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款合同格式(精選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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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款合同格式 篇1

甲方(出借方):

民間借貸款合同格式(精選7篇)

住所地:

聯繫人:

聯繫電話:

乙方(借款方): (身份證號: )

住所地: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小寫: )。

二、借款用途爲 。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爲年利率 %,利息清算按日計算,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爲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爲準。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收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轉賬的方式將所出借款項打入乙方如下賬戶:

乙方用戶名:

賬號:

開戶銀行:

六、保證條款:

1、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還本付息,所產生的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2、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約定向甲方償還借款,每逾期一日,應按照逾期未償還的借款金額每日利息的百分之五計付罰息,直至全部借款歸還爲止。同時,乙方還應承擔甲方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以及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費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並要求乙方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責任。

3、當甲方認爲乙方發生或可能發生影響償還能力之情形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乙方應及時返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 (簽字):

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民間借貸款合同格式 篇2

甲方(借款人):

證件號碼: 住 所: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出借人):證件號碼: 住 所: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簽訂如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計(小寫) 元整,(大寫:

;上述款項用於。

第二條 借款時間

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借款起始日以乙方實際出借之日爲準。

第三條 借款方式

乙方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方式爲下述第 種方式,甲方收到借款後應爲乙方出具收款憑證或以銀行往來憑證爲準:

1、現金交付

2、銀行轉賬

甲方銀行收款賬戶:

開戶人: 開戶行: 賬號

3、混合方式

通過銀行轉賬出借 萬元,現金出借 萬元。

甲方銀行收款賬戶:

開戶人: 開戶行: 賬號

乙方有權根據自身情況委託第三方向甲方付款。

第四條 借款利息

甲、乙雙方約定上述借款的利率爲 /月(不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借款利息爲每月 元。借款利息按月支付,甲方應於收到借款的當日支付首月利息,剩餘利息應於每月度開始前支付。

第五條 還款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還款方式採用下述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性還款;

2、每月等額還款方式,每月還款元整;

3、其他方式:。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利息。

2、甲方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信息均真實、準確、完整、有效。

3、甲方在更改住所或通訊地址時須立即通知乙方,否則乙方的任何通知發送至本合同載明的住所或通訊地址均視爲甲方已收到。

4、如有任何訴訟、仲裁,可能對甲方及其任何財產有不利影響時,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5、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還款義務及其他義務讓予第三人。經乙方同意後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讓予第三人的甲方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將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將借款支付予甲方。

2、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對甲方的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爲給予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行使權利均不損害、影響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作爲債權人應享有一切權利,亦不能解釋爲乙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爲的許可,更不能視爲乙方放棄對現有或將來違約行爲採取行動的權利。

3、乙方無須徵求甲方同意,可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

部分權利義務轉讓他人,在轉讓後書面通知甲方即可,甲方須繼續向乙方的受讓人履行其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所借款項,應按借款總金額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延遲支付借款利息,應按借款總金額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延遲償還借款本金,應按借款總金額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其他違約行爲,應按借款總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經濟狀況發生變化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良影響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債務,解除通知到達甲方之日起合同解除。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發生延期支付利息,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債務,解除通知到達甲方之日起合同解除。

4、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擅自改變借款用途或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內未提供借款用途充分證明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債務,解除通知到達甲方之日起合同解除。

5、甲方爲本合同借款提供抵押物(甲方物權或第三人物權)設定擔保的,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擔保物發生滅失、貶損、性質改變、權屬改變、權屬爭議、擔保物使用、佔用、狀態改變、涉訴、被查封、被扣押及其他改變致使擔保物價值降低或產生瑕疵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債務,解除通知到達甲方之日合同解除。

7、甲方爲借款提供第三人保證擔保的,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擔保人死亡、喪失擔保能力、擔保能力降低、涉訴或擔保人資產發生滅失、貶損及其他改變致使擔保人的擔保能力降低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債務,解除通知到達甲方之日起合同解除。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應通過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雙方一致同意,若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應向民法院提起訴訟;

2、雙方一致同意,若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適用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乙方轉讓本合同權利義務的,受讓人與甲方發生爭議的,爭議管轄按本條約定的管轄執行。

第十四條、附則

1、本合同自乙方完成出借義務時生效。

2、本合同中約定的通知,以電報、傳真方式送達的,一經發出即視爲已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在投郵三日後,即視爲已送達。

3、本合同首頁中甲乙雙方寫明的地址、電話等聯繫方式爲甲乙雙方的送達地址。

4、甲方逾期支付利息或逾期償還本金導致乙方通過追索實現債權的,實現債權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用、訴訟費、抵押物處置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它費用。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民間借貸款合同格式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 乙方: (身份證號碼: ) (身份證號碼: ) 甲乙雙方在公平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因 急需資金,甲方願出借給乙方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 元 ),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於訂立本合同 日內,該筆借款由甲方通過銀行轉賬方式付給乙方(銀行卡號爲: ), 乙方保證不用借款從事違法活動。

