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借款合同4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2W
本文目錄貸款借款合同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書範本小額信用消費貸款借款合同範本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範本

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貸款借款合同4篇

( 年度)

甲方:借款學生

甲方: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爲借款學生的直系親屬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乙方:國家開發銀行

丙方:受託機構 (丙方爲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正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國家助學貸款相關政策,經各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借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本合同共分兩個部分,第一部分爲特別約定條款,具體內容由本合同簽訂各方根據實際情況及約定書就;第二部分爲通用條款,除本合同中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第一部分及第二部分共同構成本合同完整且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 特別約定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及期限

借款金額: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借款期限:本合同從乙方貸款資金髮放日(指乙方貸款資金髮放至省(或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乙方開立的專戶之日,下同)起,至 年 8月31日止。本合同不展期。

第二條 賬戶開立 甲方(借款學生)在乙方指定的代理結算行 開立個人賬戶(以下簡稱“指定賬戶”),用於乙方貸款發放和回收,戶名: ;帳號: 。

第三條 貸款本金還款計劃

貸款本金還款計劃爲: 年至 年每年12月21日償還貸款本金人民幣 元; 年(貸款最後一年) 8月31日償還貸款本金 元。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限於甲方(借款學生)在其就讀高校就讀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剩餘部分可用於生活費。

第二條 賬戶用途

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爲甲方授權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發放貸款資金、本息回收和辦理甲方提前還款時從指定賬戶中進行劃轉和扣收,甲方對此不得提出異議。

第三條 貸款發放與劃付

(一)本合同所附回執單(附件1)是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髮放的重要憑證,由甲方及其所在高校據實填寫。

甲方是新生的,應按高校《錄取通知書》中規定的報到日期(下稱“規定報到日”)及時到錄取高校報到,並於到校後20日內以郵寄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丙方送達經借款學生本人籤和就讀學校蓋章確認的合同回執單。如丙方在規定報到日之後30日內未收到合同回執單,則本合同自動解除。

甲方是在校生的,應在新學年報到後20日內向丙方寄出經借款學生本人籤和就讀學校蓋章確認的合同回執單。如丙方在9月30日之前未收到合同回執單,則本合同自動解除。

(二)丙方在收到合同回執單後,審查、彙總後報乙方,乙方審批後發放貸款。貸款資金由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進行兩次劃付:

1.本合同項下貸款由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劃至甲方(借款學生)指定賬戶; 2.以合同回執單所載甲方(借款學生)欠繳學費和欠繳住宿費合計金額(以下簡稱“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爲判斷依據,將相應貸款資金劃付至甲方就讀學校賬戶。具體爲:如本合同項下貸款金額大於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則劃付等同於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的貸款,剩餘貸款甲方(借款學生)可以用於支付生活費;如本合同項下貸款金額小於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則劃付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不足費用由甲方自付。

(三)貸款劃付至甲方(借款學生)賬戶和甲方就讀學校的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四)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爲甲方授權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辦理上述劃付事項,甲方對此無異議。

第四條 還款方式

根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助學貸款”)政策,甲方應自正常學制年限畢業2年後開始償還貸款本金。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每年還款一次,採用等額本金還款方式。

第五條 借款利率與利息

(一)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以下簡稱“借款利率”)執行貸款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貸款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自貸款發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調整一次,調整後的利率爲調整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貸款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如遇利率調整,乙方將執行調整後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本合同項下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項下第十一條約定的利率計收罰息,直至逾期借款歸還之日爲止。

(二)借款利息按年計收。起息日爲乙方貸款資金髮放日,結息日爲每年度的12月20日(貸款最後一年結息日爲最後一年8月30日)。甲方在校學習期間(指正常學制年限內)的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甲方(借款學生)畢業當年9月1日起的貸款利息由甲方自行承擔。

當甲方(借款學生)按照就讀學校管理規定結業、肄業、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且未還清全部貸款的,自辦理有關手續之日的下月1日起的利息由甲方承擔。如甲方休學,當其復學後,恢復財政貼息起始日爲復學當月的1日。實行學分制後,財政部門按甲方就讀學校及專業的正常學制貼息,超過正常學制後的利息由甲方承擔。

