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合同(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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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合同 篇1

授權方: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加盟合同(通用16篇)

被授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經調查市場明確定位並熟悉瞭解《健康服務中心管理及加盟方案》的內容後,向甲方提出設立健康服務中心的申請,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按照《健康服務中心管理及加盟方案》的條件及規定,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___省_______市(縣)_______區設立健康服務中心(下稱健康中心),爲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約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設立授權

一、乙方對甲方的系列產品、經營理念和經營模式充分認同,充滿信心。

二、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乙方有權使用“健康服務中心”商號、品牌、服務標誌等有關標誌、標籤和招牌。

三、乙方使用甲方標識和經營產品時,不得有損xx品牌形象和經營其它產品的行爲。

第二條:經營方式

一、健康中心設立後,乙方應自行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辦營業執照,辦理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經營範圍必須包括:食品、保健食品,還可附加化妝品、保健器械、健康諮詢服務、信息傳播、品牌推廣等。

二、乙方自籌資金,自主辦理相關經營手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擔所有經營債權債務;

三、乙方應配備相應的基本設施,如檢測儀器和電腦、傳真機、電視、dvd等其他辦公設備;

四、乙方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執行甲方所制定的全國統一零售價格,並應向消費者提供有關收款票據。

第三條:合作方式

一、乙方向甲方出具本人身份證,向甲方提出申請加盟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區設立健康服務中心。

二、健康中心購貨按8折配貨,服務費(按產品標價的7%)可以預提,銷予特惠顧客的產品可按6折計入積分獎勵,銷予普通消費者的部分甲方按20%返利。折扣、服務費、返利等均按產品標價計算;

三、乙方一次性購貨達50,000元(按匯款金額計算),由甲方贈送健康檢測儀器一套;

四、累計購貨者,交押金4,000元,由甲方提供健康檢測儀器一套。累計購貨金額達60,000元(按匯款金額計算)時,押金退還,儀器歸健康中心所有;

五、當月銷售達到18,000元及以上,可以再返利3%(產品標價)。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發展變化情況對乙方的貨物品種配備方案提出建設性、參考性意見;

2、對乙方的經營狀況、貨品銷售、庫存、執行價格等情況隨時進行檢查覈對;

3、乙方如不按《健康服務中心管理及加盟方案》的規定而與消費者發生衝突,甲方可扣除乙方近期三次進貨所得的返利;

4、乙方如果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企業形象嚴重受損,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出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相關經濟及名譽損失。

二、甲方義務

1、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提供貨源。

2、爲乙方提供店面裝修設計方案和中心區域劃分方案。

3、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專業培訓及相關信息。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權利

1、依照本合同約定在合同約定地開展系列產品經營;

2、有權擁有甲方所授權特許經營健康中心對外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合法權益;

3、負責健康中心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等;

4、有權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交流等活動。

二、乙方義務

1、維護的品牌形象,實事求是地介紹甲方公司和產品,不做誇大虛假宣傳或其他有損甲方形象的宣傳廣告活動。

2、按時向甲方提供營業報告書及貨品庫存報表等,與甲方保持經常性的聯繫,並將健康中心店面照片寄給甲方備案;

3、遵紀守法,規範經營,自主承擔經營期間的一切民事、經濟、法律責任;

4、不得損害甲方及其他健康服務中心聲譽,不攻擊貶低其他公司及其產品,廣告內容不得與國家現行法規衝突。

5、不得利用甲方業務關係銷售或推廣其他公司產品。不得誘導、強制利用業務員推銷非甲方公司產品。

第六條:購貨、換貨

一、購貨

1、按甲方公司的產品訂貨單選購產品;

2、按訂貨單的金額向甲方公司匯出足額的貨款;

3、匯款後把匯款回執及訂貨單傳真到甲方公司確認(在匯款前務必與甲方確認匯款賬號)。

二、換貨

1、爲充分保障顧客的權益、維護正常生產與經營秩序,甲方在營銷過程中遵循自願、互惠、互利原則,制定換貨制度。

2、甲方竭誠爲健康中心提供優質產品。若發現發貨錯誤或確屬產品質量問題,健康中心可以及時與甲方物流部聯繫並按有關規定換貨。

3、健康中心辦理換貨手續應填寫《換貨申請表》,連同該批貨物的隨貨清單,由負責人簽字連同需更換的產品返回甲方公司。經審覈無誤即可更換。

備註:

1.換貨的產品從發貨日起3個月內,可按同等價值的產品換貨,6個月以內,按50%等值的產品換貨。

2.申請換貨之商品必須是屬於正品而非贈品或折扣商品,並交納10%理貨費用。

3.所有宣傳資料不予退換。

4.健康中心應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售貨。應保持最低安全庫存,庫存不足時應及時訂貨補足。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合同簽訂日起乙方如果連續三個月沒有補進貨物,半年內月均匯款金額達不到20xx元,且無任何書面文字說明,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取消乙方特許授權。解約後,甲方可在該區域重新設立健康服務中心;

二、乙方店址、代表人變更,須書面通知甲方,獲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讓經營權則視爲乙方違約;

三、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因素影響合同執行,須向另一方提交合同無法履行的書面報告。相關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第八條:合同期限、終止、爭議解決

一、合同期限爲一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乙方在該區域擁有優先續簽權。

二、合同期滿,如乙方不再繼續經營並無續簽合同,就失去了經營的特許授權,雙方應在合同期滿後10天內辦理結算手續。乙方應將《授權書》和帶有甲方商標標識等的招牌和材料退還甲方。

三、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即可生效,如有爭議可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可向簽約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有嚴重影響對方聲譽的行爲,守法一方有權終止合約,並追訴違法方責任。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成都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合同 篇2

合同編號:分機構地址:

甲方(許可人):乙方(被許可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加入甲方的“香樟樹教育”,在甲方授權下,開展中國小補習班培訓及相關事宜,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授權加盟的涵義

1、香樟樹教育組織是甲方投資建設和管理的教育培訓服務組織。該組織及其成員的一切經營管理制度、規範均由甲方制定。“香樟樹教育”、“黃石市香樟樹教育諮詢服務有限公司”的商號、註冊商標均爲甲方所有,受法律保護。未經甲方授權,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使用。

2、本協議所指授權加盟的涵義爲:在乙方認同並接受本協議規定的一切經營管理制度、規範基礎上,甲方授權乙方作爲“香樟樹教育連鎖教育組織”的加盟成員,在湖北省黃石市/區,統一使用“香樟樹教育機構”(以下稱教育機構)的商號及甲方之註冊商標,開展中國小補習班與家教服務活動。

3、甲、乙雙方各自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相互之間無產權關係。乙方接受甲方授權後,其教育機構按“香樟樹教育連鎖教育組織”確立的統一規範和模式進行管理,享受甲方提供的專業服務,接受甲方指導、監督和管理。

4、本協議所指授權範圍指甲方授權乙方在指定城市辦理一家中國小補習班,乙方根據需要並報總部備案後可在該城市設立香樟樹教育機構的連鎖分部或培訓點,甲方將製作和發放統一的授權牌,並由乙方支付製作成本費。

二、合作的目標

甲、乙雙方本着“精誠團結,共同發展”的合作信念,以不斷完善的培訓與服務模式,本着爲消費者提供高質量培訓服務的宗旨,提高香樟樹教育連鎖教育組織以及教育機構的社會地位和信譽,促進培訓事業的繁榮與發展。

三、費用

1、加盟費

授權乙方加盟“香樟樹教育連鎖教育組織”,准許乙方在指定城市或城鎮開設“香樟樹教育連鎖教育機構”。

2、品牌使用費

香樟樹教育品牌(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運營規範、商業技巧、管理模式)的使用許可費、維護費,按年收取。具體由甲乙雙方商議。

3、管理費

按年度向加盟方收取管理費用,作爲該年度總部對加盟方提供教學管理、廣告宣傳等開支的補貼。

4、證書費

由加盟方將實際考試合格的學員人數上報總部,覈實無誤後爲其辦理證書,證書認證及工本費實收。

5、收費辦法

1)品牌使用費和加盟費的支付:簽約之後,乙方每月28日至31日付人民幣600元給甲方。每月產生的稅務在次月15日之前上報甲方,由甲方代繳當地稅務局和國稅局(甲方需開稅務發票給乙方),乙方按規定交納加盟費後,本協議書開始生效。

2)證書費的支付:證書認證及工本費,由加盟方在辦證前向總部付清。

6、如果乙方因違反法律、法規或本協議及其它有關規定而被甲方終止授權,或乙方提出終止授權,或乙方自動退出香樟樹教育連鎖教育機構時(乙方教育機構與甲方三個月以上沒有實際的業務聯繫),則乙方所交納的授權金和品牌使用費不予退還。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甲方對“香樟樹教育”、“黃石香樟樹教育諮詢服務有限公司”等商號、註冊商標及其制定的運營規範和管理制度享有法定的專有權利,受法律保護,任何個人、單位均不得侵犯。

2)甲方對加盟單位的經營管理有監督權,以確保其按甲方統一的標準和規範運行。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準確、全面地提供加盟中心的財務數據及甲方要求的其它信息。

4)甲方有權按規定向乙方收取加盟費、品牌使用費以及其它相關費用。

5)當甲方的商號、註冊商標、運營規範、管理制度等專有權受到侵害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完成法律和其它形式的救濟的協助。

6)如乙方未按本協議和香樟樹教育機構經營管理規範運作,(詳見《香樟樹教育連鎖教育組織管理條例》,該條例由甲方負責解釋,甲方有權根據需要進行調整,並應及時通知乙方。)侵犯甲方的合法權益,破壞連鎖體系的正常運作,損害甲方的聲譽或對加盟中心經營不善,不能達到甲方的考覈標準,甲方有權收回授權,終止合作,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7)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將依照《香樟樹連鎖教育組織章程》對乙方的經營業績和執行本協議及其它規定的情況進行考覈。考覈不合格時,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合作。

