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商店加盟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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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商店加盟合同 篇1

(以下稱:“加盟者”或“加盟店”)贊成_________公司主導的連鎖理想,協約遵守其運營規章中的各條款,並申請加盟,_________公司亦承認其加盟。兩者就有關加盟事項締結如下合同

連鎖商店加盟合同(通用3篇)

第一條 組織

1._________公司(以下稱“總部”)主導本事業,並所有“_________公司”登記商標。

2.總部適應需要,可在每個加盟者的地區集團設“地區總部”或直轄的“分部”(與前款一樣,統稱“總部”)。

3.總部在沒有設地區總部或直轄分部的地區,可將總部事業的一部分委託給第三者,並稱作委託業務的“支部”(以下稱“支部”)。

第二條 加盟

1.加盟金。每個店鋪爲_________元,在締結加盟合同時向總部支付。並自雙方在相互確認書上簽字時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託保管的加盟申請保證金。此加盟金不返還。

2.加盟者是位於(商店住所)的商店“_________公司店”的經營者,本商店作爲_________公司連鎖的加盟店,具備以下條件,並決心遵守本合同,誠實地從事經營。

(1)依照總部的標準化計劃,保持商店的結構;

(2)維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適合法律規定資格的代理者專門從事經營,或者要使從業者具有統一的連鎖意識;

(4)在積極地協助連鎖活動的同時,努力提高改善經營;

(5)要認識作爲_________公司連鎖商店的社會使命,忠實地爲顧客服務,作一個永遠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條 加盟特權

加盟者要具備以下基本的特權:

(1)依靠使用“_________公司”徽記進行營業,能享受“_________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進貨“_________公司”商標的商品,才能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3)在商店的新設或裝修方面,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爭取商店的現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計劃,按照總部(支部)制定的標準化計劃,可以接受適合商店店址條件的商品供應計劃的綜合性援助;

(5)被選定的商品,能以較穩定的價格進貨,因此可以獲取進貨的合理化、精簡化,另外,還可得到適時的特價商品;

(6)可以參加總部(支部)策劃並進行的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以及其他12

(2)向他人轉讓或轉用配發的物品、文件以及情報等,或複製複印;

(3)不管以本人名義還是以他人名義,加入實質性的同業種的其他連鎖,或有連鎖關係;

(4)向他人轉讓或擔保抵押只有締結本合同才享有權利及加盟店的營業權、租借權和與營業有關係的動產、不動產或債權等;

(5)其他由總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項。

第十八條 更改勸告

當加盟者沒有充分實行本合同的條文及總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誠意時,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經營管理不妥,或被認爲不熱心時,總部(支部)要以書面形式勸告更改。加盟者對此勸告必須予以確實的答覆並加以實行。

第十九條 不可抵抗的免責

在由於天災,災害及沒有任何爭議的原因給商品進貨及其他總部(支部)活動造成障礙時,加盟者應承認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二十條 加盟者的解除權

加盟者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在此情況下,應在6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總部(支部)提出預告。但在接近規定的事業年度中旬已向總部(支部)交付了6個月的技術指導費時,可將預告期縮短爲30日前。

第二十一條 總部的解除權

1.當加盟者適合以下各項之一時,總部(支部)有權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加盟條件時,或者對本合同、運營規章因故意或過失而出現重大違反時;

(2)不堅持向總部(支部)集中進貨的原則,在規定外進貨,或者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指導與其他業者進行連續性的交易時;

(3)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更改勸告,或不予以確實的答覆時;

(4)滯付商品貨款、技術指導費、手續費、負擔金以及其他債務返還,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規定的支付方法時;

(5)當總部(支部)判斷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財務狀況明顯惡化,或營業陷入不景氣等不能繼續進行正常的經營時;

(6)接受破產禁治產的通告、準禁治產的申述或抵押、臨時抵押,或者與犯罪有關係等,總部9支部判斷其作爲連鎖店不合格時;

(7)加盟店廢止營業時;

(8)有損害作爲連鎖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礙了連鎖活動及欲妨礙時;

