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旅遊電子合同書(精選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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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旅遊電子合同書 篇1

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上海市合同格式條款監督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示範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採用,簽定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爲了明確旅遊者的權利與義務,規範旅遊市場秩序,旅遊者參加國內旅遊應知曉以下事項:

一、旅遊者參加旅遊應選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營業執照》、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明碼標價的旅行社。《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上的營業地址與實際營業場所應當一致。

二、旅遊者參加旅遊前應與旅行社訂立書面旅遊合同,在交納費用後應要求旅行社開具由上海市稅務局印製的發票。旅遊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可採用由上海市旅遊事業管理委員會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的《上海市國內旅遊合同示範文本》。

三、旅遊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並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旅遊者參加旅遊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遊活動,並有義務在簽訂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旅行社。旅遊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後,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旅遊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讓具備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代爲履行合同,並及時通知旅行社。因代爲履行合同增加的費用,應當由旅遊者支付。

四、旅遊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

五、旅遊者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遊完成旅遊行程;旅遊者應尊重目的地的各種法規、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六、合同雙方因不能成行造成違約的,違約方應當提前三天通知對方;雙方也可以另行約定提前告知的時間。對於違約責任,雙方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約方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二)違約方未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的票務損失問題,參照有關部門現行條款補償損失。

七、旅遊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違約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旅遊者在出遊前,旅行社應當推薦旅遊者購買旅遊期間的個人保險。

九、旅遊者在旅遊過程中,未徵得本人同意,可以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遊消費項目;經本人同意,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遊消費項目時,需收費的,應當場嚮導遊人員收取服務單據。

十、旅遊者在旅遊過程中,有權監督帶團的導遊人員佩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頒發的《導遊證》;有權要求導遊人員按旅遊者和旅行社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旅行社對旅遊過程中可能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並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遊客認爲旅行社未按旅遊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遊有關的服務,對旅遊者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組團旅行社先行賠償。

十一、旅遊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行社發生爭議時,可以與旅行社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部門申訴、或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旅遊者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爲由,拒絕登機(車、船)或者採取其他措施強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要求。

十二、旅遊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對協議條款予以說明。

旅遊諮詢與投訴機構:

上海市區縣旅遊部門通訊地址:郵編:

上海市區縣旅遊部門旅遊質量監督所投訴電話:(以上空缺由旅行社填寫)

上海市旅遊事業管理委員會通訊地址:郵編:

上海市旅遊質量監督所投訴電話:

國家旅遊局通訊地址:郵編:

國內旅遊電子合同書 篇2

甲方(團體或個人):

乙方(組團旅行社):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遊,爲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遊局制定的《佛山市國內旅遊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須知")。同意遵守須知並將其列爲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遊;(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並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後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旅行團名 報名人數

出團日期 路線與景點 (見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標準

住宿標準 責任保險最高保額

用餐標準 早餐 次,正餐 次,標準: _____元/人天

導遊、司機 服務 派全陪 不派全陪 含不含導遊服務費 元/人天

含不含司機服務費 元/人天

購物娛樂安排 (見行程表)

預付款數額 應交納團費總額 特別說明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 主要事項

┌─────┬───┬───────────────────────┬───────┐

│旅行團名 │ │報名人數 │ │

├─────┼───┼───────────────────────┼───────┤

│出團日期 │ │路線與景點 │(見行程表) │

├─────┼───┴───────────────────────┴───────┤

│交通工具 │ │

│及標準 │ │

├─────┼───┬───────────────────────┬───────┤

│住宿標準 │ │責任保險最高保額 │ │

├─────┼───┴───────────────────────┴───────┤

│用餐標準 │早餐 次,正餐 次,標準:_____元/人天 │

├─────┼───────────┬───────────────────────┤

│導遊、司機│派全陪 不│含不含導遊服務費 元/人天 │

│ 服務 │派全陪 ├───────────────────────┤

│ │ │含不含司機服務費 元/人天 │

國內旅遊電子合同書 篇3

甲方(旅遊者):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浙江省旅遊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旅遊時間

旅遊時間共________晚________天,旅遊線路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時間爲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行程結束地點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旅遊價格和支付時間約定

甲方參加本次旅遊共________人,報價總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包括:交通費(不含機場的行李超重費)、餐費(若在飛機上用餐,則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費(不含酒店內各種酒類、飲料、洗衣、通訊等費用)、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導遊服務費及________________費。

甲方應在出團前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旅遊團款直接交付乙方或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________________(帳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支付全部旅遊費用後,乙方應當出具旅遊發票。

第三條旅遊有關事項的約定

1.用餐標準:________________

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

2.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

3.遊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

4.平均每天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___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________分鐘。

5.自費項目:________________

自費娛樂項目總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

6.導遊應按《導遊服務質量》規定,爲甲方提供服務。

第四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甲方預期付款不超過________個工作日的,自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個工作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甲方應當支付逾期應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甲方在出團前未支付全額旅遊團款的,乙方可以終止合同。甲方承擔乙方的直接損失,並支付旅遊合同總價_____%的違約金。

2.擅自變更行程內容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擅自離團,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遊費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國內旅遊電子合同書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旅遊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參加由甲方組織的本次旅遊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旅遊內容]

本旅遊團團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遊線路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遊團出發時間爲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結束時間爲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天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遊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遊行程表》。《旅遊行程 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服務標準]

本旅遊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遊局頒佈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 [旅遊費用]

本旅遊團旅遊費用總額共計______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 甲方應預付______元人民幣,餘款應於出發前______日付訖。

第四條 [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

4.遊覽費:《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遊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遊覽地交通費、非旅遊者另行付費的旅遊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遊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遊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遊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遊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牛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r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 [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中因個人行爲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起另行付費的遊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 [出發時間地點]

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分於_____________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爲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 [人數約定]

本旅遊團須有______人以上籤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於約定出發日前______日(不低於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後,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遊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露或由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繫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 [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遊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爲辦理本次旅遊支出的必要費用,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30%。

4.在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酌,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100%。

第九條 [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遊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4.在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及以後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第十條 [和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遊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遊團旅遊,並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

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遊完成本次旅遊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保險,並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願購買旅遊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甲方辦理旅遊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並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爲甲方提供導遊服務,無全陪的旅遊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遊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遊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作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遊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僞劣商品,如購物爲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爲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爲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遊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交通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遊內容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 [擅自變更合同]

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遊費用,並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遊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遊費用。因此增加的旅遊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旅遊行程延誤]

因乙方原因,導致旅遊開始後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遊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並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遊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 [棄團]

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 [中途離團]

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爲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一反退還旅遊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 [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 [委託招徠]

乙方委託其他旅行社代爲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爲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 [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爲止。

附 旅遊行程表(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 電話或者傳真: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國內旅遊電子合同書 篇5

旅遊合同(國內旅遊)說明

一、本合同文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浙江省旅遊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訂的示範文本,供合同雙方當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適用於國內旅遊。

三、本合同的乙方必須持有《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分支機構必須以組團社名義和甲方簽訂合同。

