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借款合同(精選18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77W

房屋借款合同(精選18篇)

房屋借款合同 篇1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房地產信貸部

甲方爲_________________需要,依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房地產信貸部單位住房貸款辦法》,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爲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萬元,保證用於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爲_______年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乙方保證按以下用款計劃供應資金: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萬元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萬元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萬元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萬元

三、甲方保證按以下還款計劃歸還貸本金: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萬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萬元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萬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萬元

四、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戶數額按月利率________‰計算,按季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加收利息_____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每天付甲方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不能按時付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帳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後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七、借款到期後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乙方有權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償。採取第三方擔保的,由擔保方代爲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後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其存款帳戶中扣收或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按季向乙方提供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及其它有關資料。乙方有權瞭解甲方生產或項目的經營管理活動,檢查貸款情況。

九、甲方法人變更時,應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變更後的法人繼續履行原法人所訂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十、甲方填報的借款申請書,抵押或擔保協議書,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變更合同條款,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後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擔保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印鑑)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印鑑)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負責人):(簽字)______

擔保單位:(印鑑)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房屋借款合同 篇2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丙方(保證人,即開發商或售房單位):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簽訂合同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貸款通則》、《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二條 當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嚴格履約。

第三條 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證等內容。

第二章 貸 款

第四條 借款用途

見本合同第四十六條。

第五條 借款金額

見本合同第四十七條。

第六條 借款期限

見本合同第四十八條。

第七條 貸款利率

見本合同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內,遇國家法定利率調整時,於下年1月1日開始,按相應期限檔次利率執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執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調整不調整合同利率。

國家法定利率調整時,乙方有義務直接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條 劃款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採用專項劃款方式即乙方將貸款款項直接劃入丙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內。賬戶名及賬號見本合同第五十條。

第三章 還 款

第九條 還款原則

借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方從貸款發放的次月起償還貸款本息。在還款期內每月償還一次貸款本金及利息,最後一次還款不能遲於本合同期限屆滿日。

甲、乙雙方同意遵循先還息後還本、息隨本清的原則,甲方還入款項按照“期前欠息-當期利息-本金”的順序依次入賬。

第十條 還款總期數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按月還款,確定還款總期數,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一條。

第十一條 還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實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償的還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乙雙方約定採用以下兩種還款方法中的一種,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二條。

一、等額本息還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額償還貸款本息。

每月還款額=月利率×(1+月利率) 還款總期數(1+月利率) 還款總期數-1×貸款本金

二、等額本金還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額償還本金,貸款利息隨本金逐月遞減。

每月還款額=貸款本金還款總期數+(貸款本金-累計已還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條 還款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採取以下兩種還款方式中的一種,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三條。

一、委託扣款方式即甲方委託乙方在每月扣劃日從甲方在建設銀行北京市分行開立的活期存款賬戶中直接扣劃還款。活期存款賬戶是指儲蓄卡賬戶、信用卡賬戶、儲蓄存摺賬戶之一。採取委託扣款方式的,須簽訂《代扣還款委託書》,並在乙方指定的營業網點開立還款專用的活期存款賬戶。

如甲方提供的個人賬戶出現凍結、扣劃、變更等情況而造成乙方無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須及時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賬戶用於扣收貸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內要變更指定還款賬戶,須提前 天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並重新簽訂《代扣還款委託書》、約定新賬戶啓用日期後方可實施。

二、櫃面還款方式即甲方在還款期內的任何一個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規定的營業櫃檯以現金、支票或信用卡、儲蓄卡辦理還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應將所有拖欠款項和當期還款額一併交納。

第十三條 提前還款

甲方提出提前還款時,須於預定的提前還款日前 個工作日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覈同意,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

甲方申請提前部分還本,經乙方審覈確認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還清當期本息後方可提前還款。

提前歸還的部分貸款本金必須是1萬元的整數倍,並必須在還款前由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協議》,在還款期限不變的前提下,就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金後甲方每月還款額作出約定。

甲方申請提前清償全部貸款,經乙方同意,應先歸還當月應還貸款本息,再還清全部剩餘貸款。

乙方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已計收的利息不隨還款期限、國家法定利率的調整而調整。

第十四條 延長還款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客觀原因導致不能按照合同約定按期歸還借款,須提前個工作日向乙方申請延長借款期限,經乙方批准後,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並辦理延長還款期限等有關手續。甲方申請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與延長期限之和最長不超過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長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時,從延期之日起,貸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檔次利率執行,並根據貸款餘額、剩餘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計算月均還款額。已計收的利息不再調整。

第四章 貸款擔保

第十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擔保爲抵押加階段性保證。

抵押加階段性保證指本合同項下貸款以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所購房屋作抵押,在甲方取得該房屋《房屋所有權證》、並辦妥抵押登記之前,由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六條 本合同項下擔保條款的效力獨立於本合同。

第十七條 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所購買的房屋,具體內容見本合同第五十四條。

第十八條 抵押擔保範圍

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貸款金額、利息(包括罰息)、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乙方爲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處分抵押物的費用等)。

第十九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作抵押,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見本合同第五十五條。

第二十條 甲方取得所購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後,必須立即依照法律規定辦妥抵押物的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 抵押期限

抵押擔保的期限自所購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並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至擔保的債權全部清償之日止。

第二十二條 抵押期間,甲方應將《房屋他項權證》及其他有關資料交乙方,由乙方代爲保管。

第二十三條 抵押期間,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爲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應將損害賠償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該損害賠償金有以下幾種處理方法可供選擇:

一、提前清償貸款;

二、轉爲定期存款,存單用於質押;

三、用於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價值。

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六條。

在借款人未足額清償債務或抵押物價值未恢復之前,甲方不得動用此筆款項。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爲債權的擔保。

第二十四條 抵押關係終止

甲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款項後,則抵押關係終止。抵押終止後,當事人應到原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 保證範圍

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乙方爲實現債權而發生的相關費用等。

第二十六條 保證方式

在保證期間,丙方願對甲方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甲方未能依照合同約定按時償還貸款本息或相關費用,乙方有權要求丙方就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丙方同意乙方從其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直接扣劃。

第二十七條 保證期間

保證期間由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辦妥房產保險和抵押登記,並將《房屋他項權證》及其他有關資料交乙方代爲保管之日止。

