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安全協議(小工程)(精選3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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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1

土建專業

分包安全協議(小工程)(精選31篇)

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

發包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工程承發包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 承包工程項目

1. 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協議內容

1. 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不發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輕傷事故在1人次以下。

(2)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責任交通事故,以及環境影響事件。

(3)不發生因工程建設原因造成的電網、設備事故。

(4)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 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於: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5009.1—20__);

(5) 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6)《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7)《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8) 國家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9) 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0)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3. 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及標準制度,執行建設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 分包項目按照“先訂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後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

(3)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具有相應任職資格的專職安全員和相關的安全檢查檢測裝備。

(4) 施工期間,甲乙雙方指派專人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並配備安全監督人員。

(5) 按照國家、國家電網公司、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置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採取可靠安全措施後,方可拆除、變動,並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6) 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7) 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和安全通道,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爲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並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9) 嚴格執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10) 施工現場總平面由甲方統一策劃,分區管理,各負其責,不得隨意變動。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環保等的標誌、標識和設施,按策劃統一組織,乙方施工區域由乙方實施。

(11) 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啓動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2) 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 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對乙方的安全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資格情況進行覈查,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 按規定成立施工安全委員會,組織和協調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整體工作,及時向乙方傳達國家電網公司等上級單位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件和通報。

(3) 組織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並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胸卡(安全合格)證”,做到有據可查。

(4) 按施工組織總設計,組織向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相關安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收集、提供地下管線、設施等相關資料,並提出保護措施要求。

(5) 組織同一區域交叉施工各方簽訂相應的安全協議,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施。

(6) 編制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防護措施要求。臨近帶電設備作業,落實專人監護。

(7) 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設施等安全管理制度,按規定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8) 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專題會議,組織安全監督網絡活動,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9) 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爲,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覈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10) 組織對乙方編制的重大作業項目和大型機械的安裝拆除等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會審,報送監理審查批准。

(11) 按規定撥付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並對乙方措施補助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12) 建立應急處置組織機構,組織編制應急預案,開展演練。

(13) 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檢查考覈,作爲安全保證金的考覈依據。

(14) 如可能對其他施工單位或人員造成安全影響,乙方要求其他單位人員臨時撤離或停止作業,甲方應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5. 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2) 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以及建設單位、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包括建設單位、總包單位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對存在問題落實整改。

(3) 按照甲方總平面佈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標準,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甲方備案,並組織落實。

(4) 按照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相關安全記錄臺帳。

(5) 按照規定和要求,編制並落實各項有針對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組織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員交底,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6) 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進廠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覈;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爲安全考試合格人員辦理“胸卡(安全合格)證”上崗作業,做到有據可查。

(7) 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包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複訓,持證上崗,並報甲方備案。

(8) 定期組織施工人員身體檢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崗,並按照國家規定爲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9) 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進行作業場所危險點的告知並落實防範措施。

(10) 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訊線路以及已建成的裝置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11) 對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行爲規範和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和整改。

(12) 爲施工人員配備合格、規範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督促、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帶和使用;定期對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等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檢測,確保合格、有效。

(13) 建立和完善現場施工機械管理制度和驗收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對特種機械進行檢驗檢測,並將檢測報告和檢測合格證書報甲方備案。

(14) 按規定編制起重機械、垂直運輸機械等的安裝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報甲方和監理審查通過後實施。安裝拆除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資質。

(15) 對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應經安全驗算,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並報甲方和監理審查通過後實施。

(16) 落實現場施工環境保護要求,對施工產生的噪聲、振動、大氣污染、廢水泥漿排放、揚塵、固體廢料和危險廢料等進行控制。

(17) 按實際情況和季節特點制定包括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凍、防暑、防雷、防雨、防霧等安全措施或管理辦法,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

(18) 建立和執行施工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編制施工臨時用電實施方案報甲方審批後執行;按要求選用合格的配電箱,裝設漏電保護器,電纜、架空線敷設、接地等符合規範。

(19) 建立和執行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測,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20) 對甲方提供的工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其安全狀況,並在使用中執行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21) 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安全隔離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

(22) 交叉作業時應採取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

(23) 施工特殊臨時用電應符合規定,落實安全措施,在室內、夜間等作業環境內施工,應配置相應的照明,在潮溼環境、容器內施工,電源電壓應符合規程規定的安全電壓等級,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使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夜間施工應按照地方的環保要求,控制噪聲、光污染等可能對周邊造成的環境影響。

(24) 建立和執行危險化學品的採購、運輸、儲存、領用、保管、退庫和廢料處理的安全管理辦法和措施。

(25) 建立和執行現場施工腳手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按有關規定組織腳手架使用前的驗收、使用中的檢查和維護;對大型腳手架、高大模板支撐系統的搭設方案組織論證。

(26) 按規定組織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的施工方案的論證,並落實支護的安全措施。

(27) 土石方開挖應按相關規定報甲方批准同意或備案,並採取防塌陷、排水和相關地下管線保護措施,周邊應設置圍欄和警示標誌,防止水土流失。(不包括爆破作業)

(28) 落實土方開挖、運輸的防塵措施,工地也出入口必須採取措施,防止污水和污土污染周邊環境。

(29) 施工廢水經處理合格後排放。

(30) 大體積混凝土澆灌,應設立專門指揮人員,指揮現場混凝土攪拌車按照次序進出場,設置安全通道,落實安全措施。

(31) 結構吊裝、臨邊和孔洞作業應採取設置相應作業平臺、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繩、防墜裝置、安全網等的安全措施,做好孔洞蓋板、臨邊圍欄的安全措施。

(32) 起重機械、物料提升機的使用過程中應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確保安全可靠和使用。

(33) 容器、密閉空間內作業前應加強通風,並對容器內有害氣體進行監測,符合要求後,方可進入作業,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護,並有緊急救援措施。

(34) 在已受電、投運的區域施工,落實設備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

(35) 乙方如確需對部分施工作業進行勞務分包,應嚴格對勞務分包單位進行安全資質審查,履行報批手續,報甲方審覈批准後,方可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明確安全責任,納入乙方的安全責任範圍內。

(36) 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及時報告甲方,並按要求報告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37) 對甲方、監理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並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6.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在合同價款中單獨列支,並按照規定及實際使用情況和工程進展情況分期支付。

(2)乙方應按規定用於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相關支出,不得挪作他用。有關使用情況應定期報告甲方,並接受甲方的檢查和監督。

7. 安全文明施工考覈標準

(1)甲方按照分包合同價款,預留5%作爲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2)發生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各類事故、事件及乙方的違章違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爲,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3)甲方在撥付工程款或竣工結算時,彙總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保證金扣款通知單”,對安全保證金進行扣款。

8. 需要補充協議內容

三、 附則

1. 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作爲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可獨立於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 本協議內容如有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 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範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5. 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6.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

分包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2

總包單位:建築(集團)有限公司

分包單位:

爲認真遵守《安全生產法》,嚴格履行施工總包單位重慶鬆龍建築(集團)有限公司主體安全職責,爲更好的管理重慶鋼龍?渝東國際工貿物流商城市場區一期工程施工現場,切實做到預防在先,控制在前,把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中,防患於未然。按照總包單位安全生產要求,對可能出現的安全風險進行控制,特對進入該項目工程的各分包單位要求籤訂安全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

1.分包單位在進場後必須服從總包單位的工序安排,總包單位有權對分包單位違章,違紀行爲予以糾錯和一定範圍內的處罰。嚴格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十個不準的操作規程。

2分包單位在使用總包單位的安全防護措施時不得隨意挪動及拆毀安全防護措施。如確需挪動,必須取得總包單位安全負責人的同意後才能挪動,否則,一經發現,總包單位將按照本安全協議對分包單位予以處罰200元-5000元的罰款。

3.分包單位所有施管人員及民工必須服從總包單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及臨邊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或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分包單位必須對本單位民工做好安全教育,總包單位有權對分包單位人員違章違紀行爲進行制止。

4.分包單位所有施工人員及民工必須辦理工傷保險交總包單位備案,並完全承擔在本工地發生的傷,殘,病,死等一切工傷事故,由分包單位負全責,與總包單位無關,一律自行解決。不得以各種理由擾亂總包單位正常生產秩序。如有擾亂總包單位正常生產秩序的行爲發生,總包單位將對分包單位進行5000元/次的罰款。

5.分包單位在總包單位接電,接水,必須在與總包單位銜接好後,合理規範使用,不得肆意浪費。不得在施工區及生活區隨意搭接用電,必須取得總包單位水電負責人的同意後才許使用。分包單位在自己的生活區內不得使用水烏龜,電磁爐,等大功率電器設備,同時無條件接受並配合總包單位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檢查並對自己所在生活區保持清潔衛生。

6.特別說明:電梯分包單位如果在施工中故意將安全防護設施拆走,或者未及時恢復造成其他分包單位及總包單位人員墜落電梯井發生事故,則該事故主要責任爲電梯分包單位,發生費用由電梯分包單位全額承擔。

7、外牆面施工的班組,不得隨意損壞安全設施和安全設備,上架的操作人員必須是熟悉技術工人,嚴禁使用童工、超齡、婦女上外架、拆除連牆杆件、高空拋物、有恐高症、不建康人員上班,違反其中任何一項的處500~5000罰款。

8、分包單位的承包資質必須滿足分包工程的要求、分包單位應將經過建設單位、 監理單位確認的資信文件及相關管理機構人員證件複印一份交給總包單位。

9、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安全資料全權負責,並且按照總包單位要求的工期進行 編制彙總。

以上安全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且具備法律效力。

注:後附安全勞動紀律

總包單位: 班組或分包單位:

( 蓋章) ( 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分包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3

工程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勞務分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爲了切實落實安全生產的責任,確保施工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證施工順利進行,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勞務分包合同》,雙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1勞務分工人基本情況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有效期止:__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_有效期止: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產許可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有效期止:_________________

2責任範圍: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所承擔的工程項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設施及環境的安全。

3責任期:_________________自

方驗收合格,人員撤離現場時止。

4.雙方義務

4.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定、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4.2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

4.3嚴禁違章指揮,及時制止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爲。4.4發生事故,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傷者、保護好現場,並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4.5施工現場各自必須配備持有《安全生產考覈合格證》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現場安全監督管理。

5甲方權利和義務

5.1負責向乙方進行施工前安全技術總交底和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監督檢查。

5.2負責制定安全生產技術措施並督促實施。

5.3負責對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發現無證人員上崗的,有權要求所在單位及時糾正。

5.4負責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絕緣手套、絕緣鞋等)。若勞務分包合同中明確由乙方自備的,甲方有權對乙方採購的防護用品的材質、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5.5負責安全防護所需材料和安全標誌、標牌的提供。

5.6負責各種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包括乙方自帶機具)和施工用電的安全管理。

5.7有權對違反安全生產標準的規章制度的行爲進行糾正,必要時進行內部經濟處罰或要求乙方停工整改。

5.8按照規定,負責對建築施工人員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5.9負責協調統一施工現場乙方與其他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6乙方權利和義務

6.1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監理等單位等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有勞務分包人承擔。

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有權就此造成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6.2人員進場,必須及時如實向甲方提供進場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工種、本工種工齡、家庭住址、身份證號,教育培訓情況等;嚴禁僱傭童工、未成年工、不適宜從事有關工種、超過本工種退休年齡的作業人員及身份不明的人員(如違法犯罪人員)。乙方使用以上人員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或產生其他的法律後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3施工、操作人員在施工前,必須接受入場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安全考覈不合格的人員不得安排上崗。

特種作業人必須取得《職業資格證》和《特種作業操作證》,嚴禁安排無證人員上崗操作。

安排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不具備相應資格,安全考覈不合格的人員上崗,或由於乙方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分包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4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 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 乙方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工程承發包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程地址:

(3)承包範圍:

(4)承包形式:

(5)工程合同編號:

(6)工程項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協議內容

1. 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不發生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

(2)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責任交通事故以及環境影響事件。

(3)不發生因工程建設原因造成的電網、設備事故。

(4)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 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於: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3)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4)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5)國家發展改革委《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 5009.2、DL 5009.3)。

(6)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7)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8)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9)國家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10)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1)業主項目部、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3. 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及標準制度,執行業主項目部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分包項目按照“先訂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後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具備相應任職資格的專職安全員和相關的安全檢查檢測裝備。

(4)施工期間,甲方指派______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______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並配備安全監督人員______人。

(5)按照國家、國家電網公司、業主項目部、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置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採取可靠安全措施後,方可拆除、變動,並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6)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7)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和安全通道,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爲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並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9)嚴格執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10)施工現場總平面由甲方統一策劃,分區管理,各負其責,不得隨意變動。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環保等的標誌、標識和設施,按策劃統一組織,乙方施工區域由乙方實施。

(11)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啓動專項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2)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 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的安全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情況進行覈查,對覈查材料複印件存檔保管;乙方資質、資格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按規定成立施工安全委員會,組織和協調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整體工作,及時向乙方傳達國家電網公司等上級單位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件和通報。

(3)組織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並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胸卡(安全合格)證”,做到有據可查。

(4)按施工組織總設計,組織向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相關安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收集、提供地下管線、設施等相關資料,並提出保護措施要求。

(5)組織同一區域交叉施工各方簽訂相應的安全協議,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施。

(6)編制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防護措施要求。臨近帶電設備作業,落實專人監護。

(7)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設施等安全管理制度,按規定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8)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專題會議,組織安全監督網絡活動,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9)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爲,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覈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10)組織對乙方編制的重大作業項目和大型機械的安裝拆除等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會審,報送監理審定籤認。

(11)按規定撥付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並對乙方措施補助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12)建立應急處置組織機構,組織編制專項應急預案,開展演練。

(13)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檢查考覈,作爲安全保證金的考覈依據。

(14)如可能對其他施工項目部或人員造成安全影響,乙方要求其他單位人員臨時撤離或停止作業,甲方應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5. 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2)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以及業主項目部、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包括業主項目部、總包單位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對存在問題落實整改。

(3)按照甲方總平面佈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標準,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甲方備案,並組織落實。

(4)按照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相關安全記錄臺賬。

(5)按照規定和要求,編制並落實各項有針對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組織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員交底,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6)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進廠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覈;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爲安全考試合格人員辦理“胸卡(安全合格)證”上崗作業,做到有據可查。

(7)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包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複審,持證上崗,並報甲方備案。

(8)定期組織施工人員身體檢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崗,並按照國家規定爲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9)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進行作業場所危險點的告知並落實防範措施。

(10)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信線路以及已建成的裝置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11)對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行爲規範和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和整改。

(12)爲施工人員配備合格、規範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督促、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帶和使用;定期對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等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檢測,確保合格、有效。

(13)建立和完善現場施工機械管理制度和驗收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對特種機械進行檢驗檢測,並將檢測報告和檢測合格證書報甲方備案。

(14)落實現場施工環境保護要求,對施工產生的噪聲、廢水泥漿排放、揚塵、固液體廢料和危險廢料等進行控制。

(15)按實際情況和季節特點制定包括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凍、防暑、防雷、防雨等安全措施或管理辦法,落實相應的安全設施。

(16)建立和執行施工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編制施工臨時用電實施方案報甲方審批後執行;按要求選用合格的配電箱,裝設漏電保護器,電纜、架空線敷設、接地等符合規範。

(17)建立和執行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測,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噴頭安裝等應使用合格的專用工具,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18)對甲方提供的工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其安全狀況,並在使用中執行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19)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安全隔離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

(20)交叉作業時應採取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

(21)施工特殊臨時用電應符合規定,落實安全措施,在室內、夜間等作業環境內施工,應配置相應的照明,在潮溼環境、容器內施工,電源電壓應符合安規規定的安全電壓等級,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使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夜間施工應按照地方的環保要求,控制噪聲、光污染等可能對周邊造成的環境影響。

(22)建立和執行現場施工腳手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按有關規定組織腳手架使用前的驗收、使用中的檢查和維護。

(23)起重吊裝應設置相應的警戒區域,管道安裝等高處作業應設置相應作業平臺,並採取有效地防止高處墜落和高處落物等安全措施。

(24)設備安裝就位期間,對未可靠固定的設備應做好相應的專項安全措施。

(25)焊接、切割等動火作業應具有相應的動火工作票,採取相應的防火措施和防止火星濺落的隔離措施,重點區域要加強監督。

(26)土石方開挖應按相關規定報甲方批准同意或備案,並採取防塌陷、排水和相關地下管線保護措施,周邊應設置圍欄和警示標誌,防止水土流失(不包括爆破作業)。

(27)落實土方開挖、運輸的防塵措施,工地出入口必須採取措施,防止污水和污土污染周邊環境。

(28)壓力試驗、噴淋試驗應通過甲方向相關單位提前公告,採取明顯的警戒區域,設置相應的警示標牌,防止造成對人員的傷害。設備消缺應確認設備已經停電、隔絕、泄壓、放水,並採取安全措施,纔可進行工作。

(29)容器、密閉空間內作業前應加強通風,並對容器內有害氣體進行監測,符合要求後,方可進入作業,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護,並有緊急救援措施。

(30)設備試運前應進行驗收確認,試運期間落實相關安全措施。

(31)在已受電、投運的區域施工,落實設備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

(32)乙方如確需對部分施工作業進行勞務分包,應嚴格對勞務分包單位進行安全資質審查,履行報批手續,報甲方審覈批准後,方可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明確安全責任,納入乙方的安全責任範圍內。

(33)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及時報告甲方,並按要求報告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34)對甲方、監理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並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6.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

(1)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______萬元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在合同價款中單獨列支,並按照規定以及實際使用情況和工程進展情況分期支付。

(2)乙方應按規定用於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相關支出,不得挪作他用。有關使用情況應定期報告甲方,並接受甲方的檢查和監督。

7. 安全文明施工考覈標準

(1)甲方按照分包合同價款,預留 5%或______萬元作爲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2)發生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各類事故、事件及乙方的違章違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爲,甲方有權按照保證金扣款標準扣除乙方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3)甲方在撥付工程款或竣工結算時,彙總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保證金扣款通知單》,對安全保證金進行扣款。

