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貸款擔保專用合同書(精選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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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貸款擔保專用合同書(精選19篇)

個人貸款擔保專用合同書 篇1

甲方(賣方): 身份

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買方): 身

份證號:

地址:電話:

丙方(擔保方):西安市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

地址:西二路萬景商務中心7樓 電話: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於路號

幢 單

元層 號房,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爲 ,建築面積平方米,房屋結構 ,的房產(及土地使用權)出賣給乙方,乙方並同意購買.

第二條購房款總額爲人民幣(大寫)元,其中首付款爲人民幣(大寫),首付款由乙方在本合同訂立2日內存入在丙方指定的監管帳戶。

首付款之外的購房款爲人民幣(大寫),在甲乙雙方辦理完產權轉移登記手續,並取得《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業務受理單》後3日內,貸款方將貸款金額一次性轉入乙方帳戶,並在上述期限內依據《房易安資金劃轉通知書》將所有購房款轉入甲方帳戶。

第三條 本合同訂立後3日內,甲、乙雙方應向丙方提交足以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的所有證明文件(見附件一)。

乙方應當在本合同訂立後5日內與貸款方訂立抵押貸款合同辦理借款手續,並將足以辦理抵押登記所需文件(除新的產權證書外的文件,見附件二)轉交由丙方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四條甲方應當保證出售房地產權屬清楚,無正在發生或將來發生之糾紛,甲方保證對出售之房地產享有完全合法之權益,如系共有,則全體共有人應當簽署書面文件同意出售,且不因共有人之間之爭議對乙方、丙方有任何關聯。

第五條 甲方保證出售之房地產不存在租賃爭議。

如已經租賃,應當取得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文件並經乙

方、丙方覈實,如因租賃產生之任何爭執,均由甲方自費承擔責任並負責解決。

第六條 自本合同訂立時起,甲方保證將該房地產按約定價格出售給乙方,並不得反悔或另行出售。

第七條 乙方保證在本合同訂立後,無條件委託丙方辦理過戶、抵押登記手續,按約定支付首付款並與貸款方訂立首付款之外的購房款抵押貸款手續。

第八條 乙方保證在取得貸款後,按照貸款合同即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貸款合同應經丙方同意。

第九條丙方爲乙方擔保期間自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至貸款方收到《房屋他項權利證》止。乙方與貸款方另行訂立的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變更,未經丙方同意的,丙方擔保責任免除。

第十條丙方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產權轉移登記,協助乙方辦理抵押登記貸款手續。

第十一條費用:丙方收取手續費用爲人民幣(大寫) 元,方在本合同訂立之日一次性支付給丙方。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及抵押登記過程中需交納的各項稅費由甲、乙雙方自行交納。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丙方在本合同之義務全部免除,丙方所收手續費、貸款擔保服務費及已收的費用予已退還。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丙方在本合同之義務全部免除,丙方所收擔保費、擔保手續費不予退還,違約方還應向守約方及丙方各支付購房總價款10%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五、六條約定,導致本合同無效或被撤銷,或引起抵押登記無效或被撤銷,由此而給乙方、丙方造成的損失,其中包括直接損失、可預見利益損失、仲裁訴訟費、律師聘請非用等,由甲方賠償。甲方在賠償乙、丙方損失之外,還應乙方及丙方各支付購房總價款10%的違約金。由甲方承擔在本合同之義務全部免除,丙方所收擔保費、擔保手續費不予退還。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約定,丙方在本合同之義務全部免除,丙方所收擔保費、擔保手續費不予退還,乙方還應向甲方及丙方各支付購房總價款10%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效或被撤銷,或引起抵押登記無效或被撤銷,由此而給甲方、丙方造成的損失,其中包括直接損失、可預見利益損失、仲裁訴訟費、律師聘請費用等,均由乙方賠償,乙方還應向甲方及丙方各支付購房總價款10%的違約金。由甲方承擔在本合同之義務全部免除,丙方所收擔保費、擔保手續費不予退還。第十八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約定,丙方在本合同之義務全部免除,丙方所收擔保費、擔保手續費不予退還,違約方還應向守約方及丙方各支付購房總價款10%的違約金。

第十九條 甲方在乙方在貸款合同訂立之前,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甲、乙雙方之間的購房合同、協議而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應向丙

方支付購房總價款10%的違約金,丙方所收擔保費、擔保手續費不予退還。

第二十條乙方在貸款合同訂立之前,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甲、乙雙方之間的購房合同、協議而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應向丙方支付購房總價款10%的違約金,丙方所收擔保費、擔保手續費不予退還。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在乙方貸款合同訂立之後,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甲、乙雙方之間的購房合同、協議而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時,解除方應向丙方支付購房總價款10%的違約金,丙方所收擔保費、擔保手續費不予退還。

