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抵押合同集錦(精選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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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抵押合同集錦 篇1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

最新抵押合同集錦(精選24篇)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

爲確保 _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 ______萬元整,抵押率爲 ______%,實際抵押額爲 ______萬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應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 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A.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或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或

C.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覈銷登記。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並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 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 ______%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或經調解解決,如仍不能解決爭議的,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並經登記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 (簽章)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公章)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最新抵押合同集錦 篇2

貸款方: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

借款方爲取得借款,貸款方爲確保貸款安全,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本財產抵押契約。雙方在共同遵守國家法律和信貸政策的前提下,保證恪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 借款方自願以本單位所擁有的財產作爲貸款抵押物抵押給貸款方:包括固定資產 元;可封存的流動資產 元,有價證券 元;其它 元(詳見抵押物清單),評估現值共計 ________萬元。抵押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即從 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 年____月____日止,貸款方根據抵押率不得超過現值的____%的規定,同意以借款方抵押物爲條件,覈定借款方最高貸款額度 萬元。在這個額度內,按照中國XX銀行貸款辦法和信貸政策,可以一次申請貸款,也可分次申請借款,在抵押期限內,貸款歸還後可以申請貸款,但借款期不得超過抵押期。

第二條 經貸款方同意,抵押清單所列由借款方____使用)的抵押財產。抵押期間借款方可繼續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維修,其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 在借款方____(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變賣、轉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間,屬借款方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損壞、損失或變質,由借款方負責,並在十日內通知貸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財產作爲抵押物,或由貸款方覈減相應的貸款額。抵押清單所列的由貸款方_______的抵押物,自本契約簽訂之時,移交貸款方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方不能按期還清借款本息時,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如處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貸款本息時,借款方應用其他資金歸還。

第四條 在抵押期間,如充當抵押物的有價證券到期兌現,由借貸雙方共同負責辦理並償還貸款。

第五條 在抵押期間,如發生抵押物價格下降時,貸款方相應調低放款額度。

第六條 抵押物必須參加財產保險(有價證券等除外)。如遇保險公司不同意保險或續保,借款方應另找意外財產損失擔保人。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借款方應負責續保,並將續保的保險單交貸款方________,如發生災害損失,借款方必須以保險理賠款歸還貸款本息。

第七條 抵押物的保險、鑑定、登記、運輸、保管以及合同公證等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

第八條 貸款方有權隨時對借方________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借款方須在工作上保證協助。

第九條 抵押合同依法需變更或解除的,必須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協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條 借款方發生合併、分立時,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合同的義務和享受應有的權利。

第十一條 借貸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條款:

第十二條 本契約自借貸雙方簽字並經公證後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規定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含提前還清貸款本息),抵押物返還借款方,本契約自動終止。

第十三條 本契約一式三份,簽約方和公證機關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與借款合同一起保存。

附件:

1.抵押物清單 ____張。

2.

3.

4.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章: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              抵押物清單

抵押契約編號

最新抵押合同集錦 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擬訂本合同。甲方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乙方處購買廣汽本田奧德賽轎車壹輛:_____車輛品牌型號爲:_____車輛識別代碼爲:_____

發動機號爲;

因甲方在乙方處購車欠乙方車款壹拾萬元整。甲方同意按每月_____元利息支付給乙方,欠款結止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還清,本息合計壹拾萬零肆仟元整,甲方:同意將自己的不動房產一處抵押給乙方,如甲方不能按期償還,;甲方同意乙方將房產拍買。丙方願意爲乙方提供擔保,如甲方不能按期給乙方還清本金(壹拾萬元)及利息20xx元/月,丙方:願意自已處房產拍賣用於償還甲方欠乙方所有款項,甲丙雙方願意同時將房產拍賣抵押乙方。補充條款:

在合同期內,甲方、丙方分別將兩處抵押房產的土地證及房產證原件交由乙方管理,如按期償還所有欠款,乙方將所有證件歸還甲、丙雙方。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以下簡稱甲方):

擔保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確保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擔保。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1、抵押物價值(人民幣)_____元整(小寫_____元整)

2、抵押物:_____牌_____型汽車_____輛,車輛牌號爲_____,抵押的'車輛爲_____所有。

3、在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將車輛登記證交給甲方。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項下義務,乙方被宣佈解散、破產,甲方有權提前處理其抵押財產。

5、乙方如出現未按約定還款期還款,甲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產。

6、乙方對抵押物提供切實證明,抵押物完全爲乙方合法所有,並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後發生糾葛致使甲方遭受損失時,可歸責於擔保物提供單位,或借款合同中的連帶擔保人,亦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7、所得款項不足以彌補本協議項下甲方的全部債權的,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8、抵押期限: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9、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章後生效。

坑受方(簽字蓋章):

擔保方(簽字蓋章):

日期:

最新抵押合同集錦 篇4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丙方(出質人):

身份證號碼:

丁 (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因正常生產經營的需要,現向甲方申請借款,甲方同意發放借款。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甲方、乙方、丙方及丁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及期限

甲方同意借款 萬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給乙方用於正常生產經營。

借款期限爲壹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屆滿時,由乙方無條件地將本金一次性歸還給甲方。

二、借款利息及支付方式

乙方同意借款利息按月利率______%計算。

借款利息由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三、 擔保條款

股權質押擔保條款:

丙方自願爲乙方的借款行爲以其在乙方公司的全部股權(佔乙方公司總股權的比例爲1

%)及其派生收益提供質押擔保,並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辦理好股權質押登記手續。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還本付息的,甲方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採取拍賣、變賣等方式處置質押股權優先受償。

