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程合同(精選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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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程合同 篇1

承包方(甲方):

包工程合同(精選9篇)

住址:

分包方(乙方):

住址:

依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______________工程的分包事項達成一致,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遵照執行。

一、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

2、工程編號:

3、工程地點:

4、工程範圍:

5、工程造價:

二、工程期限

1、雙方商定工程總工期爲_______天(日曆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驗收。

2、開工前____天,乙方向甲方發開工通知書。

3、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順延工期:

(1)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2)因業主、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

(3)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暢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或其它所供材料以及設備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

(5)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三、施工準備

甲方

1、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

2、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____份;

3、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乙方

1、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

2、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3、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內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四、物資供應

1、甲方提供大型的施工設備,並繳納相應的保險。除發甲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乙方採購;

2、甲方供應、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任何一方認爲對方提供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五、工程質量

1、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___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格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六、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

2、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日內按覈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3、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餘款一次支付給乙方。

七、施工與設計變更

1、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2、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3、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______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八、安全條款

1、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3、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九、工程分包

乙方不得再將該工程分包給他人,否則甲方可立即終止合同的履行,並由乙方承擔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

十、違約責任

甲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4、乙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乙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2、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規定支付逾期罰款。

十一、糾紛解決辦法

建築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調解;解決不了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3、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合同履行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責任人:

地址:

聯繫方式:

合同履行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包工程合同 篇2

總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分包工程性質:包工不包料

四、工程結算方式:工程量按現場實際外牆石材面積結算,公式即:結算價=∑工程量×單方平方米人工費包乾價

五、分包工程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費用:實行單方平方米人工費包乾,每平方米____ 元

第二條 工程付款

按分包工程項目,按月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月進度款按當月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給乙方,作爲乙方施工人員的工資和生活費,以此類推。待工程竣工後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合格,甲方給乙方付至總價的 %,業主驗收合格後,付款到結算後總價的 %,剩餘 % 作爲工程保脩金,保修期滿後剩餘 %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 工程質量

甲方根據國家質量驗收規範和評定標準進行技術交底和組織驗收,乙方按照施工圖紙和說明書要求,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如質量不合標準,必須返工修理,其工料費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因乙方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低劣又無法挽救的,應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工料損失。

第四條 安全生產

一、甲方對乙方承擔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並進行監督檢查,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提供的安全生產設施,乙方經檢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嚴格按照安全施工管理條例進行施工,落實安全責任,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確保安全生產。因乙方原因產生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三、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分包工程人工費單價

單位工程分包,實行單方平方米人工費包乾,每平方米____ 元。

第六條 材料供應管理

乙方設專人向甲方辦理鋼材、商品構件、五金、膠水等專項用料的限額領料手續。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量要求和材料配合以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費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額部分,由乙方負擔。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淨,保持現場整潔。

第七條 施工機具

現場手工操作工具,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現場管理

一、甲、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在甲方現場負責人統一領導下組織施工,有關計劃、進度、材料供應等工作雙方應密切配合,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二、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愛護財產的教育,並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保衛工作,嚴禁偷拿現場用料,如有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不法行爲,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並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三、分包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出入施工現場要佩戴工作標誌,不準合同外人員出入現場和住宿。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項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過程中經檢驗達不到國家驗收規範規定,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損失,乙方應予賠償。

二、合同簽訂後,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時,應由乙方賠償甲方因影響施工計劃造成的經濟損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及質量要求完成,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四、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欠不付,按銀行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第十條 附則

一、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解決不了的,可按以下第( )項解決:

(1)向建築物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第十一條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並結算完畢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包工程合同 篇3

總承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建設方決定將總承包方承建的 工程其中的 爲保證整體工程的順利完成,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範圍和內容:根據 確認的方案和報價說明書內容爲依據,除施工方案及說明書未表明的變更工程量,由甲方根據現場覈定簽字後,作爲決算增減依據。本合同施工圖及說明書未表明者,若習慣上該部分屬於本合同標的之一部分,乙方亦應照做,並不向甲方要求任何費用。

4. 工程造價:全部工程造價人民幣 (暫控)(含稅)。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全部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日曆天)。

2.在施工時如遇到下列情況,需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同建設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及項目部備案。