2、甲方的義務

1)全面負責香樟樹教育連鎖教育組織的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和企業形象建設,爲教育機構提供培訓支持,向教育機構提供不斷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經營技巧,對教育機構開展日常經營活動提供有效的指導、支持和管理。

2)提供註冊商標、商號,指導乙方做好開業籌備工作

3)向教育機構提供標準、規範的教案、教學大綱,組織師資培訓和運營管理培訓。

4)以不斷完善和先進的通訊手段爲乙方提供信息服務。

5)向學員頒發培訓證書。

6)直接授權或協助乙方申請成爲專項授權培訓中心。

7)供應教材給乙方,指導乙方設置培訓課程。

8)組織年會或經驗交流會、研討會,促進各教育機構之間的合作、溝通、交流。

3、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按協議規定獲得甲方註冊商標、商號以及經營管理制度和規範的使用權。

2)乙方有權獲得甲方市暢宣傳廣告上的支持。

3)乙方有權獲得甲方在日常經營管理中的專業服務和經營指導。

4)乙方對甲方有關的經營管理制度、規範有調整建議權,但在甲方未作統一調整之前不得擅自更改。

5)乙方有權獲得甲方提供的各項培訓、服務及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類活動。

4、乙方的義務

1)獨立完成香樟樹教育機構開業所需的有關法律手續,甲方提供協助和指導。

2)遵守甲方經營管理制度和規範,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

3)負責辦學所需的設備、場地、人員、師資、資金等,實行自主辦學、獨立覈算,自負盈虧。

4)負責承擔辦學活動中發生的全部稅金,並配合甲方會計向當地稅務部門交納。

5)維護香樟樹教育連鎖教育組織的名譽及統一形象,保護甲方所有的商號、註冊商標及其經營管理制度和規範不受侵犯。在發生此類現象和行爲時,須及時通知並協助甲方完成法律和其它形式的追究。

6)妥善保管與甲方特許業務相關的一切資料,不得將甲方的商號、註冊商標、法人信息及其經營管理規範,用於與甲方特許經營業務無關的其它任何場所、行業、活動或提供給第三方。

7)向甲方支付加盟費和品牌使用費,及其它相關費用(如:管理費、教材資料費、證書工本費)。

8)保證培訓質量,及時處理學員和客戶投訴。

9)及時、準確、全面地向甲方提供財務數據及其它市場信息,協助甲方完成各項市場調研工作。

10)合作期限內,加盟方不得與其他辦學機構再簽訂類似或專業相近的協議、合同

五、違約責任

1.如乙方逾期未付品牌使用費或其他相關費用,每遲延一日均須向甲方交納百分之五的違約金。

2.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若給對方造成損失,須承擔賠償責任。乙方違約時,還須賠償甲方品牌、信譽等無形資產的損失。

六、合作期限

1、甲、乙雙方的合作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正式開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合作期滿後,甲乙雙方如願意繼續合作,可延長合作期,由甲乙雙方續簽協議確定。

七、協議的變更與終止

1、甲、乙雙方合作過程中,如有本協議未盡事項或需要調整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以書面協議形式對本協議進行補充或調整。

2、遇有下列情形,則本協議終止:

1)合作期滿,甲、乙雙方決定不延長合作期;

2)雙方中任何一方的主體消亡;

3)由於國家政策和法律的重大變化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合作無法繼續;

4)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時,另一方有權依照合同法終止本協議並要求賠償;

5)經雙方協商提前終止本協議。

3、在本協議終止時,甲、乙雙方應按本協議及法律規定清理債權債務。

4、乙方因債務或其它原因喪失實際經營能力時甲方有權自行決定終止本協議,並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所欠甲方的債務。

5、本協議終止後,乙方不再擁有甲方註冊商標、商號以及教育機構經營管理制度和規範的使用權,必須立即停止使用。

八、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有爭議時應以協商形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時,應採取訴訟方式解決。

九、其它

1、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2、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於乙方按規定交納授權金後生效。3、本條例的相關文件:《香樟樹連鎖教育組織授權加盟協議書》

4、本條例由黃石市香樟樹教育諮詢服務有限公司總部負責修改和解釋

甲方:乙方: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蓋章:蓋章:

日期:日期:

加盟合同 篇3

一、合同各方

授權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授權人:

法定地址:郵編:

被授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爲其在特定區域內經營甲方的專賣店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爲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經營

1、甲方特此授權乙方爲區域內成爲的特許經銷商。經此授權後,甲方在該區域內將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業、個人以同類經銷權。

2、在授權期內,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品牌產品時,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品級與實物相符,並保證貨源供應。

3、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7日內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費人民幣貳萬元/店。每個加盟店首次從甲方購進品牌的產品,按供貨價不少於萬元。

4、甲方保證向中國大陸內各加盟方交付的產品保持統一的零售標價。

5、甲方將品牌產品按零售標價的4―4.5折售予乙方(詳細見配貨單),不論首次購貨還是後續購貨乙方應在提貨時一次性支付貨款。

6、如果出現乙方採用以假匯票、假支票的方式騙取貨物的情況,甲方除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外,將依法請求司法機關追究相關人員、單位的刑事責任。

7、乙方從甲方購進產品後,如因質量問題或貨物品種組合問題,可在自進貨之日起五天內,向甲方調換產品,但不得退貨。調換時乙方須保持原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籤沒有損壞。

8、合同到期後,若乙方決定不再銷售品牌產品,在乙方保證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籤無損壞、未超過保質期的前提下,可將現存的產品退還給甲方。甲方按供貨價的6折回收退還的產品。

三、營業場地、店面裝飾與配置

1、乙方應在雙方共同商定的區域內開展經營和促銷活動。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將自己的經營活動和促銷活動擴大到區域之外。

2、加盟店店鋪設在乙方處,或由乙方自行選定其它場所並報甲方批准。

3、爲維護公司品牌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費進行裝飾設計,裝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報價並施工,乙方應按工程預算支付裝修工程款並協助辦理在當地施工的相關手續。甲方收到工程款項後日內將店鋪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內的營業所需(包括:設備、裝置、用具、招牌等)由總部統一進行設計製作。對於營運必需的包裝材料、促銷禮品、提貨袋及其它附屬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總部配備的產品。上述所涉及的費用由加盟商承當。

四、促銷與廣告

1、甲方在授權期內,將協助乙方進行品牌的形象設計,並向乙方適時提供相應的產品宣傳資料、標識、招貼物品等。甲方可根據乙方的經營狀況和要求,幫助乙方進行特定時間和區域的產品促銷和推廣活動。(具體事宜可另議)

2、甲方進行品牌的整體宣傳活動乙方必須配合,相關的品牌的產品進行促銷、推廣計劃和廣告設計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執行。甲方對於促銷活動所涉產品在供貨價基礎上按照促銷折讓的比例給與優惠。

3、乙方單獨進行品牌有關的宣傳、廣告活動時,應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相關廣告形象設計須經過甲方審覈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須承擔自行組織促銷活動產生促銷讓利和費用。

五、培訓與指導

1、爲使加盟店能良好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應向加盟店傳授必要的知識和經營技術。

2、加盟店在開業前應派遣店主或兩名可以代行承擔的職工,參加甲方規定的教育研修,獲得經營公司店鋪必要的知識和技術。

3、開業後,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須按指示要求派員再次參加前項規定的進修教育,獲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

4、加盟店承擔前來培訓的旅差費用。

5、加盟店開業前後三天,作爲店鋪營運入軌期,甲方應向加盟店派遣人員進行開業和經營指導。

6、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年度銷售會議及臨時經營者會議。甲方應提前四周通知開會日期。

7、除經營者會議外,甲方將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場負責人進行指導和培訓。

六、商標、服務標誌及相關權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誌及其相關權利的所有權均歸屬於甲方。

2、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記號、樣式、標籤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標和服務標誌。

4、乙方應在經營中向顧客提供良好的服務,維護甲方品牌的聲譽、信譽和良好形象。

5、雙方在此明確,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權期內、在指定區域內甲方商標、服務標誌的使用權和產品的經銷權,這並不意味着甲方商標、品牌及商譽等相關知識產權的任何轉讓、許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後,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繼續使用品牌,或以品牌經銷商的名義從事任何商業活動。

七、競爭限制

1、在合同期內,乙方如有意獲得其所在省市區域的特許經營代理權,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取得甲方的特許代理權。

2、爲表示對甲方合作的誠意,在合同期內,如甲方推出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務,乙方有優先代理權。

3、乙方在授權期內,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業、個人的授權或委託,在加盟店內代理、經銷其它品牌的產品。

4、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甲方授予的經銷權以各種形式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八、服務質量控制

1、爲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種和服務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運營方法必須遵守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2、凡甲方有新產品推出,乙方必須按照最低配貨量或以上的數量購入,並將新產品及時上架銷售。

3、乙方須按照甲方要求,對顧客購買金額達到規定標準時,給與“玫瑰卡”會員資格和相應的折扣優惠,做好會員資料信息的登記彙總工作並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會員資料信息。凡有新產品上市或產品促銷活動乙方應通知所有會員,讓會員享受到來自持續不斷的優質服務。甲方將不定期回訪會員客戶以檢查乙方的服務質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書面或其它方式對加盟店進行進貨管理、銷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識、衛生管理、職工管理、會計處理、店鋪經營管理、店鋪陳設等各方面的指導,提供有關信息,幫助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5、隨着甲方加盟店數量在全國範圍內的不斷增加,甲方將對全體加盟店進行信息化管理。如該項管理實施時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內,乙方須遵照甲方的管理規定執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絕執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遞交的營業報告書及其它有關資料和有損於乙方利益的情報。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祕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報。乙方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項祕密。

