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合同(精選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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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合同(精選11篇)

工程管理合同 篇1

建 設 地 點:

委 託 方(甲方):

項目管理方(乙方):

籤 訂 日 期:

合同內容

委 託 方(甲方):

項目管理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試行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項目的工程管理服務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建設地點:

1.3 工程規模:

1.4 建設內容:

1.5 工程總投資:

1.6 預計的建設工期:

第二條 項目管理工作範圍

2.1 設計管理

內容包括設計任務書的編制、平面功能的審覈審定、對設計進度和設計質量進行跟蹤管理。

2.2 招投標管理

內容包括對設備、建安工程的招投標管理。所發生的額外費用由甲方承擔。

2.3 合同管理

內容包括合同的簽署、履行、變更、索賠和爭議解決等。

2.4 變更管理

內容包括對設計文件質量的控制、在項目的前期對項目的策劃、設計管理、進度管理以及合同管理。加強與業主方、設計方、施工方及政府相關部門的協調溝通,儘量減少項目變更的發生。一旦發生設計變更,應加強技術把關,審覈設計變更的必要性和科學性,並完善設計變更的有關手續,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2.5 施工管理

內容包括依託監理單位對施工質量的監督管理,側重對監理單位的監督、協調施工現場各方的關係。

2.6 投資管理

主要內容包括審覈施工過程中的變更費用,進行成本控制管理和竣工結算管理等。

2.7 資料管理

根據建設過程資料專業性、及時性等特點,應按照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資料管理的規定,對工程管理過程中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的聲像等有關材料進行蒐集、積累、整理和歸檔,直到工程管理過程完成,移交形成一整套文件檔案。

第三條 項目管理服務費及其服務期限

3.1 項目管理服務費

依據國家有關規定,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合同的項目管理服務費用爲人民幣: 萬元整( 萬元)

3.2 服務期限:預計的項目建設工期

3.2.1 若非甲方原因導致建設工程逾期,從而導致服務期延長,乙方不應追加服務費,且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2.2 若非乙方原因造成建設工程逾期,且逾期時間超過6個月,乙方應追加服務費。

3.3 支付方式

3.3.1 本合同生效後14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項目管理服務費總額的20%,計 萬元。

3.3.2 乙方提交初步設計文件且經甲方審查通過後7天內,甲方支付管理費總額的20%,計 萬元;

3.3.3 乙方完成主要設備及施工招標後7天內,甲方支付管理費總額的20%,計

第四條 委託方(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的認定權。

4.1.2 甲方有對設計使用功能要求和工藝設計要求的認定權。

4.1.3 甲方有權對工程變更的審批權。

4.1.4 甲方有權對工程施工、設備採購等專業工作單位招標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和審覈,有權對乙方合同談判進行監督,有權對乙方制訂的合同進行審覈。

4.1.5 甲方有權對項目管理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參與項目管理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階段性驗收和竣工驗收。

4.1.6 甲方有權依法對項目管理單位進行檢查和監督,並對乙方違規行爲予以查處和糾正。

4.1.7 如甲方發現並有充分的證據證明乙方在建設過程中出現嚴重的違規現象或無法繼續履行其職責時,甲方有權按合同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

4.2 甲方義務

4.2.1 甲方負責審批項目初步設計等文件。

4.2.2 甲方負責按規定辦理投資許可證。

4.2.3 甲方應協調乙方與項目相關的政府行政主管的關係。負責提供過程必要的項目建設條件和良好的外部環境。

4.2.4 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各項建設手續,負責繳納規劃、城市管理和相關政策費用。

4.2.5 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4.3 甲方責任

4.3.1 甲方應全面實際的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未按合同約定履行或未適當履行、行爲,應視爲違約,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4.3.2因甲方責任使項目建設發生變化、暫停或終止,而造成乙方實際損失的,因按照附加工作、額外工作報酬記取方式調整項目管理酬金,同時委託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3.3 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五條 項目管理方(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5.1 乙方權利

5.1.1 乙方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5.1.2 乙方有對施工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等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5.1.3 乙方有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的程序選擇專業的工作單位權利。

如果乙方有相關招標代理資質,則允許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進行招標工作,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如果乙方有相應監理資質,則允許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開展監理工作,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5.1.4 乙方有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原則,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的權利。

5.1.5 按照保質保量、保證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乙方有權會同監理審覈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同時上報甲方。