第二十八條 除以下情況外,甲方與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的,無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一、延長借款期限;

二、增加借款金額。

第二十九條 保證期間,遇國家法定利率調整而變更借款合同利率的,無需得到丙方的任何事前的書面或口頭的同意或事後的追認。

第五章 保 險

第三十條 保險

一、本合同簽訂以後,甲方須辦理抵押財產保險。有關保險手續可到乙方認可的保險公司或委託乙方辦理。保險期限屆滿日不能遲於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屆滿日。保險期滿,甲方未能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時,甲方須對抵押物續辦保險,在債務存續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投保金額不得低於貸款本息,保險費由甲方負擔。

二、甲方應將保險單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保險期間,抵押房屋如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而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時,甲方應重新提供乙方認可的抵押物,並辦妥保險手續。

三、保險單必須註明乙方爲保險第一受益人,並在保險單中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該保險賠償金有以下幾種處理方法可供選擇:

(一)提前清償貸款;

(二)轉爲定期存款,存單用於質押;

(三)用於修復抵押物,恢復抵押物價值。

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七條。

第六章 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了解、諮詢、知悉購房借款有關事項的權利;

二、甲方有義務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關資料、文件的真實性;

三、甲方有權依本合同的約定獲得相應的借款;

四、在甲方借款清償前並正常還款的情況下,甲方有權自行居住,或者徵得乙方書面同意後,將抵押房屋轉讓、出租、重複抵押或作其他處分;

五、甲方在還清借款後,有權從乙方取回《房屋他項權證》及其他有關文件資料,辦理抵押登記註銷手續;

六、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七、甲方必須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甲方無條件接受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八、甲方承擔抵押物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等費用;

九、甲方的通訊地址(如住址、聯繫電話等)發生變更,須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期間,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如果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或其他使抵押物價值減損的情況時,應及時恢復抵押物價值,或在30天內重新提供相應的經乙方認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十一、抵押期間,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三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對甲方提供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二、乙方及其授權代理人有權對甲方所購買的房屋進行查詢和認證;

三、乙方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四、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規定對抵押物進行處分,並獲得優先受償;

五、設定的抵押物意外毀損或滅失,以及因甲方的行爲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足以影響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清償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或恢復抵押物價值;

六、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丙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丙方如實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

七、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發放貸款;

八、乙方有妥善保管《房屋他項權證》及其他有關文件資料的責任,若有遺失或毀損,乙方負責補辦;造成損失的,乙方將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丙方有了解、諮詢、知悉本合同有關事項的權利;

二、保證期間,丙方失去擔保能力或發生承包、租賃、合併和兼併、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撤銷等行爲,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或由對丙方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承擔。如乙方認爲變更後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由丙方或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落實爲乙方所接受的保證人,並重新簽訂保證合同;

三、保證期間,丙方有義務接受乙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並向乙方如實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

四、保證期間,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五、丙方的通信地址發生變更,須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七章 合同的變更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條 甲方因轉讓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所購買的房屋而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他人時,應事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徵得丙方認同,方可由受讓人與乙方和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

第三十六條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除其遺產或財產的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同意繼續履行甲方簽訂的借款合同外,乙方在其債權未獲清償時,有權請求人民法院取消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接受甲方所購房屋的權利,並將該房屋折價、拍賣、變賣以清償甲方的債務。

甲方遺產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應持經公證的繼承協議、文件與乙方簽訂債務承擔協議。

第三十七條 甲方申請延長貸款期限,經乙方同意後,甲乙雙方應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同時重新辦理公證、保險、抵押登記和貸款擔保變更手續。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對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八條規定之利率計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息,乙方從貸款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條規定之利率對逾期本息計收利息;

上述兩項違約責任中,若甲方的借款既逾期又擠佔挪用,乙方只擇其重者採用,而不併處。

三、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發放貸款,有權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本息,並有權依法處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而取得貸款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

3.借款期間,甲方累計六個月(包括計劃還款當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的;

4.借款到期,甲方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並自乙方發出催還通知書之日起30天內(以掛號寄出時間爲準)仍未清償的;

5.甲方拒絕或阻礙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的;

6.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將設定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重複抵押或作其他處分的;

7.抵押期間,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未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借款的;

8.甲方拒絕或阻礙乙方對抵押物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的;

9.甲方與他方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

10.甲方在借款期內間斷或撤銷保險或拒不續辦保險的;

11.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後,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繼續履行借款合同的;

12.甲方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

13.丙方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而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實新的保證人或提供新抵押的;

14.甲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還債務能力的事件。

四、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向乙方予以足額賠償。乙方有權就甲方應承擔的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扣劃。

第三十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發放貸款,影響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乙方應對未發放的貸款金額和違約天數按本合同第六十條約定的違約金率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條 丙方的違約責任

保證期間,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發放貸款,有權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本息:

一、丙方拒絕乙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的;

二、丙方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的。

第四十一條 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的清償順序

乙方對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和原則清償: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有關費用;

二、清償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包括罰息);

三、清償甲方應給付乙方而未給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等;

四、所得價款在支付上述款項後的剩餘部分,乙方應返還甲方;若所得價款不足清償甲方所欠乙方貸款,乙方可向甲方繼續追償,甲方仍承擔相應還款義務。

第九章 其他約定事項

第四十二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當事人各方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專屬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和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四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六十一條。

第四十五條 合同文本份數

見本合同第六十二條。

第十章 特別簽訂條款

第四十六條 對第四條的約定

本借款用於購買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條 對第五條的約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人民幣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元)。

第四十八條 對第六條的約定

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共計(大寫) 月,自乙方將借款劃入到甲方所指定並經乙方認可的賬戶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

第四十九條 對第七條的約定

貸款月利率爲______‰,以乙方實際劃款當日國家法定利率爲準。

第五十條 對第八條的約定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直接劃入丙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內。賬戶名稱: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

第五十一條 對第十條的約定

甲方應從貸款發放的次月開始,按月償還貸款本息,還款總期數爲______期。

第五十二條 對第十一條的約定

甲、乙雙方約定採用本合同第十一條確認的第______種還款方法。

在當前利率水平下,若採用第一種還款方法,則每月歸還本息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_元;若採用第二種還款方法,則每月歸還本金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利息逐月結算還清。

借款期內,如遇國家法定利率調整,由乙方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文件規定相應調整每月還款額。

第五十三條 對第十二條的約定

甲、乙雙方約定採用本合同第十二條所述的第______種還款方式。

第五十四條 對第十七條的約定

甲方借款所購買並作爲抵押物的住房具體內容如下:

房地產坐落地 號抵押房地產評估總價值(元)大 寫小寫抵押土地抵押土地面積(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年)土地來源《國有土地使用證》號抵押土地評估價值(元)大 寫小 寫抵 押 房屋現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房屋所有權人《房屋共有權證》號共有房屋面積(平方米)共有權人及其共有權份額1.