2、以上規定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後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乙方的加盟店經營手冊以及其它文件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妥善保管,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即刻歸還甲方。

十、加盟店的讓渡與承繼

1、乙方未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加盟店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此用作擔保和其它處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時,爲保持加盟連鎖店的運營,乙方可以請求總部臨時接替營業。待總部確認加盟店可以重新經營後,應及時把營業權歸還加盟店。

3、上述總部接替經營期間發生的收益和損失均屬加盟店,總部代行經營所產生的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4、如乙方希望出讓加盟店或出租店鋪時,應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優先承讓和承租的權利。

5、遇上述情況,雙方可以通過協商,確定加盟店讓渡價格和租賃金。協商意向不能成立時,雙方均可申請具有法律效力的認證或評估,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合同的終止

1、合同期滿前3個月,經雙方協商,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應在本合同期滿之前一個月完成。以雙方簽訂新的特許連鎖合同書爲合作文本。

3、如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無意繼續合作,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時承擔下列義務:

a、支付所有應付給總部的費用;

b、歸還所有操作手冊、機密文件和專利資料;

c、向甲方移交“卡”會員登記名冊;

d、歸還、轉賣或銷燬所有帶有商業標誌的招牌和材料;

e、取消以名義登記的商業註冊和名稱登記

f、在原加盟店經營場所內外的房屋、設備、陳設等處,消除任何與有聯繫的跡象;

g、因加盟店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者利益時,由乙方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4、甲方因加盟店的行爲而被索賠責任時,可要求乙方負擔被追索的賠償金。

十二、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條款中規定的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雙方約定,違約的金額爲在此前乙方經銷甲方提供的產品零售價總額的10%。如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並損失超過違約金總額,違約方還應負責對超額部分賠償責任。違約一方經對方書面提出改正意見後30天內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十三、合同糾紛的解決

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深圳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及傳真:電話及傳真:

委託代表(簽字):委託代表(簽字):

加盟合同 篇4

甲方:四川麻辣空間餐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身份證號:

第1條 宗旨

1.1甲方將自己享有的“麻辣空間”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的方式授權許可乙方在一定範圍內有償使用,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特許並按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經營模式下從事規定範圍的經營活動,並向甲方支付相應的費用。

1.2甲方已明確告知受許人,項目投資有風險,選擇項目須謹慎,乙方完全同意接受上述內容,並同意全額投資加盟店,願意獨立承擔加盟店的投資風險,維護並提升四川麻辣空間餐飲有限公司品牌的形象。

第2條 加盟條件

2.1乙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社會關係、無不良嗜好(嫖、賭、毒、酗酒等),並能全職、專注經營甲方的特許項目。

2.2乙方應爲獨立經濟實體(私營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

2.3具有直接或間接的餐飲經營管理經驗,有長期經營本合同約定的餐飲事業並將其發展壯大的意願。

2.4乙方應具備交通便利,停車方便,面積500m2以上,可用於餐廳經營的場所(具有自有場地或在五年或以上租期的租賃場地)。

2.5乙方擁有經營本項目足夠的資金,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經營風險。

2.6乙方能嚴格執行甲方的經營模式,在經營過程中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對經營項目的統一規範、統一定價、統一品質要求,乙方須向甲方統一採購專用配方底料及主要調輔料;乙方能理解和接受甲方的經營理念,支持和尊重甲方的業務指導和經營督導管理,維護甲方的品牌形象。

2.7乙方必須保證其在加盟經營過程中,一直符合加盟條件,遵守加盟規則,如有不符事項,願接受甲方指導直至無條件取消其加盟資格收回本合同中1.1所述的使用權。

第3條 特許區域範圍及期限

3.1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區(縣) 開辦特許經營店壹家。

3.2經營項目:麻辣空間火鍋。

3.3乙方需要擴建或增建新店,必須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審查、調研後經書面審批,甲方同意乙方擴建或增建新店時,乙方須按甲方審批要求執行。

3.4特許經營期限爲: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4條 款項

4.1乙方在簽訂加盟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支付 元特許加盟費用。

(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4.2乙方應每年向甲方一次性繳納權益金 元/年。

(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年)

4.3乙方應交保證金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待合同期滿乙方退還全部物品、資料且無拖欠甲方任何款項後,甲方一次性退還。

4.3.1保證金不計息。

4.4甲方按以下價格標準及配送方法向乙方供應麻辣空間品牌專用配方底料及相關輔料;

4.4.1火鍋底料價格 元/公斤。(大寫: 拾 元 角 分/公斤)

火鍋清油價格 元/公斤。(大寫: 拾 元 角 分/公斤)

4.4.2麻辣空間品牌專用配方底料及相關原輔材料供應實行先款後貨原則,乙方根據需求向甲方物流配送中心提前15天申報品種及數量,一次性支付所需貨款及運費,甲方查收貨款後應在72小時內(不可抗力造成延誤除外)發送到 火車站貨運部或長途車站或零擔貨運處或航空貨運處發運。

4.3根據市場原材料價格變化情況,麻辣空間品牌專用配方底料及相關輔料價格可在原材料價格浮動範圍內作適當調整。

4.4員工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培訓費用收取方式另議。

4.5乙方員工在甲方培訓期間:

經理以下人員培訓費 元/天/人;食宿費 元/天/人。

經理級以上人員(含經理)培訓費 元/天/人;食宿費 元/天/人。

總經理(含店經理)人員培訓費 元/天/人;食宿由甲方安排費用自理。

4.6本合同中所涉及之費用、金額均爲人民幣。

第5條 組織類型

5.1本合同當事雙方爲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僱用、承包關係,也不存在任何隸屬關係。

5.1.1乙方及乙方員工不具有代行甲方行爲的權利,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對乙方的行爲和勞動關係不承擔任何責任。

5.1.2乙方獨立申請辦理工商登記,採取自主經營、獨立覈算、自負盈虧的經營模式,是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經濟實體。

5.1.3若乙方或乙方員工的故意或過失,違法或侵害他人權利者,乙方須自行負擔其民事責任,與甲方無關,如因此而損害了甲方的任何利益,乙方必須對甲方負全部賠償責任。

5.2依本合同約定,乙方應接受甲方統一的規範管理。

第6條 法律責任

6.1乙方不得將甲方特許提供使用的商標、標識、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特許權轉讓給他人使用,不得更改、污損甲方的商號、商標、標識、招牌、徽匾等。

6.2乙方使用甲方的商號、商標、服務標識,因自己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方利益時,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3甲方如因乙方的擅自行爲而被牽涉承擔民事責任的,除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力外,乙方還須承擔甲方爲此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爲解決糾紛所花費用、訴訟費、律師代理費、交通費、名譽損失費等)。

第7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7.1甲方的權利

7.1.1甲方在特許乙方加盟後,仍擁有該商標和圖案的全部權利,可允許本區域之外、本區域特許期外的其它人使用。

7.1.2甲方擁有麻辣空間品牌專用配方火鍋底料、專有技術、經營管理模式及鍋底配方的全部權利。

7.1.3乙方在合同期內擅自停業經營特許項目(擅自停業7天以上即視爲停止經營),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乙方的特許加盟權,不退還其所交費用。乙方欲轉讓其店鋪時,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受讓權。

7.1.4甲方向乙方提供經營操作、財務審計、成本控制、廣告宣傳操作、營銷策劃相關指導。

7.1.5對乙方不執行標識規範,不執行統一經營策略、質量標準、項目專一者,甲方有權批評、責令整改、處以罰金、中止支持,直至終止合同和收回特許權。

7.1.6若乙方的經營給甲方品牌造成不良影響,甲方有權無條件取消乙方加盟資格,並追究乙方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7.1.7甲方有權按合同約定條款,監督乙方經營行爲。

7.2甲方的義務

7.2.1維護品牌、保護品牌。

7.2.2負責本特許項目技術的成熟性、穩定性和創新開發,提供督導、技術支持和技術服務。

7.2.3確保麻辣空間品牌專用配方底料及時供應,提供相應售後服務。

7.2.4提供本特許項目有期限的商標、服務標記及其它商業符號的合法使用權。

7.2.5提供麻辣空間專用火鍋底料、麻辣空間專用火鍋清油、袋裝清油火鍋調料、魚調料和菌湯調味料、企業文化、企業榮譽銅牌、專用鍋具、餐用具、服裝、專用調味品及相關輔料物品的配送。

7.2.6提供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服務人員的培訓、考覈評估。

7.2.7提供統一的店面裝修平面規劃示意參考圖。

7.2.8保守乙方經營、人事、經濟等商業祕密。

第8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乙方的權利

8.1.1有權在特許期內、特許範圍內經營甲方授權的項目,使用相應的特許商標、圖案、專用配方底料及原輔料、廣告宣傳及營運手冊、員工手冊、培訓手冊、人事管理手冊、成本控制手冊等保密資料。

8.1.2有權向甲方進行技術諮詢和請求技術支持,若乙方邀請甲方人員到乙方現場進行技術指導和技術服務,甲方免收服務費;但乙方應現金支付甲方人員往返交通費(實報實銷),並負責免費安排甲方人員食宿。並對甲方人員進行工資補助( 元/天/人)。(公司老總、技術總監、行政總廚、調味師傅及經理級人員按硬臥報銷,特殊情況例外)

8.1.3甲方派往乙方工作人員工資:前期籌備經理 元/天/人、前期籌備總廚 元/天/人。

8.1.4甲方代乙方招聘人員工資:外派經理 元/月、前廳主管 元/月、前廳領班 元/月、服務員 元/月、調味師傅 元/月、墩子組長(兼特色菜師傅) 元/月、墩子師傅 元/月、小吃師傅 元/月、涼菜師傅 元/月。乙方應和上述人員簽定勞動用工合同。

