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工程師競業禁止(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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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工程師競業禁止 篇1

甲方:乙方:風險提示:

軟件工程師競業禁止(精選3篇)

競業禁止的人員具有針對性,不是所有人都必須遵守。競業禁止的生效是依據法律,只要成爲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就有法定的競業禁止義務。而部門經理、普通員工等無需承擔此義務。上列雙方當事人爲了滿足特許經營的要求,根據特許經營系統總部(______)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以下競業禁止協議:

第一條 競業禁止乙方承諾,除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在競業限制期限內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下列活動:

(一)不得直接或通過其他實體在公司之外設立提供與公司產品或項目相同或類似的機構;

(二)不得直接或通過其他實體提供與公司生產的產品相同、類似或有競爭關係的產品,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與公司所從事業務相同、類似或有競爭關係的任何業務;

(三)不得向任何個人、合夥、公司、信託、協會或任何其他實體提供任何與公司業務相關的產品,或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服務(不論作爲代表、代理人、獨立承包人、顧問、諮詢人或其他類似身份或通過其他關係);

(四)不得在任何競爭者中擁有利益(包括但不限於作爲所有者、特許經營者、合夥人、股票持有人、委託人、成員、投資者、託管人或其他類似身份或通過其他關係);

(五)不得直接或通過其他實體以任何方式向公司的任何先前、現有及潛在的客戶提供與公司提供相同或類似的產品或服務;

(六)不得以攻擊公司的業務能力或其他任何方式損害公司的商業聲譽和名譽。

第二條 禁止期限競業禁止的期限爲合同履行期間。風險提示:

競業禁止只限制在職期間,只針對在職人員,只要未離職,就一直適用。若是要限制離職人員,需要在員工離職時,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以約束其跳槽到競業公司產生糾紛。 但建議在員工開始接觸商業祕密時就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因爲大部分離職原因都與企業有矛盾或是爲了追求高薪待遇,離職時是比較難與其簽訂的,應提前做好風險防範。

第三條 禁止行業

(一)乙方保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參與經營與甲方直接或間接競爭的任何業務。

(二)乙方保證在甲方的任職期內所使用的技術知識均與前受聘單位無關,不侵犯前受聘單位的技術祕密,如承擔了對前單位的競業限制和保密義務,則應保證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利用前單位的保密信息爲甲方服務。

(三)在甲方任職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承諾:不從事

第二職業;乙方和乙方的關聯人不在與甲方互爲競爭的單位或與甲方有直接經濟往來的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團體內接受或取得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合夥人、董事、監事、股東、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或向該類競爭性單位提供任何諮詢服務(無論是否有償)或其他協助;不得利用在甲方的任職以任何不正當手段獲取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職權爲自己謀取私利。就本協議而言,乙方的關聯人包括但不限於:

1、乙方擔任管理人員或作爲合夥人或者直接或間接地擁有或以上權益的任何種類的機構;

2、乙方擁有重大佔有權益或乙方作爲受託人(或類似的受託職務)的任何信託或其他財產。

(四)在甲方任職期間,乙方不得對競爭性單位進行任何形式的投資(包括但不限於持有股份或股份期權、借貸或組成合夥等),也不得以其它方式與甲方競爭或協助任何個人或單位與甲方競爭。如乙方的親屬在甲方的競爭性單位就職,乙方應如實向甲方人事部門告知上述事實。

(五)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在甲方支付了競業限制經濟補償金的期限內,都不得到甲方的競爭性單位就職。

(六)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在甲方支付了競業限制經濟補償金的期限內,都不得直接或間接服務於或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包括但不限於:

1、服務於、開辦或經營與其在甲方公司所從事的主要工作一致或類似的其他類型的公司或企業。

2、服務於、開辦或經營與甲方公司有相同業務或相近似業務的公司或企業。

3、服務於、開辦或經營爲上述公司或企業提供專業諮詢或顧問服務的公司或企業或其他機構。

(七)乙方同意在其任職於公司期間及離職後的年內,乙方保證不會直接或間接地指使、引誘、鼓勵、唆使或以其他方式試圖影響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去爲乙方或任何其他個人或實體服務;

(八)乙方保證不會引誘公司的客戶或以前的客戶以攫取他們的業務而直接或間接獲利。乙方在任職公司期間爲履行其職責而採取的行動除外。

第四條 禁止地域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地域範圍,包括乙方參與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行爲時,總部特許經營系統實際開展經營活動以及已經簽署《特許經營合同》正在籌備經營的省(市、自治區、特別行政區)。

