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超(通用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64W

離婚協議書(超 篇1

男方:                                        

離婚協議書(超(通用3篇)

地址: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女方:                                        

地址: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男女雙方於    年   月   日在    市    區民政局登記結婚;婚後於    年   月   日生長子    ,於    年   月   日生次子    。現雙方因感情不合,經協商決定離婚,並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離婚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解除雙方之間的婚姻關係。本協議簽署後   日內,雙方共同前往                   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手續。

第二條子女的撫養

2.1撫養權

離婚後,雙方所生長子    ,由   方撫養,雙方所生次子     ,由   方撫養。

2.2撫養費

方每月給付   子     撫養費(大寫)     元人民幣(本協議幣種均爲人民幣,下同)直至   子滿   週歲;給付方式爲:

(1)現金,於每月第一次探視時直接給付到   方。

(2)銀行匯款,每月   號前將本月撫養費轉入   方的如下賬戶:

開戶行:        ;

卡號:        。

如遇孩子大病、特殊教育開支等大額撫育費時,雙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態度和有利於孩子成長的最終利益,協商增加撫養費的事宜

2.3探望權

離婚後一方及其父母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且提前通知另一方的前提下,離婚後一方及其父母可隨時探望另一方撫養的孩子,原則上每月至少  次,每次  至  天。

第三條 財產及債權債務的分割意見

3.1婚前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

(1)雙方共同確認,以下財產屬於男方個人所有的財產,歸男方個人所有:

(2)雙方共同確認,以下財產屬於女方個人所有的財產,歸女方個人所有。

3.2夫妻共同財產及債權債務的分割

雙方確認,以下爲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夫妻共同財產及債權債務,雙方經協商,作如下分割:

(1)房產

①位於                的房產(房產證號:                  )一處,離婚後該房產及房內的家電、傢俱和其他可挪動(或不可挪動)的室內裝潢物均歸  方所有,該房產未還貸款由  方繼續償還。離婚後  方給付  方房屋折價款(大寫)        元,   年內付清。

②位於                         的房產(房產證號:            )一處,產權登記在   方名下,離婚後該房產及房內的家電、傢俱和其他可挪動(或不可挪動)的室內裝潢物均歸  方所有,該房產未還貸款由  方繼續償還。離婚後  方給付  方房屋折價款(大寫)       元,  年內付清。  方應積極配合  方將所有權人變更至   方名下,如產生相關過戶費用,由                 承擔。

③位於                         的房產(房產證號:            )一處,由     方負責於    年   月   日前根據市場價格對外出售,   方有權利監督,售房所得價款按男方    %、女方    %的比例分配。

④雙方約定,位於                  的房產一處,購房合同編號:                ,離婚後至取得產權證之前,由   方使用,取得產權證後,歸   方所有。即離婚後無論是否取得產權證,有關該房的一切權益歸於   方。離婚後未還貸款由   方繼續償還。離婚後  方給付  方房屋折價款(大寫)        元,   年內付清。。

(2)汽車

①雙方婚後購買    牌車輛一輛,車牌號           ,離婚後該車歸   方所有,離婚後   方給付   方車輛折價款(大寫)     元。

②雙方婚後購買        牌車輛一輛,車牌號              ,所有權人登記在   方名下,離婚後該車歸   方所有,離婚後   方給付   方車輛折價款(大寫)      元,   方應於離婚後  日內配合將所有權人變更爲   方,相關費用由             承擔。

(3)銀行存款

雙方確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有共同存款(大寫)         元,男方手中(大寫)        元,女方手中(大寫)         元。雙方同意,雙方共有的共同存款(大寫)          元,其中(大寫)       元歸男方所有,(大寫)          元歸女方所有。由   方於    年   月   日前給付   方差額(大寫)        元。

(4)有價證券

男方名下有(股票、債券、基金、理財產品等)價值約(大寫)         元,離婚後歸男方所有,男方應於   年   月   日前給付女方折價(大寫)   元。 

(5)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男方名下有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大寫)        元,女方名下有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大寫)         元。雙方同意,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大寫)          元歸男方所有,(大寫)       元歸女方所有。由 方於    年   月   日前給付   方差額(大寫)          元。