(1) 由於不可抵抗力,而被迫停工者。

(2) 因 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第三條 承包方式

第四條 施工準備中甲乙雙方的義務

1. 甲方義務

明確工程內容、項目及要求,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及材料堆放地。

2. 乙方義務

(1) 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保質保量地完成工程項目。

(2) 保護工建周圍的環境衛生及文明施工。

(3) 保證所用材料經甲方驗收認可並提供相應的合格證明,如不符合設計、施工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

(4) 根據甲方要求免費製作相應圖紙,並提供有利於節約成本的建議。

(5) 遵守國家法規、政策,執行企業和本項目的各項規章和管理制度。

(6) 維護企業信譽和職工合法權益,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義務,完成項目承包合同指標,服從上級領導,接受檢查和監督。

(7) 竣工之後交付完整的竣工資料。

(8) 施工過程中乙方人員的人身、財產安全及因乙方施工造成的人身、財產的侵害由乙方自行承擔。

(9) 乙方應在甲方及相關部門監督下依規範製取試樣送檢。

(10)乙方自行承擔施工中所用的水、點、氣等費用。

(11)必須保證該項目自己及其他施工的成品保護。

(12)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範。

(13)其他按照行業慣例由乙方承擔的義務。

第五條 安全生產

乙方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定進行作業,如人爲違反操作規定造成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造成一切經濟損失和事故賠償費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按照公司本年度公司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和國家安全生產條例對責任人進行處罰,且每人必須辦理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結算及支付方式

1. 合同總造價以同建設方簽訂的協議爲依據,有衝突的執行總合同。

2. 工程價款結算由項目審覈簽字後報上級爲有效。

3. 乙方按總造價 %支付項目部配合費。

第七條 工程質量及甲方對工程質量的要求

1. 達到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質量要求。

2. 具體國家標準爲DBJ08-62-97《住宅建築裝飾工程技術規程》、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他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第八條 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

甲方駐工地代表: 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九條 施工及設計變更

1. 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 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或確認)後,方準施工。

2. 甲方如需變更設計,由甲方與原設計單位商定後,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應當按變更後的設計施工,工期同建設方協商。

3. 變更工程如報價清單中已列有單價者,按實際工程量計算後再比照相關優惠讓利幅度結算;未列者,參考當地市場行情協商定價後按實結算。

第十條 隱蔽工程及中間驗收

1. 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隱蔽前,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乙方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2.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1)依現場實際具備驗收條件確認驗收時間。(2)上級部門的計劃安排。

第十一條 竣工驗收及工程交付

1.乙方應當在工程竣工之日前 天將驗收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屆時驗收。

2.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直至驗收合格,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按遲延竣工處理。

3.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佈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施工圖、合同及相關文件爲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當在驗收前 天向甲方提交以下文件:

(1) 增減變更文件及其它洽談記錄;

(2)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 工程竣工圖;

(4) 工程用材用料生產合格證及所有檢測合格報告。

4.乙方應當在驗收合格之日起 天向甲方交付工程,在交付前,乙方應當將一切雜物及剩餘材料清除乾淨。

第十二條 保修條款

1.工程保修期限 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之日起算。保脩金爲總工程款的 %,且爲總工程款中的一部分。

2.乙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後經發包人認可,不發生任何質量問題,結構工程爲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不發生任何質量問題。

4.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有乙方負責在收到建設方或甲方通知後 天免費修復,如乙方未能在此期限內修復,甲方可另請第三人予以修復,其費用從保脩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建設方或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責任未按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工程總額 %的逾期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就不足部分,乙方還應予以賠償。

2.乙方如有以下情況發生,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爲總工程款的 %)及賠償經濟損失:

(1)方遲延竣工達 天;(2)乙方僞造或冒用他人營業執照;(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自行將工程轉包他人;(4)作息無常顯然無法按期竣工的;(5)乙方進場後,施工組織、人員、機械配置等與標書規定不一致,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改,且在甲方期限內未整改的。合同解除後,甲方仍有權向乙方主張損害賠償;(6)不認真保護自己及他人施工的成品;

(7)不按時發放民工工資,拖欠民工工資的行爲。

第十四條 糾紛解決

發生合同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的,約定向建設方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1. 乙方保證不爲此工程的總承包方從事包括行賄在內的任何不當行爲。