提前還款的,止息日爲提前還款日。

第六條 貸款償還

(一)貸款利息償還。每年12月21日爲固定付息日(貸款最後一年爲當年8月31日),最後一次償還貸款本金時利隨本清。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應自畢業當年起,每年在付息日5日前將應償還的貸款利息存入指定賬戶,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從該賬戶中收取。

(二)貸款本金償還。每年12月21日爲固定還本日(貸款最後一年爲當年8月31日)。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應嚴格執行本合同項下還款計劃,每年在還本日5日前將應償還的貸款本金存入指定賬戶,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從該賬戶中收取。

(三)提前還款。每年1月15日、7月15日爲固定提前還款日。提前還款時,甲方應提前30天向丙方提出書面申請。提前償還的貸款本金須是500元的整數倍或者一次性還清。提前償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期限計算利息,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提前還款後剩餘的貸款金額,仍按照等額本金方式償還。

(四)甲方(借款學生)本科(或專科)畢業後但在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清償前考取並攻讀碩士研究生(或第二學士)的,應在獲得碩士研究生(或第二學士)錄取通知書後15日內將該情況通知乙方和丙方,並按照乙方的要求親自辦理本合同的變更手續,並按照變更後的借款合同還本付息。如甲方(借款學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履行前述通知義務,則自其辦理完畢本科(或專科)畢業手續後的次月1日起,不再享受本合同項下借款的財政貼息,甲方(借款學生)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還款計劃及相應約定還本付息。

第七條 合同變更

(一)當甲方(借款學生)指定賬戶發生變更時,應及時到申請貸款的縣(市、區)資助中心辦理變更手續,由縣(市、區)資助中心報乙方覈准。因未及時辦理信息變更,全部責任由借款學生承擔。

(二)當甲方(借款學生)畢業後繼續攻讀學位需調整還款計劃時,應在畢業前30日通過丙方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後可將寬限期順延,原貸款期限不變。

(三)甲方(借款學生)發生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情況,應及時通知丙方。經乙方同意後,丙方有權代表乙方按本合同約定採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等措施。

第八條 甲方陳述和保證

(一)向丙方、乙方提供的所有與合同有關的文件、資料和憑證等書面材料均真實、準確、完整、有效;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接受丙方及乙方的信貸檢查與監督; (三)按照本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息,保證在還本付息日5日前在本合同第一部分項下第二條指定的賬戶中存有不低於當期應還本息額的資金;

(四)在甲方(借款學生)畢業時辦理債務確認手續,將畢業時間、工作單位、聯繫方式等相關信息書面通知丙方;如畢業時未確定工作單位,應在工作單位確定後20個工作日內將工作單位、聯繫方式等相關信息書面通知丙方;

(五)當發生如下情形之一時,甲方保證在2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丙方: 1. 甲方家庭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及工作單位等情況發生變化或甲方(借款學生)死亡的;

2.甲方出現失業、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可能會對甲方的還款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情況;

3.甲方(借款學生)出現休學、轉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情況;

4.甲方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5.甲方(共同借款人)戶籍地、居住地遷出本縣(市、區); 6.甲方被勞動教養、被強制隔離戒毒或受刑事處罰; 7.發生其他影響甲方償還貸款的情況。

(六)如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應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資料,配合乙方及丙方對甲方的個人(包括家庭)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進行調查;

(七)同意乙方、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佈和使用甲方個人信息以及甲方貸款違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將上述信息錄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甲方對此無異議;

(八)甲方保證在同一學年內不同時或重複申請高校助學貸款和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九條 乙方陳述與保證

(一)按合同約定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二)對甲方的職業性質或變化情況、經濟收入、開支等給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還款,乙方爲催收貸款而予以公佈的情況除外。