8.2乙方的義務

8.2.1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統一的經營模式,質量標準和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督導支持,並積極配合甲方進行整改。

8.2.2乙方應在正式營業之前辦妥所有營業所必需的證照。

8.2.3乙方必須在每月10日前將前一月經營報表上報公司財務部審計。

8.2.4乙方必須在 年 月 日以前準備好場地,並開始營業。

8.2.5不在特許期外、特許範圍外使用特許模式、商標、圖案和專用配方底料和專有技術。

8.2.6有關勞動報酬、工商、治安、稅收、衛生、行政性收費、稅務及行政處罰等事項均由乙方獨自承擔。

8.2.7有關勞動保護、工傷、事故、疾病、意外傷殘、安全等問題,由乙方獨自承擔。

8.2.8嚴格執行甲方規範的質量標準,不得改變鍋底配製標準,只能使用甲方提供的專用配方底料及相應配製標準,確保鍋底及菜品品質。

8.2.9維護甲方商品、商標形象,不得非法利用甲方商標及相關技術,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特許加盟權,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8.3合同期滿或經甲乙雙方協商終止合同,乙方應交清欠甲方的一切費用,歸還所有手冊、機密文件及相關資料,且須保守甲方產品、策略、經營等商業祕密。

第9條 合同的終止和延續

9.1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停業7天以上(含7天)即視爲乙方不再經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9.2合同期滿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停止經營,乙方交納清甲方一切費用後,合同自然終止。

9.3合同期滿乙方需續簽本合同的,必須在合同期滿前30天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批准後,雙方需重新簽訂加盟合同。

9.4乙方如有下列行爲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9.4.1乙方仿冒、濫用“麻辣空間火鍋”商標;

9.4.2乙方在加盟店內自行銷售假冒僞劣產品而影響甲方聲譽;

9.4.3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營運體系;

9.4.4乙方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書面(或傳真)通知送達乙方之時,即爲本合同解除之日。

9.5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不得繼續使用“麻辣空間火鍋”商標,必須拆除乙方帶有“麻辣空間火鍋”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

第10條 違約與違約責任

10.1甲方有以下行爲的視爲違約:

10.1.1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商標、標識等如侵害他人權力的,視甲方違約。

10.1.2甲方在全額收到乙方底料款(以乙方以前不欠甲方任何費用爲前提)72小時內,將底料發運出,否則視爲甲方違約。

10.1.3甲方未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和相應的售後服務的,視爲違約。

10.2乙方有以下行爲的視爲違約:

10.2.1乙方加盟條件不具備而隱瞞過關的,視爲違約且後果自負。

10.2.2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提供的經營模式、質量標準、制度並接受督導與支持,否則視爲乙方違約。

10.2.3乙方應按8.2.4條在 年 月 日以前準備好場地,並開始營業,否則視爲乙方自動放棄特許權或視爲乙方違約。

10.2.4乙方在經營場地內經營項目應爲“麻辣空間火鍋”唯一,在特許區域內不得經營其他競爭性項目,否則視爲乙方違約。

10.2.5乙方需連續停業7天以上的,應書面向甲方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方可停業,否則視爲乙方違約。

10.2.6乙方需在本區域內開設第二、第三個相同項目的店,應向甲方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簽訂特許合同、交納加盟費並辦理相關手續,否則所開設的第二、第三家店爲侵權店,甲方有權追究其侵權行爲,並視爲乙方違約。

10.2.7乙方不向甲方申購底料或用其它渠道底料代替的,視爲乙方違約。

10.2.8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使用、未全部使用甲方底料或使用過期底料的,均視爲乙方違約。

10.2.9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各項費用在5日內未付清的,視爲乙方違約。

10.2.10乙方不執行甲方統一的VI規範,不接受甲方督導支持,不服從甲方整體安排,不配合甲方活動的,視爲乙方違約。

10.2.11未經其它加盟店總經理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聘用該加盟店員工;未經甲方總裁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聘用公司員工。否則,視爲乙方違約。

10.3違約責任

10.3.1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均可根據過錯及損害程度提出拾萬元違約金,並享有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

第11條 糾紛的解決

11.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若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交由重慶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12條其它

12.1甲方享有本合同的最終解釋權。

12.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四川麻辣空間餐飲有限公司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乙方現居住地址:

電話:

乙方住宅電話:

乙方辦公電話:

乙方手機:

加盟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迅速拓展中國市場,便於加強區域管理,甲方同意授予乙方加盟商以特許經營的方式在__市區域代理_______品牌的權力,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有關押金:(六個月無息退還)

一級城市_______萬元人民幣。

二級城市_______萬元人民幣。

三級城市_______萬元人民幣。

二、相關費用

施工設計圖費:_______元人民幣。

監工費:_______元人民幣。

每家授權加盟權利金_______萬元人民幣。

首期備料:_______元人民幣(參照加盟手冊)。

代理諮詢輔導費:每家店_______元/月。

三、其它方面

遇有全國性廣告宣傳及促銷宣傳,按全國店數比率共同分擔。

乙方同意配合甲方總公司的各項策略運作配合。

有關物流供應均比照市場合理價格供應。

甲方應提供有關裝修、經營管理、行銷策略等各項服務。

乙方在__市區域代理期間,如遇有甲方直接經營時不受此限。

乙方同意在代理期間一年內必須開發6家以上_______店,如未能完成,甲方有權收回區域代理權。

甲方同意在區域代理商期間必須按照_______總部的管理規範要求管理好區域各加盟商的經營,行使區域總部的權利。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即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加盟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協商、共謀發展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授權:

甲方授權乙方在 市 地點,以開設發展特許經營代理加盟商的形式總代理經營甲方註冊並擁有商標權的××品牌系列服裝。

二、選址:

專賣店地址爲乙方初步確認選定,經甲方同意即可。

三、裝修、宣傳、服務:

乙方根據甲方設計×××專賣店的設計圖紙統一形象進行裝修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並拍攝照片寄甲存檔備案。乙方確認拳偉商標隸屬於甲方。甲方依據乙方實際進貨金額、區域、酌情投放不同價的廣告費的50%的費用。甲方派專業人員協助乙方進行人員培訓及店面陳列。

四、貨物配流方式:

1、乙方按甲方的全國統一出廠價提貨,乙方首次配貨不少於壹拾萬元,由乙方自選補配貨,換貨率一律爲100%,甲方配襯品以成本價給乙方供貨,甲方不負責退換貨。

2、換貨:乙方因換貨調回甲方的貨品,因保證物品清潔、完好無損、附件齊全,否則甲方有權不予換貨,乙方進貨的換貨期以季度爲限,按季度換貨,甲方有義務爲乙方更換同類產品,甲方換協議規定的100%換貨率換貨,乙方需按甲方規定以每年年底12月20日到貨爲止進行最後一季度的換貨。

3、提貨方式:乙方委託甲方代爲乙方發貨者,甲方要求乙方對貨物保險,運輸方式由乙方指定,所發生的運輸費,保險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4、收貨驗查:乙方在接收到甲方貨品之後,應立即開箱檢驗,覈實數量及質量,並將檢驗結果在三天之內傳真給甲方,甲方將視爲數量正確,質量合格。

五、付款方式:款到發貨。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不予退還履約品牌保證金並解除合同;抄襲拳偉款式設計設計自行生產銷售;在拳偉專賣店內滲雜專賣其他品牌之服裝;若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連續中斷六十天以上未向甲方進貨而又不申明原因者。

七、續約:協議期限滿,乙方如需續約,應在協議滿前三個月內向甲方辦理續約手續。否則甲方可以視爲乙方自動解除協議。

八、協議終止:

協議期滿,乙方需解除協議,應將原授權書、營業執照、複印件、協議正式文本等退還甲方,並拆除拳偉品牌標誌,並拍攝成照片寄回甲方,結清往來帳款後,持履約品牌保證全票據辦理退還履約保證金手續。

九、合同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未束的,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屬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經簽字蓋章用於修改補充的各份合同附件,細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雙方必須嚴格遵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協議期限爲三年,協議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合同 篇7

1.本合同由以下雙方簽訂

連鎖總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登記註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明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加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明確雙方在連鎖經營上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資共同遵守。正規的加盟合同範本

2.連鎖經營的方式和內容

2.1乙方自願申請合作加盟甲方公司,由甲、乙方共同投資_________元(甲方投_________%,乙方投_________%)並由甲方授權後開辦連鎖店,連鎖門店是專門經營甲方開發、加工的_________食品和配送的其他產品,內部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覈算。連鎖企業名稱:_________(以下簡稱連鎖門店)經營地址:_________

2.2甲方向合夥門店授予連鎖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包括專用的商業名稱、商標、店面裝修指引、培訓體系、財務體系、_________食品、經營指導、開業指導、管理手冊,核心是_________商標,_________食品和經營管理標準。

2.4連鎖企業的經營範圍:_________系列以及公司的代理產品。

3.連鎖經營費用

3.1甲乙雙方合作經營,加盟費不收。

3.2管理費:第一年內不收,第二年開始按第一年營業額等級收取,營業額_________元以內,按每月_________元上交上級公司;營業額_________元以上,按每月_________元上交上級公司。注:管理費爲上級公司對合作加盟店員工培訓、管理、廣告宣傳以及貨物配送的貼補,管理費可作經營成本。

3.3貨款和結算:營業額爲活動資金,當日營業額第二天交品牌出讓方週轉,第二個月的5日由品牌出讓方按上月營業額25%的商業毛利返回。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合夥連鎖門店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爲連鎖門店提供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根據需要定期進行再培訓。