四、乙方應根據本合同制定的旅遊行程,作爲本合同附件在出發前交給甲方。

五、甲方在簽訂合同前,有權要求乙方出示合同提及有關的乙方有關證書、證明文件和旅遊管理規定。

六、乙方提供的與本次旅遊有關的廣告、宣傳製品視爲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七、甲方應妥善保存有關票據、證明及資料,以便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作爲投訴憑證、索賠證據。

甲方(旅遊者)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浙江省旅遊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旅遊時間

旅遊時間共________晚________天,旅遊線路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時間爲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行程結束地點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旅遊價格和支付時間約定

甲方參加本次旅遊共________人,報價總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包括:交通費(不含機場的行李超重費)餐費(若在飛機上用餐,則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費(不含酒店內各種酒類、飲料、洗衣、通訊等費用)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導遊服務費及________________費。

甲方應在出團前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旅遊團款直接交付乙方或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________________(帳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支付全部旅遊費用後,乙方應當出具旅遊發票。

第三條 旅遊有關事項的約定

1.用餐標準:________________

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

2.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

3.遊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

4.平均每天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___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________分鐘。

5.自費項目:________________

自費娛樂項目總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

6.導遊應按《導遊服務質量》規定,爲甲方提供服務。

第四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甲方預期付款不超過________個工作日的,自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個工作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甲方應當支付逾期應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甲方在出團前未支付全額旅遊團款的,乙方可以終止合同。甲方承擔乙方的直接損失,並支付旅遊合同總價_____%的違約金。

2.擅自變更行程內容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擅自離團,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遊費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擅自改變住宿飯店、餐飲、交通工具及購物地點的,費用自負,並不得要求退回相關旅遊費用。

3.逾期提供有關材料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提供有關真實有效的材料,造成乙方無法辦理相關手續的,應當承擔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費用。

第五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減少旅遊景點的,每減少一個景點,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_____%的違約金(但不得低於合同總價的____%),並退還所減少景點的全額門市票價。

2.乙方擅自增加購物地點和自費項目的,每增加一處購物地點或自費項目,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並承擔自費項目的直接費用;擅自延長購物時間的,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_____%的違約金。

3.乙方擅自改變住宿飯店,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____%的違約金;降低住宿飯店、餐飲和交通工具標準的,每降低一項,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的違約金(但不得低於合同總價的2%),並退還降低標準的門市差額。

4.乙方導遊在旅遊行程期間,擅自離開旅遊團隊,造成甲方無人負責的,乙方應當承擔甲方滯留期間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旅遊合同總價%的違約金(但不得低於合同總價的____%)

第六條 終止合同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的,應提前 個工作日通知對方。違約方在約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支付旅遊合同總價____%的違約金(但不得低於合同總價的5%);違約方未在約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____%違約金(但不得低於合同總價的___%)一方直接經濟損失超過對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直接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對方據實賠償。

第七條 特別約定

1.旅途中因甲方自身行爲、身體健康原因、第三人責任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的,乙

方應當協助處理,但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在旅遊安全事故前對可能發生危險的情況已向甲方作出明確警示,並採取了防範措施的,乙方可以減輕責任。

3.乙方應按規定購買旅行社責任保險;旅遊意外保險由甲方自願購買,但乙方應當事先向甲方作出說明和推薦。

4.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服務,尊重甲方的人格尊嚴及其相關的合法權利,不得強迫甲方參加自費項目和購物。

5.在旅途中與乙方發生糾紛後,甲方既不得以滯留不歸、拒絕登機(車、船)等方式拖延行程、擴大損失,也不得擅自提前返程,由此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提供個人資料,或提供的個人資料不真實,造成乙方無法爲甲方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甲方應當承擔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費用。

第八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甲乙雙方也可以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乙雙方對旅遊服務質量發生爭議時,可以以旅遊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服務質量鑑定意見作爲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並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國內旅遊電子合同書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

甲方(旅遊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保障旅遊活動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旅行社管理條例》和《--市旅遊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組團項目及行程

旅遊路線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程共計________________天________________夜(含在途時間)。

出發日期________________,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結束時間________________,返回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體行程和景區詳見附件一 (旅遊服務及行程安排表)

第二條主要服務內容

1.餐飲:膳食以口味清淡爲主,保證營養衛生,有利消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出入方便、安靜、舒適;入住旅店前, 乙方應提醒甲方查看房間傢俱和設施是否齊備、安全,檢查後再行入住;根據甲方需要,乙方應詳細介紹傢俱、設施的使用方法;入住後,乙方應將自己的房間號告知甲方和總檯,並每晚巡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車況良好,安全舒適、整潔,方便中途休息;乙方應根據具體情況安排好甲方座位。上下車時,乙方應在門邊引導、攙扶,幫助甲方提放行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遊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隨團人員應注重個人形象,配帶明顯標識;領隊、導遊、醫護人員等全程陪同,各司其職;主動詢問和幫助乙方;醫護人員應攜帶常用藥品和器械,隨時觀察、瞭解甲方身體狀;

3.乙方應做好自我介紹,告之聯繫電話;做好景點、景區介紹;對旅遊中的注意事項、情況變化以及可能危及安全的情況,向甲方做出明確、具體的解釋和提示;

4.乙方應隨時、全面掌握旅遊團的情況,作好組織安排工作;行程安排應休閒,舒緩,合理,勞逸結合,保證遊客的休息時間;對遊客間發生的糾紛,應耐心調解,維持好旅途中的秩序;

5.乙方應每天一次向甲方的親屬發短信報平安(以甲方所留親屬電話爲準)。

第三條旅遊費用及支付

1.旅遊費用:成人______________元/人;兒童______________元/人;人數______________人(______________大______________小),共計______________元;

旅遊費用包括:辦理旅行證件的費用;交通客票費(含旅遊期間從機場、港口

、車站等至住宿旅館往返的接送費用);餐飲住宿費;非自費旅遊項目景區景點的第一道門票費;導遊服務費;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

2.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

□分期付款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1要求乙方詳細說明與本次旅遊活動有關的情況及注意事項;

1.2要求乙方開具發票;

1.3甲方如屬景點門票優惠對象,在得到景點確認後,有權要求退還已支付的景點門票優惠部分票款;

1.4自願選擇和購買保險;

1.5自願選擇乙方推薦的自費項目,依照合同約定自願購物。

2.甲方的義務

2.1如實填寫相關資料,出具合法有效的相關證件;

2.2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

2.3文明旅遊,遵守團隊紀律,尊重旅遊團成員,配合導遊完成旅遊行程;

2.4不得攜帶違禁物品、寵物。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1覈實甲方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

1.2根據旅遊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決定是否接納旅遊者報名;

1.3在緊急情況下爲維護遊客權益及時合理處置突發事件。

2.乙方的義務

2.1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爲甲方提供質價相符的旅遊服務;

2.2向甲方詳細介紹與本次旅遊有關的情況及注意事項;

2.3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相關證件和資料;

2.4不得擅自安排購物或強制甲方消費。

第六條旅遊安全

1.甲方已如實向乙方告知自身的身體狀況(見附件二);甲方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本次旅遊活動,在參加驚險、刺激遊樂項目時,將充分考慮自身條件;甲方出發時應帶上衣物、鞋帽、雨傘、藥品等常用物品;