5.1.6乙方在甲方授權下,可對施工、監理及大宗材料(設備)採購會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影響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需經甲方事先批准。

5.1.7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本合同約定之外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要求。

5.1.8 乙方有權取得項目管理服務酬金,乙方開展項目管理工程中,因甲方原因而受到損失的,可向甲方索賠。

5.2 乙方義務

5.2.1 乙方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5.2.2 制定項目管理大綱、項目管理實施規劃。

5.2.3 乙方在甲方的監督下,負責組織專業工作單位招標工作,簽訂相關合同,報有關部門備案。

5.2.4 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基本建設程序,按批准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

和建設標準實施組織管理,認真履行項目管理合同,實現過程建設投資、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及安全目標。

5.2.5 乙方應嚴格按照規定的工作範圍和內容完成項目管理工作,收集相關資料,編制並向甲方報送工程進度和管理工作報告

5.2.6 項目管理過程中若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負責緊急處理,做好善後工作,及時通知甲方。

5.2.7 乙方管理本項目期間,負責協調各參與單位之間的關係。並從維護甲方利用出發,維持或改善周邊關係。

5.2.8 甲方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於甲方的財產。在項目管理工作完成或終止時,乙方應將其設施和剩餘的物品移交給甲方。

5.3 乙方責任

5.3.1乙方爲項目建設期內的責任單位。在責任期類,應該履行約定的義務。甲方未能履行項目管理合同或未能完全履行項目管理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有不要可追究其法律責任。

5.3.2 乙方不得爲追求投資節約而擅自縮小工程範圍、降低工程質量標準、增大概算投資,否則應該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5.3.3 乙方對建設過程中的安全、健康與環境負有監督、管理的責任。

5.4 項目管理機構

5.4.1 乙方應根據本項目的建設規模和技術要求建立和健全與該工程建設管理相適應的組織機構,選派項目管理人員。

5.4.2在服務期限內,項目管理機構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以保證服務工作的正常進行。乙方可根據工程進展和業務需要對項目管理機構人員作出合理調整。

5.5 項目管理經理

5.5.1項目管理經理經授權並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全面負責本項目的項目管理工作。項目管理經理需要離開現場應取得甲方同意,並指定一名有經驗的人員臨時代行其責任。

5.5.2在緊急情況下,且無法與甲方代表取得聯繫時,項目管理經理有權採取必要的措施保證人身、工程和財產的安全,但須在事後48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書面報告。

5.5.3乙方需更換項目管理經理時,提前14天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同時,甲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更換其認爲不稱職的項目管理經理,乙方在接到更換通知後14日內指派新的項目管理經理。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甲方違約

當發生下列情形時: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時支付項目管理服務費,而又未給出合理解釋;

(2)因甲方責任使項目建設發生變化,而造成乙方實際損失的;

(3)甲方資金不能按時到位影響工程進度;

(4)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形。 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2 乙方違約

當發生下列情形時:

(1)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約定的工期或順延後的工期竣工;

(2)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質量標準;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項目經理,或項目經理長期不在崗位的;

(4)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形。 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 爭議解決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行政主管部門協調,協調不成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八條 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履行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後自行失效。

第九條 乙方免責條款

9.1.1 乙方對甲方的決策不承擔責任。

9.1.2 乙方對甲方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的投資決策及資金撥付決策對工程項目造成的影響不承擔責任。

9.1.3 因不可抗力對工程項目建設造成的影響,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 雙方簽字蓋章

委託方(甲方): 項目管理方(乙方):

(蓋章) (蓋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帳號:

郵編:

電話:

傳真:

工程管理合同 篇2

甲方:安徽四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藍衛通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條 總則

爲保證中信國安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維修站點項目順利實施,安徽四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全權委託北京藍衛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乙方),承擔承擔湖南人防4.5M通信天線調試及佈線工作。爲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及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工程名稱

湖南人防4.5M通信天線調試及佈線工程服務。

第三條 工程項目及技術服務內容

湖南人防4.5M通信天線調試及佈線工程服務。

第四條 工程工期

乙方應自收到甲方派工單並收到甲方支付全款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通信天線的調試及佈線工作。

第五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負責提供所使用衛星的參數、信標及驗收標準。

2 負責制定工程計劃及組織協調工作。

3 負責待調試站點管理協調工作。

4 全權委託乙方承擔調試任務。

5 按時向乙方支付技術服務工程款。

乙方權利和義務:

1 乙方負責通信站點4.5M天線的調試及天線到機房位置的佈線工作。 2 乙方負責向甲方用戶交流天線調試及線纜的鋪設情況。

3 站點調試完畢及線纜鋪設完成後,乙方向甲方提交端站維修報告。 4 在調試過程中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執行,自覺維護甲方的形象和信譽,

處理好與甲方及用戶的關係。

5 乙方保證小站的正常接收和發射。

第六條 衛星遠端站工程技術服務費

湖南人防4.5M通信站點的調試及佈線工程:人民幣7000元

第七條 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以方支付合同全款人民幣7,000元,以方安排工程師上門對站點進行調試,同時乙方應就合同全款爲甲方提供正式發票

第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本合同。按照本合同發生的任何通知應當採取書面形式。凡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將由雙方在友好協商、互諒互讓的基礎上協商解決。本合同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給北京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審理。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補充說明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安徽四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日期:

工程管理合同 篇3

委託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身份證: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對承包內容進行供貨及安裝施工。爲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及部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址:

第二條: 工程價款

雙方以共同協商的各種材料價格定價,其材料款支付由以下第五條:付款方式爲準。

第三條:產品規格及單價

第四條:工程施工

1. 乙方應儘量提供給甲方需要的施工材料及輔料,如故意拖延耽誤施工時間,一方責任自負。。

2. 乙方應儘量按照甲方驗收標準及工程期限施工。

3. 甲方施工過程中所遇乙方材料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誤工費及材料款。

第四條: 質量要求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需雙方認可。材料質量需按原廠實物爲準。

第五條: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起,支付乙方誠意金,材料款按每個月底工程量的 60 %,工地完工後付材料款 35 %,剩餘5%待驗收完成後一月內付清。

第六條:工程工期

雙方按照具體情況協商。

第七條:工程驗收

甲方按95%合格率予以驗收,對不合格處提出整改意見。乙方應按要求予以整改。

第八條:其他事項

第九條: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有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需經雙方協商;任何一方擅自變更或終止本合同應承擔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

2. 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管理合同 篇4

(以上簡稱“業主”)與 (以上簡稱“監理單位”)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業主委託監理單位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規模:

工程期限:

監理範圍:

監理內容:

二、本合同中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的監理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監理委託函或中標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標準條件;

(3、)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單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工程合同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業主同意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向監理單位支付酬金。 本合同簽定的監理服務費爲:

本合同簽訂後業主先付監理服務費總額的 50% 計 萬元整(¥ 元)給監理單位,其餘部分根據工作進度撥付。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完畢止爲有效期,驗收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管理合同 篇5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建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文件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在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上訂立本合同,以便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內容:生化池(含土建工程)的污水處理的全部工作內容。

3、工程規模:日處理量爲M3/d。

4、工程範圍:3/d生活污水處理工程項目的“生化池”工藝設計、土建設計、土建施工、工藝設施費、工藝設施安裝費和生化池的監測、驗收等所有費用。

第二條 工程合同價款

1、本工程包乾綜合單價爲: 元/M3;設計污水處理池總量暫定爲: M3。

2、今後可根據實際需要及甲方的要求,在綜合單價不變的情況下,增減或變更工程量。

第三條 工期

1、本合同總工期爲個日曆天,具體進場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爲準。

2、本合同工期已充分考慮雨雪、暴風、停水、停電、節假日等因素的影響。

3、如遇人力不可預見抵抗或甲方原因等特殊情況,經甲、乙雙方認可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以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第四條 工程質量和驗收

乙方應保證本工程污水經處理後的出水水質達到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的叄級排放標準,並通過當地環保局的驗收。

第五條 雙方工作

1、甲方工作

1.1指派爲甲方工地代表,協助乙方協調與工程總承包方的關係,負責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安全以及施工期間的質量驗收及其它事宜

1.2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電接口,接駁點費用及水電費用由乙方自理。

1.3保證按合同要求及時支付工程款,若延期將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2、乙方工作

2.1指派爲乙方工地代表,負責工程管理和施工,履行合同中的各項工作,精心設計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及時完工和交付使用。

2.2保證按圖施工,做到無滲漏,無二次污染,並對質量負責。

2.3生化池排放的生活廢水達不到規定的排放標準,環保驗收不合格,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全責。

2.4準備完整的工程竣工技術資料,參加竣工驗收。

2.5工程竣工後,乙方爲甲方辦理排污許可證,並出具工程所在地環保局驗收報告。

2.6乙方應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因乙方產生的建築、生活等垃圾,乙方負責清運出場。此部分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內。

