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工程地質勘探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精選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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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外工程地質勘探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篇1

甲方:

野外工程地質勘探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精選12篇)

乙方:

爲了確保外協野外勘探施工現場的正常生產,預防安全事故,保障施工人員、生產設施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本協議作爲勘探施工項目承包合同附屬協議。

一、乙方項目負責人爲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負責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定期組織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安全操作技能、安全防護知識的學習,並做好記錄,掌握安全生產技能,對生產過程中的一切安全問題負責。

二、乙方必須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應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設置安全生產專(兼)職人員,負責施工單位日常的安全防範工作及安全生產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糾正、整改,並做好安全工作日誌。

三、野外特種作業人員,如電工、金屬焊接工、鑽塔操作工、柴油機工等,必須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四、乙方必須做好防火、防爆工作。野外鑽探施工使用的大量的柴油、汽油、機油等如遇有明火、高溫表面、摩擦撞擊、絕熱壓縮、電氣火花、靜電火花、雷擊、光熱射線等會引起火災或爆炸事故。必須在施工現場對這些引火源採取嚴格的控制措施,禁止在危險區域吸菸、禁止在野外丟棄未熄滅的菸頭和其它火源,各種引火源必須與可燃物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各種油料實行嚴格的審批、登記制度,並有專人管理。

五、乙方必須做好電氣安全技術防範工作。對鑽機、水泵、柴油機等鑽探設備,要採取保護接零、接地系統,安裝漏電保護器加強絕緣,採用安全電壓、設置防止誤操作等造成觸電事故的安全生產連鎖保護裝置、鑽塔等設備要安裝避雷器,每班必須檢查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齊全、有效,發現異常情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

六、乙方必須做好機械安全技術防範工作。機械設備運行過程中,禁止人員觸摸機械設備轉動部位、禁止加油、修理、檢查、清掃等。機械的傳動部分、操作區、塔上作業區、鑽機的移動區域等,都要進行特殊防護,並設置明顯的警告標誌,在施工現場按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安全警示標誌。

七、乙方必須做好防洪、防汛工作。雨季常見的災害有崩落和滑坡、山洪暴發、泥石流等,這些事故的發生常常毀壞野外的工程設施:破壞和阻隔道路交通等,因此要合理地設計和安排鑽探施工。雨季來臨之前,必須挖好排水溝和防洪堤壩,陡坡處挖臺階,注意收聽天氣預報,檢查道路和鑽探場地狀況,做好充分的預防和準備工作。

八、施工用車輛及駕乘人員應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執行,定期組織駕駛員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隨時檢查、保養好車輛,車況不好不準出車,嚴禁貨車車廂載人。

九、乙方要加強人員管理,協調好與當地政府、羣衆的關係,避免打架鬥毆現象的發生;同時做好財物的保管維護工作,避免國家、集體和個人的財產損失。

十、乙方項目負責人必須做好施工前安全技術交底,施工作業中,督促施工人員嚴格按照《安全規程》作業,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正確配戴和使用合符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加強對施工環境的保護工作,嚴禁生活垃圾亂丟、亂扔鑽機周圍的油、水污染環境。

十一、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安全檢查和責令乙方整改人員的不安全行爲和處於不安全狀態的機械及管理上的缺陷;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爲進行糾正,並根據情況的嚴重程度做出相應處罰。

十二、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協調和安全管理,不得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並做好防雷、防食物中毒、森林防火、防盜、防中暑和有害氣體噴出等工作,發現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及時解決。

十三、施工過程中發生任何事故(特別是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等)產生的一切費用及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發生事故時,乙方應積極組織救援,儘可能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十四、本協議書自勘探施工項目承包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人事變動,由接任者繼續履行職責。

十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或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十六、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安全環保部備案一份。

十七、本協議自簽訂勘探施工項目承包合同之日生效,有效期與勘探施工項目承

包同一致。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20__年 月 日

野外工程地質勘探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篇2

總包單位項目部:

分包單位:

爲了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方針;保證職工在安全生產和施工作業中的人身安全及健康,確保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以及相關部門及政府的相關規定和“漢中豐源建築安裝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安全生產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安全生產協議:

一、工程名稱、地址及工程分包內容

工程名稱:“ ”

工程地址:

工程分包內容:

二、 總包方、分包方責任

1、 總包單位項目部責任

1)總包單位項目部負責對乙方做好施工現場及相關規章制度的交底工作;

2)總包單位項目部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預案;

3)總包單位項目部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的違紀作業,並按規定給予處罰;

2、分包單位責任

1)分包單位在總包單位項目部的區域內施工,在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中要執行國家及行業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必須遵守六大各項安全紀律。遵守總包方的各項管理制度,服從總包方的安全生產管理。總包方及有關部門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按要求及時整改回復。接受總包單位項目部及有關技術部門的安全技術及措施交底。

2)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進場前,必須先將現場負責人、施工人數(包括專職或兼職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及特種作業證件),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資質和委託書等複印件報送總包單位,經覈實無誤後方可進場。

3)分包單位進場前,必須對新員工做好三級安全教育,對進場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及現場現狀各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要求教育率達到100%,並將考覈成績單彙總表由分包單位蓋章報送總包單位項目部。

4)嚴禁分包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施工人員違章作業,野蠻施工。對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隱患,總包單位項目部有權簽發隱患通知單,並限期整改,對情節嚴重又不接受整改的,總包單位項目部有權停止分包方作業,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分包單位負責。

5)分包單位自行搭設的固定式腳手架,移動式工具腳手架,電梯井內架子,用電線路及配電等設施,必須嚴格按國家各項規範要求去做,自帶的機具、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安全性能指標檢測合格方可進場使用。

6)由總包單位項目部提供給分包單位使用的施工用電(配電房)、腳手架及防護設施,須經雙方驗收。辦理交接手續後方可使用,分包單位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事故均與總包單位項目部無關。現場各種防護設施不得隨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護需要打開時,分包單位應事先向總包單位書面提出申請,待批准後方可打開,施工中除設明顯標誌外,還應派專人看守,完工後或下班收工時應及時封閉好。(如因分包單位未完善,造成事故,由分包單位承擔一切後果)

7)總包單位項目部便於現場安全管理,按分包單位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合同總產值,向總包單位項目部交納安全管理風險保證金1~5萬元(本分包單位暫交風險保證金 元)。分包單位在完成施工後,若不發生任何事故,總包單位項目部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一次性退還分包單位;如分包單位在施工中出了安全施工或違章整改不及時產生的違約金,違約金從分包單位的安全風險保證金中扣除。

三、 對分包單位施工作業人員要求

1、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正確佩帶好安全帽,兩米以上高處作業必須系掛好安全帶。未經申請和總包單位項目部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現場的安全防護、機械防護和臨電防護設施。

2、現場禁止交叉作業,高處作業人員嚴禁將工具、配件及各種物體從高處往下拋擲,樓內作業人員嚴禁將垃圾和任何物體從窗口或臨邊往外扔,防止物體打擊傷人。

施工用電不得亂拉亂接(不符合規範要求的半導線及線纜嚴禁使用),需要接電時,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操作,並在總包單位電工的統一安排下進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人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或由分包單位辭退。

