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設計工程技術人員勞動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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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設計工程技術人員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

機械設計工程技術人員勞動合同(精選3篇)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 (項目名稱)工程中,從事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_______________ 。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以 爲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設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採用以下第 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_元。甲方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爲每月_____日。

(三)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約定爲 。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爲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應當經過培訓並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築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__________)。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

機械設計工程技術人員勞動合同 篇2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xx年修訂本)、《計價格[20xx]10號》文。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 設計的費用以人民幣結算,本合同設計收費爲人民幣(大寫) )。

2、實際設計費按實際方案建築面積×單價(其中 按 元/平方米、)覈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4、設計費含圖紙蓋章費(蓋章單位設計證書等級:建築工程甲級),含稅 金。

5、如分批出圖,按已交付成果的工程量支付設計費。

6、如設計內容、範圍及投資發生變更時,其設計費用根據相應的變更進行計算。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發包人責任:

6.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問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提供工作用基礎資料,交付設計文件時間相應延長;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6.1.3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設計文件未通過審批前的修改不計付設計費用;如通過審批後作重大修改、變更,設計變更工作量在原工作量30%內的不計設計費,超出原工作量30%部分按原設計收費標準的50%計取設計費。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工本費按200元/公斤計取。

6.1.5 發包人應爲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條件。

6.1.6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發包人用於本合同的項目情況除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時,需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付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 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 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國家現行有關技術規範、標準及規程等。

6.2.3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爲土建爲50年。

6.2.4 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 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

6.2.6 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根據設計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結算設計費。

7.2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萬分之五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除設計人的原因造成的情況除外)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 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7.4 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由於設計人原因,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每延誤一天,應按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萬分之五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7.5 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 設計人爲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2 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3 發包人委託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4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5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6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不成的,雙方當事人同意由南寧仲裁委員會仲裁。

8.7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發包人 貳 份,設計人 貳 份。

8.8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生效後,雙方認爲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9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名稱:(蓋章) 設計人名稱:(蓋章)

年月日:

機械設計工程技術人員勞動合同 篇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址: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單位名稱:

營業執照號: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

設計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以及裝飾行業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以下工程設計任務: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設計收費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設計收費按照國家和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甲乙雙方商定設計收費爲元/平方米(套內使用面積),估算總收費 元,金額大寫元。

(二)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經協商採用以下付款方式(將不選定的方式劃去)

1、 雙方另定。

2、 按下列方式執行。

(1)上門測量,價格: 元

(2)定金: 元

(3)出平面方案圖,方案: 份,價格: 元/份

(4)出平立面圖及剖面圖,價格: 元

(5)出水電施工圖,價格: 元

(6)出效果圖,價格: 元/張

第三條 設計內容及完成日期的約定

(一) 乙方提供的設計圖中應有詳細的設計說明。

(二) 平立面圖

1、平面傢俱佈置圖;2、地面圖;3、天花圖;4、現場製作的傢俱立面圖;5、門立面圖;6、廚房、衛生間立面圖(定做的廚房除外);7、電視背景牆立面圖;8、其它現場需施工牆面的立面圖

(三) 剖面圖

1、應標明材質、用料、顏色等

2、門窗套剖面圖

3、 傢俱剖面圖

4、 玄關剖面圖

5、 廚房上下櫃剖面圖

6、 天花剖面圖

7、 電視背景牆剖面圖

8、 其它需施工處剖面圖

(四) 水電施工圖

(五) 甲乙雙方約定,從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完成平面方案圖; 平面方案通過後 天內完成全套施工圖。

第四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設計所需的資料,並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設計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設計費。

3、本工程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如需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責任

1、如期向甲方將付本合同規定的設計文件,並保證設計文件的質量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規範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設使用要求。

2、負責本合同所列工程設計項目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負責該項目施工期間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按規定參加工程竣工的驗收。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由於乙方原因而沒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文件時,乙方從應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爲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違約金。

(二)由於乙方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設計上繼續採取補救措施,並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該部分工程的全部設計費。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設計費。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設計費。

第六條 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一)本合同需經甲方簽字、乙方加蓋單位法人公章後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雙方中最後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爲準。

(二)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設計合同時,應提前一週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設計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還。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工程設計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結束本合同關係,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第七條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採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消費者委員會申請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其它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執行。

(二)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

第九條 合同文本

15.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5.2 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15.3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5.4 合同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15.5 本合同實行當事人自願鑑證原則,可將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區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進行合同鑑證,以保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甲 方:籤 章:簽約地址:簽約日期:

乙 方: 籤 章: 簽約地址: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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