第二十二條凡因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原因導致丙方承擔擔保責任的,原因方應當賠償丙方一切損失,其中包括直接損失、可預見利益損失、仲裁訴訟費、律師聘請費用等,原因方還應向丙方支付購房總價款10%的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 三方同意將本合同作爲乙方貸款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以乙方向貸款方申請購房貸款獲得貸款方批准爲生效條件,如果貸款申請未獲得貸款方批准,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凡因本合同及與本合同相關的爭議,各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二十六條所有文件之送達,均已本合同所列地址爲準,本合同各方之地址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三日內通知相對方,未通知對方時,送達至本合同地址所列地址即爲送達,本合同之變更,應以書面爲準。

個人貸款擔保專用合同書 篇2

合同編號: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申請金額____________的借款,經保證人保證擔保,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借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借貸利率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結息。

第二條 擔保內容

1.保證人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出借本息全部還清爲止。

2.保證人保證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3.保證人和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時,保證人保證在接到出借人書面索款通知後15日內無條件地代爲償付。

4.保證人接受出借人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瞭解,並應及時提供財會報表等資料。

5.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出借人的利益,並須徵得出借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7.保證人應予賠償因自身過失而造成的出借人損失,向出借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8.借款人出現違約逾期不還款情況由出借人登報聲明公示其違約信用信息

第三條 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借款的,應在借款到期前10天向出借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保證人同意後由出借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當出借人按約將出借款項交付借款人後,出借人有權將本合同涉及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出借人將債權轉讓通知送達借款人與保證人時,債權轉讓依法生效。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保證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 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補充協議書、授權委託書、保證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出借規定辦理。

第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出借人、保證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 款 人 :

所:

保 證 人:

所:

保 證 人:

所:

出 借 人:

住 所: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

個人貸款擔保專用合同書 篇3

甲方(借款人):(按身份證上的順序填寫)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貸款人):(按身份證上的順序填寫)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 ,於 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爭議解決方式:

1,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 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以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日期

個人貸款擔保專用合同書 篇4

編號:____________

經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____縣支行__________營業所(以下簡稱貸款方)與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貸款________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借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

日期

金額

利率

用途

日期

借款本金

二、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即爲_____%。

三、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四、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_____%計算。

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___作擔保。

八、貸款到期後1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爲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九、本協議書一式_____份,借款貸款雙方各執正本1份,擔保單位(擔保人)1份,公證單位1份。

十、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之日起,即發生法律效力。

借款方

借款單位(人) (章)

負責人 (章)

經辦人 (章)

借款方擔保

擔保單位(或擔保人)

貸款方

貸款單位: (章)

貸款審批小組組長 (章)

公證單位

公證機關

公證機關負責人

簽約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貸款擔保專用合同書 篇5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住址: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住址: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抵押物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爲準。

第二條抵押物的抵押價值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爲_____元,評估值爲_________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爲_______元。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爲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爲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爲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爲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爲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爲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爲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爲。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爲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爲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郵編:_____傳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爲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 日 ______年 ____ 月 ___ 日

個人貸款擔保專用合同書 篇6

甲方(借款人):(按身份證上的順序填寫)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貸款人):(按身份證上的順序填寫)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 ,於 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爭議解決方式:

1,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 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以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日期

個人貸款擔保專用合同書 篇7

借款人(甲方): 住 所(地址):

貸款人(乙方): 住 所(地址):

甲方因的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同意向甲方貸款,爲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根據《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借款種類

借款種類: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爲 借款。

二,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爲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改變本合同確定的借款用途

三, 借款金額、期限、利率和利息支付

1、 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整。

2、 借款期限爲:年/月/日),自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若約定的借款起始時間與貸款人的付款時間不一致,以銀行轉賬付款時間爲準。

3、 借款利率爲:年利率%,利息自借款之日起計算;

4、 利息支付方式:□按月付息;□按季付息;□每半年支付利息;每年支付利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其它支付方式

5、 利息支付時間:按選定的支付方式期末之日

四, 借款擔保

1、 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方式爲:

2、 甲方有義務積極協助乙方與擔保人就合同之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編號爲的 合同。

3、 本合同項下之擔保如發生了不利於乙方債權的變化,經乙方通知,甲方應該按照要求另行提供令乙方滿意的擔保。

五, 借款發放

乙方根據本合同將借款一次(或者分次)劃至甲方指定賬戶。乙方憑銀行的轉賬(劃賬)憑據視爲已發放借款,甲方無需出具收到借款收條。

六, 借款本息歸還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借款利息,並按下列 項的約定償還本金:

(1)、一次還本,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償還全部借款本金,並結清全部利息;

(2)、分次還本、具體還本金額和日期如下:

年日金額(大寫)元整(小寫)元整;

年日金額(大寫)元整(小寫)元整;

年 日金額(大寫)元整(小寫)元整;

七,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請資料真實、有效、合法,同意乙方將甲方的信用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並通過中國人民銀行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查詢甲方的信用狀況,查詢所獲的信用報告限用於中國人民銀行相關制度規定的用途範圍內。

(2)、甲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3)、甲方保證本合同約定歸還借款本息;