2.7乙方現場施工人員應嚴格遵守現場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

2.8培訓甲方的操作及維修人員,使之熟練掌握操作要求。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單個生化池土建工程全面完工後支付該生化池合同價款的50%。

2、單個生化池全面竣工,環保局對該工程按環評要求進行綜合驗收,生化池單項合格後,支付該生化池合同價款的30%。

3、本工程全面竣工,並經驗收合格,雙方辦理完結算,支付至結算價款的95%,留5%作質保金,待保修期滿後一次性無息退還。

4、每次支付工程進度款時,乙方須提供等額建安發票。結算完畢,須提供所有發票,否則,甲方有權延期或不支付工程進度款。

第七條、保修期

1、本工程保修期爲年(按國家有關保修條款執行),自通過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甲方使用之日起計算。

2、保修期內如排放水質達不到排放標準,由乙方無償整改調試直到合格爲止。

3、質保期內工藝及工藝設施出現問題時乙方須在接電話4小時以內趕到現場免費處理。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須共同遵守,誠實守信,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變更或終止合同。如一方違約,不履行合同義務,終止合同,均須賠付對方合同總價3%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能補足其損失的還須支付賠償金。

2、合同出現爭議不能履行時,雙方應本着友好的原則解決,若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可由當地勞動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第九條 其他

1、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清賬款時終止。

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執伍份,乙方執叄份。雙方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盡事宜,參照國家有關規定,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單方決定一律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管理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總則

爲保證中信國安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維修站點項目順利實施,安徽四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全權委託北京藍衛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乙方),承擔承擔湖南人防4.5M通信天線調試及佈線工作。爲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及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工程名稱

湖南人防4.5M通信天線調試及佈線工程服務。

第三條 工程項目及技術服務內容

湖南人防4.5M通信天線調試及佈線工程服務。

第四條 工程工期

乙方應自收到甲方派工單並收到甲方支付全款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通信天線的調試及佈線工作。

第五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負責提供所使用衛星的參數、信標及驗收標準。

2 負責制定工程計劃及組織協調工作。

3 負責待調試站點管理協調工作。

4 全權委託乙方承擔調試任務。

5 按時向乙方支付技術服務工程款。

乙方權利和義務:

1 乙方負責通信站點4.5M天線的調試及天線到機房位置的佈線工作。

2 乙方負責向甲方用戶交流天線調試及線纜的鋪設情況。

3 站點調試完畢及線纜鋪設完成後,乙方向甲方提交端站維修報告。

4 在調試過程中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執行,自覺維護甲方的形象和信譽,

5 乙方保證小站的正常接收和發射。

第六條 衛星遠端站工程技術服務費

湖南人防4.5M通信站點的調試及佈線工程:人民幣7000元

第七條 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以方支付合同全款人民幣7,000元,以方安排工程師上門對站點進行調試,同時乙方應就合同全款爲甲方提供正式發票

第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本合同。按照本合同發生的任何通知應當採取書面形式。凡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將由雙方在友好協商、互諒互讓的基礎上協商解決。本合同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給北京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審理。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補充說明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管理合同 篇7

甲 方:(代表)

乙 方:(現場項目經理)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守信、互利互惠、共謀發展的原則,甲方將承接的《茶園新區B標準分區(BH1,BZ2)道路工程》項目的土石方工程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共同協商,訂立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承包內容:

包括本工程所有土石方開挖、爆破(含清表、爆破手續辦理、周邊協調等)和分層回填碾壓(含場內轉運及借土回填)及項目管理等工作,按設計圖紙和規範要求進行施工,必須達到合格驗收標準。以及該工程所需機械設備派用和管理,同時包含本工程進出口洗車場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若甲方需臨時派用乙方的機械設備,乙方應無條件的配合和支持。

二、承包方式:

乙方承包該項目後,在甲方的統一調配下,實行自主實施、甲方配合管理、自負盈虧、獨立覈算,甲方只作原則性和技術性的指導和監督,不具體參與實質性的經營和管理。

三、計價方式:

1.土石方開挖,爆破費用及場內運輸每立方米10元。

2.文明施工安全費每立方米4元。

3.質量費用每立方米0.5元;進度費用每立方米0.5元。

4.分層回填碾壓(含場內轉運及借土回填)。回填區域收取的外運土費作爲乙方的利潤和管理費及一切補償。

5.暫定工程量爲17萬立方,總造價約250萬元。(工程量以甲方與業主實際結算挖方量爲準)。

四、雙方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責任與義務

1、配合乙方上報工人崗位培訓計劃,辦理上崗證件,費用由乙方承擔。

2、配合乙方重大質量、安全及傷、殘、亡事故的協調處理,責任、費用由乙方承擔。

3、監督乙方按時給民工發放工資。

4 、本工程的所有圖紙和資料由甲方保管,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甲方只提供乙方承包項目所需圖紙,並作爲驗收和結算的依據。

5、免費提供給乙方三間辦公用房,其餘的現場作業人 員的住宿和生活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

6、甲方一次性補貼炮損費給現場項目經理5萬整。

(二)乙方責任與義務

1、保證工人持證率。即:管理人員及特殊作業100%、工人90%。

2、認真履行甲方主合同上的所有條款。

3、負責本工程的安全防護和保衛工作,負責承擔此項目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4、按照工人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及時給工人發放工資,承擔因勞動糾紛及安全事故引發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5、承擔因檢測不合格造成的二次檢測費。

6、承擔本工程在施工過程中與當地居民發生糾紛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7、工程中乙方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承擔,概與甲方無關。

五、合同工期:

乙方必須組織足夠的勞動力和機械設備,按甲方和業主簽訂的主合同的施工工期爲準,保質保量完成工作。(如因業主進行圖紙變更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期延誤的,工期順延。)

六、付款方式:

甲方按乙方每月實際挖方工程量的80%支付進度款,總進度款按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單項清單工程量爲基準(即總進度款不超過清單開挖土石方量的80%),剩餘工程款待本項目驗收合格後付工程款的15﹪,甲方與業主進行竣工結算後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工程款的5﹪。

七.其它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管理合同 篇8

甲方:安徽四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藍衛通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條 總則

爲保證中信國安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維修站點項目順利實施,安徽四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全權委託北京藍衛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乙方),承擔承擔湖南人防4.5M通信天線調試及佈線工作。爲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及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工程名稱

湖南人防4.5M通信天線調試及佈線工程服務。

第三條 工程項目及技術服務內容

湖南人防4.5M通信天線調試及佈線工程服務。

第四條 工程工期

乙方應自收到甲方派工單並收到甲方支付全款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通信天線的調試及佈線工作。

第五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負責提供所使用衛星的參數、信標及驗收標準。

2 負責制定工程計劃及組織協調工作。

3 負責待調試站點管理協調工作。

4 全權委託乙方承擔調試任務。

5 按時向乙方支付技術服務工程款。

乙方權利和義務:

1 乙方負責通信站點4.5M天線的調試及天線到機房位置的佈線工作。 2 乙方負責向甲方用戶交流天線調試及線纜的鋪設情況。

3 站點調試完畢及線纜鋪設完成後,乙方向甲方提交端站維修報告。 4 在調試過程中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執行,自覺維護甲方的形象和信譽,

處理好與甲方及用戶的關係。

5 乙方保證小站的正常接收和發射。

第六條 衛星遠端站工程技術服務費

湖南人防4.5M通信站點的調試及佈線工程:人民幣7000元

第七條 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以方支付合同全款人民幣7,000元,以方安排工程師上門對站點進行調試,同時乙方應就合同全款爲甲方提供正式發票

第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本合同。按照本合同發生的任何通知應當採取書面形式。凡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將由雙方在友好協商、互諒互讓的基礎上協商解決。本合同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給北京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審理。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補充說明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安徽四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日期:

乙方:北京藍衛通科技有限公司授權代表: 日期:

工程管理合同 篇9

建 設 地 點:

委 託 方(甲方):

項目管理方(乙方):

籤 訂 日 期:

合同內容

委 託 方(甲方):

項目管理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試行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項目的工程管理服務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建設地點:

1.3 工程規模:

1.4 建設內容:

1.5 工程總投資:

1.6 預計的建設工期:

第二條 項目管理工作範圍

2.1 設計管理

內容包括設計任務書的編制、平面功能的審覈審定、對設計進度和設計質量進行跟蹤管理。

2.2 招投標管理

內容包括對設備、建安工程的招投標管理。所發生的額外費用由甲方承擔。

2.3 合同管理

內容包括合同的簽署、履行、變更、索賠和爭議解決等。

2.4 變更管理

內容包括對設計文件質量的控制、在項目的前期對項目的策劃、設計管理、進度管理以及合同管理。加強與業主方、設計方、施工方及政府相關部門的協調溝通,儘量減少項目變更的發生。一旦發生設計變更,應加強技術把關,審覈設計變更的必要性和科學性,並完善設計變更的有關手續,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2.5 施工管理

