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保證借款合同(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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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保證借款合同 篇1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註冊號):

簡單保證借款合同(通用12篇)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

丙方(保證人):

1、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2、姓名: ,身份證號碼:地址:

3、姓名: ,身份證號碼:地址:

4、姓名: ,身份證號碼:地址:

5、 (公司)地址: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爲乙方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的相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整)。

二、借款期限: 日,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借款的具體起始日期以甲方銀行轉賬憑證上記載的日期爲準)。

三、借款用途: 。

四、借款利息: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日息爲 ‰。逾期還款,按雙方約定利率的200%計收利息,直至借款結清爲止。

五、甲方以銀行轉賬方式向乙方出借資金,乙方指定的收款賬戶爲: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六、乙方支付利息和歸還本金應轉入甲方指定的下列賬戶: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七、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爲: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甲方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仲裁費用、債權金額5%的律師費、催收費、執行費、公證費、拍賣費、評估費等相關費用)。

八、保證擔保

1、保證範圍爲:丙方爲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保證期間爲兩年,自借款履行期屆滿之日起算。

3、如乙方未及時償還借款的,則丙方保證自收到甲方要求其承擔保證責任通知後五日內清償乙方應付的款項。

4、丙方承諾,無論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有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提供的抵押、質押),丙方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均不因此減免。

九、特別條款

在乙方未還清上述欠款前或還款期限界至之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宣佈本合同項下借款提前到期並要求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借款,而無須爲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致乙方的任何損失負責,同時有權要求丙方承擔保證責任: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丙方爲第三方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以其資產爲自身其他債務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協議項下債務的能力的;

2、乙方發生資產轉讓、發生15%以上股權變更、涉及訴訟資產被查封、受到行政處罰等;

3、丙方連續3天無法取得聯繫、提供虛假資料、發生重大疾病、喪失部分或全部民事行爲能力、死亡、參與賭博、吸食毒品、涉及訴訟、發生違法犯罪遭受行政處罰或者刑事制裁等;

4、發生不利於甲方債權實現的其他事項。

十、違約責任

乙方或丙方如違約,應按未還款金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仍應賠償甲方損失。

十一、甲方有權根據擔保措施是否到位或是否生效,相關款項、費用是否支付,以及乙方、丙方的經營情況等,單方面決定是否將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支付給乙方以及具體支付借款的時間、數額,單方面決定是否要求乙方追加其它擔保措施等。

十二、本合同中載明的乙方、丙方的地址爲甲方文書送達地址,甲方各種文書一經以該地址寄出即視爲送達。乙方更改地址的,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十三、其他約定

1、甲、乙、丙三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法律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簽署本合同是三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合同簽訂地的法院訴訟管轄。

3、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簽訂於成都市錦江區。

4、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保證人):

1、 簽名

2、 簽名

3、 簽名

4、 簽名

5、 公司(蓋章)

簡單保證借款合同 篇2

合同編號:字號

出借人:(以下簡稱爲“甲方” ) 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借款人:(以下簡稱爲“乙方” ) 身份證號碼: 註冊地: 常駐地: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 身份證號碼: 註冊地: 常駐地: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甲方、乙方、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

1.1本合同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小寫 )。

第二條 借款用途

2.1本合同借款用於

第三條 借款利率

3.1本合同借款年利率爲%,月利率,借款利率自本合同項下借款發放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 借款期限

4.1本合同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2實際借款發放日與本合同約定日期不一致時,以實際借款發放日期爲準計算借款期限。

第五條 借款發放

5.1甲方發放借款的前提是乙方提供了符合甲方要求的證明材料,履行了向甲方要求的申請借款和擔保手續,簽署了申請借款所需法律文件並經甲方審查同意。

5.2借款的發放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給付乙方:

Ⅰ、現金

Ⅱ、乙方授權甲方將借款直接劃入乙方指定的下列帳戶,即爲甲方依約履行了向乙方提供借款的義務。

帳戶名稱: ,帳號: ,開戶銀行: 。

5.3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發放後,乙方使用本合同項下借款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與甲方無關,本合同應正常履行。

第六條 借款償還

6.1利息給付方式按對接雙方約定執行,到期一次性還清。

第七條 提前還款

7.1乙方如欲提前還款,應徵的甲方同意,甲方同意乙方申請後,乙方方可提前還款。提前還款日前已收取的利息不予退還。

第八條 借款擔保

8.1.1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

8.2.2保證人保證擔保的範圍:

(1)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

(2)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3)實現債權和質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訴訟費、保全費、差旅費等)。

8.3.3保證人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8.3.4在借款期限內,保證人發生被宣告破產、被依法撤銷、解散、資不抵債等喪失擔保資格和能力的變故時,保證人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應提供新的擔保。