(4)、甲方向乙方如實提供個人職業、收支、負債、擔保及他人的經濟糾紛等情況;

(5)甲方需在個人或家庭經濟收入狀況惡化、個體工商戶經營狀況惡化或吊銷執照、關閉停業等嚴重影響還款能力的情況發生後 3 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6)甲方保證不以與任何第三方發生糾紛爲理由拒絕履行還款義務;

(7)甲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的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公證、鑑定、登記、評估、保險等事項的費用;

(8)甲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等事項時,需在有關事項變更後 3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瞭解甲方職業、收支、負責、提供擔保及與他人的經濟糾紛等情況;

(2)、乙方有權將甲方的個人信用信息及相關借款情況錄入銀行業監管部門;

(3)、乙方需按本合同約定發放借款;

(4)、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乙方需對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及相關信息予以保密。

八,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簽訂有擔保合同的,自擔保合同生效後生效。

九, 合同變更與解除

1、 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確需變更或解除、需經雙方協商解決。

2、 乙方將雙方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無需徵得甲方同意,當應書面通知甲方。

3、 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務轉,讓給第三人,須事先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4、甲方如要求借款展期,應於本合同到期日前日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擔保人同意繼續擔保的書面意見,經乙方審查同意後,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相應展期;在雙方簽訂展期協議前,本借款合同繼續執行。

十, 違約責任

1、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即構成違約,需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的範圍爲合同項下債權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爲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評估費、鑑定費、拍賣費、差旅費、電訊費、律師費等)以及其他應承擔費用。

2、 甲方未按約定的還款期限償還到期借款本金,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按日按應償還金額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3、 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利息,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按日按應支付金額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4、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自違約之日起,向乙方按日借款金額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個人貸款擔保專用合同書 篇8

甲方(出借方)名稱: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借款人)名稱: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開戶銀行及賬號:

聯繫電話:

丙方(擔保人)

1:姓名: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2:姓名: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3:姓名: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鑑於:乙方爲經營需要,向甲方申請貸款作爲小額存款藉資,雙方經協商一

第一條 簽訂合同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

第二條 當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

第三條 本合同包括借款、保證等內容。

第四條 借款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用於 。

第五條 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佰 拾 萬 仟元整(¥ )

第六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爲(大寫)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條 借款利率

1、本合同經各方約定,借款月利率爲 %。

2、利息支付:本借款合同利息按季交納,乙方應於每三個月末準時交付甲方。

第八條 還款

1、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可以一次性全部或部分歸還借款利息;

2、在本合同到期時,乙方必須以貨幣方式一次性按時歸還本合同借款的全部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九條 借款擔保

1、保證方式:在保證期間,丙方願對乙方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時償還借款本息或相關費用,無論甲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甲方均有權直接要求丙方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2、保證範圍: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含複利利息)、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爲實現債權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3、保證期限:保證期限爲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方收回本借款合同的全部相關款項爲止。

4、除以下情況外,甲、乙雙方協議變更合同的,無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1)延長借款期限;

(2)增加借款金額。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

違約使用的部分,按每月 %利率收取利息。

2、乙方如逾期不還借款,甲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每月 %利率收取利息。

3、乙方未按時交納利息時,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提前歸還本合同的借款本金、相應的利息及逾期之日起每日 %利率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2、乙方、丙方的重大變動(如股東、地址、通訊方式、經營狀況等)應在十日內通知甲方。

3、乙方同意在丙方代爲清償本合同下的全部債務後,相關債權一併轉移給丙方。甲方可以協助辦理有關手續並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章,並由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借款金額劃入乙方提定的賬號後即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及見證機關各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見證機關(公章):

見證人員(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貸款擔保專用合同書 篇9

甲方:

乙方: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合作開展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爲明確雙方責任、義務,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項目

甲方同意對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購房人在購買乙方位於____住房項目時提供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乙方爲購房人(借款人)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二、合作方式

1、甲方憑購房人提供的《商品房購銷合同》(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首期交款證明材料以及由乙方出具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推薦保證書》,受理其住房公積金貸款。經審覈對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購房人發放貸款,辦理有關貸款手續,並由甲方委託貸款銀行將貸款全額劃入乙方在銀行開設的監管帳戶。

2、借款人(購房人)以其購買的房屋作爲公積金貸款的抵押擔保;房產抵押登記到甲方名下之前,由乙方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乙方應自《商品房購銷合同》約定的交房之日起90天內辦妥《房屋產權證書》,並協同借款人(購房人)將房產抵押登記到甲方名下,《房屋他項權證》交甲方執管。

3、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償清貸款本息後,甲方向其出具貸款結清通知書,並將《房屋他項權證書》或抵押登記手續交由借款人辦理抵押登記註銷手續。

三、權責和義務

1、乙方須向甲方提供住房開發項目相關立項審批手續,並確保項目建設的合規、合法性,保證工程進度和質量,按期交房。甲方有權對上述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甲方根據乙方資信、資金使用和項目建設等情況,覈定乙方可保證擔保的推薦貸款額度,並收取推薦貸款額度的5%作爲貸款保證金(須在甲方發放公積金貸款前繳納);甲方有權拒絕超出覈定擔保額度的推薦貸款。

