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無抵押借款合同標準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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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抵押貸款,又稱無擔保貸款,或者是信用貸款。那麼個人無抵押借款合同怎麼寫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個人無抵押借款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個人無抵押借款合同標準格式
個人無抵押借款合同範文一

經______________(以下稱貸款方)與 __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_____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小寫)_____________,用於___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方法計算。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相同。

第三條 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借款本金______%的滯納金。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借款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天,借款方向貸款方支付借款本金______%的滯納金,貸款方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

貸款本息。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爲,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方式解決: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八條 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個人無抵押借款合同範文二

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保證人:

法定代表人: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地址:

聯繫電話:

重要提示:本合同系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依法協商訂立,所有條款均是借、貸方及擔保人真實意思表示。爲維護合同主體的合法權益,請對合同條款中的黑體部分予以充分注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本合同主體多方協商一致,簽訂此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人及借款金額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幣 ,大寫人民幣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下同。)

第二條 借款人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爲 。

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借款不得用於國家法律和金融法規明確禁止經營的項目。

借款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私自改變資金用途,更不得用作違法和犯罪使用。否則產生法律責任由借款方承擔,並由借款方賠償出借方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三條 借款人借款期限

借、貸方約定借款期限爲 月/天。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交付

出借人於 年 月 日將借款以 形式交付借款人。

借款人指定賬戶名稱:

開戶行:

賬號:

第五條 借款人借款利率和計息、結息

一、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爲月利率 %,遇法定貸款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

二、計息:按債權人適用的計息方式計算利息。

三、 結息和付息:

經協商一致,借款人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償還貸款利息:

1、按月付息,每一個月爲一期,共 期,每期 元。

2、按季付息,每三個月爲一期,共 期,每期 元。

3、按半年付息,每六個月爲一期,共 期,每期 元。

4、一次性付息,每期 元。

5、其他: 。

四、違約金

若借款人未按約定期限還款,就逾期部分,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借款總額的百分之五收取違約金,直至清償本息爲止。

第六條 還款

借款人應在借款到期當日將本金(即人民幣 ,大寫人民幣 )存入出借人賬戶。

出借人指定賬戶名稱:

開戶行:

賬號:

第七條 借款的保證

爲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借款人逾期未履行還款義務時出借人有權向保證人主張權利,要求保證人償還借款本息及相關損失。

第八條 借款人及擔保人承諾如下

一、保證人自願以其個人及家庭所有財產對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二、借款人及擔保人自願接受出借人的檢查和監督,並給予足夠的協助和配合。

三、借款人及擔保人不以降低其償債能力的方式處臵自有財產。借款人及擔保人對第三人提供保證或以自身資產設臵抵押、質押擔保時,必須及時通知出借人,並徵得出借人書面同意。

四、借款人及擔保人承諾當發生如下事件時將及時通知出借人:

1、在本合同或其他任何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2、經營出現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3、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4、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形。

第九條 違約事件及處理

一、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或視爲借款人及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違約:

1、向出借人提供虛假資料、文件、信息或隱瞞重要事實、資料、文件、信息,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

2、未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3、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4、違反其所作的承諾;

5、在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影響借款人及擔保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6、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7、違反本合同中關於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其他約定;

8、在與出借人之間的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二、出現前款規定的違約事件時,出借人有權分別或同時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借款人及擔保人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爲;

2、宣佈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或部分提前清償;

3、宣佈借款人及擔保人在其他合同項下尚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全部或部分立即清償;

4、終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終止或解除借款人及擔保人與出借人之間的其他合同;

5、要求借款人及擔保人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出借人造成的損失;

6、出借人認爲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條 稅費

因借款人的違約導致本合同在訂立、履行過程中產生糾紛而增加的有關稅收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各種稅收、訴訟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公證費等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償付。

第十一條 變更與解除

本合同經借、貸方書面同意可以進行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法律適用、爭議解決及司法管轄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約定同意直接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附件

下列附件及經借、貸雙方及擔保人共同確認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借款條款自出借人將所出借的款項交付借款人之日起生效,保證條款自保證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執有情況爲 ,均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人: 出借人: 保證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無抵押借款合同範文三

出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借款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特別提示:

請認真閱讀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對於不理解的條款,可以向出借方徵詢,出借方應進行解釋。出借方、借款方一旦簽訂本合同,即認爲已理解並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本合同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本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下同)。

第二條 借款期限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月)利率爲(大寫) 即(小寫) % 。

借款方每個還息日除按上述規定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合同借款金額的 % 向出借方支付服務費。

第四條 還款方式:借款方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月結息,利息支付日爲每月 日,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 借款方提前還款應徵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及相應的服務費,合同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應徵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權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其他:

第七條 借款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出借方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八條 出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本合同項下的合同及手續辦理完畢後兩日內,足額向借款方發放借款;

2.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有權按照約定行使債權權力。

第九條 債務債權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務費、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方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第二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方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和費用,

2.借款方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爲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並承擔出借方爲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方發放借款的,視爲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 第十六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雙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並承諾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

2.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4.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提前解除,應由合同雙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 份, (部門或單位)留存 份。

出借方(簽字): 借款方(簽字):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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