8.3.5保證期間,甲方與乙方變更本合同,只要不加重保證人的責任,無需徵得保證人同意,保證人仍對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8.3.6本合同項下保證人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合法繼承人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第九條 其他權利與義務

9.1乙方保證提供的申請借款文件是完整、真實、有效、合法的,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檢查。

9.2乙方應定期或隨時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真實反映乙方財務狀況或收入情況的文件和證明。

9.3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單位、住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在變化發生後十日內通知甲方。

9.4乙方不得將借款挪用於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借款不用於本合同約定的用途,應按提前還款與甲方結算,否則,視爲改變借款用途挪作他用處理。

9.5本合同履行期間,擔保人發生或可能發生影響其擔保能力的變化,乙方應當在變化發生後五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應當在十日內提供新的、符合甲方要求的擔保或者採取甲方認可的補救措施。

9.6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投保保險並以甲方爲保險的優先受償人;且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不得中斷、撤銷保險。

9.7乙方應當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律師費、保險費、評估費、登記費、公證書費等費用。

9.8除擔保人爲乙方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之外,乙方同時提供財產抵押或質押的,如乙方違約,甲方對其有權依法處置;處置期間如因其引起的任何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並承擔其相關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9.9除擔保人爲乙方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之外,擔保人同時提供財產抵押或質押的,如乙方違約,甲方對擔保人提供的抵押或質押財產有權依法處置;處置期間如因其引起的任何糾紛,由出質人及乙方負責解決,並承擔其相關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10.1.1乙方改變借款用途;

10.1.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10.1.3乙方提供的證明、資料等文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

10.1.4乙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爲能力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保人、監護人或者其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10.1.5保證人提供虛假財務報告或者拒絕甲方對其財務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10.1.6保證人違反本合同保證條款或喪失擔保能力乙方未能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擔保;

10.1.7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中斷、撤銷甲方要求投保的保險;

10.1.8乙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借款的行爲。

10.2發生違約情況時,甲方有權採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10.2.1乙方按合同借款金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0.2.2停止發放借款,宣佈本合同項下已發放借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償還全部到期借款及相應利息;

10.2.3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10.2.4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十一條 公證

11.1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提出公證要求,本合同應在國家規定的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11.2如甲方提出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債權文書的公證要求的,乙方同意甲方可持本合同向公證機構申請出具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書,如甲方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未在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內得到足額清償,甲方可持該公證書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無條件同意法院依法強制執行,並放棄一切抗辯權。

第十二條 糾紛的解決

12.1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合同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向曲阜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和終止

13.1本合同自甲、乙、丙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四條 附則

14.1與本合同相關的文件,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申請借款文件、資料、證明、憑證等,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4.2共同借款人承諾其將承擔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的連帶責任。 14.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丙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出借人)(簽字): 乙方(借款人)(簽字):

丙方(簽字):

年 月 日訂立於曲阜

簡單保證借款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或貸款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郵編: 郵編: 郵編: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銀行: 法定地址: 傳真: (1)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地址: 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 傳真: (或授權代理人)

帳號: 法定地址:嵊州市官河路528號 電話: 電話:0575- 郵編: 郵編:312400 丙方

(2) (3)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嵊州市恆豐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

借 款 保 證 合 同

借款人:

貸款人: 保證人:(1) 保證人:(2) 保證人:(3)

合同編號:( )保第 號

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1) (以下簡稱丙方) 保證人:(2) (以下簡稱丙方) 保證人:(3) (以下簡稱丙方) 爲確保編號爲借第 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丙方因甲方的請求,願意爲其向乙方所借貸款提供擔保。經乙方審查同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各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金額、期限、利率 丙方願意爲主合同中甲方向乙方取得的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元整,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利率爲月息 ‰的貸款提供保證擔保。(具體保證範圍以第二條內容爲準)。

第二條 保證擔保範圍 丙方同意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合同項下借款的本金、利息(包括按規定計收的加罰息)以及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乙方爲實現債權所需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代理費、訴訟費等)。

第三條 保證期間 丙方同意保證期間爲: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第四條 保證方式 本合同約定保證人對全部債務(包括本金、利息及加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爲實現債權所需的包括律師代理費、訴訟費等在內的一切費用)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爲連帶責任保證。

第五條 其它約定事項 1、若主合同債務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保證人作爲丙方的,則丙方每一保證人都願意對上述全部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乙方有權要求丙方中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並可直接從其他金融機構存款帳戶中扣收。

