應負責修復或按市場價賠償。

九、甲方有權不定期對房屋進行檢查,以防第七款中所列現象發生。

十、乙方必須接受當地居委會及相關部門的管理。

十一、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乙方須向甲方申請續租意願或退租意願。

否則,甲方將在合同期滿後收回房屋使用權。

十二、乙方若需使用甲方的物品,應加付使用費,每月 ,與當月水電費同時交清。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再定。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民宅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本溪市銅鑼灣購物廣場負一層BE062—1號檔口租賃給乙方。甲方對出租的檔口具有合法產權。

二、租賃期限自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7月15日止,租期爲一年。

三、租金:乙方首次交款日爲20xx年7月15日,叄仟肆佰元整(3400元整)爲一季度房款(其中包括壹仟元(1000元)押金,用於保證乙方下半年繼續承租以及檔口設施不予損壞的抵押),以後再交房款爲每半年一交,如下半年乙方不再承租,壹仟元(1000元)押金不予返還。

四、相關費用:

1、乙方在經營中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工商,稅務,電費,水費,煤氣費,乙方需要按銅鑼灣銀座購物廣場的相關規定自行繳納,如發生欠繳行爲所產生的一切違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予以追索。

2、在合同期內,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商場的各項管理規定,如乙方出現違規,違法行爲,被商場或有關部門處罰等一切後果,由乙方自己承擔,同時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予以追索。

3、租用期間注意安全,如出現物品丟夫,被盜,損毀及附屬設施損壞,其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不協助乙方協商解決,不承擔經濟責任。

4、如有不可抗拒力造成雙方財產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5、乙方是消防安全責任第一責任人。凡在日常經營和上級檢查中,承租門市存在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乙方要對由此產生的行政處罰和民事賠償承擔全部責任。

五、合同終止:

1、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凡由乙方責任終止合同者,租金均不予返還。

2、合同期內甲方不得無故收回店鋪,合同期滿後乙方擁有優先續約權。租金按當時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情況可作適當調整。合同期滿後,乙方如不再續租,乙方應提前二個月通知甲方,否則視爲違約。合同期滿後,甲方如要收回檔口,甲方也應提前二個月通知乙方,否則視爲違約。

3、乙方不得將檔口轉租,出兌,轉借,分租,分割,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且不承認乙方與其他人簽訂的任何合同。

4、乙方託欠租金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5、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檔口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徵得甲方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係時,檔口內的裝修設施,乙方不得給予破壞和拆除,保證不影響檔口繼續使用。(可移支設施除外)

六、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乙方交付租金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法律效應。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民宅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10

聯營出租方(甲方):

聯營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多次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聯營出租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昆區鞍山道步行街中段、鋼鐵大街二十八街坊大中4棟7號商業 用房一間(兩層,面積147.15平方米)。聯營出租給乙方經營蜘蛛王鞋業使用。

二,租賃期限爲三年,(從20xx年4月8日)起至(20xx年4月7日止)。

三,每年的租金按10%上浮。第一年租金爲25萬元整,(從20xx年4月8日)起至(20xx年4月7日止)。第二年的租金爲275000元,第三年的租金爲302500元,每年一次性上交給甲方。乙方在合同期內應交納甲方5000元合同保證金,每下一年的租金需提前2月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四,乙方在經營過程中虧贏自負,一切經營費用自負承擔責任,如退房應提前三 個月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甲方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按時收繳費用

2,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3,甲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無故終止本協議(政府拆遷屬於不可抗力因素)

六,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乙方在經營銷售當中需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執行,不得與消費者鬥毆,問題嚴重不改正者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視爲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2,經營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工商,稅務,環保,衛生,水電,採暖,消防等由乙方支付不得託欠)。

3,經營期間不得轉租,轉讓,轉借,抵押或擔保並愛護屋內的設施。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造房屋的結構,因經營需要對房屋進行維修,裝飾的一切費用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所有裝修裝飾增添的不動產歸甲方所有,動產歸乙方所有,同時,乙方負責門前三包。

八,爲確保甲乙雙方的人身財產安全性,乙方須將聯營出租用房,財產等向保險公司投保,保費由乙方承擔。如乙方不履行此項條款而發生損失,由乙方承擔並出資負責修復。

九,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時向甲方繳納租金或違反上述約定,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並收回房屋,同時乙方應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2,如果甲方違約,甲方負責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如甲方違約,除返還保證金外賠償違約費和裝修費50000元。

十一,雙方須共同遵守上述條款,如有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負責,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