4.3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提供《連鎖經營管理手冊》,(以下簡稱《手冊》),《手冊》屬於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連鎖門店不得複印和擴大使用範圍。

4.4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連鎖門店的服務質量和《手冊》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導、鑑定和考覈,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5向合夥門店提供所有連鎖經營資料和門店平面設計圖。

4.6負責企業的形象、品牌宣傳,組織促銷活動。

4.7有權向連鎖店配送本公司各種包裝物品以及各種帶有企業標識商標的易耗品,由合夥門店結算。

4.8按照合夥門店的訂貨單及時保質保量將食品送到乙方門店。

5.合夥連鎖門店的權利和義務

5.1合夥門店按甲方要求(門店設在繁華商業網區和中高檔住宅區,並由甲方認可),自行負責籌備經營場所,申請辦理開業所需等手續,爲連鎖門店落實經營面積不少於_________平方米的經營場所,並按甲方提供的形象設計進行裝修,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連鎖門店的開業經營條件。

5.2合夥連鎖門店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甲方的培訓和考覈,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5.3乙方或連鎖門店發生重大變動時,必須在3日內通知甲方,連鎖門店改變經營場址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或連鎖門店應保證連鎖門店按甲方的《手冊》內容以及有關規定進行連鎖經營管理。

5.5乙方或連鎖門店不得在連鎖門店之外使用連鎖權,不得擅自將連鎖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並不得在連鎖門店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甲方的標誌。正規的加盟合同範本

5.6連鎖門店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價格和展示方式進行銷售。

5.7連鎖門店只准經營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不得經營其他企業的產品。

5.8連鎖門店必須在甲方指定處購買營運所需的設備、器具、用具。在甲方處購買所需的包裝材料、提貨袋、標籤以及其他附屬材料。

5.9按甲方的要求參加連鎖會議和公關活動及各種培訓。

6.連鎖門店的管理

6.1連鎖企業應嚴格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6.2乙方連鎖門店執行國家行業財務會計制度,依法經營,照章納稅。

7.督導制度

甲方根據需要對連鎖門店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督導。乙方要全力配合甲方督導人員工作。

8.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述:“商標”指甲方註冊登記的商標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註冊商標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標)。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連鎖門店遵守連鎖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在經營管理中,合夥連鎖門店發生服務質量等其他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連鎖門店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連鎖門店不得在連鎖門店以外銷售甲方商品,或進行有損於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乙方及連鎖門店應將《手冊》及爲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他資料所含內容列爲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連鎖門店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他方式泄露給他人。

9.2乙方及連鎖門店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三年內,不得將他所知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告知他人或組織。

10.保險

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嚴格執行《勞動法》,爲其僱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與處罰

1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放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除賠償相應損失外,違約方另付_______元(人民幣)以上違約金。

11.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解除合作合同,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1)甲方的產品由於生產過程中衛生條件差而使合夥方蒙受損失;

(2)甲方沒能夠按指定時間將合夥連鎖門店訂購的產品送到指定地點,給合夥方的經營造成損失;

(3)甲方違反了同一街道直徑_________米範圍內只能夠設一家門店的雙方協定。

11.3乙方或連鎖門店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或連鎖門店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使用範圍,或與其他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製作或使用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連鎖門店的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連鎖門店不能夠如期足額交納食品訂購週轉金;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管理,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不按規定時間向甲方交納管理等費用;

(8)私自改變食品價格和營業時間;

(9)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2.1乙方或連鎖門店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1)乙方或連鎖門店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序;

(2)乙方或連鎖門店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或其他執法部門強制執行;

(3)乙方的連鎖門店遭政府拆遷;

(4)合夥方協議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權益擅自轉讓他人;

(2)乙方擅自改變連鎖門店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連鎖門店不遵守《手冊》內容或連鎖體系程序規範。

12.3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合夥連鎖經營的,具有優先權,但是應該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2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重新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合作關係即自行終止。甲方的其他系列食品,乙方或連鎖門店同樣有優先連鎖權。

13.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或連鎖門店應在10日註銷連鎖門店的登記。

13.2乙方或連鎖門店應在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5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其他資料。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或連鎖門店應立即停止連鎖門店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是不限於天災、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夠控制或所能夠預見的事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_______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由於本條款的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爲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7.附則

17.1乙方承諾連鎖門店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連鎖門店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一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雙方籤之日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

代表人(籤):_________代表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加盟合同 篇8

一、合同各方

授權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授權人:

法定地址:

被授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爲其在特定區域內經營甲方的“”專賣店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爲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經營

1、 甲方特此授權乙方爲 區域內成爲“”的特許經銷商。經此授權後,甲方在該區域內將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業、個人以同類經銷權。

2、 在授權期內,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品牌產品時,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品級與實物相符,並保證貨源供應。

3、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7日內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費人民幣貳萬元/店。每個加盟店首次從甲方購進“”品牌的產品,按供貨價不少於 萬元。

4、 甲方保證向中國大陸內各加盟方交付的產品保持統一的零售標價。

5、 甲方將“”品牌產品按零售標價的4—4.5折售予乙方(詳細見配貨單),不論首次購貨還是後續購貨乙方應在提貨時一次性支付貨款。

6、 如果出現乙方採用以假匯票、假支票的方式騙取貨物的情況,甲方除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外,將依法請求司法機關追究相關人員、單位的刑事責任。

7、 乙方從甲方購進產品後,如因質量問題或貨物品種組合問題,可在自進貨之日起五天內,向甲方調換產品,但不得退貨。調換時乙方須保持原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籤沒有損壞。

8、 合同到期後,若乙方決定不再銷售“”品牌產品,在乙方保證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籤無損壞、未超過保質期的前提下,可將現存的“”產品退還給甲方。甲方按供貨價的6折回收退還的產品。

三、營業場地、店面裝飾與配置

1、 乙方應在雙方共同商定的區域內開展經營和促銷活動。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將自己的經營活動和促銷活動擴大到區域之外。

2、 加盟店店鋪設在乙方處,或由乙方自行選定其它場所並報甲方批准。

3、 爲維護公司品牌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費進行裝飾設計,裝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報價並施工,乙方應按工程預算支付裝修工程款並協助辦理在當地施工的相關手續。甲方收到工程款項後 日內將店鋪交付乙方使用。

4、 加盟店內的營業所需(包括:設備、裝置、用具、招牌等)由總部統一進行設計製作。對於營運必需的包裝材料、促銷禮品、提貨袋及其它附屬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總部配備的產品。 上述所涉及的費用由加盟商承當。

四、促銷與廣告

1、 甲方在授權期內,將協助乙方進行“”品牌的形象設計,並向乙方適時提供相應的產品宣傳資料、標識、招貼物品等。甲方可根據乙方的經營狀況和要求,幫助乙方進行特定時間和區域的產品促銷和推廣活動。(具體事宜可另議)

2、 甲方進行 “”品牌的整體宣傳活動乙方必須配合,相關的“”品牌的產品進行促銷、推廣計劃和廣告設計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執行。甲方對於促銷活動所涉產品在供貨價基礎上按照促銷折讓的比例給與優惠。

3、 乙方單獨進行“”品牌有關的宣傳、廣告活動時,應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相關廣告形象設計須經過甲方審覈或由甲方提供。

4、 乙方須承擔自行組織促銷活動產生促銷讓利和費用。

五、培訓與指導

1、 爲使加盟店能良好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應向加盟店傳授必要的知識和經營技術。

2、 加盟店在開業前應派遣店主或兩名可以代行承擔的職工,參加甲方規定的教育研修,獲得經營公司店鋪必要的知識和技術。

3、 開業後,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須按指示要求派員再次參加前項規定的進修教育,獲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

4、加盟店承擔前來培訓的旅差費用。

5、加盟店開業前後三天,作爲店鋪營運入軌期,甲方應向加盟店派遣人員進行開業和經營指導。

6、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年度銷售會議及臨時經營者會議。甲方應提前四周通知開會日期。

7、除經營者會議外,甲方將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場負責人進行指導和培訓。

六、商標、服務標誌及相關權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誌及其相關權利的所有權均歸屬於甲方。

2、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記號、樣式、標籤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標和服務標誌。

4、乙方應在經營中向顧客提供良好的服務,維護甲方品牌的聲譽、信譽和良好形象。

5、雙方在此明確,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權期內、在指定區域內甲方商標、服務標誌的使用權和產品的經銷權,這並不意味着甲方商標、品牌及商譽等相關知識產權的任何轉讓、許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後,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繼續使用“”品牌,或以“”品牌經銷商的名義從事任何商業活動。

七、競爭限制

1、在合同期內,乙方如有意獲得其所在省市區域的“”特許經營代理權,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取得甲方的特許代理權。

2、爲表示對甲方合作的誠意,在合同期內,如甲方推出“”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務,乙方有優先代理權。

3、乙方在授權期內,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業、個人的授權或委託,在加盟店內代理、經銷其它品牌的產品。

4、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甲方授予的經銷權以各種形式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八、服務質量控制

1、爲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種和服務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運營方法必須遵守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2、凡甲方有新產品推出,乙方必須按照最低配貨量或以上的數量購入,並將新產品及時上架銷售。

3、乙方須按照甲方要求,對顧客購買金額達到規定標準時,給與“玫瑰卡”會員資格和相應的折扣優惠,做好會員資料信息的登記彙總工作並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會員資料信息。凡有新產品上市或產品促銷活動乙方應通知所有會員,讓會員享受到來自“”持續不斷的優質服務。甲方將不定期回訪會員客戶以檢查乙方的服務質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書面或其它方式對加盟店進行進貨管理、銷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識、衛生管理、職工管理、會計處理、店鋪經營管理、店鋪陳設等各方面的指導,提供有關信息,幫助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5、隨着甲方加盟店數量在全國範圍內的不斷增加,甲方將對全體加盟店進行信息化管理。如該項管理實施時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內,乙方須遵照甲方的管理規定執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絕執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遞交的營業報告書及其它有關資料和有損於乙方利益的情報。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祕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報。乙方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項祕密。

