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混凝土製作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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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混凝土製作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

加工混凝土製作合同(精選3篇)

乙方: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該工程木模工以包工助料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施工。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要求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承包範圍:

該工程設計圖紙所包含的現澆混凝土的模板製作、支撐製作、木模安裝及拆除、模板整理、修補、上油、拆除歸堆等,主體工程完工後材物料清理分類堆放到指定地點。圍木放線工作及所需木樁的製作,線方及剛性屋面分格縫木方的製作以及技術交底的工作內容等。

二、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總工期爲________天。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及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程必須達到質量評定標準的合格或優良。

四、圖紙:

甲方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始時,向乙方提供圖紙一套。在施工過程中,如圖紙不夠用由乙方自行解決。

五、承包價格:

按上述承包內容,採取按實際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以________元計價付款,施工期間,乙方每完成一層主體工程,預借本層建築面積________%的工資,其餘款項待該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________月內付清。

六、勞務報酬支付:

每完成一層主體結構(基礎算一層)按該層建築面積的________%付款,剩餘款項待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月內付清。

七、雙方義務

甲方義務:

1、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負責工程技術、質量、安全、工期等方面的監督檢查指導及管理。

2、負責對乙方提供的工程所需材料表、機械設備計劃進行審批。

3、按照所批准的乙方提供的材料表提供工程所需材料、機械設備,臨時設施。

4、向乙方作書面技術交底、安全交底和對乙方施工方案的審批。

5、負責整個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協調乙方的工作,確保乙方按照其批准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

6、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7、負責樓層主要軸線的定位,樓層標高的傳遞引上工作。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加工混凝土製作合同 篇2

工地混凝土泵出租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依據《民法典》有關規定,就甲方向乙方提供混凝土泵租賃一事達成一致,爲明確甲乙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租賃標的物:租賃標的物:混凝土泵壹臺及其配屬零部件、附屬設備、工具。

二、租賃期和租賃結算方式:

1、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計_______天。

超過約定使用期仍繼續使用的,自動視爲按本合同約定條件續約。

2、設備租賃費:按每天元結算。

入場所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元,做爲工程保證金。

3、設備使用時間,每天工作_____小時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1、在施工現場,乙方應做好甲方設備的保護工作。

2、水、電由乙方負責供應。

3、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操作手,做好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配件、修理保養,保證泵車的技術狀態良好。

4、甲方提供泵車操作工,負責操作工的所有相關費用和支出。保證操作人員培訓到位。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甲方泵車作抵押轉租或轉交他人使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6、若因乙方所提供的安全設施及防護力不強,或違章指揮造成的泵車及操作人員的安全事故由乙方付全責。

7、在合同終止前,乙方必須提前十五天告知甲方,以便雙方作好續約或終止合同的相應準備,並且依據本合同條款雙方做好租金結算工作。

8、混凝土泵每月需要3天時間進行維護和保養。

四、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約定支付租賃費,延遲支付按____________元/天計算違約金,租賃費仍按實際發生量計收。

2、因乙方維護、使用和維修不當,造成甲方車輛損失或損壞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

加工混凝土製作合同 篇3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使用方向(工程項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工程所用混凝土加工、運輸業務承包給乙方,並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業務概況1.1 業務範圍: 等所用混凝土拌制、運輸。

1.2 業務內容:加工混凝土所用攪拌站設備基礎製作,攪拌站設備採購、安裝、調試,設置避雷裝置,攪拌站設備校驗標定,混凝土的拌制並運輸至各施工現場。

第二條 工期2.1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開始試運行;

年 月 日達到混凝土的正常供應量。

2.2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3 如業主、建設單位與甲方所籤合同工期調整,則甲乙雙方約定的竣工日期相應調整。

第三條 生產條件3.1乙方必須保證建設二條完好的生產線使用,以確保達到甲方工程所需砼數量(高峯期日最大供應量 m3)。建站期間乙方使用的水電費用自理。

3.2 乙方所提供生產線必須設備齊全、運行良好。要求使用新型 拌和站(自動上料,骨料倉、粉料倉、水、外加劑均使用電子計量)兩套。乙方提供100t地磅一臺,備用發電機一臺。

3.3乙方提供甲方宣傳所用條幅、標識等懸掛地點。

3.4乙方應出具成品混凝土的檢驗合格報告。

3.5乙方應具有混凝土罐車不少於 輛。

第四條 合同單價、數量、價值4.1本合同採用包乾單價:

4.1.1混凝土加工、運輸綜合單價爲 元/m3,單價包含的內容:混凝土的拌制及運輸、裝卸費(運距 公里);拌合站臨時設施費[含拌合站生活、貯存、生產設施、砼實驗設施(標養室)、圍牆、地面硬化、排水設施、文明施工設施等];地方事宜協調費;拌合站及攪拌車設備費及安裝、維修、拆除費;砼原材料場內的保管、搬運、標識費;抽水設備費及安裝、使用 、維修、拆除費;水電費;設備及人員調遷費、各種保險費、稅費、安全措施費及施工管理費等爲完成混凝土加工、運輸所需的全部費用。

4.1.2本合同爲綜合單價,不因任何因素變化進行調整。

4.2數量:本合同各規格混凝土供應總數量約計 m3.具體結算時以實際供應數量爲準。

4.3價值:價值爲混凝土供應單價乘以混凝土供應數量。本合同總價值約計 萬元,具體以實際結算爲準。

第五條 計劃及供貨5.1甲方於混凝土使用前4小時填寫《混凝土需用計劃單》送乙方,乙方在計劃供混凝土時間前3小時簽字回執確認按計劃供應混凝土。

5.2如甲方變更需用混凝土時間,需提前2小時以書面形式書面告知乙方,乙方簽字回執甲方。

5.3乙方根據施工需要及時將混凝土送達施工現場。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及時供應或中斷混凝土供應時,所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5.4甲方在灌注臨近結束最後兩車前向乙方電話通知剩餘實際需用方量。

第六條 運輸及裝卸6.1乙方負責辦理混凝土的運輸、裝卸等手續直至交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現場。乙方混凝土運輸車輛送貨到達施工現場後,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及隨行人員進出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6.2甲方爲乙方提供必需的混凝土供應保障條件:做到施工現場道路平整、暢通,有足夠保證輸送混凝土必需的電力、照明、水源及臨時清洗車輛等設施。

第七條 檢驗和驗收7.1乙方應按照國家現行的有關混凝土技術規範組織生產,並隨機取樣製作試件和養護。若出機口試件不合格,引起工程實體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若出機口試件合格,需雙方具體分析原因,引起的工程實體質量問題由責任方承擔。

7.2甲方在混凝土到達施工現場後對混凝土相關性能指標進行檢驗測試。現場初試按本合同有關要求及國家標準進行,主要指坍落度、溫度、黏聚性等,不能滿足要求時,由乙方負責調試,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調試合格,可以投入使用,否則乙方就地作廢處理。

7.3乙方製作的混凝土在澆築前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不得在工程上使用,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乙方承擔。

7.4混凝土運輸到達澆築地點後,如果由於甲方現場準備不充分等原因不能及時澆築,導致混凝土拌和物的相關性能指標不能滿足灌注要求或產品失效報廢時,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7.5混凝土運到施工現場後,乙方單方摻加外加劑、摻和物、生水等,由此發生的混凝土質量問題和造成的損失、責任等由乙方承擔。

7.6甲方對澆注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時,應在發現之時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覈實。如有爭議,應由甲方組織,會同工程監理、政府主管質量監督部門共同分析確認發生質量異常的原因、責任,並共同提出書面處理意見,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7.7甲方應按照國家關於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規範(GB50164-92)加強澆搗養護,否則造成的質量問題及損失等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結算及付款方式8.1工程計量方式:鑽孔樁基礎的混凝土數量按雙方實際籤認量(以跟隨車輛的單據爲依據)進行結算(混凝土供應過程中甲方抽檢,發現數量不符時當批次供應量按最低的抽檢數量進行計量)。橋涵其他部位混凝土用量按設計圖紙量爲結算依據進行計量。出現跑模、漲模時按雙方現場確認的數量據實計量。根據配合比計算砂石料的實際數量。

8.2履約保證金:合同簽訂後7日內,乙方繳納合同總額的5%作爲履約保證金。未按約定時間繳納的,乙方同意甲方從第一次結算款中扣除合同總額的5%作爲履約保證金。甲方與業主、建設單位辦理工程竣工驗交(合格)後30日內,據合同履行情況無息返還。