(6)養老保險

雙方確認,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交納的養老保險歸各自所有。

(7)共同債權債務

①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曾有對               的共同債權(大寫)        元,該債權歸   方所有,   方於    年   月   日前給付   方(大寫)          元。

②除位於                         的房產(房產證號/購房合同編號:             )一處,存在未還清貸款,爲夫妻共同債務、由   方在離婚後繼續償還外,雙方無其它共同債務。如離婚後發現有債務,在誰名下爲誰的個人債務,由其個人承擔。

3.3家務補償費/一次性困難幫助

(1)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撫育幼子、照料老人、協助男方工作等,女方付出較多義務,男方同意於    年   月   日前給予女方經濟補償款(大寫)          元。

(2)因女方生活較困難,男方同意於    年   月   日前給予女方一次困難幫助金(大寫)          元。

3.4雙方各自使用的生活用品、個人物品,按照實際佔有、使用情況,在離婚後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3.5雙方按照以上約定對相關財產進行分配和處理後,雙方之間無其他財產爭議。

第四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後並經民政局對雙方的婚姻進行離婚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五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叄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男女雙方各執壹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壹份。

………………………(以下無正文)………………………

男方(簽字):                年  月  日

女方(簽字):                年  月 日 

離婚協議書(超 篇2

立協議人:

男方:

女方:

男方 與女方 現因夫妻感情徹底破裂自願離婚,經雙方商定,對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婚生女_____由男方撫養,女方每月_____日前支付共計____元人民幣撫養費。女方每月逢雙週週六上午九點到男方處接孩子探視,於當日下午七點之前送回男方住處。

二、 雙方共同財產分割方案如下:

夫妻雙方共有位於___市___路___弄___號____室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系雙方共同財產。現雙方約定:

離婚後,該套房屋歸男方所有,女方配合男方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所應支付一切稅費均由男方承擔。

爲保障子女居住跟生活環境,女方放棄該套房產共同財產分割折價款。

三、女方自願自籌______元人民幣作爲父母義務撫養子女期間的醫療費用,若以上錢款不足以支付以上醫療費用,超出______部分,由男方承擔。

四、雙方各自名下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

五、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內無其它共同債權債務;個人名下債權債務離婚後由各自享有跟承擔。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離婚協議書(超 篇3

男方:×,×年×月×日出生,住×市×路×號,身份證號:×。

女方:×,×年×月×日出生,住×市×路×號,身份證號:×。

註釋:身份信息應當與身份證、護照上的信息一致,其中最重要的信息爲身份證號碼,應準確填寫。

男女雙方於×年×月×日在×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因雙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破裂,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已無和好可能。現雙方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作者註釋:寫明何時何地領取結婚證。

一、爲避免輕率離婚、衝動離婚,維護家庭穩定,男女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自願離婚。雙方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願離婚的,可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冷靜期結束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爲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本條規定的離婚冷靜期適用於登記離婚,雖未對訴訟離婚中冷靜期制度作出明確規定,但司法實踐中對此已經作了積極探索。

在總結各地法院探索離婚冷靜期的基礎上,人民法院於20__年7月18日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的意見(試行)》,其中第40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可以設置不超過3個月的冷靜期。

在冷靜期內,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案件情況開展調解、家事調查、心理疏導等工作。冷靜期結束,人民法院應通知雙方當事人。

但因訴訟離婚冷靜期制度並非法定製度,在適用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尊重雙方當事人意願,以雙方當事人同意爲前提;

二是可以根據案件情況靈活設置冷靜期制度,最長不超過3個月;

三是冷靜期內法院需要有作爲,進行必要的調查、調解等,以進一步查明案件事實,對是否判決離婚作出更爲精準的判斷。

摘自《民法典婚姻家庭繼承編理解與適用》

二、雙方不存在家庭暴力等不適宜離婚冷靜期的情形,自願離婚是雙方冷靜思考、妥善抉擇的結果,既能保障雙方的離婚自由,又能保障雙方作出正確抉擇,雙方綜合考量並作出了保護好未成年子女和雙方其他家庭成員利益的相關方案。