2. 施工完成後驗收合格前,甲方因生產急需而提前進駐該工程的,不視爲默認工程已驗收合格,具體驗收時間及是否合格仍依本合同有關條款辦理。

第十六條 合同正本及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正本 份,乙方執正本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變更,經雙方協商後製成合同附件,雙方簽定蓋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包工程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有工程機械鑽孔樁的破除工程,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承包與乙方施工。現實具體協議如下:

一、甲方以每立方_____元(_____元)的單價將樁的破除工程承包給乙方,具體計算以施工圖紙計算。

二、施工範圍:乙方將所有該破除的樁混凝土完全破除。在破的過程中,所有的樁應以鋸樁機高的位置切割一定的深度,但不能傷及樁鋼筋,破除後的樁頭必須保持平整完好。預留鋼筋必須按甲方的要求所預留。破除後的大渣甲方用挖機儘量配合乙方清除。

三、乙方進場後,甲方負責提供生活水電以及適量借支生活費用。乙方自帶破樁工具(包括鋸樁機)。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必須緊密配合(如挖機配合清渣等),確保施工進度以保證工程的如期完成。乙方人員在施工中必須注意安全,上班必須安全帽,穿膠鞋,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製度和各種生活制度。另乙方必須保證施工進度,如進度嚴重跟不上,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作。

四、結帳方式:甲方在乙方工程完工後_____天內,以現金的方式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五、此協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而定,雙方必須嚴格遵守,積極履行。如有違反,則由違反方負完全責任。

六、 此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產,待工程完工,甲方付清乙方工程款後自行失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

包工程合同 篇5

發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規範

第1條 詞語涵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並被髮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後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託、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地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協商後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本合同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經雙方確認的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3條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 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的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爲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章 雙方一般責任

第5條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力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後3天內不予答覆,應視爲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爲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電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電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甲方委託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6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7條 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並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幹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佔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准手續(證明乙方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並承擔有關費用。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8條 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後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提前使用後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到達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後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期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第9條 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爲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

乙方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報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10條 延期開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覆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內不予答覆,可視爲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

第11條 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後繼續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爲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2條 工期延誤。對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5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即可視爲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3條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准,併爲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爲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 質量與驗收

第14條 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爲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15條 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16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爲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17條 試車。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乙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乙方準備試車記錄。甲方爲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甲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甲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乙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負責修改設計,乙方按修改後設計重新安裝。甲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於設備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乙方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爲乙方採購,由乙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甲方採購,甲方承擔上述各項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於乙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車後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乙方修改後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記錄自行生效,乙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18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甲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四章 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19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協議條款另有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電累計超過8小時;

5.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後10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10天內不作答覆,視爲已經批准。

第20條 工程款預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後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預付,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10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1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後3天內按設計圖紙覈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並在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乙方爲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爲有效,作爲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後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爲已被確認,作爲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22條 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支付工程價款。甲方在其代表計量簽字後10天內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協議須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從甲方計量簽字後第11天起計算應付工程價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 材料設備供應

第23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設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用。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

乙方開箱時須請甲方到場,出現缺件或質量等級、規格與清單不符,由甲方負責補足缺件或重新採購。

3.甲方供應材料與清單規格型號不符,乙方可代爲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經濟支出。

4.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清單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6.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日期,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供應時間,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發出延誤,相應順延工期,甲方賠償由此造成乙方的損失。

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後發現有與清單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仍應承擔重新採購及拆除和重建的經濟支出,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24條 乙方採購材料設備。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不能按時到場驗收,驗收後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規範和設計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

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六章 設計變更

第25條 設計變更。乙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經甲方代表同意,並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過原設計標準和規模時,須經原設計和規劃審查部門批准,取得相應追加投資和材料指標;

2.送原設計單位審查,取得相應圖紙和說明。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在取得上述兩項批准後,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雙方辦理變更、洽商後,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26條 確定變更價款。發生第25條規定的變更後,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報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爲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類似和適用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執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在乙方提出後10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實行社會監理的,由總監理工程師暫定,事後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仍有異議,按第30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第七章 竣工與結算