3、乙方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購銷合同》之後,向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購房人出具《住房公積金貸款推薦保證書》,並對該保證書所載房屋面積、房屋總價款等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住房公積金貸款推薦保證書》作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有權根據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有關規定對乙方推薦的貸款申請人(購房人)進行審查,並於受理貸款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

住房公積金的貸款利率按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5、在乙方辦妥《房屋產權證書》,並協同借款人(購房人)將抵押房產抵押登記到甲方名下,《房屋他項權證》交甲方執管之前,乙方爲借款人的公積金貸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乙方爲所有借款人(購房人)辦妥《房屋產權證》和抵押登記手續,並將《房屋他項權證》交甲方執管之後,甲方清退乙方的貸款保證金,並免除其承擔的連帶保證責任。

6、在保證擔保期間,如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的,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內履行連帶保證責任。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從乙方交納的貸款保證金中直接扣收貸款本息;如貸款保證金不足的,乙方授權甲方從其帳戶中直接扣收貸款本息,授權扣收貸款的委託書不再另行出具,授權內容以本條內容爲準:

(1) 借款人連續三期,累計六期未償還貸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無繼承人、財產代管人,或繼承人、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還款義務。

7、在保證擔保擔保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承擔貸款本息的償還責任,並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1)乙方出售的房產有產權糾紛的;

(2)乙方以出售的房產向第三方設定擔保的;

(3)乙方與借款人(購房人)解除《商品房購銷合同》的;

(4)因乙方原因,借款人(購房人)不按約履行《商品房購銷合同》的。

上述款項,甲方可從乙方交納的貸款保證金中直接扣收;如有不足,可直接從第六條規定的授權帳戶中扣劃,授權扣劃委託書不另行出具,授權內容以本條規定爲準。

8、乙方代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後,有權向借款人追償。甲方有義務支持、協助乙方向借款人追索乙方代爲支付的貸款本息及費用。

9、在辦妥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房屋他項權證》交甲方執管後,發生上述第六條規定之情形,依法處置抵押物時,如乙方徵得房屋所有權人同意的,乙方可以合理對價一次性回購抵押房產。

10、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的合作項目對推薦擔保的購房人姓名、房號、推薦保證書編號、推薦貸款金額等情況進行登記、備案,隨時接受甲方的核對。

四、其它約定

1、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由乙方負責償還甲方已發放的公積金貸款和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1)乙方所建項目不符合國家及有關部門的規定和要求的;

(2)乙方喪失擔保能力的;

(3)違反本協議約定或因其他原因可能危及甲方公積金貸款安全的。

2、乙方依本協議出具之推薦保證書的有效期爲兩年,即20--年 1 月 12 日至20--年 1 月 11 日止。

甲方有權拒絕超出推薦保證書有效期的推薦貸款。

3、若借款人在保證期間內連續三期未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應在該事件發生之日起十日內書面告知乙方並採取相應措施,若甲方未履行該告知義務,則乙方的保證責任得以解除。

4、如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5、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爲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6、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7、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附:住房公積金貸款推薦保證書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個人貸款擔保專用合同書 篇10

編號:

委託人(甲方):

名稱: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受託人(乙方):

名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爲支持居民住房消費,規範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委託協議,並承諾嚴格遵守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履行各自的職責和義務。

本委託協議包括職責條款、權利條款、義務條款、其他約定條款等內容。

職責條款

第一條 甲方負責制訂和解釋本地區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規章制度,乙方配合甲方做好相關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

第二條 甲方負責制訂本地區住房公積金借款條件、借款額度、借款期限、還款方式等住房公積金信貸基本要件。

第三條 甲方承擔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

第四條 甲方負責住房公積金借款申請的受理和資料初審。

第五條 甲方負責住房公積金借款的貸前調查。

第六條 甲方負責住房公積金借款的信貸審批。

第七條甲方負責向乙方簽發委託放款通知,向乙方提供委託貸款資金,明確借款人、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借款利率、還款方式、擔保方式等具體委託放款要求,並對委託放款的具體內容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 根據甲方具體委託放款要求,乙方負責與借款人簽訂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受託發放貸款。

第九條 乙方負責爲借款人開立借款賬戶,負責住房公積金貸款賬戶信息的錄入、修改和維護工作。

第十條 甲方負責借款人提前還款申請事項的審覈,乙方負責按照甲方管理要求辦理借款人提前還款手續。

第十一條 甲方負責借款人貸款期限調整申請事項的審覈,乙方負責按照甲方管理要求辦理貸款期限調整手續。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借款人變更還款方式申請事項的審覈,乙方負責按照甲方管理要求辦理借款人變更還款方式手續。

第十三條 甲方負責借款人變更擔保方式申請事項的審覈,乙方負責按照甲方管理要求辦理借款人變更擔保方式手續。

第十四條 甲方負責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後催收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 甲方負責住房公積金貸款呆賬覈銷的審覈審批。