2、若甲方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經營狀況嚴重惡化或虛盈實虧及停業、停產關閉或不能按約支付利息;或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其他履行債務能力的情形;或喪失商業信譽,與第三人發生債務糾紛;或轉移財產或抽逃資金或惡意逃避債務等危及貸款安全時,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丙方同時提前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保證期間,如發生下列一種或數種情況時,本保證合同繼續有效,保證人願意繼續對上述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申請延長借款期,經乙方審查同意展期的。 (2)乙方因國家金融政策調整而變更主合同項下部分條款的。 (3)主合同被依法宣告無效或部分條款無效的。 (4)甲方或丙方變更其名稱、地址、合資合作合同、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等的。 (5)甲方或丙方發生合併、分立、停業、撤銷、解散、破產等行爲的。

4、合同有效期內,丙方願意及時、完整、如實地向乙方提供有關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的一切資料,並接受乙方對上述資料涉及情況的調查與監督。

5、丙方機構若發生合併、分立、停業、撤銷、解散、破產等行爲,丙方應提前書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 擔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實爲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7、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規章、規定辦理。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合同生效、效力、解除和聲明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爲主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至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時自動解除。 4、本保證是丙方真實意思表示,甲方與乙方無串通、騙取丙方提供保證的行爲;乙方無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本保證,丙方自願簽訂本保證合同,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八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丙方 份。

甲方:乙方:日期:

簡單保證借款合同 篇4

貸款方:(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擔保法》有關規定,各方當事人經過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人民幣貸款(大寫):元。

二、貸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貸款利率:(月) ‰。

四、貸款方按上述規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否則按違約金額和天數付給借款人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方法與逾期貸款罰息相同。

五、借款人應按期還本付息,否則,應承擔逾期還款的違約責任,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方法按違約金額日萬分之 計算。

六、保證人自願爲借款人的上列借款提供保證,各保證人承擔的保證責任份額如下:上列保證人承擔的保證責任包括保證金額本金及利息,罰息以及貸款人因催收(包括通過訴訟途徑追索借款)借款而發生的一切費用。

七、各保證人對自己保證的借款份額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貸款到期後,如借款人不按期還款,保證人對自己保證的部分負有無條件還本付息的義務。

八、本合同各保證人的保證期限自本合同簽訂後至各保證人保證的借款本息、罰息全部清償時止。

九、到期後,借款人分期還款的,除保證人明示系自己催促還款的以外,按比例減少各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份額。

十、借款人、保證人住所,經濟狀況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貸款人。

十一,借款人、保證人發生下列情況,貸款人有權終止合同提前收回貸款:(一)住所發生重大變化或將發生重大變化。(二)家庭關係惡化。將喪失還款或保證能力。(三)患有嚴重疾病。將喪失還款或保證能力。(四)轉移財產,抽逃資金,逃避債務。(五)喪失信用。保證人發生上列情形,借款人重新提供保證人的,可重新簽訂保證合同。

十二、本合同經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保證借款合同 篇5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註冊號):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

丙方(保證人):

1、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2、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3、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4、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5、 (公司)

地址: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爲乙方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的相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整)。

二、借款期限: 日,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借款的具體起始日期以甲方銀行轉賬憑證上記載的日期爲準)。

三、借款用途: 。

四、借款利息: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日息爲 ‰。逾期還款,按雙方約定利率的200%計收利息,直至借款結清爲止。

五、甲方以銀行轉賬方式向乙方出借資金,乙方指定的收款賬戶爲: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六、乙方支付利息和歸還本金應轉入甲方指定的下列賬戶: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七、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爲: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甲方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仲裁費用、債權金額5%的律師費、催收費、執行費、公證費、拍賣費、評估費等相關費用)。

八、保證擔保

1、保證範圍爲:丙方爲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保證期間爲兩年,自借款履行期屆滿之日起算。

3、如乙方未及時償還借款的,則丙方保證自收到甲方要求其承擔保證責任通知後五日內清償乙方應付的款項。

4、丙方承諾,無論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有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提供的抵押、質押),丙方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均不因此減免。

九、特別條款

在乙方未還清上述欠款前或還款期限界至之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宣佈本合同項下借款提前到期並要求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借款,而無須爲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致乙方的任何損失負責,同時有權要求丙方承擔保證責任: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丙方爲第三方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以其資產爲自身其他債務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協議項下債務的能力的;

2、乙方發生資產轉讓、發生15%以上股權變更、涉及訴訟資產被查封、受到行政處罰等;

3、丙方連續3天無法取得聯繫、提供虛假資料、發生重大疾病、喪失部分或全部民事行爲能力、死亡、參與賭博、吸食毒品、涉及訴訟、發生違法犯罪遭受行政處罰或者刑事制裁等;