2.

3.

4.抵押房屋評估價值(元)大 寫小 寫期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房屋所有權人《北京市內(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號抵押房屋評估價值(元)大 寫小寫抵押人身份證號保證人抵押權人抵押人代理人身份證號抵押權人代理人身份證號借款人貸款金額(元)貸款用途抵押率(%)本 次:______累計: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五十五條 對第十九條的約定

共有人______年____月___日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房屋用於抵押。

共有人:____________(簽字)

(蓋章)

第五十六條 對第二十三條的約定

甲乙雙方約定採用第______種處理方式,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七條 對第三十條第三款的約定

甲乙雙方約定採用第______種處理方式,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八條 對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的約定

挪用貸款部分按每日萬分之______計收利息。

第五十九條 對第三十八條第二款的約定

逾期貸款部分按每日萬分之______計收利息。

第六十條 對第三十九條的約定

由於乙方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乙方應對未發放的貸款金額和違約天數按每日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率支付違約金。

第六十一條 對第四十四條的約定

一、

二、

三、

第六十二條 對第四十五條的約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丙方(公章):

______年____月___日

房屋借款合同 篇3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資金,現向甲方借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共計借給乙方人民幣元整,借款協議簽訂後2日內支付。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個月,利息按__。

第三條、乙方爲保證到期還款,以自己的房產作爲抵押擔保,房產位於,房產證號爲,土地證爲。

第四條、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後5日內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及本息,除承擔歸還本金及利息外,還承擔借款金額10%的違約金。如到期後15日內仍不能還款時,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處置抵押的房產,房屋作價元,借款數額經結算補足差價後直接抵償給甲方,雙方不再進行評估作價,乙方協助辦理過戶手續。

第五條、抵押房產如遇拆遷,甲方的權利在補償款或置換房的範圍內按第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房產借款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將房產出售、贈給、轉移、再次抵押給他人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乙方如違反以上規定,除承擔返還本金及利息外,還需承擔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還清借款時止。

出借人:

借款人:

年月日

房屋借款合同 篇4

抵押人(甲方):

抵押權人(乙方):

爲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爲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爲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爲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向公證處公證,並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爲有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執兩份,公證處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地址: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合同簽定地點:

合同簽定時間:

房屋借款合同 篇5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中國人民建設銀*地產信貸部

甲方爲_________________需要,依據《中國人民建設銀*地產信貸部單位住房貸款辦法》,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爲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萬元,保證用於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爲_______年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乙方保證按以下用款計劃供應資金: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萬元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萬元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萬元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萬元

三、甲方保證按以下還款計劃歸還貸本金: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萬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萬元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萬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萬元

四、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戶數額按月利率________‰計算,按季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加收利息_____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每天付甲方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不能按時付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帳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後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七、借款到期後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乙方有權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償。採取第三方擔保的,由擔保方代爲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後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其存款帳戶中扣收或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按季向乙方提供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及其它有關資料。乙方有權瞭解甲方生產或項目的經營管理活動,檢查貸款情況。

九、甲方法人變更時,應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變更後的法人繼續履行原法人所訂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十、甲方填報的借款申請書,抵押或擔保協議書,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變更合同條款,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後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擔保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印鑑)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印鑑)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負責人):(簽字)______

擔保單位:(印鑑)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房屋借款合同 篇6

貸款方:××(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借款用途

張××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爲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借款合同 篇7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借款合同條例》和《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遵循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簽訂如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元整(¥ 元)。上述借款項用於 。

第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爲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自 年 月 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資金,提供方式爲下述第 種方式:

1、 現金交付;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2、 銀行轉帳;

3、 其它方式: 。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上述借款的年息爲 ,摺合月息爲 ,自甲方借款之日起計息,但不計算複利。如遇國家對利息作政策調整,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息採取下述第 種方式:

1、仍按本合同約定的利息執行,不作調整;

2、對本合同約定的利息作調整,調整的標準爲: 。

第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還款方式採用下述第種還款方式:

1、一次性還款方式;

2、每月等額還款方式,每月還款 元整;

3、其他方式: 。

第五條 甲方以位於: 市 區 街小區 號樓 單元 門 。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本合同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所生孳息(包括質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和甲方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以及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權、附和物、混合物、加工物等。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本合同簽訂之日,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經設定抵(質)押權或被採取強制措施等的情況如下:

第六條 抵押擔保範圍爲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物權的費用(包括爲收回貸款所產生的公證、評估、鑑定、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運輸、鑑定、保險、登記、保管等事宜必須經乙方確認,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抵押財產由甲方佔有的,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保持抵押財產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甲方的行爲不得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該行爲。若該行爲已造成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則甲方應在十五天內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應的擔保。甲方不予恢復且未按要求提供擔保的,乙方可以折價、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價款優先提前清償債務或轉爲保證金擔保。

第十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轉移、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

第十一條 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財產所得價款應優先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或轉爲保證金擔保。

第十二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處分抵押財產並實現抵押權:

(1)甲方未能清償到期(含提前到期)債務或履約能力出現風險的;

(2)甲方的經營狀況和/或財務狀況惡化、或借貸高利貸尚未清償、或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3)甲方被宣告破產、停業、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暫扣或吊銷許可證、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被撤銷、解散(甲方爲自然人的,還包括甲方被宣告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被採取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或因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財產等導致履約能力可能出現風險的);

(4)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仲裁、刑事及其他法律糾紛,或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情形;

(5)甲方違反本合同中關於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的約定;

(6)抵押財產被採取查封、扣押或其他強制措施或依法被監管的;

(7)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七條的約定或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其他情況;若發生上述各項情況的,將被視爲本擔保出現風險。