第十六條 乙方負責按照甲方管理要求辦理貸款委託扣款工作。

第十七條 乙方負責住房公積金貸款賬戶的計結息和利率調整工作。

第十八條 乙方負責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賬戶的查詢和對賬工作。

權利條款

第十九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受託辦理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進行監督和檢查。

第二十條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人民銀行人民幣賬戶和利率管理規定爲甲方開立委託貸款基金賬戶、代收委託貸款利息收入賬戶、待收委託貸款利息賬戶等賬戶,爲各借款人開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賬戶。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時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統計報表、住房公積金貸款賬戶數據及相關憑證資料。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收回住房公積金貸款本金和利息後,及時將收回資金劃入甲方指定賬戶。

第二十三條 甲方委託乙方以貸款人名義協助甲方監督借款人按規定使用貸款和督促借款人按時償還貸款本息,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第二十四條 甲方自行向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出質人主張和行使借款合同權利時,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借款合同訴訟所需的相關憑證資料。

第二十五條 乙方在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過程中遇到相關政策制度問題時,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解釋。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足額委託貸款資金,不爲甲方墊付任何資金或款項。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權不予辦理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雙方約定事項以外的業務。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約定的時間、支付方式和費率及時支付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手續費。

義務條款

第二十九條 甲方應保證委託貸款資金來源正當,借款人借款申請理由合法,通知乙方執行的委託放款通知等指令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第三十條 甲方如需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要求進行變動和修改,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乙方。

第三十一條 甲方應將委託貸款資金及時劃入在乙方開立的委託貸款基金賬戶,委託貸款餘額不得超過委託貸款基金餘額。委託貸款資金轉入方式爲第 1 種:

1.甲方主動向乙方劃轉。

2.根據甲方委託放款通知,由乙方直接從甲方住房公積金賬戶中足額扣劃。

第三十二條甲方要求乙方以貸款人名義行使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權利時,應書面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支付與訴訟有關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乙方應將取得的合同利益及時向甲方交付。

第三十三條 乙方應根據甲方委託放款通知,與借款合同當事人簽訂借款合同,爲借款人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

第三十四條 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協助甲方監督借款人使用貸款資金和督促借款人按時還本付息,並將貸款逾期情況及時報告甲方。

第三十五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將收回的貸款本金在 三 個工作日內劃入甲方指定的 住房公積金 賬戶內,開戶銀行 ,賬號 ;將收回的貸款利息在 三個工作日內劃入甲方指定的 住房公積金 賬戶內,開戶銀行 ,賬號 .

第三十六條 甲方應按以下約定及時向乙方劃付委託貸款手續費:

(一)支付標準:按 利息收入的 1% 支付手續費。

(二)支付頻率:委託貸款手續費按(月、季、年)結算,於(月、季、年)末 個工作日內進行清算。

(三)支付方式爲第 1 種:

1.甲方主動向乙方劃轉;

2.乙方直接從收回的委託貸款利息收入中扣收;

3.乙方直接從甲方住房公積金專用賬戶中扣收。

第三十七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及時向甲方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數據、憑證資料和統計報表。

第三十八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與甲方定期覈對住房公積金貸款賬務。

其他約定條款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未能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

1.乙方未能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甲方可酌情扣減手續費直至取消承辦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資格。

2.因甲方原因使乙方無法正常履行委託協議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四十條 其他約定 無 :

第四十一條 本協議生效後,雙方應通知並監督所屬機構認真執行。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平等互利、互諒互讓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無.但爭議未獲解決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二條 本協議生效後,如需變更,經雙方協商一致,須另行簽訂變更協議。

第四十三條 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條 本協議有效期 壹年 .

第四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 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人(公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名章):

年 月 日

受託人(公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個人貸款擔保專用合同書 篇11

貸款人(甲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鑑於:甲方向乙方發放貸款,甲乙雙方簽署此項抵押貸款合同。此《抵押貸款合同》約定,甲方向乙方發放貸款人民幣 元,乙方用以作爲美國投資移民款項。爲擔保《抵押貸款合同》項下債務本息及其它一切相關費用能得到按時足額償還,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或依法有處分權的 房產作爲抵押物。

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所有的或依法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爲抵押物。現甲乙雙方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平等協商,就下列條款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用於抵押的抵押物(總評估值:人民幣¥ 元)

1.1乙方所有的

1.2評估價:人民幣¥0元。

根據元

1.3 權屬證明:見附錄一

第二條 貸款數目及幣種

貸款幣種,金額,利率,期限如下:

幣種:人民幣

金額:(小寫)年利率:3%

期限:20xx年(貸款實際起止日期以貸款發放日爲準)