第27條 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5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1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5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爲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爲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爲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28條 竣工結算。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後應及時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並將副本送乙方。銀行審覈後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後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於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和約定。經辦銀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並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承擔保護費用。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後30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31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9條 保修。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範圍、期限及保脩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支付保脩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10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採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險期滿後20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 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30條 爭議。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完工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爲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條 違約。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爲,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的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爲,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32條 索賠。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後20天內,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後10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10天內未予答覆,應視爲該項索賠已經批准。

第九章 其它

第33條 安全施工。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爲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34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35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築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並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和採取有效保護措施。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後12小時內對乙方採取的措施給予批准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36條 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標書和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後,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牴觸,以本合同爲準。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爲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37條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38條 保險(如有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辦理建築工程和在施工場地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場地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39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爲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40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41條 合同份數。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雙方簽字(蓋章)

甲方:____

代理人:____ 法人住址:___ 電話:____

乙方:____

代理人:____ 法人住址:___ 電話: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包工程合同 篇6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建的模板單項工程,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甲方發包給乙方採用包工方式進行施工。爲了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本着互相協助及分工負責等原則,根據本工程的情況,特商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內容:按益施工圖紙中基礎分部±0.000以下所有模板工程項目與設計變更單的所有工作內容。

二、承包造價:以模板與砼接觸面積計算工程量,包括所有制、安、拆、運及現場文明施工中的工作內容,並承擔所有預埋鐵件拉牆筋的安裝,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該承包單價已含乙方管理費、各類補貼費用及制安模板所用的鐵絲、鐵釘在內)。

三、組織領導:

1、甲、乙雙方必須指定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安排施工、生產、人員調動、技術安全、工程質量以及生活、計生等工作。

2、乙方必須確保進場人員的政治素質及身體、技術素質,嚴禁使用童工、女工。特殊工種必須持有上崗證、操作證。經批准進場的工人須持有效證件。進場時,每人交一寸免冠照片三張,並附花名冊一式二份。在合同期內,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施工人員,以保證本組技術實力和隊伍的穩定性。

3、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調配、指導及管理,遵守甲方現場的各項管理制度,如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制度及宿舍、伙房紀律。

4、合同期內,未經雙方商妥並正式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乙方不得單方撤離施工隊伍,否則,因此而導致施工現場生產停頓、延誤工期等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單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單方面凍結乙方的承包工程款。

四、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提供乙方進場人員的生活住宿條件,負責申報臨時戶口。

2、負責工地現場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程進度、配料用料及各項規章制度的指揮、監督與管理。

3、提供施工必要的機械設備,負責機械的一次性調試運轉(以後由乙方負責),小型工具由乙方自備。

4、保證材料供應(材料運至現場_________米內,但不提供塔吊運輸),如確因種.種原因供應不足時,甲方應及時安排其它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調配。工地現場計時工每工日_________元。

2、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與設計變更通知施工,遵守執行國家現行《施工技術驗收規範》。尊重和服從建設、臨理單位及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與指揮,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優良等級以上。

2、嚴格本班組自身的安全生產教育。每個工人入場時,都必須認真學習、遵守執行經理部制訂的《安全管理暫行規定》(附後)等制度,提高工人的安全生產意識,保證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避免民生安全事故,並承擔凡是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的大小安全事故的責任。

3、提倡文明施工,工完場清並遵守甲方現場的各項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搞好與建設、監理單位、甲方及其他班組間的關係。必須要求每一個工人遵守紀律,不打架,不滋惹是非,若違反,乙方要承擔責任。

4、絕對服從甲方的工程進度安排。班組長必須在操作作業現場,未經經理同意不準離開工地。應保證足夠的施工力量,否則,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負責組織工人進退場,其費用由乙方負責。

5、嚴格按照甲方規定的配合比合下料,、不造成人爲的浪費。收工前要把剩餘的材料清理並儘量回收,做到工完場清,不準從樓層上往下倒建築垃圾。

6、愛惜甲方的一切機械設備和工具,承擔本組一切機械設備和工具的維護與保管。違章操作致使機械設備和工具損壞的,其維修費用及由此而引起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嚴格履行材物領(借)用手續,工完退回。