8.3工程進度結算及付款:本工程無預付款。結合工程形象進度按月計量付款,每月按實際結算額的 70% 支付工程款,季度付款按實際結算額度的 90% 支付。

8.4竣工末次結算及付款:甲方與業主、建設單位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30日內辦理末次清算手續,工程款付至結算款的95%,剩餘5%作爲質量保證金。付款時乙方提供發票。

8.5質量保證金支付:保修期滿(一年),無質量問題或修復完所有質量缺陷後,經甲方出具質量保證金返還憑據後,由甲方返還(無息)。

8.6結算程序:乙方報送甲方並經甲方按審覈程序審覈(甲方審覈程序:技術負責人、材料負責人、預算工程師、施工負責人、項目經理)及工地代表親筆簽字的計量單,作爲施工期間和最終結算、付款依據。除此之外任何證明、收條、欠款、信函等文件資料,都不能作爲結算、付款依據。甲方其他人員的任何簽字、籤認都不具有該事項最終確認的效力,甲乙雙方或任何第三方持有的此類文件,對甲方不產生效力。

第九條 材料及設備9.1本工程所用水泥、砼外加劑、粉煤灰、砂石料由甲方供應,乙方負責保管及數量控制。

9.2本工程所用材料損耗數量以甲方提供的砼配合比乘以約定消耗係數 (一般碎石3%,中砂5%,水泥0,粉煤灰2%,外加劑1%) 爲準。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供應材料用量超出配合比的額定數量部分,甲方在結算中按市場價扣除乙方所超用甲方供料款,並加收 8% 的管理費。

9.3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滿足工程需要的攪拌站及砼運輸設備,保證在出現設備故障、臨時停電、設備檢修等情況時不中斷砼供應。主要設備有:兩套 攪拌機及相應的四鬥配料機,配齊相關的水泥罐、粉煤灰罐;配備狀態良好的砼攪拌運輸車不少於十臺。

第十條 安全質量及職業健康10.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及鐵道部現行的有關技術標準、規範及甲方提出的具體要求進行施工,確保混凝土質量。

10.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對其工作內容全面負責,必須達到甲方技術交底要求、國家及工程所屬行業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滿足甲方同建設單位及業主簽訂的各項目標。

10.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實驗室提供的配合比通知單拌合混凝土,混凝土在拌制前,應測定砂、石含水率,並根據測試結果將理論配合比調整爲施工配合比。乙方必須按規範要求製做砼抗壓試件,混凝土的強度等級及其它各項指標達到設計及行業規範要求。因砼質量原因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全部負責。

10.4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應執行國家及行業有關環境及職業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規,如在履行合同期間出現環境污染問題及職業健康問題,由發生方負全部責任並負責賠償。

10.4在施工現場內,供方車輛要聽從甲方指揮,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一條 甲乙方駐工地負責人及主要管理人員11.1甲方駐工地負責人 ,聯繫電話 . 11.2乙方駐工地負責人 ,聯繫電話 . 11.3乙方駐工地負責人(以及駐工地負責人書面委託的臨時駐工地負責人),甲方視爲乙方的全權代表。

11.4乙方駐工地負責人需要更換時,乙方應提前10天通知甲方同意後,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11.5乙方所有與本工程有關的對外經濟活動,需經甲乙雙方駐工地負責人(以及駐工地負責人書面委託的臨時駐工地負責人)共同簽字認可,方能生效,否則甲方一律不認可,造成的損失由乙方無條件全部承擔。

第十二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12.1甲方負責該工程項目的監督、檢查、指導。包括混凝土運輸車輛到達施工現場,由專人負責對預拌混凝土品種、質量、數量進行檢查與驗收。

12.2甲方制定總體進度計劃,明確質量、安全管理目標、文明施工目標,指導乙方實現管理目標,保證施工時間準確,確保施工現場道路暢通,工地卸料及時。

12.3按本合同約定,提供技術交底資料,向乙方提供工程用量、混凝土配合比控制資料。

12.4審查乙方報送的各項管理制度和措施。

12.5及時組織砼所需各項材料,並運送到乙方攪拌站。

12.6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工程計量和結算手續,及時撥付工程款。

12.7按有關規定組織乙方參加竣工驗收交接工作。

第十三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13.1嚴格按照《預拌混凝土》GB/T14902、《混凝土質量控制》GB50164、《混凝土泵送技術規程》JGJ/T10現行國家標準進行生產。