2.乙方在考慮老年人的特殊性後組織本次旅遊。乙方保證本次旅遊的經營者和旅遊車、船等具有相應從業資格(資質)。乙方對旅遊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應當作出明確說明和警示。爲保證旅遊的順利進行和旅遊安全,本旅遊團配有:領隊,導遊,醫護人員等專業服務人員;

3.旅途中如甲方出現身體不適或其它身體異常情況,應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隨時觀察,無條件提供護理和幫助, 妥善處理;

4.甲方因疾病等健康原因無法繼續旅行時,乙方應積極協助就醫或返回,並在扣除已發生費用及退票費、手續費等合理費用後,退還甲方未發生部分的費用;

5.甲方在旅遊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積極施救,及時處理;涉及保險事故的, 應及時報案, 協助理賠。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遊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應退還甲方;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發生的事故。如重大禮賓活動導致的交通堵塞、列車航班晚點等,下同)。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可以在徵得過半數以上旅遊團隊成員同意後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如無法達成過半數以上多數意見或因緊急情況無法徵求意見時,乙方可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說明和證據。合同變更後,乙方應將未發生的費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遊費用由甲乙雙方合理分擔;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協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乙方應將旅遊費用扣除實際已發生的費用後退還甲方。

第八條合同的轉讓

1.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經對方及受讓方同意,可以轉讓合同。即甲方可將合同轉讓給符合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方,乙方可將合同轉讓給其它具有相應資質的旅行社;

2.轉讓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見附件三)。合同轉讓後,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終止。

第九條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在行前可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

1.在出發的3日前(不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應向甲方退還全額旅遊費用。如因甲方的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承擔實際已發生的費用;

2.在出發前的3日以內(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處理。

(二)甲方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地點,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爲甲方自願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條第一款約定處理。

(三)甲方在行程中擅自離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如因甲方疾病等客觀原因無法繼續旅行時,乙方應積極協助,妥善安排,旅遊費用在扣除實際已發生的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成團人數和不成團的安排

1.最低成團人數:______________;組團低於此人數不能成團時,乙方應當在出發前______________日及時通知甲方。

2.如因低於成團人數不能成團

時,甲方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2.1____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乙方延期出團。

2.2____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出團(乙方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

第十一條旅遊購物和自費項目

1.乙方應按照《行程安排表》安排甲方購物和自費項目;購物次數每天不超過______________次,總購物次數不超過______________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45分鐘,經半數以上旅遊者同意,可適當延長。

2.甲方在與乙方約定的購物點如購買到假冒僞劣或失效、變質商品的,乙方應當負責退(換)商品;如不能退(換)商品的,應當先行賠償。甲方參加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和活動的,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十二條旅遊保險

1.乙方已向甲方介紹相關旅遊保險。甲方自願購買_____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_____保險,投保手續由乙方辦理。

2.爲切實保障甲方權益,增強乙方抗風險能力,乙方在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見附件四),爲甲方辦理旅遊保險(甲方爲被保險人,乙方爲投保人、受益人),費用由乙方承擔。當保險事故發生而乙方負有賠付責任時,此保險金作爲乙方支付給甲方的賠付;當乙方不負有賠付責任時,乙方自願將此保險金作爲慰問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因甲方的原因,甲方在出發前的3日以內(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應向乙方支付旅遊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並承擔實際已發生的費用。

2.因不聽從乙方勸諭而影響團隊行程,或由於甲方的故意或者過失,使乙方遭受損害的,應由甲方賠償損失。

3.因甲方原因延誤旅遊行程的,由甲方自行負責。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甲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因乙方的原因,乙方在出發前的3日以內(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旅遊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並退還全部旅遊費用。

2.乙方擅自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出團,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全額退還已交的旅遊費用,並按旅遊費用總額的20%支付違約金。

3.因低於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甲方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出團的,乙方應按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時間及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並退還全額旅遊費用。如未按約定時間及時通知旅遊者的,還應向甲方支付旅遊費用10%的違約金。

4.因乙方原因延誤旅遊行程的,應向甲方支付旅遊費用10%的違約金。甲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安排甲方返回並退還未發生部分的費用。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乙方提供的服務未達到合同約定或《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要求》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的相關規定進行賠償。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1.雙方在旅遊期間發生爭議,應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經協商未解除合同的,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待旅遊行程結束後,按本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爭議;雙方應當採取適當的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無權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2.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也可向相應的旅遊質量監督部門投訴。如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選擇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①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栽;

②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親屬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國內旅遊電子合同書 篇7

合同編號:

甲方:(旅遊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

電話:

乙方:(組團旅行社)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遊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旅遊內容〕本旅遊團團號爲:.

旅遊線路爲:.

旅遊團出發時間爲年月日,結束時間爲年月日,共計天夜。

前款所列旅遊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遊行程表》。《旅遊行程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服務標準〕本旅遊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遊局頒佈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遊費用〕本旅遊團旅遊費用總額共計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元人民幣,餘款應於出發前日付訖。

第四條〔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遊覽費:《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遊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遊覽地交通費、非旅遊者另行付費的旅遊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遊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遊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遊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遊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非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爲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遊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出發時間地點〕甲方應於年月日時分於(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爲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人數約定〕本旅遊團須有人以上籤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於約定出發日前日(不低於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後,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遊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繫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甲方退團〕甲方可以在旅遊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爲辦理本次旅遊支出的必要費用,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30%.

4、在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100%.

第九條〔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遊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4、在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及以後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第十條〔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遊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遊團旅遊,並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遊完成本次旅遊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乙方義務〕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保險,並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願購買旅遊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遊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並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爲甲方提供導遊服務;無全陪的旅遊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遊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遊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遊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僞劣商品,如購物爲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爲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爲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遊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遊內容。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擅自變更合同〕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遊費用,並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遊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

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遊費用。因此增加的旅遊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旅遊行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導致旅遊開始後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遊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並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遊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中途離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爲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委託招徠〕乙方委託其他旅行社代爲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爲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項

1、

2、

3、

……

第二十二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生效〕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爲止。

附:旅遊行程表

甲方: 乙方(蓋章):

身份證號碼: 負責人:

電話或傳真: 電話或傳真: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國內旅遊電子合同書 篇8

甲方(旅遊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保障旅遊活動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旅行社管理條例》和《重慶市旅遊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組團項目及行程

旅遊路線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程共計________________天________________夜(含在途時間)。

出發日期________________,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結束時間________________,返回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體行程和景區詳見附件一 (旅遊服務及行程安排表)

第二條 主要服務內容

1.餐飲:膳食以口味清淡爲主,保證營養衛生,有利消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出入方便、安靜、舒適;入住旅店前, 乙方應提醒甲方查看房間傢俱和設施是否齊備、安全,檢查後再行入住;根據甲方需要,乙方應詳細介紹傢俱、設施的使用方法;入住後,乙方應將自己的房間號告知甲方和總檯,並每晚巡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車況良好,安全舒適、整潔,方便中途休息;乙方應根據具體情況安排好甲方座位。上下車時,乙方應在門邊引導、攙扶,幫助甲方提放行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遊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隨團人員應注重個人形象,配帶明顯標識;領隊、導遊、醫護人員等全程陪同,各司其職;主動詢問和幫助乙方;醫護人員應攜帶常用藥品和器械,隨時觀察、瞭解甲方身體狀;