文明施工做到活完場清,材料碼放整齊,嚴禁亂扔亂拋,防止造成人員傷害和環境污染。

5、保管好分包單位施工人員自己的材料及工具,以防丟失,如有丟失總包方概負責。

分包單位如需使用總包單位項目部的材料或工具,必須提出申請,總包單位項目部有關負責人同意後方可使用並承擔租賃費用。

施工過程中分包單位使用塔吊及物料提升機等機械設備,必須服從總包單位項目部的統一安排。

分包單位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服從總包單位項目部的安全管理,否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或由分包方辭退(處罰金額500~1000元/次)。

9、施工期間,分包單位指派 { } 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總包單位項目部指派 { }同志負責聯繫、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繫,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中的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四、 事故處理

由於分包單位或分包單位作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設備設施不完善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由分包方參照國家現行規定負責處理,並負責傷、殘、亡本人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賠償,一切損失、賠償、罰款等全部責任由分包單位承擔,總包單位只負責配合、協調責任。

由於總包單位項目部或總包單位項目部以外的責任造成分包方作業人員傷、殘、亡 事故,在執行事故處理規定的同時,並參照國家現行政策,由責任事故方一次性給予分包單位經濟補償,其善後事宜由分包方處理。

五、 本協議一式三份,分包方、總包方、建設單位各執一份。

六、 此協議自簽定即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雙方無任何經濟糾紛後失效。

七、 補充條款:

1、施工用電掛錶施工;各分包單位自己使用自己的配電箱,嚴禁從總包單位配電箱內接線,如發現罰款1000元/次;

2、工完場清:(原則爲:誰產生的建築垃圾誰負責清理)

①如因預留洞口不正確,造成剔打或封堵產生的建築垃圾自行清理,如清理不及時,總包單位項目部有權安排人員清理,將實行罰款和雙倍代扣人工費用,其費用在安全風險保證金中扣除;

②如開洞或剔糟造成牆面空鼓、開裂 ,承擔材料費用和雙倍人工費用;

嚴禁在施工現場大小便。如發現罰款1000元/次,並清理整個施工現場至發現下個違規者結束;

服從總包單位項目部現場的管理,材料指定位置堆碼,做到文明施工現場要求;如造成影響,處違約金20__元/次/處,並承擔雙倍處理費用,在分包單位的安全風險保證金中扣除;

總包單位項目部簽章: 分包單位簽章:

現場負責人簽字: 項目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野外工程地質勘探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篇3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精神,爲進一步加強租賃廠房場所、特種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人民羣衆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後,一致同意簽定本協議。

一、甲方將開發區 路 號 樓 平方米的房屋(場地)(屬 結構,防火等級 級)出租給乙方使用。附屬設施有: 特種設備有: 。

二、乙方從事的主要生產經營內容:

;從業人員數量爲:___ 人。

三、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甲方的安全管理職責:

1.出租的廠房,場所或特種設備,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並具備出租時確定使用內容的安全生產條件。

2.對乙方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等進行監督檢查,對同一廠區,場所範圍內多家承租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統一協調。

3.對安監、消防、質監等相關部門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按照安全管理職責落實整改或督促乙方進行整改。

4.發現乙方存在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等存在隱患時,及時督促乙方整改,並及時向所在地的安監、消防、質監等相關部門報告。

五、乙方的安全管理職責:

1.嚴格遵守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資質和條件,並服從甲方對其安全工作的統一協調、檢查和督促。

2.對承租區域或生產經營(生活)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承擔責任,對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

3.建立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爲核心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加強對從業人員安全工作的日常教育和培訓,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安全管理人員,並制定安全應急救援,疏散預案。

4.在用的特種設備必須經檢驗,檢測,驗收合格,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資格,對設備和作業人員按規定進行年檢和複審。

5.承租廠房(場所)的裝修(改造)和設備安裝,須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規定,不得破壞,改變建築結構。凡涉及國家規定需要審查驗收的設備和建築施工,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6.發生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等事故時,及時向甲方所在地的安監、消防、質監等相關部門報告。

六、乙方在生產經營中有關安全管理要求:

1.應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要加強從業人的安全教育和勞動紀律,治安教育,不得隨意進入他人生產經營區域,嚴禁非生產人員進入生產經營區域。

2.一旦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房屋,場所,特種設備,就確認具備了基本安全生產條件。國家規定的特種設備和特種作業人員,須做到憑有效證件使用和持有效證件上崗。

3.生產場地或倉庫應配備符合規定要求的滅火器材,嚴禁在禁菸區域內吸菸,嚴禁違章動用明火。

4.因生產需要使用,須到防火監督部門登記備案,經認定許可後方可使用,嚴禁在宿舍,倉庫,辦公場所區域內使用。

5.嚴禁生產,儲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如生產確需使用的須經安監,消防,環保,公安等部門批准,方可使用,並制訂嚴格的管理制度,實行定點存放,專人負責。

6.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誌明顯,保持出入口的暢通;嚴禁封閉,堵塞,佔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入口;嚴禁在生產、經營的建築物內設置員工宿舍。

7.不得隨意變更廠房,場地的用途和破壞建築物的結構,在鋪設,裝修水,電,煤,氣,線路或管道時,不得違反安全規定。

七、甲乙雙方安全生產有關人員名單:

甲方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爲:

甲方安全生產分管直接責任人爲:

甲方安全管理人員爲:

乙方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爲:

乙方安全生產分管直接責任人爲:

乙方安全管理人員爲:

八、附則

1.本協議書須與租賃合同同時簽訂。

2.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甲方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野外工程地質勘探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篇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加強期間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項目施工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標準,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保證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實施。

2、甲方有爲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術、水文、地質等資料的義務

3、協助乙方瞭解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協助乙方解決施工過程中碰到的各種涉及安全的問題。從思想上和組織上應把乙方安全生產管理納入甲方統一的安全管理體系之中。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現場內不遵守、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操作規程、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僱傭於現場。

5、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後方可繼續施工。

6、對違反安全生產、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規定的行爲,甲方依據相關規定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7、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隨意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8、發生災害事故時,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範圍的人員撤離。

9、甲方應當爲乙方工傷人員提供救護便利。

二、乙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山東省法律法規、條例、規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及要求,並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2、乙方是施工現場安全責任的主體,應當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並接受甲方的統一監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應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嚴格執行。

3、乙方不得將所承包工程轉包、分包或者以任何變相的形式轉包、分包給第三方。

4、乙方應當建立施工安全保障體系,實行施工安全崗位責任制,推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

5、乙方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負責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落實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並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施工安全情況。

6、乙方應當爲工程施工配置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應當持證上崗,並按規定獨立行使職權。

7、乙方應當落實勞動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保證從業人員熟悉並嚴格執行有關的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備必要的安全防範知識。未經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合格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組織專門培訓,經考覈合格,取得上崗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8、乙方可根據自身需要組織其從業人員參與建設單位或甲方組織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訓等活動。

9、乙方必須依法爲其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或商業保險。10、乙方應當按照工程承包方式(專業分包或勞務分包)的不同爲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術規範要求的施工機具和勞動防護用品,並告知其正確的使用方法。乙方在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必須瞭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培訓。

