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件加工合同(精選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8.46K

計件加工合同 篇1

甲方:

計件加工合同(精選3篇)

乙方:

1、甲方備料委託乙方加工零件一批_______件,爲明確雙方責任,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2、本合同金額爲人民幣:¥,其中費用組成和零件的名稱、圖號、數量、價格(指含稅率爲__________的發票價格),見(零件委託加工合同清單)。運輸費用由乙負擔,並在甲方指定地點(新都鎮山王村)下貨。

3、加工方式:甲方提供設計圖紙_________份及相應加工材料,並向乙方進行詳細技術交底,乙方按圖紙和相應國標加工,均爲成品交貨。 交貨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貨完結。

4、乙方必須嚴格按圖紙和相應國家標準加工,加工完畢自檢後交到甲方指定地點,甲方已收零件在資本和使用中發現質量問題屬乙方責任的,乙方須在一日內前往處理,並承擔對甲方造成的相應損失。

5、如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乙方不能按期交貨,則每延期1天,罰金爲合同金額的1%。

6、付款:甲方複驗合格後,乙方向甲方開具增值稅(稅率票後,甲方向乙方付款。本合同無預付款。

7、乙方確保不得將甲方的圖紙挪作它用或提供、出售給任何第三方。

8、甲方提供的圖紙,乙方在產品交貨完畢(含技術資料和甲供圖紙)、結清費用後失效。

9、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10、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1、本合同簽訂日期: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聯繫人: 聯繫人:

年 月 日 年月日

計件加工合同 篇2

甲方(聘用單位):

法人代表:戴昌平

乙方(受聘人):

性別: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戶口所在地 省 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一、工作崗位

第一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專業特長,聘用乙方在Global Champion尼日利亞工地工作,作爲在甲方尼日利工程場地 計時工 工作。

第二條 工作時間每天10小時,根據現場需要加班,節假日直接放入尼雨季中執行。

二、工作報酬

第二條 甲方支付乙方工資爲: 150 元人民幣/天(自赴尼日利亞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三條 若停工待料或雨季期間停工,工資爲: 50 元人民幣/天。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的政審及出國手續辦理(乙方應確認自身無重大疾病),並承擔

第五條 甲方負責乙方在尼日利亞工作期間的工作和生活(其餘個人開支公司不負責)。

第六條 甲方負責乙方國際往返機票及國內差旅費用。

第七條 甲方負責乙方在尼日利亞工作期間小疾病(如痢疾,感冒等)的醫療費,若遇

第八條 甲方負責乙方一份意外險費用,由甲方統一安排購買。

三、勞動紀律

第九條 乙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尼日利亞當地的法律、法規及風俗習慣。

第十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員工守則、勞動紀律、安

第十一條 乙方在合同期間,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合同結束以後不作有害甲方利益

第十二條 如果乙方在尼日利亞違紀亂法,直接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可勒令其回

第十三條 乙方因個人原因或家庭原因不能繼續在尼日利亞工作,要求回國,其往返機

第十四條 乙方在尼日利亞生病、工傷、去世,甲方不安排其配偶和直系親屬前往尼日

第十五條 乙方不能因家庭事宜,要求甲方解決困難或協助處理有關事宜。

第十六條 乙方回國後7天內到公司國內辦事處報到並交回護照,不交回護照,不支付

第十七條 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爲別家施工單位施工或爲其服務,如有類似情況,甲

第十八條 乙方在國外期間必須服從甲方工地管理的工作安排,若出現怠工歇工情況,

四、節假日

第二十條 原則上,兩年內,以工程結束,具體安排根據公司工作需要,由公司安排回國休假,下次出國時間由甲方通知。

五、爭議及仲裁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雙方因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及時協商解決。當事人可以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第二十二條 爭議一經裁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六、其他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簽訂無效。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有效期兩年。

甲方(公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計件加工合同 篇3

甲方(企業方):

乙方(職工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佈的《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集體合同規定》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根據按勞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則,結合本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對企業內部工資分配製度、工資標準和工資分配形式提出如下方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根據政府公佈的今年本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和上年度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以及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協商確定本年度工資總額爲 萬元,比上年增(減) 萬元,同比增(減) %,職工平均工資收入應達到 元,比上年增(減) 元,同比增(減) %。

三、職工獎金、津貼、補貼的設置和發放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時,應徵得工會和職工同意,並分別按以下辦法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1、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發基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發標準:

(1)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乙方職工小時工資標準150%的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乙方職工日或小時工資標準200%的工資;

(3)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於乙方職工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3、乙方職工實行計件工資的.,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甲方安排延長工作時間和實行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甲方應按上述辦法支付乙方工資。

4、按上述辦法支付的加班、加點工資是另外增發的,不含支付給乙方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五、甲方每月至少給乙方職工發放一次工資,並於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予以支付,如遇節假日和休息日應提前進行發放。不得以產品 、商品等實物抵付職工工資性收入。企業不得拖欠職工工資性收入,如確因生產經營困難,可延期一個月支付,但須事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工會組織報告。無故拖欠,應按有關規定,給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六、甲方支付給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月工資收入不得低於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經協商確定本年度企業內部最低工資標準爲每人每月不低於 元。

七、職工帶薪年休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因工負傷人員的工資待遇、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職工婚假、喪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待遇、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支付。

八、雙方認爲需要協商與工資分配有關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對本協議未予明確的其它事項,雙方應當以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準,法律、法規未予明確的,應由雙方協商確定。

十、本協議簽訂後,遇有不可抗力或企業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須變更協議的,雙方可協商修改協議。任何一方提出協商要求時,對方應於7日內予以書面答覆,並與提出方共同進行集體協商。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內容。

十一、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按《集體合同規定》有關條款執行。

十二、 違約責任(由協商雙方具體商定): 。

十三、本協議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後,應於7日內由企業將工資協議及說明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後生效,並自生效之日起 日內,採取以下形式向全體職工公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十四、本協議有效期爲一年,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協議期滿即行終止。

十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一份。

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

年 月 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