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之間借款合同範本(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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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之間借款合同範本 篇1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之間借款合同範本(通用17篇)

貸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借款方爲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築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爲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規定____ 年貸款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 萬元,用於____ 。

第二條 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法規定辦理。

第三條 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爲月息____ ‰,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率爲月息____ ‰,逾期貸款加計利息20%,挪用貸款挪用部分加罰利息50%。

第四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帳冊、憑證和報表,查覈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 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 擔保方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責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後一個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爲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之間借款合同範本 篇2

合同編號: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原則,就上述借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恪守履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與期限

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資金共計人民幣 9000萬 元(大寫:九千萬元整,已交付)。

本合同借款期限爲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將借入的資金用於 。如業務發展需要,甲方也可將該筆本金用於 。

第三條 利率與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據合同簽訂日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確定。爲 。

2.本合同借款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計息,以如下第 種方式結息。

(1)由甲方於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還本付息。

(2)按年結息,結息日爲 。

3.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號爲收款賬號並保證其真實有效。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本合同借款的本息匯入該賬號。

開戶行:

開戶名:

賬 號:

4.甲方提前還款的,應當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則按照實際借款期限計算。

第四條 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展期時,應在借款期限屆滿前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第五條 貸款的擔保

甲乙雙方選擇履行本條第 款。

1.本合同借款無擔保;

2.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爲 ,由乙方與擔保人就本合同的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編號爲 的擔保合同。

第六條 甲方保證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國法人,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提供的與本貸款有關的一切文件、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七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間,甲方經營決策發生任何重大改變(包括但不限於轉股、改組、合併、分立、合資、合作、經營範圍和註冊資本變更等),可能影響乙方權益的 ,甲方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曆日書面通知乙方,並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3.甲方應當接受乙方監督。如乙方要求,甲方應當提供真實反映借款使用情況的報表及其他文件。

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移或者變相轉移本合同的債務責任。

5.甲方轉讓、處分其重大資產或營業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曆日書面通知乙方,並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貸款,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6.如發生影響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於重大經濟糾紛、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財務狀況惡化等,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7.保證人出現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或者作爲本合同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時,甲方應提供乙方認可的新擔保。

8.借款期間,甲方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住所、電話、傳真等,應在變更後七個日曆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八條 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出借資金給甲方。

2.對於磋商、訂立、履行本合同的過程彙總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資料、數據等信息,乙方應當予以保密。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還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後,應當同意。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出現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借款、利息及其他費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償還前述款項之日即爲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之日。

(1)甲方沒有按期償還借款及利息,經乙方書面催告後,仍未償還的;

(2)甲方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財務狀況惡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

(4)甲方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權按照未付利息 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未清償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權按照借款本金 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公證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證本合同內容的,另外一方應當同意,公證費用由提出方承擔。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爭議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擔保的,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已有約定以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甲方:

企業之間借款合同範本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真實、自願的原則,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以證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的借款期限爲12個月。自20xx年4月日起至20xx年4月日。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借據或銀行轉賬記錄爲準,借款借據與銀行轉賬記錄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項目下的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元整。大小寫不一致的,以大寫爲準。

三、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將借款直接劃入甲方下列指定帳戶,二手房買賣合同以銀行轉賬方式交付借款的,甲方認可銀行轉賬記錄爲甲方收到借款的憑據。

四、甲方承諾:保證不因任何第三方糾紛爲理由拒絕履行還款義務;保證承擔因本合同發生爭議引起的訴訟費、律師費、鑑定費、公證費等費用;甲方同意接受電話、快遞方式進行的提醒和催收,對所預留的電話號碼和聯繫地址的真實性負責。

五、本合同在甲方和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空格處手寫部分雙方均認可具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一致約定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七、本合同項下所有附件以及與履行合同有關協議均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能源管理甲方請附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企業之間借款合同範本 篇4

甲方:古峯莊村級扶貧互助社

乙方:

1、乙方擁護由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的村“互助資金”管理委員會和監督委員會,服從由“互助資金”,管理委員會組織制定的各項有關“互助資金”管理的制度、章程、細則等。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資金的使用情況,並做好相應的培訓和技術服務,指導乙方用好“互助資金”。

3、乙方自願入股互助資金股,入股金額元。接受配股資金股,配股金額元;

4、乙方向甲方申請使用“互助資金”元,借款用於項目,使用期限爲年月日至年月日。借款利息按照信用社同期借款利率(存摺抵押借款利率/無抵押借款利率)計息,月息%。在借款到期時,按時還本息元。農戶應得紅利在年終分紅決算時兌現。

5、如特殊情況延長使用期,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研究同意後可以分別延長月,延長期可在原利息的基礎上增加罰息%。

6、乙方要改變資金用途的,須提前2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管理委員會研究同意後可以改變資金用途。否則,甲方追加罰息%,並在下一年度不予審批乙方借款事宜。

7、如乙方無故逾期不還者,甲方按照《經濟合同法》等法律、法規通過強制措施收回,逾期在原利率基礎上增加罰息%,比昂在三年內不再審批乙方借款。甲乙雙方對上述條款無異議。

本協議具有法律效應。如違反,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甲方:古峯莊村級扶貧互助社(簽字蓋章)

年月日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企業之間借款合同範本 篇5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丙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爲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願、協商情況下特

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 款 利 率:______,按月收息。

四、借 款 期 限: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 起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

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並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 八、其他: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3、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借款方、出借方、擔保人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丙方(擔保人): (簽字、蓋章): 年月日

借 據

今借到人民幣元(本金),借款期限自 起到 日止。 借款人: 保證人: 年 日 月

收 據

企業之間借款合同範本 篇6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於

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企業之間借款合同範本 篇7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單位):_________

甲方等人因購買房屋,資金不足,特向乙方請求借款。經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___元(大寫:______元整),甲方應於年 月 日前歸還完畢。

二、甲方同意乙方扣除其在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間在乙方享有的股份分紅______元作爲還款。在此期間,若甲方的股份分紅總額不足捌萬元的,甲方需將 不足部分補齊還給乙方。

三、甲方等人對第一項的借款______元整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四、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企業之間借款合同範本 篇8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貸款人(牽頭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擴大生產經營需要,向以上由牽頭社和成員社組成的社團申請短期流動資金貸款,由保證人提供擔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貸款通則》和《河南省農村信用社社團貸款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經各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貸款合同。

第一條 定義和解釋

本合同中,除非法律規定和本合同條文另有約定,合同中的詞語按照下列含義進行解釋:

1.1 “社團貸款”指由牽頭社和成員社組成的貸款社團,採用同一貸款合同(即本合同),按照商定的期限和條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的貸款。

1.2 “社團會議”指由牽頭社組織召開或者牽頭社應成員社提議召開,全體成員社參加,共同商議社團貸款相關事宜的組織。

1.3 “牽頭社”指負責籌組貸款社團和受成員社委託負責貸款管理的信用社:“成員社”指接受牽頭社邀請,自願參加貸款社團,共同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信用社。

1.4 “承諾金額”指牽頭社和成員社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金額。

1.5 “貸款承擔比例”指牽頭社和成員社的承諾金額佔貸款總額的比例。

1.6 “貸款人”包括牽頭社和成員社。

第二條 借款人陳述和保證

2.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爲本合同項下貸款而向牽頭社和其他貸款人提供的會計報表及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3 本合同簽訂之前無重大經濟糾紛訴訟發生。

2.4 爲履行本合同需要,在牽頭社開立專門帳戶。

2.5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並按期償還本金和利息。

2.6 在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或還本日前在牽頭社開立的帳戶上備足當期應付之利息或本金,並授權牽頭社於約定的結息日或還本日從帳戶主動劃收。

第三條 貸款的金額、用途和期限

3.1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爲人民幣 萬元的貸款。根據“自願認貸,協商確定”的原則,各貸款人的承諾金額如下:

貸款人 承諾金額

_______縣_______a農村信用合作社______萬元

_______縣_______b農村信用合作社______萬元

_______縣_______c農村信用合作社______萬元

_______縣_______d農村信用合作社______萬元

_______縣_______e農村信用合作社______萬元

3.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途爲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本合同中確定的借款用途。

3.3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_______個月,自 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4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爲準。

3.5 借據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除日期以外,其他記載事項如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爲準。