11、工程施工前,乙方技術人員應編制承建工程施工技術安全措施,報甲方有關部門審批。乙方應及時將審批後的安全技術措施向參加施工的人員認真傳達貫徹,傳達人與被傳達人均應簽名備查。

12、乙方應當負責施工現場內的安全設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維護工作;並應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警示標誌。

13、乙方應當教育職工愛護工程安全生產設施。如損壞安全施工設施要及時修復,並由乙方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14、乙方應當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並及時向甲方通報排查情況;對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隱患,乙方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完畢。

15、由乙方違章違規作業造成重大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致使工程設備及其它受到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6、發生災害事故時,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通報,由甲方相關部門和人員統一指揮救災,乙方要認真執行甲方搶險、救災命令,所需搶險救災人員、材料、設備等均無條件服從甲方調度。

17、發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時,乙方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產或事故擴大,保護好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物證。乙方應當及時、如實報告,不得瞞報、謊報、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18、因乙方直接責任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後所需的費用和傷亡指標。

19、因甲方直接責任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處理善後,甲方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後所需的費用,並協助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甲、乙雙方積極配合各級調查組的調查工作,由乙方上報傷亡指標。

20、因乙方直接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員的傷亡事故,由甲方(或第三方)處理善後,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處理事故與善後所需的費用及傷亡指標,由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方應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21、因甲乙雙方共同責任(含責任暫未查清)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方應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待查清各方所應承擔的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責任,有人員傷亡的一方處理善後,所需處理事故與善後的費用按比率共同分擔,傷亡指標由乙方上報。

三、一般規定

1、本協議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與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時生效。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野外工程地質勘探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篇5

爲保證礦井安全生產,明確安全職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特別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礦井安全生產管理系統。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對礦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統一協調、統一監督,將乙方的安全納入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體系。

3、有檢查、指導乙方安全生產的權利和責任。當乙方違反甲方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時,甲方有權對乙方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4、組織制定並實施礦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安全生產事故,並組織實施事故救險。一旦發生災害事故,及時通知事故波及範圍內的乙方人員撤離險區,並盡力爲乙方搶救傷員提供救護、醫療便利。

5、乙方特殊作業人員在由乙方統一管理,按照“統一制度、統一檢查、統一考覈、統一獎懲”的四統一原則,由甲方依照有關規定監督其崗位設置並進行監管。

7、按照礦井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程序,對乙方涉及安全的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進行審批並備案。

8、對乙方發生的“三違”現象,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9、對乙方施工過程進行安全督查工作,查出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整改。

10、若發生事故,積極協助乙方進行安全救護外,還應協助乙方保護事故現場,按程序向有關部門報告,關有權參與事故分析追查工作。

二、乙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特別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遵守甲方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2、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乙方爲施工安全責任主體,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負責。

3、參加甲方的生產調度會、安全例會,“一通三防”例會、工程技術人員專題會和其他由甲方要求參加的安全方面的會議。

4、投入工程建設的安全設施要齊全可靠,設備運轉要安全完好,安全設施要確保正常使用,有正常的檢修制度,並且教育職工愛護礦井安全生產設施。

5、負責對本單位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及培訓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入井人員應辦理入井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6、負責掘進工作面及其區域內的有關安全設施的建立、使用和維護,並設置必要、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7、保證正常安全生產所必須的通風、供電、運輸、壓風等生產系統的安全可靠。

8、對甲方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

9、乙方發現事故隱患和災害事故時,必須及時向甲方彙報,並迅速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和擴大。

10、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向甲方如實報告,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報告時間;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1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生產建設過程中發生的“三違”現象,要有具體的獎罰辦法。

12、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施工措施要及時報甲方相關部門審查備案。

三、責任處理

1、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整頓,可並處20__元以下罰款;

(1)無故經常不參加甲方組織的生產調度會、安全例會和其他甲方要求參加的安全方面會議的;

(2)未按照本協議第五條之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的;

(3)未在其負責的區域內建立有關安全設施,並未在有關設施、設備設置必要、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的。

(4)未按照要求整改甲方查出的安全隱患的。

2、在施工過程中,若出現造成安全隱患的質量問題,除限期整改外,並按500~5000元/處進行現金罰款。

3、對查出的“三違”人員,對其本人給予100~500元現金罰款,情節嚴重時,另對其所在項目部處500~20__元現金罰款。

4、因乙方原因發生的事故,甲方應積極協助救護,其醫療及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因乙方原因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事故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因不可抗拒造成事故損失,其費用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對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事故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

5、因乙方原因造成質量標準化檢查不達標,甲方不予驗收工程,並對施工項目部進行罰款。

四、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有關規定解決。

2、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時,由上級主管部門協調。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野外工程地質勘探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篇6

甲方:(以下簡稱爲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爲乙方)

爲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在生產過程中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保護生產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生產原則,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安全管理目標

重傷以上人身傷亡事故爲零;火災事故爲零;爆炸事故爲零;環境污染事故爲零;急性中毒事故爲零;職業病事故爲零;安全隱患整改率達100%。

二、安全管理體系組織機構崗位職責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成立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在甲方的統一領導下,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

甲方安全管理機構對全廠安全工作起組織、協調、監督、服務的作用。具體包含:監督檢查乙方各項安全管理工作(重點監督檢查乙方生產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和各項安全規程及制度制定和執行情況)。檢查乙方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有權制止違章作業,遇到危急情況可令其停止作業生產。根據有關規定,對違章違紀人員進行處罰等。

乙方爲承包範圍內安全生產責任主體。乙方應配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現場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應兼顧各專業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必須具備三年以上的生產現場經歷,並經上級安監部門培訓、考覈,持證上崗;乙方應服從甲方安全監督部門及人員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乙方安全專職人員要熟悉有關安全知識、法規、標準、制度,籍此對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報告隱患,制止指揮、操作違章。

三、安全投入和安全保證金

乙方要用自己的資金在安全設備、儀器日常維護、安全教育培訓、安全防護措施(含照明、臨時護欄、警告標誌及保衛警衛設施等,但除塵設備、放射源的防護服、檢測儀以及應急救援設施等甲方提供,乙方負責維護維修)、安全防護用品方面進行投入。乙方負責承包範圍內的一切與生產相關的設施(包括但不限於生產設施及生產輔助設施)防腐、維護保養、檢測檢驗等工作,對進入承包廠區的人員進行管理以及負責承包範圍內的文明生產和安全工作;廠房主體結構防腐、地面平整硬化等重大土建投入由甲方承擔。

爲了強化乙方安全生產意識,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規範安全生產管理,根據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__〕23號)相關精神,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抵押安全保障金50萬元。如發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本年度全部安全保證金。

乙方在生產承包期間,當年未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沒有動用安全保障金的,安全保障金自然結轉,下年不再增加存儲。當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動用安全保障金的,甲方應當重新覈定乙方應存儲的安全保障金數額,並及時告知乙方;乙方在覈定通知送達後1個月內按規定標準將安全保障金補齊。生產承包期滿,甲方將乙方抵押的安全保障金全額無息返還給乙方。