7、模板制、安必須保證幾何尺寸準確和牢固,不準出現下垂、脹模、漏漿等現象。每次澆搗砼樑、板、柱的時候,必須派專人跟班,以保證質量。如砼脹模超過允許偏差值,乙方應在拆模後立即負責鑿平。在安裝及拆模後,應及時將板面及樓面的垃圾、材料清理乾淨,避免影響下道工序的施工。工程完成後,必須把所有木工用料堆回指定位置。

8、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以上各項規定和要求,否則,甲方有權逐項予以罰款處理,所罰款項在結算款中一次扣除,情節嚴重者則予清除離場。

五、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國家現行施工及驗收規範以及建設、監理單位和甲方的要求。如果由於設計和管理指揮原因造成損失,所有經濟全部由甲方負責;由於操作者盲目蠻幹、圖速度、不按規範規定操作所造成的返工,其返工費用由乙方負責,所造成的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工期:

根據項目經理部現場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計劃的時間、期限,保證按期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項目的施工任務。

七、付款方法:

1、爲保持施工生產的穩定、連續性,甲方按乙方所完成的施工進度支付給100%的工款,基礎工程完工且驗收通過後,十天內結算並付清所有工款。若乙方中途因不能保證甲方的工期、質量、安全及違反國家有關法規而退場,甲方有權拒付工程承包餘款,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結算程序:每月底結算當月1-30日(31日)的工作量,乙方根據主管工長簽證的分項工程驗收單、現場質檢證質量等級、下道工序工長簽字接收,經項目經理審覈,報公司預算部結算覈定,總經理簽字同意後,財務部在下月十五日左右予以支付。

八、其它:

1、由甲方違章指揮或強命工人違章操作造成的傷害,其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造成終身致殘的,視程度予以賠償,但最高幅度賠償爲一次性_________元封頂。

2、由於他人違章作業而造成的傷害,其經濟損失由肇事者負責。甲方負責追查傷者費用暫由甲方支付。

3、凡操作者違反操作規程和工地有關規定所造成的傷害,其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

4、傷者費用在_________元以內,不管何種原因均由乙方自理。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甲方對以上各條款負有解釋權。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並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完付清所有承包款時失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包工程合同 篇7

總承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建設方決定將總承包方承建的 工程其中的 爲保證整體工程的順利完成,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範圍和內容:根據 確認的方案和報價說明書內容爲依據,除施工方案及說明書未表明的變更工程量,由甲方根據現場覈定簽字後,作爲決算增減依據。本合同施工圖及說明書未表明者,若習慣上該部分屬於本合同標的之一部分,乙方亦應照做,並不向甲方要求任何費用。

4. 工程造價:全部工程造價人民幣 (暫控)(含稅)。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全部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日曆天)。

2.在施工時如遇到下列情況,需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同建設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及項目部備案。

(1) 由於不可抵抗力,而被迫停工者。

(2) 因 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第三條 承包方式

第四條 施工準備中甲乙雙方的義務

1. 甲方義務

明確工程內容、項目及要求,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及材料堆放地。

2. 乙方義務

(1) 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保質保量地完成工程項目。

(2) 保護工建周圍的環境衛生及文明施工。

(3) 保證所用材料經甲方驗收認可並提供相應的合格證明,如不符合設計、施工要求或

(4) 根據甲方要求免費製作相應圖紙,並提供有利於節約成本的建議。

(5) 遵守國家法規、政策,執行企業和本項目的各項規章和管理制度。

(6) 維護企業信譽和職工合法權益,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義務,完成項目承包

(7) 竣工之後交付完整的竣工資料。

(8) 施工過程中乙方人員的人身、財產安全及因乙方施工造成的人身、財產的侵害由乙

(9) 乙方應在甲方及相關部門監督下依規範製取試樣送檢。

(10)乙方自行承擔施工中所用的水、點、氣等費用。

(11)必須保證該項目自己及其他施工的成品保護。

(12)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範。

(13)其他按照行業慣例由乙方承擔的義務。

第五條 安全生產

乙方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定進行作業,如人爲違反操作規定造成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造成一切經濟損失和事故賠償費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按照公司本年度公司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和國家安全生產條例對責任人進行處罰,且每人必須辦理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結算及支付方式