(4)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證金超出預留金額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8. 需要補充協議內容

三、附則

(1)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作爲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可獨立於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本協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範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按國家發展改革委頒佈的《電網工程建設預算編制與計算標準》規定計提。

(5)安全保證金的扣款標準按照《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範本》附錄(《安全保證金扣款標準》)的規定執行。

(6)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7)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8)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5

建築施工勞務分包安全協議書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經理部部(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勞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建築工程項目委託乙方施工,爲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進度,雙方在簽訂建築工程合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信號系統安裝工程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範圍和內容:環形支架安裝及電纜敷設工程項目期限: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員;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覈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3、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1)工程項目應由甲方編制施工組織設計;(2)工程項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施工。

4、甲乙雙方的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5、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現場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6、施工期間,乙方指派同志負責本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負責聯繫予以協助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繫,項目協助檢查工程項目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7、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以上就是工程勞務分包安全協議書範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分包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6

發(總)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分)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承包方第一責任人:

爲了共同圓滿實現建設方和發包方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關於《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 ] 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 ] 號)的規定,認真貫徹我國“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嚴格執行發包方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堅持安全發展理念、構建環境和諧、社會滿意、確保施工人員安全與健康、工程平安順利,以達到雙贏的目標,經雙方協商,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和專業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責任書,以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確保雙方共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的實現。

一、建設工程項目:

1、建設工程項目名稱:

2、建設工程項目地扯:

3、工程分包內容:

二、職責內容:

(一)發包方職責

1、發包方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考評分包方是否做好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安全責任目標是否落實。

2、發包方向分包方提供工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要求,及時傳達政府主管部門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相關工作要求。

3、發包方按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制度定期組織對承包方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並根據檢查情況書面評價及通報,對違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定、屢不改正的分包方負責人及分包方違章違紀人員按發包方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進行處罰,如有情節較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爲,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要求移送司法機關進行處理,追究其刑事、民事、行政等責任。

(二)分包方職責

1、分包方必須遵守國家、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關於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落實發包方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章制度和有關規定,向發包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產施工許可證(原件),完善設置本分包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並配備足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發生事故必須在1小時內立即報告發包方,並協助發包方及政府安監和建設行政等相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分包方承擔事故善後處理和政府上級部門的一切經濟處罰,落實發包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並落實到每個管理人員主體責任,成立以發包方爲主的應急救援機構,開展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練工作。

2、分包方必須與所屬施工隊伍、班組(個人)等簽訂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或安全生產承包合同),簽訂率達100%。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內容包括: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安全目標及指標和考覈辦法、安全生產措施以及控制安全責任事故的實施辦法、獎罰規定及明確各自職責等。

3、分包人是該分包範圍的安全第一責任人,依照法律法規和發包方的有關規定對該分包範圍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保證該分包範圍安全生產條件、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投入資金保障,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認真落實該分包範圍安全生產責任制、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措施的落實,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降低事故總量和傷亡人數。避免職業病的發生及輕傷事故,並有義務配合協助其他分包商及發包方做好全面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

4、分包方對所有一線生產工人(含民工)進行上崗前“三級安全教育”、“安全生產告知”、“安全生產技術交底”並填寫“三不傷害卡”和“三不傷害對策”等,符合要求率達100%,落實施工現場領導帶班制度,加強對危險性作業建立監護制度及落實監護責任人員。

5、分包方施工噪聲場界限制符合國家標準(GB12523-90)。

6、分包方施工現場有預防揚塵、噪聲、廢氣的監控措施。

7、分包方固體及有毒、有害廢棄物進行有效控制和管理,集中分類堆放,按當地環保部門規定定期清運,減少對環境污染。

8、分包方生產、生活污水排放符合地方標準。

9、分包方不發生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罰的環境污染事件。

10、分包方必須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機構必須到位,人員變動須經發包方、業主和監理管理機構同意、批准。

三、違約責任:

1、如發包方違約,分包方可越級上報發包方主管領導或安全主管部門。

2、如分包方違約,發包方按先說服、教育、溝通的原則辦理,達成一致意見,如不果,發包方在有三名安全檢查人員共同證實分包方違章、違約或有照片、錄相、詢話記錄等證明的,發包方有權按發包方《企業安全管理經濟處罰規定標準》執行經濟處罰。

四、本《專業工程分包施工安全管理責任書》共 五 份,甲方執 叄份,乙方執 貳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五、本《專業工程分包施工安全管理責任書》中相關條款如果與國家法律、法規有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7

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據項目工程,依照《安全生產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爲加強勞務分包隊、組及工程分包單位的勞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切實依法保障務工作業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安全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實行工程總承包制,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負總責任,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甲方依法與分包單位、務工作業人員簽訂勞務安全協議合同。

一、甲方按照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及分包項目務工作業人員的安全是,依法定期和不定期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凡經檢查發現野蠻施工,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甲方有權停止其施工作業並限期整改,若不按要求,整改不力,甲方按規定予以處罰。

二、乙方工程分包單位及勞務作業人中班組應完善自己所在單位、區域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未經培訓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工程分包單位勞務建築隊法定人員是所在單位的第一責任人,應對所施工的工程負全面責任,並根據工程特點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規程。

三、根據建設部關於《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的規定,各工程分包單位及勞務隊伍應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全面負責管理安全工作。

四、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首先進行入場員工的的安全培訓教育,做到嚴格遵守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法規及甲方的各項規程。若違反安全規程,情節嚴重,造成各類安全事故的依照《安全生產法》第90條規定予以處罰。

五、乙方務工人員必須正確佩帶自己的勞動保護用品的施工作業中,未按要求造成事故,情節嚴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工程分包單位及勞務隊自行負責。

六、勞動法規定:_________________使用未滿十六歲的童工及未成年人,違法使用務工人員,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有權抽查、監督管理,並按相關政策從重處罰使用單位。

七、因建築施工的特點,高空、深坑、危險場所隨時都有,爲此,乙方不得招用有心臟病、高血壓、癲癇及年老歲數超過國家法定規定的人員入場務工作業。若不按規定違規使用勞務人員,發生的均由使用單位自行負責,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加強用工人員的管理,入場民工必須持身份證登記註冊,按公安派出所關於外來人員的管理辦理相關手續執行管理。

九、以上條文,經甲、乙方簽字,從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項目經理:_________________乙方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安全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安全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分包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8

總包方:

分包方:

爲了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其他相關規定,雙方就本工程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總包方、分包方責任

1、分包單位在總包方的區域內施工,在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中要執行國家及行業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和總包方的一切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服從總包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執法人員提出的隱患通知單、技術部門的安全措施交底。

2、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進場前,必須先將現場負責人、施工人數(包括專職或兼職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資質和委託書等複印件的報送總包方,經覈實無誤後方可進場。

3、分包單位進場前,必須按照相關規定對進場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及現場現狀教育,要求教育面達到100%,並將考覈成績單報送總包單位。

4、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在施工程出現的不安全隱患,總包方有權簽發隱患通知單,並限期改正,對情節嚴重以不按期整改的,總包方有權停止分包方作業,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分包負責。

5、分包方自行搭設的固定式腳手架,移動式工具腳手架,電梯井內架子,用電線路,手持電動工具等設施,必須嚴格按規範要求去做,並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後方可使用。

6、由總包方提供給分包方單位使用的施工用電、腳手架及防護設施,須經雙方驗收。辦理交接手續後方可使用,分包方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事故均與總包方無關。現場各種防護設施不得隨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護需要打開時,分包單位應事先向總分單位書面提出申請,待批准後方可打開,施工中除設明顯標誌外,還應派專人看守,完工後或下班時應及時封閉好。

7、分包單位及時將人員報於總包安全員處進行登記。

二、施工人員職責

1、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正確佩帶好安全帽,兩米以上高處作業必須系掛好安全帶。未經申請和總包方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現場的安全防護、機械防護和臨電防護設施。違者按總包方有關安全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2、現場禁止交叉作業,高處作業人員嚴禁將工具、配件及各種物體從高處往下拋擲,樓內作業人員嚴禁將垃圾和任何物體從窗口或臨邊往外扔,防止物體打擊傷人。

3、施工用電不得亂拉亂接,需要接電時,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操作,並在總包方電工的統一安排下進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人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或由甲方辭退。

4、文明施工做到活完腳下清,材料碼放整齊,嚴禁亂扔亂拋,防止造成人員傷害和環境污染

三、事故處理

1、由於分包方或分包方作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設備設施不完善造成的傷亡事故,由分包方參照國家現行規定負責處理,並負責傷、殘、亡個人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和善後處理,對總包方的一切損失負責賠償。

四、本協議一式肆份,總包方、分包方各執兩份。

總包單位(簽章): 分包單位(簽章):

分包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9

總包方:

分包方:

爲了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其他相關規定,雙方就本工程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總包方、分包方責任

1、分包單位在總包方的區域內施工,在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中要執行國家及行業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和總包方的一切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服從總包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執法人員提出的隱患通知單、技術部門的安全措施交底。

2、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進場前,必須先將現場負責人、施工人數(包括專職或兼職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資質和委託書等複印件的報送總包方,經覈實無誤後方可進場。

3、分包單位進場前,必須按照相關規定對進場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及現場現狀教育,要求教育面達到100%,並將考覈成績單報送總包單位。

4、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在施工程出現的不安全隱患,總包方有權簽發隱患通知單,並限期改正,對情節嚴重以不按期整改的,總包方有權停止分包方作業,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分包負責。

5、分包方自行搭設的固定式腳手架,移動式工具腳手架,電梯井內架子,用電線路,手持電動工具等設施,必須嚴格按規範要求去做,並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後方可使用。

6、由總包方提供給分包方單位使用的施工用電、腳手架及防護設施,須經雙方驗收。辦理交接手續後方可使用,分包方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事故均與總包方無關。現場各種防護設施不得隨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護需要打開時,分包單位應事先向總分單位書面提出申請,待批准後方可打開,施工中除設明顯標誌外,還應派專人看守,完工後或下班時應及時封閉好。

7、分包單位及時將人員報於總包安全員處進行登記。

二、施工人員職責

1、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正確佩帶好安全帽,兩米以上高處作業必須系掛好安全帶。未經申請和總包方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現場的安全防護、機械防護和臨電防護設施。違者按總包方有關安全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2、現場禁止交叉作業,高處作業人員嚴禁將工具、配件及各種物體從高處往下拋擲,樓內作業人員嚴禁將垃圾和任何物體從窗口或臨邊往外扔,防止物體打擊傷人。

3、施工用電不得亂拉亂接,需要接電時,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操作,並在總包方電工的統一安排下進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人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或由甲方辭退。

4、文明施工做到活完腳下清,材料碼放整齊,嚴禁亂扔亂拋,防止造成人員傷害和環境污染

三、事故處理

1、由於分包方或分包方作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設備設施不完善造成的傷亡事故,由分包方參照國家現行規定負責處理,並負責傷、殘、亡個人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和善後處理,對總包方的一切損失負責賠償。

四、本協議一式肆份,總包方、分包方各執兩份。

總包單位(簽章): 分包單位(簽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分包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10

工程承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勞務分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切實落實安全生產的責任,確保施工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證施工順利進行,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勞務分包合同,雙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1. 勞務分包人基本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                                    有效期:                                   

營業執照號碼:                                    有效期:                                   

2、責任範圍:乙方所承擔的工程項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設施及環境的安全。

3、責任期:自 年 月 日起至乙方所承擔的工程項目經甲方驗收合格,人員撤離現場時止。

4、雙方義務

4.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定、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4.2 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

4.3嚴禁違章指揮,及時制止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爲。

4.4發生事故,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傷者、保護好現場,並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4.5施工現場各自必須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並持有安全生產考覈合格證書。

5、甲方權利和義務

5.1負責向乙方進行施工前安全技術總交底和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監督檢查。

5.2負責制定安全生產技術措施並督促實施。

5.3負責對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發現無證人員上崗的,應及時予以制止。

5.4負責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絕緣手套、絕緣鞋等)。若勞務分包合同中明確由乙方自備的,甲方應對乙方採購的防護用品的材質、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5.5負責安全防護所需材料和安全標誌、標牌的提供。

5.6負責各種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包括乙方自帶機具)和施工用電的安全管理。

5.7對違反安全生產標準和規章制度的行爲進行糾正,必要時進行內部經濟處罰或要求乙方停工整改。

5.8按照規定,負責爲建築施工人員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5.9 負責協調同一施工現場多個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6、乙方權利和義務

6.1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監理單位等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甲方有權就事故造成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6.2人員進場,必須及時如實向甲方填報進場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工種、本工種工齡、家庭住址、身份證號、教育培訓情況等;嚴禁僱傭童工、未成年工、不適宜從事有關工種的作業人員及身份不明的人員(如違法犯罪人員)。

6.3施工、操作人員在施工前,必須接受入場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安全考覈不合格的人員不得安排上崗。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和《特種作業操作證》,無證人員嚴禁安排上崗操作。

6.4負責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組織實施施工、操作人員入場前、定期和經常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訓;保證操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緊急情況下的應急避險措施,並督促施工人員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

應當書面告知作業人員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指定班組義務安全監督員,督促班組開展班前安全活動,並定期向甲方報送班組安全活動記錄。

對在西安地區施工的項目,勞務分包人負責組織自有人員參加西安市建委的安全培訓,並辦理《西安市建設類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合格證書》;實行施工現場義務安全監督員制度,每15名從業人員中確定1名義務安全監督員,並經西安市建委培訓中心培訓考覈合格,取得證書和統一製作的安全帽、袖章。

6.5落實甲方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要求,並針對分項工程和作業環境實際,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並由雙方簽字確認。指導、督促作業人員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要求和操作規程作業。嚴禁安排操作人員帶病上崗和連續加班。

6.6負責爲本單位從業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如手套、工作服、膠鞋等)和勞動防護用品(若勞務分包合同約定由乙方自備),督促施工、操作人員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及時制止違章行爲。

6.7向甲方申報自帶機具的規格、型號、數量、安全狀況等並負責安全使用,嚴禁機具“帶病”運轉。

6.8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檢查,對檢查提出的問題和隱患,落實人力資源及時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整改或設置障礙。

6.9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場所。

6.10做好所使用的職工宿舍、食堂的安全管理,宿舍、食堂建築必須符合安全要求,不得私自接設電熱水器、電爐、自制電熱毯、電風扇等;不得私自容留外來人員住宿;不得采購不符合衛生要求的原料或半成品,不得供應變質食品。

6.11接受甲方比照內部管理規定,對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行爲的處罰,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6.12負責爲本單位從事危險作業(如架子工、木工等)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6.13對本單位施工、操作人員所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乙方應立即報告甲方和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和法律責任;對突發疾病死亡或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乙方承擔其工傷保險待遇。

7、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書作爲勞務分包合同的附件,同勞務分包合同同時生效、同時終止。

8、協議份數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9、補充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分包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11

發包單位: 電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甲方

承包單位: 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 乙方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工程承發包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 牽引站線路工程

(2)工程地址:

(3)承包範圍: 灌注樁

(4)承包形式: 專業分包

(5)工程合同編號:

(6)工程項目期限:

二、協議內容

1. 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不發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

(2)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責任交通事故以及環境影響事件。

(3)不發生因工程建設原因造成的電網、設備事故。

(4)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 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於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國家發展改革委《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 5009.2、DL 5009.3)。

(5)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6)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7)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8)國家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9)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0)業主項目部、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3. 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及標準制度,執行業主項目部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分包項目按照“先訂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後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具備相應任職資格的專職安全員和相關的安全檢查檢測裝備。

(4)施工期間,甲方指派朱超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劉後夫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並配備安全監督人員______人。

(5)按照國家、國家電網公司、業主項目部、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置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採取可靠安全措施後,方可拆除、變動,並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6)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7)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和安全通道,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爲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並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9)嚴格執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10)施工現場總平面由甲方統一策劃,分區管理,各負其責,不得隨意變動。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環保等的標誌、標識和設施,按策劃統一組織,乙方施工區域由乙方實施。

(11)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啓動專項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2)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 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的安全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情況進行覈查,對覈查材料複印件存檔保管;乙方資質、資格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按規定成立施工安全委員會,組織和協調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整體工作,及時向乙方傳達國家電網公司等上級單位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件和通報。

(3)組織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並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胸卡(安全合格)證”,做到有據可查。

(4)按施工組織總設計,組織向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相關安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收集、提供地下管線、設施等相關資料,並提出保護措施要求。

(5)組織同一區域交叉施工各方簽訂相應的安全協議,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施。

(6)編制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防護措施要求。臨近帶電設備作業,落實專人監護。

(7)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設施等安全管理制度,按規定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8)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專題會議,組織安全監督網絡活動,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9)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爲,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覈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10)組織對乙方編制的重大作業項目和大型機械的安裝拆除等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會審,報送監理審定籤認。

(11)按規定撥付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並對乙方措施補助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12)建立應急處置組織機構,組織編制專項應急預案,開展演練。

(13)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檢查考覈,作爲安全保證金的考覈依據。

(14)如可能對其他施工項目部或人員造成安全影響,乙方要求其他單位人員臨時撤離或停止作業,甲方應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5. 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2)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以及業主項目部、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包括業主項目部、總包單位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對存在問題落實整改。

(3)按照甲方總平面佈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標準,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甲方備案,並組織落實。

(4)按照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相關安全記錄臺賬。

(5)按照規定和要求,編制並落實各項有針對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組織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員交底,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6)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進廠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覈;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爲安全考試合格人員辦理“胸卡(安全合格)證”上崗作業,做到有據可查。

(7)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包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複審,持證上崗,並報甲方備案。

(8)定期組織施工人員身體檢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崗,並按照國家規定爲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9)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進行作業場所危險點的告知並落實防範措施。

(10)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信線路以及已建成的裝置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11)對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行爲規範和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和整改。

(12)爲施工人員配備合格、規範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督促、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定期對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等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檢測,確保合格、有效。