第十三條 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含提前到期)甲方未能全部或部分清償本合同約定擔保範圍內的全部被擔保債務或發生本合同項下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乙方有權以法律允許的方式處分抵押物,並對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四條 乙方依法行使抵押權所得價款,有權根據需要選擇不同順序對以下各項進行清償:

(1)支付行使抵押權等擔保物權所產生的公證、評估、拍賣等全部費用;

(2)支付乙方爲實現債權和擔保物權所發生的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3)清償債務人所欠乙方的利息;

(4)清償債務人所欠乙方的借款本金、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十五條 甲方的債務到期(含提前到期)無款支付或不足支付的,乙方有權將該未履行部分債務轉入甲方的逾期貸款戶,並按照有關規定計收違約金,甲方仍繼續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第十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果乙方與甲方協議變更本合同條款(包括變更還款方式、債務履行期限的起始日或截止日變更等),甲方同意仍由其對變更後的合同項下的主債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物權的費用(包括公證、評估、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等全部費用)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陳述並保證: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抵(質)押權、出租等情況如下,且本合同簽訂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或權利,如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由甲方向乙方全額賠償:

第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時,須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九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者處分抵押房產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章或加蓋公章後生效(甲方爲自然人的,由甲方及共有權人簽章)。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需簽署四份或四份以上,每份均被視爲正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二份,登記機關一份,公證機關(若有)一份。

第二十二條 其他約定

一、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二、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住所地爲通訊及聯繫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往該地址,均視爲有效。甲方承諾在通訊及聯繫地址發生變更時,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乙方。

三、除非有可靠、確定的相反證據,乙方有關本金、利息、費用和還款記錄等內容的內部帳務記載,乙方製作或保留的債務人辦理提款、還款、支付利息等業務過程中發生的單據、憑證及乙方催收貸款的記錄、憑證,均構成有效證明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關係的確定證據。甲方不能僅因爲上述記錄、記載、單據、憑證由乙方單方製作或保留,而提出異議。

更多其他約定,具體爲: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借款合同 篇8

貸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張××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爲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

借款人:××

房屋借款合同 篇9

抵 押 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爲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爲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爲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爲均屬無效。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並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爲有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借款合同 篇10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________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爲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現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借款金額爲:元整(¥: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三條、甲方以坐落於(建築面積:平方米,產籍號)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本協議約定的抵押借款的房屋應辦理抵押權登記(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

辦妥抵押權設定時,乙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甲方。

第四條、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甲方負擔。本約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後,其房屋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均由乙方收執。

第五條、抵押擔保範圍:擔保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

第六條、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執行。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

第八條、抵押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履行完畢日止。

第九條、本約期限屆滿前後,若甲方還清借款,乙方應會同甲方辦理抵押權註銷登記,不得藉詞刁難或故意拖延。

第十條、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借款總額30%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本息爲止。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協商不成向本協議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執一份,房產交易中心留存一份。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成立,辦理抵押權登記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年月日

房屋借款合同 篇11

合同編號: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經合同各方自願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借款人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貸款人申請借款,借款人(抵押人)自願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爲貸款抵押物抵押給貸款人,抵押物評估現值爲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評估證明,清單號碼_________)。

第二條 貸款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住房貸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本項貸款用於_________,貸款利率爲月利率_____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借款期限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每月還款金額的計算公式:

一、等額償還法:

貸款本金總額×月利率×(1+月利率)(上標)還款月數

每月還款本息額=—————————————————————————

(1+月利率)(上標)還款月數-1

二、遞減償還法:

貸款本金

每月還款本息額=———— +(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貸款月數

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採用_________法償還。首期還款日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首期還款日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首期還款金額爲_________元,剩餘款項分_________月償還(具體還款日期及金額詳見還款計劃表)。

第四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 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把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轉賬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第六條 在借款期內,借款人須在貸款人處開設的存款賬戶上存有不少於兩個月還款的款項,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在該賬戶扣收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欠款。

第七條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訂立的還款計劃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還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辦理延期還款手續,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條訂立的貸款利率收取利息。貸款人不同意延期還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請的,貸款逾期後,貸款人按規定計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請延期的次數不超過_____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過1個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全部貸款,但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

第八條 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辦理延期還款手續後,抵押人自願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第九條 抵押物清單所列的抵押財產在抵押期間由抵押人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保全,保持抵押物的完好無損,其費用開支由抵押人承擔。貸款人有權隨時對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必須辦理財產保險,財產保險單交貸款人保存。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抵押人應負責續保,抵押人未續保的,貸款人有權代其續保,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十一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毀損,抵押人應立即通知貸款人,發生保險責任內的損失,抵押人必須以保險理賠款償還所承擔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的賬戶,在理賠款不足以歸還相應貸款本息時,由抵押人負責彌補或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發生保險責任範圍以外的毀損,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 在抵押期間,發生抵押物價值減少,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等的擔保。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抵押物的保險、鑑定、登記、保管、評估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分抵押物:

一、借款人不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息;

二、在借款期內借款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後無繼承人或遺贈人;

三、借款人的繼承人或遺贈人拒絕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第十七條 貸款人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除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外,優先用於清償貸款人貸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以抵押物清償債務,以實際處理的價款爲準,如有餘款,貸款人將其退還抵押人,如不足,貸款人對借款人和抵押人有追索權。

第十八條 抵押人按本合同約定還清貸款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後,貸款人應將其佔管的抵押物的權利證書及有關資料退還給抵押人,併到抵押物登記機關辦理登記註銷手續。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或抵押人變更住所、法定名稱的,應在變更後7天內通知貸款人,否則,貸款人以原法定名稱向原住所發送的有關文件視同送達。

第二十條 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管轄。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自依法設定抵押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各執一份。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

抵押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房屋借款合同 篇12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資金,現向甲方借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共計借給乙方人民幣元整,借款協議簽訂後2日內支付。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個月,利息按__。

第三條、乙方爲保證到期還款,以自己的房產作爲抵押擔保,房產位於,房產證號爲,土地證爲。

第四條、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後5日內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及本息,除承擔歸還本金及利息外,還承擔借款金額10%的違約金。如到期後15日內仍不能還款時,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處置抵押的房產,房屋作價元,借款數額經結算補足差價後直接抵償給甲方,雙方不再進行評估作價,乙方協助辦理過戶手續。