1. 合同總造價以同建設方簽訂的協議爲依據,有衝突的執行總合同。

2. 工程價款結算由項目審覈簽字後報上級爲有效。

3. 乙方按總造價 %支付項目部配合費。

第七條 工程質量及甲方對工程質量的要求

1. 達到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質量要求。

2. 具體國家標準爲DBJ08-62-97《住宅建築裝飾工程技術規程》、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他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第八條 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

甲方駐工地代表: 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九條 施工及設計變更

1. 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 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或確認)後,方準施工。

2. 甲方如需變更設計,由甲方與原設計單位商定後,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應當按變更後的設計施工,工期同建設方協商。

3. 變更工程如報價清單中已列有單價者,按實際工程量計算後再比照相關優惠讓利幅度結算;未列者,參考當地市場行情協商定價後按實結算。

第十條 隱蔽工程及中間驗收

1. 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隱蔽前,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乙方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2.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1)依現場實際具備驗收條件確認驗收時間。(2)上級部門的計劃安排。

第十一條 竣工驗收及工程交付

1.乙方應當在工程竣工之日前 天將驗收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屆時驗收。

2.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直至驗收合格,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按遲延竣工處理。

3.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佈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施工圖、合同及相關文件爲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當在驗收前 天向甲方提交以下文件:

(1) 增減變更文件及其它洽談記錄;

(2)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 工程竣工圖;

(4) 工程用材用料生產合格證及所有檢測合格報告。

4.乙方應當在驗收合格之日起 天向甲方交付工程,在交付前,乙方應當將一切雜物及剩餘材料清除乾淨。

第十二條 保修條款

1.工程保修期限 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之日起算。保脩金爲總工程款的 %,且爲總工程款中的一部分。

2.乙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後經發包人認可,不發生任何質量問題,結構工程爲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不發生任何質量問題。

4.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有乙方負責在收到建設方或甲方通知後 天免費修復,如乙方未能在此期限內修復,甲方可另請第三人予以修復,其費用從保脩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建設方或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責任未按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工程總額 %的逾期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就不足部分,乙方還應予以賠償。

2.乙方如有以下情況發生,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爲總工程款的 %)及賠償經濟損失:

(1)方遲延竣工達 天;(2)乙方僞造或冒用他人營業執照;(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自行將工程轉包他人;(4)作息無常顯然無法按期竣工的;(5)乙方進場後,施工組織、人員、機械配置等與標書規定不一致,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改,且在甲方期限內未整改的。合同解除後,甲方仍有權向乙方主張損害賠償;(6)不認真保護自己及他人施工的成品;

(7)不按時發放民工工資,拖欠民工工資的行爲。

第十四條 糾紛解決

發生合同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的,約定向建設方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1. 乙方保證不爲此工程的總承包方從事包括行賄在內的任何不當行爲。

2. 施工完成後驗收合格前,甲方因生產急需而提前進駐該工程的,不視爲默認工程已驗收合格,具體驗收時間及是否合格仍依本合同有關條款辦理。

第十六條 合同正本及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正本 份,乙方執正本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變更,經雙方協商後製成合同附件,雙方簽定蓋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包工程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在乙方充分考察及熟悉本合同所述工程內容及相關特點背景的情況下,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與本工程有管轄權的各級政府或其所屬部門或授權機構頒佈的行政法規,遵循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地下車庫大小坡道、砼排水溝、集水坑水泥抹面樓梯、硬化地面等的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範圍、和造價

3.1 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面積約計16000 平方米;採用清包工形式綜合包乾單價 元;暫定合同造價爲 元。

3.2、以上合同單價爲綜合包乾單價,包含承包風險,不隨市場上工、料、機價格的變化而做任何調整。

3.3、綜合包乾單價包含完成該分項工程全部施工內容及必要的保修措施所需之費用。

3.4、綜合包乾單價包含當日施工工完場清、材料碼放等各項文明施工、安全保護、成品保護、特殊情況下的應急措施和相應的臨時設施,如乙方不按規定執行,甲方有權派第三方清理,工程量由甲方覈定,而不需通過乙方同意,單價按70元/工日計算,從乙方當期進度款中扣除。