注: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宅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1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____;位於第_____層,共_____(套)(間),房屋結構爲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該房屋所佔的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着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爲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爲(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於每(月)(季)(年)的第_____個月的_____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着設施每隔_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乙)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甲)(乙)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供暖費;

4.物業管理費;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個月;

5.無正當理由閒置達_____個月;

6.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7.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半年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 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文件向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作爲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六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十八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 甲、乙一方或雙方爲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二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房屋平面圖(略)

附件二 房屋附着設施(略)

民宅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12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雙方爲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本着明確權責、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租房屋及附屬物,乙方用於商業經營用途等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物

1.1 本合同租賃物爲 號 共計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房屋、附屬設備設施和附屬場地。甲方有義務爲乙方提供上述權證複印件作爲本合同附件一。

1.2 本合同租賃物的房屋共計 層,其中一層面積 平方米、負一層面積 平方米(以雙方共同測量數據爲準)。詳見租賃房屋平面分界圖,該租賃房屋平面分界圖,由甲乙雙方蓋章後作爲本合同附件二。

1.3 本合同租賃物的附屬設備設施包括:合格並正常使用的消防系統、合格並正常使用的供水供電系統、有線電視線路、有線電話預留線路、自動扶梯(2臺)、貨梯(一臺,甲乙雙方共同使用)、合格並正常使用的中央空調等。具體見甲乙雙方列出的附屬設備設施清單,由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三。

1.4 本合同租賃物的附屬場地包括租賃物部份頂部及外立面的商場店招位、廣告位、停車位,以及門前場地、員工通道等。詳見附屬場地清單及分界圖,該附屬場地清單和分界圖由甲乙雙方蓋章後作爲本合同附件四。

1.5 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將本合同租賃物交付乙方。甲乙雙方在交付時應簽訂交接清單,註明本合同租賃物的詳細狀態。甲方保證乙方能安全、正常、有效地使用。否則,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 租賃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2.2 爲利於乙方的裝修等開業籌備工作,甲方提供 月裝修期,裝修期期間甲方不收取租賃費,並且保證水電等的供應,乙方承擔裝修期相應的水電及其它一切費用。

2.3 優先租賃權。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或租賃物繼受人是否繼續租賃該商場。乙方如決定繼續租賃,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的權利。續租的租賃協議由雙方協商後另行簽訂。

2.4 優先購買權。租賃期內,甲方或租賃物的繼受人將租賃房屋及附屬設備設施出售,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2.5 撤離期。合同到期或雙方根據合同約定中途解除合同,乙方應在約定的撤離日後15日內撤出。在撤離期內,乙方將所有權屬於乙方的設備設施及貨物清除出租賃房屋。在撤離期間,甲方不收取租賃費用。

第三條 附屬設備設施及甲乙雙方維護保養責任

3.1 有關水電方面

3.1.1 甲方應於交付租賃物的同時向乙方提供不少於210KV的電量供乙方照明、展示使用,並將電源接至乙方租賃房屋的配電櫃並獨立按裝計量表,由乙方獨立控制。中央空調主機及末端設備、貨梯、

3.1.2 甲方應對本租賃物的“表前” (“表前”:指甲方主供設備至乙方租賃房屋的配電櫃(水)電錶,“表後”:指乙方租賃房屋的配電櫃(水)電錶至乙方使用的全部設備設施)供水、供電設備設施進行維護保養,並承擔全部費用;乙方應對本租賃物的“表後”供水、供電設備設施進行維護保養,並承擔全部費用。若因甲方維保不當或欠費導致不能正常使用,甲方應按合同第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2 有關消防方面

3.2.1甲方應按當地消防主管部門的規定在交付租賃物時向乙方提供符合開設商場要求的消防設施(包括噴淋、煙感、消防栓、報警聯動系統以及應急燈、疏散指示燈、滅火機、滅火箱等)和相應的驗收合格證明、年檢合格證明,該消防驗收合格證明和年驗合格證明覆印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五。

3.2.2 乙方在裝修及消防報審過程中發現原有消防系統不合格,甲方應及時按當地消防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進行修復或完善,並負責通過當地消防主管部門的驗收。如甲方未能及時修復,乙方爲不影響經營,可以書面通知甲方,經確認後先行墊資對不完善的消防系統按

3.2.3 甲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對消防系統進行維護,確保其正常安全使用,並通過消防部門年檢。乙方應對其租賃物內的消防設備設施,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維護,確保其正常安全使用,並通過消防部門年檢。若因甲方或乙方維保不當,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通過年檢的,甲方或乙方應按合同第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3 有關自動扶梯、貨梯

