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產品生產製作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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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產品生產製作合同 篇1

甲方:

建築產品生產製作合同(通用3篇)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紙基產品的生產製作訂立如下合同

一、加工產品清單: 名稱 數量 規格型號 單價 總價 交貨期

合計金額:人民幣(大寫)

二、付款方式:甲方首付貨款金額的 70% 50% 30% 共計: 元。本市客戶餘款在送貨時全部結清,外地客戶須款到後纔可發貨。

三、製作方式:

1、甲方首先將圖案色標等相關資料及預付金在合同訂立時一併交付乙方,乙方進行設計製作後打出墨稿樣,經甲方確認無誤並簽字定稿。

2、製作期限:以簽字定稿之日起 天交付全部貨物( 或分批交付,即:首批 年 月 日交付 ) ,全部貨款須在貨物交付時全部結清( 若分批次交貨,則在第一批交貨時全部結清 )。

四、質量標準:

1、因印刷工藝性特殊性,印刷顏色允許有一定偏差。

2、因印刷紙業特殊性,最終送貨時可能會出現實數量與定貨數量±5‰的實數誤差。

五、驗收方式:抽樣檢查。

六、運輸方式:南京市內統一免費送貨,外埠長途運輸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可以代替發貨。

七、其它:

1、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負責更換合格產品或者通過商議解決。

2、如因甲方其它因素影響供貨期,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雙方協商解決。

3、乙方生產的產品在甲方未付款前所有權仍歸乙方所有,不論乙方生產的貨物存放在乙方庫房或甲方庫房。

4、甲方在收到乙方貨物時,應付與乙方相應的貨款,因甲方原因拖欠貨款,甲方應每日付與乙方總貨款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5、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通過法律仲裁機構追究違約方責任。

6、 此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建築產品生產製作合同 篇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遵照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雙方就*小區 標段模板工程勞務分包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勞務工程分包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小區*期工程標

2、工期要求: 號樓,總工期不超過160天(從0.00標高開始計工期);、 地下車庫/地下室,總工期不超過60天。(從基礎底板開始計工期)

二、承包方式:

1、本工程採取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2、甲方根據施工進度適時配備以下機具及材料:塔吊、人貨梯、門型架、模板(膠合板或木板散板)、方木、油託、步步緊、穿牆螺桿、螺母、扣件、山型卡。

3、乙方必須自備以下材料、機具和工具:圓盤鋸、手電鋸及鋸片、手鋸、扳手、鐵錘、吊砣、麻線、水平尺、水平膠管、捲尺、紅藍鉛筆、墨斗、安全帽、安全帶、電鑽及鑽頭等上述第2點未提及的其它需用料具。

三、承包範圍:

模板工程,地下車庫基礎至正負零,包括:基礎、牆、柱(含砌體中的構造柱)、樑(含砌體中的構造樑)、板、樓梯、電梯井、走廊、陽臺、欄板、壓頂、腰線、雨篷、挑檐、水池、水箱、女兒牆、空調板、裝飾物、裝飾柱、裝飾線、窗過樑、窗上下飄板、所有止水返樑和設計圖紙要求現澆部位的模板工程施工,包括:人貨梯基礎、設備設施等所有現澆部位的模板工程施工。

四、工作內容:

1、熟悉施工圖紙,佈置操作地點,領退料具,班組自檢並配合受檢,整個施工現場內一切所需材料、設備在整個施工過程中的卸車和二次倒運(含人力運輸、人力傳遞或機械配合運輸,含超遠距離運輸及超高運輸,含反覆多次轉運)。

2、木模板的製作:完成製作模板的所有工序,包括:新模板(散板或膠合板)塗抹保護劑、選料、配料、劃線、彈線、截料、砍邊、平口對縫、拼模(含製作不規則模和圓形模)等工序。

3、木模板的安裝:完成安裝模板的所有工序,包括:立模板、立支撐、安裝穿牆螺桿、鋸釘木帶、拉桿、斜撐、墊楞、墊板、鑽眼、穿綁鐵絲、上螺栓、安木箍、釘卡子、吊正找平、填模板縫隙、清理木屑及模板內雜物、搭拆支模架子(含超高)等工序。

4、木模板的拆除:拆除模板(含超高),並拆除回收支撐、門架、模板、方木、墊楞、上下頂託、步步緊、鐵絲、 螺栓、縫隙墊、穿牆螺桿、鋼管、扣件等料具,將回收料具搬運到地面甲方指定地點分類堆放整齊。