第十條 丙方職責

(一)接受乙方委託受理甲方貸款申請,對甲方的借款資格及其所提交申請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並負責按乙方要求組織簽訂本合同、對甲方本人親自簽訂本合同的真實性進行實質性審查;

(二)負責對甲方(借款學生)回執單到達時間進行確認,對合同回執單進行審查,將合同回執單彙總後上報乙方;

(三)協助乙方完成對甲方的貸款發放;協助代理結算行將丙方或省級學生資助中心在乙方過渡賬戶中資金及時劃轉到甲方指定賬戶和甲方(借款學生)就讀高校賬戶;

(四)接受乙方委託負責回收(催收)貸款本息等貸後管理工作;建立生源地助學貸款管理臺帳;

(五)及時通過甲方共同借款人或就讀高校對甲方在校期間可能發生的休學、轉學、退學、出國、開除、傷殘、死亡、失蹤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情況進行監管;如出現上述情況應及時通知乙方,並同時代表乙方採取相應的債權保護措施;甲方畢業後,跟蹤並更新甲方就業情況及其家庭的有效聯繫地址和聯繫方式;共同借款人戶籍地、居住地遷出本縣(市、區)的,督促其清償借款;

(六)按乙方要求及時、準確錄入有關數據,協助乙方維護國家開發銀行基層

金融業務管理系統。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的,乙方根據實際逾期金額和逾期天數計收罰息,罰息利率爲本合同借款利率的130%。

2. 甲方發生下列情況時:

(1)甲方在本合同中的陳述發生重大失實,或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的;

(2)發生本合同第二部分項下第八條第五款1-7項情形而未及時、如實告知乙方的;

(3)發生本合同第二部分項下第八條第五款3-7項情形; (4)甲方隱瞞還款能力或有還款能力而拒絕償還借款本息,

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並將違約情況告知甲方(借款學生)所在單位(包括境內外就讀院校、工作單位等)、國家有關部門和共同借款人居住地政府有關部門。

3.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款,連續拖欠超過一年且不與丙方主動聯繫辦理有關手續的,乙方、丙方有權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在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上公佈甲方姓名、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生源地(縣、區)及違約行爲等信息,並提供給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等相關機構。

4.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採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甲方應承擔訴訟費、律師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二)乙方違約責任

當乙方未按合同約定足額發放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時,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三)丙方違約責任

丙方不履行本合同第二部分項下第十條所述職責,給甲方或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法律適用、糾紛的解決及司法管轄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爭議應通過各方協商解決。如果無法進行協商或自協商開始後60天內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乙方經辦分行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除爭議事項或爭議事項所涉及的條款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 義務轉讓和權利保留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經乙方書面同意,有關各方應就轉讓事宜辦理相關手續後,轉讓事宜方能生效。

乙方給予甲方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爲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與其他

(一)本合同同時滿足如下條件後生效: 1.各方籤蓋章;

2.丙方收到本合同所附合同回執單並審查通過; 3.本合同經乙方審批通過。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借款學生、共同借款人、乙方、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特別提示

(一)甲方(含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乙方、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合同內容均爲真實意思表示。乙方已提請甲方、丙方仔細閱讀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和內容,並特別注意有關各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乙方已應甲方、丙方的要求對本合同條款做出相應的說明。甲方、丙方已對本合同有全面、準確的理解。

(二)本合同所附回執單是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髮放的重要憑證。出於審慎原則,乙方已提示甲方在條件允許下采取掛號信或中國郵政特快專遞郵寄合同回執單。

(以下無正文)

籤---------------------------------------------------------------------------------------------------------------------頁

本合同籤各方特此聲明並確認其已完整閱讀並充分理解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內容,其在本合同上籤、捺印或蓋章爲其接受本合同項下權利和義務的真實意思表示。

甲 方: 乙方(合同專用章): 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借款學生: 共同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籤、捺印) (籤、捺印)

日期: 日期: 日期: 日期:

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書範本貸款借款合同(2) | 返回目錄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方爲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作爲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第三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爲千分之,利隨本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年零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 貸款時間貸款金額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2、還款分期如下:

歸還期限 還款時間 還款金額 還款時的利率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

2、還款方式: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6、由於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於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時,應優先償還貸款。由於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並、轉或撤消工程建設等設施,或者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爲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公章)

借款方:(公章)

保證方:(公章)

小額信用消費貸款借款合同範本貸款借款合同(3) | 返回目錄

合同編號:______年______第______號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長城卡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所稱貸款人是指具有開辦消費信貸業務資格的中國銀行各分支機構(不包括港澳及海外分支機構);

本合同所稱借款人是指在中國銀行各分支機構取得消費貸款的自然人。

甲方向乙方申請小額信用消費貸款,乙方根據甲方的資信狀況向甲方發放小額信用消費貸款。爲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幣別)_______萬______ 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

?第二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爲______個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三條 借款利率和計息方法

借款利率爲(月/年)息__________,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不變。貸款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 貸款的適用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信用消費貸款可用於正常消費及勞務等費用支付。

?第五條 本合同所稱債務是指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費用、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六條 用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賬形式劃入甲方在中國銀行開立的活期存款賬戶後由甲方用於消費。

?第七條 還款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採用一次性或分期還本付息法。若採用一次性還本付息法,貸款到期後,甲方應按約定將貸款本息存入本人活期存款賬戶,並授權甲方將貸款的本金及利息從其活期存款賬戶中一次性或分期劃扣。若採用分期還本付息法,甲方授權乙方在每個還款期規定時間自動從其活期存款賬戶中扣除還款本息。

?第八條 提前還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允許甲方提前償還貸款本息,可不收取提前還款承擔費。

?第九條 展期貸款處理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貸款本息,應於還款到期日前30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展期申請經甲方審查批准後,甲乙雙方應簽訂展期協議,乙方有權對展期貸款加收利息及罰息。

?第十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2.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3.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用;

4.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關經濟收入的證明;

5.甲方在未清償貸款本息之前,不得辦理存款賬戶或信用卡賬戶清戶手續;

6.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

7.乙方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8.乙方在貸款到期時有權從甲方的活期存款賬戶或信用卡賬戶內直接劃款。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 同。當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須以書面形式提前1個月通知合同的另一方。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按________計收違約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歸還貸款本息,乙方有權對逾期貸款按計(加)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尚未劃付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3.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3.2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3甲方曾向乙方提供過虛假的資料;

3.4甲方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和協議;

3.5甲方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其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

3.6甲方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

3.7甲方與特約商戶之間的糾紛影響還款的行爲。

4.由於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及時發放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影響天數和數額,每天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費用

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償付,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 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在協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需履行。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執行。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籤蓋章後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中國銀行小額信用消費貸款借款申請表》、乙方身份證影印件、購物發票影印件以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

?第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及合同見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籤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籤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銀行_____________分行印製

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範本貸款借款合同(4) | 返回目錄

下面是由本站推薦的助學借款合同範本了

第一條 借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爲人民幣 詳見注1 (大寫) (小寫)。

第二條 借款用途

…………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共 月,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詳見注2)

第四條 借款利率與利息

一、借款利率與計息方法

本合同項下借款,執行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同檔次法定貸款利率。本合同簽訂時國家助學貸款年利率爲 %。(暫不填寫)

…………

二、貸款利息

…………

第五條 貸款的發放與劃付

…………

三、丙方指定的賬戶是丙方所在學校在乙方開立的賬戶,賬戶戶名爲:

復旦大學 ,賬戶號爲: (暫不填寫) ;

四、貸款發放計劃:甲方選擇以下第 種發放方式:(詳見注3)

(一)每學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二)按學年發放:

1. 學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2. 學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3. 學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4. 學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5. 學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

第六條 借款償還

…………

第七條 委託代扣

一、甲方授權乙方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賬戶中扣款,用於甲方進入還款期後歸還借款本息,賬戶戶名爲: 張小明 ,賬戶號爲: (暫不填寫) 。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