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貸款合同書大綱

來源:瑞文範文網 1.25W

貸款是經常有得事,以下是本站小編爲大家精心蒐集和整理的個人貸款合同書,希望大家喜歡!

個人貸款合同書大綱

個人貸款合同書(一)

合同編號: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爲確保_________號《_________銀行個人消費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貸款期限爲_________年,自乙方將借款劃入《借款合同》規定的賬戶之日起計算,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爲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借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內,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乙方認爲抵押物在抵押期間需辦理財產保險的,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

在財產保險單上應填寫或註明乙方爲被保險人,並與保險人在保險單中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

甲方應將保險單證交由乙方代爲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內,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爲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損害賠償金應作爲保證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在借款人未足額清償債務之前,甲方不得動用。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爲債權的擔保。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內,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內,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抵押期間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爲;

2.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而其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連續三個月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

6.借款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乙方有權就甲方應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相應的扣劃。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息;

3.清償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各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後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須依法登記的已辦理登記;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貸款合同書(二)

甲方(出借方)名稱: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借款人)名稱: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開戶銀行及賬號:

聯繫電話:

丙方(擔保人)

1:姓名: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2:姓名: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3:姓名: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鑑於:乙方爲經營需要,向甲方申請貸款作爲小額存款藉資,雙方經協商一

致同意,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給一方,並由丙方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保證。爲此,甲、乙、丙三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簽訂合同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

保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二條 當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

合同,丙承諾嚴格履行。

第三條 本合同包括借款、保證等內容。

第四條 借款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用於 。

第五條 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佰 拾 萬 仟元整(¥ )

第六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爲(大寫)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條 借款利率

1、本合同經各方約定,借款月利率爲 %。

2、利息支付:本借款合同利息按季交納,乙方應於每三個月末準時交付甲方。

第八條 還款

1、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可以一次性全部或部分歸還借款利息;

2、在本合同到期時,乙方必須以貨幣方式一次性按時歸還本合同借款的全部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九條 借款擔保

1、保證方式:在保證期間,丙方願對乙方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時償還借款本息或相關費用,無論甲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甲方均有權直接要求丙方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2、保證範圍: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含複利利息)、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爲實現債權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3、保證期限:保證期限爲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方收回本借款合同的全部相關款項爲止。

4、除以下情況外,甲、乙雙方協議變更合同的,無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1)延長借款期限;

(2)增加借款金額。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每月 %利率收取利息。

2、乙方如逾期不還借款,甲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每月 %利率收取利息。

3、乙方未按時交納利息時,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提前歸還本合同的借款本金、相應的利息及逾期之日起每日 %利率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2、乙方、丙方的重大變動(如股東、地址、通訊方式、經營狀況等)應在十日內通知甲方。

3、乙方同意在丙方代爲清償本合同下的全部債務後,相關債權一併轉移給丙方。甲方可以協助辦理有關手續並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章,並由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借款金額劃入乙方提定的賬號後即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及見證機關各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見證機關(公章):

見證人員(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