5、整個模板工程完成後,模板修理,拔除可用模板鐵釘,扣件、卡具上油,並將材料搬運到地面甲方指定地點分類堆放整齊

6、乙方應協助施工員及測量工定位放線。預留後澆帶混凝土的模板製作、安裝、拆除止水螺桿上的木墊塊或塑料墊塊,鑿除包括止水螺桿的拆除,外牆對拉螺桿木塊鑿除,後澆帶上鋼絲網泡沫板安裝及後澆帶模板二次安裝。

7、 搗制砼時派人跟班看模並隨時加固,拆模後如有脹模砼或不對位凸砼要及時鑿除,並按甲方要求特殊處理,拆模後要徹底清理砼碎渣、碎模、縫隙墊、鐵釘等,建築垃圾用水泥袋裝好搬運至地面甲方指定地點堆放。

8、除上述內容外,還包括以上未列出的而預算定額和勞動定額模板工程應包含的其他工作內容。

五、承包價格:

1、按每層木模板的沾灰面積計價,承包單價爲綜合包乾 元/㎡(提供勞務發票)。若乙方自帶兩線一釘單價按1元/㎡計算。

2、本合同約定單價,完全包含了乙方在施工期間可能發生的勞務、利潤、安全、文明施工等風險因素,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承包單價雙方不發生調整(除變更工程內容外)。

3、本合同未註明的各項具體費用項目,如各項社會保險費、加班費(含節假日)、夜餐費、誤工費(包括停電、停水、機械故障、政府部門要求停工、氣候因素影響等工期順延)、施工現場以外的房租費、水電費、交通費等均包含在承包單價當中。

4、施工過程中如乙方認爲承包單價低停工,甲方不補貼,雙方終止合同,乙方無條件退場,質量、安全保證金不退還,並在2天內帶工人退場後結算工資,工資按實際完成工作量的70%結算。

六、工程量計算及工程造價結算方式:

1、工程量計算方式:按實際結構混凝土接觸面積計算,包括二次結構。

2、工程造價結算方式:工程造價=工程量×綜合包乾價。

七、付款方式:

1、主體正負零以下部分按平口後付款70%,地下施工中間根據甲方付款情況可酌情考慮提前支付一部分。

2、主體正負零以上進度款按月付款,只對己拆除模板的主體結構付進度款,由工地技術員及建設、監理、項目部對己拆除模板的主體結構驗收達到合格後付進度款,根據項目部所結工作量的70%付給。主體封頂工人退場時支付總工程款的15%,模板工程全部完工後,經甲方、監理驗收達到合格後付款5%,剩餘10%待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後全部付清。

3、每次申請拔款時,乙方必須提供工人領取勞務報酬登記表給甲方(工資表),勞動報酬不能超過進度款,超過進度款由乙方墊付,勞動報酬由工人本人簽名後經甲方負責人確認後方給予預拔。

八、質量標準及有關要求:

1、質量標準:本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xx)、《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4-20xx)合格等級

2、質量驗收:每道工序完成後,先進行自檢,經甲方技術人員檢查後,報建設、監理單位驗收,每次驗收必須一次通過,多驗收一次,根據嚴重程度予以罰款200~500元。

7、質量要求:合格。

8、質量達不到合格要求,乙方應無償返工,或更換班組,按期整改,整改後仍達不到合格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工資按實際完成工作量的70%結算,並賠償甲方損失。

九、文明施工要求:

1、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現場整潔,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文明工地檢查時,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及時安排人員進行現場整改。如不及時安排人員整改,甲方將另派人員整改,工資加倍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在施工過程中無論發生何種情況,不允許乙方的作業人員和甲方及業主、相關的配合單位人員發生吵架、鬥毆和圍堵甲方辦公室現象,發生矛盾應通過正常合理程序反映解決,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擾甲方人員的正常工作,否則發生一次,甲方有權處罰每次1萬元以上罰款。

十、安全要求:

1、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要求操作,保證施工安全,杜絕工傷事故發生。如現場發生(人員傷亡等)安全責任事故,由上級主管部門確定責任後,按國家、省、市現行法律法規、條例及相關處理標準和辦法執行。其中費用3000元以內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超過3000以上的由保險公司賠付(甲方必須爲乙方現場施工作業人員繳納意外傷害保險)。

2、乙方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發現未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每人每次罰款50元。

3、乙方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穿工作鞋,不準穿拖鞋進入施工現場,發現穿拖鞋進入施工現場,每人每次罰款50元。

4、乙方施工人員酒後不準進入施工現場,發現酒後進入施工現場,每人每次罰款200元。

十一、工期要求:

1、本合同工期從20xx年 10月 1 日開始至20xx年 8 月 30 日止,乙方應完成合同約定承包工程範圍,工程必須按期完成,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每推後一天罰1000元,提前不獎。

2、乙方應在標準層配完三層模板後,每3天內完成一層樑、板、柱模板安裝,如達不到上述施工進度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無條件退場,並在2天內帶工人退場後結算工資,工資按實際完成工作量的70%結算。

3、乙方必須保證每天有足夠的工人上班作業,如連續3天內項目部提出上班人數不足延誤工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無條件退場,並在2天內帶本班組工人退場後結算工資,工資按實際完成工作量的70%結算。

十二、管理要求:

1、上班期間班組負責人必須在現場,離開必須向項目部經理請假,如發現未在施工現場,又未經請假批准的,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2、班組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

十三、合同簽訂後,乙方如要解除合同,乙方無條件退場,工資不結算,承擔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十四、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必須達到甲方計劃要求,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工資按完成工作量的70%結算。

十五、發包方材料管理:

1、發包方提供材料參照黑龍江省建築工程現行定額進行總量損耗控制,控制標準爲:三層標準層配模後的損耗,模板﹤4%,木方﹤3%;U託損耗率控制在0.5%以內,大燕、小燕﹤15%。其他材料按照定額消耗量下浮30%,但在實際操作中,項目部酌情考慮,如承包方材料總量超過此損耗,損耗超出規定要求的部分甲方承擔50%以內,乙方承擔50%。

2、現場材料管理:

2.1、因承包方施工質量不達標造成返工所消耗的發包方材料由承包方承擔。

2.2、因承包方料場或庫房管理不善造成發包方材料非正常損耗,每次罰款200元,並照價賠償。

2.3、施工過程中,材料合理節約使用,合理計算工程用料,做到套割合理,如浪費材料承包方照價賠償,並按2倍罰款。

2.4、承包方每完成一流水段施工,須做到工完場清場內可利用材料分類回收入料場,如承包方未及時回收,發包方有權另行安排人工清理。費用從承包方當次工程進度款中扣除,並對承包方處以500元以上罰款。

十六、其它:

1、臨時停水、停電及雨天以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停工、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整改,或甲方由特殊原因有預先通知的停工,不增加任何費用。

2、進行施工人員的姓名造冊應交甲方存檔,並上交進場工人身份證複印件,未列入冊的人員不允許入場作業。

3、乙方要加強對工人遵法守章教育,要愛護施工現場機具、材料。如發現乙方人員有偷盜或故意損壞甲方的材料、機具、設備等情況,處以加倍的罰款,並立即清理出場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加強對員工的法律、法規教育,施工區域內和生活區內嚴禁發生打架、鬥毆、賭博、嫖娼等違法事件,不得有損甲方公司形象,否則無論何種原因,當事各方罰款500元及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重犯或屢教不改或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5、乙方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制訂的有關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制度者,甲方現場負責人有權做出罰款處理及責令乙方違反者退場。

6、乙方無條件服從甲方召開的技術、安全、質量、進度和工地管理有關的會議。如無故不參加,每次扣款200元。簽收甲方發出的文件、通告及有關文件資料。

7、凡有酗酒、恐高症、心血管疾病、癲癇患者和不滿十八歲的人員不準進場施工。

8、進場施工人員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工地宿舍居住的規定,宿舍亂接電源,用電炊具煮飯、燒水、一經發現,處以罰款100元,如引起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9、工人因自身違反法律的所有行爲後果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或行爲者自負。

10、工人往返途中的交通或其它意外事故,均由事做的有關責任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工程完成後並結算付清款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產品生產製作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立契約書人委建人x x x(以下簡稱甲方)與建方 x(以下簡稱乙方),本契約不動產標示委建事項經由甲乙雙方同意訂立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地標示:本契約房屋坐落在x x 市x x區地號土地內定名"x x名宮",經暫編號A區x棟x樓的房屋一戶。

第二條 房屋面積 :本契約房屋面積包括室內、陽臺及走道、樓梯間、屋頂突物(僅限於水箱及樓梯間,其餘部分不計入)地下室、電梯間等公共設施分攤面積在內計約x x平方米,(實際面積以當地政府機關復丈後,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所記載的面積爲準),但雙方同意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記載面積加上本條前列(陽臺走道、樓梯間等)公共設施分攤面積等,即相當於本契約所記載面積,若有增減,而其面積差額未逾百分之二時,雙方均不得異議,若增減面積誤差超過百分之二時,其誤差超過百分二部分,即以該戶出售時的平均單價爲計算基準,由雙方互爲補償。