丙方提供的股權質押擔保的責任範圍爲:本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質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差旅費、律師代理費、律師取證費)。

丙方保證其爲乙方債務提供股權質押擔保行爲不違反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連帶保證擔保

丁 自願爲乙方的借款行爲提供連帶保證擔保,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還本付息的的,丙方願意承擔連帶還款責任,本保證擔保爲不可撤銷之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丁 的連帶保證擔保的責任範圍爲本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差旅費、律師代理費、律師取證費)。

本連帶保證的保證期間爲兩年,甲方在主債權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未向丁 主張要求承擔保證責任的,丁 的保證責任消滅。

四、聲明與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1)乙方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有權簽署並履行本合同。

(2)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已得到其董事會或相應的最高權力機構的授權,且不違反適應於乙方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章程之規定。

(3)除了向甲方提供的資料已說明的外,乙方不存在未完結的訴訟、仲裁和企業破產審理程序。

(4)乙方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使甲方不同意發放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下列事實: a 、與乙方或乙方主要領導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b、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 c、乙方承擔的債務、或有債務(向第三人提供的擔保、抵押、質押擔保等); d、其他可能影響乙方償債能力的情況。

乙方在此向甲方保證:

(1)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的文件、報表、憑證等資料,上述資料沒有重大遺漏。

(2)未經甲方同意,不將本合同項下債務部分或全部轉讓給第三人。

甲方: 乙方:

最新抵押合同集錦 篇5

抵押權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編碼:

抵押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編碼:

爲確保抵押權人(甲方)                  與                  的借款承諾,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乙方抵押擔保的借款金額(大寫)                  ,貸款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貸款用途爲                           。

第二條 乙方以抵押物清單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三條 抵押物清單如下:

1.房地產座落:

2.土地面積:

3.土地使用年限:

4.土地來源:

5.土地(轉讓、劃撥)合同號:

6.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7.房屋建築面積:

8.共有權份額:

9.房屋所有權證號:

10.抵押物確認價值合計爲:

第四條 乙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第五條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他項證)交甲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甲方代爲保管。乙方以所購地產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將購房合同或證明文件、抵押登記證明或他項權證交甲方執管。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房屋土地及房地產權證收乙方執管。

第六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借款金額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以及實現借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公證費等)。抵押金額(大寫)人民幣?整。

第七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抵押期間,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第十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爲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動用。

第十一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一條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贈與、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三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甲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四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本息:

乙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爲。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致甲方借款債權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中所約定的違約情形等。

第十五條 乙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甲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借款金額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乙方未承擔抵押擔保責任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甲方有權直接用乙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六條 甲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甲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甲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違反本合同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2.甲、乙方雙方若一方違反本合同,需承擔另一方因此合同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

3.在借款人連續逾期利息未付時,屬違約責任,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提前回收借款,並依據甲方與抵押人簽訂的《抵押合同》行使擔保權利。

第十九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有關部門一份,_______律師事務存檔一份。副本?/?份。

甲方(公章或印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個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抵押合同集錦 篇6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車輛質押合同

合同編號: 車質第( )號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爲確保x 年 x月x 日當戶(借款人) /甲方與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爲( x)的《車輛典當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所有或享有處分權的車輛質押給乙方,爲其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設定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質物

1、甲方自願以本(單位/人)品牌爲 _______________,車輛號牌爲 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爲_______________,車架號爲_______________的車輛(以下簡稱該車輛)作爲質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車輛爲主合同項下債權之抵押擔保。

2、“該車輛”質物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二) 擔保的債權範圍

1、當金(¥:_______________)及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稅費等)。

2、續當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及續當期限屆滿後(含絕當後)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稅費等)。無論續當是加重當戶息、費率負擔還是減輕當戶息、費率負擔的,均屬於擔保範圍。當戶不續當的,典當期限屆滿後(含絕當後)所產生的息、費均屬於當物的擔保範圍。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續當時將甲方拖欠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轉入續當後的本金的,該等部分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亦屬於當物的擔保範圍。

(三)質權的存續期限

質權的存續期間爲甲方全部償還乙方《車輛典當借款合同》項下全部債權爲止。

(四)質押登記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二日內辦妥質物登記手續,質物有關登記文件的正、副本由乙方保存。

(五)質物的佔管

1、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佔有和保管。

2、甲方應將有關質物所有權證書或使用權證明文件的原件交乙方保管。

(六) 保險

1、質權存續期間,甲方應根據有關法律及乙方指定的險種、投保期限、投保金額辦理質物的財產保險,並以乙方爲第一受益人;如質物已保險,應將第一受益人批註或變更爲乙方。保險金額不低於主合同借款本息,保險期至少應長於借款合同履行期間三個月;如保險期限屆滿,甲方未償清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等的,甲方應對保險期作相應延長。

2、在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等償清之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甲方中斷或撤銷保險,乙方有權續保或代爲投保,其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對乙方因保險中斷或被撤銷而蒙受的一切損失負全部責任。

3、保險單正本及保險權益轉讓書應由乙方保管。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質物如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當全額支付到乙方指定賬戶 _______________上,作爲乙方債權的保證金擔保。

(七)質權的行使

1、絕當發生以及出現主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的,乙方有權行使質權。

2、乙方在行使質權時,有權自行決定以拍賣、變賣方式處置質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3、乙方依據本合同第7.1條以及主合同約定方式處分質物時,甲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八) 特別約定

質權存續期間,質物有損毀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賣或變賣質物,並與甲方協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九) 處置抵押財產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清償:

1、乙方代墊的費用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等)。

2、當金息、費、違約金、賠償金。

3、當金本金。

(十)通知與通訊

1、甲方聯繫方式 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___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 。

