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地塔吊租賃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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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地塔吊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建築工地塔吊租賃合同(通用3篇)

承租方:開發區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項目部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規定,爲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以雙方協商一致,就地址工程的塔吊或升降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1.現場代表

出租方指派、承租方指派爲駐現場代表,負責租賃機械設備進出場相關文件的簽收、結算等資料的最終確認。

2.租賃機械名稱規格數量設備狀況.

3.出租方資質要求和租賃機械設備資料

3.1.出租方應具有相應的國家和地方政府授予的租賃資質、安裝資質,若無安裝資質由出租方委託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安裝。

3.2租賃機械設備應符合國家和當地政府市場準入要求,並出示相應的證明文件。

4.租賃期限

4.1.租賃期暫按個月,從設備安裝調試完畢檢測合格後開始使用起計算租費

4.2.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或停止使用,應提前15日通知出租方。

5.合同價款及計價方式:本合同價款包括進出場費租金,出租方爲履行本合同義務所需發生的一切費用都包含在進出場費及租金中。

序號

機械設備名稱

規格

數量

租金

司機人工費

進出場費

地腳螺栓、報驗費等

塔吊、升降機、人貨電梯

承租方根據工程需要提出不定期續租時,租金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計算公式爲月租金/天*實際使用天數。

6.本合同定金額爲人民幣,以實際租用天數計算總價款。

7.租賃價款支付方式:經雙方協商,供方同意在訂立本協議後按建設方支付需方工程款的相同比例和相同時間段作爲需方支付供方貨款的比例和期限。

具體付款方式:進出場費支付:承租方在進場安裝完畢檢測合格後支付進場費元,設備退場完畢後在時間內分批支付結清。租金支付:開始使用支付元,中途支付元,設備退場完畢後支付元,餘款在在時間內內分批清。若因非出租方原因造成停工,承租方應按月支付設備停滯費,操作人員的工資應當月支付。春節報停:根據項目部實際放假情況,雙方確認春節報停天數,報停時間不超過天。

驗收事項:設備進場後,出租方將設備安裝調試至正常運轉並報檢測部門檢測合格後,以書面形式向承租方進行交接,並作爲租賃日期的開始,

8.出租方義務:

8.1.配備2名操作人員和指揮人員,操作人員必須服從承租方的管理,承租方認爲出租方派駐操作人員不合格的,有權通知出租方更換不合格人員,出租方應在承租方通知後2日內派合格人員到場工作

8.2.按承租方要求如期完成租賃機械的進場、安裝、調試、使用、拆除出場等工作。因出租方上述工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8.3.根據承租的要求:出租方應提供性能完好設備和在規定的使用期限內,提供合格的操作人員、維修人員、指揮員保證持證上崗,出租方負責機械的日常檢查、維修、保養工作,保證機械正常運轉。做好機械上一切資料且提供給承租方出租方與承租方共同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租賃機械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任務交底。

8.4.因出租方設備維護不及時、操作未按規範等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出租方承擔一切責任與經濟損失。出租方負責機械設備安裝和拆卸工作,對其過程中的安全全部負責。出租方擅自停機給承租方造成損失均由出租方承擔

9.承租方義務

9.1.按合同約定及時向出租人支付本合同約定價款。

9.1.負責租賃機械的進出場的道路暢通,設備出場時若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設備無法出場,承租方應按月租金的60%支付停滯費。

9.2.提供租賃機械設備維修人員和操作人員的食宿條件,按合同約定返還租賃機械設備。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完全部價款時終止

本合同一式叄份,出租方、承租方、公司各執壹份。

出租方:承租方:

簽訂日期:

建築工地塔吊租賃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京住所地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爲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務爲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種)上崗證號碼爲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並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 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六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爲每日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日工資爲__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_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後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應爲乙方辦理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手續,併爲乙方繳納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八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違紀行爲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五)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_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地所在的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作爲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築施工工地備查。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築工地塔吊租賃合同 篇3

公司  勞 動 合 同 書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

(以下稱“甲方”)  通訊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______(移動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本勞動合同爲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爲(_____A______)。  A.