(9)因法人的組織、代表者、幹部、股東、社員等的變更或合併,使法人實體發生變更,總部(支部)認爲其內容不合適時,或者因繼承給財產狀況帶來變化,總部(支部)認爲不合適時;或者繼承人不是親自經營在沒有得到總部(支部)的承諾將經營委託給第三者的情況時;

(10)延遲呈報營業日報、或總部(支部)指定的財務資料等,使總部(支部)不能掌握經營狀況時。

2.當加盟者適合前款第(4)項或第(9)項時,總部不須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終結合同的處理

1.解除本合同時,加盟者必須履行以下事項:

(1)立即停止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徽記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權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總部指定的商店的內外裝修、招牌標誌、廣告特等,還要將總部提供或許可的徽記、標誌、廣告特等上交總部(支部),所需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不得索要其購買設備時所需的費用等;

(3)立即返還訂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由總部(支部)配備的文件及一切物品類等;

(4)返還接受總部(支部)指定的商標商品等,其交換價格由總部(支部)審定;

(5)立即清算對總部(支部)及其他關係者的債務。

2.當加盟者未撤掉取消“_________公司”的徽記及標誌等時,總部可自行執行,在此情況下,撤掉、取消這些所需要的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對建築物等損傷補修等由加盟者進行並負擔費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後,也要嚴守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的保密義務的條款。另外,要保證不得有對_________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二十三條 合同時間

本合同的期限爲締結之日起的2年。以後在期滿時兩者都沒有表示任何反對意見時,本合同就視爲再連續一年而自動延長,以後也是同樣。

第二十四條 管轄法院

有關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的訴訟,要將管轄總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爲第一審法院。

連鎖商店加盟合同 篇2

甲方:北京嬌姿時尚美容美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乙方:(以下簡稱乙方)乙方經過對甲方之經營理念、營銷模式、產品功能等多方瞭解及市場明確定位後,自願做爲甲方加盟店,經營甲方提供的產品。經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特約定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第一條:合同總則

1、甲乙雙方都是獨立自主、自負盈虧的合法經營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隸屬、投資、僱傭、承包關係,乙方所屬員工不是甲方的員工,甲方對其勞動關係及行爲不承擔任何責任。

2、自甲方開始向乙方供貨起,乙方即取得本協議約定的加盟經營資格,乙方無需交納加盟費。

3、乙方自覺維護甲方利益,服從甲方的規劃和管理,切實做好針對顧客羣的服務,業務上接受甲方的督察和指導。

4、此代理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約束和保護。(親子活動安全協議書)第二條:加盟經營範圍、期限、經營地址的確定

1、乙方服務對象是本美容院的消費人羣,不得擅自在互聯網上銷售甲方提供的產品。

2、乙方加盟經營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美容院加盟協議書美容院加盟協議書。

3、乙方的經營地址是:省市(縣)區(鎮)

。第三條:經營技術資產

甲方的經營技術資產包括:

A、品牌字號形象標識;B、品牌形象代言人;C、營運和促銷方案;D、形象識別CIS系統;

E、企業文化和榮譽;F、統一的廣告資源和廣告效應;G、營運手冊和教育培訓系統;

以上經營技術資產乙方只能分享使用,不能轉給他人使用和用作其他用途。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中國國內市場開發,推廣及品牌形象宣傳;

2、爲乙方免費提供相關經營技術資產;

3、負責制定產品的銷售政策、促銷政策和新產品的開發與供應;

4、爲乙方免費提供相關技術和消費技巧培訓,以促進乙方的銷售和服務工作的展開;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銷售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可隨時對其商品價格及銷量等情況進行檢查;

6、爲提升品牌形象和乙方效益,甲方應進行不定期廣告宣傳;

7、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並取消乙方加盟資格。

(1)乙方仿冒、濫用甲方註冊的商標,損壞甲方形象;

(2)乙方自行銷售非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甚至假冒僞劣商品而影響甲方聲譽;