內容包括依託監理單位對施工質量的監督管理,側重對監理單位的監督、協調施工現場各方的關係。

2.6 投資管理

主要內容包括審覈施工過程中的變更費用,進行成本控制管理和竣工結算管理等。

2.7 資料管理

根據建設過程資料專業性、及時性等特點,應按照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資料管理的規定,對工程管理過程中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的聲像等有關材料進行蒐集、積累、整理和歸檔,直到工程管理過程完成,移交形成一整套文件檔案。

第三條 項目管理服務費及其服務期限

3.1 項目管理服務費

依據國家有關規定,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合同的項目管理服務費用爲人民幣: 萬元整( 萬元)

3.2 服務期限:預計的項目建設工期

3.2.1 若非甲方原因導致建設工程逾期,從而導致服務期延長,乙方不應追加服務費,且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2.2 若非乙方原因造成建設工程逾期,且逾期時間超過6個月,乙方應追加服務費。

3.3 支付方式

3.3.1 本合同生效後14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項目管理服務費總額的20%,計 萬元。

3.3.2 乙方提交初步設計文件且經甲方審查通過後7天內,甲方支付管理費總額的20%,計 萬元;

3.3.3 乙方完成主要設備及施工招標後7天內,甲方支付管理費總額的20%,計

第四條 委託方(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的認定權。

4.1.2 甲方有對設計使用功能要求和工藝設計要求的認定權。

4.1.3 甲方有權對工程變更的審批權。

4.1.4 甲方有權對工程施工、設備採購等專業工作單位招標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和審覈,有權對乙方合同談判進行監督,有權對乙方制訂的合同進行審覈。

4.1.5 甲方有權對項目管理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參與項目管理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階段性驗收和竣工驗收。

4.1.6 甲方有權依法對項目管理單位進行檢查和監督,並對乙方違規行爲予以查處和糾正。

4.1.7 如甲方發現並有充分的證據證明乙方在建設過程中出現嚴重的違規現象或無法繼續履行其職責時,甲方有權按合同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

4.2 甲方義務

4.2.1 甲方負責審批項目初步設計等文件。

4.2.2 甲方負責按規定辦理投資許可證。

4.2.3 甲方應協調乙方與項目相關的政府行政主管的關係。負責提供過程必要的項目建設條件和良好的外部環境。

4.2.4 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各項建設手續,負責繳納規劃、城市管理和相關政策費用。

4.2.5 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4.3 甲方責任

4.3.1 甲方應全面實際的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未按合同約定履行或未適當履行、行爲,應視爲違約,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4.3.2 因甲方責任使項目建設發生變化、暫停或終止,而造成乙方實際損失的,因按照附加工作、額外工作報酬記取方式調整項目管理酬金,同時委託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3.3 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五條 項目管理方(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5.1 乙方權利

5.1.1 乙方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5.1.2 乙方有對施工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等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5.1.3 乙方有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的程序選擇專業的工作單位權利。

如果乙方有相關招標代理資質,則允許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進行招標工作,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如果乙方有相應監理資質,則允許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開展監理工作,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5.1.4 乙方有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原則,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的權利。

5.1.5 按照保質保量、保證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乙方有權會同監理審覈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同時上報甲方。

5.1.6 乙方在甲方授權下,可對施工、監理及大宗材料(設備)採購會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影響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需經甲方事先批准。

5.1.7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本合同約定之外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要求。

5.1.8 乙方有權取得項目管理服務酬金,乙方開展項目管理工程中,因甲方原因而受到損失的,可向甲方索賠。

5.2 乙方義務

5.2.1 乙方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5.2.2 制定項目管理大綱、項目管理實施規劃。

5.2.3 乙方在甲方的監督下,負責組織專業工作單位招標工作,簽訂相關合同,報有關部門備案。

5.2.4 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基本建設程序,按批准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

和建設標準實施組織管理,認真履行項目管理合同,實現過程建設投資、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及安全目標。

5.2.5 乙方應嚴格按照規定的工作範圍和內容完成項目管理工作,收集相關資料,編制並向甲方報送工程進度和管理工作報告。

5.2.6 項目管理過程中若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負責緊急處理,做好善後工作,及時通知甲方。