第四條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爲月息_______‰。

4.2 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按月結息,結息日爲每月的20日,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4.3 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借款利率並應適用於本合同項下借款時,貸款人無需通知借款人即有權依規定按調整後的借款利率和方式計算利息。

第五條 貸款發放

5.1 貸款人應當按照各自承諾的貸款金額和第5.4條約定的時間發放貸款。

5.2 成員社本合同生效後,分別與借款人開立借款借據發放貸款。

5.3 貸款發放時,各成員社應根據本合同約定,將款項劃到借款人在牽頭社開立的專門帳戶。

5.4 牽頭社和各成員社發放的款項,均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的次日的營業終了前將款項劃撥到帳。

第六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6.1 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6.2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不得提前歸還借款;

6.3 按本合同之約定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6.4 自覺接受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瞭解及監督;

6.5 積極配合貸款人對其有關生產、經營和財務情況的調查、瞭解及監督,並有義務向貸款人提供相關各期的損益表、資產負債表等報表資料;

6.6 對貸款審查過程中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6.7 發生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被撤銷時,應於事件發生後5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並保證立即歸還借款本息。

6.8 對貸款人向其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達的催收函或催收文件,簽收後應在3日內將回執寄出;

6.9 如進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兼併、合資、分立、減資、股權變動、重大資產轉讓以及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權益實現的行動時,應至少提前30日通知貸款人,並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否則在清償全部債務之前不得進行上述行爲;

6.10 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範圍、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後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6.11 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7.1 要求借款人提供與本借款相關的全部資料;

7.2 依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從借款人帳戶上劃收依本合同約定借款人應償付的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7.3 對借款人逃避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爲,有權實行信貸制裁,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有權通過新聞媒體實現公告催收;

7.4 依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因借款人原因造成遲延的除外;

7.5 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其債務、財務、生產、經營等方面的資料及情況保密,但本合同另有約定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 還款

8.1 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

8.2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可以在到期日前 日向牽頭社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及擔保人同意繼續擔保的書面意見,經過社團會議決定同意,由社團所有貸款人與借款人共同簽訂展期合同後,本合同項下借款才相應展期;在雙方簽訂展期合同前,本借款合同繼續執行。

8.3 貸款本息收回時,由牽頭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承擔比例劃付到各成員社。

8.4 如不能按期全額歸還社團貸款時,對歸還的部分,牽頭社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承擔比例分別劃歸各成員社。

8.5 貸款逾期和未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計收的罰息,由牽頭社按照規定統一向借款人收取。

第九條 提前還款

9.1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於擬定提前還款日前 日向牽頭社提交申請,經過社團會議決定同意後,可以提前還款。對於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9.2 借款人經過社團會議決定同意提前還款的,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一併歸還。

9.3 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貸款人有權依照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計收利息。

第十條 擔保

10.1 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的清償和可能發生的借款人違約金、賠償金、銀團實現債權的費用的承擔,由 保證人 和向貸款社團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並與各貸款人共同簽訂編號爲____農信社貸保字( )第___號社團貸款擔保合同。

10.2 牽頭社認爲發生了社團貸款擔保合同中約定的足以影響擔保人的擔保能力的有關事項、提交社團會議討論決定後,借款人應重新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但在新的擔保合同生效前,銀團貸款擔保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本合同生效後,貸款人和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11.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並提取借款的,貸款人有權按合同利率按日計收遲延違約金。

11.3 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並提供借款的,按合同利率按日支付遲延違約金。

11.4 貸款人到期不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貸款人有權限期清償,有權對借款人在貸款人開立的所有帳戶資金行使抵銷權,同時對逾期借款按本合同第4.1條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11.5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部分乃至全部借款或解除合同,並對借款人違約使用的借款按本合同第4.1條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11.6 對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從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清償本息爲止。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11.7 借款人使用借款如同時出現11.5、11.6所列情形的,貸款人應擇其重而處罰,不能並處。

11.8 借款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應在收到貸款人通知後3日內予以改正並採取令貸款人滿意的補救措施,否則貸款人有權取消尚未發放的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

11.8.1 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其他財務資料的;

11.8.2 不配合或拒絕接受貸款人對其使用借款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監督的;

11.8.3 未經貸款人同意轉讓或處分、或者威脅轉讓或處分其資產重要部分的;

11.8.4 其財產的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債權人佔有、或被指定受託人、接收人或類似人員接管,或者其財產被扣押或凍結,可能使貸款人遭受嚴重損失的;

11.8.5 未經貸款人同意進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兼併、合資、分立、減資、股權變動、轉讓以及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權益實現的行動而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

11.8.6 發生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範圍、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記事項或對外發生重大投資等情況使貸款人債權實現受到嚴重影響或威脅的;

11.8.7 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財務狀況惡化等,使貸款人債權實現受到嚴重影響或威脅的;

11.8.8 其它任何可能導致貸款人借款合同項下債權實現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

11.9 借款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償還利息,拖欠利息達到2個月(含)的,貸款人有權宣佈全部貸款提前到期,自第2個月21日起起,對全部貸款按照逾期貸款利率計收利息。

第十二條 費用

12.1 除利息外,社團貸款牽頭社和成員社不得向借款人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12.2 社團貸款所發生的費用支出,由牽頭社先行墊付,由成員社按照貸款承擔比例分擔。

第十三條 牽頭社的權利和義務

13.1 根據貸款管理規章制度的規定,自行完成本合同約定貸款項目的評估審查;

13.2 組織辦理社團貸款的擔保手續;

13.3 對審定同意發放的社團貸款總額及各成員社分擔的貸款金額,逐筆進行登記,記錄發放和收回情況;

13.4 設立借款人貸款專戶,將借款人支付的利息和歸還的本金,按貸款承擔比例及時歸還成員社;

13.5 組織召開或者應成員社提議召開社團會議;

13.6 收集有關社團貸款的實施情況,並定期向社團貸款成員社通報社團貸款的使用和管理情況;

13.7 指定專人負責社團貸款的具體事務;

13.8 監督、檢查借款人履行合同情況;

13.9 必要時向貸款人通報貸款的使用和管理情況;有緊急情況的,隨時通報; 13.10 根據本合同規定和社團會議決定採取相應的行動; 13.11 辦理成員社委託辦理的有關社團貸款的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 成員社的權利和義務

14.1 各成員社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應按照貸款承擔比例各自享受權益和承擔風險。

14.2 各成員社均是在對借款人的項目、業務、財務狀況的獨立調查和分析的基礎上,自主決定訂立本合同。

14.3 各成員社授權牽頭社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行使貸款人的權利,其行爲對各成員社均具有法律約束力。各成員社應通過牽頭社行使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

14.4 成員社有權向牽頭社瞭解借款人的貸款使用、項目建設等情況。

第十五條 社團會議

15.1 社團會議由牽頭社組織召開,任何一個成員社均可以提議召開社團會議;

15.2 牽頭社和全體成員社參加時,社團會議才能召開;

15.3 社團會議根據需要召開,不受時間和地點限制;

15.4 社團會議有權對社團貸款的重大事項作出決議,並由牽頭社負責採取措施;

15.5 社團會議通過決議,應當由牽頭社和成員社全體一致通過。

第十六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與轉讓

16.1 本合同自貸款人和借款人各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成立,自本合同和附屬於本合同的保證合同獲得上級有權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16.2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償清之日終止。

16.3 本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已有之約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合同。書面合同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執行。

16.4 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16.5 借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必須經貸款人一致同意並重新確認擔保。在全體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合同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6.6 貸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應及時通過牽頭社書面通知其他貸款人、借款人及擔保人。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

17.1 借款人和貸款人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2 各貸款人之間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召開社團會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各方上級主管機關協調處理。

第十八條 其他事項

18.1 對本合同未盡事宜,合同雙方可以另行協商約定其他事項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 本合同簽訂後,牽頭社按照管理規定報請上級主管機關批准,並通過上級主管機關報河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備案。

18.3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貸款人和借款人各執一份,報上級主管機關和河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備案一份。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

貸款人(牽頭社)(蓋章):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蓋章):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蓋章):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蓋章):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蓋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企業之間借款合同範本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商業銀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急需資金,以出質人個人儲蓄存款/國債爲質押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有關規定,經貸款人、借款人、出質人三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貸款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貸款,借款人取得借款主要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金額:(幣種及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質押率: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放款日期以貸款借據爲準,還款日如遇銀行節假日,則相應順延至節假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第四條 借款利率:_______月利率:________%,按日計息,按月結息,在借款期限內如遇基準利率調整,貸款期限未超過一年的合同利率不變;貸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次年______月______日調整利率,上下浮動的比例不變。