3.5、承包單價包含人工費、機械費(不含甲供大型機械費)、施工管理費、施工組織措施費、臨時設施配合費、臨時水電費、安全文明施工費、各類稅金(營業稅由甲方代扣代繳,甲方向乙方提供完稅證明)和合理的利潤。

四、合同工期:

4.1本工程擬於 年 月 日開工,於 年 月 日完工,工期 日曆天,具體工期以甲方現場項目經理部發出的階段工期和總工期目標爲準。爲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乙方必須提前進入施工現場,做好施工準備工作,乙方必須全程配合施工現場基層混凝土澆築單位的施工,及時掌握混凝土的澆築情況,因與混凝土澆築單位配合不到位而導致的硬化劑地面質量問題及引起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出於有利於工程進展的考慮在乙方連續三次滯後於甲方制定的階段工期計劃或確實影響到其它工種工作的開展時,有權隨時僱傭第三方代其完成,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委託其他隊伍引起的分包價格增加、工期損失造成的業主罰款、爲確保工期而引起的趕工費用、社會負面效應等各種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所有進場人員、機具等必須在甲方正式解除合同通知書下達4日內退場,否則按“3.2”款約定承擔工期違約責任。

4.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乙方應承擔500元/天的工期罰款。

4.3由於乙方責任導致工期的延誤,乙方須向甲方、第三方承擔設備與材料閒置、人員窩工等補償費用。

4.4由於惡劣天氣、甲方原因等對乙方造成實質工期延誤的,甲方應相應順延工期;給乙方帶來實質損失的,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給與乙方補償。

五、甲方責任:

5.1、甲方應在施工前爲乙方提供材料堆場。

5.2、甲方爲乙方提供用水、用電、住宿等,費用按第八條計算。乙方負責

5.3、指定專職施工員、質檢員指導乙方施工,及時糾正乙方的錯誤,但不免除乙方對工程質量負主要責任的義務。

5.4、負責施工進度、工程質量、施工技術、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對乙方進行技術、安全交底,但不因此而免除乙方在上述各項工作上應負的責任。

5.5、統籌安排及提供乙方的生活臨時設施或生產臨時場地(費用按7.1條計算由乙方承擔),儘量爲乙方施工創造條件。

5.6、組織審定乙方編制的月進度報表及工程結算,按合同辦理工程撥款(含各類獎勵及罰款)。

5.7、負責與業主、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的工作聯繫與協商。

5.8、組織對工程竣工驗收,並按預結算相關管理規定辦理竣工結算。

5.9、及時審覈乙方編制的施工組織方案、施工進度計劃。

六、乙方責任

6.1現場負責人員在未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擅自離崗一個星期超過兩天時視爲缺崗,乙方應承擔200元/人?天的違約責任。

6.2、若因乙方的施工質量問題,並且造成無法修復時,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3、乙方應嚴格遵守建安公司的各項管理規定,無條件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代表的監督和管理,乙方的要求、通知均應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遞交甲方現場管理代表。

6.4、按合同工期要求及時編制施工方案、施工進度計劃上報甲方審覈。

6.5、乙方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質量及工藝要求和樣板施工,並修補其中的任何缺陷。

6.6、乙方必須做好已安裝好的成品及半成品保護,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已施工完畢的成品及半成品破損,更換或修復費用及因此而增加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6.7、由於乙方未及時與工人簽訂勞動合同而引發勞動糾紛的,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6.8、當發生勞動合同糾紛時,由乙方自行處理。如糾紛複雜,甲方認爲確有必要時可協助乙方處理。

6.9、乙方完工退場後,需提供需經工人簽字的工資表相關資料。

七、工程質量與驗收

7.1乙方應無條件整改業主/監理/甲方在施工中發現的質量問題,不得以超規範要求等任何藉口提出異議。驗收達不到精品優良工程時,由乙方在限定的時間內整改後重新驗收直至符合要求,由此可能導致的費用增加或工期延誤由乙方自理。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權暫停撥付工程款,或由甲方僱用第三方代其完成,由此發生的任何費用,乙方應無異議的按時足額支付給第三方否則甲方將動用其工程款代爲支付。

八、安全施工:

8.1、乙方人員進場必須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時做好書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嚴格按照現行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執行公司和工地有關安全生產製度(處罰標準),用電機具要專人管理專人操作,若違反規定造成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