2、乙方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 , 通訊地址 _______________,電子郵箱 _______________。

3、任何一方變更聯繫方式、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必須在變更後三日內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向上述通訊地址、電子郵箱,郵寄、發送文件等視爲送達。

(十一)管轄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解決則可以向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十二)其他約定

1、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

(十三)合同效力及費用承擔

1、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見證、登記、過戶、稅費、保管、年檢、維修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4、本合同未盡事宜,以《車輛典當借款合同》的內容爲準。

(十四) 聲明條款

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充分理解。

甲 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 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 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20xx 年 月 日

20xx 年 月 日

最新抵押合同集錦 篇7

抵押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

帳   號:

電話:

傳真:

抵押權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區)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爲確保 年 字第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爲(詳見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大寫) 元整,抵押率爲百分之 ,實際抵押額爲     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       待甲、乙雙方封存後,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並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    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        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五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的,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爲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5.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6.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   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區)

最新抵押合同集錦 篇8

甲方(抵押權人):×擔保中心

乙方(抵押人):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抵押物事項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爲準。

第二條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爲元,評估值爲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爲元。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3.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爲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4.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4.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4.3甲方爲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5.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爲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十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爲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1、機動車輛損失險;2、機動車輛強制險;3機動車輛座位險;4、第三者責任險;5、盜搶險;6、自燃險。

5.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爲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5.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爲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5.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5.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5.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爲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最新抵押合同集錦 篇9

貸款人(抵押權人):

借款人(抵押人):

鑑於: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當票(編號:),約定乙方向甲方借款,並自願將其合法所有的機動車抵押給甲方,作爲履行前述當票(借款合同)項下義務的擔保。

爲進一步明確當票約定事項,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典當管理辦法》,經協商訂立本合同,作爲對當票的補充。

第一條抵押標的

抵押機動車的品牌、型號、數量、車輛牌照號碼、發動機號碼、車架號碼等詳見附件1:抵押機動車清單。

抵押機動車暫估價值總計:人民幣(大寫) 萬元。

第二條抵押擔保範圍及期限

1、擔保範圍:乙方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於:當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協議)約定的借款本金(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訴訟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公證費、公告費、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處分質押支票所需其他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

上述債務在本合同中已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按照有關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所記載的金額確定。

2、擔保期限:抵押權設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償全部債務止。

第三條借款金額(當金)

借款數額(當金):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第四條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實際放款日順延。實際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記載日期爲準)。

2、借款期限內或期限屆滿後5日內,經雙方同意可以辦理展期(續當),展期期限和息費率以《補充協議》約定爲準。雙方確認:依當票及本合同所設定的擔保物權及於展期的債務。展期時,乙方須先行結清當期利息和綜合費用。

3、提前到期:雙方特別約定,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應於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償還全部當金、付清利息和綜合費用,並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給付。

第五條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

借款月利率爲‰,月利息爲人民幣(大寫)元整;

月綜合費率爲‰,月綜合費爲人民(大寫)元整。

2、乙方須於每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向甲方交納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

第六條抵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負責辦理機動車抵押登記手續,其他各方當事人應盡配合義務。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登記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息費作爲違約金、不予退還。

第七條放款

滿足下列各項條件後,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簽署當票及本合同。

2、機動車抵押登記手續已辦理完畢,且甲方已收到抵押權利證明原件。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關於同意本次借款和抵押的決議。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有關費用。

第八條抵押機動車的權利限制

1、抵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機動車,或做出任何不利於甲方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改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出借、出租、抵償債務、分割等);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如乙方確需轉讓抵押機動車的,應經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等值擔保。甲方在取得擔保後,指派工作人員辦理撤銷抵押手續。

2、如甲方要求乙方爲抵押機動車辦理保險的,乙方應無條件投保並承擔保險費用。抵押期間,抵押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徵收等,抵押權及於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甲方有權要求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3、抵押期間如抵押財產價值顯著減少(抵押機動車的市場價值減至合同暫估價值的80%及以下)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機動車與乙方發生權屬爭議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機動車申請保全或強制執行的,或乙方申請或被申請破產、合併、被兼併、分立、解散、清算、改制、歇業、停業整頓、被關閉、被吊銷營業執照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另行提供擔保。

4、抵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該抵押機動車上另行設定抵押權等其他擔保或權利限制,也不得以該機動車進行出資、合夥或聯營。

5、抵押權存續期間,乙方應按機動車登記用途合理使用抵押車輛,並盡維修、保養義務。

5、如甲方要求乙方更換所質押的支票時,乙方應無條件更換。

第九條乙方的保證與承諾

1、乙方保證對抵押的機動車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與處分權,乙方簽訂、履行當票及本合同已經依法履行了相關法律手續、取得了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的同意。

2、各方簽署當票及本合同時,該抵押機動車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權實現的其他爭議(包括、但不限於:存在抵押、留置、已出售、出租、借用、託管、繼承、遺贈、贈與、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權屬爭議、涉及該機動車的訴訟、仲裁、行政處罰、或機動車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隱患,乙方已與第三方簽訂抵押機動車轉讓合同等)。

3、乙方及時交納抵押期間機動車的交強險、商業保險等費用,依法按時檢驗機動車。

第十條抵押權的行使

1、雙方特別約定:如發生下列任一情況的,甲方有權宣佈當票(包括續當憑證)項下的借款(當金)提前到期:

(1)乙方違反其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義務的。

(2)乙方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或發生可能造成抵押機動車毀損、滅失、價值下降的,或抵押機動車發生權屬爭議的,或抵押機動車上存在其他擔保或優先權利的,或抵押機動車被查封、扣押、監管的。