第五條、抵押房產如遇拆遷,甲方的權利在補償款或置換房的範圍內按第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房產借款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將房產出售、贈給、轉移、再次抵押給他人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乙方如違反以上規定,除承擔返還本金及利息外,還需承擔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還清借款時止。

出借人:

借款人:

年月日

房屋借款合同 篇13

抵押人(即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即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爲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爲 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債務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 ________ 月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日止。共計: ________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三條 甲方以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權證號爲),房屋建築面積 ,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本約抵押借款的房屋應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並於辦妥抵押權設定時,甲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乙方。(擔保範圍:本金、利息及違約金)

第四條 本約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後,其房屋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及設定契約書均由乙方收執。

第五條 本約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甲方負擔。

第六條 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行。

第七條 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第八條 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第九條本約期限屆滿前後,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註銷登記,不得藉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甲方屆滿不清償,乙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土地。

第十條簽訂本合同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爲止。

第十三條 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執一份,房產交易中心辦抵押權證一份。

第十五條 簽章生效

本合同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日

房屋借款合同 篇14

甲方(貸方):_____________

乙方(貸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借款協議:

第一條借款金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元人民幣整。

第二條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利息以借款本金爲基數,按日萬分之_____計算。

2、利息支付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第五條還款方式

1、乙方應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返還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第三條約定方式返還。或者......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3、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方式返還利息及本金。

第七條保證條款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爲甲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

2、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並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間的利息。

3、乙方逾期返還本息的,按應返還部分的日萬分之____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借款合同 篇15

抵 押 人:

抵押權人:

爲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爲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爲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爲均屬無效。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並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爲有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聯繫電話: 合同簽定地點:

合同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房屋借款合同 篇16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住所: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開戶金融機構:

賬號:

乙方(貸款人、抵押權人):

住所: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丙方(保證人,即開發商或售房單位):

住所: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貸款通則》、《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二條當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嚴格履約。

第三條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證等內容。

第二章貸款

第四條借款用途

見本合同第四十六條。

第五條借款金額

見本合同第四十七條。

第六條借款期限

見本合同第四十八條。

第七條貸款利率

見本合同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內,遇國家法定利率調整時,於下年1月1日開始,按相應期限檔次利率執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執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調整不調整合同利率。

國家法定利率調整時,乙方有義務直接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條劃款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採用專項劃款方式即乙方將貸款款項直接劃入丙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內。賬戶名及賬號見本合同第五十條。

第三章還款

第九條還款原則

借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方從貸款發放的次月起償還貸款本息。在還款期內每月償還一次貸款本金及利息,最後一次還款不能遲於本合同期限屆滿日。

甲、乙雙方同意遵循先還息後還本、息隨本清的原則,甲方還入款項按照“期前欠息-當期利息-本金”的順序依次入賬。

第十條還款總期數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按月還款,確定還款總期數,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一條。

第十一條還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實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償的還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乙雙方約定採用以下兩種還款方法中的一種,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二條。

一、等額本息還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額償還貸款本息。

每月還款額=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總期數(1+月利率)還款總期數-1×貸款本金

二、等額本金還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額償還本金,貸款利息隨本金逐月遞減。

每月還款額=貸款本金還款總期數+(貸款本金-累計已還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條還款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採取以下兩種還款方式中的一種,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三條。

一、委託扣款方式即甲方委託乙方在每月扣劃日從甲方在建設銀行北京市分行開立的活期存款賬戶中直接扣劃還款。活期存款賬戶是指儲蓄卡賬戶、信用卡賬戶、儲蓄存摺賬戶之一。採取委託扣款方式的,須簽訂《代扣還款委託書》,並在乙方指定的營業網點開立還款專用的活期存款賬戶。

如甲方提供的個人賬戶出現凍結、扣劃、變更等情況而造成乙方無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須及時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賬戶用於扣收貸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內要變更指定還款賬戶,須提前天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並重新簽訂《代扣還款委託書》、約定新賬戶啓用日期後方可實施。

二、櫃面還款方式即甲方在還款期內的任何一個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規定的營業櫃檯以現金、支票或信用卡、儲蓄卡辦理還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應將所有拖欠款項和當期還款額一併交納。

第十三條提前還款

甲方提出提前還款時,須於預定的提前還款日前個工作日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覈同意,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

甲方申請提前部分還本,經乙方審覈確認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還清當期本息後方可提前還款。

提前歸還的部分貸款本金必須是1萬元的整數倍,並必須在還款前由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協議》,在還款期限不變的前提下,就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金後甲方每月還款額作出約定。

甲方申請提前清償全部貸款,經乙方同意,應先歸還當月應還貸款本息,再還清全部剩餘貸款。

乙方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已計收的利息不隨還款期限、國家法定利率的調整而調整。

第十四條延長還款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客觀原因導致不能按照合同約定按期歸還借款,須提前個工作日向乙方申請延長借款期限,經乙方批准後,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並辦理延長還款期限等有關手續。甲方申請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與延長期限之和最長不超過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長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時,從延期之日起,貸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檔次利率執行,並根據貸款餘額、剩餘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計算月均還款額。已計收的利息不再調整。

第四章貸款擔保

第十五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擔保爲抵押加階段性保證。

抵押加階段性保證指本合同項下貸款以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所購房屋作抵押,在甲方取得該房屋《房屋所有權證》、並辦妥抵押登記之前,由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六條本合同項下擔保條款的效力獨立於本合同。

第十七條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所購買的房屋,具體內容見本合同第五十四條。

第十八條抵押擔保範圍

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貸款金額、利息(包括罰息)、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乙方爲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處分抵押物的費用等)。

第十九條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作抵押,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見本合同第五十五條。

第二十條甲方取得所購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後,必須立即依照法律規定辦妥抵押物的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抵押期限

抵押擔保的期限自所購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並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至擔保的債權全部清償之日止。

第二十二條抵押期間,甲方應將《房屋他項權證》及其他有關資料交乙方,由乙方代爲保管。

第二十三條抵押期間,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爲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應將損害賠償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該損害賠償金有以下幾種處理方法可供選擇:

一、提前清償貸款;

二、轉爲定期存款,存單用於質押;

三、用於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價值。

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六條。

在借款人未足額清償債務或抵押物價值未恢復之前,甲方不得動用此筆款項。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爲債權的擔保。

