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木門合同(精選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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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木門合同 篇1

木門定製合同範本

建設工程木門合同(精選24篇)

木門定作合同

__________(簡稱甲方),向______木器加工廠(簡稱乙方),定作下列木器傢俱,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1.木料:_________________甲方供應,乙方完成定作的傢俱後,如有餘料應退還給甲方。

2.規格標準:_________________按圖紙式樣規格製作。

圖號

傢俱名稱

單位(個)

數量

單價

總價

油漆顏色

交貨日期

以上共計加工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____

3.技術標準:_________________按統一規定的企業標準執行。

4.交貨地點和付款辦法:_________________在乙方廠內交貨,由甲方自提;在交貨日期前,乙方可陸續交貨,甲方可陸續驗收付款。

5.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致使對方受到損失時,應由違約者負賠償責任。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

經手人:_____________經手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

建設工程木門合同 篇2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制定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第一部分 協議書

委託人(全稱):

監理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下述工程委託監理與相關服務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

2. 工程地點: ;

3. 工程規模: ;

4. 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築安裝工程費: 。

二、詞語限定

協議書中相關詞語的含義與通用條件中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三、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協議書;

2. 中標通知書(適用於招標工程)或委託書(適用於非招標工程);

3. 投標文件(適用於招標工程)或監理與相關服務建議書(適用於非招標工程);

4. 專用條件;

5. 通用條件;

6. 附錄,即:

附錄A 相關服務的範圍和內容

附錄B 委託人派遣的人員和提供的房屋、資料、設備

本合同簽訂後,雙方依法簽訂的補充協議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四、總監理工程師

總監理工程師姓名: ,身份證號碼: ,註冊號: 。

五、簽約酬金

簽約酬金(大寫): (¥ )。

包括:

1. 監理酬金: 。

2. 相關服務酬金: 。

其中:

(1)勘察階段服務酬金: 。

(2)設計階段服務酬金: 。

(3)保修階段服務酬金: 。

(4)其他相關服務酬金: 。

六、期限

1. 監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關服務期限:

(1)勘察階段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設計階段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階段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關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雙方承諾

1. 監理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監理與相關服務。

2. 委託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派遣相應的人員,提供房屋、資料、設備,並按本合同約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訂立

1.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2. 訂立地點: 。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份。

委託人: (蓋章) 監理人: (蓋章)

住所: 住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

的代理人:(簽字) 的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第二部分 通用條件

1. 定義與解釋

1.1 定義

除根據上下文另有其意義外,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款所賦予的含義: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約定實施監理與相關服務的建設工程。

1.1.2 “委託人”是指本合同中委託監理與相關服務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繼承人或受讓人。

1.1.3 “監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監理與相關服務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繼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範圍內與委託人簽訂勘察、設計、施工等有關合同的當事人,及其合法的繼承人。

1.1.5 “監理”是指監理人受委託人的委託 ,依照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標準、勘察設計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階段對建設工程質量、進度、造價進行控制,對合同、信息進行管理,對工程建設相關方的關係進行協調,並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法定職責的服務活動。

1.1.6 “相關服務”是指監理人受委託人的委託 ,按照本合同約定,在勘察、設計、保修等階段提供的服務活動。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訂立時通用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監理人的工作。

1.1.9 “項目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工程負責履行本合同的組織機構。

1.1.10 “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由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全面負責履行本合同、主持項目監理機構工作的註冊監理工程師。

1.1.11 “酬金”是指監理人履行本合同義務,委託人按照本合同約定給付監理人的金額。

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監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託人應給付監理人並在協議書中載明的簽約酬金額。

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監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託人應給付監理人的金額。

1.1.14 “一方”是指委託人或監理人;“雙方”是指委託人和監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託人和監理人以外的有關方。

1.1.15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16 “天”是指第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

1.1.17“月”是指按公曆從一個月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公曆月時間。

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託人和監理人在訂立本合同時不可預見,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可避免發生並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性突發事件,如地震、海嘯、瘟疫、水災、騷亂、暴動、戰爭和專用條件約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釋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及以上語言文字時,應以中文爲準。

1.2.2 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應能相互解釋、互爲說明。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適用於招標工程)或委託書(適用於非招標工程);

(3)專用條件及附錄A、附錄B;

(4)通用條件;

(5)投標文件(適用於招標工程)或監理與相關服務建議書(適用於非招標工程)。

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與其他文件發生矛盾或歧義時,屬於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爲準。

2. 監理人的義務

2.1 監理的範圍和工作內容

2.1.1 監理範圍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2.1.2 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監理工作內容包括:

(1)收到工程設計文件後編制監理規劃,並在第一次工地會議7天前報委託人。根據有關規定和監理工作需要,編制監理實施細則;

(2)熟悉工程設計文件,並參加由委託人主持的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會議;

(3)參加由委託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會議;主持監理例會並根據工程需要主持或參加專題會議;

(4)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重點審查其中的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與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符合性;

(5)檢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組織機構和人員資格;

(6)檢查施工承包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

(7)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進度計劃,覈查承包人對施工進度計劃的調整;

(8)檢查施工承包人的試驗室;

(9)審覈施工分包人資質條件;

(10)查驗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測量放線成果;

(11)審查工程開工條件,對條件具備的簽發開工令;

(12)審查施工承包人報送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質量證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並按規定對用於工程的材料採取平行檢驗或見證取樣方式進行抽檢;

(13)審覈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請,簽發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證書,並報委託人審覈、批准;

(14)在巡視、旁站和檢驗過程中,發現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隱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並報委託人;

(15)經委託人同意,簽發工程暫停令和復工令;

(16)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採用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的論證材料及相關驗收標準;

(17)驗收隱蔽工程、分部分項工程;

(18)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變更申請,協調處理施工進度調整、費用索賠、合同爭議等事項;

(19)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20)參加工程竣工驗收,簽署竣工驗收意見;

(21)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結算申請並報委託人;

(22)編制、整理工程監理歸檔文件並報委託人。

2.1.3 相關服務的範圍和內容在附錄A中約定。

2.2 監理與相關服務依據

2.2.1 監理依據包括:

(1)適用的法律、行政法規及部門規章;

(2)與工程有關的標準;

(3)工程設計及有關文件;

(4)本合同及委託人與第三方簽訂的與實施工程有關的其他合同。

雙方根據工程的行業和地域特點,在專用條件中具體約定監理依據。

2.2.2 相關服務依據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2.3 項目監理機構和人員

2.3.1 監理人應組建滿足工作需要的項目監理機構,配備必要的檢測設備。項目監理機構的主要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資格條件。

2.3.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總監理工程師及重要崗位監理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以保證監理工作正常進行。

2.3.3監理人可根據工程進展和工作需要調整項目監理機構人員。監理人更換總監理工程師時,應提前7天向委託人書面報告,經委託人同意後方可更換;監理人更換項目監理機構其他監理人員,應以相當資格與能力的人員替換,並通知委託人。

2.3.4 監理人應及時更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監理人員:

(1)嚴重過失行爲的;

(2)有違法行爲不能履行職責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勝任崗位職責的;

(5)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的;

(6)專用條件約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託人可要求監理人更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項目監理機構人員。

2.4 履行職責

監理人應遵循職業道德準則和行爲規範,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有關標準及本合同履行職責。

2.4.1 在監理與相關服務範圍內,委託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見和要求,監理人應及時提出處置意見。當委託人與承包人之間發生合同爭議時,監理人應協助委託人、承包人協商解決。

2.4.2 當委託人與承包人之間的合同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或人民法院審理時,監理人應提供必要的證明資料。

2.4.3 監理人應在專用條件約定的授權範圍內,處理委託人與承包人所簽訂合同的變更事宜。如果變更超過授權範圍,應以書面形式報委託人批准。

在緊急情況下,爲了保護財產和人身安全,監理人所發出的指令未能事先報委託人批准時,應在發出指令後的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報委託人。

2.4.4 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監理人發現承包人的人員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有權要求承包人予以調換。

2.5 提交報告

監理人應按專用條件約定的種類、時間和份數向委託人提交監理與相關服務的報告。

2.6 文件資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監理人應在現場保留工作所用的圖紙、報告及記錄監理工作的相關文件。工程竣工後,應當按照檔案管理規定將監理有關文件歸檔。

2.7 使用委託人的財產

監理人無償使用附錄B中由委託人派遣的人員和提供的房屋、資料、設備。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委託人提供的房屋、設備屬於委託人的財產,監理人應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終止時將這些房屋、設備的清單提交委託人,並按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

3.委託人的義務

3.1 告知

委託人應在委託人與承包人簽訂的合同中明確監理人、總監理工程師和授予項目監理機構的權限。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資料

委託人應按照附錄B約定,無償向監理人提供工程有關的資料。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委託人應及時向監理人提供最新的與工程有關的資料。

3.3 提供工作條件

委託人應爲監理人完成監理與相關服務提供必要的條件。

3.3.1 委託人應按照附錄B約定,派遣相應的人員,提供房屋、設備,供監理人無償使用。

3.3.2 委託人應負責協調工程建設中所有外部關係,爲監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條件。

3.4 委託人代表

委託人應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的代表,負責與監理人聯繫。委託人應在雙方簽訂本合同後7天內,將委託人代表的姓名和職責書面告知監理人。當委託人更換委託人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監理人。

3.5 委託人意見或要求

在本合同約定的監理與相關服務工作範圍內,委託人對承包人的任何意見或要求應通知監理人,由監理人向承包人發出相應指令。

3.6 答覆

委託人應在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內,對監理人以書面形式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給予書面答覆。逾期未答覆的,視爲委託人認可。

3.7 支付

委託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向監理人支付酬金。

4. 違約責任

4.1 監理人的違約責任

監理人未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4.1.1 因監理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監理人應當賠償委託人損失。賠償金額的確定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監理人承擔部分賠償責任的,其承擔賠償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4.1.2 監理人向委託人的索賠不成立時,監理人應賠償委託人由此發生的費用。

4.2 委託人的違約責任

委託人未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4.2.1 委託人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監理人損失的,委託人應予以賠償。

4.2.2 委託人向監理人的索賠不成立時,應賠償監理人由此引起的費用。

4.2.3 委託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過28天,應按專用條件約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責任

因非監理人的原因,且監理人無過錯,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誤等造成的損失,監理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時,雙方各自承擔其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損害。

5. 支付

5.1 支付貨幣

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幣支付。涉及外幣支付的,所採用的貨幣種類、比例和匯率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5.2 支付申請

監理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每次應付款時間的7天前,向委託人提交支付申請書。支付申請書應當說明當期應付款總額,並列出當期應支付的款項及其金額。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議獎勵金額及費用。

5.4 有爭議部分的付款

委託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請書有異議時,應當在收到監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請書後7天內,以書面形式向監理人發出異議通知。無異議部分的款項應按期支付,有異議部分的款項按第7條約定辦理。

