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夫妻雙方婚前協議(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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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夫妻雙方婚前協議 篇1

協議人(男方)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民族:______族,身份證號碼:________,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_

2022夫妻雙方婚前協議(精選5篇)

協議人(女方)________________,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民族:______族,身份證號碼:________,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_

男、女雙方均系獨身,現年齡較大。爲了生活上能有所照料,情感上有所依託,雙方自願結婚。同時爲了能夠生活美滿,家庭和諧,雙方及子女特定此協議。

一、男女雙方自願結婚,目的是老年了有個伴,在生活上互相照顧。

二、男女雙方的各自不因此次,導致男方財產轉歸女方及女方子女,或者女方財產轉歸男方及男方子女。

1、婚前甲方擁有帶產權的、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的住房(見產權證複印件)爲甲方婚前財產;

2、婚前乙方擁有帶產權的、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的住房(見產權證複印件)爲乙方婚前財產。

3、婚前各自儲蓄,爲婚前財產。婚後,各自婚前的儲蓄本金和儲蓄利息仍歸個人所有。婚前財產不變,甲乙雙方的婚前財產由各自原來的子女繼承。

4、婚前各自的債權債務在婚後仍歸個人承擔,對方不負有其受益及償還的權利及義務。

三、甲乙雙方在此約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有的財產來源收入作爲夫妻雙方共同財產使用。

四、甲乙雙方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若有一方生病,雙方子女均負護理、照顧之責。

五、甲乙雙方若一方去世,對方子女不再負有對另一方老人的贍養照料義務。也將自動解除,其身故後撫卹金等各項福利費由各自子女所得,喪事由各自子女負責,骨灰盒由各自子女安放,另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必須在七日內回到自己子女身邊,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在對方子女家中。在世一方子女必須在七日內接自己父或母回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託。

六、婚後共同財產的繼承權按照法律依據執行。如果本協議的文字理解與上述目的.不一致,以利於符合協議目的的方式理解。甲乙雙方、相關利害關係人即甲乙雙方的子女在此明確:如果甲乙雙方再婚後,無論何時所從事的行爲不符合本協議的目的,則行爲無效。__(末盡事宜雙方協調解決)__以上協議自簽字時生效

男方:____________男方子女: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女方子女: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見證人: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見證人: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2夫妻雙方婚前協議 篇2

甲方(男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女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鑑於甲乙雙方自願結婚,並希望以協議的形式就雙方婚前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的所有權等事項進行約定,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等法律法規,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第一條 婚前財產的約定

1. 甲方名下財產:

(1)房產:

(2)存款:

(3)股票、投資基金等有價證券:

(4)債券:

(5)其他財產:

2. 乙方名下財產:

(1)房產:

(2)機動車:

(3)存款:

(4)其他財產:

3. (1)雙方對上述各自名下的財產所有權的約定:

甲方乙方各自名下的上述財產均是婚前財產,該財產的所有權分別歸甲方乙方個人所有 。

(2)雙方對上述各自名下財產所產生的投資收益的約定:

甲方乙方各自名下的上述婚前財產的收益分別歸甲方乙方個人所有 。

(3)其他約定:

第二條 婚後所得財產的約定

1. 甲方乙方各自名下的上述婚前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名下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權,在婚後所取得的一切收益均爲夫妻共同財產;

2、 甲方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知識產權的收益等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第三條 債務

1. 甲方婚前債務: 房產按揭貸款:總額 萬元;首付 萬元;剩餘貸款: 萬元 。無其他債務。故甲方婚前債務爲 萬元。甲方婚前債務在甲乙雙方結婚後由甲乙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來共同還貸。甲方房屋中,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可依法分割。

乙方無婚前債務。

若婚後發現任何一方在婚前有上述未列明的個人負債的,由負債一方個人承擔償債義務並承擔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2. 甲乙雙方婚後爲滿足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爲夫妻共同負債,由雙方共同負擔。

3. 雙方婚後借債應事先協商一致,任何未經雙方協商並書面同意的用於非日常生活所需的債務,均爲舉債方一方債務,由其個人承擔償債責任。

4. 一方單獨舉債,事後由夫妻另一方追認的,應視爲夫妻共同債務。

5. 其他約定:

第四條 夫妻財產的管理和處分

1. 歸屬夫妻共同財產的管理和處分

(1)因日常生活需要而管理或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

(2)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

2. 歸屬一方的個人財產由財產歸屬一方進行管理和處分。

3. 任何一方不得隱藏和轉移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如有隱藏和轉移行爲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藏或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

4. 關於夫妻財產管理和處分的其他約定:

第五條 日常開支

1. 家庭的日常必需開支(糧油、水電、煤氣、固定電話等支出) 承擔。

2. 重要開支約定:

3. 關於日常開支的其他約定:

第六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 應當互相尊重、互相忠實。

2. 雙方不得對對方實施家庭暴力,不得虐待和遺棄對方及其他家庭成員。

3. 雙方有互相撫養的義務。

4. 一方對己方的父母盡贍養義務,對方應當與給支持。

5. 其他約定:

第七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成立,自雙方辦理完畢結婚登記手續後生效。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簽署日期:

2022夫妻雙方婚前協議 篇3

男方:,身份證號:

女方:,身份證號:

雙方因相識戀愛至今,感情真摯,現準備登記結婚,爲妥善處理雙方的財產問題,避免影響婚後夫妻感情或將來可能出現的爭議,特就有關婚前和婚後的情況約定如下:

婚前債權債務約定

第一條男方婚前有債權元,債務元;女方有債權元,債務元。雙方確認以上債權債務屬於個人的債權債務,結婚後,上述權利和義務各自享有和承擔。

第二條婚後,如果一方出現經濟困難,另一方可以自願代替償還債務。

婚前財產約定

第三條婚前,男方有以下財產,屬於男方個人所有:

1、房產處:房產證號

2、汽車輛:車輛行使證號

3、股權:

4、其他:

第四條婚前,女方有以下財產,屬於女方個人所有:

1、房產處:房產證號

2、汽車輛:車輛行使證號

3、股權:

4、其他:

第五條雙方確認,婚前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不因雙方結婚變爲夫妻共同財產。

第六條對於在男女雙方各自名下的房屋貸款,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各自償還;

2、共同償還,婚後還貸部分視爲夫妻共同財產。

第七條男女雙方上述財產在婚後的收益,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歸各自所有

2、視爲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財產

第八條爲籌辦雙方婚禮和以後生活的需要,雙方以及雙方的親友爲男女雙方購買以下財產:

雙方確認,上述財產由夫妻二人共同使用,共同所有。

婚後生活

第九條雙方結婚後均負有忠誠義務,應當尊重對方,理解對方,照顧對方。

第十條雙方在婚後共同生活中,對於家庭事務有平等的決定權,任何一方不得瞞着對方作出對家庭生活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第十一條鑑於女方和男方生理上的差異,男方應當負責家庭中的體力活,承擔起照顧女方的責任。

第十二條家務活由雙方共同承擔,一方因工作、身體等原因不能從事家務活時,另一方應當理解。

第十三條任何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的工作和生活,如出現工作調動等原因,一方需要離開家庭所在地時,應當提前與另一方協商,另一方應當給予諒解。

婚後財產

第十四條結婚後,雙方的所有沒有在此協議中約定的收入都視爲夫妻共同財產,男女雙方擁有平等的處置權,一方在處置夫妻共同財產超過萬元時,應當事先同另一方協商。如另一方不同意,由此產生的債務由作出決定方承擔,離婚時,此項債務作爲作出決定方的個人債務,不得用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第十五條婚後,按照法律規定屬於夫妻一方個人的財產,由個人享有,但另一方如果經濟困難,應當給予幫助。

第十六條婚後,屬於夫妻共同生活的支出,由雙方共同承擔,在夫妻共同財產不足時,雙方均有義務從各自財產中支付,但事後有權從夫妻共同財產中補回。

子女撫養、老人贍養

第十七條子女有權利向任何一方要求給予經濟幫助,雙方均不得拒絕。

第十八條雙方均負有照顧和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雙方均負有照顧自己和對方父母的義務,不得虐待、遺棄、侮辱對方父母。

