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土地抵押借款契約書(精選15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6.42K

上海市土地抵押借款契約書 篇1

立契約書人債權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債務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茲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經雙方同意訂立各條款如下:

上海市土地抵押借款契約書(精選15篇)

第一條 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條 本約抵押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第三條 本約抵押借款期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四條 本約抵押借款利息,依國家銀行覈定的放款利率計算,並於每月一日計提利息。

第五條 本約抵押借款的土地應提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並於辦妥抵押權設定時,甲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乙方。

第六條 本約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後,其土地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及設定契約書均由甲方收執。

第七條 本約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本約期限屆滿前後,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不得藉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屆滿不清償,甲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土地。

第九條 本約自簽訂日生效。

第十條 本契約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立契約書人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市土地抵押借款契約書 篇2

出借人/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名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

名 稱:

法人代表: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友好協商一致,就乙方以 使用權提供擔保一事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信守。

第一條 抵押物基本情況

方。登記土地使用權面積爲,用途爲用地,使用年限爲。

第二條 借款金額及支付方式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第三條 借款用途

合同項下借款乙方主要用於:

第四條 借款期限及借款利息

1.借款期限爲

2.期滿時乙方應將借款本金全部結清。

第五條 抵押登記

甲乙雙方於本合同簽訂後15個工作日內辦理抵押登記,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完成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文件交甲方保管。

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乙方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5日內協助甲方到法定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到期不償還借款的本金也不續簽借款合同,乙方構成違約,乙方除了按照合同利息約定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外,還應按借款總額每日萬分之五標準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有任何一期借款利息未按期足額支付,即視爲乙方違約,甲方可要求乙方提前清償全部債務,清償全部債務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向公證處申請強制執行證書、請求人民法院執行乙方擔保財產等。

3.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爲無效。甲方可視情況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並可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百分之十的違約金。

4、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借款總額百分之十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乙方聲明及保證 乙方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乙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法人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並且甲方已經獲得簽署本合同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內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權。

二、乙方提供的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資料、信息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除已向乙方書面披露的情形以外,甲方沒有任何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負債(包括或有負債)、違約行爲、訴訟、仲裁事項或其他影響其資產的重大事宜未向乙方披露。

三、乙方對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擁有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處分權。該抵押物是依法可以轉讓的,且不存在任何爭議,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質押或者被採取其它強制性措施。

四、本合同項下乙方的一切義務對其繼承人、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併、改組、更改名稱等後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及上級單位任何指令的影響。

第八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九條 抵押權的實現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決定向公證處申請對合同項下的債權進行公證並賦予強制執行的效力,雙方共同確認對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債權文書的公證之含義、內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明白瞭解,沒有誤解。如果抵押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全部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息和費用,抵押權人有權向公證處申請簽發執行證書,抵押人對公證處簽發執行證書放棄提出任何疑義的權利,其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債務的事實,以抵押權人出具的有關收支證明爲準。抵押權人持執行證書和本合同的公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抵押人自願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並自願放棄對該執行的抗辯。

第十條 合同變更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

未盡事宜,各方需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於甲方借出款項實際到賬之日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各項應付款全部結清之日終止。

本合同共4頁,一式2份,甲方1份,乙方1份

附件:抵押物宗地圖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上海市土地抵押借款契約書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

茲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經雙方同意訂立各條款如下:

一、甲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借款____元。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並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註小寫,並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說數額被你改過。

借款期限年,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價款利率爲月______%,乙方在每月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結。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於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爲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二、乙方同意用的土地使用權做該筆借款的抵押。

土地使用權證號爲:

使用權人爲:

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內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登記費用由_____方承擔。

三、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如有政府徵用等情況,甲方有權對補償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價款。

四、出現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約歸還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乙方擔保抵押財產,甲方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索。

五、乙方未返還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時支付利息前,該抵押具有不可撤銷性。乙方自願放棄抗辯權、訴訟權、仲裁權,自願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強制執行,這是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承諾。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乙方無權變賣、轉移、轉贈、轉賣、抵押資產。

七、在抵押合同期限內,乙方抵押財產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損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八、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爲無效。

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並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借款,並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爲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九、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甲方賠償,並賠償甲方主合同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財產的登記手續,乙方不得無故拖延。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二、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上海市土地抵押借款契約書 篇4