6. 合同生效、變更、暫停、解除與終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委託人和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協議書上簽字並蓋單位章後本合同生效。

6.2變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變更請求時,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進行變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監理人原因導致監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長、內容增加時,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託人。增加的監理工作時間、工作內容應視爲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確定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6.2.3合同生效後,如果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時,監理人應立即通知委託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後工作以及恢復服務的準備工作應爲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確定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監理人用於恢復服務的準備時間不應超過28天。

6.2.4合同簽訂後,遇有與工程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頒佈或修訂的,雙方應遵照執行。由此引起監理與相關服務的範圍、時間、酬金變化的,雙方應通過協商進行相應調整。

6.2.5 因非監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築安裝工程費增加時,正常工作酬金應作相應調整。調整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6.2.6 因工程規模、監理範圍的變化導致監理人的正常工作量減少時,正常工作酬金應作相應調整。調整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6.3 暫停與解除

除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當一方無正當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時,另一方可以根據本合同約定暫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於雙方無法預見和控制的原因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已無意義,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監理人的部分義務。在解除之前,監理人應作出合理安排,使開支減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監理人的部分義務導致監理人遭受的損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情況外,應由委託人予以補償,補償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解除本合同的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因非監理人的原因導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暫停,委託人可通知監理人要求暫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監理人應立即安排停止工作,並將開支減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導致監理人遭受的損失應由委託人予以補償。

暫停部分監理與相關服務時間超過182天,監理人可發出解除本合同約定的該部分義務的通知;暫停全部工作時間超過182天,監理人可發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達委託人時解除。委託人應將監理與相關服務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應承擔第4.2款約定的責任。

6.3.3 當監理人無正當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時,委託人應通知監理人限期改正。若委託人在監理人接到通知後的7天內未收到監理人書面形式的合理解釋,則可在7天內發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達監理人時本合同解除。委託人應將監理與相關服務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達監理人之日,但監理人應承擔第4.1款約定的責任。

6.3.4 監理人在專用條件5.3中約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託人按本合同約定應付的款項,可向委託人發出催付通知。委託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監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監理人可向委託人發出暫停工作的通知並可自行暫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暫停工作後14天內監理人仍未獲得委託人應付酬金或委託人的合理答覆,監理人可向委託人發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達委託人時本合同解除。委託人應承擔第4.2.3款約定的責任。

6.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時,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暫停或解除本合同。

6.3.6 本合同解除後,本合同約定的有關結算、清理、爭議解決方式的條件仍然有效。

6.4 終止

以下條件全部滿足時,本合同即告終止:

(1)監理人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

(2)委託人與監理人結清並支付全部酬金。

7. 爭議解決

7.1協商

雙方應本着誠信原則協商解決彼此間的爭議。

7.2調解

如果雙方不能在14天內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時間內解決本合同爭議,可以將其提交給專用條件約定的或事後達成協議的調解人進行調解。

7.3仲裁或訴訟

雙方均有權不經調解直接向專用條件約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費用

經委託人同意,監理人員外出考察發生的費用由委託人審覈後支付。

8.2 檢測費用

委託人要求監理人進行的材料和設備檢測所發生的費用,由委託人支付,支付時間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8.3 諮詢費用

經委託人同意,根據工程需要由監理人組織的相關諮詢論證會以及聘請相關專家等發生的費用由委託人支付,支付時間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8.4 獎勵

監理人在服務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託人獲得經濟效益的,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獎勵金額的確定方法。獎勵金額在合理化建議被採納後,與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5 守法誠信

監理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從與實施工程有關的第三方處獲得任何經濟利益。

8.6 保密

雙方不得泄露對方申明的保密資料,亦不得泄露與實施工程有關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資料,保密事項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8.7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並在送達對方時生效,收件人應書面簽收。

8.8 著作權

監理人對其編制的文件擁有著作權。

監理人可單獨或與他人聯合出版有關監理與相關服務的資料。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如果監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本合同終止後兩年內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關監理與相關服務的資料,應當徵得委託人的同意。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1. 定義與解釋

1.2 解釋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還可用 。

1.2.2 約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釋順序爲: 。

2. 監理人義務

2.1 監理的範圍和內容

2.1.1 監理範圍包括:

2.1.2 監理工作內容還包括:

2.2 監理與相關服務依據

2.2.1 監理依據包括:

2.2.2 相關服務依據包括: 。

2.3項目監理機構和人員

2.3.4 更換監理人員的其他情形: 。

2.4 履行職責

2.4.3 對監理人的授權範圍:

在涉及工程延期 天內和(或)金額 萬元內的變更,監理人不需請示委託人即可向承包人發佈變更通知。

2.4.4 監理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調換其人員的限制條件: 。

2.5 提交報告

監理人應提交報告的種類(包括監理規劃、監理月報及約定的專項報告)、時間和份數:

2.7 使用委託人的財產

附錄B中由委託人無償提供的房屋、設備的所有權屬於: 。

監理人應在本合同終止後 天內移交委託人無償提供的房屋、設備,移交的時間和方式爲: 。

3. 委託人義務

3.4 委託人代表

委託人代表爲: 。

3.6 答覆

委託人同意在 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決定的事宜給予書面答覆。

4. 違約責任

4.1 監理人的違約責任

4.1.1監理人賠償金額按下列方法確定: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築安裝工程費)

4.2 委託人的違約責任

4.2.3 委託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確定:

逾期付款利息=當期應付款總額×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數

5. 支付

5.1 支付貨幣

幣種爲: ,比例爲: ,匯率爲: 。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數支付時間支付比例支付金額(萬元)

首付款本合同簽訂後7天內

第二次付款

第三次付款

……

最後付款監理與相關服務期屆滿14天內

6. 合同生效、變更、暫停、解除與終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條件: 。

6.2 變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監理人原因導致本合同期限延長時,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確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長時間(天)×正常工作酬金÷協議書約定的監理與相關服務期限(天)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確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後工作及恢復服務的準備工作時間(天)×正常工作酬金÷協議書約定的監理與相關服務期限(天)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額按下列方法確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額=工程投資額或建築安裝工程費增加額×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築安裝工程費)

6.2.6 因工程規模、監理範圍的變化導致監理人的正常工作量減少時,按減少工作量的比例從協議書約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減相同比例的酬金。

7. 爭議解決

7.2 調解

本合同爭議進行調解時,可提交 進行調解。

7.3 仲裁或訴訟

合同爭議的最終解決方式爲下列第 種方式:

(1)提請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 其他

8.2 檢測費用

委託人應在檢測工作完成後 天內支付檢測費用。

8.3 諮詢費用

委託人應在諮詢工作完成後 天內支付諮詢費用。

8.4 獎勵

合理化建議的獎勵金額按下列方法確定爲:

獎勵金額=工程投資節省額×獎勵金額的比率;

獎勵金額的比率爲 %。

8.6 保密

委託人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 。

監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 。

8.8著作權

監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本合同終止後兩年內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關監理與相關服務的資料的限制條件:

9. 補充條款

附錄A 相關服務的範圍和內容

A-1 勘察階段:

A-2 設計階段:

A-3 保修階段:

A-4 其他(專業技術諮詢、外部協調工作等):

附錄B 委託人派遣的人員和提供的房屋、資料、設備

B-1 委託人派遣的人員

名稱數量工作要求提供時間

1. 工程技術人員

2. 輔助工作人員

3. 其他人員

B-2 委託人提供的房屋

名稱數量面積提供時間

1. 辦公用房

2. 生活用房

3. 試驗用房

4. 樣品用房

用餐及其他生活條件

B-3 委託人提供的資料

名稱份數提供時間備註

1. 工程立項文件

2. 工程勘察文件

3. 工程設計及施工圖紙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關合同

5. 施工許可文件

6. 其他文件

B-4 委託人提供的設備

名稱數量型號與規格提供時間

1. 通訊設備

2. 辦公設備

3. 交通工具

4. 檢測和試驗設備

委託人: (蓋單位章) 監理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託代理人: 或其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木門合同 篇3

發包人:

承包人: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承擔 工作保障用房工程cfg樁、碎石樁二元複合地基處理 工程項目的岩土工程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

經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建設地點:

1.3岩土工程任務:cfg樁.碎石樁二元複合地基處理施工任務

1.4承包範圍: cfg樁、碎石樁施工圖設計審查、地基處理原材料、施工機具、竣工資料、地基處理施工圖範圍內的工作內容。

1.5預計的岩土工程工作量:cfg樁、碎石樁合計3700米,褥墊層120m 

第二條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關資料文件

序號

資料文件名稱

份數

內容要求

提交時間

1

基礎圖

1

已提交

2

地勘資料

1

已提交

第三條 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

序號

資料文件名稱

份數

內容要求

提交時間

1

竣工報告

1套

施工完畢

第四條 工期

本地基處理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完工,工期爲 天不含檢測。

第五條 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5.1本岩土工程單價cfg樁、碎石樁 元每米,褥墊層 元每立方,預計總價 元(大寫: );

5.2地基處理打樁施工完畢後支付已完成工作量50%,待工程檢測合格後,支付工程總款80%,提交成果資料後15天內,發包人應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費用。

第六條 發包人、承包人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應保護承包人的投標書、報告書、文件、設計成果、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得複製泄露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承包人有權索賠。

6.1.2在工作範圍內,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承包人在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6.1.3發包人應及時爲承包人提供並解決施工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並承擔其費用。

6.1.4本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責任。

6.2承包人責任

6.2.1承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時間、數量向發包人交付報告、成果、文件,並對其質量負責。

6.2.2承包人對報告、成果、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補充;由於承包人的遺漏、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承包人除負法律責任和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減收或免收直接受損部分的岩土工程費,並根據受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額由發包人、承包人商定爲實際損失的100%。

6.2.3承包人不得向第三人擴散、轉讓第二條中發包人提供的技術資料、文件。發生上述情況,承包人應負法律責任,發包人有權索賠。

6.2.4遵守國家及當地有關部門對工作現場的有關管理規定,做好工作現場保衛和環衛工作,並按發包人提出的保護要求(措施),保護好工作現場周圍的建、構築物,古樹、名木和地下管線(通道)、文物等。

6.2.5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承包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6.2.6承包人應對施工段相應的安全責任事故負責。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由於發包人提供的資料、文件錯誤、不準確,造成停、窩工或來回進出場地,工期延誤或返工時,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停、窩工費、返工費、來回進出場費,造成質量、安全事故時,由發包人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7.2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已進行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支付承包人工程費的`50%的費用;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發包人應支付承包人工程費的100%的費用。

7.3發包人應按時按雙方約定時間支付工程款,在約定時間未支付工程款每推遲一天應承擔以應付工程費千分之一計算的滯納金。

7.4由於承包人原因延誤工期或未按規定時間交付報告、成果、文件,每延誤一天應承擔以工程費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

7.5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達不到合同約定條件的部分,發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按發包人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承包人承擔返工費,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由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並根據因此造成的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額最高不超過返工項目的收費。