四、隊伍人員准入承諾

1、乙方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妨礙工作的疾病。參加粉塵等有害工種工作人員,必須提供健康證明,長期接塵工作人員必須定期輪換;

2、乙方爲所有從業人員辦理合法的用工手續。電工、焊工、起重工、壓力容器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考覈合格取得證書後方能上崗。乙方要如實報告特種作業工作人員的資格狀況;

3、乙方對本單位的生產人員登記造冊,複驗身份證件,如實向甲方報告。如有人員調整時,立即報告甲方,並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生產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的人員和未滿18歲的童工,不得安排50歲以上的生產人員從事強體力勞動。

五、現場管理要求

1、現場總體要求是設施標準、行爲規範、作業有序、環境整潔、遵章守紀。

2、堆放。各種物料、設備必須整齊堆放。

3、乙方必須在臨口、臨邊等生產現場危險部位、場所懸掛安全標誌和警示牌,並認真維護和管理,不得隨意拆除和挪動。標牌標識設置要符合——要求。

4、安全設施、安全通道、溝道孔洞蓋板、臨邊臨口防護、高處及交叉作業安全設施、焊接作業設施、臨時用電設施等要符合規範標準要求。作業現場的安全設施、消防設施嚴禁亂拆亂動。

5、進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高處作業正確使用安全帶,現場嚴禁吸菸。

6、未經批准,不得任意在設備、結構、牆板或樓板上開孔或焊接臨時結構。

7、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懸吊重物和起重滑車。

六、作業環境安全管理

1、乙方有責任做好作業人員的勞動安全保護工作,包括勞動安全技能培訓教育,勞動保護用具的發放及正確使用,作業壞境的安全交底,確保作業過程中的人身安全。

2、乙方作業人員必須愛護公用設施、道路、綠化、建築物等,遵守文明施工規定,不得損壞和污染公用設施;否則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制止並按規定予以處罰;

3、乙方作業人員不能隨意改動、移動、破壞公用設施。如妨礙作業需要變動者,須經甲方同意。

七、作業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

1、進入廠區的作業機動車輛必須登記,辦理入廠手續,服從機動車輛出、入廠管理制度;

2、進入廠區的作業機動車輛必須保證安全性能完好,禁止車輛帶病作業;

3、機動車駕駛人員必須持證駕駛,不得借證冒名頂替。違反規定者,甲方有權進行處理或處罰。

4、乙方自備及租賃的各類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技術標準和行業技術標準,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八、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

1、乙方有責任向作業人員講明承包範圍內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存放地點及禁令,並在“危險區”相應部位懸掛明顯標誌;

2、乙方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允許方能進入危險區作業,不得隨意動用危險品。作業前應做好安全措施;

3、他方作業人員帶入現場的危險品必須登記,並按有關規定妥善保管。在現場使用危險品必須得到甲乙雙方的同意,並做好安全措施;

4、在禁火區動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並做好安全措施。工作完畢必須檢查火種隱患,防止發生火災。

九、應急預案的編制

1、乙方必須編制消防應急預案,嚴格按照甲方消防管理規定組織生產,明確消防負責人,自覺接受上級及甲方的消防安全檢查,乙方承擔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消防管理缺陷和消防措施不力造成的火災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

2、乙方編制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必須報甲方審批,並按審批後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演練、評審,做好演練、評審記錄。

十、設備及作業安全管理

1、乙方作業人員應愛護廠房設備和附屬建築物,不得損壞。作業中應注意保護設施。起重、搬運中注意不得碰壞電線、設備、建築物等;

2、他方作業人員不得隨意開啓、關閉運行設備,臨時接駁電源、氣源、水源等,須經乙方有關人員批准,報甲方備案,辦理手續,明確正常及事故情況下的操作範圍;

3、乙方作業中動火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工作票,並做好防火措施;

4、乙方作業人員從事設備檢修、技木改造、試驗等工作,必須執行停送電工作票制度、設備操作規程和動火作業等管理制度,不得以“習慣作法”爲理由,違反管理規定;

5、甲方有權糾正和制止違反操作票管理的行爲和現象,必要時可以暫時停止施工作業並處以罰款等處理;

6、重大檢修,乙方在開工前,必須提出作業安全措施,經甲方審查同意後,由乙方組織實施,並負責安全;

7、乙方作業人員的安全由乙方負責,工作負責人即安全負責人。5人以上的作業隊伍應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開工前乙方必須自上而下向作業人員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全體作業人員均須掌握作業特點及作業安全措施。甲方有權檢查和監督乙方的作業安全,有權糾正違章冒險作業和不安全行爲並進行罰款、停止工作、辭退等處理。

十一、安全技術措施和作業指導書

1、乙方在重大檢修作業前要編好作業組織設計,編好安全技術措施。一切活動必須有安全措施,並在作業前進行交底。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開工。

2、對危險性較大作業、特殊作業、季節性特點作業,應根據相關規定編寫專項措施,並按規定組織審查。

3、交底工作要做到:逐級交底雙方簽字;內容要具體明確有針對性;要分析危險因素及存在問題;安全技術措施切實有效;對操作方法程序交底;提供的特種作業證、被交底人與實際工作人員要三頭對案,不能矛盾;書面交底記錄統一規範並妥善保存。

4、一般作業項目的安全措施須經乙方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審查批准,由班(組)技術員交底後執行。

5、重要臨時設施、重要作業工序、特殊作業、季節(氣候)性作業、多工種交叉等作業項目的安全措施須經技術、安監等部門審查,甲、乙雙方負責人批准,由班(組)技術員或專責工程師交底後執行。

6、重大的起重、運輸作業,特殊高處作業及帶電作業等危險性作業項目的安全措施,須經技術和安監等部門審查,由專責工程師交底後執行。

7、編制安全作業措施時,必須明確指出該項目的主要危險點,有針對性地從技術措施上加以防止與消除危險。

8、審批後的安全措施,必須嚴格執行。未經措施審批人同意,任何人無權更改。若改變原措施必須重新報審覈批准。

9、對拒不執行上述措施,一經發現,處以5000元以內的罰款。

十二、安全保衛管理

1、進入乙方承包範圍內的他方施工隊伍安全工作由乙方主體負責,監督管理權屬於乙方,甲方予以協調,安全責任由他方施工隊伍負責。

2、進入廠房內的施工人員必須經過乙方安監機構登記,發放通行證件,並在有效期間使用。施工完畢後應交回證件,不得將證件轉借他人;

3、施工人員應經過乙方安監機構的教育,瞭解承包範圍的安全保衛要求,不得做違反社會治安的活動。對違反規定者,乙方有權制止並按規定進行處罰。

十三、事故處理

1、乙方依據國家和行業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承包範圍內的全部安全責任。

2、乙方如果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立即向甲方調度室及值班領導人報告,同時積極組織搶救,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者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好記錄或拍照攝像。凡因乙方隱瞞不報,做僞證或擅自損毀事故現場,乙方承擔所造成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乙方人員在作業期間造成人員傷亡、火災、電氣、機械、環境污染等事故(包括他方人員(非甲、乙方人員傷亡) )時,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和保護現場,按國務院、省、市地方政府及中國煤炭進出口公司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在事故發生規定報告小時內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及省、市有關部門。乙方因違反上述規定,乙方承擔其法律責任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4、乙方如果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接待和善後處理工作。乙方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經濟費用及相關責任。