第五條 質押擔保

1.質物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憑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利率: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日:____________________

到期日:____________________

質物合計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出質人自願以其處分權的上述財產作爲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出質給貸款人;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罰息、訴訟費、律師代理費、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和實現質權的費用等。

3.質物移交時間爲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4.當質物出現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相應的擔保。借款人不提供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前歸還剩餘貸款本金和利息,或處置質物,所得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擔保的債權。

5.質押的撤銷。借款人向貸款人還清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款項後,貸款人將質物退還出質人。對已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的,由貸款人、出質人向登記部門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第六條 借款歸還

1.借款期一年(含一年)的,實行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的償還,以方式還本付息。

3.提前還款:借款人若要提前還款,須提前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徵得貸款人同意後,借款人可以提前還貸,貸款利息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4.逾期還款: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期歸還貸款,即爲貸款逾期。對逾期貸款,貸款人將自逾期之日起按約定利率加收50%罰息。逾期超過一個月時,出質人授權貸款人無徵求借款人和出質人的意見,由貸款人主動將本合同約定的質物按序號由小到大順序變現,以歸還貸款人的貸款本息及罰息,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借款人和出質人負責。

第七條 貸款人義務

1.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借款足額提供給借款人。

2.妥善保管質物。

3.當本合同項下的質押關係解除後,貸款人須將質物返還給借款人、出質人。

第八條 借款人義務

1.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2.在貸款人處開立存款帳戶或辦理銀行卡,並授權貸款人可從該帳戶或銀行卡劃付與借款有關的款項。

3.所借款項用於本合同約定用途,不得挪作他用,並隨時接受貸款人對其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

4.在變更通訊地址時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貸款人。

第九條 出質人義務

1.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

2.需要辦理質押登記的,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

3.在變更通訊地址時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貸款人。

第十條 出質人聲明

1.質物即質押的存款/國債爲合法取得,出質人有權獨立處置,否則,出質人將對本合同約定貸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並承擔一切法律後果。

2.本合同約定的質押擔保是不可撤銷的,只要上述貸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費用尚未還清,質押擔保將繼續有效。

3.貸款人對質押擔保所享有的權益不會因爲對本合同的修改、補充、刪除而受任何影響。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質物發生轉期,則轉期後的質物即自動替代已作質押的質物。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出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變現、轉讓質物。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分質物:

1.逾期超過一個月的;

2.本合同貸款總期限屆滿,但借款人尚有欠款未還的;

3.借款人在借款期內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後無繼承人或遺贈人;

4.借款人的繼承人或遺贈人拒絕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

5.質物價值明顯減少且借款人不提供相應擔保的;

6.借款人或出質人不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

7.處分質物所得價款除支付處分質物所需的費用外,優先用於清償貸款人貸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如處理後有餘款,貸款人將其退還出質人;如不足以清償,貸款人對借款人有追索權,直至還清全部貸款本息。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的變更,須經貸款人、借款人、出質人三方協商同意,並依法簽訂變更協議。

2.借款人如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事先取得借款人、出質人的書面同意,其轉讓行爲在受讓方和借款人、出質人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後生生效。本合同同時終止。

第十三條 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若通過訴訟解決的,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在協商或訴訟期間,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應繼續履行。

第十四條 其他事項

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或出質人變更住所、法定名稱,應在變更後三天內通知貸款人。否則,貸款人以原法定名稱向原住所發送的有關文件,視同送達。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依法設定質押權、質物交付貸款人後生效,至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全部還清時終止。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方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 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出質人對本合同全部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在簽署本合同時,各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無異義,並對各方權利、義務和責任的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指印)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指印)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之間借款合同範本 篇10

個人借款合同範本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民間借款合同格式範本3

貸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張××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爲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因借款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甲方願貸與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於訂立本約之同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不另立據。

二、借貸期限爲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萬元月息________元,乙應於每月____日給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屆期未能返還,乙方除照付利息外,並按利率一倍加計的違約金給付甲方。

五、本契約書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

六、乙方應覓保證人一名,確保本契約的履行。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利的責任,並拋棄先訴抗辯權。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之間借款合同範本 篇11

( )銀借字( )第 號

借款人 (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 (全稱): 中國**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借、貸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以下內容貸款

1、借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金額(大寫): 人民幣

4、借款與還款期限:

(1)借款與還款期限見下表。表中欄目不夠填寫而增寫的附表,作爲本合同組成部分。

借款還款

年月日金 額年月日金額

(2)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日期、還款日期如與借款憑證記載不相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爲準。借款憑證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提前還款,應當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並徵得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是利率不變,貸款人有權按本合同的預定的借款期限計收利息。

5、利息計付:

(1)本合同項下借款年利率爲____ %。短期貸款按本合同利率執行;中長期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一年一定,第一年按本合同利率執行。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____(季/月)結息,結息日爲每_____(月/季末月)的第20日。

第二條 除非滿足以下先決條件,否則貸款人有權拒絕提供本合同項下貸款:

1、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________ 帳戶,並通過該帳戶辦理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往來結算和存款。

2、每次提款時,借款人已填妥有關借款憑證,並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

3、若本合同項下貸款有抵押、質押擔保,則借款人已根據貸款人要求辦妥登記及/或保險等法律手續,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

第三條 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有權瞭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貸款的使用等情況,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財務報表等文件、資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逾期利息、複利和其他借款人應付費用時,貸款人均可直接從借款人任何帳戶中劃收。

3、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前提下,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四條 借款人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貸款。

2、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如遇特殊情況,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歸還借款而需展期的,應在借款期限屆滿15日前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雙方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3、 借款人應在結息日向貸款人支付應付利息。

4、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不擠佔、挪用貸款。

5、按月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報表或其他相關資料、信息,並積極配合貸款人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

6、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未全部還清之前如採取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兼併、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債權債務關係變化或影響貸款人貸款債權實現的行動,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經貸款人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采取上述行動。

7、借款人發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產、歇業、被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並落實還款措施。

8、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借款人爲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能力的,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並徵得貸款人同意。

9、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擅自轉讓股份,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10、借款期間借款人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經營範圍變更等事項,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11、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出現停產、歇業、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爲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借款人應當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12、借款人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費用。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提前下,貸款人未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人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利息的計算方式相同。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一條款,貸款人均有權採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本息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3、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貸款本金的,貸款人有權對逾期貸款根據逾期天數按日利率萬分之_________(大寫)計收逾期利息。

4、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在違約使用期間按日利率萬分之_____(大寫)計收罰息。

5、對應付未付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

6、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約定義務,經貸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採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7、 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採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爲此

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六條 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通過訴訟解決的,由貸款人往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八條 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擔保人一份,__ __ _ 份,效力相同。

第十一條 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借款人(蓋章) 貸款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業之間借款合同範本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無息借款購買汽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爲人民幣 元。

2、借款利息: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項在借款期限內不支付利息。

3、借款期限及還款期限:借款期限爲 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可以約定具體如何歸還的期限,比如每月或每年的什麼時候歸還,由公司從個人工資款項中扣回多少元等)。

4、還款方式:如果前面有明確約定,則可以不要。

5、保證條款:(如果公司需要這方面的保證的話,不要就可以不要此條款,要的話根據你和公司的協商進行補充。)企業間借款合同範本

6、違約條款:根據你們的意見寫

7、其他:公司借款給你如果有什麼服務期限或什麼附加條款請註明。

8、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時間:

企業之間借款合同範本 篇13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借款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公司(簡稱“借款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銀行(簡稱“代理人”),經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和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簡稱“經理行”),以及貸款人若干銀行與在簽名頁上列明爲銀行的金融機構(合稱“各行”,單稱一家爲“銀行”)簽署。

鑑於借款人提出從銀行借款,各銀行分別地但不連帶地提出向借款人貸款,總額爲________________萬美元,當事人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下列術語具有所指明的含義

(1)“銀行工作日”指 同業銀行市場和各銀行在進行美元存款交易的營業日。 銀行工作日指銀行進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2)“付款日”具有第2.2條中該術語的含義。

(3)“美元”或“$”指美國的合法貨幣。

(4)“違約事件”具有第11.1條中該術語的含義。

(5)“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這種利息期的最後一天。

(6)“利息期”指在付款日開始(就首個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個利息期的最後一天開始就任何後續利息期而言,並且在與付款日日數相應之日或其後第六個月最後一天終止的時期。