第八條 報告、成果、文件檢查驗收

8.1 由發包人負責組織對承包人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進行檢查驗收。

8.2 工程完工,發包人應在3天內組織驗收,如有不符合規定要求及存在質量問題,承包人應採取有效補救措施。

8.4 工程未經驗收,發包人提前使用和擅自動用,由此發生質量、安全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並以發包人開始使用日期爲完工時期。

8.5 完工工程經驗收符合合同要求和質量標準,自驗收之日起15天內,承包人應將岩土治理工程的竣工報告等相關資料向發包人移交完畢。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承包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發包人、承包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發包人、承包人未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發包人、承包人簽字蓋章後生效;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 份,發包人 份、承包人 份。

發包人名稱: (蓋章) 承包人名稱: (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委託代理人: (簽字) 委託代理人: (簽字)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建設工程木門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石材供料、加工生產及相關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石材供料

1. 甲方委託乙方供料、加工: 。(石材)詳見附件《石材供料單》。

2. 石材供料時間: 年 月 日。

3. 交付地點爲(選擇一項):

□施工現場: 。

□甲方指定的材料存放地點: 。

□雙方約定的其他地點: 。

4.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要求及供料進度確定具體批次的石材產品的交付時間和地點。

第二條 承接方式

1. 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設計方案或技術要求,就相關要求向乙方進行書面告知。乙方按照甲方的設計要求,制定加工方案。

2. 乙方提供石材原材料、加工設備和技術人員應按甲方要求,並接受甲方檢驗。

甲方提供原材料的,乙方應及時檢驗,如有不符合約定要求的應當 日內通知甲方更換、補齊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甲乙雙方不得擅自更換加工原材料的品種和等級。

3. 乙方需要第三方協助完成工作的,工作成果由乙方負責。

4. 一方要求設計方案或加工方案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的,另一方應盡保密義務。

第三條 質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成品石材應當符合以下標準(選擇兩項):

□國家標準

□行業標準

□雙方約定標準: 。

第四條 運輸與裝卸

1. 成品石材的運輸由(選擇一項):□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石材在運輸中發生的損毀由負責運輸的一方負責,運費由 方承擔。

2. 成品石材運到工程施工現場應由(選擇一項):□甲方裝卸 □乙方裝卸;石材在裝卸中發生的損毀由負責裝卸的一方負責,裝卸費由 方承擔。

第五條 驗收

1. 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在出廠前自檢,並向甲方出具“石材產品出廠質量保證書”(以下簡稱“質保書”)。乙方在向甲方供料交付的同時,甲方應派專人與乙方一同驗收,驗收完成後甲方應當同時出具驗收單;實際交付石材的品種、規格、數量等,依據甲方向乙方出具的驗收單確認。質保書及驗收單爲本合同附件。

2. 成品石材的運輸由甲方負責的,甲方在裝運前驗收,並出具驗收單。成品石材的運輸由乙方負責的,甲方在裝運後驗收,並出具驗收單。

第六條 合同價款與支付方式

1. 合同總價:人民幣 (大寫)。

2. 支付方式:

(1)合同簽訂後 日內(或另行約定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作爲預付款,計人民幣 元,雙方約定預付款處理方式: 。

(2)款項支付(選擇一項):

□按供料進度,每 (時間)結算一次。甲方應於收到乙方結算報表後 日內核實並支付進度款。

□按供料進度,每 (數量)結算一次。甲方應於收到乙方結算報表後 日內核實並支付進度款。

3. 合同價款結算方式爲: 。

4. 供料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 %時,不再按進度付款。待完工驗收後 天內支付餘款,甲方暫留合同總價款的 %作爲保脩金,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14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銀行同期存款利息一次性退還乙方。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交付的石材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並達標後繼續供料;對不達標但仍可使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減少價款;因重新供料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改進後仍不能達標以及不能重新供料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2. 乙方逾期交付石材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合同總價款 %支付。

3. 因甲方原因導致遲延交付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合同總價款 %支付。

4. 甲方逾期支付合同價款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合同總價款 %,

5. 其他違約責任: 。

第八條 保修

1. 保修期限 年,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

2. 保修項目 。

3. 保修內容 。

4. 保修期內,因乙方供應材料發生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修補、更換的責任。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後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合同變更與未盡事宜補充

1. 乙方開始加工後,甲方變更加工或相關服務要求應與乙方協商,並制定書面補充合同或者以本合同爲標準計算變更部分的合同價款;因變更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與合同有關但無合同約定的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並以書面形式達成補充協議,與合同條款具有相同效力。

第十條 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 爭議處理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附則

1.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石材供料單

合同編號: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石材名稱

國碼/等級

規格(單位)

數量

加工要求

計價單位

成品單價

合計

備註

以上材料價款:人民幣(大寫) (¥ 元)。

其他相關服務

1. 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其他相關服務(可多選):□深化設計 □排版 □養護 □安裝指導 □其他 。

甲方變更服務項目,須書面通知乙方,因變更產生的費用或造成對方損失由甲方承擔。

2. 要求明細

相關服務一 費用: ;

相關服務二 費用: ;

相關服務三 費用: ;

相關服務費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小寫)。

合同總價款:人民幣 元(大寫), (小寫)。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木門合同 篇5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聯繫方式: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聯繫方式:  債務人:

(以下簡稱“丙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聯繫方式:  

1。________年____月日,本合同乙方與丙方簽訂的編號爲

的《

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詳見附件

1)。  

2。 甲方自願以其在建工程作爲抵押物,擔保丙方按期履行付款義務。  經平等協商,各方就抵押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並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主債權  

1。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爲:依據主合同約定 _________ 。  

二、抵押物  

1.坐落位置:_________區_________街路_________號(詳見附件2《抵押物清單》)。  

2.用途:_________,建築結構:_________。  

3.建築面積:

,佔地面積:

。  

4.已完成部分:層數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 竣工時間:  

6.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

出讓劃撥

使用年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7.證件(詳見附件3—

7):  

(1)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  (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  (

4)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號:  (

5)開工許可證號:  (

6)預售銷售許可證號:  

8。其他:

【配套、裝修等】  

三、抵押物價值及抵押率  

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共作價人民幣(大寫)

元整,抵押率爲百分之

—,實際抵押額爲人民幣(大寫)

元整。  

四、擔保範圍  

1。抵押物的擔保範圍爲主債權、違約金和實現主債權的費用(仲裁、訴訟費用、差旅費、律師費等等)。  

五、抵押登記  

1。各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 5個工作日內向登記機關提交抵押登記申請及相關資料:  

2。乙方應於抵押權消滅後5個工作日內,向登記機關送達撤銷抵押登記的通知,協助甲方辦理撤銷登記手續。  

3。各方應當協力提供登記所需文件、資料等。  

(1)甲方:  

(2)乙方:  

(3)丙方:  

4。因抵押登記和撤銷登記所發生的費用,由各方依據國家及登記機關的規定承擔;無相關規定的,由各方承擔各自的費用。  

六、抵押物的使用與處分  

1。抵押物由甲方佔有、使用,全部收益歸甲方所有。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出售抵押物,但是丙方提前清償債務或另行提供擔保的除外。  

3。抵押物滅失的,丙方應當另行提供擔保或提前清償債務,乙方可以就因抵押物滅失而取得的賠償行使物上代位權。  

七、行使抵押權的條件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物:  

(1)主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屆滿,丙方未依約支付合同價款的;  

(2)丙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2。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主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主債務後還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3。乙方行使抵押權後,甲方有權向丙方追償。  

八、抵押權的消滅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抵押權消滅:  

(1)主債權消滅;  

(2)抵押權實現;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毀損的,乙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或要求丙方提供其他擔保或提前支付合同價款。  

2。未經抵押人同意,乙方與丙方變更延長主合同付款期限的,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十、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糾紛,經各方協商仍無法解決的,任何一方可以向抵押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印章之日起生效。  (此頁無正文)  此頁系合同簽署頁  甲方:(印章)  代表人:  乙方:(印章)  代表人:  丙方:(印章)  代表人:  簽訂時間: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建設工程木門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協議標的:甲方位於“_________”的居室,以下簡稱標的。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乙雙方針對標的居室所簽定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以下簡稱《裝修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簽訂以下補充協議。本補充協議作爲《裝修合同》的附件,與《裝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施工過程中,乙方施工人員應認真施工,不在標的居室內飲酒、隨地吐痰,如施工人員吸菸必須遠離易燃易爆物品。  

2.乙方施工人員不得使用標的居室內已安裝好的設施、設備(如炊具、潔具及其他設施、設備)(水、電、施工人員自備炊具、潔具除外)。  

3.乙方施工人員不得使用明火做飯,不得在材料上堆放餐具,剩飯菜及棄物,應於餐後立即整理餐具,剩飯菜及棄物。  

4.乙方應設置專門的垃圾堆放處,及時清運垃圾,並保持居室內的清潔和衛生。  

5.安裝地板、地磚後,乙方施工人員須着軟底鞋在標的居室內施工,並嚴禁將尖利或腐蝕性或易造成地板、地磚染色的物品直接放置在地板、地磚上,所有物品均輕拿輕放,嚴禁在地板、地磚上拖動物品。  

6.有違反以上

第一條

1、

2、

3、

4、5項,甲方經過提醒、警告,乙方仍違反的,甲方可以每次扣除乙方工程款;如果因違反以上

第一條

1、

2、

3、

4、5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損失。  

7.如由於乙方或其施工人員過失,造成甲方設施、設備、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損壞或造成鄰里,物業管理公司等

第三方的設施、設備、居室的損壞以及其他因此帶來的任何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或從工程款中扣除,並承擔全部責任。  

8.乙方在施工中要注意安全,如因乙方操作不當造成人員傷亡的,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9.凡運抵甲方標的居室的合同規定由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不得在驗收合格前拆封(不需拆封的材料除外),必須在運抵標的居室時當場由甲方,乙方對照《裝修合同》附表5(《乙方提供裝飾材料明細表》)中規定的品名、質量、數量、規格、等級等驗收,由甲方認可籤後方可拆封、使用。如果乙方運抵材料與合同不符,乙方必須採取更換,補救措施。  

10.乙方應當就其提供的材料向甲方出示購買憑證(發票或者購物票據)、環保證明、保修證明、材料來源、說明書等相關材料,甲方有權向廠商或者經銷商覈實材料的真實性,如果發現系假冒僞劣材料,乙方必須更換爲合同中標定的產品,並按照合同標定價格的雙倍對甲方進行賠償;如果乙方能提出法律上認可的證據充分證明是由於供應商的責任,甲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適當降低要求賠償的額度,乙方可以向材料供應商追究相應的責任。  1