第三條 本大樓的屋頂除水箱、樓梯間外,乙方的投資、規劃,其使用權歸乙方,但乙方應對甲方提供較一般人優惠的服務。

第四條 本大樓地下室產權登記爲本大樓全體所有人共有,地下室除機電設備外,其餘場地如遇空襲時,應開放爲公共避難場所,地下室平時作爲停車場,由本大樓管理委員會統籌管理,其辦法另詳載於本大樓管理委員會管理章程。

第五條 甲方所訂購房屋的室內隔間裝飾及設備工程,其施工標準悉依x x市政府x x局覈准的建造執照圖說按圖施工,如甲方要求變更或增減等,須徵求乙方同意,惟屬大樓整體裝置者不得刪減,變更後的工程款由雙方協議定之,但以不少於本契約所定的工程款一次付清與乙方,甲方未繳清增加的工程款前,乙方不得施工,如雙方對變更後工程款未能達成協議或甲方拒絕或延遲交付所增加變更的工程款時,視爲甲方取消變更或增減,乙方仍按本契約原定項目施工。

第六條 工程期限:本契約房屋建築工程,乙方應於本契約簽訂後三個月內開工,自開工之日起七百個工作天完工,並以開始申請使用執照爲完工日期。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不在此限,乙方不負遲延完工之責。

(一) 甲方未依約定付款辦法的規定交付價款時。

(二) 甲方要求變更內部隔間與設計,致遲延完工時。

(三)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天災人禍或法律法規限制等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以致工程不能如期進行時。

(四) 本工程屋外排水溝及巷道鋪設工程,不受本條約完工時限的拘束,水電等的接通供應悉憑該公用事業作業程序而決定。

第七條 保固期限:本契約房屋自領到使用執照之日起,對本契約房屋建築結構,乙方應負責保固一年,但天災或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而發生損毀者不在此限(門、窗、玻璃及水電配件、油漆、瓷磚等乙方不負責保固)。

第八條 甲方訂購本房地總價款爲人民幣x仟x佰x拾x萬x仟整,包括下列房屋及裝修土地價款。

(一) 房屋及裝修價款爲人民幣x佰x拾x萬x仟整。

(二) 土地價款爲人民幣x佰x拾x萬x仟元整,包括建築基地,道路用地及地上物補償金、土地改良費、公共設施用地等費用。

第九條 付款辦法:本契約房地總價爲人民幣x仟x佰x拾x仟元整,分爲自備款人民幣x佰x拾x萬x仟元整,優惠貸款人民幣x佰x拾x萬x仟元整,銀行貸款人民幣x 佰x拾x萬x仟元整,甲方應按下列進度,將分期付款表上的金額,經乙方通知於繳款期限內繳付乙方,絕不拖延短欠。

第十條 貸款辦法:本契約房屋甲方如須辦理銀行貸款時,應另行與乙方簽訂委託代辦貸款契約書及委任書以憑辦理貸款事宜。

第十一條 甲方如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契約(第九條)所規定工程進度的約定付款時,其逾期部分甲方願自通知交款日後第五天起,按日加付千分之一計算滯納金,上項滯納金於補交其應付款時一併付與乙方,如逾期滯納達十五天,經乙方催告仍延不交付時,即視爲甲方違約,乙方不得解除本契約及代辦貸款委託書,代管印章委託書等與本契約有連帶關係的約定,甲方同意將已繳的款項現金部分由乙方沒收,以爲抵償乙方所受的損失,乙方並得將甲方所訂購的房地另行出售與第三者或爲其他處分,甲方絕無異議,甲方若依前條約定的付款規定,以票據支付時,甲方保證兌現,如有遭退票情形等,視爲甲方未繳款,依前述約定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 本約房屋如乙方非因第五條的情形而逾期交屋時,其每逾一日按買賣總價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與甲方,如乙方因本身因素不履行交屋,及半途發生糾葛不能出賣等情況時,除應將既收價款全數退還甲方外,並應賠償所付價款同額的損害金予甲方作爲乙方不履行本契約的損害賠償總額。倘因政府頒佈禁建等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致使乙方不能交付本契約房屋時,雙方同意解除本契約,乙方應將甲方所繳付價款加計利息(按照銀行一年期定?存款利息計算)退還甲方。