3.乙方應做好自我介紹,告之聯繫電話;做好景點、景區介紹;對旅遊中的注意事項、情況變化以及可能危及安全的情況,向甲方做出明確、具體的解釋和提示;

4.乙方應隨時、全面掌握旅遊團的情況,作好組織安排工作;行程安排應休閒,舒緩,合理,勞逸結合,保證遊客的休息時間;對遊客間發生的糾紛,應耐心調解,維持好旅途中的秩序;

5.乙方應每天一次向甲方的親屬發短信報平安(以甲方所留親屬電話爲準)。

第三條 旅遊費用及支付

1.旅遊費用:成人______________元/人;兒童______________元/人;人數______________人(______________大______________小),共計______________元;

旅遊費用包括:辦理旅行證件的費用;交通客票費(含旅遊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往返的接送費用);餐飲住宿費;非自費旅遊項目景區景點的第一道門票費;導遊服務費;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

2.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

□分期付款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1要求乙方詳細說明與本次旅遊活動有關的情況及注意事項;

1.2要求乙方開具發票;

1.3甲方如屬景點門票優惠對象,在得到景點確認後,有權要求退還已支付的景點門票優惠部分票款;

1.4自願選擇和購買保險;

1.5自願選擇乙方推薦的自費項目,依照合同約定自願購物。

2.甲方的義務

2.1如實填寫相關資料,出具合法有效的相關證件;

2.2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

2.3文明旅遊,遵守團隊紀律,尊重旅遊團成員,配合導遊完成旅遊行程;

2.4不得攜帶違禁物品、寵物。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1覈實甲方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

1.2根據旅遊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決定是否接納旅遊者報名;

1.3在緊急情況下爲維護遊客權益及時合理處置突發事件。

2.乙方的義務

2.1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爲甲方提供質價相符的旅遊服務;

2.2向甲方詳細介紹與本次旅遊有關的情況及注意事項;

2.3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相關證件和資料;

2.4不得擅自安排購物或強制甲方消費。

第六條 旅遊安全

1.甲方已如實向乙方告知自身的身體狀況(見附件二);甲方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本次旅遊活動,在參加驚險、刺激遊樂項目時,將充分考慮自身條件;甲方出發時應帶上衣物、鞋帽、雨傘、藥品等常用物品;

2.乙方在考慮老年人的特殊性後組織本次旅遊。乙方保證本次旅遊的經營者和旅遊車、船等具有相應從業資格(資質)。乙方對旅遊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應當作出明確說明和警示。爲保證旅遊的順利進行和旅遊安全,本旅遊團配有:領隊,導遊,醫護人員等專業服務人員;

3.旅途中如甲方出現身體不適或其它身體異常情況,應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隨時觀察,無條件提供護理和幫助, 妥善處理;

4.甲方因疾病等健康原因無法繼續旅行時,乙方應積極協助就醫或返回,並在扣除已發生費用及退票費、手續費等合理費用後,退還甲方未發生部分的費用;

5.甲方在旅遊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積極施救,及時處理;涉及保險事故的, 應及時報案, 協助理賠。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遊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應退還甲方;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發生的事故。如重大禮賓活動導致的交通堵塞、列車航班晚點等,下同)。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可以在徵得過半數以上旅遊團隊成員同意後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如無法達成過半數以上多數意見或因緊急情況無法徵求意見時,乙方可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說明和證據。合同變更後,乙方應將未發生的費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遊費用由甲乙雙方合理分擔;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協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乙方應將旅遊費用扣除實際已發生的費用後退還甲方。

第八條 合同的轉讓

1.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經對方及受讓方同意,可以轉讓合同。即甲方可將合同轉讓給符合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方,乙方可將合同轉讓給其它具有相應資質的旅行社;

2.轉讓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見附件三)。合同轉讓後,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終止。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在行前可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

1.在出發的3日前(不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應向甲方退還全額旅遊費用。如因甲方的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承擔實際已發生的費用;

2.在出發前的3日以內(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處理。

(二)甲方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地點,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爲甲方自願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條第一款約定處理。

(三)甲方在行程中擅自離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如因甲方疾病等客觀原因無法繼續旅行時,乙方應積極協助,妥善安排,旅遊費用在扣除實際已發生的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 成團人數和不成團的安排

1.最低成團人數:______________;組團低於此人數不能成團時,乙方應當在出發前______________日及時通知甲方。

2.如因低於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甲方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2.1____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乙方延期出團。

2.2____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出團(乙方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

第十一條 旅遊購物和自費項目

1.乙方應按照《行程安排表》安排甲方購物和自費項目;購物次數每天不超過______________次,總購物次數不超過______________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45分鐘,經半數以上旅遊者同意,可適當延長。

2.甲方在與乙方約定的購物點如購買到假冒僞劣或失效、變質商品的,乙方應當負責退(換)商品;如不能退(換)商品的,應當先行賠償。甲方參加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和活動的,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十二條 旅遊保險

1.乙方已向甲方介紹相關旅遊保險。甲方自願購買_____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_____保險,投保手續由乙方辦理。

2.爲切實保障甲方權益,增強乙方抗風險能力,乙方在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見附件四),爲甲方辦理旅遊保險(甲方爲被保險人,乙方爲投保人、受益人),費用由乙方承擔。當保險事故發生而乙方負有賠付責任時,此保險金作爲乙方支付給甲方的賠付;當乙方不負有賠付責任時,乙方自願將此保險金作爲慰問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因甲方的原因,甲方在出發前的3日以內(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應向乙方支付旅遊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並承擔實際已發生的費用。

2.因不聽從乙方勸諭而影響團隊行程,或由於甲方的故意或者過失,使乙方遭受損害的,應由甲方賠償損失。

3.因甲方原因延誤旅遊行程的,由甲方自行負責。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甲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因乙方的原因,乙方在出發前的3日以內(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旅遊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並退還全部旅遊費用。

2.乙方擅自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出團,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全額退還已交的旅遊費用,並按旅遊費用總額的20%支付違約金。

3.因低於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甲方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出團的,乙方應按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時間及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並退還全額旅遊費用。如未按約定時間及時通知旅遊者的,還應向甲方支付旅遊費用10%的違約金。

4.因乙方原因延誤旅遊行程的,應向甲方支付旅遊費用10%的違約金。甲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安排甲方返回並退還未發生部分的費用。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乙方提供的服務未達到合同約定或《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要求》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的相關規定進行賠償。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1.雙方在旅遊期間發生爭議,應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經協商未解除合同的,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待旅遊行程結束後,按本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爭議;雙方應當採取適當的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無權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2.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也可向相應的旅遊質量監督部門投訴。如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選擇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①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栽;

②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親屬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國內旅遊電子合同書 篇9

上海市旅遊事業管理委員會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合同編號:

特別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上海市合同格式條款監督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示範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採用,簽定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爲了明確旅遊者的權利與義務,規範旅遊市場秩序,旅遊者參加國內旅遊應知曉以下事項:

一、旅遊者參加旅遊應選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營業執照》、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明碼標價的旅行社。《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上的營業地址與實際營業場所應當一致。

二、旅遊者參加旅遊前應與旅行社訂立書面旅遊合同,在交納費用後應要求旅行社開具由上海市稅務局印製的發票。旅遊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可採用由上海市旅遊事業管理委員會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的《上海市國內旅遊合同示範文本》。

三、旅遊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並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旅遊者參加旅遊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遊活動,並有義務在簽訂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旅行社。旅遊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後,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旅遊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讓具備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代爲履行合同,並及時通知旅行社。因代爲履行合同增加的費用,應當由旅遊者支付。

四、旅遊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

五、旅遊者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遊完成旅遊行程;旅遊者應尊重目的地的各種法規、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六、合同雙方因不能成行造成違約的,違約方應當提前三天通知對方;雙方也可以另行約定提前告知的時間。對於違約責任,雙方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約方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二)違約方未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的票務損失問題,參照有關部門現行條款補償損失。

七、旅遊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違約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旅遊者在出遊前,旅行社應當推薦旅遊者購買旅遊期間的個人保險。

九、旅遊者在旅遊過程中,未徵得本人同意,可以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遊消費項目;經本人同意,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遊消費項目時,需收費的,應當場嚮導遊人員收取服務單據。

十、旅遊者在旅遊過程中,有權監督帶團的導遊人員佩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頒發的《導遊證》;有權要求導遊人員按旅遊者和旅行社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旅行社對旅遊過程中可能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並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遊客認爲旅行社未按旅遊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遊有關的服務,對旅遊者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組團旅行社先行賠償。

十一、旅遊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行社發生爭議時,可以與旅行社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部門申訴、或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旅遊者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爲由,拒絕登機(車、船)或者採取其他措施強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要求。

十二、旅遊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對協議條款予以說明。 旅遊諮詢與投訴機構:

上海市____區縣旅遊部門通訊地址:________郵編:____

上海市____區縣旅遊部門旅遊質量監督所投訴電話:____(以上空缺由旅行社填寫)

上海市旅遊事業管理委員會通訊地址:中山西路2525號郵編:--30

上海市旅遊質量監督所投訴電話:

國家旅遊局通訊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甲九號郵編:100740

國家旅遊局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no.

協議條款

________旅遊(____天____夜遊)

甲方:____________(旅遊者)

乙方:____________(旅行社)

甲方自願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遊服務,爲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遊程及景點:

二、出發時間:出發地點:

三、結束時間:返回地點:

四、供應標準:

1.交通5.供餐

2.門票6.旅遊保險

3.車輛7.導遊服務

4.住宿8.其他

五、團費總價:____元發票號碼:____

六、組團旅行社或組團聯合體:____(許可證號l-sh-gn____)

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特別告知”爲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從簽定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字時對本合同條款均無異議。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國內旅遊電子合同書 篇10

合同甲方:________旅行社(或公司)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或團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旅遊事業管理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旅遊的時間安排:

由合同甲方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爲乙方提供旅遊服務。

第二條 旅遊的地點及每個旅遊景點的時間安排:

合同甲方爲乙方提供的旅遊景點爲 個。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時間安排爲上午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下午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

第三條 旅遊的生活安排:

合同甲方爲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標準內。

第四條 導遊服務:.

合同甲方爲乙方提供導遊服務,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旅遊的費用:

本次旅遊的費用總計____元(包括食宿在內)。在旅遊出發前____日交清。

第六條 旅遊的交通工具:

合同甲方爲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合同甲方聯繫、提供,並保證乙方的旅遊安全。

第七條 合同甲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合同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爲乙方安排本次旅遊。

2.合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或增加旅遊景點和縮短旅遊時間。如合同甲方違反約定,應向乙方賠償____%的違約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合同甲方按約定繼續提供旅遊服務,合同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遊,支出的合理費用,由合同甲方承擔;合同甲方增加遊覽景點的,增加的費用由合同甲方承擔。

3.合同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爲乙方提供優質的服務。在旅遊期間,合同甲方應派醫務人員、保安人員等隨行,以保證本次旅遊的順利進行。

4.合同甲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按約定賠償乙方損失額________元。

5.由於合同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受到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合同甲方負賠償責任。如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失的,合同甲方在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乙方應按時交納旅遊費用,如違反規定在旅遊出發前____天內還不交清的,合同甲方有權不與乙方簽訂合同,取消乙方的旅遊事項。

2.乙方應遵守合同甲方安排在本次旅遊當中的安全事項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單獨行動,否則後果自負。

第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前或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方各執________份。

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內旅遊電子合同書 篇11

第一條:

1、團費不含(行程中列明或行程外)一切私人消費、自費項目(請了解自由活動期間旅遊攻略的項目價格和時間)、人身意外保險,旅遊合同補充協議書。

2、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自願平等的條件,甲方要求在遊覽行程過程中,爲豐富遊客的娛樂活動,旅行社提供以下 3個當地有特色的活動或景點供遊客自行選擇,從而豐富行程內容。

活動項目名稱爲:大關東文化園,

價格: 50元/人, 遊覽時間爲:40分鐘-1小時; 活動項目名稱爲:紅旗民俗村,

價格:50元/人,觀看時間爲: 30分鐘; 活動項目名稱爲:長白溫泉,

價格:100元/人-238元/人,觀看時間爲: 1.5小時; 活動項目名稱爲: 峽谷浮石林 ,

價格:觀光票110元/人,觀看時間爲: 50分鐘; 活動項目名稱爲:長白山漂流,

價格:120元/人,觀看時間爲: 40分鐘; 活動項目名稱爲:圖們中朝邊境,

價格:圖們上橋門票20/人+車費(根據人數定車費),觀看時間爲:2小時;

3、景區內出現購物場所及二次消費,爲景區自行經營模式,與旅行社無關。

4、在旅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時,經雙方協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退還旅遊費用(但應扣除已發生、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已發生費用包括往返交通費(機票、火車票等、包含機票定金費用)、當地已付定金的酒店住宿費用、車費等。已發生的旅遊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二條:

若在旅遊途中遇到不可抗力或遊客自身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主合同。乙方可根據當時的情況做全權處理,如發生費用增減變化,按未發生費用退還甲方(但應扣除已發生、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由此增加的超支費用(包括髮生不可抗力條件下游客產生的滯留費用、額外交通費用等),均爲甲方自行承擔,合同範本《旅遊合同補充協議書》。

第三條:

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行程先後順序做出合理調整,但不影響原定標準及遊覽景點;如遇乙方不可控制因素(如塌方、地震、洪水、泥石流、惡劣天氣、塞車、航班延誤、景區臨時關閉不接待等)造成行程延誤或不能完成景點遊覽,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

甲方按照獨立成團簽訂旅遊合同時,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人數變化,則甲方需承擔乙方已經爲其準備旅遊所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因甲方人數減少而導致乙方增加的各項費用)。因甲方人數減少導致不能達成最初簽訂主合同的成團人數時,經雙方一致同意,以現有人數出團並且增加的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雙方可重新簽訂補充協議。

第五條:

甲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單方面終止履行旅遊合同:

1、在旅遊過程中不得擅自離團或者脫團,如不聽導遊及領隊勸解,仍舊擅自離團或者脫團

2、患有各類傳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遊者健康和安全的 3、攜帶危害公共安全物品且不同意交由有關部門處理的4、從事違法犯罪或者違反社會公德活動的

5、在旅遊糾紛中,遊客不能正確處理,行爲嚴重影響其他旅遊者正常遊覽和正當權益的,且不聽勸阻、不能控制的,經團內其他客人簽字,旅行社可單方面終止履行旅遊合同

6、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旅行社人身及財產損失的,甲方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持有效證件按照當地景區規定可享有優惠、免票政策。

第七條:

遊客必須填寫“遊客意見書”,投訴回團後7天內有效,處理結果以在當地填寫的“遊客意見書”爲準,逾期不予受理。如果客人在意見單上填寫“差”一欄後,並在意見單上填寫投訴理由;可視爲投訴範疇,恕不受理客人因虛填或不填意見書而產生的後續爭議,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客人自負。(特別說明客人在當地意見單籤的沒有投訴,回去之後就投訴說在導遊面前不敢不籤,礙着面子別人簽了自己不籤不好),處理投訴我社嚴格按照客人籤的意見單爲準!

第八條:

本協議及雙方確認的行程作爲旅遊合同的補充條款,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約束力,主合同與本補充協議約定不一致的,以本補充協議爲準。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國內旅遊電子合同書 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旅遊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參加由甲方組織的本次旅遊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旅遊內容】

本旅遊團團號爲:______________。

旅遊線路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遊團出發時間爲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結束時間爲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天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遊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遊行程表》。《旅遊行程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服務標準】本旅遊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遊局頒佈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遊費用】本旅遊團旅遊費用總額共計______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__元人民幣,餘款應於出發前______日付訖。

第四條【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遊覽費:《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遊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遊覽地交通費、非旅遊者另行付費的旅遊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遊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遊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遊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遊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非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業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爲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遊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出發時間地點】甲方應於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時____分於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爲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國內旅遊電子合同書 篇13

甲方(旅遊者):

乙方:合同編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旅遊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遊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爲辦理本次旅遊支出的必要費用,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l、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己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20%.

4、在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加旅遊團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100 %.

第三條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遊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l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

4、在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及以後通知到或未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第四條合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遊合司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遊團旅遊,並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遊完成本次旅遊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六條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保險,並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願購買旅遊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遊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並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爲甲方提供導遊服務;無全陪的旅遊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遊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遊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遊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觀所購物品系假冒僞劣商品,如購物爲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爲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爲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遊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七條合同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遊內容。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八條擅自變更合同

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遊費用,並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遊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

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遊費用。因此增加的旅遊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旅遊行程延誤

因乙方原因,導致旅遊開始後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遊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並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遊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它必要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棄團

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它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中途離團

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爲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自然災害、航班取消、堵車誤飛機或火車))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三條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四條委託招徠

乙方委託其他旅行社代爲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爲由免責。

第十五條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瑾玩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手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爲止。附:旅遊行程表

甲方: 乙方:

電話或傳真: 電話或傳真: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國內旅遊電子合同書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旅遊者)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

甲方自願選擇乙方所提供的旅遊服務。爲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時間與費用

(一)旅遊時間:共_____日,共_____晚_____天: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地點出發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地結束

(二)旅遊服務價款和支付時何

本旅遊線路價格爲成人_____元/人;兒童_____元/人。甲方參加本次旅遊共_____人,其成人_____人,兒童_____人。總費用爲_____元。旅遊費用包括:交通費(不含機場建設費、機場的行李託運和超重費)、餐費(不含交通工具上用餐費用)、住宿費(不含酒店內各酒類、飲料、洗衣等費用)、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導遊服務_____費及_____費_____費、_____費。

甲方應當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將旅遊費用付給乙方。

1.一次性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項。

2.分期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_____元;剩餘旅遊費用在本旅遊團隊出發前付清。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一)主要遊覽景點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住宿標準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用餐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通工具標準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平均每天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_次或整個行程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_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______分鐘。

(六)乙方安排的自費項目及費用______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險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導遊服務(全陪、地陪)______。

(九)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約定,製作詳細的旅遊行程表,並加蓋旅行社公章,作爲本合同的附件,於出發前______日交甲方。約定出發前_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並承擔相應的解約責任。如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將旅遊者轉給其他有權經營的旅行社接待,但乙方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投訴。也可以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仲裁委員會,請求按照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請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五條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字時對本合同條款均無異議。

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通用條款”爲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通用條款”內容。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旅遊團隊編號: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國內旅遊電子合同書 篇15

合同編號:

本合同文本時管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山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旅行社條例》、《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示範文本,供當事人約定採用,簽訂合同籤請仔細閱讀。

一、定義和概念

第一條 本合同的詞語定義

1、組團社,是指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從事招徠、組織旅遊者旅遊活動,併爲旅遊者提供相關服務的旅行社。

2、旅遊者,是指與組團社簽訂旅遊合同,參加國內旅遊活動的中國公民或者團體。

3、旅遊服務,是指旅行社依據《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組織旅遊者赴旅遊目的地旅行遊覽,並親自或者委託旅遊目的地旅行社爲旅遊者安排交通、餐飲、住宿、遊覽等經營活動。

4、旅遊費用,是指旅遊者支付給組團社,用於購買國內旅遊服務的費用。旅遊費用包括:交通費、住宿費、餐費(不含酒水費)、行程計劃單所列旅遊項目的第一道門票費、導遊服務費、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等。

5、旅行社責任保險,是指旅行社根據保險合同約定,向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保險公司對旅行社在從事旅遊業務經營活動中,致使旅遊者人身、財產遭受損害應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行爲。

6、離團,是指旅遊者參加了組團社所組織的旅遊團隊後,因疾病、證件丟失等客觀原因未能歲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爲。

7、脫團:是指旅遊者參加了組團社多組織的旅遊團隊後,擅自脫離旅行團隊,不隨團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爲。

8、轉團,是指旅遊行程開始前,低於成團人數時,經旅遊者書面同意,在出發前將其轉至當地其他旅行社所組織的旅遊團隊中,並由旅遊者與被推薦的旅行社簽訂旅遊合同的行爲。

9、散客拼團,是指由於低於成團人數,組團社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經旅遊者書面同意,由旅遊者報名後自行前往旅遊目的地,由當地的旅行社組織來自國內各地的選擇的相同旅遊線路的其它散客旅遊者,拼成一個團統一安排旅遊服務的行爲。

10、不可抗力,是指因極端天氣、自然災害、戰爭、罷工、騷亂、恐怖事件、政府行爲、公共衛生事件等原因造成的交通延誤或取消、景區臨時關閉、賓館飯店臨時被徵用等旅行社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無法克服的客觀情況。

11、意外事件,是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發生的事故。

12、業務損失費,是指組團社因旅遊者行前退團產生的經濟損失。

二、報名參團與簽訂合同

第二條 簽訂合同

1、旅遊者參加旅遊活動應選擇具有《營業執照》《旅遊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明碼標價的旅行社。《旅行社業務許可證》上的營業地址與實際營業場所應當一致。