第二十四條抵押關係終止

甲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款項後,則抵押關係終止。抵押終止後,當事人應到原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保證範圍

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乙方爲實現債權而發生的相關費用等。

第二十六條保證方式

在保證期間,丙方願對甲方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甲方未能依照合同約定按時償還貸款本息或相關費用,乙方有權要求丙方就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丙方同意乙方從其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直接扣劃。

第二十七條保證期間

保證期間由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辦妥房產保險和抵押登記,並將《房屋他項權證》及其他有關資料交乙方代爲保管之日止。

第二十八條除以下情況外,甲方與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的,無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一、延長借款期限;

二、增加借款金額。

第二十九條保證期間,遇國家法定利率調整而變更借款合同利率的,無需得到丙方的任何事前的書面或口頭的同意或事後的追認。

第五章保險

第三十條保險

一、本合同簽訂以後,甲方須辦理抵押財產保險。有關保險手續可到乙方認可的保險公司或委託乙方辦理。保險期限屆滿日不能遲於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屆滿日。保險期滿,甲方未能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時,甲方須對抵押物續辦保險,在債務存續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投保金額不得低於貸款本息,保險費由甲方負擔。

二、甲方應將保險單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保險期間,抵押房屋如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而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時,甲方應重新提供乙方認可的抵押物,並辦妥保險手續。

三、保險單必須註明乙方爲保險第一受益人,並在保險單中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該保險賠償金有以下幾種處理方法可供選擇:

(一)提前清償貸款;

(二)轉爲定期存款,存單用於質押;

(三)用於修復抵押物,恢復抵押物價值。

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七條。

第六章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了解、諮詢、知悉購房借款有關事項的權利;

二、甲方有義務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關資料、文件的真實性;

三、甲方有權依本合同的約定獲得相應的借款;

四、在甲方借款清償前並正常還款的情況下,甲方有權自行居住,或者徵得乙方書面同意後,將抵押房屋轉讓、出租、重複抵押或作其他處分;

五、甲方在還清借款後,有權從乙方取回《房屋他項權證》及其他有關文件資料,辦理抵押登記註銷手續;

六、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七、甲方必須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甲方無條件接受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八、甲方承擔抵押物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等費用;

九、甲方的通訊地址(如住址、聯繫電話等)發生變更,須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期間,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如果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或其他使抵押物價值減損的情況時,應及時恢復抵押物價值,或在30天內重新提供相應的經乙方認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十一、抵押期間,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三十二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對甲方提供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二、乙方及其授權代理人有權對甲方所購買的房屋進行查詢和認證;

三、乙方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四、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規定對抵押物進行處分,並獲得優先受償;

五、設定的抵押物意外毀損或滅失,以及因甲方的行爲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足以影響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清償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或恢復抵押物價值;

六、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丙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丙方如實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

七、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發放貸款;

八、乙方有妥善保管《房屋他項權證》及其他有關文件資料的責任,若有遺失或毀損,乙方負責補辦;造成損失的,乙方將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丙方有了解、諮詢、知悉本合同有關事項的權利;

二、保證期間,丙方失去擔保能力或發生承包、租賃、合併和兼併、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撤銷等行爲,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或由對丙方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承擔。如乙方認爲變更後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由丙方或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落實爲乙方所接受的保證人,並重新簽訂保證合同;

三、保證期間,丙方有義務接受乙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並向乙方如實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

四、保證期間,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五、丙方的通信地址發生變更,須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七章合同的變更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條甲方因轉讓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所購買的房屋而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他人時,應事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徵得丙方認同,方可由受讓人與乙方和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

第三十六條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除其遺產或財產的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同意繼續履行甲方簽訂的借款合同外,乙方在其債權未獲清償時,有權請求人民法院取消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接受甲方所購房屋的權利,並將該房屋折價、拍賣、變賣以清償甲方的債務。

甲方遺產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應持經公證的繼承協議、文件與乙方簽訂債務承擔協議。

第三十七條甲方申請延長貸款期限,經乙方同意後,甲乙雙方應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同時重新辦理公證、保險、抵押登記和貸款擔保變更手續。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對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八條規定之利率計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息,乙方從貸款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條規定之利率對逾期本息計收利息;

上述兩項違約責任中,若甲方的借款既逾期又擠佔挪用,乙方只擇其重者採用,而不併處。

三、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發放貸款,有權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本息,並有權依法處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而取得貸款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

3、借款期間,甲方累計六個月(包括計劃還款當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的;

4、借款到期,甲方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並自乙方發出催還通知書之日起30天內(以掛號寄出時間爲準)仍未清償的;

5、甲方拒絕或阻礙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的;

6、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將設定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重複抵押或作其他處分的;

7、抵押期間,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未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借款的;

8、甲方拒絕或阻礙乙方對抵押物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的;

9、甲方與他方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

10、甲方在借款期內間斷或撤銷保險或拒不續辦保險的;

11、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後,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繼續履行借款合同的;

12、甲方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

13、丙方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而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實新的保證人或提供新抵押的;

14、甲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還債務能力的事件。

四、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向乙方予以足額賠償。乙方有權就甲方應承擔的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扣劃。

第三十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發放貸款,影響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乙方應對未發放的貸款金額和違約天數按本合同第六十條約定的違約金率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條丙方的違約責任

保證期間,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發放貸款,有權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本息:

一、丙方拒絕乙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的;

二、丙方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的。

第四十一條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的清償順序

乙方對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和原則清償: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有關費用;

二、清償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包括罰息);

三、清償甲方應給付乙方而未給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等;

四、所得價款在支付上述款項後的剩餘部分,乙方應返還甲方;若所得價款不足清償甲方所欠乙方貸款,乙方可向甲方繼續追償,甲方仍承擔相應還款義務。

第九章其他約定事項

第四十二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當事人各方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專屬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三條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和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四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六十一條。

第四十五條合同文本份數

見本合同第六十二條。

第十章特別簽訂條款

第四十六條對第四條的約定

本借款用於購買。

第四十七條對第五條的約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人民幣貸款(大寫)(小寫:**元)。

第四十八條對第六條的約定

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共計(大寫)**月,自乙方將借款劃入到甲方所指定並經乙方認可的賬戶之日起計算,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四十九條對第七條的約定

貸款月利率爲‰,以乙方實際劃款當日國家法定利率爲準。

第五十條對第八條的約定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直接劃入丙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內。賬戶名稱:,賬號:。