甲方:(貸款人)

乙方:(借款人)

風險提示: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保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爲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係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茲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經雙方同意訂立各條款如下:

一、甲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借款元。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並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註小寫,並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說數額被你改過。

借款期限年,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風險提示:

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

價款利率爲月______%,乙方在每月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結。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於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爲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二、乙方同意用的土地使用權做該筆借款的抵押。

土地使用權證號爲:

使用權人爲:

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內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登記費用由_____方承擔。

三、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如有政府徵用等情況,甲方有權對補償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價款。

四、出現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約歸還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乙方擔保抵押財產,甲方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索。

五、乙方未返還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時支付利息前,該抵押具有不可撤銷性。乙方自願放棄抗辯權、訴訟權、仲裁權,自願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強制執行,這是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承諾。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乙方無權變賣、轉移、轉贈、轉賣、抵押資產。

七、在抵押合同期限內,乙方抵押財產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損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八、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爲無效。

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並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借款,並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爲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九、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甲方賠償,並賠償甲方主合同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財產的登記手續,乙方不得無故拖延。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二、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風險提示:

爲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複印件,而且複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爲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20--年--月--日

上海市土地抵押借款契約書 篇5

債權人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經雙方同意訂立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 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條 本合同抵押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萬元。

第三條 本合同抵押借款期間 ,自__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共計__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四條 本合同抵押借款利息,依國家銀行覈定的放款利率計算,並於每月一日計提利息。

第五條 本合同抵押借款的土地應提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並於辦妥抵押權設定時,甲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乙方。

第六條 本合同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後,其土地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及設定合同書均由甲方收執。

第七條 本合同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後,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不得藉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屆滿不清償,甲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土地。

第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日下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立合同書人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

上海市土地抵押借款契約書 篇6

立契約書人債權人x x x(以下簡稱甲方)債務人x x x(以下簡稱乙方),茲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經雙方同意訂立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 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條 本約抵押借款金額人民幣x x 萬元。

第三條 本約抵押借款期間 ,自x x x x年x月x日起,至x x x x年x月x日止,共計x 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四條 本約抵押借款利息,依國家銀行覈定的放款利率計算,並於每月一日計提利息。

第五條 本約抵押借款的土地應提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並於辦妥抵押權設定時,甲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乙方。

第六條 本約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後,其土地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及設定契約書均由甲方收執。

第七條 本約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本約期限屆滿前後,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不得藉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屆滿不清償,甲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土地。

第九條 本約自簽訂日下生效。

第十條 本契約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立契約書人

甲方:x x x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乙方:x x x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x x x x年x月x日

上海市土地抵押借款契約書 篇7

範本一

債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經雙方同意訂立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條本約抵押借款金額人民幣萬元(大寫)。

第三條本約抵押借款期間,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四條本約抵押借款利息,依國家銀行覈定的放款利率計算,並於每月一日計提利息。

第五條本約抵押借款的土地應提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並於辦妥抵押權設定時,甲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乙方。

第六條本約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後,其土地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及設定合同書均由甲方收執。

第七條本約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本約期限屆滿前後,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不得藉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屆滿不清償,甲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土地。

第九條本約自簽訂日下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立合同書人

甲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乙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範本二

甲方:(貸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一、甲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借款元,借款期限年,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價款利率爲月%,乙方在每月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結。

二、乙方同意用的土地使用權做該筆借款的抵押,土地使用權證號爲:,使用權人爲:。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登記費用由方承擔。

三、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如有政府徵用等情況,甲方有權對補償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價款。

四、出現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約歸還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乙方擔保抵押財產:

甲方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索。

五、乙方未返還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時支付利息前,該抵押具有不可撤銷性。乙方自願放棄抗辯權、訴訟權、仲裁權,自願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強制執行,這是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承諾。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乙方無權變賣、轉移、轉贈、轉賣、抵押資產。

七、在抵押合同期限內,乙方抵押財產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損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八、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爲無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並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借款,並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九、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甲方賠償,並賠償甲方主合同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財產的登記手續,乙方不得無故拖延。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三、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份,主管部門備案份。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上海市土地抵押借款契約書 篇8