1.由於乙方提供材料質量、規格等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出現問題時,乙方須採取更換、補齊、修理等方式彌補,如不能彌補,乙方須以其他方式補償乙方,甲方可以依不同情況扣除支付工程款項;由於乙方提供材料質量,規格等原因,造成甲方設施、設備、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損壞或造成鄰里,物業管理公司等

第三方的設施、設備、居室的損壞以及其他因此帶來的任何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或從工程款中扣除,並承擔全部責任。  1

2.由乙方購買的材料,乙方承諾對其質量負責,並負責在裝修工程保修期內進行維修和更換。在甲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因爲乙方提供材料的質量問題而導致甲方的任何損失,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1

3.對於乙方在《裝修合同》中約定的材料,因市場斷貨等特殊情況無法購買或無法運抵標的居室,乙方必須更換相同或更高質量、等級、規格的材料,且必須經過甲方的籤同意。  1

4.甲、乙方提供的材料進入標的居室後,乙方必須在適當的位置平整堆放材料,並妥善保管,因未妥善保管造成材料變質、變形、損壞、損耗、丟失的,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更換、補齊、賠償。  1

5.乙方無權擅自更換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採取更換、補齊等補救措施。如乙方已確認並使用了甲方提供的材料,之後因工程質量出現爭議時,乙方不得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爲理由,拒絕修理或賠償。  1

6.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造成正常損耗外的損失,乙方負責賠償。  1

7.《裝修合同》附件中,所有的_________改爲_________(_________厚),每張板(均爲標準尺寸_________215;_________)補交材料費,金額按實際工程量結算。  1

8.乙方必須在工程交底日,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提供書面的工程進度表和甲方採購材料進度表。  1

9.進行施工工程前,乙方和其設計師應當就設計思路,工程要點對工長、工人進行培訓。  20.開始施工後,乙方質檢人員應當隨時瞭解工程狀況和進展情況,至少每三天到甲方標的居室檢查工程情況,並作書面登記。乙方質檢人員必須嚴格履行質檢的制度,相關驗收單必須齊全,作爲甲方各項驗收的參考之一。  2

1.在進行施工時,乙方有義務向甲方說明施工方式,並經過甲方確認後方可進行施工。如未經甲方確認,施工後發生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問題時,乙方應無條件進行整改,並賠償由此而帶來的損失。  2

2.如果工程質量出現問題,甲方提出後,乙方應當立即改正。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改正的,依不同情況扣除支付工程款項。  2

3.如施工人員違反《裝修合同》和本補充協議,情況嚴重的,甲方有權提出更換工長或工人,乙方應當在甲方提出要求的

第二天更換。  2

4.在進行設施、設備安裝時,應經過甲方確認安裝位置後方可進行。如未經甲方確認,在安裝後發生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問題時,乙方應無條件進行整改。  2

5.合同簽訂後如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減少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繫並通知乙方,在雙方簽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變更單》,並確定變更金額及相關手續後,方能進行該項目的變更和施工。  2

6.裝修垃圾,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清運至物業指定地點。垃圾清運費用已經含在工程款中,乙方不再單收。  2

7.在乙方進行電路施工時,應合理佈線,經過相同位置的線路應採用同一管材或護套線包裹,施工長度按單條管線計算,不分別計算。  2

8.瓷磚在鋪裝前必須完全浸泡12小時方可使用。  2

9.地磚採用勾縫劑勾縫,勾縫劑爲_________牌_________型,由乙方提供且不再單獨收費。  30.塗刷標的居室內所有部位(包括客廳、主臥室、輔臥室、書房、儲物間、過道和涼臺)的牆漆、頂漆時,需剷除原表面膩子的,乙方不再單獨收費;刷與面漆同品牌的底漆1遍,刷面漆2遍。  3

1.所有牆漆用_________色,色號_________,所有頂漆用_________色,色號_________。  3

2.在刷漆前,乙方應由甲方書面確認兌水比例,如未經甲方確認進行刷漆或技術使用不當,兌水超過_________%,甲方有權要求重新購買同樣型號的油漆重刷,有關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3

3.所有門及門套採用的原子灰爲_________牌。  3

4.對於所有隱蔽工程,需甲方驗收籤後,乙方施工人員才能進行後續施工。  3

5.工程的質量驗收按照《_________家庭裝飾工程質量驗收規定、《家庭居室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執行。在工程質量保證期內,如因乙方的原因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負責完全修復。不能完全修復的,乙方應按相應部分的工程造價賠償損失。  3

6.甲方有權在乙方完工後對房屋進行空氣質量檢測,由國家認定的居室環境質量檢測單位獨立對甲方標的居室進行室內空氣質量檢測,並提交由該單位出具的檢測報告(包括甲醛,c等)給甲方。如檢測結果不合格,由乙方負責在規定的_________天內改善不合格項直至達到合格標準,所涉及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

7.物業收取的裝修押金由甲方墊付。甲方將從工程中期款中暫扣,若物業無罰款扣除則甲方全額返還;物業從押金中扣除的罰款,甲方將相應地從暫扣的中扣除,剩餘的返還乙方,不足的由乙方向物業補齊。甲方從工程中期款中暫扣的與_________%的工程尾款相互獨立。  3

8.物業收取的裝修管理費_________。由於乙方責任延期造成的管理費增加部分應完全由乙方支付。同時,乙方應該交納辦理施工人員出入證的費用等。  3

9.乙方所做預算書應充分考慮甲方工程的各種實際工作量,工程款項的結算應實際發生的工程長度(面積、體積)爲準,而不是按工料使用量結算。按實際工程長度(面積、體積)發生的工程款在每項工程完工後經甲方驗收合格,以甲方的對質量和麪積的書面籤驗收做爲支付工程款的依據。  40.如支付中期款時工程量發生變化,變更項目經驗收合格的在中期款中結算,其餘的在竣工驗收時結算。如因施工工程質量或其他問題需與乙方共同進行檢驗或就雙方爭議的問題進行磋商,則可適當順延結款日期。  4

1.甲方在簽定合同時向乙方支付的訂金人民幣計入裝修總費用,相應款項在支付首期款時扣除。  4

2.乙方承諾對整個工程進行________年的保修和終身維護,時間從工程竣工驗收日起計。乙方應在接到甲方報修電話的2小時內做出響應,在48小時內到達現場。如果由於乙方施工或提供的材料質量問題而導致報修,在甲方報修以後48小時內仍未能提出解決方案的,如甲方自行解決,則甲方支出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4

3.工程完工後乙方必須交付甲方電氣竣工簡圖和上下水管線簡圖,標明導線規格、暗管走向和上下水管線、閥門、接口走向和位置,甲方簽收後方進行竣工結算。  4

4.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請相關部門仲裁解決。  4

5.本補充協議由甲、乙雙方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簽署。正本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_________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應。雙方共同簽署起即日生效。  甲方(籤):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籤):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木門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原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勞務承包合同,現經雙方協商同意,該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予以解除,乙方提前撤出施工現場,本着坦誠真摯、相互理解、及時快速解決問題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結算、解除合同、撤場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經雙方覈實,截止目前乙方共完成工程總價款_____萬元,詳見附表~已完成工程量計價表。

二、經雙方對上述費用進行覈算統計,截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應付乙方款項共計_____萬元,該款項已充分考慮幷包含了乙方因工程施工、生活建設、工程變更、誤工損失、違約條款約定等各種費用,對此乙方無任何異議,乙方不再提出其他任何費用要求。

三、項目施工過程中甲方已累計支付乙方各項款項計_____萬元,詳見附表~已支付費用清單表。現甲方尚欠乙方款項(扣除合同約定的已完成工程的質量保脩金後)計_____萬元。本協議簽字日後甲方向乙方分付清欠款_____萬元,至此所欠款項全部付清,雙方再無任何債權債務關係,甲方不承擔一切與乙方及乙方所屬班組人員的糾紛。

四、合同解除並不免除乙方對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質量責任。

五、合同解除後,乙方應於日內退出工程現場並移交甲方所提供的生產工器具、設備、材料及生活用品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滯留、干擾工程的後續施工,否則應承擔拖延費元/日。

六、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文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蓋章)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建設工程木門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_____商),和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分包商),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訂立本分包合同。鑑於_____商已同_________國  ______________大型電氣項目管理局(以下簡稱業主),就在_________國的__________號工程項目的設計,運輸和施工簽訂了合同。鑑於分包商願按該合同實施土建和安裝工程而報了價,鑑於_____商已接受分包商的報價,依據分包商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號文件及其所附的報價表(注),現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下列文件應是本分包協議的一個組成部分

1.電氣、機械及技術操作的合同通用條款(________年第一版)。

2.合同的特殊條款。

3._________工程項目的技術規範。

4.工作範圍和技術要求。

5.土建和安裝工程分包合同的報價表。

二、定義

1.“_____商”:係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包商”:係指乙方_________和乙方_________將工程的任何部分轉包給別的任何專業公司或機構。

3.“_____商的工程師”:係指由商指派的監督分包商工作的人員。

4.“分包”:係指由分包商按本合同第三條“工作範圍”規定而要執行的工作。

三、工作範圍  本工程包括在_________國境內,根據業主的技術規定,建設_________工程項目,如圖所示。

1.提供所有工程的監督人員,熟練和非熟練工人,提供運輸、測繪工具及設備,挖掘及鑽孔機械,吊車,以用於塔架安裝和絕緣箍,地線配件,拉力條的安裝以及導線掛垂和拉直等工作。

2.提供混凝土材料、水泥、砂、石子、灰漿材料、鋼筋,並運送到工地。

3.爲所有熟練和非熟練工人及行政人員提供住宿、膳食、供水、衛生設備、交通費用和社會保險。

4.運送由商提供的材料:商在BB庫房中的塔架、導線、絕緣材料、五金構件、接地材料,包括從商在BB的庫房到施工現場的運輸,並負責卸車和保管。

5.分包商應按商提供的縱斷面圖和測繪圖確定塔架的位置。凡是已由商定出的塔架位置,分包商應測量檢驗,以保證塔架的位置和線位方向符合合同技術規範的要求,並在取得商批准後,應對測繪圖作相應的更改或修正。

四、符合技術規範要求  熟悉業主技術規範的分包商,應按照業主的要求,並承擔屬於分包工程範圍內的與分包商有關的全部責任。

五、勞動力  分包商應:

1.自始至終提供足夠數量的工人,以滿足_____商工程師在工程進度方面的要求。

2.在工作時間、節假日方面,應遵守當地法律、規定和風俗習慣。

3.支付工資並服從當地關於對工人報酬的一切規定。

4.爲其僱員提供住宿及膳食。

5.向_____商和_________國主管部門提供他們所需的有關其僱員的一切情況。

6.對與本分包工程有關的各種性質的索賠或風險,自費爲其僱員和工人提供保險費及工人補償。

六、法定責任  分包商應對下列事項承擔責任:

1.遵守_________國關於所得稅的規定。如果其僱員中有人對僱主給他們的報酬不付個人所得稅,分包商也應對此完全負責。

2.根據_________國的法律,爲其僱員支付各種國家安全捐款。

3.分包商應服從所有適用於本分包工程範圍內的_________國的法律、地方法及規定。

七、與業主談判  除_____商的工程師授權外,分包商任何時候均不能與業主接觸或談判。

八、維修保證期  分包商將從接收補步驗收證書之日起12個月內擔保所有工程,不會由於其僱員的工藝低劣或因其提供的材料質量差而發生事故。

九、意外事故或損失的責任  在工程移交之前,分包商應保障商不承擔各種人身傷亡或財產(非工程部分的財產)損失的責任,並保障_____商不承擔屬於分包商和其僱員所引起的訴訟、控告、索賠要求訴訟費、指控和其他費用的責任。

十、保險

1.工程保險:_____商應按合同一般條款的規定,自費對永久和臨時性工程、施工機械及設備進行保險,這應包括分包工程在內

2.第三方保險:包括分包商在內的第三方保險,將由商承擔,而分包商不付任何費用。

3.工人補償:分包商應自費負責其工人的保險,包括與分包工程有關的各種性質的索賠。

4.對以_____商名義的保險單中的索賠補償的確定,分包商應在3天內備齊各種有效的證單。  不能由第三方和工程保險償付的各種損失和費用,分包商應對此承擔責任。所有扣減款額應記在分包商的帳上。  對屬於分包商自己的,或租借_____商的或租給_____商的全部機動車輛運輸設備和工具,如未計入_____商的保險單,分包商應自費保險。

十一、運輸  分包商應提供該分包工程施工及運送其人員往返工地所需要的全部運輸車輛。

十二、工具及設備  該分包工程施工和維修所需的全部工具,包括拉力設備、撥具、張緊裝置、操作線、傳動滑車等、分包商應自費提供。  分包商應遵守_________國有關各種工具、設備、機械及運輸工具方面的所有法律和海關規定,並支付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一俟該分包工程竣工,分包商就應負責把上述全部設備和工具撤出_________國。

十三、_____商材料的交付  _____商應負責交付材料,包括塔架、塔架附件、導線、絕緣裝置、絕緣體及導線配件、接地棒及接地線等。分包商應在_____商的倉庫提取材料,將材料裝車,運送到施工現場並卸車,費用自行承擔,按雙方同意的工程進度計劃,對分包商各項工作所需要的材料,至少要在該項工作開始前一週爲分包商備好。如果商未能按上述要求把材料交付給分包商,_____商應准許分包商一個相應的延長期

十四、材料的有效利用  分包商應注意該分包工程所需要材料,如水泥、鋼筋、燃料、潤滑劑等,在_________國市場可能會出現供應短缺的情況時,分包商應自費安排從其他國家獲得這些材料,從而保證該分包工程不間斷地進行。

十五、分包工程量  在該分包工程價格表中所列的工程量只是大約數,變化範圍在177;_________%之內,則單價不作任何變化。  如果變化值超過_____;_________%,應按_____合同一般條款中第_________條規定處理。

十六、分包商的宿舍區  _____商應取得由業主寫給市政府有關部門的介紹信,爲分包商選定建立其宿舍區的場地。函件所花費用和有關宿舍區的一切費用均由分包商承擔。

十七、_____商的監督  _____商將指定一位或幾位工程師監督該項分包工程,分包商的人員應對其承擔義務。

十八、許可證和執照  _____商應幫助分包商獲得分包商僱員所需的入境簽證、居住證和勞動證、該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材料和設備進口許可證,以及生活用房和物資進口許可證,要獲取由業主寫給_________國有關當局的證明信。辦理這些函件所花的費用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開支均應由分包商承擔。

十九、竣工及懲罰  根據雙方同意的交付材料(不包括由分包商提供的材料)日程表,只要分包商能及時得到材料,分包商就應按下列規定日期完成各分項工程的施工。  (各分項工程的竣工日期略)  如果由於分包商的錯誤或疏忽,未能按上述日期完成該分包工程,分包商同意每延誤一天,就向_____商支付拖延分項工程的分包合同價的_________%,作爲罰金或違約罰款金,罰金或違約罰款金最高限額不得超過分包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二十、分包商的過錯  如果_____商認爲分包商未能認真或迅速地進行施工,或沒有準確地按合同施工,或忽視_____商工程師所發佈的與工程有關的各種合理的書面指示,或違反合同規定,_____商可以向分包商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其改正失職、疏忽及違約行爲。如果分包商在合理期限內,未能執行通知的要求,在此情況下,_____商將有權僱用其他人並立即對被忽略部分的工程進行施工。另一種方法是在不損害_____商其他正常權利的情況下,將工程的一部分或全部從分包商手中要回,給其他人完成。在此種情況下,_____商可隨時自由使用分包商的一切設備(已在工地與工程有況下,將工程的一部分或全部從分包商手中要回,給其他人完成。在此種情況下,_____商可隨時自由使用分包商的一切設備(已在工地與工程有關的),並對設備正常磨損不承擔任何責任,亦不考慮分包商對這些設備所擁有的任何權利。此外,對按分包合同規定應屬分包商的那部分餘款,或所述那部分工程的施工款,_____商有權保留並要求不付,或根據已完工程的具體情況而定  按前所述,完成這項工程或實施其中的一部分,費用如超過應屬分包商的餘款,那麼分包商應承擔這部分超過的款項

二十一、進度報告  分包商應按_____商同意的格式,呈送每週和每月的進度報表。

二十二、廠商證明書和試驗報告  分包商應呈送用於該分包工程的水泥、鋼筋、砂、礫石以及任何其他材料的廠商證明及試驗報告,並取得_____商對此批准。混凝土試塊的報告單應同地基工程付款申請單一起呈送。所有試驗及試驗報告書應符合有關標準規範的要求。

二十三、支付條款  _____商應按如下規定向分包商付款

1.預付款,其金額爲分包合同價總額的_________%,自分包商提交由_________銀行開具的等值銀行預付款保函之日起15天內,付給分包商;保函有效期爲_________個月。

2.每月完成的並經業主驗收的工程佔分包合同價的_________%。

3.分段工程佔分包合同價的_________%;憑暫時驗收證書。

4.分段工程佔分包價的_________%;憑最終驗收證書。  按_____合同規定,只有工程經業主在四周內驗收後,上述1、2及4條規定的付款,自收到分包商發票之日起五週內,才能付給分包商  應付給分包商的款額按下列百分比支付:_________國的當地貨幣:_________%;美元:_________%;  用當地貨幣支付的部分在_________國付款,用美元支付的部分,通過電匯付給分包商在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帳號,匯費應由商負擔。  預付款將用美元支付,預付款中超過_________%的美元數額應從前三次的進度付款中按比例扣除。

二十四、驗收工程  所有工程都應符合業主的要求,如相應的規範和在現場協商中作出的決定,總的原則應該是商工程師對工程質量所作的決定是最終的,但一旦發生爭議,則業主代表的決定應爲主導意見。

二十五、稅捐  分包商應對所有與該分包工程有關的稅捐的付款承擔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所得稅稅款。

二十六、履約保函  在分包合同簽訂後15天內,分包商應根據所附的保函格式,提交一份_________銀行開具的無條件履約保函,額度相當於分包合同價的_________%,有效期爲_________個月,自本分包合同簽訂之日起。

二十七、第_________號法律(_________國對承包工程的特定法律)  _____商受_________國_________號法律保護,並享有第______條,______條款所規定的免稅權,這些免稅權也適用於分包商。

二十八、爭議的解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文件和圖紙  在收到最終付款之時,或在此之前,分包商應向_____商退還所有_____商向其提供的文件、圖紙和技術規範。此處所述的任何文件分包商都不能用於除本協議目的以外的其他任何目的;同時分包商亦不能泄露或使用由_____商或業主所提供的文件中的任何資料。涉及本協議目的的除外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日期:_______

建設工程木門合同 篇9

訂立合同雙方:

__省__縣__(單位),以下簡稱委託方;

__省__設計院,以下簡稱承包方。

經雙方協商,由委託方委託承包方承擔__工程的可行性研究,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天以內,向承包方提供所有與研究工程有關的數據和資料,並對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1.提供數據、資料的內容如下:__(略)。

2.在合同期內,委託方進行與本工程有關的討論、詢價、對外談判、調研考察等所得的信息資料,應及時提供給承包方,必要時可吸收承包方參加本工程可行性研究的人員參加。

第二條 承包方應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委託方提交本合同工程的可行性報告,並對此承擔責任,可行性報告內容應包括:

1.經營評價指標:

(1)投資內部收益率:____。

(2)投資回收期:____。

2.貸款償還能力分析:____。

3.外匯償還能力分析:____。

4.盈虧平衡、靈敏度分析與風險評價:____。

5.結論:____。

承包方應向委託方提交可行性報告____份。

委託方如在合同期間對____工程提出重大變更,甚至原始資料、數據有重大變動,有可能導致承包方對可行性報告作修改甚至返工時,須經雙方協商,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增加任務變更附件,或另訂合同。

第三條 費用支付條款

1.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費爲人民幣____元整。於合同生效之日,委託方應向承包方付給上述金額的百分之二十。下餘金額於合同期滿時全部付清。

2.委託方中止合同時,無權要求承包方退還定金。

3.承包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與義務時,應雙倍償還定金。

第四條 違約罰金

1.承包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時,每拖期一天,應扣除其所應得費用的千分之五,作爲違約罰金。

2.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出現錯誤,且此等錯誤純屬承包方造成者,應扣除其所應得費用的10-30%,視錯誤性質嚴重程度而定。

3.因委託方責任造成的可行性研究重大修改,或返工重作,應另行增加費用,其數額由雙方商定。

4.委託方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費時,應償付給承包方以逾期違約罰金,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規定費用的5‰計算。

第五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修改或補充規定。修改或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__各一份備案。

委託方:____(蓋章)

地址:____

負責人:____(簽名)

聯繫人:____(簽名)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電話號碼:____

電報掛號:____

承包方:____(蓋章)

地址:____

負責人:____(簽名)

聯繫人:____(簽名)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電話號碼:____

電報掛號:____

建設工程木門合同 篇10

承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發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勘測設計合同條例》和《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甲方對十天高速公路建設標段的臨時施工用電,委託乙方進行勘測設計並施工。爲明確雙方在勘測設計和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 、 工程名稱:十天高速A-4標合同段施工用電工程

二、工程地點:石泉縣

三、承包範圍及規模:

承包範圍:十天高速A-4標合同段施工用電,35KV線路勘測設計施工(“T”接點至變壓器高壓樁頭)。

工程規模:架設35KV線路2106米,由35KV長曾線“T”接,安裝35KV/0.4KV變壓器1臺,總負荷爲1600KV/A,低壓出現分散輻 射

五、合同價款:伍拾萬元整(¥77.922萬元)。

第二條 取費標準

1、 勘測設計費用計取標準:

定額按照《電力建設工程預算定額》第三冊電氣設備安裝和第四冊送電線路工程、第六冊調試工程(20xx年版)執行,取費按照陝西省電力公司陝電基建(20xx)56號文件執行。

第一條工程期限

一、 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爲20天(日曆天),自20xx年4月22日開工至20xx年5月12日竣工驗收。

二、開工前3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 、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變更,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而影響施工;

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 本工程質量要求達到: 合格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佈發的建設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該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單位工程結果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進行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第五條 建築材料、設備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 、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詳見附件);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採購;

三 、發包方供應 、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爲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一、本合同簽訂後 七 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 50% 備料款,計人民幣 肆拾萬元整(¥ 40萬元)。工程進度款由發包方按照工程進度及時撥付。

二、工程完工驗收後,支付全部合同金額。

三、工程竣工後,承、 發包雙方及時辦理結算手續,工程結算款應在竣工後一週內付清。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 、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 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爲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做出會審紀要,作爲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擅自修改。

二、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經發包方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採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第八條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礎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爲依據。

二 、工程竣工驗收後,發包方方可使用。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 、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修。

二、 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條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發包方的責任:

一 、青賠 、徵地費用和變壓器土建由發包方負責。

二 、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三、 工程中途停建、 緩建造成的返工、 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 窩工、 返工、 倒運、 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 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四 、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此包方承擔責任。

五 、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 七 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有關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附則

一 、本合同一式 四 份,合同附件 四 份,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方執兩份,承包方執四份。

二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用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 、本合同簽訂後,承 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木門合同 篇11

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規範建設市場,在工程建設中防止各種不正當行爲的發生,確保建設工程高效,優質,按時竣工投產,遵照國家建設部,監察部《關於在工程建設中深入開展反對腐敗和反對不正當競爭的通知》精神,根據_________________有關要求,並經甲乙雙方同意,特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應當共同自覺遵守國家和_________________關於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和關於建設工程承發包的各項規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員應做到

(一)向乙方施工單位介紹本單位的有關廉政建設的各項制度和規定。

(二)對本單位工程項目人員進行廉政教育;督促甲方人員嚴格遵守本單位制度和在工程項目建設中保持廉潔的若干規定,如發現有違反規定的,出給予當事人批評教育外,應視情節輕重,後果大小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或紀律處分。

(三)甲方人員參加乙方組織的各種會議和活動,須經主管領導同意;在工程建設項目中發現乙方單位有不廉潔的行爲,應及時採取措施,終止其不廉潔行爲的繼續發生,並報告主管領導。

(四)甲方人員在工程建設項目中發現乙方單位有不廉潔的行爲,應及時採取措施,終止其不廉潔行爲的繼續發生,並報告主管領導。

(五)甲方工作人員(含家屬、子女,下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贊助和收受回扣等好處費。

(六)甲方工作人員應當保持與乙方的正常業務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難以拒收的,必須按有關規定登記上交;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接受)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家電及高檔辦公用品,不得在乙方報銷任何應由單位或個人支付的費用。

(七)甲方工作人員不得參加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高消費的娛樂活動。

(八)甲方工作人員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爲其住房裝修、婚喪嫁娶、家屬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出境提供方便。

(九)甲方工作人員不得以考察、參觀等名義參加乙方安排的國內外旅遊活動。

(十)甲方工作人員不得向乙方介紹家屬或親友從事與甲方工程有關的材料設備供應、工程分包等經濟活動。

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做到

(一)乙方應瞭解甲方單位有關廉政建設的各項制度和規定,支持甲方執行有關規定和制度。

(二)乙方有責任對本單位工程項目人員進行廉政教育(包括甲方單位制定的有關廉政建設方面的規定),按時出席甲方召集的有關會議。

(三)乙方應當通過正常途徑開展相對業務工作,不得爲獲取某些不正當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員(含家屬、子女下同)贈送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等。

(四)乙方工作人員不得爲謀取私利擅自與甲方工作人員就工程承包、工程費用、材料設備供應、工程量變動、工程驗收、工程質量問題處理等進行私下商談或者達成默契。

(五)乙方不得以洽談業務、簽訂合同等爲藉口,邀請甲方工作人員外出旅遊或進入營業性高檔娛樂場所。

(六)乙方不得爲甲方單位和個人購置或者提供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家電及高檔辦公用品等物品。

四、獎懲

(一)乙方如發現甲方及其工作人員有違反上述協議者,應及時採取措施,終止其不廉潔行爲的繼續發生,並及時向甲方領導或者甲方上級單位舉報,甲方不得找任何藉口對乙方進行報復或刁難、延誤工作。情節嚴重的可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舉報。甲方對舉報屬實和嚴格遵守廉潔協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給予承接後續工程的優先邀請投標權。

(二)甲方發現乙方有違反本協議或者採用不正當的手段行賄甲方工作人員,甲方根據具體情節和造成的後果追究乙方工程合同造價1~5%的違約金。由此給甲方單位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乙方用不正當手段獲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單位予以追繳。

(三)乙方在工程項目建設中賄賂甲方人員,被檢察機關立案查處的,甲方有權取消或終止工程項目施工合同,由此給甲方單位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單位承擔,並向甲方單位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五、本工程發包、建設、竣工驗收全過程及協議前後甲乙雙方發生的有違反本協議的行爲,均適用本協議。

六、聲明及保證

(一)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七、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八、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九、通知

(一)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二)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二、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木門合同 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石材加工生產及相關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石材供料

1.甲方委託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石材)詳見附件《石材供料單》。

2.石材供料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付地點爲(選擇一項)

□施工現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指定的材料存放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約定的其他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乙雙方根據合同要求及供料進度確定具體批次的石材產品的交付時間和地點。

第二條 承接方式

1.甲方應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設計方案或技術要求,就相關要求向乙方進行書面告知。乙方按照甲方的設計要求,制定加工方案。

2.乙方提供石材原材料、加工設備和技術人員應按甲方要求,並接受甲方檢驗。

甲方提供原材料的,乙方應及時檢驗,如有不符合約定要求的應當 日內通知甲方更換、補齊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甲乙雙方不得擅自更換加工原材料的品種和等級。

3.乙方需要第三方協助完成工作的,工作成果由乙方負責。

4.一方要求設計方案或加工方案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的,另一方應盡保密義務。

第三條 質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成品石材應當符合以下標準(選擇一項)

□國家標準

□行業標準

□雙方約定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運輸與裝卸

1.成品石材的運輸由(選擇一項):□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石材在運輸中發生的損毀由負責運輸的一方負責,運費由_____方承擔。

2.成品石材運到工程施工現場應由(選擇一項):□甲方裝卸□乙方裝卸;石材在裝卸中發生的損毀由負責裝卸的一方負責,裝卸費由_______方承擔。

第五條 驗收

1.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在出廠前自檢,並向甲方出具“石材產品出廠質量保證書”(以下簡稱“質保書”)。乙方在向甲方供料交付的同時,甲方應派專人與乙方一同驗收,驗收完成後甲方應當同時出具驗收單;實際交付石材的品種、規格、數量等,依據甲方向乙方出具的驗收單確認。質保書及驗收單爲本合同附件。

2.成品石材的運輸由甲方負責的,甲方在裝運前驗收,並出具驗收單。成品石材的運輸由乙方負責的,甲方在裝運後驗收,並出具驗收單。

第六條 合同價款與支付方式

1.合同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

2.支付方式

(1)合同簽訂後_______日內(或另行約定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作爲預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 元,雙方約定預付款處理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2)款項支付(選擇一項)

□按供料進度,每_______(時間)結算一次。甲方應於收到乙方結算報表後_______日內核實並支付進度款。

□按供料進度,每_______(數量)結算一次。甲方應於收到乙方結算報表後_______日內核實並支付進度款。

3.合同價款結算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供料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__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待完工驗收後_______天內支付餘款,甲方暫留合同總價款的______%作爲保脩金,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_______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銀行同期存款利息一次性退還乙方。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交付的石材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並達標後繼續供料;對不達標但仍可使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減少價款;因重新供料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改進後仍不能達標以及不能重新供料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2.乙方逾期交付石材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合同總價款______%支付。

3.因甲方原因導致遲延交付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合同總價款______%支付。

4.甲方逾期支付合同價款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合同總價款______%支付,乙方對已加工的成品石材享有留置權。

5.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保修

1.保修期限_______年,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

2.保修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修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保修期內,因乙方供應材料發生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修補、更換的責任。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後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合同變更與未盡事宜補充

1.乙方開始加工後,甲方變更加工或相關服務要求應與乙方協商,並制定書面補充合同或者以本合同爲標準計算變更部分的合同價款;因變更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與合同有關但無合同約定的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並以書面形式達成補充協議,與合同條款具有相同效力。

第十條 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爭議處理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或提交上海石材行業協會調解;或按照下列第_______項方式解決。

1.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可以向上海石材行業協會備案。

第十三條 附則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人:_______ 職務:_______ 簽訂人:_______ 職務: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石材供料單

建設工程木門合同 篇13

甲方(供方)____市設備有限公司  乙方(需方):哈爾濱(法人代表)  甲、乙雙方本着《民法典》及有關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定貨明細:乙方向甲方購買以下常規產品:  注:

1、以上數量及尺寸以實際下單交貨數爲主計算  

2、以上價格不含稅,  

3、甲方負責運輸(僅限中山至哈爾濱長途)、  

二、質量檢驗:  

1.質量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標準驗收  

2.尺寸要求:以乙方下單尺寸爲標準。  

3.包裝要求:貨物的包裝須滿足易碎物品的運輸、搬運要求,並符合乙方標準包裝,包裝費含在產品報價中。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總額的即人民幣:元作爲訂金,甲方在收到乙方訂金後開始下單生產,天內生產完工,第天內乙方需付清餘款元,貨從中山發出,天內到達上海。  

四、交貨方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  

1.交貨方式:先付款再發貨,一次性送至乙方指定的上海工地  

2.交貨時間:自收到定金之日起15天內貨到達上海  

3.交貨地點:上海  

五、產品接收及檢驗:貨到達指定地點後,供方以書面的形式向需方提交到貨的數量、型號及報檢申請,需方需有專人(要有委託書)負責點數、驗貨,並簽名確認。檢驗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標準(以客戶確定的樣板型號標準驗收。)  

六、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乙方在收貨當日對產品的數量、品種、型號、質量如發現有與國家標準及已經確定的樣品不相符時,應於____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甲方將在7個工作日內對乙方提出的異議給予書面解釋,如產品不符合國家標準及已經確定的樣品要求,甲方將無償更換,如果在竣工後,____日內乙方未提出任何書面異議,即乙方已確認所有安裝的產品合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應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貨款每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2.乙方未能及時收貨造成貨物延遲交貨的由乙方承擔逾期的全部損失;  

3.乙方未能及時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貨款每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九、其他條件  

