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裝飾裝修工程合同(精選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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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裝飾裝修工程合同 篇1

甲方: 

2022裝飾裝修工程合同(精選8篇)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建設部、省市建委對建築裝飾工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工程概況: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 工程裝修內容

三、 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以施工圖紙、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設計要求爲依據;

工程造價爲:¥ 元。(以甲方認定的單價爲準,工程量竣工後以審計爲準)

四、 工程期限

工程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 質量要求

按國家建設部行業標準JGJ73—91《建築裝飾工程施工驗收規範》規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工程質量達到市優。工程竣工後如出現質量問題(竣工後甲方使用,人爲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無償保修,保修期爲一年,終身維修。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後,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2、工程進展一半時,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4、乙方剩餘工程款作爲質保金 內付清。

七、雙方責任

1、 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的使用、設計要求;提供現場使用的水、電位置;提供材料運輸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場地及原樓的設計圖紙;對裝修工程所涉及的配電系統、管道系統、給排水總閥位置應負責指明;施工場地要平整。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裝飾施工設計圖紙及工程報價。

八、其它事宜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

1、 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 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需甲方認定綜合單價後,以“現場簽證形式”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爲準,並列入竣工決算追加當中。( 如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已經發生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甲方已認可,但甲方沒簽證的,其所發生的費用同樣生效。)

3、 工程量發生變化時,按竣工後工程審計的工程量計算爲準。

4、 如甲方或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執行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或仲裁機構申訴。

5、 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6、 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貳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蓋公章) (蓋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2022裝飾裝修工程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現有 裝飾工程委託乙方進行裝飾設計及施工,在甲乙雙方友 好協商的基礎上,結合本裝飾工程的具體情況,就本工程項目的承包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施工內容:以預算上所列項目爲準。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程工期:工程自年年 月 日竣工。

6、合同價款:項目另做變更。

7、付款方式:

A、合同簽訂當天,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水電工、泥工基本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30% 。木工基本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幣。

B、驗收合格無質量問題,甲方向乙方付清餘額。 甲方責任:

1、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工程開工前向乙方確認該工程的項目內容及作法說明,購買材料。

3、工程施工過程中,保證乙方施工所必需的水、電,保證乙方施工所需的日工作時。

4、甲方負責辦理物業管理處、城管、消防等部門的一切手續和相應費用,確保乙方進場時間。

5、根據甲方實際需要自購的施工材料、設備、設施等,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一天內採購供應至工地現場。

6、保證按期支付工程款。

7、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材料、人工的相應增加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指派爲乙方駐施工現場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單,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並指派人員協助甲方選購材料,確保所購材料質量。)

2、嚴格執行籬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範、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做法說明進行施工,對施工中項目變更、更改設計的施工做法,事先交甲方審定、批准後方可施工。

3、遵守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垃圾處理等工作。

4、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毀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5、施工過程中在工地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四、工程質量、工期、保修:

1、本工程以(湖南地區裝飾裝修驗收標準)爲質量驗收標準。

2、由於甲方原因臨時更改圖紙、或其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或非乙方造成的停水停電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響工程的質量、工期,工期須延。

3、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4、由於甲方原因導致施工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按每天150元/天/人補償乙方。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撥付工程款,每拖欠一天,按付款額的2%支付滯納金。

5、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約金。

6、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7、乙方包工包料施工的項目保修:工程驗收後貳年內免費,貳年後維修只收取成本費。

8、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雙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五、附則:

1、本協議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全部履行完畢後自動終止。

3、本協議之未涉及或未詳款部分,以政府或有關主管部門所規定爲準。

4、凡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5、本協議之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另議所形成之書面文件,爲協議之補充,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裝修工程款匯入長沙市芙蓉區家輝裝飾設計有限公司賬號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裝飾裝修工程合同 篇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裝修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裝修工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內容: 1.4承包方式: 1.5工程質量: 1.6工程期限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爲(人民幣) 金額大寫: 。

第2條 甲方工作

2.1 開工前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以不影響施工爲原則並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

2.2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電源等設施,施工期間水費、電費由甲方負責。 2.3 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4 指派負責材料進場和竣工驗收,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5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第3條 乙方工作