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個月,合同期滿後,雙方如需重新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應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B.

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合同

第三十五條約定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C.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爲合同  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工資爲:__________。  在試用期內,甲方認爲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將向乙方說明理由後解除勞動合同。所謂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於乙方體檢未通過、乙方的用工手續不完備、乙方不能勝任所擔任崗位的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乙方同意以甲方的考覈爲標準)、乙方在試用期內不能通過甲方進行的背景調查或者在履歷中有弄虛作假行爲及甲方勞動手冊規定的其他條件等。  乙方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並無需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期滿,既行終止,任何一方都無須提前通知對方,該終止期已經視爲雙方彼此明確的內容。  如擬續約,則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乙方將向甲方提交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材料,並註明關於收入的要求,乙方同時應當保有提交該書面材料的相關證據。甲方屆時爲收到前述的書面材料,視爲乙方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乙方提出的續訂條件高於本協議的,甲方有權不再續訂且不予補償。  如期滿甲方亦未要求乙方離職,且乙方亦未離職,則視爲本合同自動順延,順延期限爲________年,續訂後的勞動合同條款可以完全或者部分與本合同不一致,以雙方續簽後重新訂立的勞動合同爲準。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暫定爲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合同期內甲方安排乙方到____市其他工作地點從事相同工作不屬於變更勞動合同,乙方應同意甲方安排;但離開____市範圍的,需經過乙方同意方可。  

第六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七條

甲方因經營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A.

甲方因經營服務需要,或,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B.

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C.

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經營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八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時制度(______A______),乙方承諾:甲方是否經相應的審批、備案,並不影響按本合同的約定工時制度計算相應工時及收入。  A.

標準工時制。  B.

不定時工時制。  C.

綜合計算工時制。  

第九條

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如無合理理由,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於加班加點發生後的次月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或在乙方加班加點之後的2至3個月內安排補休,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 乙方加班應當徵得甲方書面的確認同意,該等書面憑據系甲方統計加班時間的依據,乙方如未在收到加班費的次月書面提出異議,視爲甲方的統計發放無誤。  合同期內,如果安排乙方出差,出差時間享受出差待遇,與加班無關。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 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三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四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

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五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直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 勞動報酬  

第十六條

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得勞動報酬,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資計發形式(__________)。  A.

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爲:______元月【計爲日,該基本工資爲計算乙方其他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加班費、補償費等)的基數】,崗位津貼 ——元月。(若非特別說明,前述工資均爲稅前應發工資)。  B.

計件形式:具體按照公司有關計件工資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方於每月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八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第七章 社會保險  

第二十條

經乙方與甲方溝通決定:因乙方個人原因不需繳納社會保險。甲方給予乙方相應補貼。  

第二十一條 乙方所得工資總數(______元)其中已經包含甲方給予的不繳納社  會保險補貼金額(______元)。  

第二十二條 如果乙方需繳納社會保險,甲方則從乙方工資中扣除補貼金額及社會保險個人承擔金額,爲其繳納相應的社會保險。  

第八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三條 甲方建立健全工作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四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爲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如有操作規程要求,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否則,出現問題乙方亦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方可以實際情況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九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六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七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二十八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甲方認定爲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  A.

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B.

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其中,月遲到和或早退三次以上的,視爲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C.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3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D.

乙方系特種作業人員的,因其自身原因違章作業或造成物損3000千元以上事故的,除給予經濟處罰或處分外,甲方還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EX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F.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

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合同或其附件、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等歸定的其他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爲。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A.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

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  的,並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C.

甲方因兼併、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防治污染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D.

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EX

依據合同

第二十九條規定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

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B.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C.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EX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F.

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

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A.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B.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A.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B.

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如已確認乙方完成了某一項工作任務的。  C.

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D.

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EX

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且甲方同意暫時不解除勞動合同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脫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F.

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四條

凡屬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相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五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性收入中直接衝抵,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尚未衝抵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繼續衝抵或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章 保密條款  

第三十六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祕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A.

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範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製造方法、配【【精華】勞動合同彙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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