(13)建立和完善現場施工機械管理制度和驗收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對特種機械進行檢驗檢測,並將檢測報告和檢測合格證書報甲方備案。

(14)按規定編制起重機械、垂直運輸機械等的安裝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報甲方和監理審查通過後實施。安裝拆除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資質。

(15)對危險性較大的___ ___施工項目,應經安全驗算,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並報甲方和監理審查通過後實施。

(16)落實現場施工環境保護要求,對施工產生的噪聲、振動、大氣污染、廢水泥漿排放、揚塵、固體廢料和危險廢料等進行控制。

(17)按實際情況和季節特點制定包括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凍、防暑、防雷、防雨、防霧等安全措施或管理辦法,落實相應的安全設施。

(18)建立和執行施工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編制施工臨時用電實施方案報甲方審批後執行;按要求選用合格的配電箱,裝設漏電保護器,電纜、架空線敷設、接地等符合規範。

(19)建立和執行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測,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20)對甲方提供的工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其安全狀況,並在使用中執行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21)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安全隔離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

(22)交叉作業時應採取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

(23)施工特殊臨時用電應符合規定,落實安全措施,在室內、夜間等作業環境內施工,應配置相應的照明,在潮溼環境、容器內施工,電源電壓應符合安規規定的安全電壓等級,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使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夜間施工應按照地方的環保要求,控制噪聲、光污染等可能對周邊造成的環境影響。

(24)建立和執行危險化學品的採購、運輸、儲存、領用、保管、退庫和廢料處理的安全管理辦法和措施。

(25)建立和執行現場施工腳手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按有關規定組織腳手架使用前的驗收、使用中的檢查和維護;對大型腳手架、高大模板支撐系統的搭設方案組織專家論證。

(26)按規定組織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的施工方案的專家論證,並落實支護的安全措施。

(27)土石方開挖應按相關規定報甲方批准同意或備案,並採取防塌陷、排水和相關地下管線保護措施,周邊應設置圍欄和警示標誌,防止水土流失。(不包括爆破作業)

(28)落實土方開挖、運輸的防塵措施,工地出入口必須採取措施,防止污水和污土污染周邊環境。

(29)施工廢水經處理合格後排放。

(30)大體積混凝土澆灌,應設立專門指揮人員,指揮現場混凝土攪拌車按照次序進出場,設置安全通道,落實安全措施。

(31)結構吊裝、臨邊和孔洞作業應採取設置相應作業平臺、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繩、防墜裝置、安全網等的安全措施,做好孔洞蓋板、臨邊圍欄的安全措施。

(32)起重機械、物料提升機的使用過程中應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確保安全可靠和使用。

(33)容器、密閉空間內作業前應加強通風,並對容器內有害氣體進行監測,符合要求後,方可進入作業,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護,並有緊急救援措施。

(34)在已受電、投運的區域施工,落實設備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

(35)乙方如確需對部分施工作業進行勞務分包,應嚴格對勞務分包單位進行安全資質審查,履行報批手續,報甲方審覈批准後,方可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明確安全責任,納入乙方的安全責任範圍內。

(36)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及時報告甲方,並按要求報告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37)對甲方、監理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並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6.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

(1)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____ __萬元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在合同價款中單獨列支,並按照規定以及實際使用情況和工程進展情況分期支付。

(2)乙方應按規定用於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相關支出,不得挪作他用。有關使用情況應定期報告甲方,並接受甲方的檢查和監督。

7. 安全文明施工考覈標準

(1)甲方按照分包合同價款,預留 5%或___ ___萬元作爲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2)發生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各類事故、事件及乙方的違章違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爲,甲方有權按照保證金扣款標準扣除乙方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3)甲方在撥付工程款或竣工結算時,彙總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保證金扣款通知單》,對安全保證金進行扣款。

(4)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證金超出預留金額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8. 需要補充協議內容:

三、附則

(1)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作爲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可獨立於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本協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範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按國家發改委頒佈的《電網工程建設預算編制與計算標準》規定計提。

(5)安全保證金的扣款標準按照《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範本》附錄(《安全保證金扣款標準》)的規定執行。

(6)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7)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8)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12

發包單位: 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 簡稱乙方

爲貫徹 " 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 " 的安全生產方針 , 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 , 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 , 結合本工程特點 , 雙方在簽訂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時 , 經協商一致 , 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 、工程項目名稱 : 中國核電工程有限公司中核東方項目1#實驗大廳開閉器外電源程

2 、工 程 地 址 :

3 、承 包 範 圍 :

4 、承包形式:

5 、工程項目期限 : —— 年 ——月——日至 ——年——月 —— 日

6 、工程合同總工期——日曆天。

二、協議內容

1 、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 不發生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

2) 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責任交通事故以及環境影響事件。

3) 不發生因工程建設、作業原因造成的電網、設備事故。

4) 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 、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於 :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 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 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 國家發改委《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 (DL5009.2 、 DL5009.3 〉

5) 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6)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7)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8) 國家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9) 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O) 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施工的規章制度

3 、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及標準制度,執行建設單位和甲方(總承包單位或專業承包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 分包項目按照“ 先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後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

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

3)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

安全員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監督。

4) 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野長山 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並配備安全監督人員 。

5) 按照國家、國家電網公司、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置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 ;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採取可靠安全措施後,方可拆除、變動,並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6) 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或危險點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7) 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和安全通道,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約定 , 爲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並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9) 施工過程中發生入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 ,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啓動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0) 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對乙方的安全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情況進行覈查,對覈查材料複印件存檔保管;乙方資質、資格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 組織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並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胸卡(安全合格)證”,做到有據可查。

3) 定期和不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4) 編制並向乙方書面明確施工方案、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措施,作業前,組織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相關安全人員進行施工作業的安全技術交底,由雙方簽字確認;並在作業過程中進行指導。臨近帶電設備作業,落實專入監護。 1

5) 向乙方通報建設單位和甲方的安全工作計劃和要求、安全事故通報(簡報、快報)。

6) 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爲,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覈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 , 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7)建立和執行電氣安全工器具,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測,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按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作業工具、安全工器具,定期進行檢測。

8) 危險性較大的 / 施工項目應編制、審批相應的施工方案或作業指導書,並時乙方進行安全施工交底、雙方簽字確認,督促和指導落實專項安全措施。

9) 督促乙方落實臨時用電方案要求的安全措施、開挖的防坍塌措施、高空作業的防墜落措施、施工區域的隔離措施、臨時停止工作的錨固措施等專項安全措施。

10) 在作業開始和結束前做好相關單位的交接手續,確認各方交接狀態的安全措施。

11) 在城鎮、交通道路等人員密集區域施工,應編制交通組織方案和安全措施。督促乙方根據方案和措施要求設置全封閉路欄、安全警示、交通指示和夜間警示燈等。

12) 進入變電站施工做好和相關單位的協調工作,必要時組織簽訂各方安全協議。

13) 對控制室、繼保室、通信機房、計算機室等,己敷設的電纜,已安裝變壓器、盤櫃、蓄電池等設備以及現場的易燃易爆危險品 , 應採取可靠的防火隔離措施 , 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

14) 組織乙方落實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高處作業、臨邊和孔洞防護等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各項措施;建立和執行SF6氣體的採購、儲存、使用和回收處理的安全管理辦法和措施。

15) 嚴格執行工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制度,負責乙方的辦票工作,督促乙方按票執行。

16) 組織或督促乙方作業人員定期進行體檢。

17) 組織乙方參加相關應急演練 , 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8) 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檢查考覈 , 作爲安全保證金的考覈依據。

19) 組織協調同一區域交叉施工,督促各方落實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

5 、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2) 乙方進入現場的作業人員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用工規定,應是乙方企業在冊的體檢合格人員,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 , 進入現場作業的人員應經甲方審覈同意。

3) 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進廠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覈;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爲安全考試合格人員辦理“胸卡(安全合格)證”上崗作業 , 做到有據可查。

4) 執行有關規定 , 落實各項作業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

5) 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活動 , 配合甲方解決現場的安全生產問題。

6) 在作業前,進行危險點分析和預控,由作業負責人對作業班組和全體人員進行安全交底,並經全體人員簽字確認後,方可開工。

7) 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訊線路以及已建成的裝置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8) 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包括特種作業的培訓、複審,持證上崗,並報甲方備案。

9) 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建設單位、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 ( 包括建設單位、總包單位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 ), 對存在問題組織整改。

10) 在甲方指定的區域、時間、工作範圍內組織施工作業,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到其他區域和設備上工作,並採取措施,防止因交叉作業與其他施工單位產生相互影響、對人員造成傷害和對已建成設備設施的損壞。

11) 每天由安全人員進行現場安全巡查,檢查現場施工人員的行爲規範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及時糾正違章、整改安全隱患。

12) 督促接觸粉塵、有毒有害等物質的人員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用品。

13) 嚴格執行甲方現場施工腳手架、跨越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按規定搭設、驗收掛牌,每日使用前或定期檢查,及時維護。

14) 對危險性較大的 / 作業項目,落實甲方編制的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滿足安全施工條件,得到甲方許可,並在甲方專人監護下工作。

15) 按照甲方的現場施工環境保護的措施和要求,實施作業產生的揚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化學危險廢料以及噪聲、振動等控制措施。

16) 落實本作業相關的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坍塌、防凍、防暑、防雷、防雨等安全防範措施。

17) 落實甲方制定的施工臨時用電管理措施,做好臨近帶電設備以及其他危險區域的隔離防護和專人監護措施。18) 制定自帶作業工(機)具、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措施;對使用的作業工(機)具、安全工器具進行檢查、維護,確保合格有效,並教育督促作業人員正確使用、維護作業工(機)具和安全工器具。

19) 按約定爲作業人員配備合格、規範的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對安全帽、安全帶等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執行電氣安全工器具、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措施,教育並監督作業人員正確使用登高工具、防墜裝置和個人保安接地線。

20) 高處作業應設置作業平臺、安全網、水平安全繩、防墜裝置等的安全措施,並採取有效的防止高處落物的安全措施,特別做好孔洞蓋板、臨邊圍欄的安全措施。

21) 嚴格按照甲方的施工方案、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技術交底要求,落實開挖的防坍塌措施、施工區域的隔離措施、臨時間斷工作及未可靠固定的設備須採取錨固、接地等專項安全措施。

22) 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安全隔離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

23) 在可能有感應電壓的情況下作業 , 應保持安全距離 , 採取有效可靠的接地與防護措施。

24) 施工中可能影響其他施工作業人員或設備的安全時,應向甲方提出相應要求,安全措施落實後方可開展工作。25) 在電纜層、電纜隧道及 GIS 開關室、容器內、密閉空間等區域內工作,應先按規定進行通風、監測有毒有害氣體,符合要求後,方可工作。容器、密閉空間內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護,並有緊急救援措施;施工照明採用相應等級的安全電源,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使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

26) 作業人員進入工井作業前 , 在開啓井蓋瞬間應防止有害、有毒、可燃氣體突然噴出傷人,開啓井蓋後應加強通風和監測,必須使用非金屬梯子上下工井,工井口應用井圈或護欄,作業人員撤離電纜井或隧道後,應立即蓋好井蓋,以防意外。

27) 落實 / 危險化學品使用和廢料處置的要求和措施,並對施工中產生的危險化學廢料按規定進行回收和集中處置。

28) 嚴格執行工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制度,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和防火措施。在己受電、投運區域施工,落實設備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

29) 定期組織作業人員身體檢查,並按照國家規定爲本單位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30) 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按要求及時報告有關方面,並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31) 對甲方、監理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並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6 、安全文明施工考覈標準

l) 甲方投照分包合同價款,預留 5% 或 / 萬元作爲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2) 發生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各類事故、事件及乙方的違章違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爲,甲方有權按照保證金扣款標準扣除乙方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3) 甲方在撥付工程款或竣工結算時,彙總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保證金扣款通知單》,對安全保證金進行扣款。

4) 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證金超出預留金額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7 、需要補充協議內容 無

三、附則

1 、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作爲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可獨立於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 、本協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 、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範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 、安全保證金的扣款標準按照《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範本》附錄(《安全保證金扣款標準》)的規定執行。

5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6 、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7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 北京華匯電力安裝工程有限 單位名稱(蓋章):北京嶷創開源建築工程有

公司 限公司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 年 —— 月 ——日 簽訂日期: —— 年——月—— 日

分包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13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 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 乙方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工程承發包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程地址:

3.承包範圍:

4.承包形式:

5.工程合同編號:

6.工程項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協議內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不發生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

(2)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責任交通事故以及環境影響事件。

(3)不發生因工程建設原因造成的電網、設備事故。

(4)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於: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3)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4)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5)國家發展改革委《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 5009.2、DL 5009.3);

(6)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7)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8)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9)國家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10)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1)業主項目部、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3.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及標準制度,執行業主項目部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分包項目按照“先訂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後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具備相應任職資格的專職安全員和相關的安全檢查檢測裝備。

(4)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並配備安全監督人員 人。

(5)按照國家、國家電網公司、業主項目部、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置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採取可靠安全措施後,方可拆除、變動,並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6)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7)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和安全通道,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爲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並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9)嚴格執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10)施工現場總平面由甲方統一策劃,分區管理,各負其責,不得隨意變動。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環保等的標誌、標識和設施,按策劃統一組織,乙方施工區域由乙方實施。

(11)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啓動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2)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的安全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情況進行覈查,對覈查材料複印件存檔保管;乙方資質、資格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按規定成立施工安全委員會,組織和協調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整體工作,及時向乙方傳達國網公司等上級單位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件和通報。

(3)組織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並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胸卡(安全合格)證”,做到有據可查。

(4)按施工組織總設計,組織向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相關安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收集、提供地下管線、設施等相關資料,並提出保護措施要求。

(5)組織同一區域交叉施工各方簽訂相應的安全協議,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施。

(6)編制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防護措施要求。臨近帶電設備作業,落實專人監護。

(7)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設施等安全管理制度,按規定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8)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專題會議,組織安全監督網絡活動,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9)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爲,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覈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10)組織對乙方編制的重大作業項目和大型機械的安裝拆除等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會審,報送監理審定籤認。

(11)按規定撥付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並對乙方措施補助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12)建立應急處置組織機構,組織編制應急預案,開展演練。

(13)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檢查考覈,作爲安全保證金的考覈依據。

(14)如可能對其他施工項目部或人員造成安全影響,乙方要求其他單位人員臨時撤離或停止作業,甲方應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2)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以及業主項目部、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包括業主項目部、總包單位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對存在問題落實整改。

(3)按照甲方總平面佈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標準,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甲方備案,並組織落實。

(4)按照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相關安全記錄臺賬。

(5)按照規定和要求,編制並落實各項有針對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組織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員交底,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6)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進廠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覈;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爲安全考試合格人員辦理“胸卡(安全合格)證”上崗作業,做到有據可查。

(7)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包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複審,持證上崗,並報甲方備案。

(8)定期組織施工人員身體檢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崗,並按照國家規定爲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9)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進行作業場所危險點的告知並落實防範措施。

(10)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訊線路以及已建成的裝置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11)對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行爲規範和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和整改。

(12)爲施工人員配備合格、規範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督促、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帶和使用;定期對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等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檢測,確保合格、有效。

(13)建立和完善現場施工機械管理制度和驗收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對特種機械進行檢驗檢測,並將檢測報告和檢測合格證書報甲方備案。

(14)落實現場施工環境保護要求,對施工產生的噪聲、廢水泥漿排放、揚塵、固液體廢料和危險廢料等進行控制。

(15)按實際情況和季節特點制定包括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凍、防暑、防雷、防雨等安全措施或管理辦法,落實相應的安全設施。

(16)建立和執行施工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編制施工臨時用電實施方案報甲方審批後執行;按要求選用合格的配電箱,裝設漏電保護器,電纜、架空線敷設、接地等符合規範。

(17)建立和執行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測,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噴頭安裝等應使用合格的專用工具,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18)對甲方提供的工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其安全狀況,並在使用中執行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19)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安全隔離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

(20)交叉作業時應採取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

(21)施工特殊臨時用電應符合規定,落實安全措施,在室內、夜間等作業環境內施工,應配置相應的照明,在潮溼環境、容器內施工,電源電壓應符合安規規定的安全電壓等級,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使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夜間施工應按照地方的環保要求,控制噪聲、光污染等可能對周邊造成的環境影響。

(22)建立和執行現場施工腳手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按有關規定組織腳手架使用前的驗收、使用中的檢查和維護。

(23)起重吊裝應設置相應的警戒區域,管道安裝等高處作業應設置相應作業平臺,並採取有效的防止高處墜落和高處落物等安全措施。

(24)設備安裝就位期間,對未可靠固定的設備應做好相應的專項安全措施。

(25)焊接、切割等動火作業應具有相應的動火工作票,採取相應的防火措施和防止火星濺落的隔離措施,重點區域要加強監督。

(26)土石方開挖應按相關規定報甲方批准同意或備案,並採取防塌陷、排水和相關地下管線保護措施,周邊應設置圍欄和警示標誌,防止水土流失(不包括爆破作業)。

(27)落實土方開挖、運輸的防塵措施,工地出入口必須採取措施,防止污水和污土污染周邊環境。

(28)壓力試驗、噴淋試驗應通過甲方向相關單位提前公告,採取明顯的警戒區域,設置相應的警示標牌,防止造成對人員的傷害。設備消缺應確認設備已經停電、隔絕、泄壓、放水,並採取安全措施,纔可進行工作。

(29)容器、密閉空間內作業前應加強通風,並對容器內有害氣體進行監測,符合要求後,方可進入作業,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護,並有緊急救援措施。

(30)設備試運前應進行驗收確認,試運期間落實相關安全措施。

(31)在已受電、投運的區域施工,落實設備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

(32)乙方如確需對部分施工作業進行勞務分包,應嚴格對勞務分包單位進行安全資質審查,履行報批手續,報甲方審覈批准後,方可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明確安全責任,納入乙方的安全責任範圍內。