3.1開工前

3.2開工前 天提供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以後按月、周提供月、周進度計劃。 3.3指派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4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紀錄。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承擔全部費用及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5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並辦理相關施工手續。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的關係。

3.6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7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每項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施工垃圾集中到甲方指定地點。

3.8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的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由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由於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4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工期相應順延。

第5條 工程變更

5.1 合同簽定後,甲乙方中一方單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須按合同額的百分之十賠付對方違約金。

5.2工程項目或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合同履行中的各項協商事宜、項目變更等均須由乙方設計師或巡減員與甲方共同商定並簽署書面協議,任何口頭承諾或口頭協商均無效。發生變更後,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1、增減合同總約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更改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爲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變更影響到工期,由乙方提出變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竣工日期。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後7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或有關工期管理部門裁定。

第6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6.1 、《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50300-20xx)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爲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6.2 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 (2)、 (3)、 (4)、 乙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參加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後應填寫工程驗收單;

6.3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6.4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及損害,其返工費用及賠償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6.5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 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不予驗收的,其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6.6 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天內乙方應無條件撤場交付甲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結算及支付尾款。

第7條 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7.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 次,按下表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7.2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報告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 天內審查完畢,乙方提供資料不全或者雙方有爭議的,期限順延;在竣工驗收且結算審覈完畢後 天內,雙方在資料審查無異議的情況下,甲方結清工程總價 %尾款。

第8條 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8.1乙方負責採購的材料、設備,且均應爲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

8.2 乙方負責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按甲方具體的要求採購(合同附件,全國品牌的按要求採購,地方品牌的按相關參數採購),並做好材料設備進場的報驗工作。應由乙方購買的主要施工材料,在工程進行中,甲方如需變更,雙方須先填寫“變更洽商單”,確認品牌及價格後,乙方方可購買,任何口頭承諾無效,如發現違規操作的,甲方有權責令其退貨並按此材料設備的10倍市場價格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中止合同。

第9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9.火設計規範。

9.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9.3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做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9.4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10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10.1由於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構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

10.2 甲方應爲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費用,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

10.3 已經定貨的材料、設備由定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10.4 因甲方或乙方其他情況的需延期開工、停建或緩建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11條 獎勵和違約責任

11.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付款額的 %支付違約金。

11.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另行協商)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爲獎勵。

11.3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傢俱、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11.4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應照價賠償。

11.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11.6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11.7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後,辦理合同終止協議,

第12條 保修

12.1本合同保修期爲竣工之日算起,爲期 包的項目及內容。

12.2因不可抗力,人爲損壞及使用期自然折舊等原因,不包含在保修範圍內。 12.3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 天內結算,將剩餘 %保脩金退還乙方。

第13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3.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3.2當事人不願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14條 其他約定

第15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1、協議條款;

2、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3、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4、標準、規範和其他有關的技術資料。

第16條 附則

16.1本合同正本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16.2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16.3附件資料

1、全部施工圖(合同正本由此附件)

2、工程量清單預算表(合同正本由此附件)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電話: 電話:傳真:開戶銀行:戶名:帳號:年 月 日 傳真: 開戶銀行: 戶名: 帳號: 年 月 日

2022裝飾裝修工程合同 篇4

甲 方: 乙 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裝飾工程(以下簡稱工程)委託乙方承擔施工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見附件《房屋租賃合同》。 1.3 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 種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施工(詳見工程報價單項目備註);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詳見工程報價單項目備註);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詳見工程報價單項目備註);

1.4 工程總造價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工程施工內容及施工費用以本工程報價單爲準。工程完工後若需開具正規稅務發票,稅費按實際發生的工程總金額6%計算,加入原工程總造價。

1.5工程期限:雙方商定本工程期限共 天,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乙方須按時按質完成施工項目任務,因特殊不可抗力因素而延誤工期,雙方另行商議協調處理。

第二條 甲方義務

2.1 開工前 天,爲乙方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雜物,以不影響施工爲原則。若甲方對不易搬動的物品、陳設進行必要的保護措施,因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2 提供施工期間乙方所需的現場臨時辦公場所; 2.3 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2.4 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2.5 負責辦理施工所涉及申請、審批等手續,並負責繳納物業管理處報批所需的一切費用。 2.6 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場地的,須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衛及消防等工作。 2.7 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登記手續和其他變更項目事宜。 2.8 按時、按質、按量提供施工所需用的自購材料。