8.2、施工現場乙方必須有專人負責安全管理和監控工作,及時做好安全自檢與整改工作。

8.3、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管理及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由此發生的費用。當發生事故時,乙方應第一時間通知甲方,由甲方按有關規定處理,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8.4、乙方負責工人的安全用品配置及安全教育,負責操作面安全防護措施的工人,甲方負責安全防護施工的指導、督促、檢查措施的落實。

8.5、由於乙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損害,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8.6、乙方應做好當日施工工完場清、材料堆碼等各項文明施工、安全保護、成品保護、特殊情況下的應急措施和相應的臨時設施工作。

九、計量方法:

乙方在當月24日下午6:00前以規定格式按程序向甲方報送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的付款申請。自乙方提出或經甲方要求後重新提出付款申請之日起十五天內,甲方將在此期限內按固定格式書面通知乙方本期應得款項。

十一、結算與付款方式:

11.1: 按施工實際面積乘以合同單價結算。

11.2:生活用電費:由分包人提供電錶安裝總承包人校覈後按實計量,以實際使用量乘以1.1的電損後及供電局電費單價後計取,未安裝電錶,按所在電錶下使用的所有工人分攤後計取;

11.3:付款方式:中期付款申請及分包單位月度工程款審覈表中所示的付款金額,是乙方截止申請當日累計已完成的工程總值扣除已付工程款及其他應扣項目後餘額的75%。工程完工28天內項目完成結算初審,工程款付至初審結算值的85%,結算書經雙方簽字確認後工程款支付至結算值的95%。留5%工程保脩金在保修期滿後三個月內無息支付乙方。

本工程不付預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當期工程款的15天支付當期工程款,付款時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稅務部門規定的發票或工資表。

十二、本合同條款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經審定後作爲本公司補充條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約,若因任何一方違反此合同,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對方可以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本合同付清全部餘款後自然終止。

甲 方:

乙 方:

合同簽定時間:

包工程合同 篇9

合夥人: (以下簡稱甲方)證號: 電話:

合夥人: (以下簡稱乙方)證號: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規定,本着長期合作,共同發展,互惠互利的原則,全體合夥人經平等協商,就合夥承包

一、合夥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設,進而實現各方利潤最大化,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二、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合夥項目以 公司中標合同確認的建設項目內容和範圍爲準。

三、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至合夥施工的項目完工,各方結算完畢爲止。

四、出資方式及比例:

建築成本費用以及與工程有關的合夥人均認可的其他費用由合夥人平均出資(即每合夥人承擔20%費用)現出資元,大寫人民幣 現出資元,大寫人民幣五、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盈餘以各方均20%分配(如違約出資,按實際出資比例進盈餘分配)。

2、合夥如產生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約定的出資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六、退夥:

合夥期間原則上不得退夥;如遇到特殊原因確需退夥的,應經各方協商同意;

七、項目日常管理

1、某某某聘請總工程師,負責工程的技術工作;

2、每月三十日爲雙方商定的結賬日,由雙方和會計共同下賬,所有的支出均需雙方簽字後方能下賬。

3、重大支出和重大合夥事項應由雙方事先共同決定,雙方電話決定的應在最近的下賬日補籤書面協議。

八、成本費的核算範圍

建築成本覈算的範圍包括:工程介紹費、建築工程資質掛靠費、稅金、施工勞務費、施工機械費、項目部管理人員工資、施工不電費、臨時辦公設備和用房租賃費、安全維護設施費。預結算費、執行費、材料費及與工程有關的合夥人均認可的其他費用。

九、合夥期滿:

合夥期滿,各方按合夥協議進行結算,盈、虧均按比例進行分配、承擔;一方分配的應收款其他方有協助收回的義務。

十、合夥人行爲禁止條款:

1、禁止合夥人在同一開發區與其他人合夥。

2、禁止合夥人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禁止合夥人在合夥期間實施損害合夥人利益的行爲。

十一、違約責任:

1、未經合夥人同意而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造成的損失無法計算的,按承接工程總價的15%計算損失。

2、合夥人一方違反本協議其它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其他:

1、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處理。

2、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需變更和修改合同,必須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作出書面修改意見,其他修改無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合夥人各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各夥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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