(7)“貸款分行”,就任何銀行而言,指附錄1中指定的某銀行辦事處或爲本合同目的,該銀行在任何時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爲其貸款分行和其他辦事處。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就任何利息期而言,指代理行所決定的任何利率(以年利率表示),即若干參考行(或者,如果該參考行不是一家銀行,則由該參考行的辦事處或附屬銀行)通知代理行各自利率之後所計算的平均匡算。在某利息期開始前兩個________________銀行工作日上午11時整,各參考行按照各自利率向________________銀行同業市場上的主要銀行提供期限與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數額與該利息期內預計貸借的、進位到________________萬美元的完整倍數的貸款數額實際相等(不考慮任何權利或義務的讓與或轉讓)。但是,如果任何參考行沒有如此通知利率,________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必須以其餘參考行通知代理行的利率爲基礎,確定________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

(9)“貸款”:就任何時間的任何銀行而言,指該銀行據此進行的貸款,或該銀行據此進行的本金數額尚未歸還的貸款,任何時間的“各貸款”指所有銀行在上述時間貸款的總和。

(10)“貸款承諾”:就任何銀行而言,指確定的數額並在借款合同的簽字頁該銀行名稱旁寫明。

(11)“多數貸款權銀行”指在支付任何貸款前的任何時間,貸款承諾總額佔全部貸款承諾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後任何時間,擁有該時間內佔貸款本金總和50%以上貸款的各行。

(12)“利差”爲1%。

(13)“票據”指證明任何銀行貸款的每一張本票,基本上按附錄2的格式。

(14)“參考銀行”指___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____銀行以及銀行在________________的總行。

(15)“子公司”指任何時候的任何實體,該實體50%以上的公開發行的表決權股或其他通常有權選舉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門的股東權益,由借款人、一個或更多的實體實際擁有或者直接或間接控制,或者借款人以及一個或更多的實體實際擁有或者直接或間接控制

(16)“終止日”指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17)“全部貸款承諾”指________萬美元。

第二條 承諾與付款

2.1 貸款承諾:每個銀行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分別地但不連帶地同意,通過其貸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與該銀行的貸款承諾相等的本金數額貸款。

2.2 通知與借款承諾:如果借款人希望借入與全部貸款承諾相等的數額,則應在不遲於它原意指定上述借款日之前5個銀行工作日_________時間下午5時,基本上按照附錄3的格式,向代理行發出關於該日(“付款日”)的通知,該日應爲終止日之前的一個銀行工作日,並告知其在____________的賬戶,貸款的收入貸記入該賬戶。發送上述通知,構成借款人在付款日借入上述數額的不可撤銷的承諾

2.3 付款:代理行應立即以電傳或電報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應在付款日______________時間上午_______時,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條件,向代理行提供與該行貸款承諾相等的資金金額,其方式或通過_______________銀行間清算系統結算的資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時決定的、爲在_______________市用國際銀行交易慣用的以美元結算的其他資金,存入其在________________賬號爲________________的賬戶或通知各行已經因此指定的其他賬戶,代理行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條件,在付款日將所收資金貸記入借款人根據第2.2條指定的賬戶。

第三條 還款

3.1 還款: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規定外,借款人分________個半年期償還貸款。每期的數額相等於貸款的_____________分之一,但頭________期每期均應進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數,最後一期爲全部清償尚未償還的貸款餘額所必要的數額,每期貸款應在自第________個付息日開始的連續付息日支付。

3.2 自願提前還款:借款人得在付息日以________萬美元的完整倍數全部或部分提前還款。如果不遲於借款人願意提前還款之日前15個銀行工作日________時間下午5時,借款人應向代理行發出有關上述日期和提前還款數額的不可撤銷的通知。所定數額連同到付息日利息應在該日對各行按對其提前償還數額0.5%的升水支付。部分提前還款應按在貸款中的比例分攤,並按第3.1條規定的分期,按倒序償還。提前償還的數額不得根據本合同重新借用。

3.3 非法行爲:如果任何銀行在任何時間確定,任何法律、條例或條約或其中的任何變動,或其解釋或適用的任何變動,使銀行進行貸款或繼續貸款或索取或收受任何應付數額的行爲不合法時,該銀行應將上述決定通知借款人。如果在該筆貸款支付之前發送該通知,則該銀行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將因發送通知而告終止。如果在上述貸款支付之後發送,則借款人應在緊接着通知日之後的付息日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或者,如果該銀行確定,在付息日之前需要提前償還貸款,則根據該銀行的要求,不需支付升水但應連同支付該貸款提前償還之日應付的利息,以及借款人應付給該行的所有其他金額。

第四條 利息

4.1 基本利率:

(1)除第4.2條或4.3條另有明確規定外,每筆貸款在每一利息期應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內),到該利息期最後一天(但不包括最後一天在內),年利相當於該利息期利差加________________ 銀行同業拆放利率的金額。

(2)除本合同另有明確規定外,貸款的應付利息應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3)代理行應在每次決定________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後,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4.2 延遲支付的利息:如果借款人應付的任何金額到期未付,上述金額在利息期內的利息應在適用的法律所允許的範圍內支付,自支付日(包括該日在內)到上述金額支付日(但不包括該日在內),年利數額相當於該利息期內每天(1)利差,(2)1%,以及(3)下述的最高額:

(A)代理行在________________銀行同業市場上述金額美元存款的隔日報價(以年率表示);

(B)利息期內到期日爲付息日的________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或者,如果到期日不是付息日,則爲該利息日所在的利息期內);以及

(C)在該到期日(如果該到期日是利息期的首日)開始的利息期的________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或者第4.3條規定的銀行同業拆放率的替代利率)。

4.3 替代利率:如果代理行在與各行進行實際可行的協商之後,在任何時候確定

(1)不可能確定下一利息期的________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或

(2)該利息期內的________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不能充分地反映利息期內多數貸款權銀行在________________銀行同業市場獲得的美元存款的費用,代理行應立即將這一決定通知借款人和各行。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貸款之前發出,則銀行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義務應在通知發出之日終止。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貸款之後的任何時間發出,則每家銀行應儘快地將利率通知借款人。該利率由上述銀行按給該行提供該利息期貸款的有效費用加1%(以年率表示)確定。銀行貸款利息應在該利息期內,以該行的通知所規定的利率計息。按照該行的請求,借款人應簽署並提交爲充分有效地實施本款規定所需的單據,包括,但不限於,爲交換該行持有的票據而應由該行簽署並交付的新票據。

第五條 費用

5.1 承諾費:借款人每年支付給銀行貸款總額0.5%的承諾費,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該日在內),到付款日和終止日中較早之日(但不包括該日在內)爲止,從其後第3個月的該日起開始按季支付至付款日與終止日中較早之日。

5.2 管理費:借款人應支付給管理行相等於貸款總額1%的管理費,在當日支付。

5.3 代理費:借款人應支付給代理行代理費。代理費包括

(1)付款日和終止日兩者之中較早之日後的60天內,支付______________美元;和

(2)借款人在提款的週年日應付或應償還的任何金額尚未償還時,則按提款日每一週年支付________________美元。

第六條 稅款

6.1 不得抵消、反索或扣交;補足條款:根據本合同,借款人所應作出的每次付款或開出的票據,均不得抵消或反索,並不得扣交由任何地點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機構、或稅務當局徵收的任何性質的、目前或將來的稅款。但是,如果法律規定從上述支付額中扣交稅款,則借款人應爲銀行或代理行扣交,並按時支付給主管當局。其後付給各行和代理行另外一筆金額,以保證該行或代理行除去稅收的實際所得淨值,與如果對該筆支付沒有扣交稅額時的所得相等。所有上述稅款均應由劃款人在支付罰金或付息之日前支付。但是,如果上述罰金或利息到期應付,借款人應向政府主管當局立即支付。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銀行應支付上述稅款、罰金或利息的任何金額,則借款人一經要求,即應用美元如數補償代理行或銀行。如果借款人應交任何稅款,則應在交稅後30天之內,將證明上述交稅的官方稅收收據或證明副本交付代理行。

6.2 印花稅:借款人應支付與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任何管轄地徵收的註冊稅或轉讓稅、印花稅或類似的稅款以及應付的罰金、利息。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銀行支付了任何上述稅款、罰金和利息,則借款人一經要求即應如數補償代理行或該行。