第三條 乙方義務

3.1 指派公司員工 爲乙方駐工地監理,負責合同履行。

3.2 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施工過程中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安全事故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人生、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3.4 嚴格按照圖紙或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和施工記錄。

3.5 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規定,按甲方小區物業管理處要求進行施工,不得影響鄰居及污染小區居住環境。 3.6 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四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簽訂生效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元整。

4.2 泥、木工進場甲方支付乙方 元整;工程進行至木工工程基本完成時,油漆工進場時,甲方再支付乙方工程款 元整;工程竣工驗收柒日前甲方再支付乙方工程款 元整。

4.3 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向甲方送交工程結算資料(含工程報價結算表),甲方收到結算資料在_7_天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爲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並簽字。

4.4 工程質保金雙方約定爲總工程款的 3 %,即 元整,工程質量保證期滿後七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第五條 關於雙方責任的約定

5.1 甲方因下列原因影響工期,損失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A、不能按期供水供電;

B、不能保證每天10小時以上工作時間(含加班); C、不能按期提供自購材料、設備; D、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

E、因甲方原因至使工程量變更、設計變更及造成材料、人工的浪費; F、逾期驗收;

5.2 乙方因下列原因導致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A. 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相應損失由乙方承擔; B. 對竣工驗收後保修期12個月內發現的證實屬於乙方責任的質量問題,乙方免費返修; C. 由於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損壞,乙方應給予修復或賠償;

D. 由於乙方違反物業管理規定所造成罰款或賠償費用,由乙方負責賠償。

E. 乙方如沒有徵得甲方同意而未按圖紙或預算表項目要求施工,甲方有權責令整改和扣除相應的費用。

第六條 附則

6.1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6.2 裝飾工程報價單、施工圖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的其他具體問題協議,作爲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3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終止。如有不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則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委託方):

甲方代表:

辦公地點: 電 話: 傳 真: 附 件: 乙方(承建單位):

乙方代表: 辦公地點:

電 話: 傳 真:

2022裝飾裝修工程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裝飾工程(以下簡稱工程)委託乙方承擔施工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見附件《房屋租賃合同》。 1.3 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 種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施工(詳見工程報價單項目備註);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詳見工程報價單項目備註);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詳見工程報價單項目備註);

1.4 工程總造價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工程施工內容及施工費用以本工程報價單爲準。工程完工後若需開具正規稅務發票,稅費按實際發生的工程總金額6%計算,加入原工程總造價。

1.5工程期限:雙方商定本工程期限共 天,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乙方須按時按質完成施工項目任務,因特殊不可抗力因素而延誤工期,雙方另行商議協調處理。

第二條 甲方義務

2.1 開工前 天,爲乙方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雜物,以不影響施工爲原則。若甲方對不易搬動的物品、陳設進行必要的保護措施,因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2 提供施工期間乙方所需的現場臨時辦公場所; 2.3 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2.4 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2.5 負責辦理施工所涉及申請、審批等手續,並負責繳納物業管理處報批所需的一切費用。 2.6 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場地的,須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衛及消防等工作。 2.7 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登記手續和其他變更項目事宜。 2.8 按時、按質、按量提供施工所需用的自購材料。

第三條 乙方義務

3.1 指派公司員工 爲乙方駐工地監理,負責合同履行。

3.2 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施工過程中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安全事故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人生、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3.4 嚴格按照圖紙或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和施工記錄。

3.5 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規定,按甲方小區物業管理處要求進行施工,不得影響鄰居及污染小區居住環境。 3.6 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四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簽訂生效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元整。

4.2 泥、木工進場甲方支付乙方 元整;工程進行至木工工程基本完成時,油漆工進場時,甲方再支付乙方工程款 元整;工程竣工驗收柒日前甲方再支付乙方工程款 元整。

4.3 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向甲方送交工程結算資料(含工程報價結算表),甲方收到結算資料在_7_天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爲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並簽字。

4.4 工程質保金雙方約定爲總工程款的 3 %,即 元整,工程質量保證期滿後七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第五條 關於雙方責任的約定