第五十一條對第十條的約定

甲方應從貸款發放的次月開始,按月償還貸款本息,還款總期數爲**期。

第五十二條對第十一條的約定

甲、乙雙方約定採用本合同第十一條確認的第種還款方法。

在當前利率水平下,若採用第一種還款方法,則每月歸還本息金額爲人民幣**元;若採用第二種還款方法,則每月歸還本金金額爲人民幣**元,利息逐月結算還清。

借款期內,如遇國家法定利率調整,由乙方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文件規定相應調整每月還款額。

第五十三條對第十二條的約定

甲、乙雙方約定採用本合同第十二條所述的第種還款方式。

第五十四條對第十七條的約定

甲方借款所購買並作爲抵押物的住房具體內容如下:

房地產坐落地號抵押房地產評估總價值(元)大寫小寫抵押土地抵押土地面積(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年)土地來源《國有土地使用證》號抵押土地評估價值(元)大寫小寫抵押房屋現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房屋所有權人《房屋共有權證》號共有房屋面積(平方米)共有權人及其共有權份額1。2。3。4。抵押房屋評估價值(元)大寫小寫期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房屋所有權人《北京市內(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號抵押房屋評估價值(元)大寫小寫抵押人身份證號保證人抵押權人抵押人代理人身份證號抵押權人代理人身份證號借款人貸款金額(元)貸款用途抵押率(%)本次:累計:抵押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十五條對第十九條的約定

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房屋用於抵押。

共有人:(簽字)(蓋章)

共有人:(簽字)(蓋章)

第五十六條對第二十三條的約定

甲乙雙方約定採用第種處理方式,即。

第五十七條對第三十條第三款的約定

甲乙雙方約定採用第種處理方式,即。

第五十八條對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的約定

挪用貸款部分按每日萬分之計收利息。

第五十九條對第三十八條第二款的約定

逾期貸款部分按每日萬分之計收利息。

第六十條對第三十九條的約定

由於乙方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乙方應對未發放的貸款金額和違約天數按每日萬分之違約金率支付違約金。

第六十一條對第四十四條的約定

第六十二條對第四十五條的約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

甲方(簽字):乙方(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房屋借款合同 篇17

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出借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編號:

重要提示:本合同系借、貸及保證人三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依法協商訂立,所有條款均是真實意思表示。爲維護借、貸及保證人三方合法權益,請對合同條款中的黑體部分予以充分注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借、貸及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簽訂此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人及借款金額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下同。)

第二條 借款人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爲 。

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借款不得用於國家法律和金融法規明確禁止經營的項目。

借款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私自改變資金用途,更不得用作違法和犯罪使用。否則產生法律責任由借款人承擔,並由借款人賠償出借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三條 借款人借款期限

借、貸雙方約定借款期限爲 月/天。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交付

出借人於 年 月 日將借款以 形式交付借款人。

借款人指定賬戶名稱:

開戶行:

賬號:

第五條 借款人借款利率和計息、結息

一、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爲月利率 ﹪。遇法定貸款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

二、計息:按債權人適用的計息方式計算利息。

三、 結息和付息:

經協商一致,借款人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償還貸款利息:

1、按月付息,每一個月爲一期,共 期,每期 元。

2、按季付息,每三個月爲一期,共 期,每期 元。

3、按半年付息,每六個月爲一期,共 期,每期 元。

4、一次性付息,每期 元。

5、其他: 。

四、違約金

若借款人未按約定期限還款,就逾期部分,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借款總額的百分之五收取違約金,直至清償本息爲止。

第六條 還款

借款人應在借款到期當日將本金(即人民幣 ,大寫人民幣 )存入出借人賬戶。

出借人指定賬戶名稱:

開戶行:

賬號:

第七條 抵押條款

爲確保借款人與出借人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的履行,抵押人願意以其所擁有的、有處分權的房屋及其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作爲抵押財產,向出借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

出借人經審查,同意抵押人以其所擁有的、有處分權的房屋及其佔用範圍內有使用權的土地作爲借款人履行債務提供擔保。爲明確借款人和出借人保證人三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規定,特制訂以下條款。

一、抵押人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_市 ______區____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棟 單_____號,其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房屋產權證號: 。

二、抵押財產價值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確認。

1、經由合法評估機構評估,評估價值爲人民幣(大寫) ,抵押率爲 %。

2、不經評估,由締約方協商確認市值爲人民幣(大寫) ,抵押率爲 %。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淨收入爲準。

三、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爲______年/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抵押人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抵押人負責,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抵押權人造成的經濟損失,抵押人負責賠償。

五、出借人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出借人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出借人承擔賠償責任。

六、抵押人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屋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且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檢查監督。

七、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抵押權人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抵押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八、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擅自轉讓、出賣、租賃抵押物,不得對抵押物重複設定抵押。發生上述行爲均屬無效。若因抵押人行爲造成房屋權屬變更等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由抵押人負責賠償。

九、本合同生效後,借、貸及保證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須經借、貸及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 借款的保證 本次借貸行爲 (身份證號: )自願爲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借款人逾期未履行還款義務時出借人有權向保證人主張權利,要求保證人償還借款本息及相關損失。(詳見附件一)

第九條 借款人及擔保人承諾如下

一、擔保人自願簽署“連帶責任保證書”以其個人及家庭所有財產對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承擔連帶責任。

二、借款人及擔保人自願接受出借人的檢查和監督,並給予足夠的協助和配合。

三、借款人及擔保人不以降低其償債能力的方式處臵自有財產。借款人及擔保人對第三人提供保證或以自身資產設臵抵押、質押擔保時,必須及時通知出借人,並徵得出借人書面同意。

四、借款人及擔保人承諾當發生如下事件時將及時通知出借人:

1、在本合同或其他任何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2、經營出現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3、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4、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形。

第十條 違約事件及處理

一、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或視爲借款人及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違約:

1、向出借人提供虛假資料、文件、信息或隱瞞重要事實、資料、文件、信息,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

2、未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3、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4、違反其所作的承諾;

5、在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影響借款人及擔保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6、抵押物、質物貶值、損毀、滅失、被查封或凍結,借款人及擔保人未按出借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擔保;

7、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8、違反本合同中關於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其他約定;