第三條 抵押擔保的方式

3.1在《抵押貸款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向乙方提供而未獲償還的貸款本息由乙方以抵押物在本合同第四條確定的抵押擔保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3.2如甲乙雙方就《抵押貸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利率,金額等達成協議變更有關條款,在乙方未能按照變更後的條款履行還款的情況下,甲方就依據變更後的條款,以乙方抵押物在本合同第四條確定的抵押擔保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3.3倘若作爲抵押物的的價值明顯低於其目前價值,致其不能抵償《抵押貸款合同》下債務本息及其他一切費用,甲方有權向乙方要求提供相應的足額抵押財產,如乙方無法在收到甲方通知30天內提供額外抵押資產,甲方有權收取並處置作爲抵押物

第四條 抵押擔保範圍

本合同擔保的範圍包括《抵押貸款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及相應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和有關費用:

具體包括:

4.1甲方根據《抵押貸款合同》向乙方發放的貸款本金及相應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和有關費用;

4.2 甲方行使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公告費,送達費,差旅費等);

第五條 抵押物和抵押物權屬憑證的保管及責任

5.1抵押期間指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貸款合同》項下債權時效屆滿期間:抵押期間,抵押財產由乙方或乙方委託的代理人保管,乙方及其代理人應妥當保證正常使用 。應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乙方不得做出任何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行爲。如發生此類行爲,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並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因恢復抵押物原狀或設定新增抵押所花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對在抵押期間處分抵押物的限制

6.1抵押期間,乙方無權擅自以出售,交換,贈與等方式轉讓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6.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移,在抵押或以任何其他不適當的方式處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七條 貸款發放方式及日期

7.1甲乙雙方正式簽署該協議之後15個工作日之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全部貸款;

7.2貸款的期限從甲方發放貸款之日開始計算,到乙方歸還全部本息截至。貸款期限不超過20xx年。

第八條 貸款本息的償還

8.1乙方將以人民幣償還貸款本息,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利息計算方法每半年向甲方支付利息。本合同期滿,乙方需要歸還全部貸款本金。

8.2乙方有權利提前歸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金。

8.3如乙方選擇提前歸還全部貸款,該貸款合同的有效期將縮短,實際貸款期限的計算公式

8.4如乙方選擇提前歸還部分貸款,乙方的貸款數額將隨之減少。貸款利息以實際佔用資金的數額作爲計算之基礎。

第九條 利息

本合同項下貸款,自甲方劃撥貸款之日起,按貸款實際佔用天數計息,每半年計息一次,計息日爲每年的6月30日及12月31日。貸款利息以實際佔用資金的天數作爲計算之基礎。

第十條 貸款使用情況

在本合同有限期內,甲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想甲方如實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生效後,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表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如乙方違背本合同第五條規定,因乙方行爲直接危及抵押物,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對甲方抵押權的侵害行爲,提供甲方可以接受的其他抵押財產,並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12.2 如乙方違背本合同第六條規定,乙方擅自處分抵押財產,其行爲無效,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對甲方抵押權的侵害行爲,提供甲方可以接受的其他抵押財產,並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12.3在發生上述任一項違約情形時,乙方若不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抵押擔保,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抵押貸款合同》項下借款本金3%的違約金。若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則乙方還需賠償甲方的所有經濟損失。

12.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按與乙方約定的日期和約定的金額將貸款放出,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乙方支付萬分之一的違約金。

12.5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按時歸還貸款本息,甲方有權對預期超過10個工作日的部分,在原利率的基礎上每年加收2%額外計息。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按時歸還貸款本息超過60天,甲方需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書面通知後30天之內仍未歸還到期本息,甲方可以對所抵押的 進行處分,以市場價賣出股權和分紅,收繳貸款金額及所產生的利息,多餘部分應當退還乙方。

12.6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按時歸還貸款本息,甲方還可以有權收取作爲抵押物的 。

第十三條 抵押權的實現

依照《抵押貸款合同》約定的糾紛解決方式,按法律規定程序處理抵押物,處理抵押物所得款項,甲方有權優先受償,其價款超過《抵押貸款合同》項下乙方所欠債務本息及其他相關費用的部分,歸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甲方另行追索。

第十四條 抵押權的消滅

《抵押貸款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時或之前,甲方在《抵押貸款合同》項下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本息及費用獲得足額的清償時,抵押權隨之消滅。

第十五條 使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方式

15.1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及爭議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5.2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按照《抵押貸款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

第十六條 抵押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名之日起生效,至《抵押貸款合同》項下債務本息及其他儀器相關費用全部還清時失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個人貸款擔保專用合同書 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爲確保_________號《_________銀行個人消費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貸款期限爲_________年,自乙方將借款劃入《借款合同》規定的賬戶之日起計算,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爲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借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內,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乙方認爲抵押物在抵押期間需辦理財產保險的,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

在財產保險單上應填寫或註明乙方爲被保險人,並與保險人在保險單中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

甲方應將保險單證交由乙方代爲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內,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爲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損害賠償金應作爲保證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在借款人未足額清償債務之前,甲方不得動用。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爲債權的擔保。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內,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內,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抵押期間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爲;

2.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而其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連續三個月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