5、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由傷亡人員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十四、甲、乙雙方根據管理需要,可填寫如下表格,作爲安全協議之附表,登記備案:

1、作業人員登記表;

2、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登記表;

3、作業人員安全技術教育、考覈登記表;

4、入廠危險品登記表;

5、職業衛生健康檔案登記表。

十五、協議效力

1、安全協議作爲洗選承包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洗選承包合同有同等效力。

2、在管理過程中執行《洗選承包合同》中安全條款時,本協議具有優先權。

3、本協議書正本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洗選承包合同終止後自動作廢。

甲方:(章)

負責人:(簽字)

乙方:(章)

負責人:(簽字)

野外工程地質勘探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篇7

總包單位(甲方):分包單位(乙方):

爲貫徹落實“安全第一,綜合治理”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及省市相關規定,明確雙方安全生產責任,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築施工分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

(一) 承包工程項目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址:

3、 承包範圍:

4、 承包方式:甲方單獨中標

(二) 合同實行時間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完成。

(三) 協議內容

1、 協議承包範圍

凡乙方承建的工程項目中職工人身安全和生活設施,生產機械,機電設備及施工安全等。

2、 目標管理承包內容

(1)堅持實現“五無”即全年無死亡事故、無重大設備事故

無重大生產火災事故、無中毒及倒塌事故的發生。

(2)實行建築安全標準及技術規範,現場合格率100%、優良率85%以上,並創建哈爾濱市安全標準化工地樣板工地。

3、雙方責任

(1)甲乙雙方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爲方針,認真貫徹國家和省市頒發的各項安全法規、標準、條例、規定。

(2)乙方負責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應有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考覈制度。

(3)施工前乙方負責對進場工人及特殊工種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接受有關甲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

(4)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施工進度組織進度施工,不得延誤甲方施工工期,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要求賠償及相關處罰。

(5)施工期間乙方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分項有關安全管理、防火工作;甲方派趙顯剛、楊超負責聯繫檢查、監督乙方安全施工及防火工作。乙方對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積極配合甲方有關安全生產檢查工作,預防安全事故發生。

(6)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有關規定進行施工,接受甲方檢查和指導工作,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及停工整改,乙方整改完成後由甲方負責檢查及驗收合格後再進行施工。

(7)在生產過程中施工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由乙方自理。

(8)乙方在施工現場施工中必須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監督腳手架安裝與拆除或改動,防火、機械臨時用電等安全管理工作。

(9)乙方負責編制有針對性施工安全生產方案,工人安全教育交底、及人員名冊上報甲方項目部,並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方案進行管理施工。

(10)乙方人員對施工腳手架改動、各類安全防護設施臨時用電、施工機械不得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必須上報甲方項目部負責人同意,並採取有效安全措施批准後進行施工作業。

(11)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執行國家及地方規定,經考覈合格後持證上崗,中、小型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規定做到“定機定人”並持證上崗,嚴禁違章無證操作,電氣、電焊、機械、氣焊的人員進行操作各類機電設備。

4、其他未盡事宜

5、 本協議所定的各項規定經甲乙雙方同意後簽訂本協議。

6、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單位簽字蓋章有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7、 本協議與工程合同共同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實行,由於違反本協議而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野外工程地質勘探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篇8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1 目的

爲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甲乙雙方在項目承包工作中的安全管理責任,確保生產經營中人身、財產安全,根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承包合同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2 本協議書主要依據以下法律、法規和文件制定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2《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2.3《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2.4《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2.5《______省安全生產條例》

3 承包內容(範圍)及合同金額:見施工總承包合同

4 承包期限: 見施工總承包合同

5 甲方責任和權利

5.1 要求乙方提交承攬該項目應具備的相關資質複印件備查。

5.2 要求乙方提供承包工作安全措施方案、安全管理網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事故應急預案、安全規程、安全管理負責人名單及安全資格證、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操作資格證、特種設備檢驗報告及安全使用許可證、作業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合格檔案、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等資料的複印件備查。

5.3 向乙方提供甲方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管理考覈辦法,按照甲方用工安全教育培訓要求,負責組織對功能承包單位用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根據各個具體的施工項目,組織對乙方人員進行入場前的安全交底教育,告知乙方施工現場及周圍環境的基本情況、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及應採取的各項安全措施,提供作業範圍地下、上方和相鄰關係可能影響施工安全的資料,向乙方提出安全管理要求。

5.4 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甲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乙方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5.5 對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備案,便於協助支持乙方執行。對無方案、無措施和措施未落實的有權停止生產作業,限期整改,並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5.6 對乙方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經常性監督、檢查,並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向乙方提出指令性整改意見。對不按期完成隱患整改的,按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進行處罰。對違章行爲有權制止,並根據具體情況按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5.7 甲方發現乙方在工作過程中或工作場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時,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生產作業,撤離現場作業人員,待隱患整改完畢,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才能恢復生產。

5.8 甲方按其監管職責配合地方政府、上級部門對乙方在合同約定作業區域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督促乙方按調查組要求落實整改工作,未經調查組批准,不得同意乙方恢復生產。

5.9 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其他承包單位之間的安全生產工作,互助協作關係。

5.10 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要求乙方在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下強行生產作業。

5.11 甲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乙方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5.12 甲方負責爲乙方提供在甲方區域內施工工作中需用的風、水、電、汽等動力能源,並負責指定接點。

5.13 乙方人員在該項目承包工作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甲方負有責任的,按照事故調查處理報告中劃分的責任範圍,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6 乙方責任和權利

6.1 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是乙方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依法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乙方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分管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具體負責;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其職責範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相應責任。

6.2 乙方對承包期內的全部生產經營活動(設計、管理、資金、技術、設備、設施和人員)實行自主管理,對生產現場的安全工作負總責,對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承擔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6.3 乙方負責將相關安全資質證照複印件交甲方備案,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並保證從甲方承攬的工程項目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

6.4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圍繞本工程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標準。

6.5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及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6.6 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培訓考覈合格後,持證上崗。

6.7 乙方必須依法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6.8 乙方用工必須符合國家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地方的有關規定。

6.9 乙方必須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爲從業人員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爲在高危行業崗位或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6.10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對所屬從業人員進行職業衛生、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經考覈合格後方能上崗,並建立從業人員三級安全教育檔案備查。對所屬從業人員經常性進行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教育,進行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訓,並如實告知從業人員本作業區域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防範措施及其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6.11 乙方必須爲所屬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勞動工具、勞動防護用品和自救器材,保證作業環境符合安全職業衛生標準。

6.12 乙方必須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所屬從業人員,按照國家有關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體檢,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依法對用工職業危害後果負責。職業健康檢查費由乙方承擔。

6.13 乙方必須爲從業人員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按規定的期限妥善保管。

6.14 乙方必須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專職或者兼職應急救援隊伍,配備應急救援設施設備和器材,定期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將評審發佈的應急預案交甲方備案,便於配合救援。