第二十條照顧雙方父母及親友禮品饋贈,優先從夫妻共同財產中支付。第二十一條雙方應當平等的對待雙方的父母,任何一方不得搞差別性待遇。

離婚

第二十二條在雙方感情確實破裂時,可以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

第二十三條因一方身體原因,導致雙方不能過正常夫妻生活時,另一方主有權提出離婚。此種情況下離婚,雙方均視爲無過錯方。

第二十四條一方在患有重大疾病期間,另一方不得提出離婚。

第二十五條一方的父母患有重大病病期間,另一方不得提出離婚。若提出離婚,一方也同意,提出方仍然應當承擔一方父母治病所需費用的一半,一方有權通過協商或訴訟的途徑主張。

第二十六條離婚後,無論基於何種原因,任何一方均不得發表對另一方帶有侮辱性、誹謗性的言論,更不得做出影響另一方工作生活的行爲。

第二十七條一方患有久治不逾的疾病且無過錯,若另一方堅持提出離婚,應當給予患病方充分的補償,以保證患病方日後得到妥善的治療。若日後補償費用不足,提出離婚方仍然應當承擔另一方治病費用的30%。提出方不履行時,患病方有權通過訴訟維護自己的權利。

離婚時財產處理及補償

第二十八條因一方過錯導致男女雙方離婚時,過過錯方不得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只能拿回屬於自己的婚前財產。

第二十九條過錯方,在離婚時另外給另一方一次性補償元人民幣。

離婚時子女歸屬

第三十一條離婚時,對於子女的歸屬,應當優先徵求子女的意見,若子女決定跟隨一方時,被跟隨方不得拒絕,另一方不得干涉。

第三十二條若子女年齡小於十週歲,過錯方應當優先聽從另一方對子女的安排,不得提出異議。無過錯方在作出安排時,應當適當考慮子女的意見。

第三十三條若子女決定跟隨無過錯方,過錯方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爲月收入的%,但每月不得低於元人民幣,直至子女滿十八週歲。

第三十四條若子女決定跟隨過錯方,無過錯方也同意,無過錯方每月支付撫養費爲月收

入的%,但每月不得低於元人民幣,直至子女滿十八週歲。

第三十五條子女在男女雙方離婚後,患上重大疾病或因上學等原因而需要較大費用時,由男女雙方平均負擔。若一方沒有經濟能力,另一方應當及時支付,但事後另一方應當償還,並出具書面憑證。

第三十六條無論女子跟隨哪一方,另一方都有探視的權利,但不得影響孩子的學習和被跟隨方的正常生活。

其他約定

第三十七條本協議中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視爲雙方享有平等權利和義務,但一方能證明另一方有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女方:

年月日年月日

【篇三】

甲方(男方):張某,男,漢族,1963年2月11日出生,美國國籍,護照號碼:______

乙方(女方):李某,女,漢族,1966年3月11日出生,中國上海籍,住_。身份證號:____

鑑於:甲、乙雙方經自願相識相戀,並打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成爲合法_;

鑑於:在任何一方死亡、離婚或其他情況下導致雙方婚姻終止前,雙方希望就其因婚姻而對另一方的財產享有的權利或義務做出預先陳述;

鑑於:雙方已經充分知曉對方的婚前財產(女方婚前財產詳見本協議附件);

鑑於:訂立本協議時,雙方根據意思自治,已充分了解其各自權利及訂立本協議的後果;

鑑於:雙方知曉且明瞭本協議內容,簽署本協議未受任何脅迫和壓力。本協議基於公平、自願的原則,按照雙方的意志對雙方的婚前財產和婚後取得財產進行處理;

鑑於:本協議的訂立在於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財產糾紛;

雙方在此訂立協議如下:

一、關於婚前財產的約定

(略)

二、關於婚後財產的約定

(略)

三、債務

(略)

四、日常開支

(略)

五、其他

1.任何一方因處分其個人財產而給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損失由財產所有人自行承擔。