4、發生不利於甲方債權實現的其他事項。

十、違約責任

乙方或丙方如違約,應按未還款金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仍應賠償甲方損失。

十一、甲方有權根據擔保措施是否到位或是否生效,相關款項、費用是否支付,以及乙方、丙方的經營情況等,單方面決定是否將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支付給乙方以及具體支付借款的時間、數額,單方面決定是否要求乙方追加其它擔保措施等。

十二、本合同中載明的乙方、丙方的地址爲甲方文書送達地址,甲方各種文書一經以該地址寄出即視爲送達。乙方更改地址的,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十三、其他約定

1、甲、乙、丙三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法律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簽署本合同是三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合同簽訂地的法院訴訟管轄。

3、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簽訂於成都市錦江區。

4、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丙方(保證人):

年月日:

簡單保證借款合同 篇6

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出借人: (以下簡稱乙方)

借款連帶責任保證人: (以下簡稱丙方)

本合同當事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 。

2、 款進行違法活動。

3、 借款期限爲 天,自 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4、 借款期限內利率爲 ,利息從實際放款之日起計算,按實際天數結算。

5、 借款的交接: 全部借款由當事人辦理完一切手續當日,憑藉據乙方支付給甲方。

第二條 合同當事人的義務

(一) 乙方義務

對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在甲方到期還清債務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明文件交還甲方,合同終止。

(二) 甲方義務

1、 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 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並接受乙方的監督。

3、 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證件及資料,並保證真實性、合法性。如甲方變更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三條 保證約定

1、丙方對上述所列條項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直至全部債務清償完畢。如甲 方不按合同約定償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乙方有權直接要求丙方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應於十日內履行保證責任。

2、 丙方所保證擔保的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罰息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3、本合同的擔保金額隨甲方償還或丙方代爲清償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本金、利息、費用的數額而相應扣減。

4、保證人完全瞭解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保證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 並不因與任何單位或個人簽訂的任何協議而減輕或免除所承擔的保證責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擔保人保證不再向其他方提供財務信用擔保。

5、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在合同期內未如約還款,丙方也未代替甲方承擔全部債務,丙方自願無條件承擔永久保證義務,直至全部債務清償完畢爲止。

6、本合同生效後,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材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7、丙方代甲方清償借款本息、費用後,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四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後,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果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利息,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借款本金。

3、本合同生效開始至終止前,乙方可自行將在本合同項下享有的一切權利 (包括債務、抵押權等)向任意其他方轉讓,其他方受讓後享有本合同的一切權 利,乙方不再享有。借款人及抵押人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保證人應在 原保證的範圍內繼續承擔義務(乙方同其他方簽訂的轉讓協議不得變更影響本合

同條款,並不得影響甲方的權益,可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轉讓給他人。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償還利息,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項 下借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十作爲違約金,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金和要求甲方支付應付利息。

2、甲方借款到期,未能按時還本付息,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項下借款數額 的百分之三十作爲違約金,同時按所欠款額每日百分之一的比例支付罰息,原定 利息照常計收。

3、 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全額承擔乙方的經濟損失。其中包括:本息、違約金、訴訟費、強行執行費、律師費、通知費、催告費、通訊費、交通費、誤工費、抵押物處置費、拍賣費、房屋所有權過戶費、國有土地使用權過戶費、過渡安置費及其它因此產生的相關費用。

第六條 其它約定

1、乙方有權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並協助乙方辦理其它相關事項。

2、與本合同有關的附件,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作爲甲方按時還本付息的依據應該爲甲方提供的乙方出具的還本還息的收據。乙方認爲甲方違約時,根據甲方及保證方留下的有效聯繫方式(見下表)與其聯繫,甲方應及時提供還本付息的依據,甲方未能在合同到期前5個工作日內提供履約憑證或是連續5個工作日聯繫不上甲方的視爲甲方違約事實存在。由甲方承擔一切違約責任。

4、甲方如不履行還款義務,自願接受乙方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訴訟機關及訴訟所在地由乙方指定。

第七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中介服務費、公證費、執行費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 條款意義確定

本合同在當事人行爲意識完全清醒、無任何外因左右、完全自願並對本《抵押借款合同》各項條款均已知悉、瞭解、無任何異議、無不明白之處的情況下籤訂。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 份,由當事人簽章生效,當事人各執一份。

甲方(借款人)(簽章)

乙方(出借人)(簽章)

丙方(借款連帶責任保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簡單保證借款合同 篇7

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出借人: (以下簡稱乙方)

借款連帶責任保證人: (以下簡稱丙方)

本合同當事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 。

2、 款進行違法活動。

3、 借款期限爲 天,自 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4、 借款期限內利率爲 ,利息從實際放款之日起計算,按實際天數結算。

5、 借款的交接: 全部借款由當事人辦理完一切手續當日,憑藉據乙方支付給甲方。

第二條 合同當事人的義務

(一) 乙方義務

對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在甲方到期還清債務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明文件交還甲方,合同終止。