土地抵押借款契約書

立契約書人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債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茲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經雙方同意訂立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條?本約抵押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第三條?本約抵押借款期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四條?本約抵押借款利息,依國家銀行覈定的放款利率計算,並於每月一日計提利息。

第五條?本約抵押借款的土地應提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並於辦妥抵押權設定時,甲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乙方。

第六條?本約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後,其土地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及設定契約書均由甲方收執。

第七條?本約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本約期限屆滿前後,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不得藉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屆滿不清償,甲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土地。

第九條?本約自簽訂日下生效。

第十條?本契約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立契約書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上海市土地抵押借款契約書 篇9

立契約書人債權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債務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茲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經雙方同意訂立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條、本約抵押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元。

第三條、本約抵押借款期間,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四條、本約抵押借款利息,依____________銀行覈定的放款利率計算,並於每月______日計提利息。

第五條、本約抵押借款的土地應提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並於辦妥抵押權設定時,甲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乙方。

第六條、本約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後,其土地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及設定契約書均由甲方收執。

第七條、本約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本約期限屆滿前後,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不得藉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屆滿不清償,甲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土地。

第九條、本約自簽訂日下生效。

第十條、本契約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甲方: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上海市土地抵押借款契約書 篇10

土地抵押借款合同

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經雙方同意訂立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 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條 本約抵押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

第三條 本約抵押借款期間,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四條 本約抵押借款利息,依國家銀行覈定的放款利率計算,並於每月一日計提利息。

第五條 本約抵押借款的土地應提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並於辦妥抵押權設定時,甲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乙方。

第六條 本約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後,其土地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及設定契約書均由甲方收執。

第七條 本約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本約期限屆滿前後,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不得藉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屆滿不清償,甲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土地。

第九條 本約自簽訂日下生效。

第十條 本契約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土地抵押借款契約書 篇11

出借人/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

名 稱:

姓 名: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友好協商一致,就乙方以 使用權提供擔保一事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信守。

第一條 抵押物基本情況

本房產座落於 ,甲方於 年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證號爲: 。登記土地使用權面積爲 ,用途爲 用地,使用年限爲 年,使用終止日期爲 。

第二條 借款金額及支付方式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元,如實際借款金額有出入,以劃款憑證爲準。 甲乙雙方於本合同簽訂後15個工作日內進行抵押登記,並辦理合同項下債權公證。抵押登記和債權公證辦妥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甲方把上述借款打到乙方指定賬戶。

第三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乙方主要用於土地變性,整個借款期間,甲方指派專人定期監督借款資金用途,乙方給以配合。如乙方確需改變資金用途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第四條 借款期限及借款利息

1.借款期限爲 個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2.本合同生效日爲甲方借出款項實際到達乙方指定賬戶之日。

3.乙方指定賬戶爲:

第一賬戶:

開戶名:

開戶行:

賬 號:

第二賬戶:

開戶名:

開戶行:

賬 號:

3.期滿時乙方應將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費用全部結清;如乙方需續借,應提前15日提出申請,由雙方協商一致後再續簽協議;如果乙方提前還款應提前15日提出申請,在雙方協商一致並經甲方出具同意函後乙方纔可以提前還款,但是已付利息不予以退還。

4.借款利率爲: /月

5.利息支付方式: 。

6.乙方應在借款到期後將借款本金並按月將利息匯入以下指定賬戶:

開戶名:

開戶行:

賬 號:

第五條 抵押登記

甲乙雙方於本合同簽訂後15個工作日內辦理抵押登記,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完成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文件交甲方保管。

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乙方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5日內協助甲方到法定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條 違約責任1.乙方到期不償還借款的本金也不續簽借款合同,乙方構成違約,乙方除了按照合同利息約定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外,還應按借款總額每日萬分之五標準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有任何一期借款利息未按期足額支付,即視爲乙方違約,甲方可要求乙方提前清償全部債務,清償全部債務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向公證處申請強制執行證書、請求人民法院執行乙方擔保財產等。

3.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爲無效。甲方可視情況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並可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百分之十的違約金。

4、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借款總額百分之十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5、爲配合實現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手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乙方應在當地國土資源局完成該土地評估、備案工作,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6、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若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向乙方發放借款,需賠償乙方 費、 費、 費、 費、等爲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第七條 乙方聲明及保證