5.1 甲方因下列原因影響工期,損失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A、不能按期供水供電;

B、不能保證每天10小時以上工作時間(含加班); C、不能按期提供自購材料、設備; D、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

E、因甲方原因至使工程量變更、設計變更及造成材料、人工的浪費; F、逾期驗收;

5.2 乙方因下列原因導致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A. 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相應損失由乙方承擔; B. 對竣工驗收後保修期12個月內發現的證實屬於乙方責任的質量問題,乙方免費返修; C. 由於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損壞,乙方應給予修復或賠償;

D. 由於乙方違反物業管理規定所造成罰款或賠償費用,由乙方負責賠償。

E. 乙方如沒有徵得甲方同意而未按圖紙或預算表項目要求施工,甲方有權責令整改和扣除相應的費用。

第六條 附則

6.1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6.2 裝飾工程報價單、施工圖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的其他具體問題協議,作爲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3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終止。如有不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則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委託方):甲方代表:辦公地點: 電 話: 傳 真: 附 件:

乙方(承建單位):乙方代表: 辦公地點:電 話: 傳 真:

2022裝飾裝修工程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承包給乙方裝飾裝修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項目:

2、工程地點:百隆購物

3、工程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完工。

4、工程價款:人民幣:元,大寫。

二、雙方責任

1、甲方及時辦理乙方向其申報的關於裝飾裝修的相關手續,並負責監督執行。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效果圖、施工圖,經甲方同意後,再進行施工製作。

3、乙方應按雙方約定的尺寸、材料、質量要求製作,確保運輸中安全,安裝到位。

4、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範,安全施工、防火、防盜、防傷亡,如果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它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5、乙方應在甲方按合同付款後在規定的期限內製作完成。延誤一天扣除工程款的3‰。

6、在工程進行中,如果甲方再進行圖紙設計修改,所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1、開工15日內,甲方向乙方首次支付工程總造價的35% 人民幣 。大寫: 。

2、乙方製作安裝完成後,甲方驗收合格,支付乙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60%。人民幣。大寫:。

3、甲方將剩餘工程款的5%作爲質量保證金,保修期滿一次結清。 人民幣 。大寫: 。

4、售後服務。裝修保修期一年,乙方須定期回訪,隨叫隨到,保證甲方正常使用,否則,甲方有權扣掉保證金。

四、其它事宜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附件一份。

3、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待施工完成驗收後自行解除。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裝飾裝修工程合同 篇7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守信。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量: 以合同預算表爲準,發生工程量變更的以實際工程量爲準。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項執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條 工期

1、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總用工時間: 天(工期順延的時間未計入)

第三條 工程價款

本工程總造價爲:(大寫) (人民幣)

¥: 元

注:此價款爲工程結算依據,最終要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計算

第四條 工程質量

本工程質量按以下第 執行

(1)國家標準 (2)地方標準 (3)行業通用標準(4)甲方特殊標準

第五條 圖紙

1、經雙方協商一致決定,採用以下第 項執行

(1)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設計費用爲(大寫): 元,圖紙設計費用不包含在工程總價款內;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圖紙

2、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3、施工圖紙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提供圖紙的,應在開工前 天將圖紙交給乙方。

第六條 合同組成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4、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5、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七條 工程變更

1、工程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坦,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施工中承包人無正當理由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發包人同意。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發包人同意採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2、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確定變更價款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3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發包人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發包人確認後執行。

(4)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3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爲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5)發包人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3天內予以確認,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3天后視爲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6)發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而實際工程繼續施工的,視爲同意承包方人的價款變更要求。

(7)發包人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爲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第八條 雙方一般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工作

(1)開工前 天,全部騰空或者部分騰空房屋,清除障礙物(合同約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對未能全部騰空的房屋內的傢俱和陳設採取保護措施,爲承包人進場做好準備工作;

(2)辦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保證乙方能夠順利進場施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辦理的,相關費用應當由甲方償付給乙方,並且工期相應順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電源,負責協調鄰里及管理機構之間的關係;

(4)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確認工作;

(5)施工期間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該房屋的,應當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護等工作,應當注意爲施工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6)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據規定交納應由其承擔的各種稅費。

