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款合同書(精選15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57W

民間借款合同書 篇1

貸款方:

民間借款合同書(精選15篇)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方爲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作爲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

第二條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爲千分之 ,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

2、還款方式: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爲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簽字) 借款方:(簽字) 保證方:(簽字)

民間借款合同書 篇2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爲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乙方還款保證人____________,爲確保本契約的履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民間借款合同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訂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經營活動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____),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將該筆款項匯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帳戶,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確認書。

二、借款期限爲__________年,從甲方出具上述確認書之日起計;利率以___________年期銀行貸款利率計,即爲每年__________%;如遇國家調整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則雙方之間的借款利率亦作相應的調整;

借款期滿之次日,本金隨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歸還給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則以每日____________的比例計算違約金。

三、爲上述條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稱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佔____________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並由甲方於借款收款確認書日簽署之日負責落實辦理將上述股份出質事項記載於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東名冊,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記完成的確認書。

四、雙方確認,如果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間的勞動關係結束,則本合同於該結束之日同時解除,此等情況下甲方應於該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日內歸還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戶籍所在地的I仲裁機構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份,對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民間借款合同書 篇4

甲方(出借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現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借款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出借給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還款方式:

借款期限屆滿到期______次還清。

第四條、借款利率:

年利率: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到期還本付息,本合同約定利息合計金額爲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五條、合同生效日

以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全部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訴訟至________人民法院裁決。

第七條、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附件:

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乙方用___________________做爲抵押物交於甲方。

乙方收到甲方所支付的全額借款款項後,應向甲方出具借據;乙方向甲方全額返還借款款項及應付利息後,甲方應向乙方返還借據或出具收條結清雙方債權債務;甲乙雙方之間的銀行賬戶往來不作爲主張雙方債權債務的法定依據。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民間借款合同書 篇5

出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借款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本合同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本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下同)。

第二條 借款期限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月)利率爲(大寫) 即(小寫) % 。

借款方每個還息日除按上述規定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合同借款金額的 % 向出借方支付服務費。

第四條 還款方式:借款方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月結息,利息支付日爲每月 日,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借款方提前還款應徵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及相應的服務費,合同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應徵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權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其他:

第七條 借款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出借方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八條 出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2.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抵押登記完畢後 日內,足額向借款方發放借款;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九條 爲確保借款方正當履行還款義務,借款方自願以其擁有所有權並有權處分的位於 - 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 ,建築面積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出借方,作爲借款方歸還借款的擔保。

借款方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應出具書面證明,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出借方,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條 經評估公司評估,並經本合同雙方確認,上述用於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爲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簽訂後當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抵押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務費、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方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當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借款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方均有權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間借款合同書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應借款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請,貸款方願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資產貸款。借貸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其他有關規定,經過平等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貸款種類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爲固定資產貸款,貸款的具體用途必須是借、貸雙方確認的並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正式批准的項目。此貸款項下的資金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條貸款幣種及金額

幣種:_________,金額: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大寫)。

第三條貸款用途

此筆貸款用於借款方經_________(批准單位)_________號文批准的_________項目。上述的有關批准文件應作爲此貸款合同的附屬文件交貸款方存檔備查。此筆貸款的用途是唯一的,借款方不得在此貸款合同規定之外的任何項目上使用。

第四條貸款期限

自貸款方第一筆撥款之日起至借款方全部還清本息之日止,共計_________個月(_________年)。

第五條起息日與到期日

起息日:本貸款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資金自貸款方賬戶劃出之日爲該筆資金的起息日,自該日起對劃出的資金開始計息。

到期日:本貸款合同項下的到期日爲借款方將償付資金匯至貸款方賬戶之日。如借款方在規定的到期日未能將規定償付的金額劃至貸款方賬戶,則按逾期處理,借款方應按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條利率與計息結算

1.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爲月息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遇_________銀行調整利率或變更計息辦法,自其公佈或生效之日起,本貸款上述利率或計息辦法亦作相應調整,並以貸款方通知爲準。

2.計息結算:利息按貸款實際發生額每_________個月結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爲固定結算日。借款方在結算日應償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劃至貸款方賬戶,則貸款方自將未償部分金額轉入本金複利計算。