乙方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乙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法人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並且甲方已經獲得簽署本合同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內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權。

二、乙方提供的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資料、信息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除已向乙方書面披露的情形以外,甲方沒有任何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負債(包括或有負債)、違約行爲、訴訟、仲裁事項或其他影響其資產的重大事宜未向乙方披露。

三、乙方對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擁有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處分權。該抵押物是依法可以轉讓的,且不存在任何爭議,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質押或者被採取其它強制性措施。

四、本合同項下乙方的一切義務對其繼承人、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併、改組、更改名稱等後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及上級單位任何指令的影響。

第八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九條 抵押權的實現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決定向公證處申請對合同項下的債權進行公證並賦予強制執行的效力,雙方共同確認對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債權文書的公證之含義、內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明白瞭解,沒有誤解。如果抵押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全部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息和費用,抵押權人有權向公證處申請簽發執行證書,抵押人對公證處簽發執行證書放棄提出任何疑義的權利,其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債務的事實,以抵押權人出具的有關收支證明爲準。抵押權人持執行證書和本合同的公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抵押人自願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並自願放棄對該執行的抗辯。

公證處按如下方式向借款人覈實債務履行情況:

雙方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後,如出借人向公證處申請出具執行證書並提供了交付借款的劃款憑證,公證處自出借人提出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分三個不同時間撥打借款人的電話: (如號碼更換,借款人應及時書面通知公證處),對借款人履行債務的實際情況進行覈實並進行電話錄音,借款人應按公證處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供還款憑證,如果借款人未提供或者三次均未實現有效通話(如關機、停機、無人接聽、接聽後掛斷或無人答話等),即視爲借款人未如約履行還款義務。公證處即可依據出借人的申請出具執行證書,出借人憑執行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借款人自願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條 抵押權實現的費用

甲方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

一、與拍賣或訴訟有關的費用(含律師代理費用,但律師費不得超過合同標的額的10%);

二、其他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抵押債權數額的部分歸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條 合同變更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二條 抵押權撤銷

乙方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或者提前歸還抵押債權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抵押解除手續。第十三條 未盡事宜

未盡事宜,各方需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於甲方借出款項實際到賬之日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各項應付款全部結清之日終止。 本合同共4頁,一式5份,甲方2份,乙方1份,公證處1份,土地登記機構1份。 附件:抵押物宗地圖

甲 方:

年 月 日

乙 年 方: 日月

上海市土地抵押借款契約書 篇12

出借人/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友好協商一致,就乙方以使用權提供擔保一事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信守。

第一條抵押物基本情況

本房產座落於,甲方於年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證號爲:______________。

登記土地使用權面積爲,用途爲用地,使用年限爲年,使用終止日期爲。

第二條借款金額及支付方式

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元,如實際借款金額有出入,以劃款憑證爲準。甲乙雙方於本合同簽訂後15個工作日內進行抵押登記,並辦理合同項下債權公證。抵押登記和債權公證辦妥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甲方把上述借款打到乙方指定賬戶。

第三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乙方主要用於支付工程款,整個借款期間,甲方指派專人定期監督借款資金用途,乙方給以配合。

如乙方確需改變資金用途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第四條借款期限及借款利息

1.借款期限爲個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2.本合同生效日爲甲方借出款項實際到達乙方指定賬戶之日。

3.乙方指定賬戶爲:

開戶名: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期滿時乙方應將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費用全部結清;如乙方需續借,應提前_______日提出申請,由雙方協商一致後再續簽協議;如果乙方提前還款應提前_______日提出申請,在雙方協商一致並經甲方出具同意函後乙方纔可以提前還款,但是已付利息不予以退還。

4.借款年利息爲:_______,即每月利息爲:_______元。

5.利息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

6.乙方應在借款到期後將借款本金並按月將利息匯入以下指定賬戶:

開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抵押登記

甲乙雙方於本合同簽訂後15個工作日內辦理抵押登記,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完成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文件交甲方保管。