第五條 補償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合同的,乙方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同時,無權要求補償。經總部同意,可以放棄要求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權利,不再給予乙方補償。在乙方履行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甲方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由_________承擔補償義務。

第六條 支付給予乙方的補償,應當按月(季)支付,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到甲方財務部門領取補償。甲方不按時支付的,乙方應當向總部申訴,總部應當在_________個月內予以解決;超過期限仍未解決的,乙方不再承擔競業限制義務,否則,不得免除乙方承擔的競業限制義務。風險提示:

單位對競業禁止人員不需要支付補償。若是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則員工離職後要按月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不能以已經支付過所謂的競業禁止補償金爲由拒絕支付補償金。更不能將其在職期間獲得的保密費當做是對競業限制人員離職後的補償金。

第七條 總部保留權利乙方依照本協議承擔的競業禁止義務及其他義務,均視爲總部享有相應的權利。在甲方終止與總部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後,以及總部認爲有必要時,可以直接依據本協議向乙方主張權利。當甲方爲分部或加盟店時,總部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違約行爲,直接行使賠償請求權,除非乙方已經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全部履行了賠償義務。未經總部同意,甲方不得放棄對乙方的賠償請求權,否則,其行爲無效,總部有權依照本協議主張甲方放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第八條 監督甲方有權對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與檢查:

(一)每季(年)提供一份其人事檔案存檔機關出具的證明其勞動關係的證明文件;

(二)每季(年)提供一份證明其任職單位爲其交納養老保險的證明文件;

(三)_________。義務人未能按時提供上述證明文件或履行其他義務的,甲方有權停止給予乙方補償,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禁止義務。

第九條 違約責任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並應賠償損失。賠償損失的數額,爲乙方所參與的業務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及特許經營系統在違約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爲制止、調查違約行爲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前款所稱在違約期間所得利益,或者在違約期間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根據違約行爲的情節給予_________萬元以上_________萬元以下的違約金。乙方違反競業禁止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並停止給予乙方補償。乙方在承擔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競業禁止義務,且無權要求甲方繼續給予補償。

第十條 協議文本本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內容無效,仍應按原協議文本的內容執行。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及_________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簽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軟件工程師競業禁止 篇2

甲方:

乙方:

上列雙方當事人爲了滿足特許經營的要求,根據特許經營系統總部(______)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以下競業禁止協議:

第一條 競業禁止

乙方承諾,除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在競業限制期限內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下列活動:

(一)不得直接或通過其他實體在公司之外設立提供與公司產品或項目相同或類似的機構;

(二)不得直接或通過其他實體提供與公司生產的產品相同、類似或有競爭關係的產品,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與公司所從事業務相同、類似或有競爭關係的任何業務;

(三)不得向任何個人、合夥、公司、信託、協會或任何其他實體提供任何與公司業務相關的產品,或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服務(不論作爲代表、代理人、獨立承包人、顧問、諮詢人或其他類似身份或通過其他關係);

(四)不得在任何競爭者中擁有利益(包括但不限於作爲所有者、特許經營者、合夥人、股票持有人、委託人、成員、投資者、託管人或其他類似身份或通過其他關係);

(五)不得直接或通過其他實體以任何方式向公司的任何先前、現有及潛在的客戶提供與公司提供相同或類似的產品或服務;

(六)不得以攻擊公司的業務能力或其他任何方式損害公司的商業聲譽和名譽。

第二條 禁止期限

競業禁止的期限爲合同履行期間。

第三條 禁止行業

(一)乙方保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參與經營與甲方直接或間接競爭的任何業務。

(二)乙方保證在甲方的任職期內所使用的技術知識均與前受聘單位無關,不侵犯前受聘單位的技術祕密,如承擔了對前單位的競業限制和保密義務,則應保證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利用前單位的保密信息爲甲方服務。

(三)在甲方任職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承諾:不從事第二職業;乙方和乙方的關聯人不在與甲方互爲競爭的單位或與甲方有直接經濟往來的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團體內接受或取得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合夥人、董事、監事、股東、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或向該類競爭性單位提供任何諮詢服務(無論是否有償)或其他協助;不得利用在甲方的任職以任何不正當手段獲取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職權爲自己謀取私利。就本協議而言,乙方的關聯人包括但不限於:1、乙方擔任管理人員或作爲合夥人或者直接或間接地擁有或以上權益的任何種類的機構;2、乙方擁有重大佔有權益或乙方作爲受託人(或類似的受託職務)的任何信託或其他財產。