6.15 乙方必須定期不定期的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消除隱患;發現重特大事故隱患的,應當立即採取防範措施,並向甲方相關部門報告隱患情況及措施落實情況。

6.16 乙方負責對所屬區域內的各級危險源點的日常控制和管理。

6.17 乙方採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並在進入生產現場前進行查驗,確保符合作業安全要求。

6.18 乙方投入現場所使用的各種特種設備,必須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定期監督檢驗合格,並將《檢驗報告》和《安全使用許可證》複印件送甲方備查。

6.19 生產過程中對人的不安全行爲,物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進行控制和管理,杜絕“三違”行爲。

6.20 乙方必須在作業現場入口處、起重機械、用電設施、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溜井口、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並根據作業要求安排相關管理責任人進行管理。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6.21 乙方必須根據具體施工項目、不同生產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定期對生產現場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防範措施,作爲本協議附件報甲方備案。生產現場暫時停止生產作業的,乙方必須做好現場防護,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22 施工中需要使用到甲方的水、電、汽等動力能源,必須到甲方指定地點搭接,保持規範,不得到指定點以外的其它地點隨意私拉亂接,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亂動自己所承擔項目範圍以外的設備、工具及設施。

6.23 乙方指派專門的安全管理人員與甲方協調承包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6.24 乙方必須接受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和甲方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管理。

6.25乙方在生產過程中一旦發生傷亡事故,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地向地方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同時,向甲方報告。事故發生後,乙方應根據事故情況決定啓動應急預案級別,立即搶救傷員,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作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不得隱瞞不報或遲報、謊報。

6.26乙方人員在該項目承包工作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按照事故調查處理報告中劃分的責任範圍,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7 安全工作考覈

7.1乙方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按甲方的相關規定進行考覈。

7.2 乙方出現“三違”行爲的,按甲方的相關規定進行考覈。

8 協議效力

8.1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改動或終止。

8.2 本協議與工程項目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與工程項目承包合同一致。

9 其他:本協議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野外工程地質勘探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篇9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南京凱源建築設備租賃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

爲了確保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的順利實現,保障員工人身健康 ,嚴格按照《施工現場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指導施工,使生產環境做到標準化、規範化,施工現場管理做到有章可循、獎罰有據可依,特制定本協議書。

一、承包方各施工班組、施工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按照國家(行業)標準、規範施工,服從公司安全管理部門、項目部及施工管理人員的監督管理。

二、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1、死亡事故爲零、杜絕重特大機械事故及火災事故的發生;重傷爲零,減少輕傷,年負傷率控制在3‰ 以內。

2、爭創紅河州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

三、管理細則及處罰:

1、塔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司機信號工、司索工、電工)應熟悉掌握操作規程和維修保養制度,持證上崗;學員應有專人指導,無證不得上崗,違章者給予500元/次處罰並調離本崗位。

2、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集中精力正確操作,隨時掌握機械運轉情況,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或將機械交給其他無證人員操作,若發現無證操作給予1000元/次處罰並立即改正。

3、執行交接班制度,填寫交接班記錄,接班人經檢查確認無誤後,在交接班記錄上雙方共同簽字,未做到分別給雙方50元/次處罰。

4、塔機司機應熟悉機械性能,聽清信號,嚴格遵守十不弔的規定: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有人停留或行走進時不準吊。

2起重指揮應由技術培訓合格的專職人員擔任,無指揮或信號不清時不準吊。

3鋼筋、型鋼、管材等細長和多根物件必須捆紮牢靠,多點起吊。單頭“千斤”或捆紮不牢靠不準吊。

4多孔板、積灰鬥、手推翻斗車不用四點吊或大模板外掛板不用卸甲不準吊。預製鋼筋砼樓板不準雙拼吊。

5吊砌塊必須使用可靠的砌塊夾具,吊磚必須用磚籠,並堆放整齊。木磚、預埋件等零星物件應用盛器堆放穩妥,疊放不齊不準吊。

6樓板、大梁吊物上站人不準吊。

7埋入地面的板樁,井點管等,以及粘連,附着的物件不準吊。

8多機作業應保證所吊重物距離不少於3米。在同一軌道上多機作業,無安全措施不準吊。

9六級以上強風天氣不準吊。

10斜拉重物或超過機械允許荷載不準吊。

以上違者給予100元/次處罰。

5、機械嚴禁帶病運轉,發現不正常應立即停機檢查,報告項目部,待故障排除後方可繼續使用,違反者給予200元/次處罰。

6、作業前應進行空載運轉,檢查各工作機構是否運轉正常,有無噪音和異響,各機構的制動及防護裝置是否有效,確認正常後方可作業,未做到的給予50元/次處罰。

7、起吊重物,嚴禁自由下降(開空檔),要慢起輕放,作業完畢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並鬆開迴轉制動器,小車、平衡應置於非工作狀態,吊鉤升至離起重臂頂端2m—3m處,違者給予100元/次處罰。

8、作業中若遇6級以上大風或陣風,應立即停止作業,將回轉機構完全鬆開,起重臂應隨風自由轉動,離開操縱室必須切斷電源,違者給予100元/次處罰。

9、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檢查或檢修,必須系掛安全帶、戴好安全帽,塔身任何部位不得粘貼懸掛對風有阻力的標語牌,塔身高出周圍建築物或達到一定的高度,夜間塔頂應有紅燈警示,違者罰承包人400元/次處罰。

10、按塔機說明書的要求及時安裝附着裝置,保障塔吊機身的穩定。塔機基礎嚴禁積水,應有排水措施,違者罰承包人200元。

11、塔機安裝和拆卸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持證人員實施並應有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人員在現場監督,私自安裝和拆除的罰承包人20__元。

四、獎懲兌現辦法:

1、各承包班組罰款從勞務工程款中扣除。

2、在整個施工期間,遵章守紀,執行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滿足施工要求,未發生任何人身傷亡事故和機械事故,且每次檢查均爲合格的,給予1000元的獎勵。

五、未盡事宜按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公司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完工之日止。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野外工程地質勘探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篇10

甲方:

乙方:

爲貫徹和執行《安全生產法》,明確雙方在甲方所屬港區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保衛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保衛措施,確保碼頭生產有序、安全、高效地進行。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管理職責及措施

一、甲方職責:

1. 甲方提供的生產設施、現場辦公場所和工屬具等應具備符合《安全生產法》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保證乙方的安全生產條件。

2.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

3. 制定甲方與本協議相關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2)治安管理規定;

(3)人員車輛進出港管理制度;

(4)車輛進出閘口通告;

(5)道路交通事故預案;

(6)廈門集裝箱碼頭集團《集裝箱拖車、駕駛員進港管理辦法》;

(7)其他相關安全保衛補充規定。

4. 甲方安保部負責對港區的安全保衛綜合治理工作統一協調管理,負責組織現場的工作監督、檢查和違章違紀考覈。

二、乙方職責:

1. 乙方必須遵守《福建省安全生產條例》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2. 乙方必須設置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裝卸、運輸作業的流程實施安全管理和督查,並建立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救援程序。

3. 加強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組織所屬人員認真學習甲方港區安全、治安管理的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產、依法辦事。