(3)在發生影響或可能影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的情況後,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擔保或採取其他補償措施的;或乙方在收到相關付費通知後未按通知規定的時間付費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關抵押機動車的相關費用或未履行有關抵押機動車的相關義務,導致甲方的抵押權可能遭到損害的。

(4)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

2、在當票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或依本合同之約定視爲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乙方應當結清全部當金、利息及綜合費用、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否則,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

3、甲方可通過自行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拍賣、變賣等方式實現抵押權。如甲方自行拍賣抵押機動車的,甲方有權自行選定評估及拍賣機構。

4、質押股權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全部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各方同意:相關評估、拍賣等手續均委託甲方辦理。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當票及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總額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違約金。

(按上述標準支付至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

2、乙方未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結清當金、息費、第十一條第1款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的,自第6日起,每日須按未結清前述款項總額的千分之一點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項清償之日止(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行使質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義務,或由於非可歸責於甲方的原因而致抵押權未能有效設定、喪失或部分喪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擔保及採取其他補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償本息及綜合費用,並另向甲方支付當金總額20%的違約金。

4、如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另行賠償。

第十二條特別約定

1、本合同所約定的抵押擔保條款獨立於當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如當票、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條款無效時,上述擔保條款仍然有效,作爲乙方履行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義務的擔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爲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3、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評估、拍賣、公證、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全部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1、與當票、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協商不成的,須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如各方同意辦理公證手續,由公證機關依法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則甲方有權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行使債權、實現抵押權),乙方放棄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辯權。

第十四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於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合同終止

當乙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且已履行當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時,本合同終止。相關方在合同終止後10日內辦理機動車抵押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爲準;補充協議未涉及的內容,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2、乙方、丙方等在當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證、承諾、擔保等對補充協議仍然有效。

第十七條通知

各方當事人確認本合同首頁所列的聯絡方式準確、有效,各方當事人在收到書面變更通知前,通過上述聯繫方式所發出的`通知等視爲有效送達。

第十八條充分磋商與修改補充

1,各方確認: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系各方當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後共同擬定,各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理解和接受。

2,各方對本合同內容進一步修改。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最新抵押合同集錦 篇10

抵押合同(二)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抵押人名稱:

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開戶金融機構:

號:

電話:

郵政編碼:

抵押權人名稱:

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簽訂合同日期:

簽訂合同地點: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爲確保

字第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爲(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

萬元整,抵押率爲

%。實際抵押額爲

萬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

待甲、乙雙方封存後,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並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價額

%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

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損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主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不列入破產清算範圍,乙方並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用主合同中尚未償還的借款與被毀損的抵押財產相抵銷,並可追索剩餘價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爲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

4.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5.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並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一式

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簽訂合同地點:

最新抵押合同集錦 篇11

正文:

中國銀行個人商業用房貸款抵押合同

中國銀行個人商業用房貸款抵押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號

抵押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抵押權人(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電話:

爲確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擔保的主債權爲乙方依據____年_________字號________借款合同向________發放的貸款,本金金額爲 ______(幣別)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元整,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條抵押擔保的範圍: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_____________(幣別)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元整及其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乙方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三條甲方以“抵押財產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以抵押財產爲借款人基於本合同第一條限定的借款合同所發生的全部債務提供全額擔保,借款人無論何種原因未按本合同第一條所限定的借款合同約定履行到期應付債務(包括因借款人或擔保人違約而由貸款人宣佈提前到期的債務),抵押權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以抵押財產優先受償。

?第四條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產權情況

1.房地產坐落:

2.座號:

3.土地面積:

4.土地使用年限:

5.土地來源:

6.土地出讓(轉讓、劃撥)合同號:

7.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8.商業用房建築面積:

9.共有權份額:

10.商業用房所有權證號:

11.商業用房預售、買賣契約號:

第五條以商業用房設定抵押的情況

1.抵押土地四至:

2.抵押土地面積:

3.抵押土地評估價值:

4.抵押商業用房部位:

5.抵押商業用房建築面積:

6.抵押商業用房評估總價值: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___________元整,抵押率爲____%,實際抵押額爲___________元整。

第七條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並於本合同簽訂後的五日內按規定到有權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間,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八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本合同項下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或免於支付。

第十條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爲乙方,保險單不得有任何有損乙方權益的限制條件。保險單證在投保後三天內交由乙方代爲保管。借款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否則,乙方有權代爲投保,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出售、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二條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爲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爲抵押財產,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四條在抵押有效期內無論任何原因導致上述抵押物賬面淨值總額減少至不足以擔保全部抵押債權時,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並辦理本合同前款約定的保險手續。

第十五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或可撤銷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六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貸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抵押人拒絕或者拖延續辦抵押登記。

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七條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八條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 _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抵押擔保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用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消。

第十九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二十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二條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罰息、違約金、賠償金等全部償清完畢後止。

第二十三條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爲本合同附件:

1.抵押財產清單;

2.抵押財產保險單正本;

3.抵押登記證明文件。

第二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違反本合同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2.