(二) 甲方義務

1、 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 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並接受乙方的監督。

3、 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證件及資料,並保證真實性、合法性。如甲方變更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三條 保證約定

1、丙方對上述所列條項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直至全部債務清償完畢。如甲 方不按合同約定償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乙方有權直接要求丙方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應於十日內履行保證責任。

2、 丙方所保證擔保的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罰息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3、本合同的擔保金額隨甲方償還或丙方代爲清償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本金、利息、費用的數額而相應扣減。

4、保證人完全瞭解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保證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 並不因與任何單位或個人簽訂的任何協議而減輕或免除所承擔的保證責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擔保人保證不再向其他方提供財務信用擔保。

5、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在合同期內未如約還款,丙方也未代替甲方承擔全部債務,丙方自願無條件承擔永久保證義務,直至全部債務清償完畢爲止。

6、本合同生效後,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材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7、丙方代甲方清償借款本息、費用後,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四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後,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果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利息,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借款本金。

3、本合同生效開始至終止前,乙方可自行將在本合同項下享有的一切權利 (包括債務、抵押權等)向任意其他方轉讓,其他方受讓後享有本合同的一切權 利,乙方不再享有。借款人及抵押人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保證人應在 原保證的範圍內繼續承擔義務(乙方同其他方簽訂的轉讓協議不得變更影響本合同條款,並不得影響甲方的權益,可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轉讓給他人。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償還利息,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項 下借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十作爲違約金,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金和要求甲方支付應付利息。

2、甲方借款到期,未能按時還本付息,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項下借款數額 的百分之三十作爲違約金,同時按所欠款額每日百分之一的比例支付罰息,原定 利息照常計收。

3、 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全額承擔乙方的經濟損失。其中包括:本息、違約金、訴訟費、強行執行費、律師費、通知費、催告費、通訊費、交通費、誤工費、抵押物處置費、拍賣費、房屋所有權過戶費、國有土地使用權過戶費、過渡安置費及其它因此產生的相關費用。

第六條 其它約定

1、乙方有權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並協助乙方辦理其它相關事項。

2、與本合同有關的附件,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作爲甲方按時還本付息的依據應該爲甲方提供的乙方出具的還本還息的收據。乙方認爲甲方違約時,根據甲方及保證方留下的有效聯繫方式(見下表)與其聯繫,甲方應及時提供還本付息的依據,甲方未能在合同到期前5個工作日內提供履約憑證或是連續5個工作日聯繫不上甲方的視爲甲方違約事實存在。由甲方承擔一切違約責任。

4、甲方如不履行還款義務,自願接受乙方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訴訟機關及訴訟所在地由乙方指定。

第七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中介服務費、公證費、執行費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 條款意義確定

本合同在當事人行爲意識完全清醒、無任何外因左右、完全自願並對本《抵押借款合同》各項條款均已知悉、瞭解、無任何異議、無不明白之處的情況下籤訂。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由當事人簽章生效,當事人各執一份。

甲方(借款人)(簽章)

乙方(出借人)(簽章)

丙方(借款連帶責任保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簡單保證借款合同 篇8

編號: 受益人:

根據 (以下簡稱被擔保人)的申請,我單位同意作爲被擔保人的保證人承擔按期償還你公司與被擔保人簽訂的 號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手續費以及履行有關義務的保證責任,特此開立本保證書,向你公司擔保下列事項:

一、本保證人是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成立/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登記的合法法人。本保證人保證履行本保證書收規定的各項義務。

二、本保證書的下述保證爲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本保證書的擔保金額爲 號合同項下的人民幣貸款、手續費和逾期罰息的全部金額。

三、本保證人保證被擔保人依照合同規定按期償還全部合同項下金額。如被擔保人不能按期償付,本保證人將承擔被擔保人原先承擔的全部償付義務,並同意在接到你公司書面通知七日內代被擔保人開始履行。

四、本保證書擔保總金額隨被擔保人按期還本付息和手續費的金額相應遞減。

五、本保證書是一種連續擔保和賠償的保證,不受被擔保人接受上級任何指令和被擔保人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也不因被擔保人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對外借款、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關、停、並、轉等各種變化而有任何變化;也不受本保證人單位主要領導人變更和機構變更的影響。

六、本保證書在貴公司同意被擔保人延期償付時繼續有效。

七、本保證書的有效期限自被擔保人與你公司簽訂的 號貸款合同生效日起至被擔保人還清該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止。 保證人 (公章) 法定代表 (簽章)

保證人聯繫地址: 電話:

保證人開戶銀行:

年 月 日 銀行帳號:

簡單保證借款合同 篇9

合同號:

借 款 人: 身份證號:

地 址:

聯繫電話: 共同借款人:身份證號:地 址:

聯繫電話:

保 證 人: 身份證號:

地 址:

聯繫電話: 保 證 人: 身份證號:

地 址:

聯繫電話:

貸 款 人:

聯繫電話:

地 址:

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借款,貸款人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雙方本着公平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借款人借款人民幣(小寫)元 (大寫)叄 ,借款實際金額以借據爲準。

第二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爲 六 個月,即年日起至年 04月 07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爲準。

第三條 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爲: 貨 款 。

第四條 貸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爲固定利率,即利息執行月息 25 ‰,在借款期限內保持不變。

第五條 貸款發放與支用

除貸款人全部或部分放棄外,只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貸款人才可以發放貸款:

一、 借款人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妥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批准、登記、支付及其他法定手續;

二、本合同設有擔保的,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擔保合同或其他擔保方式已生效;

三、借款人沒有發生本合同所約定的任一違約事項;

四、雙方約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 還款

一、還款方式

借款人應按借款合同附件中的還款計劃表按時償還本金及利息至貸款人的銀行帳戶。

二、提前還款

借款人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本金。若借款期限不足三個月,借款人提前還款,貸款人有權徵收借款金額的2%作爲違約金。

第七條 貸款的擔保

一、保證人對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到期後兩年。貸款如果展期,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限延至展期借款到期日之後三年;

三、保證範圍包括貸款本金、利息、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等。

四、借款人沒有按照還款計劃表還款,保證人必須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向貸款人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貸款人可以通過處置保證人的家庭財產及收入來源償還借款。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借款人的權利

(一)有權要求貸款人按合同約定發放借款;

(二)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三)有權要求貸款人對借款人提供有關財務資料以及生產經營方面的商業祕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 借款人的義務

(一)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二)應積極配合並自覺接受貸款人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三)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四)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或轉移資產,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五)在未還清貸款人貸款本息之前,未徵得貸款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形成的資產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六)本合同有效期,借款人如要爲他人債務提供擔保,應當提前書面通知並徵得貸款人同意;

(七)本合同有效期間,借款人如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情形,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均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並按貸款人要求落實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及擔保;

(八)應當承擔與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律師和服務、保險、評估、登記、保管、鑑定等費用;

(九)本合同有效期,借款人如果要向其他機構和個人申請貸款,應當提前書面通知並徵得貸款人同意。

第九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貸款人的權利

(一) 有權瞭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等文件資料;

(二)對於任何依據本合同發生的借款人應付貸款人款項,貸款人有權經法院從借款人在銀行系統開立的賬戶上扣劃任何幣種款項。

二、 貸款人的義務

(一)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發放貸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延遲的除外;

(二)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以及生產經營方面的商業祕密應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未按還款計劃表在每期到期日前歸還本金和利息,則自逾期次日起計收違約金;每日違約金爲借款金額的2‰,直至借款人按還款計劃表償還完所有違約金,到期利息和本金爲止。

二、借款人不能清償到期貸款本息,貸款人將根據合同條款依法強行執行,並將其信用歷史轉告其他融資類機構。

三、貸款人爲實現債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執行、催討等都由借款人和保證人承擔。

四、借款人如發生以下情形,貸款人有權宣佈合同提前到期,並且要求借款人和保證人立即償還所有未償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其他爲實現債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一)借款人和保證人更改聯繫方式,住所,生意場所地址,工作單位沒有在五日內書面通知到貸款人;

(二)借款人未按照還款計劃表按時償還貸款,產生了逾期;

(三)借款人和擔保人提供了虛假的信息給貸款人;

(四)借款人未按照貸款用途使用貸款;

(五)借款人在貸款期間內生意情況,收入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

(六)借款人不配合貸款人對貸款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七)借款人的保證人未經貸款人同意,對外借債或提供擔保;

(八)借款人和擔保人陷入訴訟糾紛或着其他重大不利於正常經營活動的事項。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運城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在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保證人和貸款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 叄 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 款 人 籤 字:

共同借款人簽字: 保證人簽字:

貸 款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簡單保證借款合同 篇10

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出借人: (以下簡稱乙方)

借款連帶責任保證人: (以下簡稱丙方)

本合同當事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 。

2、 款進行違法活動。

3、 借款期限爲 天,自 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4、 借款期限內利率爲 ,利息從實際放款之日起計算,按實際天數結算。

5、 借款的交接: 全部借款由當事人辦理完一切手續當日,憑藉據乙方支付給甲方。

第二條 合同當事人的義務

(一) 乙方義務

對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在甲方到期還清債務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明文件交還甲方,合同終止。

(二) 甲方義務

1、 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 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並接受乙方的監督。