(33)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及時報告甲方,並按要求報告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34)對甲方、監理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並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

(1)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 萬元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在合同價款中單獨列支,並按照規定以及實際使用情況和工程進展情況分期支付。

(2)乙方應按規定用於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相關支出,不得挪作他用。有關使用情況應定期報告甲方,並接受甲方的檢查和監督。

7.安全文明施工考覈標準

(1)甲方按照分包合同價款,預留5%或 萬元作爲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2)發生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各類事故、事件及乙方的違章違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爲,甲方有權按照保證金扣款標準扣除乙方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3)甲方在撥付工程款或竣工結算時,彙總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保證金扣款通知單》,對安全保證金進行扣款。

(4)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證金超出預留金額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8.需要補充協議內容

三、附則

(1)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作爲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可獨立於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本協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範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按國家發展改革委頒佈的《電網工程建設預算編制與計算標準》規定計提。

(5)安全保證金的扣款標準按照《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範本》附錄(《安全保證金扣款標準》)的規定執行。

(6)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7)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8)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14

總包單位: (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及有關職業健康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將本建築工程分項工程分包給乙方施工,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築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分包範圍:

二、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宜賓市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組織體制,設置相應的安全管理兼職或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乙方的管理人員和現場作業人員必須無條件地接受甲方的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並自覺地學習各種操作規程。配合甲方做好定期的安全檢查和日常相關安全管理工作。

3.嚴禁乙方違規轉包,杜絕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現象。

4、乙方在進場一週內必須提供:

①參與本工程管理人員名單及通信聯絡表、

②負責本項目施工的特種工人的《特種作業操作證》複印件

③進場的機械機具一覽表及其安全證明(如合格證);

④安全防護的物資進場時必須向總包單位安全部提供合格證明材料如檢驗報告;

⑤所提交的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後果自負。

5、施工期間,乙方必須按照建質20__[91]號文件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指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鄭勇 同志負責聯繫,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乙方專兼職安全員應每週參加由甲方組織的定期安全檢查和安全例會,相互協助和處理工程施工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勞務分包單位項目安全員施工人員在 50 人以下至少 1 人

50-200 人至少 2 人

200 人以上至少 3 人

施工專業承包不少於1人

6.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覈管理規定》,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覈站培訓考覈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外省市特種作業人員還須經本地區有關特種作業考覈站進行審證教育;中、小型機械的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乙方必須將員工的有效上崗證、操作證複印件提供甲方,乙方作業人員作業時必須現場持證。

7、乙方的有關班組長和負責人必須認真對本班組工人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工人法制觀念,提高工人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工人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8、乙方的班組長應認真的做好班前的安全教育,並每月將安全活動記錄交甲方安全部。

9、新工人進場後,甲方應對乙方的、新工人進行三級安全生產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乙方應組織協助項目部對新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並無條件地在三級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上進行簽名、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項目部的各項管理制度。根據項目內容、特點,甲乙雙方應做好安全技術交底,並有交底的書面材料,履行簽名手續,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0.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對於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對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權利,甲方應該認真整改。甲方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違章作業的乙方人員及乙方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從乙方當月工程款中扣除。

11.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甲方統一提供,乙方必須無條件的服從,費用按合同約定。甲乙雙方的管理人員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12.甲乙雙方管理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部門和班組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於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後果負責。

13.甲乙雙方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並驗收及交付使用的書面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事故後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14.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小型設備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如甲乙雙方必須相互借用或租賃,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或租賃手續,制訂有關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設備和工具完好並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須進行檢查檢驗,並做好書面記錄。借入使用方一經接收,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應由借入方負責,並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並由有關人員簽字,各種機械設備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在使用過程中,用於設備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當而造成傷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負責。

15.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的現場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共同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單位負責。

16.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菸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沒有特種作來的人員嚴禁操作特種工種範圍的施工工作.

17.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或認真檢查)並做好檢測記錄,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後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的後果均由肇事施工班組負責。

18.貫徹先訂合同後施工、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甲、乙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按國務院及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在事故發生後及時報告項目部的相應管理人員。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如果是乙方的原因造成,則善後處理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如果由雙方責任引起,則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19.甲方配備給乙方的工人生活區禁止燒飯,禁止使用任何大功率的電器。不準私拉亂接、不準使用插線板。乙方必須定期對生活區進行違規違章檢查,並對甲方提出的隱患及時整改,如由於乙方在管理期間未按照甲方要求、規定進行而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0.乙方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爲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或交由甲方統一辦理。

21、甲、乙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繫,採取保護措施。

22、乙方如有大型設備進出場時,必須提前將計劃報至項目,計劃中必須要包含進出場人員及有效證件。

23、本協議訂立的各項規定適用於立協議單位雙方。如遇有同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不符者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4、乙方的工人進場前必須身體健康,無職業病病史。

25.本協議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於違反本協議而造成傷亡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26.甲方安全生產監督電話:

乙方安全生產監督電話:

三、違約和索賠

1.由於總包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分包人員傷亡,由總包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分包有義務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2.由於分包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總包人員或第三方人員傷亡,由分包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總包或第三方有義務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3.由於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4.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由於隱瞞不報、謊報、故意拖延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而導致事故性質變化,事故嚴重程度加劇,由責任方承擔全部責任。連帶方可依法進行索賠。

四、其他

1.總包向分包方徵收安全、治安、消防、環境衛生保證金,金額爲合同全額1%。分包方違反施工現場生產安全管理的罰金從此保證金中扣除,如分包方在施工中無任何違章行爲,待分包工程結束後全部退還。

2.本協議未明確的,遵從分包合同規定。

3.協議生效和終止:本協議書作爲分包合同的附件,同分包合同同時生效、同時終止。

4、協議份數: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5、未盡事宜或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總包單位:(蓋章) 分包單位:(蓋章)

項目經理: 項目經理: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15

發包單位: 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 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爲貫徹 " 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 " 的安全生產方針 , 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 , 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 , 結合本工程特點 , 雙方在簽訂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時 , 經協商一致 , 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 、工程項目名稱 :

2 、工 程 地 址 :

3 、承 包 範 圍 :

4 、承包形式: 包工包料 。

5 、工程項目期限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6 、工程合同總工期: 日曆天。

二、協議內容

1 、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 不發生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

2) 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責任交通事故以及環境影響事件。

3) 不發生因工程建設、作業原因造成的電網、設備事故。

4) 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 、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於 :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 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 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 國家發改委《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

5) 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6)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7)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8) 國家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9) 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O) 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施工的規章制度

3 、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及標準制度,執行建設單位和甲方(總承包單位或專業承包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 分包項目按照“ 先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後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

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

3)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

安全員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監督。

4) 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野長山 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並配備安全監督人員 。

5) 按照國家、國家電網公司、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置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 ;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採取可靠安全措施後,方可拆除、變動,並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6) 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或危險點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7) 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和安全通道,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約定 , 爲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並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9) 施工過程中發生入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 ,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啓動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0) 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對乙方的安全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情況進行覈查,對覈查材料複印件存檔保管;乙方資質、資格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 組織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並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胸卡(安全合格)證”,做到有據可查。

3) 定期和不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4) 編制並向乙方書面明確施工方案、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措施,作業前,組織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相關安全人員進行施工作業的安全技術交底,由雙方簽字確認;並在作業過程中進行指導。臨近帶電設備作業,落實專入監護。

5) 向乙方通報建設單位和甲方的安全工作計劃和要求、安全事故通報(簡報、快報)。

6) 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爲,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覈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 , 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7)建立和執行電氣安全工器具,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測,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按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作業工具、安全工器具,定期進行檢測。

8) 危險性較大的 / 施工項目應編制、審批相應的施工方案或作業指導書,並時乙方進行安全施工交底、雙方簽字確認,督促和指導落實專項安全措施。

9) 督促乙方落實臨時用電方案要求的安全措施、開挖的防坍塌措施、高空作業的防墜落措施、施工區域的隔離措施、臨時停止工作的錨固措施等專項安全措施。

10) 在作業開始和結束前做好相關單位的交接手續,確認各方交接狀態的安全措施。

11) 在城鎮、交通道路等人員密集區域施工,應編制交通組織方案和安全措施。督促乙方根據方案和措施要求設置全封閉路欄、安全警示、交通指示和夜間警示燈等。

12) 進入變電站施工做好和相關單位的協調工作,必要時組織簽訂各方安全協議。

13) 對控制室、繼保室、通信機房、計算機室等,己敷設的電纜,已安裝變壓器、盤櫃、蓄電池等設備以及現場的易燃易爆危險品 , 應採取可靠的防火隔離措施 , 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

14) 組織乙方落實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高處作業、臨邊和孔洞防護等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各項措施;建立和執行SF6氣體的採購、儲存、使用和回收處理的安全管理辦法和措施。

15) 嚴格執行工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制度,負責乙方的辦票工作,督促乙方按票執行。

16) 組織或督促乙方作業人員定期進行體檢。

17) 組織乙方參加相關應急演練 , 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8) 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檢查考覈 , 作爲安全保證金的考覈依據。

19) 組織協調同一區域交叉施工,督促各方落實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

5 、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2) 乙方進入現場的作業人員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用工規定,應是乙方企業在冊的體檢合格人員,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 , 進入現場作業的人員應經甲方審覈同意。

3) 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進廠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覈;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爲安全考試合格人員辦理“胸卡(安全合格)證”上崗作業 , 做到有據可查。

4) 執行有關規定 , 落實各項作業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

5) 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活動 , 配合甲方解決現場的安全生產問題。

6) 在作業前,進行危險點分析和預控,由作業負責人對作業班組和全體人員進行安全交底,並經全體人員簽字確認後,方可開工。

7) 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訊線路以及已建成的裝置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8) 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包括特種作業的培訓、複審,持證上崗,並報甲方備案。

9) 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建設單位、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 ( 包括建設單位、總包單位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 ), 對存在問題組織整改。

10) 在甲方指定的區域、時間、工作範圍內組織施工作業,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到其他區域和設備上工作,並採取措施,防止因交叉作業與其他施工單位產生相互影響、對人員造成傷害和對已建成設備設施的損壞。

11) 每天由安全人員進行現場安全巡查,檢查現場施工人員的行爲規範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及時糾正違章、整改安全隱患。

12) 督促接觸粉塵、有毒有害等物質的人員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用品。

13) 嚴格執行甲方現場施工腳手架、跨越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按規定搭設、驗收掛牌,每日使用前或定期檢查,及時維護。

14) 對危險性較大的 作業項目,落實甲方編制的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滿足安全施工條件,得到甲方許可,並在甲方專人監護下工作。

15) 按照甲方的現場施工環境保護的措施和要求,實施作業產生的揚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化學危險廢料以及噪聲、振動等控制措施。

16) 落實本作業相關的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坍塌、防凍、防暑、防雷、防雨等安全防範措施。

17) 落實甲方制定的施工臨時用電管理措施,做好臨近帶電設備以及其他危險區域的隔離防護和專人監護措施。18) 制定自帶作業工(機)具、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措施;對使用的作業工(機)具、安全工器具進行檢查、維護,確保合格有效,並教育督促作業人員正確使用、維護作業工(機)具和安全工器具。

19) 按約定爲作業人員配備合格、規範的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對安全帽、安全帶等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執行電氣安全工器具、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措施,教育並監督作業人員正確使用登高工具、防墜裝置和個人保安接地線。

20) 高處作業應設置作業平臺、安全網、水平安全繩、防墜裝置等的安全措施,並採取有效的防止高處落物的安全措施,特別做好孔洞蓋板、臨邊圍欄的安全措施。

21) 嚴格按照甲方的施工方案、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技術交底要求,落實開挖的防坍塌措施、施工區域的隔離措施、臨時間斷工作及未可靠固定的設備須採取錨固、接地等專項安全措施。

22) 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安全隔離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

23) 在可能有感應電壓的情況下作業 , 應保持安全距離 , 採取有效可靠的接地與防護措施。

24) 施工中可能影響其他施工作業人員或設備的安全時,應向甲方提出相應要求,安全措施落實後方可開展工作。25) 在電纜層、電纜隧道及 GIS 開關室、容器內、密閉空間等區域內工作,應先按規定進行通風、監測有毒有害氣體,符合要求後,方可工作。容器、密閉空間內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護,並有緊急救援措施;施工照明採用相應等級的安全電源,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使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

26) 作業人員進入工井作業前 , 在開啓井蓋瞬間應防止有害、有毒、可燃氣體突然噴出傷人,開啓井蓋後應加強通風和監測,必須使用非金屬梯子上下工井,工井口應用井圈或護欄,作業人員撤離電纜井或隧道後,應立即蓋好井蓋,以防意外。

27) 落實 / 危險化學品使用和廢料處置的要求和措施,並對施工中產生的危險化學廢料按規定進行回收和集中處置。

28) 嚴格執行工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制度,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和防火措施。在己受電、投運區域施工,落實設備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

29) 定期組織作業人員身體檢查,並按照國家規定爲本單位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30) 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按要求及時報告有關方面,並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31) 對甲方、監理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並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6 、安全文明施工考覈標準

l) 甲方投照分包合同價款,預留 5% 或 萬元作爲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2) 發生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各類事故、事件及乙方的違章違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爲,甲方有權按照保證金扣款標準扣除乙方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3) 甲方在撥付工程款或竣工結算時,彙總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保證金扣款通知單》,對安全保證金進行扣款。

4) 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證金超出預留金額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7 、需要補充協議內容 無

三、附則

1 、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作爲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可獨立於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 、本協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 、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範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 、安全保證金的扣款標準按照《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範本》附錄(《安全保證金扣款標準》)的規定執行。

5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6 、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7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分包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16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被委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_______進行________________作業,並簽訂以下合同。

第一條業務對象

名稱:_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作業面積: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作業範圍及內容

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清潔工具及部分消耗品

乙方以承包工的方式承包,作業機械及配套工具等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承包費用及結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施工工期

乙方的開工日期由甲方通知,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時間爲_____________天。

第六條合同以外業務的特別費用

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此合同以外的業務費用,應事前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第七條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外玻璃幕/牆壁。

2.清潔/粉刷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3.爲作業人員提供工作期間的水、電、存放器材、清潔劑的庫房等必要的工作條件。

4.爲協調在工作中與相關部門的關係。

5.及時支付乙方勞務費用。

第八條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所有作業人員須遵守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

2.愛護建築物及室內外設施注意節水節電。

3.如因乙方人員失誤造成損失。

4.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

5.在合同執行期間出現的工傷及人員傷亡事故,屬於乙方施工的責任,與甲方無關,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九條違約責任及合同的變更

甲方對乙方在作業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及違章作業,有權進行處罰。第一次口頭警告,如不見效,發警告通知書,如仍不見效,可向乙方發出罰款通知書,每張罰款按作業承包總價的0.51%扣除。

第十條其他

對此合同未規定的事項及對此合同的解釋發生異議時,甲乙雙方在誠摯的基礎上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同等有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17

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本着公平、互利和誠信、等價、有償的原則,爲共同加強對工程建設的組織及管理工作,正確處理責任經濟關係,分清職責,圓滿地完成施工任務,經雙方一致協商,特制定本合同條款,雙方嚴格履行。

一、 工程名稱:

哈爾濱職業技術學院圖書館工程

二、 工程地點:

哈平路217號

三、 分包工程項目及名稱:

安全技術要求:教育工人在哈爾濱職業技術學院內要遵守校區內的各項的規章制度。不準在校區內亂竄擾亂學生的學習生活等,治安問題由乙方負責。在校區內不準酒後作業。操作前應檢查有無不安全因素後方可進行施工。

按定額結算,轉賬支付,按形象進度結算撥款(人工費包括管理人員工資、勞動保護、因患病或非因工傷、因工傷發生的一切費用)。

四、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1、 總包單位對施工現場安全負總責,對現場的施工組織和安全生產統一管理和全面負責,監督檢查分包單位的施工現場活動。

2、 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從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費用。

3、 分包單位要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遵守總包單位的相關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等,對不服從管理導致的生產安全事故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4、 總包單位負責人對分包方的施工過程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進行監控,對進入現場的作業人員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5、 分包方隊伍進場後要經過總包方的安全教育培訓。

6、 分包方使用總包方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應辦理交接驗收記錄,有義務保護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7、 總包方應向分包方提供合格的安全防護材料、設備、工具及生活設施,提供合格的機械設備、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

8、 分包單位要設置安全生產組織機構,設專職安全人員對生產安全進行負責,對施工現場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

9、 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對分包合同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對工程發生的安全責任以及違約責任承擔民事責任,發生意見不一致時,可協商解決。

10、 分包單位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責任狀的內容規定。

11、 分包單位按文明施工標準進行施工,工完場清。

12、 甲方給乙方提供施工現場配合人員,確保機械工、電工等特種作業人員配合工作,費用乙方負擔。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裝置設施等設備工具和操作人員,由乙方驗收後管理使用。

13、 分包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14、 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①分包方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爲工傷事故;

②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方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總包方的項目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總包方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總包方爲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③分包方要積極配合總包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分包方隱瞞不報、做僞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分包方承擔;

④如果發生傷亡事故,由分包方負責承擔造成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5、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1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範制度:

①分包方要對分包工程範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②分包方必須採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並保證建築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③分包方的專業分包商和他在現場僱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於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④施工現場內,分包方必須按總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⑤總包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分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佈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僱傭於現場,除非事先有總包方的書面同意;

⑥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⑦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總包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五、 工材料及機具供應

1、 甲方供應的安全防護器具和材料有合格證,乙方應按實際需要領取,超出部分乙方負擔。

2、 乙方直接採購用於安全生產的材料應有合格證,必須經甲方驗收後方可使用。

3、 甲方供給的起重設備、攪拌機、鋼筋切斷機、砂漿機、木工工具等和使用的一般的工具必須有合格證,安全裝置齊全,經檢驗後方可使用。

4、 乙方自備的其它工具應完好合格。

5、 乙方借用甲方的工具用後即還,如果損壞或丟失,乙方賠償損失費用。

六、 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1、分包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哈市政府、哈航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分包方應嚴格按總包方消防保衛制度以及總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並接受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總包方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分包方應在總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總包方的要求,總包方有權按規定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2、分包方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安全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