由於離婚問題事關重大,應當允許當事人反覆考慮、協商,只有在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併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自願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時,所附條件纔可視爲已經成立。

故,如果雙方自願協議離婚並簽訂《離婚協議書》,但未辦理完成離婚登記手續的,《離婚協議書》雖成立但沒有生效,協議內容對夫妻雙方不產生法律約束力。

若一方提起離婚訴訟,該《離婚協議書》不能作爲法院處理離婚案件的依據。

《民法典》規定的“離婚冷靜期”內雙方雖前往婚姻登記機關簽訂《離婚協議書》,但若因一方撤回申請或未在規定期限申請發給離婚證視爲撤回申請的,均屬於未完成離婚登記。

此時,因“離婚”的前提條件未成立,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未生效,故該協議內容對雙方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雙方婚前已經履行了如實、妥善和完整的告知義務,不存在婚前隱瞞重大疾病等導致婚姻基礎關係無效或者可撤銷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四、子女撫養

1、男、女雙方育有一【子/女】,姓名爲,身份證號爲:。

2、雙方同意,兒子/女兒×由女方/男方撫養,由男方/女方每月給付固定撫養費×元,每月×號前付清,直至孩子完成大學學歷,男方/女方同意每隔3年上調固定撫養費%。孩子醫療費、學費、輔導班培訓費等各項費用,由雙方各負擔50%,男方/女方應在女方/男方出示上述費用票據後一個月內支付。

註釋:需明確子女直接撫養方及對方支付撫養費的方式。需要注意,應明確固定撫養費及大額支出的撫養費的項目、數額、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等。

此外,目前孩子一般會讀到大學本科甚至研究生,對撫養費支付期限,建議不要以成年爲標準,而以完成特定學歷爲標準。

3、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女方可隨時探望由女方/男方直接撫養的孩子,次/每月。

但應提前日通知女方/男方,協商具體地點及接送方式。若孩子大於歲的,應徵求孩子的意見,在孩子同意的情況下,探望次數和時間都可適當延長,但最長應不超過天。

若女方/男方無正當理由,妨礙男方/女方行使探望權的,應承擔賠償金。

註釋:探望權是法定權利,任何人都不能剝奪,該條款的約定既是對非直接撫養方探望權的保護,也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約定侵害探望權的具體後果,能讓該條款更具操作性和約束性,具體後果雙方可協商確定。

4、目前存在賬戶的錢及純金吊墜等首飾歸孩子所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應將銀行卡及相關物品交給女方/男方保管,女方/男方保證應爲孩子利益而使用,不得擅自挪用。

註釋:目前很多孩子都已經是個小富翁,過年收的壓歲錢,長輩贈送的金銀首飾可能是筆不小的財富,建議明確此類物品歸孩子所有,雙方均不得佔有和挪用。

五、財產分割

1、【存款】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目前共有存款元,其中男方賬戶元,女方賬戶元,雙方同意,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3日內給付方元。

註釋:夫妻雙方一方理財當家是常見的現狀,另一方往往不知道有多少存款以及存在哪裏,該條款簡單來說就是算總賬,有多少錢,存在哪裏,怎麼分。

2、【房產】雙方有夫妻共同財產坐落於×路×小區×室商品房一套,價值人民幣×萬元,現協商歸女方/男方×所有,由女方/男方一次性給付男方/女方×現金×萬元,此款項在本協議簽訂後的7天內付清;此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傢俱歸女方/男方×所有。

產權證業主姓名變更手續自離婚後一個月內辦理,男方/女方必須協助女方/男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女方/男方負擔。

註釋:房產分割的形式有很多,一般而言,若只有一套房屋,一般爲一方拿房,對另一方給予金錢補償,或是將房屋出售,將房款分割。

需要注意,若房屋房貸尚未還清,可能銀行或不動產登記中心無法辦理產權證更名手續,建議事先諮詢銀行及當地不動產登記中心。

若無法變更,雙方應協商延長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或以其他方式分割房產。

此外,目前比較普遍的做法是將房產贈與孩子,待孩子成年後辦理過戶手續,在孩子成年前,直接撫養孩子一方享有居住權。

這種分割方式是可行的,且該贈與一般不可撤銷。但孩子成年週期較長,另一方有新的生活伴侶後,往往會一起住到該房屋,容易引起糾紛,因此採取這種分割方式應慎重考慮並應對房屋使用權作出詳細約定。