5.2.7 乙方管理本項目期間,負責協調各參與單位之間的關係。並從維護甲方利用出發,維持或改善周邊關係。

5.2.8 甲方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於甲方的財產。在項目管理工作完成或終止時,乙方應將其設施和剩餘的物品移交給甲方。

5.3 乙方責任

5.3.1 乙方爲項目建設期內的責任單位。在責任期類,應該履行約定的義務。甲方未能履行項目管理合同或未能完全履行項目管理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有不要可追究其法律責任。

5.3.2 乙方不得爲追求投資節約而擅自縮小工程範圍、降低工程質量標準、增大概算投資,否則應該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5.3.3 乙方對建設過程中的安全、健康與環境負有監督、管理的責任。

5.4 項目管理機構

5.4.1 乙方應根據本項目的建設規模和技術要求建立和健全與該工程建設管理相適應的組織機構,選派項目管理人員。

5.4.2 在服務期限內,項目管理機構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以保證服務工作的正常進行。乙方可根據工程進展和業務需要對項目管理機構人員作出合理調整。

5.5 項目管理經理

5.5.1 項目管理經理經授權並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全面負責本項目的項目管理工作。項目管理經理需要離開現場應取得甲方同意,並指定一名有經驗的人員臨時代行其責任。

5.5.2 在緊急情況下,且無法與甲方代表取得聯繫時,項目管理經理有權採取必要的措施保證人身、工程和財產的安全,但須在事後48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書面報告。

5.5.3 乙方需更換項目管理經理時,提前14天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同時,甲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更換其認爲不稱職的項目管理經理,乙方在接到更換通知後14日內指派新的項目管理經理。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甲方違約

當發生下列情形時: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時支付項目管理服務費,而又未給出合理解釋;

(2)因甲方責任使項目建設發生變化,而造成乙方實際損失的;

(3)甲方資金不能按時到位影響工程進度;

(4)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形。 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2 乙方違約

當發生下列情形時:

(1)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約定的工期或順延後的工期竣工;

(2)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質量標準;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項目經理,或項目經理長期不在崗位的;

(4)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形。 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 爭議解決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行政主管部門協調,協調不成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八條 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履行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後自行失效。

第九條 乙方免責條款

9.1.1 乙方對甲方的決策不承擔責任。

9.1.2 乙方對甲方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的投資決策及資金撥付決策對工程項目造成的影響不承擔責任。

9.1.3 因不可抗力對工程項目建設造成的影響,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 雙方簽字蓋章

委託方(甲方): 項目管理方(乙方):

(蓋章) (蓋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帳號:

郵編:

電話:

傳真: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帳號:

工程管理合同 篇10

委 託 方(甲方):

項目管理方(乙方):

籤 訂 日 期:

合同內容

委 託 方(甲方):

項目管理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試行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項目的工程管理服務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居然德勝家居廣場

1.2 建設地點:茵特拉根廣場

1.3 建設內容:室內外裝修

1.4 預計的建設工期:60天

第二條 項目管理工作範圍

2.1 設計管理

內容包括平面功能的審覈審定、對設計進度和設計質量進行跟蹤管理。

2.2 變更管理

內容包括對設計文件質量的控制、在項目的設計管理、進度管理以及合同管理。加強與業主方、設計方、施工方及相關部門的協調溝通,儘量減少項目變更的發生。一旦發生設計變更,應加強技術把關,審覈設計變更的必要性和科學性。

2.3 施工管理

內容包括依託監理單位對施工質量的監督管理,側重對監理單位的監

2.4 資料管理

根據建設過程資料專業性、及時性等特點,應按照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資料管理的規定,對工程管理過程中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的聲像等有關材料進行蒐集、積累、整理和歸檔,直到工程管理過程完成,移交形成一整套文件檔案。

第三條 項目管理服務費及其服務期限

3.1 項目管理服務費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合同的項目管理服務費用爲人民幣: 萬元整( 萬元)

3.2 服務期限:預計的項目建設工期

3.3 支付方式

3.3.1 本合同生效後 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項目管理服務費總額的 %,計 萬元。

3.3.2 階段性驗收後且經甲方審查通過後 天內,甲方支付管理費總額的20%,計 萬元;

3.3.3 竣工驗收後,甲方支付管理費總額的20%

第四條 項目管理方(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4.1 乙方權利

4.1.1 乙方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4.1.2 乙方有對施工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等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4.1.3 乙方有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原則,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的權利。