3、凡由於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範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後處理均由分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總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總包方可對其處罰。

七、 乙方在施工前和施工中應負責事宜:

1、 在未進入施工現場前,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向甲方交出跨省施工介紹信,鄉政府以上介紹信,營業執照,施工資格證書,辦理跨地區通知書及臨時許可證,提出施工人員名冊。

2、 乙方組織的勞動力必須是年滿18週歲的公民,適應施工生產的需要,且身體健康、技術較好、無劣跡。

3、 教育施工人員遵紀守法,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的操作規程、質量、文明施工等措施,愛護國家財產,服從管理,完成任務。

4、 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後不準任意增減調動,確因工程量增減或變更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後方可調動。乙方在施工中增減人員必須事先通知甲方,並及時填寫增補人員名單。

八、 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哈爾濱市平房區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哈市人民法院起訴。

九、 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按施工建築面積及總包單位確定的目標爲準。

十、 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生效至合同書的截止期同時截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分包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18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茲有乙方現承包甲方發包的裝修工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並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工作量清單。

4、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水電工、木工、漆工、瓦工。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包清工,電動工具及零配件由乙方自備。

6、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gb50210-__________《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

db31/30-__________《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

7、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甲方工作: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指派爲駐工地代表,負責履行本合同的相關事宜,全面、全權負責現場的管理工作,對乙方的工程質量、進度、用料、安全文明等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2、負責向乙方提供臨時水電。

三、乙方工作: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爲駐工地代表,常駐現場,負責履行合同範圍內的應盡職責,按照甲方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服從甲方工地代表的監督和管理。

2、做好承包範圍內各相關工種間的交叉配合工作,竣工驗收交鑰匙前的成品保護工作由乙方負責。

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築結構或設備管線。

四、關於質量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須嚴格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圖紙、作法說明及設計變更等進行施工,工程質量達到施工合同要求,相關質量驗收規範(gb50210-__________、gb50303-__________、gb50242-__________、gb50327-__________等)作爲本工程的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如因乙方責任原因造成質量不合格或不能通過驗收,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3、如因甲供材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

延。

4、本工程質保期爲壹年,質量保修期自竣工驗收之日起計。保修期內如發生質量問題,乙方須無償履行保修責任。

五、關於工期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

1、如因甲方不能按約給付乙方工程進度款而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2、如因乙方責任造成中途無故停工、窩工而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3、因業主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六、關於價款和結算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

1、雙方商定本工程合同承包價格元(人民幣)。

2、本承包價格包含人工費、機械費、進退嘗垃圾清運、材料上運費等。

3、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a、開工後8日內,甲方付款30%元作爲乙方的前期進場費。

b、水電工程隱蔽驗收後,甲方付款30%元

c、瓦工及木基層、木飾面驗收後、漆工進場時,甲方付款15%元。

d、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付款20%元。

e、餘款5%元待壹年保修期滿後結清。

七、關於材料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負責同業主聯繫及時提供乙方所需材料,並按時到常經乙方驗收入庫後,由乙方負責保管。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損壞,由乙方照價賠償。

2、乙方須在預算定額範圍內使用材料(包括臨時電),材料損耗按定額計,超支的不合理材耗由乙方自行承擔,並在承包價格中相應扣減。

3、所有進場的業主供材,乙方不得擅自挪用。

八、關於安全生產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雙方另行簽訂安全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和物管部門的規章制度,以及對文明現場和安全生產的要求。

3、乙方須嚴格遵守安全協議中的條款,嚴禁在施工現場發生違法亂紀等行爲。

九、關於違約責任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須自行完成本施工任務,嚴禁乙方將本項目再次進行分包或轉包。

2、因乙方責任原因而延誤工期逾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賠付違約金元。

3、乙方必須給進場施工的工作人員購買人身保險,在施工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4、如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經濟賠償,且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履行完畢後即終止。其中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分包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19

工程承包人:(以下簡稱承包人)

勞務(專業)分包人:(以下簡稱分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工程建設方 天津市市政建設集團 以下簡稱爲“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 天津復康路立交橋樑工程第二合同段 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爲“總包合同”);工程承包人與分包人已簽訂了與總包合同相關的《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雙方就合同的實施之安全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無責任死亡事故,杜絕重傷事故,減少一般事故,輕傷事故率不超過2‰。

2.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工程承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2.1.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2.1.2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1.3確保安全生產管理費用的有效使用;

2.1.4設立安全管理機構,在現場項目部設立專職安全管理員;

2.1.5在現場項目部建立全套安全管理資料;

2.1.6編制安全技術措施,並將其提交給分包人;

2.1.7接受地方政府有關職能部門,依法對企業及項目安全生產的監督和管理;

2.1.8定期和不定期地對分包人的施工場所,特別是事故易發的重點部位進行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通知分包人處理。

2.1.9工程承包人對分包人的安全生產的管理,可行使以下職權:

進入分包人施工場地進行檢查,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人員瞭解情況。

對檢查中發現安全生產違法或違規或違反本協議的行爲,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依據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及工程承包人或工程承包人現場的安全管理規定針對分包人的違約行爲,應當追究其違約責任,有權向分包人開具收取違約金通知單,並根據通知單金額在應付勞務(專業)分包人的款項中扣除。

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可責令分包人立即排除; 對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可以直接責令分包人的作業人員,從危險區域內撤出,責令其暫時停止施工或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後,經安全審查有權部門的同意,方可恢復施工和使用。

對有根據認爲不符合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或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工程承包人以及本協議約定的設施、設備、器材有權要求包人在限定的時間內拆除或運出施工現場的處理決定。

2.1.10工程承包人的檢查人員,在檢查時,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部位)、內容、發現的問題及處理(包括收取違約金通知)的情況作出書面記錄,並由檢查人員和分包人的項目經理簽字,分包人的項目經理拒絕簽字的,應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分包人的負責人或分包項目經理,在通知到達時生效。

2.1.11工程承包人不得指令分包人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品、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2.2分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2.2.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在工程現場須建立、健全分包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責任明細,並掛牆上榜,對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包括其僱傭的其他參與本工程作業的臨時用工人員,下同))進行安全教育,附有安全教育記錄;

2.2.2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在工程現場掛牆上榜或附着相應的操作部位,具體落實和實施;

2.2.3足額投入工程現場安全生產專項費用,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分包人須對由於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所導致的後果承擔全部責任;

2.2.4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國家或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在工程現場足額配備具有安全管理、監督資格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2.5接受並服從地方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和建設單位、監理及工程承包人依法或依據雙方合同、本協議對分包人安全生產的監督和管理。接受地方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的處罰;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因違法、或違規或違反本協議約定應承擔的違約金。因分包人不服從管理導致的生產安全事故,均由分包人承擔責任;

2.2.6分包人的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上述人員在進入工程現場時,須向工程承包人出示有關身份及資格證書原件,並將複印件提交給工程承包人。

2.2.7分包人人須在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承包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方可實施(對已由工程承包人提交安全技術措施的,應按工程承包人提交的安全技術措施實施),由分包人委派的專職安全生 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①起重吊裝工程;

②腳手架工程;

③拆除工程;

④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或者建設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工程承包人指令要求及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對前款所列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包人應當向工程承包人書面提出申請,要求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2.2.8施工前,分包人的項目經理或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的書面說明及交底,並須由施工作業班組組長及其所有作業人員的簽字確認。

2.2.9分包人,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孔洞口、橋樑口、基坑邊沿、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及工程承包人的要求。

2.2.10分包人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採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施工單位應當做好現場防護。

2.2.11分包人應當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並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應當符合安全性要求,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築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分包人承擔。勞務(專業)分包人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應當符合衛生標準。

2.2.12分包人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築設施和河中高壓燃氣管線等,須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專項的防護措施方案,並經承包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批准後方可施工,並按方案實施。

2.2.13分包人須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部位)採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2.2.14分包人須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 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誌。

2.2.15分包人及其作業人員應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分包人須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並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書面告知,須經相應作業人員的簽字確認。

2.2.16分包人及其作業人員有權對施工現場的作業條件、作業程序和作業方式及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書面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分包人對工程承包人提供的現場作業條件、作業程序、作業方式、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中認爲不符合安全規定或不具體安全條件時,應拒絕作業,並以書面的形式向承包項目經理提出修改意見或異議,由工程承包人重新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條件、作業程序和作業方式及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若承包人提供的現場作業條件、作業程序、作業方式、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即使可能有安全隱患或其它不安全的因素,但勞務(專業)分包人未書面提出修改意見或異議的,視爲分包人已對可能有安全隱患或其它不安全的因素作了充分的估計,並作了相應的措施予以排除,若發生安全事故的,分包人承擔所有的後果和責任。

2.2.17分包人及其作業人員有權並應拒絕任何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在施工中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後撤離危險區域。

2.2.18分包人採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並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廢。

2.2.19分包人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大型提升設備等設設施前,應當以書面通知工程承包人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也可以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分包人應將其安全使用證或安全等登記標誌置於或者附着於該設備的顯著位置;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應書面提請工程承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在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未經上述程序驗收,或驗收後尚有安全隱患,分包人未書面提請工程承包人通知有關單位整改、重新驗收的,分包人使用的,若發生安全事故,均 由分包人承擔所有的後果和責任。

2.2.20分包人應在工程現場對所涉安全的機械設備、用具、設施、周邊環境、職工健康狀況、現場安全交底教育及其記錄等安全生產狀況,至少每週檢查一次,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及時以書面的形式報告給承包項目經理,並將檢查及處理情況記錄在案。

2.2.21分包人應對其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個人工作檔案。在進入本工程現場前,分包人須對其作業人員重新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訓,經教育培訓合格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未經重新教育培訓或教育培訓考覈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由於分包人,對其作業人員未進行重新教育培訓,或無教育培訓記錄,或分包人的作業人員未經重新教育培訓或考覈未合格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從事作業的,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其後果,均由分包人承擔。

2.2.22分包人在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分包人未對作業人員培訓,造成安全事故的,均由分包人承擔責任。

2.2.23分包人應當書面告知其從業人員,書面告知應有作業人員的簽收記錄,且確保其從業人員做到以下安全事項:

完全瞭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分包人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應拒絕來自於任何人員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對分包人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

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場所。

完全瞭解並嚴格遵守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工程承包人、分包人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停止作業,並向分包人項目經理或現場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書面報告;勞務(專業)分包人的有關人員在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

分包人對其作業人員未履行上述告知義務,或其作業人員未做到上述安全工作事宜的,發生了安全事故,其後果和責任均由分包人承擔。

2.2.24分包人應當爲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或《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約定的開始工作(開工日期)之日起至勞務(專業)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爲止。其意外傷害保險的費用已包括在《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或《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的勞務報酬或合同價款內,由分 包人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用。

2.2.25分包人應將其進入施工現場的任何人員,在進場後的5日內,向工程承包人現場項目部提供附有姓名、年齡、性別、籍貫、住址、健康狀況、身份證號碼、進場日期等的花名冊及其身份證複印件;在退場前一天,應提交相應的退場花名冊。

2.2.26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繳納安全協議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額,按勞務(專業)分包人實際進入施工現場的人數,每人200元計算。繳納方式爲在承包人向勞務(專業)分包人依據《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或《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支付勞務報酬或合同價款時,由工程承包人直接(在應付款項中扣除)收取,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專業)分包人出具收取其安全協議履約保證金收據。該履約保證金,在本協議終止時,由工程承包人一次性結清(無息返還)。?

2.2.27分包人爲履行上述義務和應承擔的責任費用,已包括在《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或《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的勞務報酬或合同價款內,由分包人自行承擔。

2.2.27分包人未履行本協議義務,應依據本協議及《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或《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中的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發生事故的應承擔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責任。

3.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

3.1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分包人的項目經理應及時向承包項目經理進行書面報告,由工程承包人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分包人的法定代表人須在24小時內抵達事故現場。由工程承包人組織分包人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分包人須全面配合工程承包人及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3.2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分包人應當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物。

3.3工程承包人、分包人須根據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結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相應的處罰與處理。

3.4因分包人未全面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導致事故發生或未杜絕事故的,工程承包人所遭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 其它有關部門的經濟處罰及其它直接經濟損失之總額,均作爲分包人的違約金,由分包人支付給工程承包人,或由工程承包人在分包人履約保證金或其它應付勞務(專業)分包人款項中直接扣除。

4.違約責任

4.1工程承包人違約責任

工程承包人未能履行本協議第2.1款項下義務的,承擔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它有關部門的經濟處罰與處理。

4.2分包人違約責任

4.2.1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在工程現場無安全生產責任明細,或無安全教育記錄的,首次應承擔500元的違約金,第二次檢查如故的,違約金按2倍計算,第二次如故的,違約金按3倍計算,以此類推。

4.2.2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在工程現場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無操作規程的,首次應承擔500元的違約金,第二次檢查如故的,違約金按2倍計算,第二次如故的,違約金按3倍計算,以此類推。

4.2.3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未能配備或足額配備具有安全管理、監督資格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按規定每少一員,勞務(專業)分包人須承擔1000元的違約,自檢查之起,每員每遲到崗一天,承擔200元的違約金。

4.2.4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的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未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上崗的,每發現一例,分包人須承擔100元的違約金;進入現場時,未將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交工程承包人項目部交驗,未將其複印件在工程承包人處備案的,每發現一例,分包人須承擔50元的違約金。

4.2.5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在沒有承包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指導下,已具體實施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等工程、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屬危險性較大的工程的施工,分包人須承擔該工程造價的10%的違約金。

4.2.6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的作業人員在實施工某分部或分項工程時,分包人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的安全施工技術書面說明及交底,或其書面說明及交底記錄中沒有相應作業人員的簽字,每少一人在其書面說明或交底記錄上簽字,分包人應承擔20元的違約金。

4.2.7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的施工作業現場,沒有按本協議第2.2.9款的約定,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的,該安全警示不論其它合同是否有約定屬於分包人負責設置,但只要已有分包人作業人員在施工,此類標誌,每少一處,勞務(專業)分包人應承擔100元的違約金。

4.2.8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的施工作業現場,沒有 按本協議第2.2.10款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採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的約定採取相應措施,或暫時停止施工未做好現場保護的,每發現一次,分包人應承擔違約金1000元;因暫時停止施工未做好現場保護造成第三人傷害的,由勞務(專業)分包人全額承擔第三人的傷害責任。

4.2.9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的不符合有關衛生標準或工程承包人現場項目部規定標準的,按有關規定或工程承包人項目部的規定,對分包人的處罰額,作爲分包人的違約金。分包人的作業人員或其它任何人員,在未竣工的建築物內住宿的,每發現一員,分包人應承擔100元的違約金。

4.2.10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在無專項防護措施方案,或專項防護措施方案未得到相應批准的情況下,擅自在可能造成損害毗鄰在建工程或地下管線等處施工作業的,分包人應承擔1000元的違約金。

4.2.11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未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定,未採取相應的環境保護措施的,按工程承包人項目部的規定的處罰額,作爲分包人的違約金。因此被有關部門對承包人處罰的,該處罰額也作爲勞務(專業)分包人的違約金。

4.2.12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在工程現場無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由分包人承擔500元的違約責任,分包人未按本協議第2.2.14款的約定設置齊全的安全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或在入口處無明顯標誌的,該類安全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及其入口處標誌,不論其它合同是否有約定屬於分包人負責設置,但只要已有分包人作業人員在施工的,勞務(專業)分包人應承擔1000元的罰款。

4.2.13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的作業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的,每發現一員(件),分包人應承擔50元的違約金;分包人對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無書面告知,若其書面告知未經作業人員簽字確認的,分包人應承擔每人次200元的違約責任。

4.2.14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明知或應當知道其施工現場的作業條件或作業方式及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存在安全問題,但仍然有作業人員從事施工的,每發現一處,分包人應承擔1000元的違約金。

4.2.15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違章指揮或強令作業人員冒險作業,或以來自其他任何一方的違章指揮或強令冒險作業未予拒絕的,每發現一次,勞務(專業)分包人應承擔1000元的違約責任。

4.2.16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在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無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或無查驗記錄的,不論是由勞務(專業)分包人還是工程承包人或是其他第三方提供的,每發現一件(臺),分包人應承擔200元的違約金。

4.2.17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在使用的施工超重機械或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施,無驗收記錄或驗收未合格的,不論其提供者是何方,勞務(專業)分包人已在使用的,每臺(套、件),由分包人承擔1000元的違約金。

4.2.18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對所涉安全的機械設備、用具、設施、周邊環境、職工健康狀況、現場安全交底教育的檢查記錄少於每週一次的,每少一次,分包人承擔500元的違約金。

4.2.19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對其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在個人工作檔案中無記錄或記錄不足每年一次的,每人次,勞務(專業)分包人應承擔100元的違約金;對進入本工程的作業人員,無安全教育培訓及已考覈合格記錄的,每人次,勞務(專業)分包人應承擔150元的違約金。

4.2.20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在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無具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記錄的,分包人承擔500元的違約金。

4.2.21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對其從業的作業人員未按本協議第2.2.23款履行告知義務,或其告知內容不齊全,或其告知的書面文件無相應作業人員簽字的,分包人應承擔按每人次50元的違約金。

4.2.22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未爲其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或無相應保險單,按其未辦理保險單的人數,分包人應承擔每人50元的違約金。

4.2.23工程承包人依據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或工程承包人及工程承包人現場項目部的規定,對分包人的作業人員及其現場管理人員的處罰金額,均作爲分包人的違約金。

4.2.24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已進場人員,未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附有姓名、年齡、性別、籍貫、住址、健康狀況、身份證號碼、進場日期等的花名冊及其身份證複印件的,分包人承擔的違約金(按未提交花名冊的人數,第人每延誤的天數10元計算);退場前,未向工程承包人提交相應的退場花名冊的,由分包人承擔違約金(按未提交花名冊的人數,第人每延誤的天數10元計算)。