3.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份。

甲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受權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受權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最新抵押合同集錦 篇12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丙方(出質人):

身份證號碼:

丁 (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因正常生產經營的需要,現向甲方申請借款,甲方同意發放借款。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甲方、乙方、丙方及丁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及期限

甲方同意借款 萬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給乙方用於正常生產經營。

借款期限爲壹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屆滿時,由乙方無條件地將本金一次性歸還給甲方。

二、借款利息及支付方式

乙方同意借款利息按月利率______%計算。

借款利息由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三、 擔保條款

股權質押擔保條款:

丙方自願爲乙方的借款行爲以其在乙方公司的全部股權(佔乙方公司總股權的比例爲1

%)及其派生收益提供質押擔保,並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辦理好股權質押登記手續。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還本付息的,甲方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採取拍賣、變賣等方式處置質押股權優先受償。

丙方提供的股權質押擔保的責任範圍爲:本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質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差旅費、律師代理費、律師取證費)。

丙方保證其爲乙方債務提供股權質押擔保行爲不違反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連帶保證擔保

丁 自願爲乙方的借款行爲提供連帶保證擔保,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還本付息的的,丙方願意承擔連帶還款責任,本保證擔保爲不可撤銷之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丁 的連帶保證擔保的責任範圍爲本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差旅費、律師代理費、律師取證費)。

本連帶保證的保證期間爲兩年,甲方在主債權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未向丁 主張要求承擔保證責任的,丁 的保證責任消滅。

四、聲明與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1)乙方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有權簽署並履行本合同。

(2)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已得到其董事會或相應的最高權力機構的授權,且不違反適應於乙方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章程之規定。

(3)除了向甲方提供的資料已說明的'外,乙方不存在未完結的訴訟、仲裁和企業破產審理程序。

(4)乙方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使甲方不同意發放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下列事實: a 、與乙方或乙方主要領導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b、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 c、乙方承擔的債務、或有債務(向第三人提供的擔保、抵押、質押擔保等); d、其他可能影響乙方償債能力的情況。

乙方在此向甲方保證:

(1)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的文件、報表、憑證等資料,上述資料沒有重大遺漏。

(2)未經甲方同意,不將本合同項下債務部分或全部轉讓給第三人。

最新抵押合同集錦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爲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爲抵押財產清單(詳見及財產有效證書)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________(大寫)元整,抵押率爲百分之________,實際抵押額爲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一、抵押財產中的代甲乙雙方封存後,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二、抵押財產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並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_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貸款。    第五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一、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一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二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由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四、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爲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_______的違約金。 

五、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六、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_的違約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份。

注:如果合同當事人爲非法人單位,應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最新抵押合同集錦 篇14

抵押權代理人:

抵押人:

債券發行人:

第一章總則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爲了確保丙方於年月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債權的實現,乙方願意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爲抵押資產,爲丙方從債券持有人融入資金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根據 要求,甲方代理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體債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以下簡稱債券持有人),與乙方和丙方簽訂本合同並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丙方作爲債券發行人,在此承諾對此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協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權利的期限爲:在抵押登記機關登記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券到期日止,其後本合同項下權利由債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債權人分別或聯合行使。

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資產抵押擔保,爲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定義

第一條債券發行人——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特種金融債券的金融機構,即丙方。

第二條特種金融債券——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丙方發行的專門用於清償證券回購債務的有價證券。

第三條抵押人——即本合同項下乙方,指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爲抵押資產爲丙方發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進行擔保的第三人。

第四條抵押權人——指丙方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券持有人。

第五條抵押權——指在抵押擔保法律關係成立後,當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義務時,甲方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資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資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

第六條抵押資產價值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或甲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定。

第三章甲方聲明第七條甲方作爲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出租、轉讓給第三人的,其出租、轉讓行爲無效,甲方仍可對抵押資產行使權利;

2.任何第三人對債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產生侵害,甲方有權提起訴訟;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再設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爲無效;

4.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只能用於防範特種金融債券到期兌付風險;

抵押權人: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抵押人: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最新抵押合同集錦 篇1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保證人):_____個人公積金賬號:_____聯繫電話:_____爲保證甲方與_____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編號爲:_____,借款額爲(人民幣):_____萬元的住房公積貸款合同的履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現就甲方、乙方對使用乙方個人住房公積金擔保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在約定保證期內: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爲償還甲方貸款做保證。

二、乙方在本協議項下提供的保證爲連帶責任保證;

三、乙方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合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四、乙方在保證期間不提取貸款擔保額度內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餘額;

五、一旦發生貸款逾期,同意甲方從乙方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扣還借款本息(含罰息;在協議保證期屆滿借款人未履行債務時,乙方須在其保證範圍內清償債務。

六、乙方應予賠償因自身過失而造成的甲方損失;

七、乙方在保證期間發生情況變動時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重新落實保證責任;

八、在本協議保證期間內,乙方不得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在甲方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抵押合同集錦 篇16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

爲確保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棟___________單元___________層______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__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m2。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_________________債務人爲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_________________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爲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爲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最新抵押合同集錦 篇17

抵押人名稱 :

抵押權人名稱 :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地點: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爲確保 年 字第 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抵押率爲 %,實際抵押額爲 萬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應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 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A.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或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或

C.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

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覈銷登記。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並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或經調解解決,如仍不能解決爭議的,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並經登記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 (公章)

年 月 日

最新抵押合同集錦 篇18

抵押人_______願將其房地產作抵押物,以擔保借款人_______的債務按期清償,擔保的範圍爲抵押貸款的本息及罰息,經與抵押權人_______協商,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簽訂本抵押貸款合同。

一、抵押房地產狀況:

1、房屋座落:_______區_______街(路)_______衚衕_______號。棟號。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字第_______號等共計:_______棟(詳見抵押房地產評估明細表)共有權證_______字_______號。

2、結構類型: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使用性質:_______。尚可使用年限:_______。

3、權利來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產業。

4、房屋評估值:萬千_______百_______拾元整。

5、土地位置:______。

6、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______,使用年限_______。

7、土地面積:_______,地區類別:_______。

8、土地使用性質,土地證號:_______。

9、土地評估值:______。

10、房地產評估總值。

二、抵押人將上述權證所載房地產之全部/部分,抵押給抵押權人。並將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交_______保管。