2.若發生分居、離婚,任何一方不得向另一方主張分割婚前財產及婚後屬於各方的財產。

3.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4.本協議及其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機關留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經公證機關公證後生效。

甲方:乙方:

20__年月日20__年月日

2022夫妻雙方婚前協議 篇4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兩方爲了組建新的家庭,經商議決定共同出資購買---開發有限公司開發位於長安小區--路--棟之房屋,現就上列房屋(以下簡稱協議房屋)之產權及使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房屋房價共計--萬元。協議兩方已於--年月份各出資--萬元(大寫:貳拾萬元整)共計--萬元(大寫:貳拾萬元整)繳付了協議房屋的全部房款。

二、兩方一致同意將該協議房屋登記在甲方名下。該產權登記並非協議房屋真實的權利歸屬,協議房屋之所有權由甲、乙兩方按份享有,每人享有2的`權屬。

三、未經甲、乙兩方協商一致書面同意,甲方不得私自處分該房產,如:出賣、抵押、租賃等。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協議各方另行協商簽署補充協議約定。

五、甲、乙雙方均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簽署本協議是自願行爲,沒有受到任何人的脅迫。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後生效,一式倆份,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捺印):乙方(簽字捺印):

簽署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4、婚前共同購房協議書

--先生、--女士系男女朋友關係,爲共同創造美好的幸福生活,現以雙方名義購置翡翠中心房產一套--,總金額--萬元,首付--萬元。就有關事項雙方協議如下:

一、首付萬元,由--女士出資。月供由-先生通過住房公積金貸款方式繳納。

二、不論任何原因,雙方分開,該套房產歸--女士所有。

三、倘若--先生髮生意外,該套房產歸--女士所有,--先生的家人(父母、兄弟姐妹)無權擁有。

四、倘若--女士發生意外,該套房產歸--女士的家人(父母、弟弟)所有,--先生主動將所有權無償轉讓給--女士的家人(父母、弟弟)。

甲方:

乙方:

2022夫妻雙方婚前協議 篇5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在登記結婚,婚後一直處於分居狀態,經濟上各自獨立。經協商一致,現甲、乙雙方就財產歸屬約定如下:

一、甲、乙雙方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二、甲、乙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的收入歸各自所有;

三、在甲、乙雙方婚姻存續期間,共購買了套商品房如下: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購買的位於的房產(房產信息:),甲、乙雙方約定此房產歸方所有。

五、甲、乙雙方一致確認,雙方婚後除上述投資一處房產之外,再無其他財產交集;

六、甲、乙雙方約定,雙方各自的債權(個人財產增值部分)和債務均由其本人享有和承擔,與另一方無關。

上述債權(個人財產增值部分)和債務既包括婚前產生的,同時也包括婚後產生的。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律師持有一份,每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律師事務所

見證律師:

年月日

附件:

1、甲、乙雙方身份證複印件;

2、房產證複印件;

3、購房合同;

4、其他相關材料。

男方:--,身份證號:--

女方:--,身份證號:--

男女雙方於--年-月-日登記結婚,現雙方婚姻關係處於存續階段,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無論何種原因導致離婚的,離婚後子女撫養權及財產均遵守如下約定:

一、雙方的兩婚生子女歸女方撫養,男方每月給女方其全部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工資、投資等)的三分之一作爲兩子女撫養費、教育費等費用,直至兩子女均年滿18週歲,女方不得將男方支付的資金擅自挪用。

二、男方及其親屬每週可探望兩孩子2次,男方及其親屬未經女方同意不得將兩孩子帶離女方住所,探望期間不得有傷害孩子心理的行爲(如語言攻擊孩子父母關係等),如違反上述約定,女方有權禁止男方及其親屬探望兩孩子,女方及其親屬也不得向孩子灌輸破壞男女雙方關係的言論及行爲,否則男方可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三、雙方或單方的動產、不動產、股票等全部財產均歸女方所有,男方自願放棄。

本協議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如法院判決離婚的,自判決書生效之日起生效。

男方(簽字):女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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