9、在與出借人之間的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二、出現前款規定的違約事件時,出借人有權分別或同時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借款人及擔保人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爲;

2、宣佈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或部分提前清償;

3、宣佈借款人及擔保人在其他合同項下尚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全部或部分立即清償;

4、終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終止或解除借款人及擔保人與出借人之間的其他合同;

5、要求借款人及擔保人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出借人造成的損失;

6、要求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或者將抵押物(質押物)依法變現歸還借款;

7、出借人認爲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條 稅費

因借款人、抵押人的違約導致本合同在訂立、履行過程中產生糾紛而增加的有關稅收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各種稅收、訴訟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公證費等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償付。

第十二條 變更與解除

本合同經借、貸及保證人三方書面同意可以進行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法律適用、爭議解決及司法管轄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借、貸及保證人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借、貸及保證人三方約定同意直接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附件

下列附件及經借、貸及保證人三方共同確認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借款條款自出借人將所出借的款項交付借款人之日起生效,保證條款自保證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房屋土地等的抵押條款自在房屋或土地等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執有情況爲 ,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借人(抵押人): 借款人(抵押權人): 保證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借款合同 篇18

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出借人(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編號:

重要提示:本合同系借、貸及保證人三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依法協商訂立,所有條款均是真實意思表示。爲維護借、貸及保證人三方合法權益,請對合同條款中的黑體部分予以充分注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借、貸及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簽訂此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人及借款金額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下同。)

第二條 借款人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爲 。

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借款不得用於國家法律和金融法規明確禁止經營的項目。

借款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私自改變資金用途,更不得用作違法和犯罪使用。否則產生法律責任由借款人承擔,並由借款人賠償出借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三條 借款人借款期限

借、貸雙方約定借款期限爲 月/天。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交付

出借人於 年 月 日將借款以 形式交付借款人。

借款人指定賬戶名稱:

開戶行:

賬號:

第五條 借款人借款利率和計息、結息

一、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爲月利率 ﹪。遇法定貸款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

二、計息:按債權人適用的計息方式計算利息。

三、 結息和付息:

經協商一致,借款人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償還貸款利息:

1、按月付息,每一個月爲一期,共 期,每期 元。

2、按季付息,每三個月爲一期,共 期,每期 元。

3、按半年付息,每六個月爲一期,共 期,每期 元。

4、一次性付息,每期 元。

5、其他: 。

四、違約金

若借款人未按約定期限還款,就逾期部分,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借款總額的百分之五收取違約金,直至清償本息爲止。

第六條 還款

借款人應在借款到期當日將本金(即人民幣 ,大寫人民幣 )存入出借人賬戶。

出借人指定賬戶名稱:

開戶行:

賬號:

第七條 抵押條款

爲確保借款人與出借人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的履行,抵押人願意以其所擁有的、有處分權的房屋及其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作爲抵押財產,向出借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

出借人經審查,同意抵押人以其所擁有的、有處分權的房屋及其佔用範圍內有使用權的土地作爲借款人履行債務提供擔保。爲明確借款人和出借人保證人三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規定,特制訂以下條款。

一、抵押人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_市 ______區____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棟 單_____號,其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房屋產權證號: 。

二、抵押財產價值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確認。

1、經由合法評估機構評估,評估價值爲人民幣(大寫) ,抵押率爲 %。

2、不經評估,由締約方協商確認市值爲人民幣(大寫) ,抵押率爲 %。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淨收入爲準。

三、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爲______年/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抵押人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抵押人負責,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抵押權人造成的經濟損失,抵押人負責賠償。

五、出借人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出借人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出借人承擔賠償責任。

六、抵押人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屋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且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檢查監督。

七、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抵押權人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抵押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八、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擅自轉讓、出賣、租賃抵押物,不得對抵押物重複設定抵押。發生上述行爲均屬無效。若因抵押人行爲造成房屋權屬變更等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由抵押人負責賠償。

九、本合同生效後,借、貸及保證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須經借、貸及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 借款的保證 本次借貸行爲 (身份證號: )自願爲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借款人逾期未履行還款義務時出借人有權向保證人主張權利,要求保證人償還借款本息及相關損失。(詳見附件一)

第九條 借款人及擔保人承諾如下

一、擔保人自願簽署“連帶責任保證書”以其個人及家庭所有財產對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承擔連帶責任。

二、借款人及擔保人自願接受出借人的檢查和監督,並給予足夠的協助和配合。

三、借款人及擔保人不以降低其償債能力的方式處臵自有財產。借款人及擔保人對第三人提供保證或以自身資產設臵抵押、質押擔保時,必須及時通知出借人,並徵得出借人書面同意。

四、借款人及擔保人承諾當發生如下事件時將及時通知出借人:

1、在本合同或其他任何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2、經營出現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3、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4、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形。

第十條 違約事件及處理

一、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或視爲借款人及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違約:

1、向出借人提供虛假資料、文件、信息或隱瞞重要事實、資料、文件、信息,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

2、未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3、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4、違反其所作的承諾;

5、在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影響借款人及擔保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6、抵押物、質物貶值、損毀、滅失、被查封或凍結,借款人及擔保人未按出借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擔保;

7、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8、違反本合同中關於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其他約定;

9、在與出借人之間的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二、出現前款規定的違約事件時,出借人有權分別或同時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借款人及擔保人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爲;

2、宣佈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或部分提前清償;

3、宣佈借款人及擔保人在其他合同項下尚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全部或部分立即清償;

4、終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終止或解除借款人及擔保人與出借人之間的其他合同;

5、要求借款人及擔保人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出借人造成的損失;

6、要求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或者將抵押物(質押物)依法變現歸還借款;

7、出借人認爲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條 稅費

因借款人、抵押人的違約導致本合同在訂立、履行過程中產生糾紛而增加的有關稅收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各種稅收、訴訟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公證費等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償付。

第十二條 變更與解除

本合同經借、貸及保證人三方書面同意可以進行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法律適用、爭議解決及司法管轄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借、貸及保證人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借、貸及保證人三方約定同意直接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附件

下列附件及經借、貸及保證人三方共同確認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借款條款自出借人將所出借的款項交付借款人之日起生效,保證條款自保證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房屋土地等的抵押條款自在房屋或土地等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執有情況爲 ,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借人(抵押人): 借款人(抵押權人): 保證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