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分配協議書(精選3篇)
遺產繼承分配協議書 篇1
遺產繼承分配協議書
甲方(系被繼承人兒子):
身份證號:
乙方(系被繼承人配偶):
身份證號:
丙方(系被繼承人父親):
身份證號:
丁方(系被繼承人母親):
身份證號:
上述各方作爲 的法定繼承人,就 名下財產分割事宜,經平等自願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繼承所發生的原因
年 月 日, 【女,身份證號: 】因 死亡,逝世於 。現就 名下遺產問題,各方經協商同意按本協議約定處理。
二、對被繼承人名下遺產、財產享有權利的人員的確定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共同確定有且僅有以下人員對 財產享有權利,並有權要求對 名下財產有權要求進行分割、分配:
1.乙方是 生前配偶,對 婚後財產享有共有權利。現乙方自願放棄與 婚後財產的共有權利與權益的主張,自願將登記在 名下的房產及其他財產全部作爲 的遺產,由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按照本協議第四條的約定進行繼承,並按照約定的比例分配房產變現的款項。
2.各方確認至今沒有發現 生前立有遺囑或簽訂有遺贈扶養協議,甲方、丙方、丁方與乙方是法律規定的全部法定繼承人,對屬於 本人的財產或財產份額享有繼承權。各方確定 不再有其他法定繼承人,無遺漏其他繼承人。
三、各方承諾
各方經協商按本協議約定財產分配方案對 名下財產辦理財產繼承分配後,一旦發現被繼承人生前就遺產曾立有遺囑或簽訂有遺贈扶養協議或還有其他繼承人或有應當依法繳納的稅款和需要清償的債務,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均自願承擔返還其他繼承人應繼承的遺產份額和承擔應履行的義務,對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
四、被繼承人名下遺產繼承分割/分配約定
1.存款
具體繼承分配處理辦法:乙方 自願放棄對 名下全部存款的共有權利與權益的主張,自願將 名下銀行的全部存款均作爲遺產,各方一致同意 名下所有存款按丙方 %份額、丁方 %份額繼承,具體金額以銀行存款實際金額爲準。甲方、乙方自願放棄對 所有存款的繼承。
根據法律的規定,乙方名下婚後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財產, 享有 %份額的權益,應當作爲 的遺產由法定繼承人繼承,現作爲法定繼承人的甲方、丙方、丁方均同意不就乙方名下婚後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財產主張任何權利。
2.被繼承人婚前不動產
(1) 名下位於 【房地產權證證號: ,房地證字第 號,房屋用途:商場,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證證號: 】。
具體繼承分配處理辦法:該套房屋屬於 婚前個人財產,各方一致同意該套房屋由丙方繼承。甲方、乙方、丁方均自願放棄對該套房屋的繼承。
(2) 名下位於 【房地產權證證號: ,房屋用途:住宅,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具體繼承分配處理辦法:該套房屋屬於 婚前個人財產,各方一致同意該套房屋由甲方繼承 %份額、乙方繼承 %份額、丙方繼承 %份額、丁方繼承 %份額。
各方一致決定將該套房屋出售,該房出售所得價款在支付稅費、中介費、辦證費、公證費、律師費、房屋管理費等實際支出的費用後,按照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的比例將剩餘款項分配給各方。
各方一致同意該套房產按份額辦理繼承過戶手續取得不動產權證後公證委託 (女,身份證號碼: )辦理該套房產後續的出售過戶手續。該套房產出售的款項在扣除 墊付的房屋管理費、律師費等應當扣除的各項費用後,按照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的比例將剩餘款項支付到各方指定的賬戶。
3.被繼承人婚後不動產
(1) 名下位於 【不動產權證號: ,住宅,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
(2) 名下位於 【不動產權證號: ,住宅,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
(3) 名下位於 【不動產權證號: ,住宅,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具體繼承分配處理辦法: 名下以上三套婚後房產,乙方自願放棄對 名下以上三套婚後房產的共有權利與權益的主張,自願將 名下以上三套婚後房產均作爲 的遺產,各方一致同意該三套房屋由甲方繼承 %份額、乙方繼承 %份額、丙方繼承 %份額、丁方繼承 %份額。
各方一致決定將該三套房屋出售,房屋出售所得價款在支付稅費、中介費、辦證費、公證費、律師費、房屋管理費等實際支出的費用後,餘款由甲方繼承分配 %、乙方繼承分配 %、丙方繼承分配 %、丁方繼承分配 %。
各方一致同意該三套房產按份額辦理繼承過戶手續取得不動產權證後確定公證委託 (女,身份證號碼: )辦理該三套房產後續的出售過戶手續。該三套房產出售的款項扣除 墊付的房屋管理費、應支付的律師費等應當扣除的各項費用後,應優先償還 名下對外債務 萬元(目前僅知道的債務數額,若後續有發現新的債務,亦需要予以優先償還),餘款按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的比例進行分配,直接支付到各方指定的賬戶。
(4)除已經知道的 名下的上述房產,暫未發現存在其他房產。若後續 名下有發現新的房產或房產份額,屬於婚後的,則按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的比例進行繼承分配;屬於婚前的,則按照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的比例繼承並分配。甲方繼承取得的財產由乙方和丙方、丁方共同指定的 (男,身份證號 )共同監管。
4.被繼承人投保的保險權益約定
(1) 在 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保的保險【保險單編號: ,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爲 】。該保單的保險利益的100%歸屬於 。
(2) 在 保險有限公司投保的 【保險單保險協議號碼: ,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丙方 %、丁方 %】。該保單的保險利益的 %歸屬於丙方、 %歸屬於丁方。
(3) 在 保險有限公司投保的 【保單編號: ,指定受益人爲 】。該保單的保險利益的100%歸屬於 。
(4) 在 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保的 【保險單保單協議號碼: ,身故受益人:法定。】。該保單的保險利益按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的比例享有並進行分配。
5.被繼承人名下的車輛
名下的粵 豐田車輛,各方一致確定由 繼承。
6.股權
(1) 持有 有限公司 %股權【註冊資本 萬元】;
(2) 持有 有限公司 %股權【註冊資本 萬元】;
(3) 持有 有限公司 %股權【註冊資本 萬元】;