6.借款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乙方有權就甲方應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相應的扣劃。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息;

3.清償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各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後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須依法登記的已辦理登記;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貸款擔保專用合同書 篇13

建設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合同單位: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經借款方申請,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貸款。爲明確各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方向貸款方借人民幣(大寫)_____萬元。用於_______,預計分年用款爲:

____年__萬元;____年__萬元;

____年__萬元;____年__萬元;

____年__萬元;____年__萬元;

第二條借款方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總額內,根據批准的年度計劃和建設進度編制年、季度用款計劃,送貸款方審查憑以供應資金。貸款方保證在覈定的年度貸款計劃內,按基本建設貸款的有關規定及時供應資金。如因貸款方責任,資金供應不及時,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三條借款方在貸款方開立帳戶,根據工程情況將貸款按月(季)分次轉到存款戶支用,全部貸款由貸款方監督使用。借款方如不按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和收回貸款。

第四條貸款期限:自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共爲__年__個月。其中建設期從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還款期從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分年還款計劃如下:

____年__萬元;____年__萬元;

____年__萬元;____年__萬元;

____年__萬元;____年__萬元;

____年__萬元;____年__萬元;

____年__萬元;____年__萬元。

第五條貸款利息,按年息___%計收;借款方不能按上述約定歸還的,從次年開始未歸還的貸款作爲逾期還款加息___;挪用的貸款,從挪用期間加收罰息___。貸款利息按實際支用數計息並計算複利。如因國家政策性的利率變動,本合同貸款利率根據政策相應調整。

第六條還本付息的資金,經各方商定,同意用貸款項目的下列資金償還:1.企業自有資金;2.基本建設收入;3.交納所得稅以前的新增利潤和經稅務機關批准減免的稅金;4.新增固定資產折舊基金;5.實行投資包乾分成部分。(附:貸款項目預計經濟效益表)

借款方對償還貸款本息以___________方式提供擔保。擔保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

第七條全部貸款到期,貸款方發出逾期通知3個月後,借款方仍不歸還的,貸款方可以依據擔保協議向借款方或擔保方收回貸款。

第八條如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產品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協商簽訂變更合同,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後生效,至貸款本息全部還清後失效。本合同簽訂後借款方如果超過3個月以上不使用貸款,合同即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2份,借、貸雙方各執1份;副本___份,借款方主管部門、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單位各執1份。

個人貸款擔保專用合同書 篇14

貸款方: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借款方: 銀行賬號:

地址: 電話:

根據借款方爲經營需要,向貸款方申請貸款作爲小額存款藉資,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

第二條 借款金額(大寫):

第三條 借款用途:

第四條 借款利率: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每月 %還利息,利隨本清。

第五條 借款期限爲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條 借款的支取:本次貸款作爲一次性支取,支取時間即爲本協議生效。

第七條 借款的償還:借款方保證在本協議規定的貸款期限內,即分別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前按期向貸款方支付當月利息,並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貸款方償還所有本金。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簽定本合同後,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內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戶或經擔保人擔保支付現金髮放給借款方,如貸款方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方需要將借款延期,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後辦理延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收逾期利息和罰息。

第九條 合同變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第十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 )項處理。

(1)由擔保人負責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訴

貸款方: 借款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個人貸款擔保專用合同書 篇15

甲方(借款人):(按身份證上的順序填寫)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貸款人):(按身份證上的順序填寫)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於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爭議解決方式:

1,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以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2、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合同簽訂日期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於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

個人貸款擔保專用合同書 篇16

借款人名稱: (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開戶金融機構:

賬 號:

電 話: 郵政編碼:

貸款人名稱: (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電 話: 郵政編碼:

保證人名稱: (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電 話: 郵政編碼:

簽訂合同日期:

簽訂合同地點:

因甲方的請求,丙方願意爲甲、乙簽訂的 年 字第 號合同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丙方作爲甲方還款的保證人,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丙方擔保金額爲甲方根據 年 字第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資金本金(大寫)元人民幣(大寫:元整)

  整及其相應的利息、費用和罰息。

第二條 丙方保證代甲方清償甲方在上述借款到期而未能按時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費用及罰息,並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索款通知後 個營業日內,清償上述款項。

第三條 丙方的保證責任不因甲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財務狀況的改變、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或文件及本擔保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的無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條 丙方機構若發生變更、合併、撤銷,丙方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和甲方,由變更、合併後的機構承擔本擔保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實爲乙方所接受的新的擔保人。

第五條 本擔保合同生效後,甲方和乙方如需要變更主合同條款,應徵得丙方的同意,由甲、乙、丙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有權對丙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丙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材料,丙方應如實提供。

第七條 本合同的擔保金額隨甲方償還或丙方代爲清償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本金、利息、費用及罰息的數額而相應扣減。

第八條 丙方代甲方清償借款本息、費用及罰息後,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按期代爲清償到期債務,乙方有權委託丙方開戶金融機構從丙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並可視情況按擔保總額的 %向丙方收取違約金。