3.3.1 甲方應在交付租賃物的同時,提供能正常使用,並通過當地有關部門的驗收的自動扶梯2臺。甲方應同時提供有關部門的驗收合格證明和年檢合格證明,該驗收合格證明和年檢合格證明覆印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六。

3.3.2 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對自動扶梯進行維修保養,承擔全部費用,並按規定年檢,在合同到期後應保證自動扶梯完好並且通過有關部門的驗收。若因乙方維保不當,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通過年檢的,乙方應按合同第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3.3 甲乙雙方共用貨梯一臺,由甲方負責維護保養,使用及維護保養費用各半承擔。

3.4 有關中央空調

3.4.1 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中央空調服務,中央空調每年首次啓用和停用的時間由甲乙雙方根據經營需要協商制定,確保乙方正常安全使用。

3.5 有關租賃物的維修保養

3.5.1在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內已包含甲方提供的基本設施的租賃費,即甲方提供的中央空調、消防設施、電梯等設備供乙方使用。租賃房屋內是乙方獨立使用的甲供設備,在保修期內由甲方負責維修保養,保修期外由乙方負責維護保養(甲方應把相應的廠商資料提供給乙方),但乙方應根據公用事業部門及其他單位的要求按期支付該設施的日常使用費用。

第四條 租賃費用、押金及其支付

4.1 租賃費用 本條所定義的租賃費用,包括租賃房屋、附屬設備設施等費用(本條另有約定的費用除外)。租賃費用爲 萬元/年(其中房屋租賃費爲 萬元,設備設施費租賃費爲 萬元),租賃費用採取“先付後租”的方式按半年支付。乙方於每半年到期前15日向甲方繳納下半年租賃費用,甲方在收到租賃費用後5個工作日內按乙方支付的金額向乙方出具符合稅法規定的房屋租賃專用發票。甲方如延遲出具發票,乙方有權相應順延下期租賃費用的支付。

4.2 水電費 甲方爲乙方租賃部分單獨安裝水電錶。乙方按該水電錶的計量數字按月向甲方交納水電費,單價以同期供水供電部門公佈的用水用電單價爲準,線損按實際用電量的比例分攤。甲方應提供同期供水供電部門的水電費單價表及乙方使用水電明細表。甲方在收取電費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等額增值稅發票,甲方如延遲提供發票,乙方有權相應延遲交納水電費。乙方在收到甲方水電費發票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繳納費用,逾期按日 元向甲方繳納違約金。供水、供電等有關部門就水電費給予甲方的優惠政策乙方同樣享受。

4.3 中央空調使用費 包括中央空調主機及末端設備的水耗、電耗、燃料、水處理費、送新風費及維修保養費、人工費等所有費用。按月結算,先用後付。甲方在收取製冷費用的同時,應向乙方提供等額增值稅發票。

4.4 商場停車位及周邊場地由甲方統一管理,乙方支付甲方每年場外物業管理費萬元整,乙方經營涉及政府部門的費收由乙方另行自行負責。

4.5 合同簽訂後五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繳納定金 萬元整,甲方正式交付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個半年租金,定金轉爲租賃保證金,合同終止或解除後退還(不計息)。

4.6 租賃期內,除本條明示的收費項目外,甲方不得另立收費項目向乙方收取本條約定項目以外的費用。

第五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5.1 甲方保證出租給乙方租賃物的產權關係清晰沒有爭議,甲方有權出租。在租賃期內,甲方任何產權方面的變動均不得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否則,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2 甲方保證所提供的租賃物在租賃期內不得另行出租給第三方,保證不因租賃房屋發生的產權糾紛、產權變動以及與他人的糾紛影響乙方對租賃物的正常經營使用。甲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做出有礙乙方營業的行爲。否則,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3 租賃期內,租賃物產權如轉移,甲方應保證租賃物的繼受人受本合同約束,繼續履行本合同,履行在本合同中甲方的義務,並協調好租賃物繼受人與乙方的關係,做好相關的交接工作。甲方如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需得到乙方的書面認可。

5.4 甲方應努力承擔作爲出租方的義務,在乙方相關手續及事務辦理過程中,甲方應提供儘可能的協助。租賃期內,甲方負責處理因租賃物的相鄰關係,乙方有協助的義務;租賃物如因政府規劃等原因需拆遷,甲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並協助乙方根據有關規定取得拆遷方面的權益。