3、 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證件及資料,並保證真實性、合法性。如甲方變更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三條 保證約定

1、丙方對上述所列條項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直至全部債務清償完畢。如甲 方不按合同約定償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乙方有權直接要求丙方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應於十日內履行保證責任。

2、 丙方所保證擔保的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罰息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3、本合同的擔保金額隨甲方償還或丙方代爲清償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本金、利息、費用的數額而相應扣減。

4、保證人完全瞭解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保證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 並不因與任何單位或個人簽訂的任何協議而減輕或免除所承擔的保證責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擔保人保證不再向其他方提供財務信用擔保。

5、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在合同期內未如約還款,丙方也未代替甲方承擔全部債務,丙方自願無條件承擔永久保證義務,直至全部債務清償完畢爲止。

6、本合同生效後,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材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7、丙方代甲方清償借款本息、費用後,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四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後,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果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利息,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借款本金。

3、本合同生效開始至終止前,乙方可自行將在本合同項下享有的一切權利 (包括債務、抵押權等)向任意其他方轉讓,其他方受讓後享有本合同的一切權 利,乙方不再享有。借款人及抵押人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保證人應在 原保證的範圍內繼續承擔義務(乙方同其他方簽訂的轉讓協議不得變更影響本合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償還利息,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項 下借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十作爲違約金,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金和要求甲方支付應付利息。

2、甲方借款到期,未能按時還本付息,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項下借款數額 的百分之三十作爲違約金,同時按所欠款額每日百分之一的比例支付罰息,原定 利息照常計收。

3、 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全額承擔乙方的經濟損失。其中包括:本息、違約金、訴訟費、強行執行費、律師費、通知費、催告費、通訊費、交通費、誤工費、抵押物處置費、拍賣費、房屋所有權過戶費、國有土地使用權過戶費、過渡安置費及其它因此產生的相關費用。

第六條 其它約定

1、乙方有權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並協助乙方辦理其它相關事項。

2、與本合同有關的附件,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作爲甲方按時還本付息的依據應該爲甲方提供的乙方出具的還本還息的收據。乙方認爲甲方違約時,根據甲方及保證方留下的有效聯繫方式(見下表)與其聯繫,甲方應及時提供還本付息的依據,甲方未能在合同到期前5個工作日內提供履約憑證或是連續5個工作日聯繫不上甲方的視爲甲方違約事實存在。由甲方承擔一切違約責任。

4、甲方如不履行還款義務,自願接受乙方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訴訟機關及訴訟所在地由乙方指定。

第七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中介服務費、公證費、執行費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 條款意義確定

本合同在當事人行爲意識完全清醒、無任何外因左右、完全自願並對本《抵押借款合同》各項條款均已知悉、瞭解、無任何異議、無不明白之處的情況下籤訂。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 份,由當事人簽章生效,當事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保證借款合同 篇11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註冊號):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

丙方(保證人):

1、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2、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3、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4、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5、 (公司)

地址: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爲乙方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的相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整)。

二、借款期限: 日,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借款的具體起始日期以甲方銀行轉賬憑證上記載的日期爲準)。

三、借款用途: 。

四、借款利息: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日息爲 ‰。逾期還款,按雙方約定利率的200%計收利息,直至借款結清爲止。

五、甲方以銀行轉賬方式向乙方出借資金,乙方指定的收款賬戶爲: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六、乙方支付利息和歸還本金應轉入甲方指定的下列賬戶: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七、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爲: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甲方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仲裁費用、債權金額5%的律師費、催收費、執行費、公證費、拍賣費、評估費等相關費用)。

八、保證擔保

1、保證範圍爲:丙方爲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保證期間爲兩年,自借款履行期屆滿之日起算。

3、如乙方未及時償還借款的,則丙方保證自收到甲方要求其承擔保證責任通知後五日內清償乙方應付的款項。

4、丙方承諾,無論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有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提供的抵押、質押),丙方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均不因此減免。

九、特別條款

在乙方未還清上述欠款前或還款期限界至之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宣佈本合同項下借款提前到期並要求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借款,而無須爲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致乙方的任何損失負責,同時有權要求丙方承擔保證責任: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丙方爲第三方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以其資產爲自身其他債務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協議項下債務的能力的;

2、乙方發生資產轉讓、發生15%以上股權變更、涉及訴訟資產被查封、受到行政處罰等;

3、丙方連續3天無法取得聯繫、提供虛假資料、發生重大疾病、喪失部分或全部民事行爲能力、死亡、參與賭博、吸食毒品、涉及訴訟、發生違法犯罪遭受行政處罰或者刑事制裁等;