2、旅遊者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有關條款、《旅遊行程計劃說明書》(一下簡稱《計劃書》)和《自費項目表》,在旅遊者明晰本合同條款及有關附件內容的情況下,組團社和旅遊者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第三條 旅遊行程計劃說明書

1、組團社應當向旅遊者提供《計劃書》,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後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計劃書》用語須準確清晰,《計劃書》應當對如下內容做出明確的說明:

(1)旅遊行程的出發地、途徑地、目的地,線路行程時間(按自然日計算,含有乘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不足24小時以一日計);

(2)旅遊目的地的地接旅行社的名稱、地址、聯繫人和聯繫電話;

(3)交通工具及其檔次等級;

(4)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的名稱、地點、檔次等級(是否有空調、熱水等相關的服務設施);

(5)景區(點)及遊覽活動等(含主要景點停留的最少時間);

(6)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

(7)早餐和正餐的次數及其標準;

(8)購物次數、購物場所名稱和停留時間;

(9)行程安排的娛樂活動(時間、地點、項目);

(10)自費項目(如果安排,組團社應在簽約時間向旅遊者提供《自費項目表》,明確自費項目的價格,由旅遊者簽字確認後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自費項目應以不影響《計劃書》行程爲主責準則,不得欺騙、脅迫旅遊者參加)。

第四條 旅遊廣告及宣傳品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其內容符合《合同法》要約規定的,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組團社和旅遊者雙方具有約束力。

三、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條 組團社的權利

1、根據旅遊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是否接納旅遊者報名參團。

2、要求旅遊者如實提供旅遊所必須的個人信息,按時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3、按照合同約定向旅遊者收取旅遊費用。

4、要求旅遊者遵守旅遊合同約定的旅遊行程安排,妥善保管隨身物品。

5、出現突發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危急情形,以及旅行社因違反旅遊合同約定採取補救措施時,要求旅遊者配合處理防止擴大損失。

6、拒絕旅遊者提出的超出旅遊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六條 組團社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爲旅遊者提供質價相符的旅遊服務。對可能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項目和須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前向旅遊者做出真是說明和明確警示,並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2、如實告知旅遊者具體的旅遊行程安排、各項服務標準和旅遊目的地的風俗習慣;合同約定不派全陪的,應當告知旅遊目的地的接洽辦法和聯繫方式。

3、爲旅遊團隊安排的導遊應當取得國家旅遊局頒發的導遊證。

4、妥善保管旅遊者提交的各項證件。

5、行程中不得違反合同約定,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安排旅遊者購物、參加自費項目。

6、旅遊者在《計劃書》安排的購物點所購物品系假冒僞劣商品時,組團社應當積極協助旅遊者進行索賠。

7、向旅遊者提供旅遊費用發票。

8、旅行社不得向其他經營者或者個人,泄露旅遊者因簽訂旅遊合同提供的個人信息。

9、積極協調處理旅遊者在旅遊行程中出現的糾紛,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10、由於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於組團社的原因導致旅遊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組團社應當盡協助義務,避免旅遊者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

11、制止旅遊者違犯法律、法規和違背旅遊目的地風俗習慣的言行。

第七條 旅遊者的權利

1、依法享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山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賦予消費者的權利。

2、在支付旅遊費用時有權要求組團社開具發票。

3、有權要求組團社按照合同和《計劃書》的內容和標準,兌現旅遊行程服務。

4、有權拒絕組團社未經事先協商一致的轉團行爲和合約約定以外餓購物及自費項目安排。

第八條 旅遊者的義務

1、旅遊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並對所填的內容承擔責任。

2、提供的聯繫方式須是經常使用或者能夠及時聯繫到的。

3、自身身體條件能夠確保順利完成旅遊活動,並有義務在簽訂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旅行社。

4、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遊費用。

5、遵守合同約定完成旅遊想成,配合導遊人員的統一管理,不得以個人原因強迫組團社改變旅遊團隊的行程或者脫離團。

6、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尊重旅遊目的地的風俗習慣,舉止文明,不得在旅遊工程中從事違法活動。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貴重物品。

8行程中發生糾紛,,應當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不得以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爲拖延行程或者脫團。

四、合同的變更

第九條 合同內容的變更

1、組團社與旅遊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遊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組團社應當退還旅遊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合同的,組團社可以在徵得多數旅遊團隊成員同意後對相應內同予以變更。因緊急情況無法徵求意見時,組團社可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當就做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說明和證據。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協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組團社應當退還旅遊者未發生的費用,已發生費用的由雙方協商後合理分擔。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導致無法履行合同的,組團社按半條第2項的約定實施變更後,造成實際支出的旅遊費用減少的,組團社應當將減少的費用退還旅遊者,造成實際支出的旅遊費用增加的,旅行社可以要求旅遊者額外支付。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合同的,組團社按本條第2項的約定實施變更後,將未發生的旅遊費用退回旅遊者,因此增加的旅遊費用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但因緊急避險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擔。

第十條 組團社轉團

組團社轉團,應當在本合同協議條款中註明,並就受讓出團的組團社和委託的地接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爲承擔責任,再行追償。

旅遊者和受讓出團的組團社另行簽訂合同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五、購物

第十一條 購物責任

1、《計劃書》安排的購物店爲大衆購物場所,旅遊者夠沒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或者價格顯失公平,造成旅遊者損失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2、《計劃書》安排的購物店以團隊旅遊者爲主要客戶的,旅遊者在該購物場所購物,旅行社應當協助旅遊者取得合法的購物憑證;旅遊者購買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或者價格顯失公平,造成旅遊者損失的,旅遊者可以請求旅行社承擔協助索賠義務。旅行社未履行協助索取購物憑證義務,旅行社應當承擔旅遊者相應的損失。

3、旅行社脅迫、誘導、欺詐旅遊者購物,導致旅遊者遭受損失,旅行社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六、協議條款

第十二條 旅遊者與組團社資料

1、甲方(旅遊者): 等 人(名單可附頁,需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2、乙方(組團社): ,經營範圍:國內旅遊,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 ,地址:,電話: 。

第十三條 旅遊內容與標準

1、出發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集合地點: ,請於 年 月 日 時 分前抵達集合地點。

2、返回時間: 年 月 日,返回地點:

3、旅遊行程共計 晚 天(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內)

4、往返大交通:

5、地接車輛:

6、旅遊途徑地、目的地和統一安排遊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住宿標準、酒店名稱;旅遊者自由活動的時間、次數;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名稱。詳見《計劃書》。

7、旅遊者須另付費的遊覽項目及價格;詳見《自費項目計劃書》。

8、用餐次數:正餐 次,早餐 次;標準 。

9、旅遊費:成人應交旅遊費元/人,1.1米以下兒童費用元/人,旅遊費共計 元;未按成人標準交納旅遊費的兒童,旅行社不提供: 。

10、付款方式及時間:甲方在報名時應繳80%訂金元,餘款於 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

11、導遊服務:提供全陪服務□/地陪服務□。

第十四條 不能成團的約定

1、如報名參團的人數不足 人不能成團,乙方應於約定出發日 日前通知到甲方,並按以下方式解決:

(1)甲方(同意/不同意)組團社在 日之內延期出團。

(2)甲方(同意/不同意)轉旅行社出團;若同意轉團,乙方須應與接受委託的旅行社簽訂委託協議,確定接待旅遊者的各項服務安排及其標準,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3)甲方(同意/不同意)改爲散客團,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2、甲方如均不同意按前3項約定方式解決的,自乙方通知起本合同解除,乙方退還甲方全部團款,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前3項方式解決的,視爲變更合同協商不成,乙方退還甲方全部團款,並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第1項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解除合同的約定

1、甲、乙雙方可以在旅遊活動開始前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守約方爲辦理本次旅遊支出的必要費用,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出發前7天(不含當天,下同)之前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本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2)在出發前6至4天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本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3)在出發前3至2天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本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4)在出發前1天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本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5)在出發當天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本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2、甲方未在約定時間繳齊旅遊費的,經催告後仍未按照約定時間繳齊旅遊費的,視爲單方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出發時間抵達集合點的,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遊團的,經催告後仍未按照催告通知時間抵達集合地點或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爲旅遊者單方解除合同,按照本條第1項約定處理。

4、甲方在行程中脫團的,組團社可以解除合。旅遊者不得要求組團社退還旅遊費用,如給組團社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5、甲方在行程中因自身原因離團的,組團社可以解除合同,退還甲方未發生的費用。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行程延誤,並造成服務項目減少和服務質量降低的,應承擔因服務項目減少和服務質量降低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費用,支付本合同的金額%的違約金。

2、旅遊行程中,乙方無正當原因棄置甲方的,應退還未完成的旅遊項目的費用,承擔甲方遭棄置期間支出的必要費用,支付本合同的金額的 %的違約金。

3、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繼續旅遊的,乙方應退還甲方旅遊費月,支付本合同金額的%的違約金,疾病情況處理依據《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等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 免責條款

乙方在旅遊問題發生前後已採取以下措施,可免除責任:

1、2、;3、。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訴並提出賠償請求;也可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其它約定

1、旅遊意外險:甲方(同意/不同意)委託乙方辦理個人投保的旅遊保險。保險產品名稱:旅遊意外傷害保險;保險金額: 元/人;保險費: 。

2、《旅遊行程計劃說明書》《自費項目計劃單》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爲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它約定事項:

旅遊者代表簽字(蓋章): 組團社簽字(蓋章):

證件號碼:簽約代表: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住址: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日

國內旅遊電子合同書 篇16

甲方(團體或個人):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遊,爲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廣東省旅遊局制定的《廣東省國內旅遊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同意遵守細則並將細則列爲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乙方確認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的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①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遊;②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並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後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的違約金。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團號

人數

旅行日期

線路與景點

(見行程表)

交通工具

及標準

住宿標準

責任保險金額

用餐標準

早餐次,正餐次,標準 元/人、天

導遊服務

派全陪

不派全陪

注:

購物娛樂

安排

(見行程表)

預付款數額

應交納團費總額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遊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3、本合同的附件視爲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4、爲保證甲乙雙方權益,乙方應按國家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並承擔賠償責任:

①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②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標準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①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行約的有效證明材料。②乙方在旅遊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採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對旅遊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B、所發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知或已採取了預防性措施。③質量問題的了生是全部或部分由於賠償請求人身的過錯。④質量問題發生後,乙方及時採取了善後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提出申訴,也可直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五條本合同的附件

1、廣東省國內旅遊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行程安排表。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自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蓋章):(蓋章):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國內旅遊電子合同書 篇17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遊,爲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定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西安市旅遊局、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西安市國內旅遊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和《旅遊安全須知》。同意遵守並將其列爲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選擇如下要求(不可抗力除外):

(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遊:

(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並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後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團號人數

旅行日期線路與景點(見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標準

住宿標準責任保險金額

用餐標準早餐____次正餐_______次標準______元/人_____天

導遊服務派全陪不派全陪注

購物及娛樂安排(見行程表)

預附款數額應交納團費總額

特別說明

2.甲乙雙方同意遵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遊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上述標準。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坐違約,並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乙方違反合同,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的情況: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拒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互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2)乙方在旅遊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採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旅遊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戒、警告或事先說明;

B.所發生的違約問題非乙方責任或無法預知或已採取了預防性措施;

C.質量問題的發生全部或部分是由於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D.質量問題發生後,乙方及時採取了妥善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提出申訴,也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五條本合同附件

1.西安市國內旅遊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行程安排表。

3.旅遊安全須知。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須加蓋乙方合法註冊的“---旅行社”公章或“---旅行社合同專用章”方可爲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蓋章)(蓋章)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及郵編:______________地址及郵編:_____________

國內旅遊電子合同書 篇18

甲方自願選擇乙方所提供的旅遊服務。爲保證薄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時間與費用

(一)旅遊時間:共_____日,共_____晚_____天。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地點出發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地點結束。

(二)旅遊服務價款和支付時間

本旅遊線路價格爲成人_____元/人;兒童_____元/人。甲方參加本次旅遊共_____人,其中成人_____人,兒童_____人。總費用爲_____元。旅遊費用包括:交通費(不含機場建設費、機場的行李託運和超重費)、餐費(不含交通工具上用餐費用)、住宿費(不含酒店內各酒類、飲料、洗衣等費用)、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導遊服務費及_____費、_____費、_____費。

甲方應當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將旅遊費用付給乙方

1.一次性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項。

2.分期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_____元;剩餘旅遊費用在本旅遊團隊出發前付清。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一)主要遊覽景點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住宿標準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用餐標準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通工具標準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平均每天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次或整個行程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_____分鐘。

(六)乙方安排的自費項目及費用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險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導遊服務(全路、地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約定,製作詳細的旅遊行程表,並加蓋旅行社公章,作爲本合同的附件,於出發前__________日交甲方。

第三條本旅遊團須有__________人以上籤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應於約定出發前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並承擔相應的解約責任。如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將旅遊者轉給其他有權經營的旅行社接待,但乙方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物,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投訴。也可以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仲裁委員會,請求按照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請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五條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字時對夯合同條款均無異議。

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條款”爲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通用條款”內容。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活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專用條款

_____旅遊(_____天_____夜遊)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旅遊者)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

國內旅遊電子合同書 篇19

甲、乙雙方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遊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旅遊內容

本旅遊團團號爲:_________________。

旅遊線路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遊團出發時間爲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結束時間爲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_天_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遊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遊行程表》。《旅遊行程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旅遊標準

本旅遊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遊局頒佈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 旅遊費用

本旅遊團旅遊費用總額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____元人民幣,餘款應於出發前____日付訖

第四條 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館住宿費:《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館、住宿費用。

4.遊覽費:《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遊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遊覽地交通費、非旅遊者另行付費的旅遊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遊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遊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遊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遊服務費)。

7.國內旅遊意外保險費:_________元,(保險金額:_________元)。

8.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標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館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 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館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用;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爲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遊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 出發時間地點

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_________分於____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爲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 人數約定

本旅遊團須有____人以上籤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於約定出發日前____日(不低於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後,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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