5.5 甲方承諾嚴格按本協議履行義務,如未履行義務,造成乙方損失的,或造成第三方損失,致使該方要求乙方承擔責任的,甲方應對乙方或第三方予以賠償。乙方對第三方提出的要求,應積極應對,儘可能減少該項責任,否則,甲方有權對擴大的損失予以拒絕。

5.6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將租賃物所在大廈及外立面的其他部分用於自營,或租賃、出售給第三方用於經營與乙方經營範圍相同或相類似的項目或廣告宣傳。否則,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7 甲方應保證其出租的房屋在租賃期內能安全、正常使用,並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由於房屋本身的工程質量問題,甲方應及時負責修復,若乙方因此受到間接或直接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損失,甲方拒不維修或賠償,經協商乙方可代爲維修,維修費用可從租金中直接予以扣除。甲方保證其提供的設備設施在相應的質量保證期內安全、正常地使用,並將廠商資料提供給乙方。

第六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6.1 乙方承租租賃物的用途爲乙方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乙方必須依法經營、照章納稅,樹立企業的良好形象。

6.2 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租賃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如不能按時繳納,每天按 元加收滯納金。逾期超過30天的,視爲乙方違約,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6.3 租賃期間,乙方在不改變租賃物內部結構和功能的前提下,可根據實際經營需要,對商場櫃檯佈置、經營格局等作合理調整,並進行內部裝修與改造。乙方如確需對房屋結構、設備設施進行改造的,在改造前須將方案交甲方審查,乙方的改造方案不得危及建築結構安全及房屋的正常使用。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經營需要自行添加其他設備設施或其它財產,費用由乙方承擔,產權歸乙方所有。雙方的租賃關係結束後,由乙方對自行安裝的設備設施進行拆除並恢復該租賃物原狀。

6.4 承租期內,乙方有權將承租的租賃物部分轉租給第三方,乙方有權將商場的專櫃展臺等租賃給廠家使用,但:①分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超過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②本合同發生終止時,分租合同也相應終止。乙方保證作爲承租人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保證甲方不因該轉租行爲而使本合同項下的利益受到影響,否則視乙方違約,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6.5 乙方承諾嚴格按本協議履行義務,如未履行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或造成第三方損失,致使該方要求甲方承擔責任的,乙方應對甲方或第三方予以全部賠償。甲方對第三方提出的要求,應積極應對,儘可能減少該項責任,否則,乙方有權對擴大的損失予以拒絕。

6.6 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租賃物及外立面的其他部份用於自營或租賃給第三方用於經營與甲方現有經營範圍相同的或類似的項目及宣傳(如:餐飲、服飾、食品超市等)。

6.7 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房屋及甲方提供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若因乙方使用不當,房屋或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甲方可代爲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除國家規定的保修期外,乙方應自行負責上述房屋及設施。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中第1.5款,延遲交付租賃物,延遲提供乙方正常供電、供水,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按每天 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相應損失,延遲達3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2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中第3.2.1款,延遲提供消防驗收證明,應免除乙方延遲期間的租賃費用。延遲提供達7天以上的,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按每日 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損失,延遲達3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3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3.1.2款、第3.2.3款、第5.2款、第5.6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三個月租賃費用的違約金,若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經濟損失的,甲方還應另行實施賠償。

7.4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中第5.1款,因甲方的出租權有爭議或引起糾紛的,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按年租賃費用總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7.5 乙方違反本合同、6.2款,乙方應向甲方每天按 元加收滯納金,延遲達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萬元。

7.6 乙方違反本合同4.2款,乙方應向甲方每天按 元加收滯納金,並賠償甲方的損失,延遲達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7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3.2.3款、第6.4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三個月租賃費用的違約金,若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經濟損失的,乙方還應另行實施賠償。

7.8 除本合同明確規定的條款外,任何一方單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的,均視爲嚴重違約,由違約方支付對方一年租賃費用的違約金。

7.9除本協議違約責任有特別約定外,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之義務,均應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後七天內予以更正,逾期未能更正,必須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在簽訂、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祕密、對方提供的資料、以及對本協議內容均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者公開、泄露及不正當使用。公開、泄露或不正當使用該商業祕密,須支付違約金 萬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 免責條約

9.1 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損失;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9.2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時,租賃費用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同終止和解除

甲乙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條款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 (縣)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

12.1 本合同一式八份, 甲乙雙方各執四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生效後十五日內,雙方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有關費用按政府有關規定繳納。

12.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宅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13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出租]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預出租方(甲方):_________[預租]

預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無錫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出租/預租)的__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甲方_________(出租/預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號/幢)_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簡稱該房屋)。