2、以上規定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後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乙方的加盟店經營手冊以及其它文件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妥善保管,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即刻歸還甲方。

十、加盟店的讓渡與承繼

1、乙方未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加盟店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此用作擔保和其它處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時,爲保持加盟連鎖店的運營,乙方可以請求總部臨時接替營業。待總部確認加盟店可以重新經營後,應及時把營業權歸還加盟店。

3、上述總部接替經營期間發生的收益和損失均屬加盟店,總部代行經營所產生的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4、如乙方希望出讓加盟店或出租店鋪時,應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優先承讓和承租的權利。

5、 遇上述情況,雙方可以通過協商,確定加盟店讓渡價格和租賃金。協商意向不能成立時,雙方均可申請具有法律效力的認證或評估,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合同的終止

1、 合同期滿前3個月,經雙方協商,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應在本合同期滿之前一個月完成。以雙方簽訂新的特許連鎖合同書爲合作文本。

3、如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無意繼續合作,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時承擔下列義務:

a、支付所有應付給總部的費用;

b、 歸還所有操作手冊、機密文件和專利資料;

c、 向甲方移交“卡”會員登記名冊;

d、 歸還、轉賣或銷燬所有帶有“”商業標誌的招牌和材料;

e、 取消以“”名義登記的商業註冊和名稱登記

f、 在原加盟店經營場所內外的房屋、設備、陳設等處,消除任何與“”有聯繫的跡象;

g、 因加盟店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者利益時,由乙方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4、 甲方因加盟店的行爲而被索賠責任時,可要求乙方負擔被追索的賠償金。

十二、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條款中規定的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雙方約定,違約的金額爲在此前乙方經銷甲方提供的產品零售價總額的10%。如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並損失超過違約金總額,違約方還應負責對超額部分賠償責任。違約一方經對方書面提出改正意見後30天內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十三、合同糾紛的解決

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深圳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服裝店加盟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爲拓展______服裝品牌在______市(地區)的營銷市場,甲乙雙方本着發展的誠意,同意乙方在該地區經銷甲方的______品牌系列服裝。

第二條乙方專賣店的經營場地必須以設在繁華地段或者大商場的專賣店作爲營業場所_____年度我們將以外套爲主,大家可適當搭配其它品牌的種類。_____年度我們的種類將向多樣化發展。

第三條各專賣店可自行裝修,但是必須以中等以上的裝修水平對待。我們也將提供裝修參考及一些宣傳圖片。

第四條乙方預存金在_____元以上,用於支付______品牌服裝進貨及進貨中所產生的費用。

第五條 乙方向甲方進貨價爲:_______________及其它甲方實際所屬的網絡對外批發價的基礎上打_____折。

第六條乙方春秋兩季的平均每季進貨數量超過_____件,將返還此季度進價總額的百分之三;春秋兩季的平均每季進貨數量超_____件,將返還此季度進價總額的百分之五。乙方夏季的進貨數量超過_____件,將返還此季度進價總額的百分之三;夏季的進貨數量超過_____件,將返還此季度進價總額的百分之五。乙方冬季的進貨數量超過_____件,將返還此季度進價總額的百分之三;乙方冬季的進貨數量超過_____件,將返還此季度進價總額的百分之五。返還金額將在每個累計週期完成後充進乙方預存金額內。

第七條乙方的零售價不得低於:_______________及其它甲方實際所屬的網絡對外批發價的_____倍(比如網絡批價_____元的服裝, 零售價不得低_____元)如有特殊原因,可與甲方協商解決。

第八條甲方所屬的所有網站不得接納除乙方外,_____市的任何批發客戶,乙方有權力對甲方的本條所說明的誠信進行任何方式的驗證(比如以代理地區其它批發客戶身份進行驗證),一經發現甲方向_____市的任何地址進行_____件起的批發行爲發貨,可按甲方違約處理。

第九條乙方每次進貨均從預存款中扣除。

第十條 預存款只能用於支付______品牌服裝進貨及進貨中所產生的費用,不以其它方式退還。

第十一條乙方所有進貨可享有百分之_____的調貨率(收貨起兩月內),特價品、低價品,不享有換貨率。

第十二條乙方每次調貨,服裝附件不全或污損的不能調換。

第十三條若進貨後發現次品,請在一週內告知公司,並說明次品原因,如果屬實,退換費用可由甲方支付。

第十四條一方對因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該義務不受本協議履行終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五條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稅務登記證等各種法律文件;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是指雙方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災害、地震和國家政府管制等等。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經書面通知之後,本協議內受影響之條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間及受影響之範圍內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責任。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的責任

如果甲乙方未按本協議履行義務,將本終止本合同,甲方退還乙方所有的剩餘預存金額。

違約方按本協議約定所支付的違約金如果低於對方因該違約行爲所實際受到的損失(包括各種因之產生的費用、開支、額外責任,以及合同履行後所可以獲得的直接利益),則對方保留進一步要求違約方進行補償的權利,但必須提供相關損失的證明,且不得超過違約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行爲所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十九條?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爲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爲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爲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任何一方一次放棄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並不等於今後均放棄違約追償。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二十一條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可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九條如本協議包含的某一條款或某些條款無論在任何方面由於任何原因被認爲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則這種無效性、非法性或不可執行性將不影響本協議中任何其它條款及整個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確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

1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採用數據電文形式通知或通訊的,是指該數據電文進入被通訊人的收件系統。

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及預存金額到達(可銀行轉帳也可現金支付,銀行轉帳以憑證條爲準)之日起生效。

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法定代表人 (簽字)_____

加盟合同 篇10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可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加盟合同 篇11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爲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__”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爲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於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爲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僱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係和員工行爲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認同__文化;

2、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製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費50000元;

2、乙方不參與甲方__店經營;

3、乙方無償提供__店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__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持;

5、乙方無償提供__微波爐一臺;

6、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設備,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__項目組提出書面申請);

7、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8、乙方製作部分關於__宣傳單頁、海報;

9、乙方在媒體上對__店給予宣傳推廣;

10、其他事項:

第五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合作期間甲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參考《__店專業指南》);店內桌面菜單,桌面立牌可參考《__店專業指南》及附件;

3、店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__菜系(不少於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__,開發適當特色的__新菜系;

4、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乙方有關__的宣傳品,並根據需要更換__宣傳品;

6、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店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並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爲GALANZ產品;

7、應在店內醒目位置設立“__光波爐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並且儘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雙方協議維護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於、質押。

9、其他事項: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乙方不定期對甲方微波爐美食店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年後,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微波爐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第八條:甲方經營的“__店”,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無條件的收回微波爐和其他物品:

1、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利益、商譽)的情況;

2、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 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經營的;

3、甲方未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用於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4、甲方和乙方的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爲時。

第九條:若甲方轉讓__店,必須將微波爐一起轉讓,並且保證微波爐繼續在美食店內使用,保證門頭、燈箱設施不變。該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經營者的變更、營業執照的變更、經營地址的變更等。

第十條:不可以抗力處理:

如果甲方經營的__店因拆遷、建築物改造、整體規劃變更等行爲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三年,甲方應退還乙方微波爐;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後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爲 年。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加盟合同 篇12

甲方:(下文簡稱“甲方”)

乙方:(下文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經銷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一. 經銷範圍:

1.甲方授權乙方爲甲方品牌的專營店。

2.授權產品系列爲甲方的“”品牌系列產品。

3.授權區域爲:——————省——————市(縣)————區————路(街)————號

4.此經銷範圍只指在上述店鋪內從事傳統渠道的銷售活動,不允許在互聯網上或進行郵購,電視購物等銷售活動。

5.乙方在不違背本合同所規定的經銷條件的基礎上,甲方承諾不再授權給其他營銷商在以上店鋪周圍2公里內經營“”品牌產品,否則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6.乙方承諾不經營“”以外任何產品。

7.乙方可以經甲方同意增設或開發專賣店,獎勵制度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二.經銷條件

1.乙方應提供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國家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證,法人代碼證,法人代表身份證等法律文件之複印件,以便甲方建立乙方的相關檔案。(乙方法定代表人應以個人的身份與甲方簽訂專賣合同)

2.爲了杜絕惡意串貨,低價傾銷或者違反甲方的相關市場政策,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星期內需一次性向甲方繳納3000元保證金,已交□;未交□.