1.合同變更:甲乙雙方均無權單方變更合同規定內容,如需變更,應由雙方協商確定後進行。  

2.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凡因本協議引起的調解、訴訟、雙方連帶責任人均同意以____市地方法院仲裁爲主。  

3.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地址地址:____日期日期

建設工程木門合同 篇14

反訴人(本訴被告):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被反訴人(本訴原告):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昆號。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反訴人就被反訴人混凝土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對被反訴人提起反訴。

反訴請求

1、請求判令被反訴人賠償反訴人機械租賃、工期延誤、人員誤工等損失共588670元;

2、本案的訴訟費、簽定費及相關費用由被反訴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20__年8月18日,反訴人與被反訴人的法人委託代表(廣東陽江市人)簽訂《商品混凝土購銷合同》,被反訴人未能按合同和建築規範要求按時按質提供給反訴人混凝土,混凝土質量存在問題,且在運送混凝土中經常誤時,造成所澆築混凝土的質量、結構、防水出現冷縫等質量問題。但反訴人本着友好合作目的,並未向被反訴人提出索賠,直至20__年1月7日向,反訴人仍主動向被反訴人的對單,並一直按約向被反訴人的法人委託代表譚興華付款。20__年10月,被反訴人的法人委託代表辭職離開雲南築城混凝土公司,被反訴人一直未通知反訴人,造成20__年1月份雙方未對單,反訴人找不着付款對象。且20__年1月11日,被反訴人在未通知反訴人的情況下,單方停止供貨,造成反訴人嚴重經濟損失。

綜上,反訴人認爲,由於被反訴人內部人員、產品質量管理混亂,導致反訴人嚴重經濟損失,故反訴至貴院,請依法支持反訴請求。

原告人: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設工程木門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項目協商一致,訂立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三條:工程範圍:見附件.

第四條:工程總價:

人民幣(此項爲投標價,支付以實際工程量爲依據,此爲稅後價),乙方包工包料。

第五條:

5.1竣工日期:(竣工報告爲準)交付日

5.2合同總工期:元。

5.3甲方付款不以乙方向其提供發票爲前提。

第六條:本工程質量標準

按設計文件及相關規範規定的標準施工且符合國家相關驗收標準。

第七條:代表

甲方應指定一到兩名人員作爲甲方的代表,有他親筆簽名的文件即認爲是甲方的正式文件,此項人員的授權委託書作爲本合同的一部分。

如發生變更,甲方應當自變更後即日書面通知乙方,因甲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工地管理

8.1乙方必須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及職業技能教育,在施工過程中,必須保證安全,清除隱患,杜絕一切事故的發生。

8.2嚴格執行工地上的各項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必須做到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場清,垃圾歸堆並運送指定地點。

8.3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後,不得打架鬥毆、酗灑鬧事。

情節嚴重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九條:設備、材料、通行及配套

9.1甲方提供乙方臨時用房,以及爲了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所需的暫時或永久性質的設備。

9.2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見附件。

9.3乙方堆置器材設備之場所,應在甲方許可之範圍內,不得妨礙工程之進行與街道之暢通。

甲方爲使乙方能按分包合約順利施工,應向乙方提供使其設備足夠能進入其工地的一部分或幾個部分的便利措施。

9.4本工程施工期間工地及相關場所臨時水電設施由甲方負責提供,甲方應隨時注意保持交通、電力、通訊、給水、瓦斯或其它設施之安全正常營運。

第十條:工程保險

10.1乙方應對其員工購買保險

10.2由甲方辦理的保險單以履行總包合同通則,如果涉及乙方應當享有保險單內利益,甲方應當將乙方享有的利益註明或特別載列於保險單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

10.3雙方必須維持其有效期直至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止。

10.4除能證明因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外,工期延長,應由甲方支付續保費用。

第十一條:變更設計

11.1雙方得以按照下列情況改變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11.2經由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減少的事項。

11.3爲了甲方利益,由乙方可以書面提前10天通知甲方,變更或增加或減少的事項。

11.4所增加或變更之費用,乙方可以按照簽訂到變更期間的相對高價定價。

11.5減少之工程,甲方除承擔乙方已購材料之損失外,還應支付乙方爲此支付合理的費用。

第十二條:工程延期

12.1須延長完工日期時,乙方可於原因發生後3日內據實將工程延期通知單書面通知甲方,但能夠證明是乙方故意造成延期的除外。

12.2本工程施工期間,甲方得通知乙方將本工程全部或局部停工。

第十三條:驗收

13.1工程具有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時,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時起24小時內進行驗收。

13.2本工程進度於符合完工或階段性驗收標準時,乙方應以書面報請完工驗收。

經監理工程師認可後,由甲方驗收。

13.3乙方在驗收前3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須提前2日書面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延期參照本合同十三條停工損失賠償。

13.4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3天內未進行驗收、也未提出延期的,乙方提交的已驗收通知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爲被認可,通知的驗收日期即視爲驗收合格之日,作爲支付合同價款的依據。

13.5本工程竣工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在10天內移交予甲方。

驗收合格之日即視爲所有權及相關權利義務發生轉移。

第十四條:違約及損害賠償責任

14.1一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另一方可終止或解除本合約,一方應給付另一方按工程總價10%計算之違約金。

14.2一方要求減少工程金額達原合約金額之百分之二十。

14.3一方要求停工達15日,除能證明是不可抗力或另一方之故意或重大過失除外。

14.4一方有停業、倒閉、破產或財務發生困難情事之虞,或一方顯無能力支付工程款。

14.5本合約依上述原因而終止或解除時,或因其它原因致使合同但發生其它賠償事件,一方仍得依法向另一方求償。

14.6除能夠證明是乙方故意不按時進場施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違約金15萬元。

14.7除能證明是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造成的停工或延期,甲方應按每人100元/天對乙方承擔賠償金,並支付乙方因停工或延期而發生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施工機具折舊費、工地費用及管理費用等。

甲方應於通知停工之十日內主動賠償乙方。

14.8甲方不按照合同約定準時支付工程款、違約金、賠償金等,每遲延一天按照工程總價的百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第十五條:糾紛處理

甲乙雙方如對本合約條款發生爭議,雙方應平等協商,協商不成,由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其它

16.1合約時效: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後生效,自付清尾款後終止。

16.2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16.3本合約正本之印花由雙方各自貼銷。

16.4一方提供之地址爲可送達之地址,如果變更應及時通知,否則按照合同約定地址投遞即視爲送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木門合同 篇16

發包人: (簡稱甲方)  承包人: (簡稱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建設工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  

3、工程範圍:二樓房頂鋼架 。  

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承包面積爲 ㎡,每平方價格爲 元。  

二、合同價款  總計合同金額(大寫)(人民幣) ,小寫 。  

三、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一週內付清全部工程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以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貳份,發包人與承包人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木門合同 篇1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合同標的物

1、本合同標的物爲建設工程用扣件,由甲方向乙方購買。

甲方要求符合承建工程的

國家規定的扣件的標準。

4、乙方向甲方提供之扣件應是國家規定有相應生產資質企業所生產。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乙方第一次送貨起至貨物供完止。

三、供貨及驗收

1、甲方向乙方購買之扣件,由乙方送貨至甲方承建的或由甲方指定的地點,乙方送貨所發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送貨方式爲

3、甲方需乙方送貨應於送貨前日通知乙方,乙方應按照具體送貨時間準備貨物,保證按時到貨。貨到時,甲方負責提供放置貨物的場地和運輸貨物所需通暢的道路。

4、乙方送貨途中發生鋼管損毀所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予承擔。

5、乙方將扣件送至合同約定的確地點後,甲方檢驗後收貨,具體步驟如下:

貨到後,乙方提供供貨清單,甲方在驗。檢驗人員負責檢驗貨物數量、質量、損耗等方面情況。

甲方驗收貨物時乙方應有相關人員在場,驗收合格後,雙方負責驗貨人員在貨物清單上簽字確認相關數據。

檢驗合格後甲方正式收貨物,並在貨物清單上簽字確認,乙方依此作爲送貨憑證及甲方支付憑證,否則甲方不予付款。

貨物驗收不合格,甲方向乙方在場人員說明情況後,對相關數據不予確認,並有權要求乙方調換貨物、退貨、補貨,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貨款支付

貨款支付採取以下第

1、乙方下______月申請貨款支付。甲方對乙方要求的款項在______日內核準後,在付款申請書上簽字確認,乙方憑此付款申請書要求甲方付款,甲方應於天內付清甲方簽字確認的付款金額。

2、其他付款方式:

3、貨款的支付採取支票、轉帳等非現金方式進行。

4、乙方在收款時應提供相應金額的合法發票。

五、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

1、甲方有義務按時、如約向乙方支付貨款,否則甲方違約。

2、甲方有權確定和要求乙方送貨時間和送貨地點。

3、甲方有權對乙方所送貨物進行檢驗,並收貨,對檢驗不符的貨物,甲方有權退或要求乙方換貨,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乙方自行負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對因扣件質量不符造成甲方工程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相應損失。

乙方:

1、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符合合同約定質量、數量的扣件。如乙方提供的扣件質量存在暇疵、數量減少等不符約定情況,乙方違約。

2、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按時送達貨物。否則,乙方違約,並應承擔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

3、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支付已送貨物款項。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木門合同 篇18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本工程在保修期內如發生施工質量問題,工程承包方應按照國家和本市關於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負責保修。

一、保修期限:

自工程竣工驗收並取得《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之日起計算。

1.民用與公共建築、一般工業建築、構築物的土建工程爲一年,其中屋面防水工程爲三年;

2.建築物的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爲六個月;

3.建築物的供熱及供冷爲一個採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區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爲一年;

5.其他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由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另行議定。

二、保修項目內容及範圍:

1.屋面漏雨;

2.煙道、排氣孔道、風道不通;

3.室內地坪空鼓、開裂、起砂、面磚鬆動、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漏水;

4.內外牆及頂棚抹灰、面磚、牆紙、油漆等飾面脫落,牆面漿活起鹼脫皮;

5.門窗開關不靈或縫隙超過規範規定;

6.廁所、廚房、盥洗室地面泛水倒坡積水;

7.外牆板漏水,陽臺積水;

8.水塔、水池、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

9.室內上下水、供熱系統管道漏水、漏氣、暖氣不熱,電器、電線漏電,照明燈具墜落;

10.室外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小區道路沉陷;

11.鋼、鋼筋混凝土、磚石砌體結構及其它承重結構變形、裂縫超過國家規範和設計要求;

12.因施工單位造成的其他質量問題。

三、保修責任:

施工單位自接到建設工程質量修理通知書(式樣附後)之日起,必須在兩週內到達現場與建設單位共同明確責任方,商議返修內容。屬施工單位責任的,如施工單位未能按期到達現場,建設單位應再次通知施工單位;施工單位自接到再次通知書起一週內仍不能到達時,建設單位有權按原設計標準自行返修,所發生的費用由原施工單位承擔。