4.3分包人出現上述違約行爲時,由承包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或項目安全管理員,或工程承包人安全主管部門向分包人發出《安全協議違約約金繳納通知單》(詳見附件格式),分包人應在接到此《安全協議違金繳納通知單》後的5個工作日,到工程承包人指定的部門繳納。若分包人接到《安全協議違約金繳納通知單》後的5個工作日內,未向工程承包人指定的部門繳納違約金;或分包人拒收《安全協議違約金繳納通知單》的,由工程承包人在分包人的安全協議履約保證金或其它應付分包人的任何款中直接扣除。

4.4分包人若對工程承包人發出的《安全協議違約金繳納通知單》不服的,應按本協議約定的爭議的辦法解決。分包人完全同意 並接受,在《安全協議違約金繳納通知單》下達後,其違約金先行向工程承包人繳納或由工程承包人在其安全協議履約保證金或其它的任何款項中扣除,按分包人通過本協議約定的爭議解決辦法,工程承包人的《安全協議違約金繳納通知單》被駁回的,由工程承包人在被駁回後的5個工作內,將分包人已繳納的違約金或工程承包人已在其它應付勞務(專業)分包人的款項中扣除的違約金,退回給勞務(專業)分包人。

5.爭議

雙方應本協議的履行有爭議時,均應向工程承包人的工會提請裁決,也可向工程承包人所在地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訴,由工程承包人所在地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本協議裁定。

6.其它

6.1本協議已有約定的按本協議約定,尚未約定的未盡事宜,按國家、地方或行業的有關規定執行。

6.2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八份,雙方各執四份,副本由雙方分別各自提交主管單位和工程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工程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分包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20

總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爲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管理,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情況,爲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管理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本協議。凡在我公司註冊的勞務分包單位必須簽訂此協議,並履行協議書中所列各項條款。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二、分包內容(範圍):_________________

三、分包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四、雙方應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

在施工生產和勞務分包過程中,雙方應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有關安全規範、標準和相關規定。

五、責任和義務: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負責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2、負責審查勞務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不得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勞務隊伍施工。負責將本單位安全管理要求對乙方進行全面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3、負責對本工程實施統一的監督、檢查和管理,統一規劃施工現場平面布

置,按北京城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CIS企業形象設計要求管理施工區、辦公區、民工生活區和現場圍擋;

4、當遇有兩個(含兩個)以上分包單位在同一現場施工或存在交叉作業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時,負責組織協調並督促分包方相互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5、負責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方案,並針對工程施工特點,對乙方進行詳細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6、甲方有權對乙方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違章行爲、安全隱患進行督促整改;

7、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工作,現場發生事故後,積極處理搶救,並按規定程序上報;

8、負責本施工區域內重大危險源警示標誌的設置,並將重大危險源以及在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書面告知乙方;

9、負責將本作業區域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告知乙方;

(二)、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並嚴格執行甲方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嚴格按照北京城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有關規定做好施工區、辦公區和民工生活區的管理,自覺維護北京城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整體利益和社會信譽;

3、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及時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和工程勞務分包經濟合同;

4、不得將其承包的工程以任何名義再次分包或非法轉包;

5、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真實、合法、有效;

6、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爲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

7、乙方應結合工程情況配備合格專職安全員,並持證上崗。按規定建立相應專業管理資料,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分包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21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總包單位(甲方):__________

分包單位(乙方):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

工程專業分包合同

總包單位(甲方):__________

分包單位(乙方):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甲方與建設單位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爲“總包合同”),雙方就 工程專業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制定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1、乙方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

發證機關:__________

資質專業及等級:__________

2、專業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分包內容

工程名稱:__________項目工程

工程地點:__________

分包範圍:具體施工範圍以承包人項目部劃分爲準。

提供專業分包內容:設計施工圖紙範圍內所有 工程,包工包料,施工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工人的組織、材料採購、檢驗試驗、特殊部位的特殊處理、自驗驗收、成品保護、竣工清理、竣工驗收,售後服務(保修期間的保修),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履行合同和滿足施工圖紙、相關規範和技術要求的規定所涉及的其他工作和服務。

3、分包合同價款

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暫估) (具體以現場實際計量爲準)

小寫:(暫估)?__________元

(其中增值稅爲:__________元)

(以上金額其中人工費__________元(人工費總數按以不超過承包合同價的25%爲宜),材料費__________元,機械費__________元)注:人工費必須轉進列入總包單位合格名冊的勞務公司。(本合同中的費用均爲含稅價,稅率爲__________%,下同)。

4、分包工作期限(以下簡稱“工期”)

開始工作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結束工作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總日曆工作天數:__________總工期:__________日曆天

5、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築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程一次驗收必須達到質量評定 合格 等級,創優質工程,並不得因乙方施工質量原因,使在整個工程達到國家驗收規範合格標準, 優質工程等榮譽稱號評定時受到任何影響,否則乙方承擔甲方相應的損失費用。

6、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和乙方協商一致並經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署的洽商、會議紀要等書面文件(以倒順序時間解釋);

(2)本合同;

(3)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4)招標文件和招標合同條件及工程量清單(如招標時);

(5)乙方向甲方做出的使甲方受惠的各項承諾(如有時);

(6)經甲方認可的乙方的報價書;

(7)除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或施工專業(分包)合同文件;

(8)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

7、標準規範

除本工程總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範如下:

國家現行的《建築工程施工質量評價標準》GB/T50375-20__;《工程建設施工企業質量管理規範》GB/T50430-20__;《建築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9-20__;《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GB50327-20__;《建築工程施工質量統一標準》GB50300-20__;《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50210-20__;《建築節能工程施工驗收規範》GB50411-20__;《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控制規範》GB50325-20__(20__年版);《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__;《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__;《建築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範》GB50194-20__;《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範》JGJ33-20__;《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JGJ130-20__;以及其他現行的相關《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建築工程行業標準》、《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標準》和《建設工業產品標準》等,各標準不同時,取相應最高的標準。

8、總包合同及承包方有關管理規定

8.1、乙方已有足夠的時間和機會了解了除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和發包人、監理方、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並已收到且完全理解總包合同的全部條文(除工程價款之外)及發包人、監理方、甲方有關管理規定及程序,乙方須履行與本工程有關的總包合同條款中與專業分包有關的應由甲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按照發包人、監理方、甲方的管理程序辦理有關事項。乙方自願放棄因爲對總包合同條款規定或本工程範圍或對發包人、監理方、甲方有關管理規定及程序缺乏瞭解而提出申訴或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賠要求的權利。

乙方進場前已對本工程面貌,總包合同工期、質量約定,進場前工程實際狀況及進度情況等各因素清楚瞭解,合同固定綜合單價中已綜合考慮了爲達到合同約定各目標實現的所有應計費用。

8.2、乙方應在本合同履行期間,進一步更深入、全面瞭解總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除本合同條款另有約定,乙方應履行並承擔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甲方的所有義務與責任,同時應避免因乙方自身行爲或疏漏造成甲方違反總包合同中約定的甲方義務的情況發生,若因乙方違反總包合同中約定的甲方義務的情況發生的,由此給甲方造成費用損失或承擔的違約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8.3、乙方與建設單位的關係

乙方須服從甲方轉發的建設單位或工程師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指令。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與建設單位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繫,乙方不得直接致函建設單位或工程師,也不得直接接受建設單位或工程師的指令。如乙方與建設單位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繫,將被視爲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每發生一次按 元/次進行罰款,相關費用從結算工程款中扣除。

9、圖紙

9.1甲、方應在專業分包工作開始 天前,向乙方提供圖紙 套。國家或部頒或省市級標準圖集(書)由乙方自備。

10、項目經理

10.1 甲方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以下簡稱“甲方項目經理”)爲 ,電話:

10.1.1、甲方項目經理可書面授權委派具體的管理人員行使自己的部分權利,並在認爲有必要時可撤回授權,授權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委派書及撤回通知作爲專業分包合同的附件。

10.1.2、甲方所發出的指令、通知由甲方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乙方項目經理應在回執或甲方所要求的簽收證明文件上籤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時間後生效。對於甲方向乙方發出的指令、通知等,若以傳真或信函形式發出的,在甲方發出或投遞後即刻生效,如乙方無故拒收甲方指令單、工作聯繫函、罰款單、整改通知單等,每發生一次按500元進行罰款。確有必要時,甲方項目經理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甲方項目經理在48小時後未予書面確認的,乙方應於甲方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或修改意見,甲方項目經理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後7天內不予答覆也未提出修改意見的,應視爲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爲甲方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在收到乙方申告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項目經理可發出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乙方如有異議也應執行。如甲方發出錯誤的指令,並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方確認的,應給予乙方相應的補償,但因乙方違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損失除外。

10.1.3、甲方項目經理應按分包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應在相應的時間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誤的後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項目經理。甲方項目經理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予以答覆。若乙方在48小時後未接到甲方項目經理答覆的,乙方應進一步向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上一級主管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發出書面通知,並附上已向甲方項目經理髮出通知的附本。乙方在書面向甲方或甲方上級主管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發出進一步通知後的14天內還未收到甲方項目經理或甲方有關部門答覆,造成乙方直接損失的,經甲方項目經理確認後,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直接損失費用。

10.1.4、甲方如需更換項目經理,將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10.2、乙方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以下簡稱“乙方項目經理”)爲: ,身份證號碼: 職務:乙方項目經理,電話: 。

10.2.1、乙方必須組建強有力的分包項目管理班子及調配足夠的滿足現場施工要求的分包工人,保證工程的順利實施。分包項目管理組織機構:

序號姓名崗位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1項目經理

2技術負責人

3安全員

4現場施工員

5質量員

6資料員

爲確保工程施工進度、質量和安全,履行乙方義務,乙方保證按照甲方、發包人或監理工程師指定的要求,承諾上述派出的現場施工主要管理人員(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質量員和資料員)和施工班組技術骨幹以及施工人員到發包人工地現場,做好工程各項施工工作。

乙方必須確保上述主要施工管理人員常駐工地,且無甲方書面同意不得隨意離場。乙方項目經理每月到場簽到時間必須每月到位達 20 天,否則在當月進度款中扣除 元;其他主要管理人員的到場簽到時間以一個月爲一週期(其中一週期內簽到時間不能少於24天),每少簽到一天每人次罰款 元,並在當月進度款中扣除。累計考勤處罰兩次的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更換。以上考勤情況將作爲乙方履約評價的重要依據。

發包人可隨時抽查上述分包主要管理班子主要成員是否在工作現場,如果一個月內抽查發現有2次不在現場且未事前請假,乙方須支付甲方 元的違約金並在當月的進度款中扣除。

乙方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更換上述派駐施工現場主要施工管理人員。乙方項目管理班子成員因刑事犯罪、傷病喪失工作能力等確屬不能履行職責需要變更的,需經甲方認可並報相關程序報批後方可變更,其接替人員的資格、業績和信譽不得低於被替換人員。

若乙方不按承諾按期組織上述人員到位,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中標資格、解除本合同並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其全部責任和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的項目班子成員不能勝任,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其接替人員的資質、業績和信譽不得低於被替換人員。

10.2.2、乙方依據合同發出的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項目經理簽字後送交甲方項目經理,甲方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的時間後視爲收到,該類請求或通知,經項目經理批准、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後的相應內容生效。

遇甲方項目經理未能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等延誤的情況,乙方應依據第10.1.3款,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項目經理或甲方法定代表人或甲方上級主管單位。若乙方就此延誤未曾及時書面通知甲方項目經理,或即使已書面通知甲方項目經理,在甲方項目經理未答覆的情況下未向甲方法定代表人也未向甲方上級主管單位法定代表人提出進一步書面通知的,甲方視爲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不得以此向甲方提出有關工期、質量、價款、費用等提出索賠要求。

10.2.3、乙方項目經理按甲方項目經理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分包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項目經理取得聯繫時,乙方項目經理應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甲方項目經理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或第三人,經甲方項目經理書面確認後,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10.2.4、乙方如需更換乙方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後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10.2.5、甲方可與乙方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爲不稱職的乙方項目經理。

10.2.6、乙方需與甲方約定保證分包項目相關管理人員在項目工地的出勤率,如發現出勤率不滿足甲方要求的,甲方將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出勤要求和處罰如下:

名稱出勤不滿足要求的處罰標準

項目經理至少20天/月5000元/天

技術負責人滿勤3000元/天

安全員滿勤3000元/天

資料員滿勤1000元/天

11、甲方義務

11.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11.2、甲方已完成了下列與乙方施工相關的前期工作,乙方已接受:

(1)施工場地已具備分包作業開工條件;

(2)水、電等施工管線和施工道路,已完全能滿足完成本合同分包作業所需的能源供應和質量要求;

(3)乙方已詳細瞭解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4)甲方的有關施工手續已辦理完畢,不影響乙方的施工;

(5)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交付乙方保護;

11.3、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檢測、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11.4、負責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交工驗收;

11.5、統籌安排、協調解決乙方獨立使用的生產、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11.6、按時提供電子版圖紙;

11.7、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1.8、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11.9、在合理施工階段,甲方免費提供塔吊、施工電梯使用,並積極配合乙方進行的搭拆工作。

11.10、甲方現場管理人員不得指示其它分包班組人員埋設、割據、損壞乙方材料等不良行爲,如有發生的由甲方按市場價給予賠償,按市場價格給予乙方賠償後該廢材料由甲方自行回收且按甲方公司規定處理。

12、乙方義務

12.1、對本合同專業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持證人員不得進行施工作業;未經甲方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建設單位或工程師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繫;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和建設方、監理方、甲方的管理規定;

12.2、乙方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28日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甲方批准後嚴格實施;

12.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如因 等週轉材料供應不及時,造成甲方工期延誤,對乙方進行5000元以上/次的罰款;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12.4、自覺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12.5、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甲方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12.6、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甲方辦理交工驗收;

12.7、做好施工現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乙方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2.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機具、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12.9、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乙方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乙方應並履行總包合同約定的、與分包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12.10、乙方所有參與本工程作業的人員包括施工管理人員,在進場時,須向甲方出示並遞交進場人員的花名冊及其身份證、上崗證或特殊崗位操作(合格)證,及按照建設當地省級政府部門的要求須出示的其它相關證件的原件,並向甲方遞交相應的複印件。

12.11、乙方的任何人員(包括其僱傭人員),未經甲方的同意,不得以索要報酬等名義,擅自進入發包人、監理、甲方辦公區或工程現場妨礙發包人、監理、甲方員正常辦公,或影響正常施工。乙方承諾其所有的人員,不論何種原因,不會在施工現場內外,作出任何影響甲方和建設單位聲譽的行爲出現。

12.12、乙方在進場前必須與所有工人簽訂勞務用工合同,勞務用工合法化,並將勞務用工合同報甲方留存一份備查。如工人未有勞動合同,視乙方違約,且甲方項目部將禁止無勞動合同的工人進入施工現場;

12.13、乙方每月20日必須向項目經理部提供上月工人工資發放記錄表,保證工人工資的按時發放,如乙方不提供或不如實提供工人工資發放表,甲方有權拒付乙方本月應付分包款項。

12.14、乙方必須按甲方有關現場工人考勤管理制度對現場進行管理,如條件允許,甲方現場裝指紋機,乙方負責整理並每月按實報項目經理部,民工工資的發放必須如實反應現場考勤情況,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乙方應付分包工程款,民工工資的發放情況每月應在工人住宿區予以公示。

12.15、乙方必須提供企業資信資料(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法人授權委託書、一般納稅人資質證明材料等,及其相關產品合格檢驗試驗證[必要時]等)。

12.16、乙方須在每月 日前申報當月完成產值(自上月 日至本月 日期間,含合同外簽證),甲方應在每月 日前完成審覈計量並辦理確認手續。乙方須在 日內按照當月確認已完成產值金額向甲方開具合法合規的 含稅 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爲 %)。分包人提供的稅務發票必須符合國家相關稅法規定,並通過甲方財務部門認可。因國家政策調整等原因導致稅收政策變化的,雙方要做出相應的調整,本合同中約定的單價不因國家稅收政策的調整而變動。若因分包人原因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承包人有權停止向分包人支付相應工程款項。若因分包人自身原因不能適應新的稅收政策,導致總包單位稅費增加的,由分包人承擔相應責任,承包人可以直接將款項從分包人應付進度款及結算款中扣除。

12.17、乙方在接到施工設計圖紙7天內向甲方提供專業承包的管理機構人員名單,並負責編制可行的施工方案、安全方案報給甲方備案,同時提供施工作業人員的持證情況及崗位證書。如地方要求專家論證,則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12.18、按時提供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週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12.19、(分包項目名稱)機械設備等主要保管責任由乙方負責,其保管和防盜等費用已含在固定綜合單價中,不再另行計取。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做好防偷防盜工作(比如工地做圍擋、設置監控視頻),如發現其他班組人員偷盜、埋設、割據、損壞乙方材料現象,經各方協商後,給予其他班組材料價款相對應的罰金,費用由甲方直接從其他班組工程款中扣除給予乙方。

12.20、按甲方要求配合甲方辦理甲方向相關部門勞保費相關手續。

13、職業健康、環境保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與檢查

13.1、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的5天內,以書面的形式提請甲方與其另行簽訂《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和《臨時用電管理協議》。乙方已完全知悉並同意甲方擬定的《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和《臨時用電管理協議》,完全同意該兩個協議中的所有條款。若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簽訂後的5天內以書面形式提請甲方與其簽訂《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和《臨時用電管理協議》的,由乙方承擔因未簽訂該兩個協議中所造成的一切責任的後果;並完全同意按甲方擬定的《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和《臨時用電管理協議》履行義務並承擔責任。