3.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採購或銷售假冒,仿冒甲方商標的產品,一經發現,乙方向甲方繳納五千元的違約金,甲方並將以書面形式(包括直接送達,傳真,信函或電子郵件)終止本協議並保留追訴和查扣之權利。

4.爲使品牌能夠長期持續發展,乙方直接租賃店鋪,統一終端形象,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遵守甲方各項規定,甲方同意乙方合法經營使用,以防如有違反甲方規定,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使用權。

5.乙方年度進貨計劃:年進貨計劃(萬元)

6.乙方與甲方簽訂合同後,從合同生效之日起半年內,未能完成本項條款中所規定的年進貨計劃的40%,或連續二個月未向甲方進貨的,甲方有權在乙方的經銷區域發展第二個專賣店,第二個專賣店與乙方享有同等權利。

7.乙方與甲方簽訂合同後,從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內,未能完成本項第5條款中所規定的年進貨計劃的60%,或連續二個月未向甲方進貨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終止本合同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與甲方簽訂合同10天內,支付首批貨款、保證金及開店費用後合同生效。否則甲方可按乙方自動放棄經銷權而終止本合同。

9.乙方出具專賣店平面圖,甲方提供裝修方案,乙方須嚴格執行。

三.甲乙雙方的義務與責任

甲方:

(1) 提供優質產品,並不斷滿足消費者日益增長的需求;

(2) 不斷創新,提供甲方品牌的市場競爭力;

(3) 幫助乙方提供服務能力,完善經營系統。

(4) 甲方負責對乙方人員進行相關的產品知識和營銷知識培訓。

乙方:

(1) 制定銷售目標,並有效措施;

(2) 負責甲方產品在所屬區域內銷售;

(3) 及時反饋市場信息;

(4) 積極協助和配合甲方人員在該經銷區域進行調研,檢查,培訓等工作。 四.訂.供貨條款 1.訂貨 (1) 季度訂貨由甲方組織乙方於季度前共同制定訂單計劃。

(2) 乙方向甲方第一次進貨,首批訂貨金額————萬元。貨款一次性到賬,貨品可分批下單發運。

(3) 乙方每次向甲方進貨時,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訂貨計劃。

2.甲方收到乙方訂貨後,於1個工作日內進行覈實。甲乙雙方共同確認訂單,甲方在收到全額貨款後,在1-2個工作日內將貨發出,並通知乙方。

3.訂貨量大,超出訂單計劃的,乙方需提前與甲方簽訂產品訂購單,並支付30%的預付款,餘款於發貨前一次性付清。甲方收到乙方預付款後,立即組織生產,在10-20個工作日內保質保量發貨。

2.運輸

甲方代辦託運,運輸運費和保險運費由乙方承擔。

3.驗收

乙方收到貨物應當即清點驗收,如發現貨物的品種,數量與甲方出庫單不符,應在當日內通知甲方,如數量不符要由承運部門開具證明。如驗收無誤,乙方須向甲方傳真貨運簽收單。如超過三天責任乙方自負。

4.品質

(1)甲方提給乙方銷售的產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產品質量和包裝的法律規定之要求;

(2)甲方提供的產品如發現質量問題,甲方負責退換。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導致的產品問題,責任由乙方承擔。

5.調貨

(1)調貨期限;由公司配貨的新產品,自甲方開單之日起30天內可以調換。後續有補貨的不予調換。乙方訂單訂貨不予調換。

(2)調貨條件;需調貨的產品內包裝應完好無損,不影響第二次銷售,運費由乙方承擔。

五,結算條款

1.付款:

(1) 甲方實行款到發貨或以貨運代收款。

(2 ) 付款方式: 電匯 □;現金□;託運方代收款□,結算幣爲人民幣。

2.對賬

(1)甲方寄給(或傳真)乙方的對賬單,乙方收到後3日內簽字蓋章確認,並將確認聯寄回(或傳真)甲方。若超過期限未寄回(或傳真),甲方視爲乙方默認。

(2) 甲乙雙方在每月20日對賬一次,如乙方對甲方發出的對賬單有異議,必須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否則甲方不予接受和認可。

六.形象貨架,貨架支持條款

1.乙方開設甲方品牌專賣店.店中店或專櫃,甲方免費提供相應設計圖紙和具體標準要求。乙方須按甲方的設計進行裝修。

2.甲方給予乙方的貨架支持:貨架全額款由乙方付給甲方,(1)自第一筆發貨之日起滿1年返總貨架值45%;第2年滿後返總貨架值55%。或(2)自交款進首批貨起算,滿25萬元返2%作爲返還貨架款,直到反清爲止。

七.品牌保護條款

1.乙方使用甲方“”牌商標及相關標識.文字.圖案.文稿時須報經甲方審批並書面同意後方可使用。不得改變和添加其他成分,不得擴大使用範圍。

2.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可印製在名片.櫃牌上,有利於品牌推廣。

3.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在經銷區域內的電視.廣播.報刊.路牌等媒體,開展有利於提升品牌形象的廣告宣傳。

八.廣告費用條款

1.甲方將根據品牌推廣和產品銷售的需求,在全國性媒體上投放廣告,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應給予積極配合。

2甲方按需要和比例無償提供統一授權牌匾,現場宣傳海報,宣傳彩頁等。

3.甲乙雙方,共同開展有效的宣傳推廣,甲方乙方各分擔廣告費的50%。

4.乙方如單獨或與其他品牌共同進行廣告.宣傳活動;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所生產的廣告.宣傳費用,經甲方覈實後,給予10%-50%的補助。

5.同一年度中,在乙方經銷區內,甲方總的廣告宣傳費用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乙方當年累計進貨額的2%。廣告費用的補貼全部是年底以貨補的形式兌現。

九.保證金的使用及退還:

乙方交納保證金後甲方開具保證金收據,保證金使用及歸還約定如下:

1.經銷期間,甲方經查證,發現乙方有違反合約規定及市場管理政策的行爲時,第一次以書面形式給乙方下達《整改通知》,乙方接到甲方《整改通知》後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整改通知》的要求,否則乙方須向甲方交納4000元的違約金,以後甲方如查證乙方仍有違反合同約定及市場管理政策行爲的,有權直接取消乙方的經銷權利,一切後果及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2.本合同正常到期,雙方辦理完手續一月後,甲方全額退還保證金。

十.保密條款

乙方保證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不將甲方的商業機密(如價格,銷售數據,產品知識,技術等所有甲方認爲是商業機密的信息)披露給任何其他組織或自然人。

十一.解除合同條款

1.甲方或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一方有權追究另一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2.乙方未得到甲方書面同意而私自轉讓經營權,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乙方因其他違約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

十二.其他條款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2.合同期滿,根據年度合作情況,雙方再協議是否續約。

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另行訂立附加協議,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以甲方指定地法院爲第一受理法院。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十三.附加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合同 篇1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1條 宗旨

1.1甲方將自己享有的“__”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的方式授權許可乙方在一定範圍內有償使用,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特許並按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經營模式下從事規定範圍的經營活動,並向甲方支付相應的費用。

1.2甲方已明確告知受許人,項目投資有風險,選擇項目須謹慎,乙方完全同意接受上述內容,並同意全額投資加盟店,願意獨立承擔加盟店的投資風險,維護並提升__餐飲有限公司品牌的形象。

第2條 加盟條件

2.1乙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社會關係、無不良嗜好(嫖、賭、毒、酗酒等),並能全職、專注經營甲方的特許項目。

2.2乙方應爲獨立經濟實體(私營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

2.3具有直接或間接的餐飲經營管理經驗,有長期經營本合同約定的餐飲事業並將其發展壯大的意願。

2.4乙方應具備交通便利,停車方便,面積500m2以上,可用於餐廳經營的場所。

2.5乙方擁有經營本項目足夠的資金,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經營風險。

2.6乙方能嚴格執行甲方的經營模式,在經營過程中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對經營項目的統一規範、統一定價、統一品質要求,乙方須向甲方統一採購專用配方底料及主要調輔料;乙方能理解和接受甲方的經營理念,支持和尊重甲方的業務指導和經營督導管理,維護甲方的品牌形象。

2.7乙方必須保證其在加盟經營過程中,一直符合加盟條件,遵守加盟規則,如有不符事項,願接受甲方指導直至無條件取消其加盟資格收回本合同中1.1所述的使用權。

第3條 特許區域範圍及期限

3.1甲方特許乙方在市區辦特許經營店壹家。

3.2經營項目:

3.3乙方需要擴建或增建新店,必須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審查、調研後經書面審批,甲方同意乙方擴建或增建新店時,乙方須按甲方審批要求執行。

3.4特許經營期限爲:自年月日止共年。

第4條 款項

4.1元特許加盟費用。

(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4.2元/年。

(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年)

4.3滿乙方退還全部物品、資料且無拖欠甲方任何款項後,甲方一次性退還。

4.3.1保證金不計息。

4.4甲方按以下價格標準及配送方法向乙方供應__品牌專用配方底料及相關輔料;

4.4.1元/公斤。/公斤) 火鍋清油價格元/公斤。(大寫: 拾 元 角 分/公斤)

4.4.2__品牌專用配方底料及相關原輔材料供應實行先款後貨原則,乙方根據需求向甲方物流配送中心提前15天申報品種及數量,一次性支付所需貨款及運費,甲方查收貨款後應在72小時內(不可抗力造成延誤除外)發送到火車站貨運部或長途車站或零擔貨運處或航空貨運處發運。

4.3根據市場原材料價格變化情況,__品牌專用配方底料及相關輔料價格可在原材料價格浮動範圍內作適當調整。

4.4員工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培訓費用收取方式另議。

4.5乙方員工在甲方培訓期間:

元/天/人;食宿費元/天/人。

經理級以上人員(含經理)培訓費/天/元/天/人。

總經理(含店經理)人員培訓費/天/人;食宿由甲方安排費用自理。

4.6本合同中所涉及之費用、金額均爲人民幣。

第5條 組織類型

5.1本合同當事雙方爲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僱用、承包關係,也不存在任何隸屬關係。

5.1.1乙方及乙方員工不具有代行甲方行爲的權利,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對乙方的行爲和勞動關係不承擔任何責任。

5.1.2乙方獨立申請辦理工商登記,採取自主經營、獨立覈算、自負盈虧的經營模式,是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經濟實體。

5.1.3若乙方或乙方員工的故意或過失,違法或侵害他人權利者,乙方須自行負擔其民事責任,與甲方無關,如因此而損害了甲方的任何利益,乙方必須對甲方負全部賠償責任。

5.2依本合同約定,乙方應接受甲方統一的規範管理。

第6條 法律責任

6.1乙方不得將甲方特許提供使用的商標、標識、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特許權轉讓給他人使用,不得更改、污損甲方的商號、商標、標識、招牌、徽匾等。