4. 爲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如安全帽、工作制服(帶反光條)、雨衣、勞保鞋等,保證務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5. 集裝箱拖車駕駛員應取得國家合法有效的駕駛執照,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教育培訓取得進港作業資格後方可進入甲方港區參與生產經營活動。

6. 乙方對甲方安保部的評價記錄、事故處理意見應予高度重視,積極整改和處理相關人員並作出相應的反饋。

7.乙方在組織生產作業過程中,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安全要求,嚴禁違章作業。

第二條違章責任及事故處理

一、安全事故、治安案例處理:

1. 甲乙雙方明確甲方安保部爲事故處理的業務主管部門。

2. 任何人尤其是事故當事人不得對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

3. 事故調查處理應按照實事求是,依照法律、法規辦理的原則。對於安全事故、治安案件,甲乙雙方應及時召開必要的事故、案件分析會,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並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事故的處理乙方應尊重甲方的意見。

二、責任劃分:

由於對管理規定落實不力造成的一切後果,如貨物丟失案件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後,由甲、乙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法律責任。其他違章違約處罰標準參照甲方相關管理制度,執行對拖車單位車輛、駕駛員進行糾正、處理、追究事故責任同時進行違章積分處理(標準見附表一)。

1. 拖車一次有兩種以上違章行爲,應當分別計算,累加罰款及分值。

2. 拖車司機因違章違規行爲造成事故的,除按照違章行爲記分外,還應按照下列規定追加記分:造成輕微事故的,追加1分;造成一般事故的,追加3分;造成重大事故的,追加6分。事故等級按碼頭事故處理辦法劃分。

3. 積分週期爲一年,拖車每年12分,所屬車隊每年6分,分值達到相應檔次的按相關規定處理。一個積分週期期滿後,該週期積分分值給予消除,不帶入下個積分週期。

4. 拖車司機違章積分,依車隊車輛總數不同分檔追加所屬車隊記分。具體爲:以15部車輛爲基數,車隊車輛數在15部以內(含15部),司機違章積分每3分追加所屬車隊記分1分;16部—30部,司機違章積分每6分追加所屬車隊記分1分;依此類推。

5. 拖車積分管理:

(1)拖車積分扣罰一次性6分的違章,碼頭開出書面警告通知拖車單位,同時禁止該拖車進入碼頭14天。拖車積分累計扣罰達到6分,碼頭開出書面警告,同時禁止該拖車進入碼頭7天。

(2)拖車積分扣罰累計達到9分後,碼頭開出書面警告通知拖車單位,同時禁止該拖車進入碼頭1個月。

(3)拖車積分扣罰累計達到12分後,碼頭開出書面警告通知拖車單位,立即吊銷該司機《拖車進港證》,同時該拖車禁止進入碼頭3個月。

6. 拖車單位積分管理:

(1)拖車單位所屬拖車數量15部(含15部)以內的拖車,累加扣罰3分將扣罰車隊分1分,拖車數量15部以上的,累加扣罰6分將扣罰車隊分1分。

(2)拖車單位累計扣分超過3分,碼頭開出書面警告通知拖車單位,並要求限期整改。

(3)碼頭向拖車單位開出書面警告之日後3個月內,如拖車單位繼續存在扣罰車隊分的情況,將對該車隊下屬所有拖車進行禁止進入港區作業1周的處罰。

(4)拖車單位在年度內扣罰分數累計達到6分,拖車單位下屬所有拖車在收到安保部通知後即時暫停進入港區作業,甲方將根據實際情況及整改結果,決定禁止該車隊全部或部分車輛進入港區作業1周到1個月的處罰。

7.事故若造成碼頭財產損失,所屬車隊將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違章違規違約處理金額不計入賠償金內。

8. 每一起違章違規違約行爲,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會開出“違章處罰通知單”,當事人簽名後,第一聯由甲方安保部存檔,第二聯交給責任當事人,第三聯由甲方財務部存檔。

9. 對於拒不執行甲方違章處罰或者屢犯者,甲方會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加重處罰措施,以確保甲方生產順利進行。

第三條附則:

一、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採用甲方最新的版本規定。但經甲方或甲乙雙方認定的“補充規定”或“會議紀要”未納入最新版本時,可優先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是雙方安全生產和責任劃分的重要依據。甲方應無償提供相關文件,以便指導工作,但乙方應保護甲方文件的保密性。

二、雙方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生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其獎勵辦法參照甲方相關制度獎懲辦法執行。

第四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約之日起生效。

附表一:集裝箱拖車及駕駛員港區違章違規違約處理標準及說明

序號行爲說明違約金額扣分值

1無證駕駛拖車進入港區或駕駛套牌拖車進港無合法有效駕駛證件駕駛拖車進入港區800元12

2酒後駕駛拖車進入港區醉酒進入港區報轄區派出所處理800元12

3違反以下事項,造成安全事故肇事逃逸或僞造現場500元6

4違反港區治安綜合治理規定偷竊、聚衆賭博、打架鬥毆、違規用火,攜帶違禁物品進入碼頭區域的等違反相關轄區治安管理條例的行爲500元6

5抵制公司安全制度執行的抵制、刁難公司安全治安相關制度執行的400元6

6提前行車吊具或集裝箱未完全脫離前行車400元6

7違反特種作業規定無特種作業證,特別是危險品300元6

8未經允許進入港區限制區域未經允許擅自進入碼頭重點工作崗位、重點設備設施限制區域以及橋面作業區域等;

未經允許擅自攀爬大型設備、流動設備等;300元6

9交/提箱時車架旋鎖未完全打開司機未檢查或旋鎖故障100-300元6

10不服從甲方管理指揮插隊、堵塞閘口,擾亂交通秩序,謾罵碼頭作業人員;影響碼頭生產秩序100-300元6

11闖關車輛未經碼頭閘口人員、碼頭保安員檢查直接出港的;

車輛運載集裝箱或貨物未提交有效出閘口單據強行出閘的;造成閘口設施損壞的另行賠償。300元4

12強闖“關路”進入行駛龍吊視線盲區或強行從吊具及貨物下方通過200元4

13違規載人進入港區攜帶人員(包括直系親屬)進入港區100-300元3

14與作業設備搶道未主動避讓港區作業機械100-200元3

15提供虛假證明或未持有效《拖車駕駛員進港證》無進港證或塗改、僞造單據、證明、執照等票證;提供虛假證件、單據及虛假公章。100-200元3

16違章行駛不按交通標線、標誌行駛:佔道、逆向、鳴喇叭、堆場內調頭;交叉路口不減速100-200元2

17違章停放港區內、外未按標線標誌亂停放、亂甩車架、佔道停車100-200元2

18在港區作業現場吸菸及亂丟垃圾進入封閉線,無論是上車還是下地;

視吸菸區域的危害性質爲處罰標準。100-200元2

19擅自挪用、損壞辦公設施未經許可擅自挪用、損壞辦公設備或設施的,損壞另照價賠償100元2

20行駛過程中打電話或進行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爲發生事故的另按事故類別處理100元2

21車輛行駛過程中未關好車門或集裝箱門發生事故的另按事故類別處理100元2

22車輛在港區內故障,影響作業或道路交通達半小時未能離開未及時報告、有效組織搶修,影響碼頭生產100元2

23違反港區安全生產作業規範場內擅自開啓箱門;