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乙方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5日內協助甲方到法定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到期不償還借款的本金也不續簽借款合同,乙方構成違約,乙方除了按照合同利息約定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外,還應按借款總額每日萬分之五標準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有任何一期借款利息未按期足額支付,即視爲乙方違約,甲方可要求乙方提前清償全部債務,清償全部債務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向公證處申請強制執行證書、請求人民法院執行乙方擔保財產等。

3.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爲無效。

甲方可視情況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並可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百分之十的違約金。

4、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借款總額百分之十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乙方聲明及保證

乙方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乙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法人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並且甲方已經獲得簽署本合同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內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權。

二、乙方提供的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資料、信息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除已向乙方書面披露的情形以外,甲方沒有任何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負債(包括或有負債)、違約行爲、訴訟、仲裁事項或其他影響其資產的重大事宜未向乙方披露。

三、乙方對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擁有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處分權。

該抵押物是依法可以轉讓的,且不存在任何爭議,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質押或者被採取其它強制性措施。

四、本合同項下乙方的一切義務對其繼承人、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併、改組、更改名稱等後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及上級單位任何指令的影響。

第八條抵押擔保的範圍

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九條抵押權的實現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決定向公證處申請對合同項下的債權進行公證並賦予強制執行的效力,雙方共同確認對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債權文書的公證之含義、內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明白瞭解,沒有誤解。

如果抵押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全部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息和費用,抵押權人有權向公證處申請簽發執行證書,抵押人對公證處簽發執行證書放棄提出任何疑義的權利,其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債務的事實,以抵押權人出具的有關收支證明爲準。

抵押權人持執行證書和本合同的公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抵押人自願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並自願放棄對該執行的抗辯。

公證處按如下方式向借款人覈實債務履行情況:

雙方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後,如出借人向公證處申請出具執行證書並提供了交付借款的劃款憑證,公證處自出借人提出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分三個不同時間撥打借款人的電話:(如號碼更換,借款人應及時書面通知公證處),對借款人履行債務的實際情況進行覈實並進行電話錄音,借款人應按公證處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供還款憑證,如果借款人未提供或者三次均未實現有效通話(如關機、停機、無人接聽、接聽後掛斷或無人答話等),即視爲借款人未如約履行還款義務。

公證處即可依據出借人的申請出具執行證書,出借人憑執行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借款人自願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條抵押權實現的費用

甲方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

一、與拍賣或訴訟有關的費用(含律師代理費用,但律師費不得超過合同標的額的10%);

二、其他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抵押債權數額的部分歸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條合同變更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二條抵押權撤銷

乙方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或者提前歸還抵押債權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抵押解除手續。

第十三條未盡事宜

未盡事宜,各方需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於甲方借出款項實際到賬之日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各項應付款全部結清之日終止。

本合同共_______頁,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公證處_______份,土地登記機構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上海市土地抵押借款契約書 篇13

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經雙方同意訂立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 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條 本約抵押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

第三條 本約抵押借款期間,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四條 本約抵押借款利息,依國家銀行覈定的放款利率計算,並於每月一日計提利息。

第五條 本約抵押借款的土地應提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並於辦妥抵押權設定時,甲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乙方。

第六條 本約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後,其土地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及設定契約書均由甲方收執。

第七條 本約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本約期限屆滿前後,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不得藉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屆滿不清償,甲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土地。

第九條 本約自簽訂日下生效。

第十條 本契約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土地抵押借款契約書 篇14

土地抵押借款(有息)合同

債權人: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經雙方同意訂立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 乙方現所有土地,均用作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條 本合同抵押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萬元。

第三條 本合同抵押借款期間 ,自__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共計__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四條 本合同抵押借款利息,依國家銀行覈定的放款利率計算,並於每月_______________日計提利息。

第五條 本合同抵押借款的土地應提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並於辦妥抵押權設定時,甲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乙方。

第六條 本合同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後,其土地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及設定合同書均由甲方收執。

第七條 本合同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後,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不得藉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屆滿不清償,甲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土地。

第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日下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甲方: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上海市土地抵押借款契約書 篇15

出借人/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姓 名: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

名 稱:

法人代表: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友好協商一致,就乙方以 使用權提供擔保一事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信守。

第一條 抵押物基本情況

本房產座落於 ,甲方於 年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證號爲: 。登記土地使用權面積爲 ,用途爲 用地,使用年限爲 年,使用終止日期爲 。