第七條 付款;計算

7.1  款項的支付

(1)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的應付款項或票據,應在上述應付之日時間上午11時爲止,用美元、用______________銀行間清算系統清算的資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時決定的、爲在________市用國際銀行交易慣用的以美元結算的其他資金,支付給代理行在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立的賬號爲第________號的賬戶,或代理行通知借款人指定的其他賬戶。

(2)凡根據本合同或根據票據寫明到期應付款項,或任何利息期的終止日在某規定月份的特定日,如果沒有相應的日期,則應在該月最後一個銀行營業日付款或終止。凡寫明上述支付的到期日或任何利息期的終止日不是銀行工作日,則在下一銀行工作日支付或終止利息期,除非下一個銀行工作日跨月。在這種情況下,應提前在上一個銀行工作日支付或終止。

7.2 計算:根據本合同應付的利息和承諾費,應按1年360日和實際過去的天數計算。

第八條 先決條件

8.1 付款日前應滿足的條件:各行貸款的義務須根據下列條件而定:即代理行應在不遲於付款日前5個銀行工作日的________時間下午________時收到經簽署的副本以及經確認的副本若干份,或另外經確認的副本若干份,足以使所有的銀行都持有下列文件,每份註明交送日期,其形式和內容均應爲代理行所滿意:

(1)人證明書,其格式基本按照附錄3的規定格式,以及其中所規定的附件

(2)借款人律師的意見書,基本上按照附錄4所規定的格式。

(3)當地法律事務所、代理行和銀行特聘的當地律師出具的意見書,基本上按照附錄5規定的格式。

(4)代理行和銀行特聘的________________律師出具的意見書,基本上按照附錄6規定的格式。

(5) ________________信箱作出的不可撤銷的書面承諾,接受指定作爲借款人的代理人以接受傳票,基本上按照附錄7規定的格式。

8.2 付款時或付款之前應滿足的額外條件:各行貸款的義務應根據下列額外條件而定:

(1)在付款日沒有發生或沒有繼續存在任何違約事件,或沒有由於發出通知或時間屆滿,或者由於兩者而可能構成違約事件。

(2)代理行在貸款付款時或付款之前已收到下述文件:

(A)證明各該行貸款承諾的________份票據,總額相當於該行貸款總額,而每張票據的金額與貸款的每期償還金額相等,這些票據基本上按照附錄2的格式,並根據第3.1條確定,經正式簽署和交付,而且註明支付日期;以及

(B)一份經簽署的文本和經確認的文件副本若干份,或額外簽署的副本若干份,使所有銀行足以得到符合代理行和任何銀行合理要求的這種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內容應爲代理行滿意。

第九條 聲明與保證

9.1 聲明與保證

借款人向各行聲明與保證如下:

(1)借款人是根據________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並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權擁有自己的財產,從事目前從事的營業,並完成本合同預定的交易。

(2)借款人已經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授權簽署和遞交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並履行其在本合同以及票據項下的義務,完成本合同預定的交易。

(3)本合同已經借款人正式簽署和提交,與經過借款人簽署和交付的票據均構成借款人合法的、有效的和有拘束力的義務,並按各該條款可對借款人執行。

(4)批准貸款或爲本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或強制執行所必需的所有的政府許可和措施,已經取得或得到履行,並仍繼續有效。

(5)沒有發生或沒有繼續存在任何違約事件,或沒有由於發出通知或時間屆滿,或由於上述兩者而可能構成違約事件,或借款人作爲一方當事人的合同中包含有對所借款項的義務或提供信貸的義務時,沒有違約事件,而且在貸款時亦將不發生上述違約事件。

(6)借款人或作爲借款人的任何子公司,作爲一方當事人的任何合同的條款,不需要借款人的債權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債權人同意或批准,或向其通知本合同或票據的簽署、提交、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義務的履行,或本合同預定的交易的進行。上述簽署、提交、履行和進行,不會違反對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公司章程或細則,或任何合同、文件,或對借款人或子公司或其財產適用的判決、命令、法律法規或條例,也不會構成違約行爲。

(7)借款人目前沒有尚未結案的,或據借款人所知,也沒有將提起的訴訟、審理程序或索賠要求。此項訴訟案件或索賠要求,一旦敗訴,可能對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綜合財務狀況具有重大不利影響或損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義務的能力,或影響本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性或強制執行力。

(8)除第10.6條但書所指的留置權類型,借款人對其財產擁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權,在其財產上,沒有一切留置權和其他抵押權。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據項下的義務,至少與借款人或所借款項或發放信貸的保證人的所有其他義務處於比例平等的排列次序。

(9)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及截至該日爲止的會計年度綜合財務報表是完整和準確的,是按照 地爲良好的會計慣例普遍接受的原則,準備的和經常適用的,並且爲獨立會計師事務所證明爲公正地反映了該日借款人和子公司綜合財務狀況,及其在該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的綜合結果。

(10)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來的綜合財務狀況或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義務的能力沒有重大不利的變化。

(11)無論借款人或是其財產均不得根據主權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關的任何訴訟或審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轄,在判決前後不受扣押或強制執行的豁免權。

(12)在此之前提交給代理行或任何銀行的有關借款人的、並與合同有關的所有情況,在一切重要方面是完整而準確的。

9.2 重複聲明與保證:第9.1條所規定的每一項聲明與保證,視同在支付貸款之日當日和在每一利息支付日當日所作出的聲明與保證一樣。

第十條 約定事項

10.1 收入的利用:借款人應將貸款的收入用作。

10.2 政府許可:借款人應獲得並充分有效地持有和實施與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所有政府許可,和向政府部門進行的登記。

10.3 財務報表:

(1)借款人應在不遲於每一會計年度的每一季度結束後45天內,向代理行提供,並向各行提供一份借款人和子公司每季末的綜合與統一的資產平衡表,該季度收入報表以及財務狀況變化表。上述報表由其財務負責官員證明爲完整、正確、公正及準確地反映了借款人和子公司在該季度終止時綜合財務狀況及其在該季度活動的效果。

(2)借款人應在不遲於其會計年度終止後90天給代理行並給各行一份,並於借款人與子公司按照爲 地普遍接受、並一致使用的、良好會計慣例的原則制訂的綜合與統一的資產平衡表、收入報表和該會計年度財務狀況變化表。由借款人選任,並由經代理行接受的獨立會計師事務所證明上述報表公正地反映了該會計年度終止時借款人和子公司的綜合財務狀況及其在該會計年度的活動成果。該證明書應包括或連同一份說明書,說明在該事務所審查上述財務報表期間,該事務所沒有注意到或發現可構成違約的事件,或者由於發出通知或時間屆滿,或者由於這兩者而可能構成違約的事件(或對注意到或發現的上述違約事件的詳細敘述)。

(3)借款人應經常向代理行提供爲代理行或任何銀行可以合理要求的上述其他報表和資料。

10.4 檢查權:借款人應使代理行的代表或任何銀行能夠在任何合理時間審查其財產和記錄。

10.5 違約通知:借款人應將每一構成違約的事件,或由於發出通知或時間屆滿,或由於二者而可能構成的違約事件,以及對其履行本合同或票據義務的能力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不利影響的每一其他事件,立即通知代理行。

10.6 留置權和抵押權:如果借款人就其作爲借款人的義務,或對所借款項或提供的信貸作爲擔保人的義務,在其財產上設有或允許產生任何留置權或其他抵押權,上述留置權或抵押權應平等地、按比例地保證本合同和票據項下全部應付的金額得到支付;並且在設立任何上述留置權或抵押權時,應作出明文規定,任何銀行對此不負擔任何費用。但是,本條不適用於:

(1)購買時在財產上設立的任何留置權僅僅作爲支付財產購買價格的保證;

(2)在銀行交易的一般過程中產生的留置權,用以保證在最初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到期的債務;

(3)對於庫存設立的留置權,用以保證在最初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到期的債務,該項債務由出售庫存所得中付還。

10.7 保險:借款人應向財務狀況良好和有聲譽的保險人就類似經營中公司慣有的風險對其財產投保。

10.8 免稅通知:如果任何時候由 地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機構或稅收當局對於合同項下任何支付應予徵收的、不論什麼性質的、現在或將來任何性質的稅款可以免徵,則借款人應及時向代理行遞交一份證明上述免稅文件的副本。