提破箱回場前,未能關好箱門;

已辦理交提箱,但未按時到達指定場位;

無故場內下車,司機在場內行走;

違反其他作業安全相關管理規定的。

24未按規定開啓車燈或指示燈轉向燈、夜行燈、防霧燈、雙閃燈等100元2

25超速行駛港區限速30KM/H,路口、堆場內通道限速15KM/小時,閘口、通道口、地磅、庫門口、軌道等限速10KM/小時100元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野外工程地質勘探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篇11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房檐、屋面脫落處抹灰後做防水,通廊防水、球磨新廠房天窗填料鑿除後再填充密實,牆壁滲水處理

爲了加強承發包工程和勞務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保證人身、設備安全,確保施工期間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自願簽訂如下安全生產協議,並作爲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補充條件:

第一條: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

第二條:甲方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

(一)乙方進廠(站、庫)施工,須經甲方領導同意,並指定施工負責人,施工現場設立安全監督,便於 施工過程中的協調、聯繫。同時,在不影響甲方安全生產運行的前提下,甲方需爲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條件和服務。

(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三) 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紀作業,並按規定給予處罰;

(四) 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第三條: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和服從現場安全規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現場必須做到:

(一) 高空懸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

(二) 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菸的區域不得吸菸;

(三) 現場內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業不得穿皮鞋和帶釘易滑鞋;

(四)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置明顯標誌,對於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項目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五) 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保護工地上臨時用電電纜及配電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壓砸電纜電線,確保用電安全;

(六) 不得從高處向下拋扔任何物資、材料,堆放時不得超過支撐限重的70%;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儘量當日清理乾淨。施工結束後,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堆放在甲方指定的場地內;

(七) 不得在高處臨邊一米範圍內堆放活動材料;

(八) 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處臨邊豎立放置工具和線材;

(九) 使用電動工具,必須按操作規程和說明書要求正確佩戴防護用品;

(十) 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十一)施工時,不影響工人正常工作。鑿除施工時,需搭設作業平臺,滿鋪鐵跳板。並及時把拆除的建築垃圾清理乾淨。

(十二)施工時,灌漿料澆築後,現場應清理乾淨。

第四條:乙方應對工作現場的行爲完全負責,乙方工作人員不得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能疲勞作業,並按規定做好保護工作;

第五條: 乙方在工程現場人員必須有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安全施工需要時,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甲方(簽字 蓋章): 乙方(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野外工程地質勘探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篇12

甲方:

乙方:

爲了落實________________項目工程起重機械施工的安全責任,確保工程其中機械施工安全,甲乙雙方達成一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安全生產目標

傷亡控制指標:死亡事故爲零,重傷事故爲零,輕傷事故控制在1.2%以下,火災事故爲零,。

1.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標:無安全事故

2.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建設部辦法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範、標準、規程及省建設廳、市建委、市施工安全監督站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消防安全、治安綜合治理的有關文件規定和要求,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標。

二、甲方責任

1. 審覈乙方的從業資格和安全生產資格,是否符合本工程建築機械施工的要求

2. 將現場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目標、安全生產概況和要點向乙方進行交底,對乙方施工全程進行監督。

3. 甲方和乙方安全負責人,應統一協調工程起重機械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

4. 提供本工程目前安全生產的動態,提供相關的安全宣傳資料,指導乙方有效地開展安全生產工作。

5. 指導乙方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協助乙方的安全管理,提高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能。

6. 指導、協助乙方按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做好安全管理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7. 對乙方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應及時指出並責令整改,整改合格後才能進行施工,如乙方拒不整改,甲方必須採取強硬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8. 如發生重大上傷亡事故,必須派人指導,協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和救援工作。

9. 根據《建築工程安全生產措施費管理方法》,控制好本工程安全生產設施費,按進度分階段驗收乙方的安全措施,經安監機構同意、監理通知,收到業主付款和甲方審覈安全生產措施費落實情況後,支付乙方安全措施費,支付比例按《建築工程安全生產措施費管理方法》執行。

三、乙方責任

1. 遵守國家、省、市、建築公司所頒發的各項安全法規、行業標準和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程序、應急預案),建立和健全與現場安全管理相適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操作規程。

2. 應按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生產措施費專款專用,遵守有關工傷保險的繳費規定,爲所有施工人員辦理工傷保險,降低生產安全風險。

3. 嚴格按照勞動保護法,定期發放工資。

4. 進入施工現場後,服從甲方的管理,落實施工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指定安全生產責任人,成立安全生產架構,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開工前把指定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名單報甲方項目部。落實安全管理職責,指定安全管理措施,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生產技能,保證員工持證上崗,減低安全事故的發生機率。

5. 開工前將指定的各項安全生產製度、方案、措施報甲方和監理按相關程序審批,審批後嚴格按制定的安全生產製度、方案、措施施工。

6. 進場前將施工中需使用的設備、設施書面報甲方項目管理部,同時遵守設備設施的安全施工規定。

7. 施工中需要搭設、安裝安全設施、臨時用電、使用設備、施工方案的編制、材料的檢驗、裝拆資質、施工人員的從業資格、完工後的檢驗、檢測等,必須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安全管理要求。

8. 對施工中可能出現的危險或危害,應及時採取防範措施,同時向項目部報告,由項目部通知其他施工單位,共同防範。

9. 必須遵守《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和當地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的管理規定,填寫好安全運行記錄,定期上交給甲方。

10. 做好現場防火工作,必須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立足於自防自教,自覺遵守《施工現場防火規定》。

11. 發生安全事故時,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493號令《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報告和處理條例》的規定編寫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

四、其他約定

1. 乙方在施工時間,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檢查,沒有達到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要求,每次罰款300元,安全生產責任人不參加檢查的每次罰款300元。

2. 乙方不及時編寫方案、安全運行記錄,每次扣款300元。

3. 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生產措施費臺帳,填寫好安全生產措施費報表,安全生產措施費必須專款專用,甲方對安全生產措施費的使用進行監督,沒有建立安全生產措施費臺帳或將安全生產措施費挪作他用的,從重處罰。

4. 乙方被國家質量安全管理機構通報,提出停工整頓,造成甲方停工扣分時,在工程款中扣除所有的安全生產措施費。

5. 甲方項目安全員有對乙方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的權利,對安全措施得不到落實,安全隱患較多,安全隱患得不到及時排除的情況,有進行限期整改和罰款的權利。

6.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獎罰條例》的規定

7. 甲方統一購買安全生產管理資料,施工質量管理資料,安全設備材料,安全管理教育培訓資料等發放給乙方(成本費由乙方支付)。

8. 乙方未按施工所在地區建設主管部門要求辦理平安卡的,每人罰款50元。

9. 甲方發現乙方的安全員、電工、焊工、裝拆工未持證上崗,每人罰款50元。

10. 乙方的施工人員必須參加崗前安全知識考覈,未參加人員每人罰款50元。

11. 乙方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戴好安全帽,管理人員戴白色安全帽,專兼職安全員戴紅色安全帽,生產工人戴黃色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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