目前查詢到 名下持有上述股權,由於 尚未與上述相關公司最終確定 所持股權的股權出資情況及實際持有、歸屬、股東權益等事項,因此以上股權(或權益)是否可以繼承以及繼承分配的比例,需待各方與上述相關公司最終確定後,由各方另行簽署補充協議繼承 名下的上述股權或股東權益。
7.其他財產
如發現 名下依法享有的其他財產(或財產份額),婚前財產按各方 %份額進行分配,如屬於婚後財產,乙方自願放棄對 名下婚後財產的共有權利與權益的主張,自願將 名下婚後財產全部作爲 的遺產,按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的比例進行繼承分配。甲方繼承取得的財產由乙方 和丙方、丁方共同指定的 (男,身份證號 )共同監管。
五、被繼承人名下的債務償還
1.現有 名下債務金額: 萬元。具體如下:
年 月 日, 向 借款 萬元,未償還。
2.如將來發現有其他債務,則列入 債務。
3.乙方名下沒有需要 承擔的夫妻共同債務。
4.債務的償還安排:各方同意 應承擔的債務首先用 名下婚後的 處置後的款項予以償還。 名下婚後的 遺產不足償還債務的,依法律規定處理。
5.財產分割或分配後發現的債務承擔,按各方取得被繼承人財產的比例進行承擔,繼承人承擔債務最高以繼承的財產爲限。
六、其他相關事項
1.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遺產繼承、分割、分配時,如需要各方配合辦理取款、過戶等手續的,各方應予配合。相關手續費、稅費按對應財產的分配比例由獲得財產的各方承擔。如由一方或多方先行墊付手續費、稅費、律師費等款項的,則首先從處置財產的價款中優先返還。
2.甲方屬於未成年人,因此,其所分割或分配所取得的財產,各方均應予以保護,不得擅自處置或使用其財產。甲方分配取得的款項指定由乙方和丙方、丁方指定的 (男,身份證號 )另行開設共管賬戶共同監管,當甲方年滿18週歲時解除監管,監管人將監管所有款項解除監管,並交付給甲方。爲防止監管人出現意外給監管帶來不便, 指定 (男,身份證: )爲預備監管人, 指定 (女,身份證號碼: )爲預備監管人,當監管人出現不宜監管、無法監管的情形時,由預備監管人接替監管人繼續實施對甲方分配取得的款項進行監管。
3.甲方跟隨乙方共同生活,乙方應審慎的履行監護人職責。
4. 名下房產的管理費等其他費用均由 代爲墊付,待房產變現後,在變現款項中優先予以扣除返還。
5.根據法律的規定,乙方名下的婚後財產, 享有50%份額的權益,應當作爲 的遺產由法定繼承人繼承,現作爲法定繼承人的甲方、丙方、丁方均同意不就乙方名下的財產主張任何權利。
6.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指定的接收財產分配款項的銀行賬戶爲:
甲方指定收款賬戶,戶名: ,開戶行: ,賬號: ,( 因繼承取得 財產所分配的款項全部匯入該賬戶,並由 與 共同監管,監管期間自監管賬戶開設至 年滿22週歲爲止)。
乙方,開戶行: ,賬號: 。
丙方,開戶行: ,賬號: 。
丁方,開戶行: ,賬號: 。
7.本協議爲各方真實意思的表示。
七、附則
1.本合同一式肆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
聯繫方式:
地址:
乙方(簽字或蓋章):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丙方(簽字或蓋章):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丁方(簽字或蓋章):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遺產繼承分配協議書 篇2
茲證明我村村民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於某年某月某日去世,遺產有某銀行存摺一個,賬號爲__________。其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有妻子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兒子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其法定第二順序繼承人爲孫子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此外無其他法定繼承人。
此致
__________縣公證處
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遺產繼承分配協議書 篇3
協議人:________,男, 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住________市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號。
協議人:________,女, 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住________市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號。
協議人________________雙方於_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_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育兒子___________。
因協議人雙方性格嚴重不合,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________與________自願離婚。
二、兒子方________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600元,在每月5號前付清;
直至付到18週歲止,18週歲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
三、雙方有夫妻共同財產座落在________路________小區________室商品房一套,價值人民幣80萬元,現協商歸女方________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給付男方________現金38萬元,此款在本協議簽訂後的第二天付清;
此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傢俱歸女方所有。
四、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若有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來承擔。
五、________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時接兒子到其居住地,於星期日下午五時送回________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________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探望。
本協議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男方簽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女方簽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