三、找押權人同意在房地產現值_______%以內提供貸款。貸款總額爲:(幣種________)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抵押貸款期限_______個月,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

四、抵押人保證將該款項用於_______。抵押人同意按本合同所定之貸款利率(年/月利率)_______%支付利息。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或計息辦法,自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後的規定計息。

五、還款方式:

六、雙方商定:抵押房屋的保險事宜按以下第__________款辦理。

1、由抵押人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費用由抵押人負擔,保險憑證交________保管。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當抵押房屋因保險事由毀損滅失時,抵押權人爲該保險賠償金受償及支配人。

上述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貸款本息和罰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償。

(已投保的,填寫下列(1)(2)款)

(1)投保價值: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

(2)保險期限:_______個月,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雙方再特約另定。

七、抵押期內,抵押人須保證抵押房地產的安全、完整,並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八、抵押期內,抵押人慾將房地產出租,除應預先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外,同時須與承租人訂約由承租人出具承諾書,闡明抵押違約時,接到抵押權人通知後三十天內承租人即須遷離該宗房地產。

九、抵押期內,未取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房地產轉讓他人或以其它交易方式處置;不得對房屋進行翻建、修建、擴建。

十、抵押期內,抵押人必須繳交有關部門對抵押房地產徵收的任何稅費,並保障該房地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如遇國家徵地拆遷,抵押人須與抵押權人重新簽訂抵押合同。

十一、抵押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金額給付貸款的,抵押人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或賠償實際損失。

十二、抵押人不依約履行本合同任何條款,或逾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抵押權人有權採取以下處置方

1、依照法律程序追回欠款,在欠款尚未追回的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對房地產提出訴訟保全。

2、向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對抵押房地產進行拍賣,拍賣所得價款按有關規定依次償還。

3、根據雙方商定,抵押權人在合同逾期30天內向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申請,將抵押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變更歸抵押權人所有,以追回欠款。

4、若抵押房地產的現值或拍賣的價款不足清償所欠貸款本息及罰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若超出所欠貸款及罰息的所餘部分返還給抵押人。

十三、企業法人分立,合併或更名,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十四、抵押人還清貸款本息及罰息,並同時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抵押關係即告終止。抵押權人應會同抵押人在十日內到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抵押合同註銷手續。

十五、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等,構成本合同的整體。完整的合同整體方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抵押雙方各執一方,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十六、本合同經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鑑證後生效。

十七、本合同經鑑證後,需到房屋產權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辦理他項權利登記。

十八、特約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最新抵押合同集錦 篇19

抵押人名稱: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名稱: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確保________年____字第___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整,抵押率爲____%,實際抵押額爲_________萬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應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a.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或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或

c.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

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覈銷登記。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並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或經調解解決,如仍不能解決爭議的,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並經登記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件 抵押財產清單

單位:(元)企業名稱 經濟性質 地   址 電   話 抵押物名稱規格單位數量帳面價值抵押現值折扣率抵押價值存放地點保險單原值淨值保險號碼起止時間                                    

最新抵押合同集錦 篇20

抵押權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聯繫電話:

抵押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聯繫電話:

鑑於__年__月__日借款人 與債權人即甲方簽訂了編號爲 的《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約定借款人向甲方申請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整。爲保障甲方債權的實現,乙方自願以其名下的房產(以下簡稱“抵押物”)爲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向甲方提供擔保。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擔保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房產位於 ,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房地產證號爲 。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是全額抵押,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着物、附合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三條 抵押物的資料、登記和管理

1、資料:本合同簽署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物的房地產證原件或由產權登記中心打印的查詢單原件,並應保證該資料真實、有效。

2、登記:乙方應於本抵押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配合甲方辦理完畢本合同的抵押物登記手續,並在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後當

3、管理:乙方負責抵押物的妥善佔有、保管、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有關費用(如倉儲、經營、維修、保養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乙方抵押擔保的範圍是主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甲方因追索該款項而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覈算費、評估費、鑑定費、拍賣費、差旅費、保全費、調查取證費、變更登記費等全部支出。

第五條 抵押物的保管及使用

1、本合同簽訂後,主合同項下債務甲方未全部受償前,抵押物只能由乙方自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物轉移、轉讓、出租、出售、贈與、再抵押、改變抵押物用途或以其它方式處置,並不得實施減少抵押物價值的任何行爲。如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抵押物出租、出售,出租、出售的,所得款項應提前清償甲方債務。

2、由於乙方的行爲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在通知當日向甲方提供新的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非乙方原因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權在抵押物因損害而獲得的賠償範圍內優先受償或提存。

第六條 乙方不得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權的任何情況。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登記、公證、保險、鑑定、運輸、保管以及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權的實現

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甲方未受清償或乙方未按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及時提供新的擔保的,甲方有權依法或依約定的方式處置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第九條 甲方對本合同擁有的權益,甲方認爲必要時,可以將

權益轉讓給第三人,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1、2款或第五、六條的約定,乙方應按主合同項下甲方實際提供借款總額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3款的約定,致使抵押物毀損或滅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否則,乙方應按主合同項下甲方實際提供借款總額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一致同意由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如雙方在相關部門備案之《抵押合同》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內容爲準。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抵押登記部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抵押合同集錦 篇21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

賬戶:_________________賬戶: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爲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爲抵押財產清單上所列財產(詳見及財產有效證書)。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______元整,抵押率爲佰分之______,實際抵押額爲______元整。

