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勘察設計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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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勘察設計合同 篇1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建設項目勘察設計合同(通用3篇)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 議 書: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爲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論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爲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發包人要求及委託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第六條 變更及工程費的調整

第七條 費用

7.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爲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費用爲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後,按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覈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作爲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設計文件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____________萬元;之後,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後,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雙方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爲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爲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問,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徵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發包人應爲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複印、辦公等費用)。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爲_______________年。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日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爲買際損失的 %。

建設項目勘察設計合同 篇2

工程名稱:

委託單位:

設計單位:

設計編號:

合同編號:____年____月______日訂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______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爲__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爲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_____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製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爲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____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

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五,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1.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2.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繫人: 聯繫人:

通訊處: 通訊處:

電話或電報: 電話或電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建設項目勘察設計合同 篇3

委託單位: (以下稱甲方) 勘測單位: (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要求及國務院《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及交通部令1996年第4號文辦法的《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 至 公路施工圖勘察設計合同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 建設地點與規模

路線起點位於 ,經 ,終於 ,路線全長約 公里。

二、 技術標準及測設要求

(一)嚴格按照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B01-20xx)及有關規範、規範的要求進行勘測設計,確保設計質量。設計速度採用 公里小時,對局部地形複雜地段,可採用 公里小時。

(二)全線橋涵等人工構造物設計荷載爲公路-Ⅱ級:大、中、小橋及明函與路基同寬,橋樑不設人行道,僅設鋼筋混凝土防撞欄杆;設計洪水頻率:大、中橋1100,小橋涵及路基150。

(三)平縱面線型設計,應貫徹在舊路的基礎上提高技術標準的舊路改建原則,儘量減少佔用農用地,併合理運用技術指標。

(四)全線路基寬度爲9米,路面滿鋪。

(五)全路段採用瀝青混凝土路面,面層厚7釐米。

(六)對加寬利用的橋樑,應充分調查舊橋及舊橋面結構的現狀,需加固的應提出相應的加固措施,並計算其工程量一併納入工程預算中。

(七)對於老路改建加寬路基的路段,施工期間維護交通應提出合理、經濟、可靠的方案,要特別注意新舊路基的銜接,並嚴格按《公路路基設計規範》(JTGD30-1995)進行設計。

三、提交設計文件時間及數量

(一)要求於 年 月 日前提交全套設計文件(含預算)。

(二)施工圖和預算甲組文件各8分,乙組文件及施工資料(路基橫斷面圖、路基設計表、涵洞佈置圖、路基土石方數量計算表、公路勘測定界圖)各4份,其中平面圖、公路勘測定界圖採用藍圖。

(三)設計文件要求按 境、 境單獨出版,裝訂成冊,其中預算甲組文件應予以彙總。

四、取費標準及付款辦法

(一)本工程項目按國家物價局、建設部(1992)價費字第375號文通知及其頒發的《工程勘察收費標準(修訂本)》、《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第一冊)修訂本》執行並結算。

本路段地形類別定爲 類,鑑於本設計爲勘察設計,因此,測量費考慮一次定測係數(即1.5)。

動用鑽機進行路線及橋位工程地質鑽探,按《工程勘察收費標準》中有關工程地質勘察收費標準另行計費。

甲方負責的一至七項勘察施工準備費按“路線、橋樑勘測費及地質鑽探費之和的10&由乙方包乾使用”。

(二)本工程測量及設計費用估算爲 萬元,此數額僅作掌握預付款及測設進行撥款的依據,待設計工作完成後,根據實際完成工作量及上述單價、計算辦法結算勘測設計費用。

(三)分期付款辦法

1、合同簽訂後20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估算費總額的30%,計 萬元作爲定金,結算時抵作測設費。

2、施工圖設計作業通過驗收後15天內甲方付給乙方設計進度款 萬元。

3、乙方提交全部文件經審覈且乙方已根據審覈意見修改完善後,甲方將在30天內,按實際完成工作量及計費標準付給乙方總測設費的80%,餘下的20%留待工程交工後支付。

五、雙方職責

(一)甲方職責

1、委託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協助乙方處理外業勘測工作中發生的與地方有關的事宜。

2、接到乙方報告具備驗收條件時,及時組織外業測量驗收。

3、按本合同規定按時支付測設費。

(二)乙方職責

1、按甲方提出的技術標準和交通部頒發的現行標準、規範、規程及規定,按施工圖設計深度要求,精心勘測、確保測設質量。

2、外業工作結束後,及時通知甲方組織驗收。

3、應根據設計文件的審覈意見屬於乙方責任的應及時修改、完善設計。

4、乙方在進行上述3項所規定的職責時,不另向甲方收費。

5、負責對設計保密,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設計文件或泄露文件內容。屬乙方泄露,除追查責任外,並扣罰泄露項目設計費的10%。

6、負責外業勘測成果驗收會議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7、工程實施過程中,負責設計的後期服務工作。

六、違約處理

(一)甲方違約

1、甲方若中途撤銷合同,除應支付已完成部分測設費外,並以已付的定金賠償乙方損失。

2、路線方案經甲方或甲方上級部門審定後,甲方要求改變方案時,除付給乙方已完成部分的測設工作量的測設費用外,修改部分另付測設費,提交設計文件時間也相應順延。

3、不能按時付款,沒推遲10天罰逾期金10000元。

(二)乙方違約

1、乙方中途撤銷合同,應向甲方雙倍返還定金。

2、由於勘測設計不周造成返工,應由乙方自行負責完善勘察設計,並按一下條款處理:

(1)測量誤差大而造成質量問題,導致設計變更超出相應部分工程預算1%以上時,每超1%扣除相應部分設計費的10%。

(2)徵地拆遷超出預算的5%以上時,每超過1%扣除設計費的1%。

(3)地質鑽探資料不準確導致設計變更超出相應部分工程預算1%時,扣除設計費2%;提供虛假地質資料造成工程竣工後的安全責任事故的,全部扣除質量保證金,並視情節嚴重情況,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追究刑事責任。

3、非甲方責任不能按時交付文件,每推遲10天罰10000元。

七、其他

(一)本合同有效期爲:從簽訂之日起,至雙方履行完畢合同規定的一切權利和義務爲止。

(二)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報縣交通局調解,如仍有異議,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參照國務院頒發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及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7月25日頒佈的建設(1996)號文中得條例。

(四)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分別送呈各方主管部門存查。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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