二、借款利息爲每月 ‰計 元,乙方應每 個月支付甲方利息一次,付息日爲付息當月 日前,不得拖欠;如乙方拖欠利息超過 個月,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歸還借款。

三、本合同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讓與他人,乙方自願放棄異議的權利。

四、如因乙方拖欠利息或借款本金,甲方提起民事訴訟的,由此產生的律師費、差旅費、訴訟費等實現債權的一切合理費用由均乙方承擔。

五、如乙方提供保證人,則保證人對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六、如乙方提供抵押財產,甲乙雙方另行簽訂抵押擔保合同並依法辦理登記手續。

七、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連帶保證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民間借貸款合同格式 篇4

甲(出借方):

乙(借款方):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則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 元達成以下借款合同條款:

一、借款用途

乙方保證向甲方借款用於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額及利息

借款金額爲人民幣 (大寫),¥ (小寫)。利息爲 。

三、借款期限及方式

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如與實際期限不一致,則以借據爲準。借據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借款方式

甲方借款方式爲轉賬,借款賬戶: ,開戶行: ,賬號: ;收款賬

戶: ,開戶行: ,賬號: 。

五、提前還款

在借款期內,乙方可提前歸還部分或全部借款,對於提前歸還的借款本金,根據合同約定的利率按照實際天數分段計息。

六、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照協議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償還本金及利息。

2、乙方到期不還款的,借款利息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繼續計算,直至還清並承諾自願接受法院的強制執行。

3、若乙方到期不還款,甲方通過訴訟途徑實現債權的,因此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違約金等由乙方承擔。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交由 法院管轄。

八、其他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後需附借款人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本合同未作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借款人):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民間借貸款合同格式 篇5

合同編號:

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貸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借款的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小寫¥ 萬元整)。

第二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所載的借款期限起始日與貸款實際發放日期不一致的,借款期限起始日(即起息日)以實際放款日期爲準,借款到期日根據借款期限相應調整。

若甲方認爲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展期的,在借款到期日前提前 日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後雙方簽訂展期協議。甲方經提前 日通知乙方,可以提前還款。

第三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用於 。

第四條 借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爲: 。該利率爲固定利率,不隨貸款基準 利率的調整而調整。

第五條 利息的支付方式及雙方指定收款賬戶

5.1本合同項下借款利息的計收方式爲按月結息,每月的 日爲結息日,結息日之次日爲付息日。借款到期時未結利息隨本金一併付清。借款人須於每一付息日當日付息,但付息日遇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則付息日順延至國家法定節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

5.2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且甲方辦妥本合同約定的擔保手續及借款手續後 3 個工作日內,直接將本合同項下貸款劃至下述甲方指定賬戶:

開戶行:

戶 名:

賬 號:

5.3乙方指定以下賬戶爲其收取本合同項下利息和本金的賬戶:

開戶行:

戶 名:

賬 號:

第六條 借款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採用如下第 種方式擔保:

1.由 提供還款保證,並另行簽訂《保證合同》,編號爲 。

2.其他 。

甲方未按上述約定提供擔保,或擔保合同未生效或未完成法定的擔保手續,乙方有權拒絕放款。

第七條 權利和義務

7.1甲方權利和義務

7.1.1甲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有效;

7.1.2甲方保證本合同項下借款的用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

7.1.3甲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歸還借款本息;

7.1.4甲方不得以本合同項下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7.1.5本合同有效期內,若甲方涉及重大訴訟、仲裁或其他司法程序,或發生其他事件,可能影響按期支付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時,均應在該等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通知乙方;

7.1.6甲方變更通訊地址、電話應於變更後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7.1.7甲方應對在與乙方借貸交易過程中所知曉的乙方私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7.2乙方權利和義務

7.2.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發放貸款;

7.2.2有權對甲方提供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準確性進行調查瞭解;

7.2.3有權要求甲方按期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和費用,有權行使本合同約定的其他各項權利,要求甲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各項義務;

7.2.4甲方應對在與甲方借貸交易過程中所知曉的甲方私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7.2.5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或要求甲方賠償乙方因此而蒙受的損失。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本合同簽訂後,各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8.2如甲方未按期償還乙方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逾期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直至清償爲止。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終止和解除

9.1本合同自各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9.2本合同生效後,除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情形外,各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各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9.3本合同至甲方清償或擔保人代爲清償全部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其他有關債務時,自行終止。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由合同簽訂地( )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1.1按本合同約定由任何一方發給其他方的任何通知或者書面通訊,應以掛號郵寄、特快專遞或者其他通訊形式發出,送至本合同之首頁所列各方的地址;如採用掛號郵寄方式,上述文件或通知在投郵後第4日,即視爲送達和收到之日;如採用特快專遞方式,專遞人員將上述文件或通知送達收件人地址之日,即視爲送達和收到之日。如果聯繫方式之任何一項發生變更,相關方應在變更後5日內將更改後的聯繫方式按本條的約定書面通知對方。此後,本條約定的通知、文件應按變更後的聯繫方式送達。