第七條費用

1.手續費:本合同規定貸款方將向借款方收取貸款手續費。手續費率爲本合同貸款總額的_________%;貸款手續費借款方應於第_________個計息結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與該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2.承諾費:貸款方有權在提款期內向借款方收取承諾費。承諾費費率爲年率_________;承諾費起算日爲_________,並在_________日計收。計費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爲一年,按未提金額和實際未提天數計收承諾費。承諾費由貸款方主動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3.管理費:借款方應在第一次提款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_________%向貸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以支付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中間價折算)。

4.凡因簽訂與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方承擔。

第八條計息寬限期

本合同規定該筆貸款每筆發生額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__個月的計息寬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__個月不支付利息。寬限期內利率不變,但遇結息日時不復利計算。寬限期結束後自第_________個月開始正常計息,如該月有固定結算日,則自起息日起至該固定結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該日支付;如該月無固定結算日,則該月的_________日定爲寬限期後的第一個結算日,結算方法與固定結算日相同。

第九條固定資產保險

該固定資產貸款項下形成的固定資產由借款方負責向保險公司辦理財產保險。無論是人爲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資產滅失或損壞,均不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款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向貸款方支付貸款本息和有關費用。

第十條貸款的撥付和作用

貸款方在本合同規定的用途和金額內,按照借款方提供的、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的用款計劃,逐筆核貸,供給資金。借款方須於每次用款日前_________天以電報(加註雙方確定的編碼)或信函(信託放款支付憑條)方式通知貸款方用款的具體日期、金額。貸款方接到上述通知後,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額將款項以電匯方式劃撥至借款方_________在_________行開立的人民幣第_________號賬戶內。借款方須在發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時即將簽字、蓋章的貸款借據寄貸款方。

借款方須按用款計劃用款。如延遲用款,除須於該次計劃用款日前_________書面通知貸款方外,借款方將對延遲用款金額部分自延遲之日起,按實際延遲天數,收取本貸款利率之50%的承擔費。如延遲天數超過_________天,貸款方有權終止貸款,並保留立即對已貸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權。

如提前用款,借款方須於該次提前用款日前二個月書面通知貸款方,經貸款方同意後生效,否則貸款方因資金不便、不能適時供應資金之責任,由借款方自負。如因國家計劃或政策變化等因素使貸款方不能按原用款計劃供應資金,貸款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貸款管理

借款方須按時向貸款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財務報表,並每半年向貸款方提供本貸款使用和效益情況報告。貸款方有權在其認爲必要的時候檢查本貸款的使用情況以及借款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借款方有義務向貸款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資料,並給予協助和提供方便。借款方如發生任何影響本貸款按期還本付息的固定資產或其他債務之增加,須事先經貸款方同意。

第十二條還款

1.借款方應嚴格按還款計劃或本合同的規定償還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

2.按_________貸款慣例,此合同項下的貸款不能提前償還,如借款方因故需提前還款時,應在預計償還日前十五天書面通知貸款方並獲得貸款方的許可。對不經貸款方許可而提前歸還的貸款部分,貸款方將向借款方一次性收取實際提前償付金額總額_________%的承擔費。

3.借款方確因正當理由而無法按期還款時,應於規定還款日前一個月向貸款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請,並準備必要的材料以便辦理有關展期的手續,經貸款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貸款部分,貸款方將不予罰息。貸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後貸款將按逾期處理。

第十三條保證

1.借款方保證向貸款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實、有效的。

2.借款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專款專用,不挪作它用。

3.借款方保證按時向貸款方提交使用貸款的有關材料(包括技改項目或工程建設進度的材料、設備進口或購置方面的材料、設備投入運行或工程完工後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資料等等),接受貸款方的監督和檢查。

4.借款方由於變更、改制、承包或經主管部門批准實行關、停、並、轉時,借款方保證最遲於上述事件發生之前一個月以前通知貸款方,並立即清償與貸款方之間的所有債務。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可將債務轉移給接收單位或新設單位(在債務轉移的過程中,借款方應向貸款方出示並送交其主管部門或發包方的發文或有關文件),但接收債務的單位必須與貸款方重新簽定貸款合同,合同簽字以前,貸款方隨時有向借款方或借款方接收人追償債務的權利。

5.貸款方保證按照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用款計劃及時向借款方提供貸款。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如借款方不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用款,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發放的貸款,並對其挪用金額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礎上加收100%的罰息;

2.如借款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計劃書)的規定按期償還貸款本息,貸款方有權對逾期償還金額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礎上加收30%的罰息。

3.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1)借款方向貸款方提供的情況、報表、資料不真實或拒絕貸款方對本貸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檢查;