第三條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一、抵押財產中的待甲乙雙方封存後,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二、抵押財產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並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貸款。

第五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一、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四、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一條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如下: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一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二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由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四、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爲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

五、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六、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_________________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省(市)市縣(區)

最新抵押合同集錦 篇22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爲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市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m2。具體內容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內容爲準,並將房屋所有權證作爲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爲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擔保的範圍爲乙方依據主合同擁有的對債務人的債權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債務人違約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債務人違約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實現抵押權時支出的相關人員的差旅費等)。

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爲人民幣

(大寫),__________(小寫)。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甲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若因甲方未辦理抵押登記,使乙方不能依法享有本合同項下房地產的優先受償權的,甲方應當對債務人的債務向甲方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爲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主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清償債務,乙方有權拍賣、變賣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雙方協商以抵押物折價實現抵押權。

第十二條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抵押人(公章):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合同地點:

簽訂合同時間:年月日

最新抵押合同集錦 篇23

抵押合同

(參考文本)

抵 押 人:______________企業性質:_____________

立協議人:

抵押權人:___________銀行

爲了明確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自責任、權益和義務,恪守信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貸款抵押管理規定(試行)》,特簽訂本《抵押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願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權,擔保借款人__________與__________銀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債務償還借款。該貸款種類爲_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萬元,用於__________。貸款期限爲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借款合同編號爲__________。

二、當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三、抵押人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財產依照國家法律規定擁有_________(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並在抵押期內將所有抵押財產的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佔管。

四、_________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設有抵押,抵押額爲:__________萬元;抵押期限爲________。

五、經雙方協商此項抵押的抵押額爲_____萬元,抵押率爲____%,抵押期限爲____年,隨____號借款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抵押人在已設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額內不得重複抵押。在抵押價值額外再行設定抵押權的,應在再行設定抵押數之前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六、根據協商,雙方佔管抵押物採取下列方式:

1.下列抵押物由抵押人佔管、使用:

─────────────┬───────────┬──────────

抵押物名稱

型 號

數 量

─────────────┼───────────┼──────────

─────────────┴───────────┴──────────

2.下列抵押物及有關文件由抵押權人佔管:

────────┬──────┬──────┬──────┬──────

抵押物名稱 │

型號

面值

單位

數量

────────┼──────┼──────┼──────┼──────

────────┴──────┴──────┴──────┴──────

產權證書: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件;

保險單: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張;

保險金額:___________萬元;

證明文件: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

份。

3.下列抵押物就地封存,不得使用:

─────────────┬───────────┬──────────

抵押物名稱

型 號

數 量

─────────────┼───────────┼──────────

─────────────┴───────────┴──────────

七、抵押人對自己佔管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的

完好,並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檢查和驗證。抵押人未徵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

得以出租、出售、轉借等形式處分自己所佔管的抵押物。抵押權人發現抵押人對所

佔管的抵押物保管不當或有減損其價值的行爲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原

狀或提供其他等價的財產充當抵押物。抵押人不予執行的,抵押權人可以停止發放

新貸款或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貸款。

八、抵押權人佔管之抵押物,如因抵押權人過錯造成抵押物及有關文件損壞、

遺失的,由抵押權人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九、抵押權人佔管、保管抵押物及有關文件、憑證,按照有關規定由抵押人向

抵押權人交納保管費_________元,本協議生效後三十日內結清。

十、本抵押所保證的借款合同期滿,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

或在抵押期間抵押人依法被宣告破產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採取__________方式處分抵押物。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

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費用(含稅金);

(二)支付抵押人欠交抵押權人佔管抵押物的保管費用;

(三)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全部貸款本息;

(四)支付應由借款人支付貸款銀行的其他有關費用;

(五)清償上述款項後所餘金額交還抵押人。

處分抵押物所得金額不足以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貸款本息的,抵押權人仍

有權追索債務。

十一、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規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後,抵押權人將自己佔管的抵

押物及有關文件退還抵押人。

十二、抵押人應按照規定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保險期不得短於抵押期。保

險費用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期間,抵押權人爲抵押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如遇意

外損失,財產保險賠償首先交由抵押權人處理。

十三、抵押期間,各種抵押物的孳息歸財產所有人或經營管理權人所有。

十四、其他約定:

1.

2.

3.

(說明:其他約定中應包括抵押期間財產保險賠償處理方式和有價證券到期是

否兌付等約定)

十五、雙方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本《抵押協議》所規定的權利與義務,任何一

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十六、本《抵押協議》爲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的補充文件。一

式_________份,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執__________份。

股分制企業、合資合營企業、承包經營企業董事會或發包人審覈意見:

(簽字、蓋章)

抵押人(公章):

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最新抵押合同集錦 篇24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定義

第三章 甲方聲明

第四章 乙方聲明及保證

第五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及數額

第六章 債券發行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七章 抵押擔保的範圍

第八章 抵押資產

第九章 抵押資產的佔管

第十章 抵押資產的處分

第十一章 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十四章 抵押登記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七章 附件

第十八章 附則

第一章總則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爲了確保丙方於______年_____月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債權的實現,乙方願意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爲抵押資產,爲丙方從債券持有人融入資金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根據_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體債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以下簡稱債券持有人),與乙方和丙方簽訂本合同並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丙方作爲債券發行人,在此承諾對此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協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權利的期限爲:在抵押登記機關登記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券到期日止,其後本合同項下權利由債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債權人分別或聯合行使。

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資產抵押擔保,爲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定義

第一條債券發行人——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特種金融債券的金融機構,即丙方。

第二條特種金融債券——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丙方發行的專門用於清償證券回購債務的有價證券。