第二條 借款金額及支付方式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元,如實際借款金額有出入,以劃款憑證爲準。

甲乙雙方於本合同簽訂後15個工作日內進行抵押登記,並辦理合同項下債權公證。抵押登記和債權公證辦妥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甲方把上述借款打到乙方指定賬戶。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乙方主要用於支付工程款,整個借款期間,甲方指派專人定期監督借款資金用途,乙方給以配合。如乙方確需改變資金用途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第四條 借款期限及借款利息

1.借款期限爲 個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2.本合同生效日爲甲方借出款項實際到達乙方指定賬戶之日。

3.乙方指定賬戶爲:

開戶名:

開戶行:

賬 號:

3.期滿時乙方應將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費用全部結清;如乙方需續借,應提前15日提出申請,由雙方協商一致後再續簽協議;如果乙方提前還款應提前15日提出申請,在雙方協商一致並經甲方出具同意函後乙方纔可以提前還款,但是已付利息不予以退還。

4.借款年利息爲: , 即每月利息爲: 元。

5.利息支付方式: 。

6.乙方應在借款到期後將借款本金並按月將利息匯入以下指定賬戶: 開戶名:

開戶行:

賬 號:

第五條 抵押登記

甲乙雙方於本合同簽訂後15個工作日內辦理抵押登記,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完成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文件交甲方保管。

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乙方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5日內協助甲方到法定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到期不償還借款的本金也不續簽借款合同,乙方構成違約,乙方除了按照合同利息約定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外,還應按借款總額每日萬分之五標準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有任何一期借款利息未按期足額支付,即視爲乙方違約,甲方可要求乙方提前清償全部債務,清償全部債務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向公證處申請強制執行證書、請求人民法院執行乙方擔保財產等。

3.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爲無效。甲方可視情況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並可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百分之十的違約金。

4、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借款總額百分之十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乙方聲明及保證

乙方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乙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法人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並且甲方已經獲得簽署本合同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內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權。

二、乙方提供的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資料、信息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除已向乙方書面披露的情形以外,甲方沒有任何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負債(包括或有負債)、違約行爲、訴訟、仲裁事項或其他影響其資產的重大事宜未向乙方披露。

三、乙方對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擁有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處分權。該抵押物是依法可以轉讓的,且不存在任何爭議,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質押或者被採取其它強制性措施。

四、本合同項下乙方的一切義務對其繼承人、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併、改組、更改名稱等後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及上級單位任何指令的影響。

第八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九條 抵押權的實現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決定向公證處申請對合同項下的債權進行公證並賦予強制執行的效力,雙方共同確認對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債權文書的公證之含義、內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明白瞭解,沒有誤解。如果抵押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全部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息和費用,抵押權人有權向公證處申請簽發執行證書,抵押人對公證處簽發執行證書放棄提出任何疑義的權利,其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債務的事實,以抵押權人出具的有關收支證明爲準。抵押權人持執行證書和本合同的公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抵押人自願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並自願放棄對該執行的抗辯。

公證處按如下方式向借款人覈實債務履行情況:

雙方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後,如出借人向公證處申請出具執行證書並提供了交付借款的劃款憑證,公證處自出借人提出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分三個不同時間撥打借款人的電話: (如號碼更換,借款人應及時書面通知公證處),對借款人履行債務的實際情況進行覈實並進行

電話錄音,借款人應按公證處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供還款憑證,如果借款人未提供或者三次均未實現有效通話(如關機、停機、無人接聽、接聽後掛斷或無人答話等),即視爲借款人未如約履行還款義務。公證處即可依據出借人的申請出具執行證書,出借人憑執行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借款人自願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條 抵押權實現的費用

甲方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

一、與拍賣或訴訟有關的費用(含律師代理費用,但律師費不得超過合同標的額的10%);

二、其他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抵押債權數額的部分歸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條 合同變更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二條 抵押權撤銷

乙方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或者提前歸還抵押債權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抵押解除手續。

第十三條 未盡事宜

未盡事宜,各方需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於甲方借出款項實際到賬之日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各項應付款全部結清之日終止。

本合同共4頁,一式5份,甲方2份,乙方1份,公證處1份,土地登記機構1份。

附件:抵押物宗地圖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