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協議書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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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姓名:老我,男,漢族,本市戶口,大學學歷,未婚,身份證號碼:略,家庭住址:略(由於衆所周知的原因,上述姓名爲化名,相關資料略),以下亦可稱男方}

結婚協議書範文

乙方[姓名:小她,女,漢族,本市戶口,大專學歷,未婚。身份證號碼:略,家庭住址:略(由於衆所周知的原因,上述姓名爲化名,相關資料略),以下亦可稱女方]

本着友好協商、平等對待、互利互惠、免遭白眼、避免非議、共同對外、敷衍父母、麻痹親友等原則,雙方就結成合法夫妻一事簽定如下協議:

第一條:在經過一階段的交往瞭解以及反覆協商研究和討價還價後,雙方一致同意結成合法夫妻,現就有關籌備事項及舉辦結婚儀式的具體日程安排如下:

a、20**年10月1日,男方依據風俗與父母一起呈送28388元(人民幣,以下同)及所需物品到女方家下聘(注:女方需保證該款項屆時須作爲嫁妝返還男方);

b、20**年11月1—15日,雙方共同前往接受體檢(注:因某方身體健康原因而未能通過,本合約自動失效。如系女方原因,所下聘金女方應原款付還甲方,利息不計;如系甲方原因,乙方除利息及尾數不計外,聘金應歸還甲方,計28,000元整);

c、11月20—30日,註冊登記;(注:所需費用男方支付)

d、12月8日,拍攝婚照;(注:所需費用男方支付)

e、20**年元月1日,確定婚宴舉辦酒店;

f、元月10--25日,擬定請柬(雙方均同意在保證“救本”的原則下,除將以往的付出連本帶利收回,還須保證對某部分人在將來足夠連本帶利返還,以儘量避免無謂的損失)。

g、2月14日,舉辦婚禮。

第二條: 擬設婚宴28桌(如有增加,依實際數量按本款所定方式處理),其中男方20桌,女方8桌,每桌1188元,女方桌數費用自行負責(婚宴結束後,男方先行墊付,但女方需在三天內還付男方,共計11604元,男方同意其中的菸酒飲料由甲方統一承付)。

第三條: 所收禮金雙方同意按此方式處理,即:男方父母所收款項由男方父母收受,女方父母亦同,雙方如何與父母分配宴席費用自行協商,雙方所有收入各自保管。

第四條: 甲方同意其中的喜糖喜餅費用由甲方負責,女方不必分攤該部分支出。

第五條: 除34寸彩電及其中一部空調由乙方購買作爲象徵性的嫁妝外(擁有權爲女方),其餘物品應由甲方購置,包括:cav音響一套,新房彩電(29寸)一臺,最新高級電腦一套(含掃描儀及彩色打印機),dvd一臺,空調三部及相關傢俱家電(擁有權爲甲方),但甲方購送乙方的高級鑽戒兩枚、高級情人對錶一枚、高級鈦金眼鏡一付、腳鏈一對等女用品歸屬乙方。

第六條: 甲方暫用其父母提供的住房作爲結婚用房,如果以後有能力購置新房且雙方依然存在相對較好的夫妻關係,如何支付費用及享有其產權,雙方同意另行協商補充。

第七條: 爲節省支出,雙方均同意婚後每月邀請父母團聚不得超過兩次,超過次數所需費用由當事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 爲節約開支,雙方均同意每月共同前往各自父母親處三次以上(週六或週日,視具體情況適當調整,且必須是午飯前到晚飯後回返),能空手最佳,如需禮品,原則上以每次30元爲最高標準,由雙方各自承擔。

第九條: 爲避免閒話及背上不孝之惡名,雙方同意,每月酌情給予各自父母200- 300元生活補貼,特殊情況需超過者應經雙方同意,並由雙方共同分攤。

第十條: 雙方同意每週應酬活動甲方不超過兩次、乙方不超過一次,且須在晚上 10:30前回家。特殊情況下,如需增加次數或延遲迴家時間,必須事先知會對方並獲得同意,值此情況,該方應保證手機在正常通話狀態下,在接通鈴響三聲之內接聽,否則主動方有權保持三天對被動方的不理睬權利,並索賠100元起,每延遲半小時增加50元的金額。

第十一條:雙方同意每月邀請朋友來家相聚不得超過一次,否則增加之費用由該方自行承擔,另一方視心情好壞有權躲避並予以對方適當的指責。

第十二條:雙方同意早餐以便民早餐食品爲主,午餐各自在單位解決,晚餐一、三、五男方負責買菜煮飯,女方負責洗理,二、四、六、日由女方買菜作飯,男方負責洗理(特殊情況另行協商)。

第十三條:雙方同意,如系共同外出就餐,原則上以aa製爲準。如系任何一方遇到好事好心情請客另當別論。

第十四條:雙方約定,婚後三年內爲重要的感情考驗期,不管任何壓力,均不考慮生育問題,三年後經雙方同意,可考慮生育計劃,並另行簽訂相應協議,如其條款與本合同衝突,應以該協議爲標準。

第十五條:雙方同意在房事(古語,現多稱之爲性生活)方面,應注意以下原則:

1:雙方均不得勉強,亦不得故意刁難。

2:女方例假期內不得開展性生活。

3:結婚前三年內,除安全期外,男方需佩帶避孕套或女方服用避孕藥,否則由此引發的結果應由責任方承擔。

4:如因某方有婚內勉強或強制性性行爲,另一方有權保留訴諸法律及向甲方索賠相應損失之權利。

5:原則上每月性生活爲6次(28—38歲期間,38歲以後另定),即每週二、週六各一次,特殊情況下,主動方應全部承擔次日的所有家務工作

第十六條:雙方同意在婚姻期內和平相處,凡事以理服人,不得出現暴力或接近於暴力的行爲,否則被害方有權保留訴諸法律並申請無條件離婚及索賠權利。

第十七條:雙方同意在財產方面確立以下原則:

1:雙方的收入歸由各自打理保管,但一旦涉及投資行爲,應經另一方許可,如未經另一方許可,其損失自行承擔,如贏利,則由雙方共享。

2:雙方認可每月家用爲1500元,其中男方承擔2/3,女方承擔1/3,超出部分應經雙方同意,並以此比例分攤。

3:雙方均對另一方的財務狀況具有了解權,但不具備使用與支配權。

第十八條:雙方同意以下行爲有共同的知情和參與權:

1: 更換工作。

2: 價值超過XX元的家用物品購買計劃。

3: 出差旅遊。

4: 培訓進修。

5: 加薪或升職以及減薪或降職。

6: 參加任何組織或團體。

7: 獲得某種表彰。

8: 服務單位內部重大變動。

9: 任何義捐行爲。

10:離職或跳槽。

11、額外收入。

12、任何有必要知情和參與的行爲。

第十九條:雙方同意以以下方式分擔家務工作:

1:由於男方有較多的工作事務,女方同意承擔3/5的一般家務活。

2:規定雙方的內衣褲各自洗滌,外衣褲則統一由女方通過洗衣機洗滌並晾曬,男方負責曬乾後的收拾和入庫。

3:每週進行一次大掃除,一般在週六早上完成(特殊情況可順延一天),女方負責一般的地面工作,男方負責空中事務。

4:每兩週進行一次大宗物品的洗滌和整理,由雙方共同完成,如非特殊狀況並取得另一方的許可,不得推脫。

第二十條:雙方均需遵守以下的“五講四多”原則,即:

(一)五講

1:講文明:任何一方不得在生氣時使用不文明語言,否則每次罰款50元,並歸由對方所有。

2:講清楚:對任何一方有任何意見都應以講清楚爲原則,以免引發大規模的家庭戰爭。

3:講道理:堅持有理走遍天下的真理,凡事理性相待。

4:講奉獻:必須明白任何規定都不是死的,雙方應在需要的時候勇敢地拿出願多奉獻願多犧牲的精神。

5:講信用:既已簽定本合同,雙方即應講信用遵守本合同的相關條文。

(二)四多

1:多容忍:同意夫妻之間應相互容忍,不得動不動搞罷語罷住罷性的行爲。

2:多和諧:不管在什麼情況下,雙方均應在外人面前保持一致的和諧,哪怕非常勉強,也必須讓別人相信雙方是美滿甚至是幸福的。

3:多關心:雙方均需相互關心互相愛護。由於女方承擔了3/5的家務活,男方應更主動地關心女方。

4:多體貼:雙方應遵守相互體貼的原則,如男方應在女方生日、情人節、 婦女節時記得送花送禮物(注:此款不納入一般性的家庭開銷費用內,下同),在男方生日時,女方亦應記得有所表示(由於本合約執行初期雙方同意三年內暫無生育計劃,類似父親節、母親節的節日暫不考慮在內)。

第二十一條:雙方同意保留各自的婚前興趣及婚後適當的自由度。由於甲方暫時無法改變某些不良嗜好,甲方同意在家以少抽菸爲佳,如實在憋不住,除陽臺外,不得在家中的任何地方抽菸,以免使女方蒙受二手菸之苦。

第二十二條:賭博無疑是極端不好的事,雙方均不得涉足,否則不管大賭小賭,每次一經對方發現,即罰款1000元。但允許玩玩非賭博性的八十分等。

第二十三條:由於婚外戀而導致離婚,出軌者應賠償對方損失(以結婚年算起,每年爲3000元,依實際結婚年數計,此條款可參考XX年4月28日頒佈的《新婚姻法》)。

第二十四條:由於互聯網的發展實在是太快了,禁止雙方通過互聯網學習或娛樂無疑是不可能和不人道的,(tmd)但由於網上的東東實在是太難意料了,故雙方約定,每人每天上網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以免發生因網戀而出軌或受矇騙的事故。另:上網費用依實際發生雙方共同分攤。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另行補充。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簽署生效後,甲乙雙方及合同見證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履行中如有爭議,應先行協商,協商無法一致時,提交夏門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簽署地點爲夏門市七夕花園六號樓508室。

第二十九條:簽訂本合同時雙方均應加蓋手印。

第三 十條:本合同於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 方:老我(簽名、手印) 乙 方:小她(簽名、手印)

身份證:略 身份證:略

日 期:20**年2月18日 日 期: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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