4.1.4 按照保質保量、保證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乙方有權會同監理審覈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同時上報甲方。

4.1.5 乙方在甲方授權下,可對施工、監理及大宗材料(設備)採購會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影響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需經甲方事先批准。

4.1.6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本合同約定之外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要求。

4.2 乙方義務

4.2.1 乙方應嚴格按照程序,按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實施組織管理,認真履行項目管理合同,實現過程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及安全目標。

4.2.2 乙方應嚴格按照規定的工作範圍和內容完成項目管理工作,收集相關資料,編制並向甲方報送工程進度報告。

4.2.3 項目管理過程中若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負責緊急處理,做好善後工作,及時通知甲方。

4.2.4 乙方管理本項目期間,負責協調各參與單位之間的關係。並從維護甲方利用出發,維持或改善周邊關係。

第五條 爭議解決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行政主管部門協調,協調不成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六條 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履行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後自行失效。

第七條 乙方免責條款

7.1.1 乙方對甲方的決策不承擔責任。

7.1.2 乙方對甲方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的投資決策及資金撥付決策對工程項目造成的影響不承擔責任。

7.1.3 因不可抗力對工程項目建設造成的影響,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雙方簽字蓋章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管理合同 篇11

委 託 方(甲方):

項目管理方(乙方):

籤 訂 日 期:

合同內容

委 託 方(甲方):

項目管理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試行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項目的工程管理服務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居然德勝家居廣場

1.2 建設地點:茵特拉根廣場

1.3 建設內容:室內外裝修

1.4 預計的建設工期:60天

第二條 項目管理工作範圍

2.1 設計管理

內容包括平面功能的審覈審定、對設計進度和設計質量進行跟蹤管理。

2.2 變更管理

內容包括對設計文件質量的控制、在項目的設計管理、進度管理以及合同管理。加強與業主方、設計方、施工方及相關部門的協調溝通,儘量減少項目變更的發生。一旦發生設計變更,應加強技術把關,審覈設計變更的必要性和科學性。

2.3 施工管理

內容包括依託監理單位對施工質量的監督管理,側重對監理單位的監

督、協調施工現場各方的關係。

2.4 資料管理

根據建設過程資料專業性、及時性等特點,應按照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資料管理的規定,對工程管理過程中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的聲像等有關材料進行蒐集、積累、整理和歸檔,直到工程管理過程完成,移交形成一整套文件檔案。

第三條 項目管理服務費及其服務期限

3.1 項目管理服務費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合同的項目管理服務費用爲人民幣: 萬元整( 萬元)

3.2 服務期限:預計的項目建設工期

3.3 支付方式

3.3.1 本合同生效後 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項目管理服務費總額的 %,計 萬元。

3.3.2 階段性驗收後且經甲方審查通過後 天內,甲方支付管理費總額的20%,計 萬元;

3.3.3 竣工驗收後,甲方支付管理費總額的20%

第四條 項目管理方(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4.1 乙方權利

4.1.1 乙方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4.1.2 乙方有對施工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等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4.1.3 乙方有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原則,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的權利。

4.1.4 按照保質保量、保證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乙方有權會同監理審覈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同時上報甲方。

4.1.5 乙方在甲方授權下,可對施工、監理及大宗材料(設備)採購會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影響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需經甲方事先批准。

4.1.6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本合同約定之外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要求。

4.2 乙方義務

4.2.1 乙方應嚴格按照程序,按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實施組織管理,認真履行項目管理合同,實現過程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及安全目標。

4.2.2 乙方應嚴格按照規定的工作範圍和內容完成項目管理工作,收集相關資料,編制並向甲方報送工程進度報告。

4.2.3 項目管理過程中若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負責緊急處理,做好善後工作,及時通知甲方。

4.2.4 乙方管理本項目期間,負責協調各參與單位之間的關係。並從維護甲方利用出發,維持或改善周邊關係。

第五條 爭議解決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行政主管部門協調,協調不成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六條 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履行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後自行失效。

第七條 乙方免責條款

7.1.1 乙方對甲方的決策不承擔責任。

7.1.2 乙方對甲方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的投資決策及資金撥付決策對工程項目造成的影響不承擔責任。

7.1.3 因不可抗力對工程項目建設造成的影響,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雙方簽字蓋章

委託方(甲方): 項目管理方(乙方):

(蓋章) (蓋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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