13.2 按時保質保量的供應混凝土,並保證混凝土質量的勻質性、連續性。

13.3 保證混凝土坍落度及有關指標符合合同要求,在交貨檢驗過程中,發現有關指標超出現行有關標準、規範的規定時,甲方有權拒收或退回,損失由乙方承擔。

13.4在合同簽訂後,按要求的時間、機械設備數量、人員(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及時組織進場。

13.5負責制定砼攪拌站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和措施。

13.6按本合同約定的分工範圍,做好工程材料、砼的試驗檢測工作,加強設備管理及維護工作,保障砼及時供給。

13.7負責辦理交通所需各項手續,混凝土的運輸車輛須有養路費,以確保混凝土的及時、不間斷供應。

13.8嚴格按國家、鐵道部、業主、甲方關於施工安全的有關規定,承擔施工安全的全部責任和經濟責任。

13.9遵守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維護甲方的利益及企業形象。必須執行甲方制定的進度、質量計劃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指揮,按甲方要求做好職工安全、職業等相關培訓。接受甲方及業主進行的安全、質量、工期、文明施工考覈、評比和獎懲。

13.10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要主動接受質量監督部門和安全管理機構、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安全的檢查和監督,並予以積極的配合支持。

13.11按照甲方統一的形象要求,做好現場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及企業宣傳工作,臨時設施按照甲方要求統一規劃,作業人員、機械設備統一標識。費用由乙方承擔。

13.12負責竣工原始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歸檔等工作,乙方服從甲方組織的竣工驗收工作安排,並積極配合處理有關事宜。

13.13乙方單位主要技術、質量、安全管理人員不得在其他項目兼職,並服從甲方的業務指導。

13.14乙方處理好與業主、設計、監理、接管使用單位關係,協助甲方處理地方事宜。自行處理及維護與地方的關係,加強與各橋涵勞務承包人之間的協調配合,保證滿足施工現場混凝土的供應。

13.15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和建設單位合同中及當地政府有關環境保護的規定,認真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施工中採取一切適當措施,保護(現場內外)環境,防止火災,減少污染、降低噪音,並承擔由於施工作業造成的環境破壞、損害公衆利益和財產等引起的一切不良後果及經濟責任。

13.16及時提報工程計量資料、辦理工程價款結算及竣工結算。

13.17乙方不得將本工程項目或部分項目分包或轉包給他人,在本合同終止前乙方不得將本項目工程款挪作他用。

13.18由於業主、建設單位對甲方撥付資金不及時導致甲方不能按時支付乙方款項時,甲方按業主、建設單位遲延支付的時間及比例順延支付乙方,此種情況下甲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包括不承擔支付利息及其他違約責任)。乙方應當自行籌集足量資金用於工程週轉,並不得以此爲由拖延工期。

13.19乙方應及時支付參與本工程施工的勞務人員報酬。乙方在季度結算時,必須提供職工工資發放的原始憑證,並作爲結算的附件存檔。如乙方不能及時足額支付勞務人員報酬,造成工期、延誤及不良社會影響時,甲方視作乙方違約並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14.1本工程乙方應按本合同要求工期及有關安全、質量規定完成,如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罰款5000元。如發生安全、質量事故或事件,按業主及上級對甲方的罰款及造成的甲方損失由乙方雙倍賠償。

14.2甲方對違反操作規程、安全規定等規章制度的乙方施工人員按規定給與罰款,情節嚴重者將清理出場,乙方代表必須無條件服從並及時執行。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向甲方法人住所地有管轄權的鐵路運輸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其它約定:

17.1甲方爲履行與業主所籤合同目標,有權力制定各種規章制度和計劃,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

17.2乙方資料需要上報業主、監理的,必須先上報甲方,由甲方審覈批准並加蓋公章統一上報,否則無效。

17.3乙方在甲方統一指導組織下開展公共關係工作,負責相應費用,時時處處維護甲方的聲譽。

17.4乙方管理人員納入甲方管理範圍,乙方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調配,不得影響甲方的總體計劃。

17.5本工程施工中,乙方發生的任何債務糾紛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如困此造成甲方對外承擔責任的,甲方向乙方雙倍追索。乙方人員出現任何違法亂紀或刑事案件後果均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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