(2)借款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從而影響了其還款能力;

(3)借款方的資產總額不足以抵償其負債總額;

(4)借款方的擔保人違反或失去擔保書中的條件;

(5)借款方或其擔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瀕臨破產。

4.凡借款方對除本貸款之外的其他債務有違約行爲,或其它債務已經(或可以)加速到期,或借款方經司法程序宣告破產或借款方承認無力清償已到期債務,或將其財產讓與給其他債權人,則均被視爲對本合同同時違約,本貸款亦須同時(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償或同時(以同等比例)分配借款方的讓與及清償財產。

第十五條還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由_________作爲借款方的擔保人,並由擔保人向貸款方出具擔保函,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經貸款方發出書面通知,由擔保單位承擔還本付息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計劃及有關的概算預算經計劃下達機關批准修改或取消的,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聲明及保證

(一)借款方:

1.借款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借款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借款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借款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貸款方:

1.貸款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貸款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貸款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貸款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貸款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八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一條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三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貸款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民間借款合同書 篇7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方爲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作爲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

第二條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爲千分之,利隨本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

2、還款方式: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爲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保證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民間借款合同書 篇8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住址):

乙方(放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住址):

甲乙雙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則》及其它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於 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合計人民幣 元整(大寫爲 )已於 年 月 日全部還清,互不拖欠。雙方於 年 月 日所立《借款協議》(no: )作廢。

二、甲方因 事由再次向乙方 借款合計人民幣 元整(大寫爲 )。鑑於甲方之前借款均守信用,乙方按上述借款金額借給甲方。每日利息爲本金的 %。上述欠款及利息雙方約定甲方必須於 年 月 日付清給乙方。

三、甲方應按約定及時還清欠款。逾期未還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額的 %計算罰息;逾期每超一個月,在上一個月罰息基礎上加收 %的罰息,直至還清爲止。

四、上述借款在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之同時,已由乙方給付甲方,不另立據。

五、根據本協議的需要及雙方發出的通知、往來聯繫的便利,雙方在本協議確定的聯絡方式爲雙方有效的聯繫方式。一方變更聯絡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 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六、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任何糾紛,均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裁決。

七、因解決本協議糾紛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調查費、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借款日期: 年 月 日

附:甲乙雙方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

注:1、說明:本協議內容經甲乙雙方達成合意後打印成文,經雙方簽名或蓋章後即行生效。

2、上述協議雙方已各執一份。

簽收人: 簽收日期: 年 月 日

民間借款合同書 篇9

甲方(借款人): 男 漢族 年 月 日 出生 公民身份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乙方(貸款人): 男 漢族 年 月 日 出生 公民身份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下列事宜自願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自願向乙方借貸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於訂立本約之 同時,由乙方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支付給甲方,不另立據。

二、借貸期限爲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計息,利息按月息3%計算,(即甲方每 月應付給乙方利息________元),甲方每月____日通過銀行 轉賬或現金方式給付乙方,不得拖欠。

四、甲方應在約定時間內付清本金和利息。如屆期未能返還,甲 方除照付利息外,並按欠款總額6%日息加計的違約金給付

乙方。

五、本合同的債權,乙方可自由讓與他人,甲方不得異議。

六、甲方應覓保證人一名,確保本合同的履行。而願與甲方負連 帶返還本利的責任,並拋棄先訴抗辯權。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 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雙方各 執1份,連帶保證人執1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甲、乙雙方和連帶保證人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

民間借款合同書 篇10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住址):

乙方(放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住址):

擔保人: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則》及其它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於 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合計人民幣 元整(大寫爲 )已於 年 月 日全部還清,互不拖欠。

二、甲方因 事由再次向乙方 借款合計人民幣 元整(大寫爲 )。鑑於甲方之前借款均守信用,乙方按上述借款金額借給甲方。每日利息爲本金的 %。上述欠款及利息雙方約定甲方必須於 年 月 日付清給乙方。

三、甲方應按約定及時還清欠款。逾期未還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額的 %計算罰息;逾期每超一個月,在上一個月罰息基礎上加收 %的罰息,直至還清爲止。

四、上述借款在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之同時,已由乙方給付甲方,不另立據。

五、根據本協議的需要及雙方發出的通知、往來聯繫的便利,雙方在本協議確定的聯絡方式爲雙方有效的聯繫方式。一方變更聯絡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 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六、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任何糾紛,均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裁決。

七、因解決本協議糾紛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調查費、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借款日期: 年 月 日

