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加工公司運輸合同(通用3篇)
水果加工公司運輸合同 篇1
甲方(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浙江
電話:
傳真:
乙方:(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電話:
身份證號碼:
客戶方聯繫人:
聯繫方式: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運人必須是經過國務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持有運輸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對運輸工具、司機進行管理,明確職責,以確保貨物運輸的安全。
第二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承運貨物:產品(詳見清單)
起運地點:____省____市
到達地點:____市
貨物運輸時間:個工作日。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爲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發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繫,並將及時回報給甲方。
3.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丟失概由乙方負責。
4.由於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貨物的運輸問題,甲方不承擔事故責任。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5.出庫備件繳納運輸保險費,運輸中出現缺損備件,由承運商全額賠償。
6.因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7.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並且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採取必要措施。
8.乙方有責任保護甲方的產品安全,如有丟失、被雨水淋溼或損壞等情況造成甲方損失時,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賠償,乙方應承擔甲方的全部損失。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結算及付款方式爲:
結算時間爲:擡頭爲:公司
結算時,乙方需要提供地稅局開具的運輸,稅款由乙方支付。
第五條:文本及時效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將作爲發貨依據。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15天。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費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果加工公司運輸合同 篇2
本公司依照國內貨物運輸保險條款的規定,對下列貨物名稱、金額等承保運輸險:
被保險人:
投保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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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險費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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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貨票號碼 │ 貨物名稱 │ 保險金額 ├───┬───┤保險費│目的地│
│
│
│
│基本險│綜合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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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保險公司簽章
年
月
日
如遇出險,請憑有關單證及本證抄件報當地保險公司處理。
水果加工公司運輸合同 篇3
(以下各項務必認真填寫,不填寫的用斜線劃去)
託運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貨物運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依照國家相關運輸規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運輸服務事宜達成一致,並且雙方均同意履行本合同,訂立協議如下: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_ __月__ 日止,到期是否續約由雙方協商後處理。
二、業務範圍
乙方爲甲方提供從 至全國的航空貨物運輸服務,具體航線、航班及價格以合同附件《航空運輸價格協議》爲準。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視當日的貨量向乙方提前預定所需航班艙位。若存在大批量貨物,甲方應儘可能提前一天預報給乙方。
2、甲方委託乙方承運之貨物必須符合國家和民航總局有關航空的安全要求和不違反國家禁
運物資的有關規定。
3、甲方應正確提供貨物件數、重量、收貨人名稱、詳細地址及聯繫方式給乙方。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保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艙位;
2、乙方有責任將甲方交予乙方承運的貨物安全、準時地按指定航班運往目的地;同時,在運力緊張的情況下,乙方應優先保障甲方的貨運服務。
3、乙方在接收甲方貨物時,應對貨物的包裝情況進行檢查,若發現異常情況,應當場提出,否則視爲甲方貨物完好交運。
4、乙方向甲方無償提供運輸信息查詢及反饋服務。
5、如遇航班取消、延誤等原因造成貨物滯留或因其他特殊情況導致甲方交運貨物無法按既定時間送達目的地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按甲方意見進行處理;如乙方未立即通知甲方,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6、在乙方運輸期間,貨物出現損毀、滅失、盜搶、污染、變質、潮溼等情況時,應立即通知甲方,並採取補救措施。
7、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運輸過程中貨物損毀的相關事故報告或航空公司出具的事故證明。
四、違約責任和賠償
1、乙方沒有按照甲方指定航班進行出港上站,則予以一定的處罰,處罰標準爲
2、在甲方客戶已委託甲方投保的情況下,由於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貨物丟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負責事故發生之日起20日內向甲方提供航空公司出具的正式事故證明,保險公司免賠額部分由乙方承擔。未及時開具相關證明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若甲方客戶未委託甲方對貨物投保或保險公司理賠未果,客戶或其他第三方向甲方索賠的,若屬航空公司責任,損失由甲承擔20%,由乙方承擔80%:若屬乙方責任,則由乙方全額賠償損失。
4、在乙方運輸期間,貨物發生上述事故,無論因何原因,乙方須在7日內向甲方出具事故證明;因航空公司原因造成,乙方應在事故發生之日起20日內向甲方提供正式有效的航空證明。
未能在此約定期間提供有效正式證明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失。
5、乙方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或第三人,如有違約,甲方可根據損失情況向乙方索賠。乙方應付給甲方或甲方客戶的賠款,甲方有權在運費中直接扣除。
6、如乙方未能提供甲方所要求艙位每月超過三次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每月超過5次的,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
五、收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1、收費標準以甲乙雙方協商簽署得《航空運輸價格協議》收取,如價格發生變動,應該以航空公司的調價額度增減幅度的差價爲參考,該價格須有雙方蓋章確認,並註明執行時間。
2、甲方通過乙方承運的貨物,若爲乙方正單開出的運單,到達港口提貨費用不得超過0.2元/公斤。若爲乙方分單開出的運單,到達港口的提貨費用不得超過0.3元/公斤,否則,超過費用由乙方支付,且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當月運費中扣除。
3、甲乙雙方約定90天爲一結算週期。結算之前,由乙方將有關運費統計彙總成立,蓋上財務章後給甲方(不包括複印件、傳真件等),由雙方進行對帳,賬目覈對無誤後,(乙方向甲方開具並提供公路內核發票),甲方於收到發票10個工作日內支付該週期款項,未及時支付的按應付款項的0.1%/天交納滯納金。但因法定節假日或乙方原因造成延遲付款的,甲方不承擔延遲付款責任。
六、其他事項
1、合同約定範圍內之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達成的協議可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且該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自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終止時,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達成一致後,方可解除。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附件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企業法人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運輸許可證(國內航空貨
2、甲乙雙方協商簽署的《航空運輸價格協議》
甲 方: 甲方代表: 聯繫電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帳 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