(四)在甲方任職期間,乙方不得對競爭性單位進行任何形式的投資(包括但不限於持有股份或股份期權、借貸或組成合夥等),也不得以其它方式與甲方競爭或協助任何個人或單位與甲方競爭。如乙方的親屬在甲方的競爭性單位就職,乙方應如實向甲方人事部門告知上述事實。

(五)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在甲方支付了競業限制經濟補償金的期限內,都不得到甲方的競爭性單位就職。

(六)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在甲方支付了競業限制經濟補償金的期限內,都不得直接或間接服務於或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包括但不限於:1、服務於、開辦或經營與其在甲方公司所從事的主要工作一致或類似的其他類型的公司或企業。2、服務於、開辦或經營與甲方公司有相同業務或相近似業務的公司或企業。3、服務於、開辦或經營爲上述公司或企業提供專業諮詢或顧問服務的公司或企業或其他機構。

(七)乙方同意在其任職於公司期間及離職後的年內,乙方保證不會直接或間接地指使、引誘、鼓勵、唆使或以其他方式試圖影響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去爲乙方或任何其他個人或實體服務;

(八)乙方保證不會引誘公司的客戶或以前的客戶以攫取他們的業務而直接或間接獲利。乙方在任職公司期間爲履行其職責而採取的行動除外。

第四條 禁止地域

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地域範圍,包括乙方參與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行爲時,總部特許經營系統實際開展經營活動以及已經簽署《特許經營合同》正在籌備經營的省(市、自治區、特別行政區)。

第五條 補償

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合同的,乙方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同時,無權要求補償。經總部同意,可以放棄要求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權利,不再給予乙方補償。

在乙方履行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甲方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由_________承擔補償義務。

第六條 支付

給予乙方的補償,應當按月(季)支付,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到甲方財務部門領取補償。甲方不按時支付的,乙方應當向總部申訴,總部應當在_________個月內予以解決;超過期限仍未解決的,乙方不再承擔競業限制義務,否則,不得免除乙方承擔的競業限制義務。

第七條 總部保留權利

乙方依照本協議承擔的競業禁止義務及其他義務,均視爲總部享有相應的權利。在甲方終止與總部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後,以及總部認爲有必要時,可以直接依據本協議向乙方主張權利。

當甲方爲分部或加盟店時,總部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違約行爲,直接行使賠償請求權,除非乙方已經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全部履行了賠償義務。

未經總部同意,甲方不得放棄對乙方的賠償請求權,否則,其行爲無效,總部有權依照本協議主張甲方放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第八條 監督

甲方有權對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與檢查:

(一)每季(年)提供一份其人事檔案存檔機關出具的證明其勞動關係的證明文件;

(二)每季(年)提供一份證明其任職單位爲其交納養老保險的證明文件;

(三)_________。

義務人未能按時提供上述證明文件或履行其他義務的,甲方有權停止給予乙方補償,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禁止義務。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並應賠償損失。賠償損失的數額,爲乙方所參與的業務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及特許經營系統在違約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爲制止、調查違約行爲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前款所稱在違約期間所得利益,或者在違約期間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根據違約行爲的情節給予_________萬元以上_________萬元以下的違約金。

乙方違反競業禁止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並停止給予乙方補償。乙方在承擔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競業禁止義務,且無權要求甲方繼續給予補償。

第十條 協議文本

本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內容無效,仍應按原協議文本的內容執行。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及_________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軟件工程師競業禁止 篇3

甲方: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乙方:性別:身份證件號碼: 戶籍地址:通訊地址:聯繫方式:甲X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有權採取措施保護商業祕密,但在訂立保密協議時應注意不能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勞動者有擇業的自由,但在行使權利時同樣不得損害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保密協議跟其它協議一樣,首先必須遵循公平、平等原則,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則該協議無效。