第十一條 違約事件

11.1 違約事件:如果發生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違約事件,或該違約事件正在繼續,代理行以及各行應行使第11.2條規定的補救方法。

(1)借款人未能支付本合同項下的應付款項;

(2)借款人未能履行或遵守本合同項下應由借款人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約定事項或合同(但不是第11.1條中所指的事項),且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發生之後30天內沒有得到補救;

(3)借款人在本合同中和遞交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聲明或保證,被證明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準確、不完整的,或使人誤解的;

(4)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未能履行或遵守任何其他借款或提供信貸合同中的任何約定事項或合同,在該合同中,借款人或作爲借款人或保證人的子公司是合同的一方當事人;

(5)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將

①被解散;

②沒有付清或不能付清到期債務;

③在破產程序中自願開始破產清理案件,或根據影響債權人權利的任何類似法律,尋求任何其他補救措施的任何其他訴訟或審理程序;

④在破產程序中,對開始強迫破產清理案件或任何其他此類訴訟或審理程序,用答覆或其他方式表示同意;

⑤在破產程序中或任何其他訴訟或審理程序中已經開始強迫破產清理案件訴訟,如果該案或任何其他訴訟或審理程序在案件提起時60天內未被駁回或中止,或如果任何上述駁回或中止不再有效;

(6)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據項下任何義務所必需的任何政府許可不再有效和繼續有效;

(7)多數貸款權銀行合理地認爲,任何政府當局或法院所將採取的任何行動,對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狀況有不利影響,或對借款人履行其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義務的能力有不利影響,如果這項行動在採取以後30天內沒有撤銷或撤銷的決定不再有效;

(8)借款人應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全部或絕大部分的財產,或不再經營其目前經營的全部或絕大部分的營業。

11.2 違約補救:如果發生任何違約事件並且違約事件正在進行,代理行根據多數貸款權銀行要求,可以採取以下補救措施並應通知借款人:

①宣佈各行根據本合同應履行的義務終止;

②宣佈在終止日之後到期的借款人應付的全部金額立即到期和應付,不需要等待,提示、要求付款、作成拒絕承兌證書或任何種類的通知,所有這些都已經借款人明示放棄。

11.3 抵消權:如果本合同項下任何應付金額到期未付,借款人授權各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根據抵消權、銀行留置權或反索權,對於任何時間在該行或其任何附屬銀行、分支機構或辦事處所佔有的借款人任何幣值的資產提起訴訟,以全部償付其應支付給各行的金額。提起訴訟的任何銀行應立即就該行根據本條提起的訴訟通知代理行。

11.4 非排他性權利: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是累加的,並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權力、特權或補救方法。

第十二條 適用、分配以及支付額的分攤

12.1 適用及支付額的分配:代理行根據本合同或票據(但不是根據第3.3或14.4條)收到借款人的全部支付額,應不考慮借款人所指定的適用而作如下分配:首先根據第14條到期未付的任何數額,但不是根據第14.4條應付的金額;其次,用於第5條到期未付的任何費用;第三,任何根據第3.2條到期未付的保險費;第四,任何到期未付的貸款利息;第五,償還貸款本金。上述支付額應按照所收到的資金,按第14條(而不是按第14.4條)應付的各該金額和按第5條應付的各項費用、到期未付的保險費、利息或本金按比例在代理行和各行間分配。

12.2 支付額的分攤:如果任何銀行在任何時候得到按照本合同應付的全部或部分金額(不是指根據第3.3條或11.3條或14.4條,或根據12.1條由代理行進行的分攤),該行應立即將所得金額付給代理行,代理行應根據第12.2條款分配上述金額,如同該款爲借款人所付還。但是,如果任何銀行在任何時候通知行使抵消權、銀行留置權或反索得到本合同項下應付金額的全部或部分款項,該行應立即向其他銀行購買這些銀行的貸款參與權,使購買貸款參與權的該行能按比例與其他銀行分攤上述金額。再者,如果此後從購買銀行得到上述金額的全部或部分,則購買應予以撤銷,而購買價格應按補償程序恢復,但對利息所作的調整應當是公平合理的。借款人同意,根據本條從另一銀行購買參與權的任何銀行可以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充分實行其所有有關該參與權的支付權利,該銀行視同借款人上述金額的直接債權人。上述規定不會以任何方式影響各該銀行保有本合同或票據項下以外的債權所得的金額。

第十三條 代理行

13.1 代理行

(1)各行授權代理行代表該行實施本合同專門委託給委託行的權力及其他所有合理的附加權力。代理行和各行之間的關係僅爲代理人和本人的關係,而決不能將代理行視爲任何銀行的信託受託人,或對代理人規定本合同明示條款規定以外的任何義務。

(2)無論代理行或其任何董事、職員、僱員或其他代理人,都不對下列事項承擔任何責任:

(i)借款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義務;

(ii)在本合同中所作聲明與保證或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其他文件的真實性;

(iii)本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性或強制執行性。

(3)無論代理行或其董事、職員、僱員或其他代理人對與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作爲或不作爲,除重大過失或故意的不良行爲外,不負任何責任。代理行有權善意信賴經認爲是真實的,並由適當的人遞交或簽署的任何文件,信賴由它選擇的任何獨立的法律顧問或其他專業顧問的意見,並對任何其他當事人由於上述信賴的結果不負責任。

(4)各行已對借款人進行了有關貸款的資信情況的調查和評估,並確定作出這項貸款是適當和謹慎的。除本合同明確規定以外,代理行沒有責任向任何銀行提供與借款人有關的信用或其他情報,不論這些情報是在撥付貸款之前或之後得到的。

(5)代理行應立即

(i)向各行傳送其收到借款人給各行或要求各行採取某項行動的每份通知或其他文件;

(ii)在收到第7.1條的所有文件時,通知每家銀行;

(iii)在收到第7.2條的所有文件時通知各行;

(iV)將收到的各銀行的全部票據轉交該行;以及

(V)將根據第6.1條遞交代理行的任何文件的副本轉交各行。代理行應儘快將根據第8.1條和8.2條收到的文件副本轉交各行。

(6)代理行沒有責任詢問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義務。但是,代理行應立即向各行通知其作爲代理行收到的關於違約事件的通知,或由於通知或時間屆滿,或由於兩者而構成違約的事件。

(7)除本合同另有明確規定外,代理行沒有義務向任何銀行說明由於它或它的附屬機構貸款而收到的金額或其利潤,代理行及其附屬機構得向借款人貸款,接受借款人存款,並一般地與借款人進行各種經營活動,如同不是代理行一樣。

(8)根據本合同,代理行可將各行視爲爲所有目的而提交給該行的票據持有人,除非或直到向代理行通知轉讓或讓與。任何票據持有人的任何請求、許可或同意應是決定性的,並對任何後手持有人有拘束力。

(9)代理行在任何時候都可以辭職,以書面通知各行和借款人,多數貸款權銀行也可以說明理由或不說明理由地通知代理行予以撤換。在作出上述任何一種通知時,多數貸款權銀行應有權指定一個接替的代理行。如果在作了上述通知的30天內接替的代理行沒有被指定和沒有接受這種指定,則已卸任的代理行可以指定一接替的代理行,這種指定的代理行其綜合資本和盈餘至少有5000萬美元或與其相等的其他外幣,或者是這種銀行的一個附屬機構。接替的代理行一經接受指定爲代理行時,即應接替並被賦予卸任的代理行的一切權利、權力、特權和責任。卸任代理行應被解除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儘管卸任的代理行辭職或被撤換,在它根據本合同和爲代理行時作爲所爲或不作爲,本條的各項規定應繼續對它有效。

13.2 償付的約定事項

各行應按其各自決定的份額按比例補償代理行(就借款人未被償部分)在執行其作爲代理行職責時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和其他特聘的顧問的合理費用,如果代理行需要在支付貸款之前支付上述費用,則按該行各自的貸款承諾確實。如果在此之後,則按其在這個時候所保持的貸款金額確定。