13.2、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職業健康、環境保護、安全生產以及文明施工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職業健康、環境保護、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防(保)護措施不力造成危害職工健康、污染環境、安全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3.3、乙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所有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遇甲方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時,應予以拒絕,並書面通知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乙方明知或應當知道甲方的要求,或甲方提供的有關設施不符合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卻不予拒絕,導致的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13.4、分包人在施工中必須遵守“國務院令(第393號)《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國家法律法規外,在工程施工管理中執行落實《廣西建工集團第三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廣西建工集團第三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環境、文明施工管理獎罰實施細則》等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

爲保證安全費用的投入,確保安全生產,根據“財政部、安全生產監管總局關於印發財企[20__]478號《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第二章安全費用的提取標準的第八條:“建築施工企業以建築安裝工程造價爲計提依據,(一)房屋建築工程、礦山工程爲2.0%》……”。

本合同按規定每期工程款甲方扣留 2 %作爲本工程的安全投入費用,乙方在每次上報工程款時,必須把項目所發生的安全費用票據(票據必須經甲方項目部項目經理和安全管理員同時簽字確認)上報甲方項目,票據經甲方覈對並根據現場評估投入屬實與否,由甲方分公司或公司安全部門領導確定簽字後,安全費用按實際發生的支付,費用超過或不足 %的部分可累計到下次計算。

項目最終安全費用的結算,分二種情況:一是未發生重傷及以上安全事故,未造成社會負面影響的,可以在工程移交後3個月內退還剩餘的安全費用;如果還爲甲方公司創造良好聲譽(如獲得自治區安全文明工地等稱號),可向甲方公司安全處申請,適額獎勵專業分包方。二是發生重傷以上事故或造成社會負面影響的,按甲方有關規定處罰執行。

13.5、乙方有義務和責任配合甲方做好目標創優施工要求。

14.安全防護

14.1 乙方已察看了工程現場,並承諾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高空、孔洞等地段施工時,首先做好安全措施,在確保絕對安全的環境下從事施工作業。一旦發現擬作業的地段施工作業時,不足以保障人身安全時,首先停止作業,並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認可,並採取防護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已包括(綜合)在乙方的分包報酬內。

14.2、乙方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保護用品),由乙方自行購買。乙方在使用過程中,應認真檢查、測試其安全防護性能,符合有關規定後方可使用。發現不符合的不得使用,應立即更換。安全保護用品和對安全防護用品的檢查、覈對、測試費用已包括(綜合)在乙方的分包報酬內。

14.3、乙方進場前必須向甲方繳納合同總價 %的安全文明施工生產保證金,乙方必須保證自身合同範圍內的安全文明人工、費用投入及執行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如乙方安全投入不能滿足現場安全施工要求,或不按甲方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施工,甲方對乙方按甲方上級有關規定予以罰款並責令乙方按甲方要求重新整改到位,所有罰款均從乙方已繳納的安全文明施工生產保證金中扣除,安全文明施工生產保證金不滿足乙方過失罰款時,超出部分罰款從乙方總結算中扣除。如乙方進場前不繳納,甲方有權從進度款中扣除以抵乙方應繳安全文明生產保證金。

15、事故處理

15.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報告甲方,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處理。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15.2、乙方和甲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定處理。

16、保險

16.1、甲方爲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

16.2、由甲方爲運至施工場地用於分包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辦理或獲得保險。

16.3、乙方必須爲自有及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工人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爲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相應的保險費用已包括(綜合)在工程款內。

16.4、保險事故發生時,乙方和甲方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總包單位(甲方):__________

分包單位(乙方):__________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22

總承包單位(甲方):

專業分包單位(乙方):

爲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以人爲本”的安全管理理念,切實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貫穿到施工生產的全過程,加強安全管理,減少傷亡事故,明確雙方責任,特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名稱:

分包內容:

二、甲方責任

1、報監理審覈分包方的安全生產資格和專項施工方案,對分包方的安全生產管理配合監理進行監督檢查。

2、甲方應積極做好安全宣傳工作,對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張貼安全標語及安全警示標誌,做到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形成一個齊抓共管的安全生產局面。

3、積極宣傳和落實公司、項目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各項安全獎罰規定。積極消除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4、甲方應積極組織乙方購買安全帽、安全網、安全帶等防護用品,搞好現場安全防護設施。

5、甲方配備專職安全員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檢查機械電器設備、腳手架及施工電梯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乙方責任

1、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自覺接受甲方對安全生產的管理,遵守當地行業主管部門安全生產方面有關管理規定,執行甲方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對本分包工程項目的安全工作負責。

2、施工現場應配備專職安檢人員和專業人員進行現場監督,及時消除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3、施工電梯等提升工具的使用,應服從甲方的調度安排。

4、加強對現場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與培訓,作業前應針對分包工程項目特點進行再教育,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及自我防護意識,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消除事故隱患,保證作業環境的安全。現場從業人員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根據本分包工程項目的特點,負責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並根據施工進度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要交到所有作業人員,並嚴格履行簽字手續。

5、認真落實工完場清,工序交接制度,安裝完成後將垃圾全部清理出場。

6、對甲方的安全防護設施(如臨邊防護和連牆件)不得隨意拆除,需拆除的必須書面報甲方批准。

7、檢查從業人員是否按規定正確佩戴安全帽、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8、執行甲方的職業健康安全制度,爲現場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職業安全衛生條件,防止和減少職業危害,加強對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年齡超過55週歲的作業人員。

9、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應當立即上報甲方並按有關規定組織調查處理。

10、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善、不服從管理或作業人員違章操作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其責任和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1、認真貫徹甲方消防責任管理制度,確定消防責任人,對消防安全負主要責任,負責實施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處罰規定

乙方施工人員出現以下違章作業造成事故的發生,由乙方直接負責,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出現以下違章作業沒有發生安全事故,每人次處以50-100元罰款,以示警惕。

1、穿高跟鞋或上下班打鬧玩笑者。

2、酒後上班違章作業者。

3、玩電器傷着自己或打人者。

4、從高處向下隨意拋物者

5、在工地上打架者

6、腳手架上人、物超載者

7、危險地段施工不帶安全帽、安全帶者

8、晚上打牌,第二天高空作業造成安全事故者

9、現場禁火區及木工房吸菸引起火災造成自己或他人傷亡事故者

五、成品保護

1、甲方無義務看守乙方進場的成品材料,如有丟失甲方概不負責。

2、乙方在施工的過程中負責對自己的產品進行成品保護。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對甲方的成品(牆面等)破壞,由乙方負責。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23

總包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爲了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作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障施工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石家莊建設局關於建築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雙方就本工程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名稱、地址及工程分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分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分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二、總包方、分包方責任

1、分包單位按總包方的要求,在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中要執行國家及行業有關安全操作規程。遵守總包方的各項管理制度,服從總包方的安全生產管理。

2、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進場前,必須先將現場負責人、施工人數(包括專職或兼職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資質和委託書等複印件的報送總包方,經覈實無誤後方可進場。

3、分包單位進場前,配備專職安全員,有花名冊、身份證複印件和照片。必須對新員工做好三級安全教育,對進場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現場現狀和高壓線路防護搭設安全技術交底。相關材料報總包單位。4、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隱患,總包方有權簽發隱患通知單,並限期整改,對情節嚴重不按期整改的,總包方有權停止分包方作業,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分包方負責。

5、分包方自帶的施工機具,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並保證機具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分包方必須按規定爲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6、由總包方提供給分包方單位使用的施工用電,辦理交接手續後方可使用,分包方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事故均與總包方無關。

三、分包方施工人員職責

1分包單位進場前應手續齊全,把承包合同複印件提供給總包單位。預交水電費用、配合費應按協議要求交予總包單位。所有進場作業的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和員工,都必須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特種作業人員持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作業。

2、分包方班組接受任務後,必須組織全體人員,認真領會安全技術交底具體要求,研討搭設方法,明確分工,並派技術好、有經驗的人員負責搭設技術指導和監護。

3、進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正確使用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着裝靈便(緊身緊袖),在高處(2m以上)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帶,穿防滑鞋。作業時精神要集中,團結協作、互相呼應、統一指揮、不得“走過檔”和跳躍

架子,嚴禁打鬧玩笑、酒後上班。

4、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暈高或視力不夠以及不適合於登高作業的,不得參與危險部位的作業。超過60歲以上人員不得進場作業。5、嚴禁將工具、配件及各種物料從高處往下拋擲。現場做到活完場清,材料碼放整齊,嚴禁亂扔亂拋,防止造成人員傷害和環境污染。

6、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強風和大雨天氣,應停止高處露天作業。風、雨過後應進行檢查,現場無危險因素後方可作業。

7、分包方員工施工作業必須服從總包方安全管理,拒不執行總包安全管理交底的分包單位,總包有權終止其作業。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或清退分包單位。

8、未經總包方同意許可,分包方員工不得隨意私自動用電氣設備、機械設備,或私自開升降機等,發現一次處500元罰款。

四、事故處理

1、由於分包方或分包方作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設備

施不完善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由分包方參照國家現行規定負責處

理,並負責傷、殘、亡個人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和善後處理,對總包方的一切損失負責賠償。

2、由於總包方或總包方以外的責任造成分包方作業人員傷、殘、亡事故,在執行事故處理規定的同時,並參照國家現行政策,由責任方一次性給予分包方經濟補償,其善後事宜由分包方處理。

3、勞務分包方提供的證件、資質證書必須保證符合國家規定,且真實有效;所提供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操作證,必須是由建設部監製的統一

制式的建築施工特種工資格操作證書,並且保證現場作業人員和證件持有人一致。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必須由分包方承擔。

4、分包單位在施工期間必須辦理員工工傷保險,費用由分包單位承擔並向總包單位提供複印件。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總包方、分包方單位各執一份。

六、此協議自簽定即日起到竣工驗收止。

七、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

總包單位簽章:_________________分包單位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分包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24

發包單位:以下簡稱 甲方

承包單位: _以下簡稱 乙方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工程承發包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程地址:

(3)承包範圍:

(4)承包形式:

(5)工程合同編號:

(6)工程項目期限:

二、協議內容

1. 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不發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

(2)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責任交通事故以及環境影響事件。

(3)不發生因工程建設原因造成的電網、設備事故。

(4)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 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於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國家發展改革委《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 5009.2、DL 5009.3)。

(5)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6)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7)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8)國家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9)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0)業主項目部、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3. 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及標準制度,執行業主項目部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分包項目按照“先訂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後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具備相應任職資格的專職安全員和相關的安全檢查檢測裝備。

(4)施工期間,甲方指派朱超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劉後夫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並配備安全監督人員______人。

(5)按照國家、國家電網公司、業主項目部、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置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採取可靠安全措施後,方可拆除、變動,並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6)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7)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和安全通道,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爲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並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9)嚴格執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10)施工現場總平面由甲方統一策劃,分區管理,各負其責,不得隨意變動。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環保等的標誌、標識和設施,按策劃統一組織,乙方施工區域由乙方實施。

(11)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啓動專項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2)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 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的安全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情況進行覈查,對覈查材料複印件存檔保管;乙方資質、資格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按規定成立施工安全委員會,組織和協調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整體工作,及時向乙方傳達國家電網公司等上級單位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件和通報。

(3)組織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並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胸卡(安全合格)證”,做到有據可查。

(4)按施工組織總設計,組織向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相關安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收集、提供地下管線、設施等相關資料,並提出保護措施要求。

(5)組織同一區域交叉施工各方簽訂相應的安全協議,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施。

(6)編制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防護措施要求。臨近帶電設備作業,落實專人監護。

(7)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設施等安全管理制度,按規定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8)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專題會議,組織安全監督網絡活動,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9)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爲,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覈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10)組織對乙方編制的重大作業項目和大型機械的安裝拆除等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會審,報送監理審定籤認。

(11)按規定撥付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並對乙方措施補助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12)建立應急處置組織機構,組織編制專項應急預案,開展演練。

(13)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檢查考覈,作爲安全保證金的考覈依據。

(14)如可能對其他施工項目部或人員造成安全影響,乙方要求其他單位人員臨時撤離或停止作業,甲方應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5. 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2)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以及業主項目部、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包括業主項目部、總包單位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對存在問題落實整改。

(3)按照甲方總平面佈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標準,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甲方備案,並組織落實。

(4)按照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相關安全記錄臺賬。

(5)按照規定和要求,編制並落實各項有針對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組織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員交底,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6)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進廠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覈;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爲安全考試合格人員辦理“胸卡(安全合格)證”上崗作業,做到有據可查。

(7)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包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複審,持證上崗,並報甲方備案。

(8)定期組織施工人員身體檢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崗,並按照國家規定爲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9)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進行作業場所危險點的告知並落實防範措施。

(10)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信線路以及已建成的裝置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11)對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行爲規範和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和整改。

(12)爲施工人員配備合格、規範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督促、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定期對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等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檢測,確保合格、有效。

(13)建立和完善現場施工機械管理制度和驗收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對特種機械進行檢驗檢測,並將檢測報告和檢測合格證書報甲方備案。

(14)按規定編制起重機械、垂直運輸機械等的安裝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報甲方和監理審查通過後實施。安裝拆除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資質。

(15)對危險性較大的___ ___施工項目,應經安全驗算,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並報甲方和監理審查通過後實施。

(16)落實現場施工環境保護要求,對施工產生的噪聲、振動、大氣污染、廢水泥漿排放、揚塵、固體廢料和危險廢料等進行控制。

(17)按實際情況和季節特點制定包括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凍、防暑、防雷、防雨、防霧等安全措施或管理辦法,落實相應的安全設施。

(18)建立和執行施工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編制施工臨時用電實施方案報甲方審批後執行;按要求選用合格的配電箱,裝設漏電保護器,電纜、架空線敷設、接地等符合規範。

(19)建立和執行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測,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20)對甲方提供的工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其安全狀況,並在使用中執行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21)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安全隔離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

(22)交叉作業時應採取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

(23)施工特殊臨時用電應符合規定,落實安全措施,在室內、夜間等作業環境內施工,應配置相應的照明,在潮溼環境、容器內施工,電源電壓應符合安規規定的安全電壓等級,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使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夜間施工應按照地方的環保要求,控制噪聲、光污染等可能對周邊造成的環境影響。

(24)建立和執行危險化學品的採購、運輸、儲存、領用、保管、退庫和廢料處理的安全管理辦法和措施。

(25)建立和執行現場施工腳手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按有關規定組織腳手架使用前的驗收、使用中的檢查和維護;對大型腳手架、高大模板支撐系統的搭設方案組織專家論證。

(26)按規定組織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的施工方案的專家論證,並落實支護的安全措施。

(27)土石方開挖應按相關規定報甲方批准同意或備案,並採取防塌陷、排水和相關地下管線保護措施,周邊應設置圍欄和警示標誌,防止水土流失。(不包括爆破作業)

(28)落實土方開挖、運輸的防塵措施,工地出入口必須採取措施,防止污水和污土污染周邊環境。

(29)施工廢水經處理合格後排放。

(30)大體積混凝土澆灌,應設立專門指揮人員,指揮現場混凝土攪拌車按照次序進出場,設置安全通道,落實安全措施。

(31)結構吊裝、臨邊和孔洞作業應採取設置相應作業平臺、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繩、防墜裝置、安全網等的安全措施,做好孔洞蓋板、臨邊圍欄的安全措施。

(32)起重機械、物料提升機的使用過程中應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確保安全可靠和使用。

(33)容器、密閉空間內作業前應加強通風,並對容器內有害氣體進行監測,符合要求後,方可進入作業,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護,並有緊急救援措施。

(34)在已受電、投運的區域施工,落實設備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

(35)乙方如確需對部分施工作業進行勞務分包,應嚴格對勞務分包單位進行安全資質審查,履行報批手續,報甲方審覈批准後,方可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明確安全責任,納入乙方的安全責任範圍內。

(36)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及時報告甲方,並按要求報告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37)對甲方、監理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並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6.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

(1)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____ __萬元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在合同價款中單獨列支,並按照規定以及實際使用情況和工程進展情況分期支付。

(2)乙方應按規定用於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相關支出,不得挪作他用。有關使用情況應定期報告甲方,並接受甲方的檢查和監督。

7. 安全文明施工考覈標準

(1)甲方按照分包合同價款,預留 5%或___ ___萬元作爲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2)發生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各類事故、事件及乙方的違章違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爲,甲方有權按照保證金扣款標準扣除乙方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3)甲方在撥付工程款或竣工結算時,彙總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保證金扣款通知單》,對安全保證金進行扣款。

(4)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證金超出預留金額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8. 需要補充協議內容:

三、附則

(1)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作爲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可獨立於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本協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範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按國家發改委頒佈的《電網工程建設預算編制與計算標準》規定計提。

(5)安全保證金的扣款標準按照《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範本》附錄(《安全保證金扣款標準》)的規定執行。

(6)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7)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8)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25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經理部部(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勞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建築工程項目委託乙方施工,爲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進度,雙方在簽訂建築工程合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範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__環形支架安裝及電纜敷設工程項目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員;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覈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3、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1)工程項目應由甲方編制施工組織設計;(2)工程項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施工。

4、甲乙雙方的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5、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現場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6、施工期間,乙方指派同志負責本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負責聯繫予以協助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繫,項目協助檢查工程項目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7、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以上就是工程勞務分包安全協議書範本這是勞務分包安全協議書合同範本的回答,希望你能明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分包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26

1)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作爲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可獨立於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本協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範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安全保證金的扣款標準按照《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範本》附錄(《安全保證金扣款標準》)的規定執行。

(5)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6)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7)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27

甲方:

乙方: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工程的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決定》、《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同時依據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一) 說明

1、 甲乙雙方存在正式合同關係,甲方爲總包,乙方爲分包。

2、 施工期間,甲方授權 同志爲本工程己方項目負責人,其安全生產考覈合格證書編號爲:乙方授權—— 同志爲本工程己方項目負責人,其安全生產考覈合格證書編號爲: 。上述甲乙雙方項目負責人全權負責各自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員發生變更,甲乙雙方應及時溝通,並留下書面變更記錄。

3、 甲乙雙方應根據合同及本協議要求,分別認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和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

4、 甲乙雙方在履行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職責過程中,需要甲乙雙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約定的工作程序執行,確保法律法規要求的職責得到落實。