2、乙方的工作

(1)參加有關施工圖紙或者作法說明會議或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計劃交由甲方審定確認;

(2)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規範、防火規定,按期按質完成施工;

(3)未經甲方同意或者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試試拆改原建築物主結構及各設備管線;

(4)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傢俱、陳設及水電管線的完好,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的通暢;

(5)對於施工過程中的在關事項(如材料的進場、隱蔽工程的驗收、竣工驗收等)需要甲方確認的,應當及時並給予其必要的準備時間;

(6)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九條 有關材料的約定

1、任何一方負責提供的材料和設備,均是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合格產品,還必須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和設計的要求。

2、對於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者規格有差異的,對方有權要求更換,提供方應當予以更換。由此增加費用,由提供方承擔。

3、材料和設備進場後,統一由乙方負責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過程中有重大失誤而造成的材料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4、材料運輸費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擔。

5、甲方應將材料和設備按時、按量運送到施工現場,並通知對乙方現場負責人驗收簽字確認。

第十條 有關施工和工期的約定

1、開工及延期開工

(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的方式向發包人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發包人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承包人。發包人在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爲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發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2、暫停施工

發包人認爲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發包人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發包人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發包人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發包人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3、工期延誤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另行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爲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爲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人爲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第十一條 關於質量和中間驗收的約定

1、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爲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2、檢查和返工

(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甲方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現場負責人的檢查檢驗,爲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發包方現場負責人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甲方現場負責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3)發包方現場負責人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4)因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3、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書式通知發包方現場負責人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發包方現場負責人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發包人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2)發包方現場負責人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應承認驗收記錄。

(3)經發包方現場負責人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後,發包方現場負責人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爲發包方現場負責人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4、重新檢驗

無論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發包人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5、發包方指定的現場負責人爲: ,身份證號碼爲: 。發包方現場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視爲發包方的確認。

第十二條 關於安全施工的約定

1、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安全防護

(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發包方認可後實施,由發包方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十三條 關於竣工驗收和結算

1、竣工驗收

(1)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應自接到乙方驗收通知後 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交移手續。

(2)工程未經驗收合格時,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爲,否則視爲甲方對該工程已經驗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實際使用之日起計算。

2、結算

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將有關資料移交給甲方,雙方進行工程結算。發包人接到資料後 天內未有異議的,視爲認可結算資料,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並簽字確認,若甲方在收到資料後既提不出書面異議又拒絕在結算單上簽字的,視爲結算單已經得到了甲方的簽字確認。

第十四條 關於工程價款支付的約定

1、雙方同意工程價款按下列方式進行確定:

(1)固定價格:本工程總價款爲(大寫): ;

(2)其他方式:

2、雙方同意按下表執行工程款的支付:

3、特別費用的約定:

(1)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發生的一切水、電費用由甲方承擔;

(2)施工過程中,因爲乙方的因素違規被執法機構或者管理機構罰款的,罰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爲是在甲方強行要求或者指揮下發生的,則罰款由甲方負責;

(3)合同附件預算表中沒有列明稅費,稅費由甲方按實際徵收稅額向有關部門交納,已經列明稅費的,由乙方負責交納。

4、增加的工程項目,經雙方簽署增加協議確認後,甲方應就該增加工程項目支付預付款,預付款的金額爲增加項目總造價的30%,另外的70%實行分期付款,甲方應在每個月的前三天內支付給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項目造價大於人民幣壹萬元的,則甲方應按上述比例支付給乙方。

第十五條 關於工程保修的約定

1、乙方承諾工程保修期爲自竣工之日起 月內。損耗品、使用不當、人爲破壞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損壞不在保修範圍。國家行政部門或者行業機構在本合同簽署生效之前已經發布的對工程項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國家行政部門或者行業機構的規定爲準。

2、甲、乙雙方對保修的其他約定: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當發生下列情況時發包人違約:

(1)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2、發包方以上違約行爲構成了一般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未能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支付預付款、工程款,發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違約金爲: 元,合同繼續履行。發包方其他違約行爲應承擔的違約金爲 元。

3、未能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支付工程款並經過承包方催告後仍沒有支付,並造成了承包方損失的,爲發包方嚴重違約,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發包方應支付本合同暫定總價款百分之二十違約金。