4、發生不利於甲方債權實現的其他事項。

十、違約責任

乙方或丙方如違約,應按未還款金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仍應賠償甲方損失。

十一、甲方有權根據擔保措施是否到位或是否生效,相關款項、費用是否支付,以及乙方、丙方的經營情況等,單方面決定是否將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支付給乙方以及具體支付借款的時間、數額,單方面決定是否要求乙方追加其它擔保措施等。

十二、本合同中載明的乙方、丙方的地址爲甲方文書送達地址,甲方各種文書一經以該地址寄出即視爲送達。乙方更改地址的,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十三、其他約定

1、甲、乙、丙三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法律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簽署本合同是三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合同簽訂地的法院訴訟管轄。

3、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簽訂於成都市錦江區。

4、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保證人):

年月日:

簡單保證借款合同 篇12

借 款 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地 址:

聯繫電話: 共同借款人:身份證號:地 址:

聯繫電話:

保 證 人: 身份證號:

地 址:

聯繫電話: 保 證 人: 身份證號:

地 址:

聯繫電話:

貸 款 人:(以下簡稱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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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借款,貸款人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根據有關法律

第一條 借款金額

借款人借款人民幣(小寫)元 (大寫)叄 ,借款實際金額以借據爲準。

第二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爲 六 個月,即年日起至年 04月 07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爲準。

第三條 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爲: 貨 款 。

第四條 貸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爲固定利率,即利息執行月息 25 ‰,在借款期限內保持不變。

第五條 貸款發放與支用

除貸款人全部或部分放棄外,只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貸款人才可以發放貸款:

一、 借款人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妥與本合同項下貸款

有關的批准、登記、支付及其他法定手續;

二、本合同設有擔保的,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擔保合同或其他擔保方式已生效;

三、借款人沒有發生本合同所約定的任一違約事項;

四、雙方約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 還款

一、還款方式

借款人應按借款合同附件中的還款計劃表按時償還本金及利息至貸款人的銀行帳戶。

二、提前還款

借款人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本金。若借款期限不足三個月,借款人提前還款,貸款人有權徵收借款金額的2%作爲違約金。

第七條 貸款的擔保

一、保證人對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到期後兩年。貸款如果展期,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限延至展期借款到期日之後三年;

三、保證範圍包括貸款本金、利息、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等。

四、借款人沒有按照還款計劃表還款,保證人必須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向貸款人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貸款人可以通過處置保證人的家庭財產及收入來源償還借款。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借款人的權利

(一)有權要求貸款人按合同約定發放借款;

(二)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三)有權要求貸款人對借款人提供有關財務資料以及生產經營方面的商業祕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 借款人的義務

(一)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二)應積極配合並自覺接受貸款人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三)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四)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或轉移資產,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五)在未還清貸款人貸款本息之前,未徵得貸款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形成的資產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六)本合同有效期,借款人如要爲他人債務提供擔保,應當提前書面通知並徵得貸款人同意;

(七)本合同有效期間,借款人如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情形,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均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並按貸款人要求落實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及擔保;

(八)應當承擔與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律師和服務、保險、評估、登記、保管、鑑定等費用;

(九)本合同有效期,借款人如果要向其他機構和個人申請貸款,應當提前書面通知並徵得貸款人同意。

第九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貸款人的權利

(一) 有權瞭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等文件資料;

(二)對於任何依據本合同發生的借款人應付貸款人款項,貸款人有權經法院從借款人在銀行系統開立的賬戶上扣劃任何幣種款項。

二、 貸款人的義務

(一)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發放貸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延遲的除外;

(二)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以及生產經營方面的商業祕密應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未按還款計劃表在每期到期日前歸還本金和利息,則自逾期次日起計收違約金;每日違約金爲借款金額的2‰,直至借款人按還款計劃表償還完所有違約金,到期利息和本金爲止。

二、借款人不能清償到期貸款本息,貸款人將根據合同條款依法強行執行,並將其信用歷史轉告其他融資類機構。

三、貸款人爲實現債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執行、催討等都由借款人和保證人承擔。

四、借款人如發生以下情形,貸款人有權宣佈合同提前到期,並且要求借款人和保證人立即償還所有未償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其他爲實現債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一)借款人和保證人更改聯繫方式,住所,生意場所地址,工作單位沒有在五日內書面通知到貸款人;

(二)借款人未按照還款計劃表按時償還貸款,產生了逾期;

(三)借款人和擔保人提供了虛假的信息給貸款人;

(四)借款人未按照貸款用途使用貸款;

(五)借款人在貸款期間內生意情況,收入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

(六)借款人不配合貸款人對貸款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七)借款人的保證人未經貸款人同意,對外借債或提供擔保;

(八)借款人和擔保人陷入訴訟糾紛或着其他重大不利於正常經營活動的事項。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運城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在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保證人和貸款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 叄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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