5、 甲乙雙方依據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合同及本協議內容在施工過程中留存的書面記錄,做爲甲乙雙方履行各自安全職責的主要證據。

6、 本協議所稱傷亡事故均包括對第三方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

(二) 安全責任劃分原則:

1、 甲乙雙方分別作爲獨立的法人單位,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要求作爲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切實加強各自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體系。

2、 甲乙雙方作爲法人單位均應當分別履行的責任主要包括:

1) 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2) 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人員;

3) 建立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 健全並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 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並確保實施;

6) 對本單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並經考覈合格後上崗作業,施工生產過程中,要督促作業人員遵章施工;

7) 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如實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並履行簽字手續,同時督促作業人員遵照執行;

8) 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標準或規範、做好防護措施;

9) 及時發現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10) 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1) 執行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的其他要求。

(三) 甲方責任

1、 甲方負責制定施工現場總的安全生產管理各項制度,規範現場的安全管理,協調甲乙方之間、乙方同其他分包單位之間的關係。

2、 在乙方提出關於明確乙方安全責任區的書面要求後,甲方負責根據工程現場情況及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爲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並負責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及時變更乙方的安全責任區。

甲方要儘可能以書面的形式爲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並由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分別留存,無法書面明確的安全責任區按安全責任區的劃分原則確定。

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見乙方責任第7條

3、 甲方負責編制工程總施工組織設計及分項施工方案中適應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及時進行審批、下發給相應的乙方;

對於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0條。

4、 甲方負責根據工程合同約定,爲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設施、居住住所以及用於腳手架、臨邊、洞口、交叉作業等處安全防護設施的物資(統稱爲安全生產物質條件,具體範圍以雙方合同爲準)。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質條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員傷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5、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書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員,並由雙方管理人員簽字確認。

甲方進行的交底側重於解決“物的不安全狀態”隱患,具體交底範圍包括:工程採用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設備的技術性能;各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樓板、屋面、陽臺等臨邊防護、通道口防護、預留洞口防護、電梯井口防護、樓梯邊防護、垂直方向交叉作業防護、消防器材佈置、機械防護棚的做法等。

甲方未履行上述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總包承擔相應責任。

對於“人的不安全行爲”方面的隱患的解決,由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操作規程或標準規範對乙方人員的操作行爲進行安全交底,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2條。

6、 甲方負責根據相關規定,明確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誌的要求。

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主要包括: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樑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

7、 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相關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各項驗收工作,驗收工作必須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

需要進行安全生產驗收的工作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

安全生產驗收工作內容主要包括:甲方爲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的入場驗收工作;乙方報驗的分項工程的驗收工作;乙方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的驗收工作等。

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範圍執行國家相關規範要求,需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範圍由甲方確定,具體範圍見附表1。

8、 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第三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責任區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應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

安全責任區需交接內容主要包括:甲方爲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項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護措施的交接等。

需交接的分項工程範圍執行國家相關規範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護措施範圍同第7條內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責任區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

9、 爲督促和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進一步消除施工現場安全隱患,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責任區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人的不安全行爲”、“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各類隱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頭形式要求乙方及時整改。

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檢查並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安全管理責任區域和範圍內隱患未及時得到消除導致的事故不承擔主要責任。

10、 當乙方根據本協議乙方責任第16 條、第18條要求,書面提出某作業場所存在安全隱患導致無法施工時,甲方負責和乙方共同協商,消除作業場所的安全隱患,保證施工工人的安全,隱患消除完畢,需留存相應的資料,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11、 爲督促和協助乙方開展安全教育,甲方應在乙方入場後,與乙方共同對其施工工人進行一次入場安全教育(教育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甲方還應在施工過程中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現場負責人應對甲方每次進行的教育記錄進行籤認。

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工人進行的安全教育並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事故人員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擔主要責任。

12、 甲方有權對於乙方施工人員在生產工作中的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爲予以制止和糾正,甲方有權對不滿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員提出更換。

13、 甲方對乙方落實法律法規規章要求、落實合同及本協求情況,有權進行監督,對乙方違法行爲有權進行舉報,對違反合同及協議的行爲,有權及時制止,同時,因乙方違法或違反合同、協議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有權進行索賠。

14、 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爲總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四) 乙方責任

1、 乙方現場負責人必須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授權委託書,同時持《安全生產考覈合格證書》上崗;乙方使用不滿足上述條件的人員對現場進行管理,本單位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 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 乙方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置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施工人員——人以下的,應當設置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人——人的,應設——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人以上的,應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配,並不少於——人。

乙方上述人員配置不到位或無證上崗,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4、 乙方必須對進入甲方施工現場的工人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載明有關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以及依法爲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的事項。同時,乙方進入本工程現場,必須向甲方提供準確的現場施工工人名冊交甲方管理人員,施工過程中臨時調整人員時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人員發生傷亡事故,若事故者未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冊不符合,不論甲乙雙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5、 乙方應保證本單位工人身體條件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員,由於乙方工人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員,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6、 乙方不得將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轉包,乙方違反本規定,發生在非法轉包單位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首先向甲方提出關於明確乙方安全責任區的書面申請,確定責任區後,要和甲方履行簽字手續。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經甲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即開始施工,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爲:施工區以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合同內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業面、材料存放場地以及乙方人員進出工作面所必經的施工區域等爲乙方安全責任區域,辦公區和生活區以乙方人員辦公、生活的區間爲責任區域。

8、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後,必須服從甲方關於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乙方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9、 乙方負責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場前,做好本單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級、項目級、班組級 “三級安全教育”及其他各類教育,並及時組織受教育人員的考覈,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乙方還必須對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開展一次),並留下教育資料存檔。

乙方需將對工人開展的“三級安全教育”、考覈記錄在完成考覈後三日內,報甲方專職安全員備案,並留書面記錄,甲乙雙方分別留存。

乙方未按照規定對施工工人開展教育和考覈,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0、 對於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須制定符合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按程序進行審批,同時乙方負責組織實施方案。由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實方案導致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1、 乙方負責根據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責任區內,合理組織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張、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2、 乙方負責根據標準、規程、操作規程、甲方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對下屬每一位施工工人進行側重於杜絕“人的不安全行爲”隱患的安全交底,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違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應急措施等,務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護的知識,並負責督促工人執行交底。

安全交底必須採用書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須在交底上簽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單位分別留存一份,同時,乙方還必須在交底簽字完畢後一日內,報甲方一份進行備案。

乙方施工人員未接收安全技術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發生傷亡事故的,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3、 乙方負責按照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甲方簽發的技術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時做好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施工、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等安全生產工作。

對於相關標準、規範及甲方要求進行驗收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乙方按標準做到位後,在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進入工作面之前,必須填寫報驗表,書面報甲方進行驗收,待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並履行驗收簽字手續後,方可進行後續工序的施工。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分別留存報驗資料和驗收資料。

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範圍,同甲方責任第7條內容。

乙方未按要求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或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未經驗收私自施工(以甲乙雙方籤認的驗收單爲準),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4、 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標準規範及甲方要求,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同甲方責任第6條內容)設置安全警示標誌。

15、 當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移交乙方後,乙方負責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進行日常維護,確保其有效性。

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前,對因己方負責範圍內的分項工程或安全防護措施存在缺陷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16、 乙方除按第15條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還必須經常性的檢查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各類隱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爲、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對發現的各類隱患要及時處理,並將檢查及處理情況記錄在案。

乙方需將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檢查情況或檢查記錄,每日及時向甲方進行書面彙報,以使甲方協助乙方解決其安全責任區的隱患,保證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

乙方未履行檢查職責或未發現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隱患,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發現安全隱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時彙報或隱瞞不報,甲方即認爲乙方能夠獨立解決該隱患,此類隱患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7、 當甲方按照甲方責任第9條要求,對乙方安全責任區的隱患提出整改要求後,乙方負責按照甲方文字或口頭的整改要求,及時糾正本單位的安全隱患,並要以整改反饋單的形式向甲方反饋整改情況,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時糾正隱患,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8、 乙方負責在安排本單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務前,派專人檢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安全防護措施、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有無安全隱患,若存在安全隱患,能夠內部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將隱患解決後方能安排工人作業,若需和甲方協調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反饋,待雙方共同將隱患排除後方準施工。

若乙方安排工人作業前未檢查有無安全隱患,或發現隱患不進行整改也沒有書面反饋給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組織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於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19、 乙方負責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設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質條件(範圍同甲方責任第4條),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質條件前,要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認真檢查物質條件能否滿足安全規定並保證己方安全生產需要,對於滿足己方需要的要與甲方履行交接手續,對於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須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後,履行交接手續後方準使用。

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不正確使用安全物質條件導致傷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安全物質條件發生缺陷等導致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本條闡述事項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項: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電器設備,未報請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進行檢測是否合格後即行使用,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9.2乙方人員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動用、亂開甲方機械設備造成傷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機械時,信號工或掛鉤工人違反操作規程操作造成傷亡事故。

20、 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

因施工生產需要拆卸的安全防護措施,乙方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協商一致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拆除後,乙方安全負責人員必須對該施工區域進行重點監控。

安全防護措施的拆除必須留存雙方籤認的書面記錄。

乙方對本單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准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所造成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21、 乙方負責爲本單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護目鏡、手套等各類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並不能以貨幣等非實物的方式代替,同時乙方相關管理人員必須督促施工工人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乙方爲工人配備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發放後,必須將發放清單及物品合格證明材料,交甲方備案。

乙方未向工人提供防護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護用品,或乙方工人不正確佩戴防護用品,或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2、 乙方不得使用國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和設備,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電氣設備、各類設施等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範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乙方對自帶的上述設備、設施必須建立管理制度,並進行有效管理,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和報廢必須符合相關標準。

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

乙方自帶的設備設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3、 乙方進行爆破、吊裝、土方開挖等危險作業時,必須派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乙方進行上述作業時,現場無專人進行安全管理,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4、 乙方自帶進入施工現場的氧氣、乙炔、油漆、塗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制度,並設專人管理和發放,同時要書面報甲方同意後,在樓外設專庫存放。

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

乙方私自使用上述物品,管理不善導致的爆炸、火災等事故造成的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5、 乙方負責採購合格、衛生的食品及配料,並保證食品加工過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發生,乙方對本單位工人發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26、 乙方負責督促本單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乾淨整潔及良好的住宿習慣,對於發生在工人住所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7、 乙方施工人員違反甲方管理規定、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或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8、 乙方施工人員發生以下無法採取有效防護措施進行杜絕的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8.1非工作時間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處作業發生摔倒導致傷亡、挪動大件材料發生意外傷亡等;

28.2高處作業不繫掛安全帶,或系掛安全帶,但在摘帶移動作業位置時發生傷亡事故的;

28.3在現場或生活區吸菸,違章動用電氣焊、明火而發生的火災事故導致傷亡事故的;

28.4 私自拆除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並從防護拆除處摔落造成的傷亡事故。

29、 乙方在非允許施工時間內施工,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0、 乙方人員在施工現場外,生活區外發生的違反治安管理規定、違法行爲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1、 乙方必須服從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爲分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32、 乙方負責每月25-28號書面向甲方彙報本單位工人(含管理人員)傷亡事故情況,並不得瞞報事故。

(五) 其他事宜

1、 本協議作爲甲乙雙方工程合同的補充,與工程合同具備同樣法律效力,協議內容如有和國家、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者,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 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施工現場發生施工人員傷亡事故時,本協議作爲區分甲乙雙方責任的主要文件,協議未闡明的事項,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決。

3、 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後生效,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合同任務結束。

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項目經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單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單位: 乙方法人單位:

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乙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28

總包單位:

分包單位:

爲認真遵守《安全生產法》,嚴格履行施工總包單位 主體安全職責,爲更好的管理 工程施工現場,切實做到預防在先,控制在前,把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中,防患於未然。按照總包單位安全生產要求,對可能出現的安全風險進行控制,特對進入該項目工程的各分包單位要求籤訂安全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

1.分包單位在進場後必須服從總包單位的工序安排,總包單位有權對分包單位違章,違紀行爲予以糾錯和一定範圍內的處罰。嚴格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十個不準的操作規程。

2分包單位在使用總包單位的安全防護措施時不得隨意挪動及拆毀安全防護措施。如確需挪動,必須取得總包單位安全負責人的同意後才能挪動,否則,一經發現,總包單位將按照本安全協議對分包單位予以處罰200元-5000元的罰款。

3.分包單位所有施管人員及民工必須服從總包單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及臨邊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或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分包單位必須對本單位民工做好安全教育,總包單位有權對分包單位人員違章違紀行爲進行制止。

4.分包單位所有施工人員及民工必須辦理工傷保險交總包單位備案,並完全承擔在本工地發生的傷,殘,病,死等一切工傷事故,由分包單位負全責,與總包單位無關,一律自行解決。不得以各種理由擾亂總包單位正常生產秩序。如有擾亂總包單位正常生產秩序的行爲發生,總包單位將對分包單位進行5000元/次的罰款。

5.分包單位在總包單位接電,接水,必須在與總包單位銜接好後,合理規範使用,不得肆意浪費。不得在施工區及生活區隨意搭接用電,必須取得總包單位水電負責人的同意後才許使用。分包單位在自己的生活區內不得使用水烏龜,電磁爐,等大功率電器設備,同時無條件接受並配合總包單位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檢查並對自己所在生活區保持清潔衛生。

6.特別說明:電梯分包單位如果在施工中故意將安全防護設施拆走,或者未

及時恢復造成其他分包單位及總包單位人員墜落電梯井發生事故,則該事故

主要責任爲電梯分包單位,發生費用由電梯分包單位全額承擔。

7、外牆面施工的班組,不得隨意損壞安全設施和安全設備,上架的操作人員必須是熟悉技術工人,嚴禁使用童工、超齡、婦女上外架、拆除連牆杆件、高空拋物、有恐高症、不建康人員上班,違反其中任何一項的處500~5000罰款。

8、分包單位的承包資質必須滿足分包工程的要求、分包單位應將經過建設單位、 監理單位確認的資信文件及相關管理機構人員證件複印一份交給總包單位。

9、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安全資料全權負責,並且按照總包單位要求的工期進行 編制彙總。

以上安全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且具備法律效力。

注:後附安全勞動紀律

總包單位: 班組或分包單位:

( 蓋章) ( 蓋章)

簽訂時間:20__年 月 日 簽訂時間:20__年 月 日

分包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29

關於合同小工程的回答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由於工程施工需要,甲方把以下工程承包給乙方進行施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以及建築施工管理條例、施工規範,經過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條款,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一、工程地點及名稱

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內容價款以及工期

1、承包內容污水站全部土建工程

2、工程造價一次性包死。

3、工程工期:_________________自開工內完成承包全部承包內容。

三、付款及質量

1、污水地底板驗收合格後付30%,主體驗收合格後付至70%,發包方進行竣工驗收合格後付至95%,其餘工程款待工程保修期滿一次性付清。

2、工程質量:_________________合格

四、甲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幫助乙方解決水源電源,協助乙方解決施工現場出現的問題,給乙方提供施工圖紙並交底。

五、乙方責任,嚴格按照施工圖及相關規範進行施工,必須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相關規定,承擔因爲安全和質量造成的責任和費用。

六、保修期及質保金。

1、保修期:_________________發包方竣工驗收後日歷天共計六個月。

2、質保金:_________________承包總價的10%爲保脩金,保修期滿後付清全部承包價款。

4、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日期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保修期滿質保金付清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30

甲方: 建築工程總公司

乙方: 項目部

工程名稱:

工程結構: 框架結構 ;建築面積: ㎡ ;工程地址: 。

爲了完善經濟承包責任制,加強安全工作力度,使項目部各層次負責人心目中時刻記住抓生產必須抓安全,把生產、安全兩者擺在同等的位子上,切實地負責各自安全工作的職責,真正使安全管理成爲經濟效益生產重要組成部分,公司本着對國家、集體、個人高度負責,特與項目部簽訂如下安全管理與獎罰責任狀。

一、公司下達的安全達標工程必須無條件的執行,本工程爭創省文明施工現場,保證達標。

二、本項目確保無人身死亡事故;無重大設備安全事故;無重大火災爆炸事故;重傷事故發生率控制在0.08%以內;輕傷事故不大於1.5%。如發生重大事故,一切費用由工程項目部全部承擔。並給予經濟處罰和下降年終獎金等級係數。

三、安全防護用品材料

1、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安全管理圖牌,各種機械安全保護由項目部承擔一切費用,工程處保證資金。

2、各種機械、腳手材料由公司統一調配,由各項目部租用,各種租用材料、機械如被盜或損壞應照價賠償或修理。

四、經濟獎罰辦法及依據

1、公司按棟號建築每平方面積提取壹元保證金,作爲公司安全獎勵資金。

五、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公司所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服從管理對違返制度者一切按工程處制度《安全管理細則》執行。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負責人財務各壹份。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分包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3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由於工程施工需要,甲方把以下工程承包給乙方進行施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以及建築施工管理條例、施工規範,經過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條款,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一、工程地點及名稱

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內容價款以及工期

1、承包內容污水站全部土建工程

2、工程造價一次性包死。

3、工程工期:_________________自開工內完成承包全部承包內容。

三、付款及質量

1、污水地底板驗收合格後付30%,主體驗收合格後付至70%,發包方進行竣工驗收合格後付至95%,其餘工程款待工程保修期滿一次性付清。

2、工程質量:_________________合格

四、甲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幫助乙方解決水源電源,協助乙方解決施工現場出現的問題,給乙方提供施工圖紙並交底。

五、乙方責任,嚴格按照施工圖及相關規範進行施工,必須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相關規定,承擔因爲安全和質量造成的責任和費用。

六、保修期及質保金。

1、保修期:_________________發包方竣工驗收後日歷天共計六個月。

2、質保金:_________________承包總價的10%爲保脩金,保修期滿後付清全部承包價款。

4、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日期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保修期滿質保金付清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___

上面是一份小工程合同範本,你可以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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