11.2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執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11.3本合同於20xx年 月 日在 簽訂。

甲方:

乙方:

民間借貸款合同格式 篇6

合同編號:

借款人(全稱):

借款人現更名爲:

開戶行:

賬號:

貸款人(全稱):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

1、借款種類:專用資金借款

2、借款用途:

3、借款幣種最高金額爲人民幣實際借款金額以轉款憑證轉款金額爲準。

4、(1)借款期限見下表

(表中欄目不夠填寫而增加的附表,爲本合同組成部分。)

(2)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發放日期與轉款憑證記載不一致時,以轉款憑證記載爲準。轉款憑證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下列條件之一未成就的情況下,貸款人有權不向借款人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借款:

1、借款人按照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並辦妥相關手續。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質押擔保的,有關登記及/或保險等法律手續已按照貸款人要求辦妥,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有關質物及其權利文件、出質權利憑證已經交付貸款人。本合同項下借款有保證擔保的,保證合同已簽訂並生效。

第三條 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有權瞭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借款使用等情況,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財務報表等文件、資料和信息。

2、借款人出現(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第四條第5、6、7、8、10項列示的)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不利行爲或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未發放的借款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

3、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按照先還利息、罰息、複利或費用後還本金的順序償還。

4、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的違約行爲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5、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第四條 借款人權利與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使用借款。

2、按時歸還借款本息。借款人需展期的,應在本借款到期之前至少2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簽訂借款展期協議。如果貸款人不同意延期的,則本合同仍然有效。借款人已經佔用的借款和應付利息,應按本合同規定償還。

3、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擠佔、挪用借款。

4、按月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財務報表或其他相關資料、信息,並積極配合貸款人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

5、借款人實施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兼併、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債權債務關係變化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的行爲,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經貸款人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實施上述行爲。

6、借款人發生除前項所述行爲之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情形,如停業、歇業、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並落實貸款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7、借款人爲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能力的,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並徵得貸款人同意。

8、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擅自轉讓股份,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9、借款人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經營範圍變更等事項,應當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

10、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保證人出現停業、歇業、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損,借款人應當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11、借款人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費用。

第五條 提前或展期還款

借款人提前或展期還款,應徵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或展期還款的,還款時對提前還款部分,按實際借款期限計收利息,但貸款人按借款人提前還款金額的千分之五收取違約金;展期還款部分超出日期的息費率按每日3‰計收利息。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金的,貸款人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按日3‰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爲止。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從違約使用之日起按日3‰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爲止。

3、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人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應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違約使用罰息)和借款逾期後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罰息和違約使用罰息)。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內按合同約定借款執行利率計算複利,自借款到期日期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複利;逾期借款的應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複利。

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按照合同約定按時還息,不得拖欠等),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爲,有權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有權宣佈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採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5、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任一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約定的義務,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採取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6、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採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爲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 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採用以下三種方式的擔保:

(1)由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並另行簽訂《保證合同》。當借款人未能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債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2)由借款人以 提供抵押擔保,並另行簽訂《抵押合同》。當借款人未能按

本合同約定履行其債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擔保物在其擔保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3)由借款人以股權提供質押擔保,並另行簽訂《質押合同》。當借款人未能按

本合同約定履行其債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出質人以質押權利在其擔保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第八條 上述擔保條款的效力獨立於本合同其他條款,如本合同其他條款被確認爲無效或部分無效,則保證人、抵押人、出質人仍按本合同擔保條款承擔擔保責任,或對借款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承擔擔保責任;如貸款人與借款人解除借貸關係的,保證人、抵押人、出質人對借款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承擔擔保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1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條 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當事人各壹份,效力相同。

第十三條 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雙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借款人(簽章) 貸款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民間借貸款合同格式 篇7

甲方(出借人):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乙方(借款人):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丙方(擔保人):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乙方因資金週轉需要,現向甲方借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擔保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達成如下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出借人民幣(大寫) 小寫: ¥ . 2、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乙方承諾自借款之日起按月利率25‰支付利息,借款到期日本息一併支付。

4、乙方自願承擔因乙方逾期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導致甲方爲實現債權而支出的合理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

5、丙方自願對乙方的借款及利息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限爲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保證擔保範圍包括借款本息及甲方爲實現債權而支出的合理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

6、如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通過本合同簽訂地法院訴訟解決。

7、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8、乙方、丙方應向甲方提供身份證複印件,該複印件爲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注: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已向乙方實際支付上述借款,故乙方不再出具收據。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擔保人):

合同簽訂地:

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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