13.3 代理人未收到的資金

(1)除非在本合同的付款到期日之前代理行已經收到借款人的書面通知,借款人在該日不打算全部支付,否則代理行可以推定借款人在到期日已經支付,並據此推定,代理行可以(但不必)在該支付日向各行提供與該行推定應支付部分相等的金額。如果借款人事實上並未支付代理行,一經各行要求,應立即償付代理行提供的金額,連同從支付之日起(包括該日在內),到償付之日(不包括該日在內)每日的利息。由代理行確定的年利率是代理行提供的倫敦同業銀行市場的該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2)代理行在支付之日應有權推定各行(但已經向代理行發出相反通知,代理行在支付前已收到該通知的銀行除外)已經按照第2.3條向代理行提供資金。根據上述推定,代理行可以(但不必)把相當於所有銀行(沒有從它們收到上述通知)各自貸款承諾總額的資金貸記入借款人。如果未發出上述通知的任何銀行沒根據第2.5條提供資金,並且代理行已經將相當於該行貸款承諾的金額貸記入借款人按照第2.2條開立的賬戶,代理行應有權根據其選擇,從該行或借款人立即索還上述金額(不影響借款人對上述銀行的權利),以及從支付日起(包括支付日在內)到索還之日(不包括該日在內)上述金額每日利息,代理行確定的年利率爲代理行提供的倫敦銀行同業市場的該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第十四條 補償

14.1 開辦費

借款人應以美元立即償還代理行代表借款人或經理行談判、準備、簽訂本合同和票據以及有關銀行貸款發生的一切合理費用。上述費用應包括,但不限於,印刷和複製費用,旅行和通訊費用,本合同規定的交易所附加的任何廣告費以及代理行和各行特聘顧問和特聘的紐約律師的各項費用。

14.2 修改和強制執行費用

借款人應即以美元補償代理行和各行由於

(1)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變更、談判、準備或履行

(2)任何違約事件,或

(3)保持或執行本合同或票據項下任何權利,或與之有關而發生的所有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

14.3 其他費用

如果借款人

(1)在發出第2.2條所指的通知後,沒有在規定執行各項條件之時或之前執行第8條規定的各項條件,或用其他方式不履行其根據第2.2條不可撤銷的承諾;

(2)到期應付而未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應付金額,或者;

(3)不是在支付利息日,支付任何貸款的本金,借款人應以美元立即向各行支付所有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任何利差損失或清償的費用,或使用獲得的存款進行貸放的費用,以撥付過期的金額或在作出支付的利息期內撥付該項貸款(視具體情況而定)。

14.4 增加的費用

借款人應以美元即期向每家銀行支付由上述銀行確定因該銀行的貸款或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和已收或應收金額的減少部分,以及因法律、條例或條約的公佈、變化或解釋,或由於該行遵守任何政府當局命令、要求或請求(不論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而發生的全部費用以及已收或應收金額的減少部分,包括,但不限於,產生於

(1)任何稅款的徵收或變更,但不是

(i)以該銀行或其貸款分行淨所得計算並由該行總行或貸款分行所在地徵收的任何稅款,以及

(ii)第6.1條所指的任何稅款的徵收或變更,或者

(2)對該行準備金、專門存款的徵稅或變更,或對該銀行資產、負債或其賬上存款或貸款的類似要求的任何上述費用或減少。

第十五條 一般條款

15.1 法律的選擇 本合同受________________法律的管轄,並據此釋義和解釋。

15.2 管轄權

(1)借款人同意凡與本合同或任何票據有關的訴訟或審理程序都可在紐約州法院或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提起並執行;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接受各該法院管轄,不可撤銷地指定_______________信箱爲其收受任何上述訴訟或審理程序送達的傳票或其他法律傳喚的代理人。借款人同意,只要它根據合同有任何義務,應爲傳票或傳喚的送達而在紐約保持正式指定的代理人。借款人同意,如果不能保持該代理人,任何傳票或傳喚得按本合同通知規定的地址,用掛號郵件郵寄送達借款人。

(2)借款人並同意,可以在________________地或可以找到借款人或其任何財產的任何其他管轄地的法院,提起任何上述訴訟或審理程序及執行,並不可撤銷地接受上述法院管轄。

(3)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放棄就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任何訴訟或審理程序不受在________________法院或任何其他國家或管轄地法院的管轄,在判決前後不受扣押及執行的所有豁免權(不論是以主權或其他爲根據),並同意在或有關任何上述訴訟或審理程序時不提起或不主張任何豁免權。

(4)借款人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不可撤銷地放棄對現在或以後在 法院提起的,以任何方式與本合同或任何票據有關的訴訟或審理程序指定的審判地點提出異議,對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訴訟,不可撤銷地放棄以出庭不便爲理由而提出的請求。

15.3 貨款貨幣

(1)根據第14條規定需要償付的費用,如果原來是以美元以外的貨幣支付時,借款人同意應以相當於美元的金額償還,即發生上述費用的人,根據正常的銀行程序,在原費用支出之日以上述其他貨幣購買美元所應支付的金額(在升水和兌換費用之後)。借款人並同意,根據第4.2條,上述金額應付的利息應根據其金額以美元計算。

(2)本合同每一條款述及的美元是至關重要的。根據本合同或票據,借款人對於任何到期金額的義務,儘管以任何其他貨幣支付(不論根據判決或其他),應僅以美元計算的金額履行,即以代理行或上述銀行根據正常的銀行手續,於收到上述支付款項之後的銀行工作日立即以其他貨幣購買的金額(在升水和兌換費用之後)履行。如果由於任何理由,購買的以美元計的金額不足原來到期日的金額,借款人同意以美元支付爲賠償上述不足金額所必需的上述附加金額。借款人沒有因這種支付而解除的債務應作爲單獨和獨立的債務到期,並在本合同規定解除之前應繼續充分有效。

15.4 票據的替換 由於票據丟失、被竊、被毀或殘缺不全,以及

(1)在丟失、被竊、或被毀的情況下,借款人收到他可以合理地滿意的補償或擔保(除非票據持有人是公認可靠的金融機構,則持有人自身關於補償的協議應被認爲是令人滿意的);或者

(2)如果票據殘缺不全,則在向借款人出示該殘損票據時,借款人應自付費用簽署並遞交一份新的票據,註明支付日期和相同的本金金額以代替殘損票據。

15.5 通知 除本合同另有明確規定外,所有通知應按照本合同以電傳或電報或派人送交的書面通知,用傳真發送或航空郵遞,郵資已付。上述所有通知應遞交給附錄1指定的收受人的電傳號或________________號或地址(視具體情況而定),或上述收受人通知其他當事人已指出的其他號碼或地址。所有上述通知應在收到時有效。

15.6 補救和棄權 代理行或任何銀行沒有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應不應視爲放棄或損害上述權利。單一地或部分地行使上述權利應不排除以任何其他方式行使或進一步行使上述權利或其他權利。除非以書面形式表示,否則上述權利的放棄應屬無效。上述任何權利的放棄不能視爲本合同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

15.7 變更 本合同只能由當事人書面簽字的文件變更。

15.8 轉讓

(1)本合同對借款人、代理行和各行及其各自繼承者和受讓人的利益有約束力。但是,如果代理行以及所有銀行沒有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能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

(2)各行得在任何時候讓與或轉讓其在任何票據或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但是,任何銀行都不得以根據任何管轄地的公司法或票據法需要登記的形式或方式作出上述讓與或轉讓。借款人應經常根據任何銀行的請求,簽署並遞交爲讓與或轉讓發生充分效力所必需的文件,包括,但不限於,該銀行應簽署和遞交的以換取該銀行持有的票據的新票據。如果任何銀行讓與或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則本合同中所指各行,就其各自利益而言,應指各個被轉讓權利和義務的銀行和個人。

15.9 代理行或任何銀行的決定 代理行或任何銀行的每一決定,在沒有明顯錯誤時,應是最終的,對當事人有約束力。

15.10 繼續有效 借款人在第6.1條、6.2條和14條項下的義務,在償還貸款、取消票據及終止銀行和代理行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時仍然有效。

15.11 語言 有關本合同提交的每份文件均應爲英文,或應附有英文譯本,由必須提交上述文件的當事人確認爲完整和準確。

15.12 條款的可分割性:本合同中任何管轄區禁止或不能執行的任何條款就該管轄區而言,在上述禁止或不能執行限度內無效,並不使合同的其他條款無效,或者影響該條款在任何其他管轄區內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

15.13 副本:本合同可以簽署任何數量的副本,所有上述副本合起來應視爲構成同一合同。

15.14 術語的統一性:本合同包括關於標的事項的當事人之間的全部合同,並取代所有口頭陳述和以前的書面文件。

雙方於合同開端所述日期在________________正式簽署和交付本合同,以資證明。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代理行):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管理行):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行貸款承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承諾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附錄:

1.地址表。

2.本票格式。

3.借款人證明書格式。

4.借款人律師意見書。

5.代理行及各行特聘的當地律師意見書。

6.代理行及各行特聘的 律師意見書。

7.代理行的傳票接受格式。

解釋與分析

(一)概述

國際借貸是指發生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的當事人之間的借貸行爲。國際借貸的基本方式有兩種:國際貸款和發行國際債券。而本書中所涉及的主要是國際貸款。國際貸款按不同的標準有不同的分類,依主體不同可分爲官方貸款和民間貸款,依貸款期限長短,可分爲長、中、短期的國際貸款,而依有無擔保又可分爲有擔保的和無擔保的國際貸款,等等。

國際貸款的法律文件形式是國際貸款合同,它是指一國借款人和另一國貸款人之間借用一定數額貨幣的協議。對國際貸款合同的分類與對國際貸款的分類標準類似。除上述三種分類方式外,還未列出的分類方式還有:如按貸款利率的計算方式把國際貸款合同分爲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貸款合同,再如按貸款的方式不同,把國際貸款合同分爲獨家銀行貸款合同和銀團貸款合同。

(二)國際貸款合同的訂立程序

根據上述介紹已經知道國際貸款合同可分獨家銀行貸款合同和銀團貸款合同,前者屬一般國際貸款合同,它的簽訂程序包括:授權程度,在合同文本上籤署時合同生效。

--簡介如下:

(1)授權程序是合同雙方當事人擬進行借貸時,應經有關機構覈准的程序,它包括內部覈准和外部覈准。如在我國根據法律的規定,我國的企業、公司簽訂國際貸款合同時首先要由其內部有權機構作出決議,即內部覈准,其次要報經政府有關機構批准,這是外部覈准。

(2)簽字是當雙方當事人就合同條款達成協議,雙方在合同文本上簽字,而在簽字程序中,合同的簽字地點往往會決定該合同的法律適用問題。因此,雙方當事人都要考慮到這一點。

(3)國際貸款合同的生效多有兩種情況:即簽訂合同後需等一定條件滿足後生效和雙方約定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的生效問題是一個重要的比較實際的問題,雙方當事人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經協商後加以明確。

而對於銀團貸款合同來說,是越來越多地被採用的形式,這也是由於國際貸款數額往往很大,風險也大,獨家銀行很難有此能力所致。因爲這種形式要牽涉到許多銀行,所以其合同訂立程序也就有所不同,其程序主要是:

(1)選擇牽頭銀行,即借款人選定牽頭銀行後,交給其委託書,以便牽頭銀行據此安排貸款,這種委託書要明確這只是一種商業建議,而非正式要約,因而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2)牽頭銀行接受委託後,就徵求其他銀行以便其參加到該國際借款行爲中來。

(3)牽頭銀行把願意參加貸款的銀行召集起來,組成經理集團,以便籤訂國際貸款合同,而以後的操作程序就與前面一般的國際貸款合同的簽訂程序相同了。

(三)主要條款介紹:

1.貸款的金額與貨幣 這是貸款合同首先必須明確的問題。尤其要注意有些國家的金融機構對本國銀行向外國政府、銀行或企業提供的借款有一些數額限制,如日本、瑞士等國。在此條件下,雙方可根據能力及需要協商確定貸款的貨幣及金額。

2.貸款的使用 關於貸款的使用方式合同中一般以列舉方式列出。一般來說,由於貨幣是可替代物,很難保證貸款不直接或間接地被用於其他目的,所以這一條款往往是靠借款人的信譽來保證的。當然各國的法律一般也不加以限制,但多數國家都規定貸款不能用於非法目的,否則貸款合同無效。

3.貸款的提取 這是要求貸款方履行的重要條款,其中重點在於提款通知和提取貸款。前者通常都規定借款方提取任何一筆款項時都要以書面形式通知貸款方。並且通知中要包括提款的日期、數額、銀行賬戶等內容。而後者主要涉及提款地點,在國際銀團貸款合同中,提款地點一般都規定在貸款使用貨幣的所屬國。這樣做,既利於貸款人發放貸款,還可避免有些國家要求貸款人必須以當地貨幣發放貸款的法律規定。

4.貸款的償還 一般國際貸款的償還方式主要有:

(1)到期一次償還,用於那些貸款期限較短,數額不大的貸款;

(2)分次等額償還,並且規定期間,在此期間只付利息,期滿後償還本金;

(3)逐年等額償還,這種方式無寬限期的規定,從第一年就開始償還本金。一般來說第二種方式在中、長期貸款用得較多。

5.貸款的利率 國際貸款利率有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兩種,前者多爲短期貸款所採用,而中、長期貸款因期限長,且市場利率變化多,所以多采用浮動利率。在這種情況下,雙方應協商確定隔多長時間就根據市場利率變化情況調整一下貸款利率。

6.陳述與保證 該條款是指借款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對承擔合同義務的合法有效性及與借款有關事實作如實說明並保證其真實性。實踐中,這一條款是貸款人決定是否給予貸款的重要依據,具有重要的法律意義。這類條款主要有兩方面內容:

一是關於借款人的法律事項的陳述,主要說明借款人的法律地位,簽訂合同的權利,官方已同意以及合同是有法律約束力並可執行的等等。

二是關於借款人的財務和商務狀況的陳述及保證。這主要通過借款人對其賬目沒有重大負債以及無重大違約等情況來體現。

7.約定事項 這一部分條款的範圍比較廣泛,目的也不同,但一般來說,都是貸款人爲保證資金的安全而設置的。約定事項主要包括:

(1)消極擔保條款,即借款人向貸款人保證他不做該條款所列的事項。訂立這一條款的目的主要是防止借款人以其資產爲另一債權人設定物權擔保,而且這樣也可間接限制借款人舉措新債。

(2)平等地位條款或稱平等比例條例,是借款人承諾使貸款人與其他無擔保物權的債權人處於相同的地位,根據平等的原則按比例受償。這一條款往往與消極擔保條款同時使用。這兩個條款都是爲了維護原貸款人的地位,不致爲新貸款的出現而遭歧視。

(3)關於財務方面的約定事項。其作用是監督和指導借款人的財務活動,這一條款主要包括:借款人必須提供財務報表及其他財務信息,借款人應保持最低資產淨值,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具體比例,以及在其他方面如股息分發、資本使用等方面的限制。

企業之間借款合同範本 篇14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爲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願、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____________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並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_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3、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企業之間借款合同範本 篇15

甲方(借款人):張吉,男,52歲,系紅旗鄉文化村農民。

乙方(貸款人):於麗,女,36歲,系紅旗鄉個體工商戶。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5萬元,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交付給甲方。

二、貸款利息,參照國家規定的標準,月息按______。

三、借款期限爲2年,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還清本息。

四、甲方如果不能按期歸還本息,從延期之日起,月息按每______元計算;乙方如果提前索要貸款,甲方不支付利息。

五、本協議自簽訂之日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張吉(簽章)

乙方:於麗(簽章)

20__年__月__日

企業之間借款合同範本 篇16

甲方(貸方):_____________

乙方(借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借款協議:

第一條 借款金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寫) 元人民幣整。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第三條 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 利息以借款本金爲基數,按日萬分之_____計算。

2、 利息支付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 日。

第五條 還款方式

1、 乙方應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返還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第三條約定方式返還。或者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雙方權利義務

1、 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提供給乙方合同約定的借款數額。

2、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3、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方式返還利息及本金。

第七條 保證條款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爲甲方提供抵押擔保,如乙方到期不能還款,甲方可直接拍賣該抵押物並就拍賣款項享有優先受償權。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的,按未提供部分的日萬分之____承擔違約責任。

2、 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並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間的利息。

3、 乙方逾期返還本息的,按應返還部分的日萬分之____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

企業之間借款合同範本 篇17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

___________銀行______行,以下簡稱貸款方。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爲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發放。爲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元,用於______。預計用款爲20__年______元;20____年______元;20____年______元;20___年_______元;20____年______元;20____年______元。

第二條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爲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三條借款方保證從20____年____月起至20____年__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爲20____年______元;20____年______元;20____年______元;20____年______元;20____年______元;20____年______元。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爲扣款清償。

第四條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罰息50%。

第七條本合同條款以外的其他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本合同經過簽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蓋章) 貸款方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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