3、【戶口】男方應在個月內遷出戶口。

註釋:離婚後戶口可以遷移至房產所在地或投靠直系親屬,一般憑《戶口簿》《離婚證》《不動產權證》、親屬關係證明或民警調查證明等有效證明到遷入地派出所窗口辦理。

如一方當事人不願交出原戶口簿,經公安派出所動員說服無效的,可按判決或調解書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並在戶口登記簿上註明分戶日期和原因。

4、【車輛】雙方目前有牌汽車一輛,車牌號爲,登記在女方/男方名下,該車輛離婚後由男方/女方所有,男方/女方一次性補償元給女方/男方,於簽訂本協議之日起日內支付,女方/男方在收到補償款後一個月內配合男方/女方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註釋:車輛的分割並不複雜,由於車輛二手出售往往會有較大貶值,建議採取一方拿車,對另一方給予適當金錢補償的分割方式。

若是車輛登記人拿車,則不需要變更手續,該條款可進行簡化。

5、【股權】男方/女方持有的公司%股權,在離婚後仍歸男方/女方所有,男方/女方就此向女方/男方支付人民幣元補償款,該款項於雙方領取離婚證之日起日內一次性支付完畢。

註釋:此處仍採取較爲簡單的一方持股,一方獲得補償的分割方式,考慮到直接分割股權涉及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優先購買權、股權變更登記、公司運營權掌控等較爲專業的問題,建議此類情形諮詢專業人士。

6、【虛擬財產】各網絡平臺具有財產權益的網絡賬號歸方所有,並可以繼續使用原有名稱,每個季度或年度向另一方支付不低於對應的收益元,且每年底應按照平臺官方統計收入的%向另一方分紅。

註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條明確提出了網絡虛擬財產也屬於財產。如比特幣、支付寶的賬號、網遊裏的各式裝備、網上店鋪等,網絡財產的獲得,往往經過持有人的勞動、真實財物的付出(如購買遊戲點卡)、市場交易(如玩家之間買賣遊戲裝備),具備一般商品屬性,應當受到平等保護。

六、債務分割

雙方確認,年月向的借款10萬元爲夫妻共同債務,到期後雙方各自承擔50%。今後若發現其餘債務,應由借款人本人承擔,與另一方無關。

若因男方/女方對外借款導致女方/男方承擔責任的,一方在支付完畢後可隨時向對方全額追償,逾期支付的,應按年利率%支付利息。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爲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因此原則上個人債務不再推定爲夫妻共同債務,因此各自的債務一般不需要對方承擔。

但需注意,實際爲夫妻共同債務,但卻以個人名義欠債的,在協議中應明確約定該債務爲夫妻共同債務,避免一方單獨償還債務而無法追償。

七、不得轉移隱瞞財產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於上列財產爲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

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可通過協議約定的方式對隱瞞、轉移財產的行爲進行約束,將來若是發現,全額歸另一方,作爲對隱瞞、轉移財產的處罰。

八、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按照年利率%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其他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公證費、鑑定費、評估費、差旅費等)。

約定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並約定維權費用的承擔,起訴的律師費才能由敗訴方承擔。

九、送達地址

該協議載明的雙方(各方)通訊地址可作爲送達催款函、對賬單、法院送達訴訟文書的地址,因載明的地址有誤或未及時告知變更後的地址,導致相關文書及訴訟文書未能實際被接收的、郵寄送達的,相關文書及訴訟文書退回之日即視爲送達之日。

男方地址:

女方地址:

法院在向被告(通常是借款人、保證人等)郵寄送達相關法律文書時,往往出現郵寄送達因“原址查無此人”“遷移新址不明”“原寫地址不詳”等原因被退回。

如果無法送達,法院通常會採用公告方式進行送達。而公告送達會造成訴訟週期延長等後果。

十、約定管轄

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協議份數及生效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婚姻登記處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