該房屋_________([出租]實測/[預租]預測)建築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爲_________,房屋類型爲_________,結構爲_________。

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一)[出租]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__;[證書編號:_________]。

(二)[預租]預售許可證[許可證編號:_________]。

1.3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

(二)、

(三)中加以列明。

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爲_________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覈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

[出租]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預租]房屋租賃期自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籤訂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

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爲(_________幣)_________元。

[出租]月租金總計爲(_________幣)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萬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十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

[預租]月租金由甲乙雙方在預租商品房交付使用書中按實測建築面積計算面積計算確定。

該房屋租金_________(年/月)內不變。

自第___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

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乙方應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慶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爲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幣)_________元。

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_____等費用由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

5.3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

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

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

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除本合同附件

(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

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___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幣)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7.2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合用後的狀態。

返還時,應經甲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

並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8.3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省得甲方書面同意。

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

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爲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____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裝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_____月的;

(七)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10.1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3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路性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0.4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5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_(恢復房屋原狀/賠償損失)

10.6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沒收乙方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足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民宅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14

出租方(甲方):

經辦人:電話: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

工作單位:電話:

住宅

坐落

北京市區(縣)

住宅狀況

樓間

結構總使用面積㎡其中居室

平㎡

租期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租金

月租金元

月租金按本市屆時租金標準及有關規定計算

雙方議定事項如下:

一、本合同爲甲乙雙方住宅租賃憑證。雙方均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甲乙雙方按市政府統一規定的租金標準收繳租金。租金標準變動時,甲乙雙方應按屆時市政府規定的租金標準執行,重新簽訂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賃合同。

三、甲方負責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檢查維修,保障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因甲方責任致使房屋倒塌、毀損,造成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四、乙方在承租期間,對發現的房屋安全問題,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並配合甲方開展對房屋的檢查維護、安全評估、安全鑑定、抗震鑑定、安全問題治理等工作。因乙方拒不配合甲方的安全治理工作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乙方按月交納房租。逾期未交的,除補交欠交租金外,須另交所欠租金百分之十的逾期違約金。拖欠租金累計六個月(含六個月)以上的按合同第十三條處理。

六、租賃期內乙方履行了合同規定的義務,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繼續承租的,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七、租賃期限內,乙方外遷或死亡,與乙方外遷或死亡時同一戶籍共同居住兩年以上又無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員願意繼續履行合同,其他家庭成員又無異議的,應由符合變更承租人條件的家庭成員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審覈後辦理更名手續,並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八、乙方對承租的房屋及室內裝修、設備須合理使用,注意保管。因乙方責任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樓梯間、門道、走廊、屋頂等公用部位,乙方不得私自佔用。電梯、共用照明燈、電視共用天線等公用設施,乙方應愛護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損壞,公用部位損壞,由責任人負責賠償。甲方檢查、維修房屋及設備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拒查、拒修,因拒查、拒修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九、乙方在承租期間,應當安全使用房屋,避免發生安全事故。禁止下列影響房屋使用安全的行爲:

(一)擅自變動房屋建築結構;

(二)違法存放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

(三)超過設計使用荷載使用房屋建築;

(四)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五)佔用、堵塞、封閉房屋建築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其他妨礙安全疏散的行爲;

(六)損壞或者擅自拆改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防雷裝置、電梯等設施設備;

(七)其它影響房屋使用安全的行爲。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者有上述行爲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十、經房屋安全鑑定機構鑑定,乙方承租房屋應當採取安全治理措施,需要乙方暫時搬出的,乙方應當及時搬出。房屋安全治理期間,乙方自行週轉住房,免交所承租公房的房租。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時搬出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負責。擅自拆改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如因乙方擅自拆改出現的問題或造成的安全事故,應由乙方負責。

十一、乙方承租甲方的房屋,當甲方主體變更時,變更後的甲方應與乙方重新簽訂合同。

十二、因公共利益需要徵收時,自房屋徵收決定發佈之日起,本合同自動終止。

十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一)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借、私自交換使用、出賣或變相出賣使用權的;

(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變動房屋結構的;

(四)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

(五)拖欠房租累計六個月(含六個月)以上的;

(六)房屋空閒連續六個月以上的;

(七)全家戶口遷出北京市的;

(八)其它情況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十四、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時,須於一周前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後,可以對房屋進行檢查。本合同終止時,雙方須辦理以下手續:

(一)按租賃合同清點房屋及設備;

(二)結清房屋租金、供暖費和應交納的有關費用;

(三)交清違約金和賠償金。

十五、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甲乙雙方均有權訴請人民法院解決。

十六、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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