四、保修抵押金:

1.保修抵押金計算方法。按工程結算造價扣除甲方供應的設備、成品價後的金額計算,由承包方向發包方支付保修抵押金。其中:

(1)承包一般建安工程200萬元以內的,按2.0%計算;200萬元(不含200萬元)至500萬元的,按1.5%計算;500萬元以上(不含500萬元)的,按1.0%計算。

(2)單獨承包裝飾工程,按1.0%計算。

2.本工程保修抵押金爲_________元。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

五、保修抵押金返還:

工程保修期滿,發包方按以下規定向承包方返還保修抵押金。

1.承包一般建安工程,保修期滿一年,返還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的80%爲_______元。

保修期滿三年,返還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全部尾款。

2.單獨承包裝飾工程,保修期滿一年,返還全部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

六、爭議: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者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調解。不願通過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採取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爭議解決方式: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爭議解決方式: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約定按第____種爭議解決方式解決。

七、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2.工程保修期滿,發包方按規定向承包方返還全部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八、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分別保存。

2.本合同副本__份,由甲乙雙方分送施工合同管理機構、質量監督機構及有關部門。

九、工程質量出現永久性缺陷的,應按照國家和本市關於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不在本保修範圍內。

十、屬於設計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應按照國家和本市關於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不在本保修範圍內。

十一、雙方議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施工保修單位):

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包方(用戶):

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木門合同 篇19

貸款方:

聯繫方式:

借款方:

聯繫方式: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爲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發放。爲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

第二條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__元。

第三條借款利率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爲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

第四條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年__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它開戶銀行代爲扣款清償。

第五條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違約責任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與銀行規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七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第八條本合同條款以外的其它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經過簽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方:

負責人:

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方:

負責人:

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木門合同 篇2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爲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發放。爲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金額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_元。預計用款爲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

第三條借款利率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爲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條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證從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爲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爲扣款清償。

第五條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與銀行規定的加收借款方罰息計算相同。

第七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第八條本合同條款以外的其他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本合同經過簽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貸款方:_____

負責人:_____負責人: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

建設工程木門合同 篇2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一下簡稱乙方)

本工程於20xx年----月----日議定,由乙方承建。爲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權利和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工作,保證質量按期完成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範圍:

四、結構形式及建築面積:

第二條 承包方式和工程造價

一、承包方式:按甲、乙雙方商定後意見及預算項目工程,包工我、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

二、承包金額,暫定工程造價:

第三條 工期總天數(有效工期)----天

一、開工日期於20xx年----月----日開工,竣工日期於20xx年----月----日竣工。

三、竣工日期,遇到有下列情況經甲方簽證,工期方可順延

1、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停工。

2、工程變更。

3、其他原因。

四、物資材料

凡乙方採購的物資材料要及時通知甲方,經驗收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上。凡由乙方採購的物資,資料不符合要求的,而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五、工程支付方式

工程施工隊進場撥付包工,工程資----,主體一層封頂後撥----,主體合格後撥---,總體驗收合格後撥----(包括材料)

六、乙方負責

1、按《施工及技術驗收規範》要求進行精心施工,確保工程質量,確保工期,由乙方造成的返工,停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材料)

2、按施工安全要求和文明施工要求,搞好安全和文明施工,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和人員傷亡事故的,其費用乙方自負

3、若因乙方責任發生的人身傷亡施工員,其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4、乙方進場前後,運輸費、機械費、人工費等由乙方負責。

5、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資,若拖欠工人工資或工人上訪鬧事,與甲方無關。

七、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和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八、在履行合同中若雙方發生爭議,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決定。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1份,本合同簽字之日生效,注(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後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木門合同 篇22

建設工程合同(一)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需材料、設備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三、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設備訂貨及非標準設備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審覈工程預算,經辦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銀行,做爲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5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爲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爲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減變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說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15天內,屬於工業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30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15天內,工業建設20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項處理:(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爲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合同附件

一、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

六、有關補充合同:

第十條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單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合同(二)

委任單位: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

就____________裝飾工程,經雙方充分的在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書,共同遵守如下: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項目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

五、工程造價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後甲方材料到場,開工兩天,甲方交付乙方工程總額預付款。

2.開工後,甲方按工程進度至完工,分期支付乙方工程總額預付款,餘額在工程驗收合格一次性付清。(以預算書單價爲標準,以實際工程量結算)

七、材料設備: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及時組織進場,材料設備保管場地由甲方提供,以滿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個好的保管場所。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及廢料由施工方負責清理。

八、工程施工

1.乙方必須嚴格按設計圖紙進行施工,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提出停工或返工,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2.乙方負責裝飾設計、出施工圖紙及材料明細,雙方認可後,該資料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由於設計缺陷造成追加投資,及方案設計時材料計劃不足需增加的投資由乙方負責。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項目,必須事先通知乙方,並雙方簽字附加協議,提出的增改項目對施工所造成的損失和誤工費由甲方負責,工期順延。

4.乙方應瞭解遵守物業管理處有關規定,遵守施工技術規範,因乙方施工中造成人身傷害、設施的損壞,由施工方負責。

5.如因乙方不遵守物業管理處有關規定,造成罰款的由乙方負責。

九、工程質量

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爲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由於乙方提供的材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無法返工的質量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4.裝飾工程質量保修一年。

十、工程驗收

由乙方發出工程驗收通知,雙方人員到施工現場,按所設計圖紙要求和有關標準對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後,雙方負責人應在驗收單上簽名認可,如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安全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以甲方開始使用日期爲竣工驗收日期。

十一、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返本合同的條款,所造成的損失,均由違返方負責賠償給守約方。

十二、備註

本合同有不詳之處,甲、乙方通過協商補充協議或條款,如本合同甲。乙方發生糾紛,雙方有權向本合同簽字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訴訟,按仲裁委員會仲裁或法院判決執行。

十三、本合同報價表一式四份,甲、乙方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和蓋章後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

承包工程合同

土方工程合同

保溫工程合同協議書

建設工程木門合同 篇23

外牆粉刷合同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就甲方房屋外牆粉刷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項目:甲方房屋外牆粉刷  

2、 工程地點:構皮灘街上向東路  

二、工程內容及單價  

1、將甲方房屋靠街一面(一樓除外)的瓷磚銻掉後用水泥清光。共計1800.00元  

2、房屋後面水泥清光,單價爲15.00元每平方米。  

三、發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即甲方負責提供粉刷所需的材料如水泥、細沙等。乙方負責組織工人施工和自備施工工具等。  

四、 工程質量要求  

1、靠街一面的瓷磚全部銻掉,包括貼瓷磚時所用的水泥灰漿。  

2、牆體粉刷清光符合建築行業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即與周圍房屋外牆清光質量相當。)  

五、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乙方在施工時,嚴格按照國家安全操作規範及文明施工條例要求標準進行施工。  

2、乙方在施工期間,嚴格採取安全施工保護措施。由於自身設備故障、安全措施防護不到位、作業不規範等造成作業人員或其他人員的人身傷害傷亡、甲方設備損壞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六、工期  由於銻瓷磚一面是街面,一個門面是甲方的副食店,另一個門面是甲方的在出售金沙煤。爲儘量減少施工對甲方生意帶來的影響,故在開工之日起____日內  (特殊天氣如下雨不能施工除外)必須完成門面的瓷磚銻出和水泥清光工作。每拖延____日,按工程總造價(1800.00元)的5%進行罰款。房屋後面的牆面清光,時間不計。(附開工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七、雙方責任:  甲方:  

1、按時提供所需材料。  

2、爲乙方提供電源、水源等。  

3、在施工場所拉好警戒線,提醒過往行人勿靠近施工場所。  乙方:  

1、嚴格按照國家頒佈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把好工程質量關。  

2、如出現工程質量問題,造成重新返工,工期延誤和浪費材料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3、保管好自身工具,若丟失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八、未涉及條款,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木門合同 篇24

甲方:中國小商品城常州分場  乙方:____X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爲明確雙方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雙方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中國小商品城常州分場  

1.2 工程地點:局前街  

1.3 建築面積:43000㎡  

1.4 承包範圍:地上一,二,三,四層,空調系統及末端設備安裝調試(主機房設備除外).  

1.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  

1.6 本工程總造價:根據甲方認可設計通風工程圖,暫定價X元(陸佰萬元整).  

1.7 開工日期: 批准日期以開工報告爲準.  

1.8 本工程工期:爲____日曆天(指隱蔽工程),涉及裝璜工程部分雙方另行協商工期.  

1.9 質量等級:合格  

第二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2.1 合同使用語言文字:漢語  

2.2 適用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和____法律,法規  

2.3 適用標準,規範:gb50243-97及有關規程  

第三條 圖紙  

3.1 圖紙提供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2 圖紙提供套數: 套  

第四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人員:  

第五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人員:  

第六條 甲方責任  

6.1 配合乙方辦妥施工各種證件和手續.  

6.2 在開工前10天保做好三通一平交乙方使用,並保證施工期間的正常使用.  

6.3 做好各個施工單位組織協調工作.  

6.4 清除施工現場各類障礙物,解決乙方施工用房,包括材料堆放中轉場地臨時設施用房.  

6.5 駐派工地現場代表人全權負責施工工程各項審批(隱蔽工程驗收,簽證,工程量的核定工作,具備有效法律憑證).  

第七條 乙方責任  

7.1 向甲方,監理提供月工程進度計劃表.  

7.2 施工現場做到文明施工,符合____工程管理條例,做好各項安全措施,若造成人員傷亡事故,責任自負.  

7.3 所用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____環保要求.  

7.4 積極配合各個施工單位組織協調工作.  

7.5 嚴格執行有關施工規範,施工標準,嚴格控制施工質量,如不按各項施工規範造成經濟損失自負.  

第八條 進度計劃  

8.1 乙方接到審批簽證的施工圖且於設計交底後15天內向甲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進度表.  

8.2 甲方接到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進度計劃表後5天內予以書面回覆(批准或要求乙方修改)逾期不復的,乙方可認爲甲方已批准.  

8.3 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修改施工組織設計或計劃進度表的當天,應給甲方相關內容的明確答覆,逾期不復的,甲方或認爲乙方已同意修改.  

第九條 暫停施工  

9.1 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本合同,或發生質量事故,安全事故,甲方可發書面停工通知單,並在2天內提出處理意見.  

9.2 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停工,誤工等,由甲方承擔經濟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十條 工期延誤是指:  

10.1 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10.2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一週累計超過8小時.  

10.3 不可抗力自然災害.  

10.4 甲方確認的其它因素.  

第十一條 檢查和返工  1

1.1 乙方應認真按照施工規範,標準和設計要求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檢查,不合格現責令返工,修改,費用自負.  1

1.2 因甲方不正確指令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並相應順延工期.  1

1.3 由於

第三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或事故,乙方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由

第三方賠償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辦理簽證結算給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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