第三條抵押人——即本合同項下乙方,指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爲抵押資產爲丙方發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進行擔保的第三人。

第四條抵押權人——指丙方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券持有人。

第五條抵押權——指在抵押擔保法律關係成立後,當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義務時,甲方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資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資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

第六條抵押資產價值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或甲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定。

第三章甲方聲明

第七條甲方作爲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出租、轉讓給第三人的,其出租、轉讓行爲無效,甲方仍可對抵押資產行使權利;

2.任何第三人對債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產生侵害,甲方有權提起訴訟;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再設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爲無效;

4.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只能用於防範特種金融債券到期兌付風險;

5.如丙方提前或如期清償債務,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記機關解除抵押登記;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每年投保財產險,並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

7.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不足抵償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第四章乙方聲明及保證

第八條乙方作爲本合同項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及保證

1.乙方董事會已同意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進行抵押;

2.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是乙方依法取得併合法佔有的;

3.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上的建築物爲乙方合法取得並具有完整的所有權;

4.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權屬方面不存在任何爭議;

5.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建築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規定;

6.設立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7.在本合同簽字前未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設立過任何抵押和轉讓;

8.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9.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如在本合同簽訂之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並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通知甲方;

10.根據《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甲方作爲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債券持有人簽訂本合同,債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權,也可委託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權,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辯;

11.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債務未獲清償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記管理部門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12.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13.乙方保證每年度依法進行營業

執照年檢,並在其營業執照有效期滿之前,續辦工商登記手續。

第五章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第九條本合同項下的被擔保的主債權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債券發行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十一條債券發行人應在債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償還債券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七章抵押擔保的範圍

第十二條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包括:債券本金、利息、罰息、應支付給乙方的託管費用,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

第八章抵押資產

第十三條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抵押資產建築面積共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根據_________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經甲、乙、丙三方確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價值爲人民幣_________。

第十五條有關資產抵押的有效證明文件和資料,乙方應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抵押資產的佔管

第十六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由乙方佔管。乙方在佔管期間應維護抵押資產的完好,甲方有權檢查抵押資產的管理情況,並提出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條乙方佔管的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第十八條在抵押期間,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因毀損、滅失而獲得的賠償金,屬於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

第十九條在抵押期間,因其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而取得的保險金,乙方應書面要求並保證保險公司匯入甲方指定帳戶,該項資金作爲抵押資產。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經甲方認可的、相當的抵押資產並進行抵押登記後,甲方應將該保險金返還給乙方。

在主債務履行期滿而債務未獲清償前,甲方有權從該保險金中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乙方在抵押期間,應爲抵押資產投保,並按期足額交納保險費,履行《保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保險合同中規定的義務。

第十章抵押資產的處分

第二十一條甲方在代理抵押權人行使本合同項下抵押權時,有權採取如下方式

1.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資產折價以抵償丙方所欠的債務。

2.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資產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權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請求_________調解和處理。

第二十二條甲方依據本合同處分抵押資產時,乙方和丙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二十三條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處分權利包括部分處分權和全部處分權。

第十一章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的抵押資產價值變化情況,可要求乙方對其所抵押的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和增加抵押資產。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有關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所有合法有效證明及有關資料 。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協助以避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權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爲保證債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權在抵押期間,對抵押資產狀況進行監督,並組織評估機構進行再評估和出具評估意見。

5.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處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資產,並從處分後的價款中代理抵押權人優先受償。

(1)乙方或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解散、破產或歇業的;

(2)丙方與第三人發生訴訟,法院判決丙方敗訴,以致對丙方清償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產生重大影響的;

(3)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還款期限已到,丙方未歸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

(4)出現使甲方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況 。

6.甲方處分抵押資產所得,不足以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的,有權依法另行追索;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應將剩餘部分退還給乙方 。

7.當因國家需要徵用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時,甲方有權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設定或增加抵押資產,以確實保障甲方的權益不受損害。

8.在丙方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後,經中國人民銀行覈准,甲方應通知乙方和有關登記機構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有關抵押資產的'所有合法手續和有效證明資料。

2.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財產保險、鑑定、評估、登記、過戶、保管和審查本合同項下增加或變更資產的律師服務等費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抵押資產

作出轉讓、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

4.在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5.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丙方或乙方清償了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7.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及資產評估機構,做好抵押期間抵押資產狀況的監督和再評估工作。

8.當本合同項下設定的抵押物價值,在抵押期間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時,對不足部分乙方有義務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第二十六條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丙方應協助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資產登記手續。

2.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時,丙方應按甲方要求給予協助。

3.在甲方或其他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訴訟以實現抵押權時,應給予協助。

4.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資產狀況的情況說明,如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價值變化或其他使抵押權的實現有可能遇到障礙的情形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乙雙方對抵押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或增加抵押資產。

5.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關抵押材料的真僞負有審查義務。

6.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

第十二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關人員的變動而對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造成影響。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時,丙方負有連帶責任。

第二十八條乙方如有下列行爲之一,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1.隱瞞抵押資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或已經設立抵押等情況的;

2.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關抵押資產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處分抵押資產的。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不可抗力指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造成的後果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情況。

第三十條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進行修改時,乙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不影響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項下享有的權益。

第十四章抵押登記

第三十一條在本合同簽訂後30日內,甲、乙、丙三方應到當地有關的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資產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五章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通過協商或調解方式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在_________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六章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自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合同併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或解除抵押登記。在書面合同達成並至登記機構辦理變更或解除手續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十七章附件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爲複印件)

1.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

2.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國有土地使用證;

3.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營業執照;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抵押登記機關、_________各執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__抵押人(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債券發行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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