6.2乙方使用甲方的商號、商標、服務標識,因自己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方利益時,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3甲方如因乙方的擅自行爲而被牽涉承擔民事責任的,除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力外,乙方還須承擔甲方爲此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爲解決糾紛所花費用、訴訟費、律師代理費、交通費、名譽損失費等)。

第7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7.1甲方的權利

7.1.1甲方在特許乙方加盟後,仍擁有該商標和圖案的全部權利,可允許本區域之外、本區域特許期外的其它人使用。

7.1.2甲方擁有__品牌專用配方火鍋底料、專有技術、經營管理模式及鍋底配方的全部權利。

7.1.3乙方在合同期內擅自停業經營特許項目(擅自停業7天以上即視爲停止經營),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乙方的特許加盟權,不退還其所交費用。乙方欲轉讓其店鋪時,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受讓權。

7.1.4甲方向乙方提供經營操作、財務審計、成本控制、廣告宣傳操作、營銷策劃相關指導。

7.1.5對乙方不執行標識規範,不執行統一經營策略、質量標準、項目專一者,甲方有權批評、責令整改、處以罰金、中止支持,直至終止合同和收回特許權。

7.1.6若乙方的經營給甲方品牌造成不良影響,甲方有權無條件取消乙方加盟資格,並追究乙方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7.1.7甲方有權按合同約定條款,監督乙方經營行爲。

7.2甲方的義務

7.2.1維護品牌、保護品牌。

7.2.2負責本特許項目技術的成熟性、穩定性和創新開發,提供督導、技術支持和技術服務。

7.2.3確保__品牌專用配方底料及時供應,提供相應售後服務。

7.2.4提供本特許項目有期限的商標、服務標記及其它商業符號的合法使用權。

7.2.5提供__專用火鍋底料、__專用火鍋清油、袋裝清油火鍋調料、魚調料和菌湯調味料、企業文化、企業榮譽銅牌、專用鍋具、餐用具、服裝、專用調味品及相關輔料物品的配送。

7.2.6提供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服務人員的培訓、考覈評估。

7.2.7提供統一的店面裝修平面規劃示意參考圖。

7.2.8保守乙方經營、人事、經濟等商業祕密。

第8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乙方的權利

8.1.1有權在特許期內、特許範圍內經營甲方授權的項目,使用相應的特許商標、圖案、專用配方底料及原輔料、廣告宣傳及營運手冊、員工手冊、培訓手冊、人事管理手冊、成本控制手冊等保密資料。

8.1.2有權向甲方進行技術諮詢和請求技術支持,若乙方邀請甲方人員到乙方現場進行技術指導和技術服務,甲方免收服務費;但乙方應現金支付甲方人員往返交通費(實報實銷),並負責免費安排甲方人員食宿。並對甲方人員進行工資補助(元/天/人)。(公司老總、技術總監、行政總廚、調味師傅及經理級人員按硬臥報銷,特殊情況例外)

8.1.3/天/人、前期籌備總廚元/天/人。

8.1.4甲方代乙方招聘人員工資:外派經理/月、前廳主管 元/月、前廳領班元/月、服務員元/月、調味師傅元/月、墩子組長(兼特色菜師傅) 元/月、墩子師傅元/月、小吃師傅元/月、涼菜師傅 元/月。乙方應和上述人員簽定勞動用工合同。

8.2乙方的義務

8.2.1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統一的經營模式,質量標準和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督導支持,並積極配合甲方進行整改。

8.2.2乙方應在正式營業之前辦妥所有營業所必需的證照。

8.2.3乙方必須在每月10日前將前一月經營報表上報公司財務部審計。

8.2.4乙方必須在年月日以前準備好場地,並開始營業。

8.2.5不在特許期外、特許範圍外使用特許模式、商標、圖案和專用配方底料和專有技術。

8.2.6有關勞動報酬、工商、治安、稅收、衛生、行政性收費、稅務及行政處罰等事項均由乙方獨自承擔。

8.2.7有關勞動保護、工傷、事故、疾病、意外傷殘、安全等問題,由乙方獨自承擔。

8.2.8嚴格執行甲方規範的質量標準,不得改變鍋底配製標準,只能使用甲方提供的專用配方底料及相應配製標準,確保鍋底及菜品品質。

8.2.9維護甲方商品、商標形象,不得非法利用甲方商標及相關技術,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特許加盟權,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8.3合同期滿或經甲乙雙方協商終止合同,乙方應交清欠甲方的一切費用,歸還所有手冊、機密文件及相關資料,且須保守甲方產品、策略、經營等商業祕密。

第9條 合同的終止和延續

9.1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停業7天以上(含7天)即視爲乙方不再經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9.2合同期滿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停止經營,乙方交納清甲方一切費用後,合同自然終止。

9.3合同期滿乙方需續簽本合同的,必須在合同期滿前30天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批准後,雙方需重新簽訂加盟合同。

9.4乙方如有下列行爲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9.4.1乙方仿冒、濫用“__火鍋”商標;

9.4.2乙方在加盟店內自行銷售假冒僞劣產品而影響甲方聲譽;

9.4.3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營運體系;

9.4.4乙方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書面(或傳真)通知送達乙方之時,即爲本合同解除之日。

9.5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不得繼續使用“__火鍋”商標,必須拆除乙方帶有“__火鍋”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

第10條 違約與違約責任

10.1甲方有以下行爲的視爲違約:

10.1.1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商標、標識等如侵害他人權力的,視甲方違約。

10.1.2甲方在全額收到乙方底料款(以乙方以前不欠甲方任何費用爲前提)72小時內,將底料發運出,否則視爲甲方違約。

10.1.3甲方未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和相應的售後服務的,視爲違約。

10.2乙方有以下行爲的視爲違約:

10.2.1乙方加盟條件不具備而隱瞞過關的,視爲違約且後果自負。

10.2.2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提供的經營模式、質量標準、制度並接受督導與支持,否則視爲乙方違約。

10.2.3乙方應按8.2.4視爲乙方自動放棄特許權或視爲乙方違約。

10.2.4乙方在經營場地內經營項目應爲“__火鍋”唯一,在特許區域內不得經營其他競爭性項目,否則視爲乙方違約。

10.2.5乙方需連續停業7天以上的,應書面向甲方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方可停業,否則視爲乙方違約。

10.2.6乙方需在本區域內開設第二、第三個相同項目的店,應向甲方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簽訂特許合同、交納加盟費並辦理相關手續,否則所開設的第二、第三家店爲侵權店,甲方有權追究其侵權行爲,並視爲乙方違約。

10.2.7乙方不向甲方申購底料或用其它渠道底料代替的,視爲乙方違約。

10.2.8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使用、未全部使用甲方底料或使用過期底料的,均視爲乙方違約。

10.2.9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各項費用在5日內未付清的,視爲乙方違約。

10.2.10乙方不執行甲方統一的VI規範,不接受甲方督導支持,不服從甲方整體安排,不配合甲方活動的,視爲乙方違約。

10.2.11未經其它加盟店總經理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聘用該加盟店員工;未經甲方總裁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聘用公司員工。否則,視爲乙方違約。

10.3違約責任

10.3.1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均可根據過錯及損害程度提出拾萬元違約金,並享有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

第11條 糾紛的解決

11.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若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交由重慶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12條

12.1甲方享有本合同的最終解釋權。

12.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加盟合同 篇14

甲方: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繫電話:爲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爲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於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爲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僱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係和員工行爲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餐飲合夥合同範本

1、 認同格蘭仕文化;

2、 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製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 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 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費50000元;

2、 乙方不參與甲方xx店經營;

3、 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xx店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 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持;

5、 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爐一臺;

6、 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設備,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xx項目組提出書面申請);

7、 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8、 乙方製作部分關於宣傳單頁、海報;

9、 乙方在媒體上對xx店給予宣傳推廣;

10、 其他事項:

第五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 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餐飲合夥合同範本

2、 合作期間甲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參考《格蘭仕xx店專業指南》);店內桌面菜單,桌面立牌可參考《格蘭仕xx店專業指南》及附件;

3、 店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菜系(不少於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開發適當特色的新菜系;

4、 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 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乙方有關宣傳品,並根據需要更換宣傳品;

6、 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店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並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爲GALANZ產品;

7、 應在店內醒目位置設立“格蘭仕光波爐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並且儘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 雙方協議維護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於、質押。

9、 其他事項: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乙方不定期對甲方微波爐美食店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年後,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微波爐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第八條:甲方經營的“xx店”,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無條件的收回微波爐和其他物品:

1、 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利益、商譽)的情況;

2、 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 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經營的; 餐飲合夥合同範本

3、 己方未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用於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4、 甲方和乙方的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爲時。

第九條:若甲方轉讓xx店,必須將微波爐一起轉讓,並且保證微波爐繼續在美食店內使用,保證門頭、燈箱設施不變。該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經營者的變更、營業執照的變更、經營地址的變更等。

第十條:不可以抗力處理:

如果甲方經營的xx店因拆遷、建築物改造、整體規劃變更等行爲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三年,甲方應退還乙方微波爐;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後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爲 年。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公章: 公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加盟合同 篇15

甲乙雙方的責任

如果甲乙方未按本協議履行義務,將本終止本合同,甲方退還乙方所有的剩餘預存金額,違約方按本協議約定所支付的違約金如果低於對方因該違約行爲所實際受到的損失(包括各種因之產生的費用、開支、額外責任,以及合同履行後所可以獲得的直接利益),則對方保留進一步要求違約方進行補償的權利,但必須提供相關損失的證明,且不得超過違約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行爲所可能造成的損失。

加盟合同 篇16

1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稅務登記證等各種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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