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合同書樣本一(精選3篇)
民間借貸合同書樣本一 篇1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人(按照實際情況,是否有保證人):
借款方爲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作爲保證人,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貸款爲借貸雙方和保證人共同協商的民間貸款;
第二條:本貸款用於借款方的個人經營活動;
第三條: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X萬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爲利息,即月利率爲X%,年利率%;
第五條:借款期限爲壹年(二〇X年X月X日至二〇X年X月X日),逾期按月利率X%計算;
第六條:還款方式爲到期本息一次結清。即二〇XX年X月X日借款方一次性還給貸款方本息 共計人民幣(大寫)XX萬元整;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3、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4、保證人擔保有向借貸雙方追償的權利,借貸雙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 利息加收罰息。
2、貸款方中途不得收要本息,如違約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相同計算。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 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
貸款方:(簽字)
借款方:(簽字)
保證方:(簽字)
民間借款協議書20__
甲方(借款人):
乙方(貸款人):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依照《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及利息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利息:年利率 %,利隨本清。
二、借款期限及還款日期
借款期限:____ 個月,即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甲方應於借款期限起始日前一日向乙方提供借款,乙方保證於借款期限到期日的次日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三、擔保條款
甲方自願以其所有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一套抵押給乙方,若到期不能按期主動還本付息,乙方有權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該抵押物。
四、解決爭議的方法
若發生爭議,協商解決,解決不成,雙方應起訴至_________人民法院。
五、其他條款
1、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民間借貸合同書樣本一 篇2
甲方(債權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乙方(債務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爲了使 ___________,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有關事項協議如下:
第一條 還款內容
1還款金額:人民幣.
2.還款期限:自簽訂此協議之日起乙方 至 年 月 日前還清.
3.利率:按照的利率執行,具體爲:_____.
第二條 抵押物
乙方將 作爲還款的抵押.抵押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款項及利率爲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的單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後,將抵押物的單證完整交給甲方.
(二)乙方的義務:
1.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及利率.
2.乙方在簽訂協議之日起交付抵押物的所有權證書.
第四條 違約責任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給甲方欠款及利息的,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第七條 本合同經 ___________見證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見證單位留存二份.
甲方: (公章)
代表人:
乙方: (公章)
代表人:
簽約日期:
民間借貸合同書樣本一 篇3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方爲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作爲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
第二條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爲千分之,利隨本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
2、還款方式: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爲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保證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