(3)乙方在銷售時出現價格混亂,經甲方明確要求穩定後仍不能有效控制的

出現以上情形甲方解除本合同或乙方單方自行解除本合同時,乙方所剩餘貨物甲方不負責退貨。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甲方提供培訓的權利乙方簽訂加盟協議後,甲方須對乙方的人員進行系統的培訓,使其有能力全面瞭解甲方產品,從而對顧客進行高品質服務;

2、商品配送權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市場需要及時、快速、準確進行商品配送,無特殊情形乙方款到兩個工作日內發貨。

3、乙方確認甲方提供的資質技術轉讓,享有甲方擁有的經營技術資產使用權。

4、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證明其合法經營身份。第六條:進貨及調換貨

1、甲方按照全國統一價格向乙方提供商品,享受統一零售價的折。

2、乙方可委託甲方代辦快遞(發貨地點均在甲方所在地),運費自理,乙方貨款匯入甲方指定賬戶後,甲方根據乙方進貨清單予以發貨(乙方收到貨物三日內憑甲方發貨清單進行驗收並向甲方電話確認)

3、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加盟期間的滯銷產品(包裝完好、無污染、無破損、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按約定可調換美容院加盟協議書合同範本。調換的具體方法爲:1、自代加盟簽訂日起,加盟店首批進貨自進貨日起三個月內可自由調換,未調換則視爲已銷售;2、以後每個月所進貨品,可在進貨後的二個月調換,每次換貨前需提供換貨明細單,其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銷售獎勵:乙方年銷售2萬元甲方產品,甲方給予乙方總進貨額的5%做爲獎勵,乙方銷售額在3萬元以上的,甲方給予乙方總進貨額的10%做爲獎勵。此獎勵以現金或實物形式每年年底由甲方返還乙方。第七條:協議的違約責任和其他

1、乙方加盟店的地址及店主變更,乙方退店、終止合作、解除協議,須書面通報甲方。2、協議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續約,應在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簽申請,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延長合同有效期。

3、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所發生的糾紛,應以友好協商的精神解決。在無法協商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可向本協議簽約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4、本協議是約定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的依據,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複印無效。

5、乙方本協議有效期內對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技術、管理等商業資料進行保密。協議終止或解除時,乙方應將相關資料歸還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或轉讓他人或單位。

6、本協議簽約地:北京市。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第八條:補充條款甲方:北京嬌姿時尚美容美髮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簽約時間:年月日簽約時間:年月日

連鎖商店加盟合同 篇3

甲方: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郵編: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郵編:

爲促進教育現代化、信息化發展,培養合格、實用、高素質的英語人才,在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 合作辦學具體模式:

乙方以加盟的模式成爲甲方在 (地區)的合作辦學單位。在乙方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合作辦學管理費和加盟金後,甲方允許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以"北京賽達學校 分校"的名義,進行 課程培訓招生,使用甲方的品牌標識,並向乙方提供合同約定的所有支持。

(二)合同的期限和區域: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開始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期限爲 年,合作辦學區域爲 省 市。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有權要求乙方在招生、教學、課程體系等方面,結合 地區實際狀況,按甲方提供的具體規範來操作,並對此項工作進行監督,以確保實施。

2. 有權要求乙方在品牌標識使用方面,按甲方提供的品牌標識使用規範正確使用,以確保甲方品牌不受損害:

3. 有權在管理方面對乙方提出建議,以求共同發展。

4. 如乙方教學質量達不到甲方標準,甲方有義務和責任來輔導乙方達到甲方所要求的水平。

5. 在合作辦學有效期內,甲方認可乙方爲該區域內唯一的合作辦學單位。乙方在合作期間

6. 在下列方面給乙方提供支持:

A交互式視頻教學平臺軟硬件設備及安裝;

B國際著名SAT師資,教學體系,考評體系,國際名校;

C加盟中心啓動手冊;

(1) 授予乙方與合作辦學項目相關的牌匾、證件、證書等;

(2) 提供相關業務手冊,以方便乙方開展工作;

(3) 提供課程體系相關教材、課程題庫,以便乙方開展教學工作;

(4) 按照定價 折提供課程教材;