民間借款合同書 篇11

借款人: (下簡稱甲方)

出借人: (下簡稱乙方)

法人代表:

甲方是一家註冊資本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因生產經營項目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乙方有閒臵資金。爲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元(大寫:人民幣 )。

二、借款期限:

從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日止,借款期限爲 。借款到期後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自動延期 年。

三、借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借款利息爲年息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

本借款限於用於甲方生產經營項目,必須專款專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款加收最高不超過 罰息。

2、採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八、因本協議產生之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間借款合同書 篇12

貸款人: 借款人: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貸款人同意在_____年__月_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期間內向借款人發放貸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種類與用途以借款借據爲準。

第二條 借款期限:本合同項下各筆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據約定爲準。

第三條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貸款人、借款人根據當筆貸款時國家利率政策商定,具體以當筆借款借據爲準.

第四條 還款方式:本合同約定付息方式爲按月預付息,逾期付息視爲違約。本金到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

第五條 貸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貸款到期日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擔保人同意後,由貸款人、借款人、擔保人另行簽訂展期還款協議。利率按前約定利率計。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據所約定的利率另加收_0.3_%/天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的,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3、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對擠佔挪用的貸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_3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4、借款人可提前歸還貸款;貸款人對未超半個月的借款提前歸還的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按實際天數加收5日的利息。5、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3)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4)未按期向貸款人清償其他到期債務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5)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爲的;(6)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6、借款人所提供的擔保應在本合同貸款人權利消滅前保持應有的擔保信用能力。如物的擔保失去擔保作用或保證人發生本合同第六條(一)之5中相同或類同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未到期的貸款。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向借款人承擔下列責任:1、按逾期罰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2,向借款人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賠償範圍)。

第七條 合同的履行:借款人應提供最少二個賬戶,貸款人將借款劃入該賬戶之一時即視爲貸款人履行了發放貸款之義務。

第八條 合同的成立、生效: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2、借款人應爲貸款人債權提供適格的擔保。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借款人未爲貸款人債權提供適格的抵押擔保,貸款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附則

1、借款借據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已將本合同字體加粗部分向借款人作了特別提示和充分的說明;本合同各條款均在訂立前進行了充分磋商。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間借款合同書 篇13

借款人: (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出借人: (下簡稱乙方)

法人代表:

甲方是一家註冊資本 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因生產經營項目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乙方有閒臵資金。爲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元(大寫:人民幣 )。

二、借款期限:從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日止,借款期限爲 。借款到期後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自動延期 年。

三、借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借款利息爲年息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於用於甲方生產經營項目,必須專款專

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不超過 罰息。

2、採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八、因本協議產生之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借款人: 出借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民間借款合同書 篇14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住址):

乙方(放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住址):

甲乙雙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則》及其它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於  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合計人民幣   元整(大寫爲     )已於  年 月 日全部還清,互不拖欠。雙方於  年 月 日所立《借款協議》(no:   )作廢。

二、甲方因         事由再次向乙方   借款合計人民幣   元整(大寫爲     )。鑑於甲方之前借款均守信用,乙方按上述借款金額借給甲方。每日利息爲本金的 %。上述欠款及利息雙方約定甲方必須於  年 月 日付清給乙方。

三、甲方應按約定及時還清欠款。逾期未還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額的 %計算罰息;逾期每超一個月,在上一個月罰息基礎上加收 %的罰息,直至還清爲止。

四、上述借款在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之同時,已由乙方給付甲方,不另立據。

五、根據本協議的需要及雙方發出的通知、往來聯繫的便利,雙方在本協議確定的聯絡方式爲雙方有效的聯繫方式。一方變更聯絡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 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六、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任何糾紛,均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裁決。

七、因解決本協議糾紛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調查費、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借款日期:  年 月 日

附:甲乙雙方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

注:1、說明:本協議內容經甲乙雙方達成合意後打印成文,經雙方簽名或蓋章後即行生效。

2、上述協議雙方已各執一份。 簽收人:     簽收日期:  年 月 日

民間借款合同書 篇15

放款人:

貸款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以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爲 個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內無利息,逾期每月按 2% 計算利息。

第五條 還款方式:

. 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及利息。

第六條 如出現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

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按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權。

第二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九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擔保產品其它機械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爲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20%的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爲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爲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20%的違約金。

4、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

借款人 (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合同一式兩份,共兩頁, 借款人、貸款人各持一份。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