2.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應按擔保總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擅自變更主合同條款,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擔保義務。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或主要負責人: 或主要負責人:

個人貸款擔保專用合同書 篇17

委託人名稱: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

賬戶: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受託人名稱: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賬戶: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自治區) 市 縣(區)

甲方爲有效運用其自有資金,委託乙方向甲方所確定的 (借款人)發放委託貸款,貸款風險由甲方承擔,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甲、乙雙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幣種) 資金(大寫) 萬元整委託乙方按委託貸款程序代甲方向借款人發放並協助甲方收回。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貸款,應在乙方營業機構開立委託貸款基金專戶,並於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將自有(幣種)資金(大寫) 萬元整一次或分次存入專戶。由乙方開具委託貸款基金收據,交甲方存執。乙方堅持“先存後貸,不得透支”的原則,甲方委託貸款總額,不得超過委託貸款基金貸款總額。

第三條 委託貸款的對象、項目、金額、種類、用途、期限、利率、提款、還款計劃均由甲方在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政策允許範圍內,根據具體情況在《委託貸款通知單》中確定。

第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在對借款人發放委託貸款時,甲方向乙方提交《委託貸款通知單》。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委託貸款通知單》及所附資料後,經審查與本合同約定的各條款一致,應按《委託貸款通知單》的要求發放委託貸款。

第五條 乙方向借款人發放委託貸款前,應和借款人簽訂《委託貸款借款合同》,並應在《委託貸款借款合同》生效後 日將合同副本 份送甲方留存。

第六條 若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時不歸還借款本息,甲方不得提取委託貸款基金;委託貸款損失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返還部分或全部委託資金。

第七條 對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甲方可根據需要,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方式、擔保人和抵押財產由甲方審定,並具體在《委託貸款通知單》中確定。

第八條 借款人如不按《委託貸款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和歸還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據銀行有關規定對借款人進行加罰息等信貸制裁。加罰息收入乙方提取50%作爲手續費,其餘部分由乙方劃入甲方委託貸款基金賬戶。

第九條 利息和手續費。乙方對甲方“委託貸款基金專戶”的餘額,按月息 ‰計付利息,每 支付一次。委託貸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 結息。乙方應在收取利息後 內將貸款利息劃入甲方賬戶。如遇國家調整利率,甲方要在國家政策允許範圍內調整利率,並向乙方提交《委託貸款利率調整通知單》,乙方據此辦理利率調整手續,並通知借款人。

乙方發放委託貸款,按貸款餘額的月 ‰向甲方收取手續費。手續費的支付雙方約定如下:

第十條 乙方每次收回貸款後 個營業日內,應將貸款如數劃入甲方賬戶。

第十一條 委託貸款的提前收回和延期歸還,均應由甲、乙雙方和借款人達成書面協議後,才能辦理。

第十二條 委託貸款收回後,甲方可提取委託貸款基金,也可確定新的委託貸款項目。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變更或解除。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如期將約定的資金存入“委託貸款基金專戶”,或超出“委託貸款基金專戶”存款總額要求發放委託貸款,或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四條約定未向乙方提交有關資料,甲、乙雙方又未達成變更上述條款的協議,乙方可拒絕發放委託貸款,並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委託貸款通知單》中甲方所確定的貸款對象和貸款項目發放委託貸款,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並可視情況提取部分或全部委託貸款基金。造成貸款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擅自同意借款人延期或提前還款,應向甲方支付延期貸款餘額或提前收回貸款數額萬分之一的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延期委託貸款。

4.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約定如下: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託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託貸款基金全部提取時自動失效。

第十九條 《委託貸款通知單》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資料,均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公章) (簽字)

年 月 日 (公章) (簽字) 年 月 日

個人貸款擔保專用合同書 篇18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住址: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住址:

鑑於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爲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位於____市(縣) ____區(鎮) ____路(街) ____號____房間之房產的全部權益(以下稱該抵押物,具體財產情況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給甲方,以作爲償還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的擔保。

第二條 本抵押合同擔保範圍爲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公證費及訴訟費)。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息

每月____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以本合同借款總額的____收取。逾期每天按本合同借款總額____收取。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爲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借款額的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七條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該抵押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八條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九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加蓋章並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爲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抵押人: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個人貸款擔保專用合同書 篇19

合同編號: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爲確保_________號《_________銀行個人消費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貸款期限爲_________年,自乙方將借款劃入《借款合同》規定的賬戶之日起計算,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爲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借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內,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乙方認爲抵押物在抵押期間需辦理財產保險的,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

在財產保險單上應填寫或註明乙方爲被保險人,並與保險人在保險單中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

甲方應將保險單證交由乙方代爲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內,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爲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損害賠償金應作爲保證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在借款人未足額清償債務之前,甲方不得動用。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爲債權的擔保。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內,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內,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抵押期間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爲;

2.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而其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連續三個月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

6.借款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乙方有權就甲方應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相應的扣劃。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息;

3.清償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各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後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須依法登記的已辦理登記;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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