(5) 提供VI形象設計手冊,以方便乙方統一品牌標識,樹立品牌形象;

(6) 對乙方諮詢員專業知識、技巧、禮儀等進行培訓,使乙方諮詢員的業務水平不

斷提高;

(7) 不定期派遣管理人員到乙方進行經營運作指導或培訓;

(8) 在推廣自身品牌的同時對乙方進行一定程度的宣傳,以促進其招生工作;

(9) 爲乙方培訓主講教師2名,以及對相關教學、教務人員進行培訓;

(9)簽訂合作辦學合同三個月內,甲方引導乙方做到三個統一:統一課程設置及收費標準;統一理念和統一形象;統一管理和統一服務;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負責合法經營,提供合作辦學的場地、師資、教學以及與招生等相關一切事宜;

2. 負責在指定區域內按照甲方提供的教學大綱進行合作辦學的授課;

3. 如果根據實際情況需調整甲方的課程設置和教學大綱,須如實照會甲方;

4. 按照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合作辦學管理費;

5. 按照乙方分校培訓學費營業額給予總部 的收費提成;

6. 在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合作辦學管理費後,乙方有權在合同有效期內在指定區域進行相關課程培訓招生,使用甲方的品牌標識,並要求甲方提供合同約定的所有支持;

7. 僅限於在指定區域內開展相關課程招生培訓方面使用甲方商標;如在其它方面使用商標,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

8. 不得在指定區域內使用甲方商標另辦分校(另立教學點需向甲方備案),不得使用甲方商標獨立發展合作辦學項目。違約責任:若乙方在本區域範圍內發展另立項目,需先知會甲方並進一步磋商,如若發現,停止一切合作並追究其相關責任。

(五)財務協議

1、市場保證金

第一年,省市級15萬,地市級1 0萬。第二年以後,省市級市場保證金10萬/年,地市級市場保證金5萬/年。

2、省市級年度銷售額100萬。地市級年度銷售額60萬。

3、市場保證金按所完成年度銷售額10比1的比例返還,最高不超過所交保證金額度,剩餘的保證金作爲市場保障,懲罰性扣除,不在返還給乙方。

4、市場保證金,主要是乙方支付其使用甲方品牌、管理體系、教學教務體系等無形資產的費用,以及對所轄區域銷售額度的保證。與乙方銷售任務掛鉤。

5、合同期內,在甲方沒有違約的前提下,如乙方中途以任何理由解約,所交納的市場保證金均不退還。

6、利潤分配:課程分成比例爲5:5。

7、第一年市場保證金中包含一套視頻教學設備,設備款5萬元。乙方每在增加一個視頻教室,需向甲方交納5萬元設備款,由甲方統一購買,以確保教學效果。

8、乙方教學中心的視頻教學設備甲由方提供,設備的安裝、調試、維護由甲方指導並培訓乙方人員獨立完成。

(六)責任分擔

合作期限內,乙方需完成營業額 萬/年,完成實際年營業額 50 %以上,甲方保留乙方作爲當地合法辦學機構的權利;實際完成年營業額49 %以下,甲方取消乙方作爲當地唯一合法辦學機構並可發展其他合作辦學機構;實際完成年營業額 30 %以下,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合作;

合作辦學期限內,甲乙雙方各自獨立覈算,自負盈虧,互不承擔對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七)違約責任與合同中止、終止

1. 甲乙雙方均有責任對本協議內容保守祕密,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終止後,不得泄露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協議範圍使用,違約方承擔法律責任;

2.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如果一方嚴重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守約方可提出終止本合同,而違約方應承擔違約和賠償責任,賠償數額按照實際損失進行計算;

3. 合作辦學期限內,乙方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擅自使用甲方品牌標識獨立發展合作辦學項目及校區,終止一切合作並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八)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原則解決。

如協商解決不成,可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其最終的結果爲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九)如遇不可抗力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損失各方自負,互不承擔責任。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有修改,雙方可另立合同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之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到期後,雙方未提出終止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並將己方的有關合同項目資料及和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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