第一條祕密信息本協議所指保密信息包括所有甲方的專利技術、技術祕密、客戶數據和商業祕密,以及與前述信息、祕密相關的圖紙、數據庫、報表等所有資料。本協議的專利技術係指甲方享有專利權或專利申請權的專利技術,產品信息與之相關的圖紙、數據、報表等所有資料。本協議的技術祕密係指甲方專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形式:技術方案、數據庫、計算機軟件、實驗及測試結果、技術數據、圖紙、樣品、樣機、模型、說明書等一切有關信息。本協議的客戶數據係指歸屬甲方合作客戶的所有數據,包括測試數據。本協議的商業祕密係指甲方所有的其他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以及一切與之相關的數據、資料等。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結過程中知悉其他相對人的商業祕密)和在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中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也屬本保密協議所稱的商業祕密。乙方對上述專利技術、技術祕密、客戶數據和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甲X雙方同意,上述祕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過錯而進入公衆領域的公開信息。

第二條對祕密信息的保密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獲悉的本協議

第一條約定的保密信息。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故意或過失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傳授、轉讓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

第三方知悉本協議

第一條約定的保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保密信息,即使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設計或取得的。在任何時候,乙方保證不自己實施或幫助(有償或無償)任何

第三人實施任何形式的侵犯甲方專利權和專利申請權的行爲。若乙方發現甲方的保密信息被泄露或者因自己的過失泄露了甲方的保密信息,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露進一步擴大,並及時書面報告甲方負責人。乙方應妥善保管辦公室鑰匙等公司財產以及所有與工作有關的技術資料、試驗設備、試驗材料、客戶名單等。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甲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乙方所涉及甲方的程序測試數據要及時清理、復原,處理結果要有文字記錄。所有數據不復制、不擴散、不傳遞,尤其不攜帶系統數據外出,因工作特殊需要攜帶外出的數據需向上級部門領導以書面形式請示審批。乙方在任職期間爲公司編寫的軟件及軟件源代碼、服務器和終端計算機上的數據等軟件版權屬甲方所有。乙方不得通過加載惡意代碼或表符等其他手段致使公司信息泄密。乙方有義務保管好自己所有的保密資料,任何人不得攜帶私人盤將其任何保密資料複製後攜帶外出,並不得私自傳借、披露,更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業祕密牟取私利。在勞動合同關係終止後,乙方仍應遵守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並在離職手續辦理期間將保管的所有有關甲方保密信息的資料交還給甲方,不得複製、保留任何文件或文件副本。本協議未約定但依據誠實守信的原則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其他保密義務。

第三條 禁止非法使用祕密信息乙方保證除非爲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種祕密信息履行職務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祕密信息,並且不以任何方式許可或協助他人使用祕密信息。

第四條祕密信息的停止使用在甲、乙雙方勞動關係無論何種原因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停止使用所有的祕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種祕密信息尚未依法進入公衆領域,乙方就不得繼續使用,也不得向任何個人、公司、商社、其他經濟組織等披露此種祕密信息。在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及終止或解除後,一旦甲方要求,乙方應隨時將從甲方及甲方項目獲得的一切資料文件及其複製件歸還甲方或進行銷燬。

第五條保密期限風險提示:

很多企業通常約定保密期限爲任職期間及離職後2至________年,這樣的約定會給員工造成誤解即離職後過了2至________年後,可公開或使用商業祕密了,這樣的約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業____區別約定,對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應約定保密期限做爲直至該保密信息通過正常途徑進入公知領域爲止,而不做具體的年限約定;對於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約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乙方離職後無限期承擔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直至乙方宣佈解密或保密信息合法進入公有領域。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賠償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名譽損失、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的損失,以及調查費用和訴訟費用、律師費用。風險提示: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除了員工違反培訓服務期約定或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兩種情形之外,企業不得與員工約定由員工承擔違約金的條款。因此,保密協議中不得約定員工泄露企業商業祕密時應當支付違約金,只能要求員工賠償由此給企業造成的損失。乙方違反協議中的保密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經濟賠償和承擔相應的法律制裁。經濟賠償:爲甲方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爲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

1、經濟賠償金標準:乙方不論任何原因的泄密行爲(包括損害

第三方客戶利益)實際造成甲方或

第三方客戶追究甲方責任所導致的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2、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爲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如律師費、公證費、取證費等,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3、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爲侵犯了甲方的專利技術或商業祕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若乙方違反本協議而導致甲方遭受

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爲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甲方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直接支付。甲方保留一切通過法律手段追究乙方違約或侵權責任權利,包括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七條協議的生效與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就履行中產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乙方(簽字):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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