4、當發生下列情況時承包人違約: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應向發包人承擔 元/天的違約金;其他違約行爲應向發包人承擔 元的違約金。

6、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簽訂本合同後,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暫定總價款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7、其他約定: 。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

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經過協商停止施工,且爲雙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響施工的,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避免損失的擴大,並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否則,應當就擴大部分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合同附件

1、工程施工項目確認書

2、施工圖紙或工藝說明確認書

3、項目變更單

4、分項工程,隱蔽工程驗收單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細表

6、發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細表

7、工程驗收單

8、工程結算單

9、工程保修單

10、發包方身份證或營業執照複印件

11、承包方身份證或營業執照複印件

第二十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碼: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2022裝飾裝修工程合同 篇8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聯繫電話: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聯繫電話: 工程負責人: 聯繫電話: 依照《合同法》、《建築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遵循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裝飾工程的有關事項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綿市部龍門鎮中脊村、實有面積按租賃合同實測爲準。

2、工程造價:約 仟萬、按09省建定領取費,按一級企業取費標準計費,結合地材調差(最終以實際結算審計爲準)。

3、工程承包方式:議標、雙方商定由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和設備。

4、有效工期六個月。

開工日期:由雙方具體商定,以甲方書面通知入場爲準計算工期。

5、項目內容:藝術品博物館:中國詩歌節陳列館,川劇臉譜服裝陳列館、書畫展廳、影樓、茶莊、客棧、傢俱、小商品、遊樂園、餐飲娛樂服務業等。

二、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1、乙方提供的材料:報價單需註明品質、單價以現場監理簽字爲準,詳見付附表(註明品牌、規格、質量)。

2、乙方採購的裝飾材料、設備、均應用於本項目的裝飾,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執行《建築裝飾工程技術規程》、《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和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由 方委託設計。

3、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4、在施工過程中,用戶叫甲方提出設計修改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共同確定。凡甲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甲方自負。

5、工程驗收: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保管好施工日誌。

6、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如通過竣工驗收,甲方應承擔原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四、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約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做法說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護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雙方即時配合職能部門處理。

五、其它事項:

1、甲方工作:

(1)甲方應在開工前十天,向乙方提供施工設計圖紙(方案圖)光盤,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條件,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作好水電起止記錄。

(2)做好施工中因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影響鄰里關係等的協調工作。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結構或設計管線,現場負責人到所在地房管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增減工程量以用戶意見爲準。

(4)甲方應指派兩人爲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作好記錄簽字。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相關問題。對其行爲乙方應予認可。如更換人員,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工作: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現場交底在入場前,編制好施工方案,提交績信標書、技術標書和商務標書。

(2)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物業管理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及各種共用設備管線。

六、關於工程款價款結算及裝修項目履約金的交納與退還的約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乙方進場後,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起動資金20%作爲材料款。甲方按乙方每月已完工程量計價後,下月五號前支付80%的工程款,如到時甲方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權停工並結算所有工程款後,立即退場。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面竣工驗收合格後三十日內甲方付清乙方所欠工程餘款(留保脩金5%一年後無質量問題無息退還)。

(2)保證金交納與退還方式:

簽約時乙方按總造價的3%支付該項目履約金。

該履約金在工程量完成50%時,甲方退還乙方全額履約金。 注:

1、如工程施工發生項目或單價變更,各階段工程款應進行相應調整。

2、工程保修期一年,甲、乙雙方方能簽訂《工程保修單》(詳見附件五),保修期從竣工驗收前掌之日起算。

七、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中途停工,甲方應按當地無誤工標準

補償乙方入場後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

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甲方必須在7日內書面通知乙方進場施工。如違約方7日內不能進場施工,違約方支付守約方合同總額5%的違約金。

4、若甲方強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及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擔責任。

5、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或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責任。

八、糾紛處理方式:

1、若履約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

2、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綿陽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要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認可後,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結清費用。

十、其他約定

1、合同不得轉包、分包

2、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在實施時補充完善。

3、本合同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法人委託人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同時進行合同鑑證。

甲方單位:負責人:電 話:鑑證單位:

乙方單位: 負責人: 電 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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