第十三條 本契約房屋已登記於甲方名義,如甲方違約拒付款項,經乙方催告仍不交付時,甲方同意名義變更爲乙方或乙方所指定之人,甲方不得另有其他的要求。

第十四條 甲方負責訂購本房屋土地,其房屋產權及基地產權的移轉登記事項,乙方負責於本房屋建造完成,經政府主管單位發給使用執照,及甲方依約履行其義務後,乙方負責聘請代書與甲方共同委託統籌辦理,甲方應按照乙方通知的時間內,將應提出的證件及在有關文件上蓋章,連同各項稅捐交與乙方或委託的代書以資辦理。甲、乙雙方應負擔的費用如下:

(一) 建築物登記費、土地登記費、印花稅、契稅、監證費(或公證費用)各項規費及代辦產權登記費用由甲方負擔。

(二) 本契約土地移轉過戶前的土地價款及移轉過戶時發生的增值稅由乙方負擔。

(三) 本契約房地移轉登記及質押的貸款的抵押權設定登記移轉規費,公定契紙、印花稅、保險費及代辦手續費均由甲方負擔。

(四) 自領到使用執照之日起所發生的房屋稅、地價稅、工程受益費不論甲方已否遷入或擡頭爲任何一方,均由甲方負擔如數繳清不得異議。

(五) 以上各項應由甲方負擔的費用,如由乙方先行墊付或代繳,甲方應如數歸還需要。

第十五條 產權登記:本契約房地產權登記由乙方指定代理人,統一辦理土地移轉登記,建物所有權登記及貸款抵押權設定登記等手續。

第十六條 本契約房地,乙方保證產權清楚,絕無任何糾紛或設定他項權利現象,如有任何糾葛,乙方應負責清理,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七條 甲方同意於本房屋完工並接通水電之日起,無論所開列單據的擡頭爲任何一方,均就負擔下列費用:

(一) 本戶水電基本費用。

(二) 本房屋自領得使用執照日起的房屋稅。

(三) 屬於本房屋公共使用應由全體住戶分擔的水電費用。

(四) 屬於本建築清潔保持、公共設施及設備的整理、操作與維護等事項,應由全體住戶分擔的管理費用。

(五) 本房屋有關公共管理費用的分擔。

第十八條 本契約房屋於建築完成經主管機關發給使用執照後,甲方應付清下列款項稅費等,乙方始行交屋,甲方如不協辦或遲延逾期的,致影響本契約各項產權登記或施工進度時視同違約,並應負賠償乙方一切損失之責。

(一) 繳付本約第十四條第一、三、四項約定應付的稅捐。

(二) 辦妥產權登記及代辦貸款等費用,並預付乙方四個月的利息。

(三) 付清因逾期付款的滯納金。

(四) 付清本房屋的所有優惠貸款。

第十九條 通知送達:甲乙雙方所爲的徵詢、洽商或通知辦理事項均以書面按本約所載住址掛號郵寄爲之,有拒收或無法投遞致退回的,均以郵局第一次投遞之日期爲送達之日。

甲方的住址如有變更時,負有通知乙方的義務。

第二十條 其他事項。

(一) 如甲方半途要求在本契約房屋變更設計,須以書面徵得乙方同意後委託乙方辦理,所需工程費用經雙方議定價格後,差價由甲方於變更同時給付乙方,但經不減少於原定總價爲原則,如甲方未在約定期間內給付時,乙方即視爲甲方已取消變更設計的要求,乙方爲避免影響工程的進度,得按原合約圖說施工 ,甲方絕無異議。

(二) 乙方通知交屋並給遷入證明前,甲方絕不進行本約房屋自行裝潢施工。

(三) 本契約書於付清所定價款辦妥交屋手續、土地移轉登記完畢甲方領取所有權同時,本契約書及本約有連帶關係的契約、附件,甲方得一併由乙方收回作廢。

第二十一條 本契約的約束與效力:

(一) 甲方未付清房地價款及未取得乙方同意前不得將本契約房地的權利與義務自行轉讓他人,但經雙方同意後,本契約所約定事項對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受讓人合法繼承人具有同等約束力。

(二) 本契約附件視爲本契約的一部分,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附件未規定的,依據本契約的規定 。

第二十二條 未盡事宜: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必要時由甲乙雙方洽定。

第二十三條 契約分存:上述契約事項經雙方同意,恐口頭無憑。特立本契約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爲憑,並自簽訂日起升效,印花稅由甲乙雙方自貼銷。

第二十四條 有關本契約的權義,雙方同意以x x x法院爲管轄法院。

甲方:

法定代理人: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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