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書(精選29篇)
夫妻共同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1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本人)(妻子)姓名: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抵押事項,經協商一致,並經土地所有權人同意,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因爲甲方經商急需現金故將自己所居住房屋,現在甲方自願將坐落在________區________鎮________村委會轄區的房屋院落(共計 平方米)及其一些附屬物抵押給乙方,如果逾期償還此借款將所抵押房屋及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頂給乙方。該房屋始建於 年,房屋結構爲土木結構,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爲_______ ;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屬土地平面圖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爲_______.該院落具體位置爲:
東鄰:
西鄰:
南鄰:
北鄰:
登記長度爲: 米、寬度爲 米,面積共 平米
該院落相關的附屬物同時全部抵頂,附屬物包括:房屋後兩分的菜園一塊,房屋前後的所有果樹,房屋後的菜地及其後山的.一塊耕田一併抵頂。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爲(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爲準。
該房屋交付抵押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時,房屋抵押價款保持不變。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爲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爲__________;該房屋抵押後,按照有關規定,乙方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抵押價款
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合計總抵押款爲人民幣大寫
即人民幣小寫 元。其中 (小寫: )爲房屋實際價款乙方在合同生效時一次性借給甲方此款。
甲方應在取得借款時將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重複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水電費、有線電視費等。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借款(人民幣)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甲方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及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全部交付給乙方做抵押。
第六條 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甲方在應收到該房屋抵押全部借款之日起三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逾期償還借款的違約責任。
對甲方的逾期支付此借款乙方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天后,即視爲甲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乙方有權按下述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將全部抵押的房地產轉讓給乙方,並按累計應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按累計應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八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抵押,乙方有權按已支付的借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 _____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_個月,則視爲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並已經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產權、使用權或其他產權原因而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甲方願意賠付乙方全部抵押款、房屋的改造、建造、裝修等費用及土地增值部分。
合同生效後甲方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產權證照轉移義務,如因政府原因確實無法辦理產權轉移手續,甲方須把相關證件交乙方保存。如遇政府徵地拆遷,該院落的拆遷利益(包括拆遷補償款、回遷房等)全部歸乙方所有。
第十條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任何糾紛
有關重複抵押債務、稅、費及租金等,甲方均在抵押前辦妥。抵押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解決辦法
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村委會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生效期
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籤於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
村代表意見:
村委會蓋章:
年 月 日
夫妻共同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2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抵押人連帶責任保證人):
乙方因購買複合肥原料向甲方借款,丙方願提供房屋和土地爲其抵押擔保並自願擔任連帶責任保證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三方就借款、抵押等相關事宜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肆佰萬元整(小寫:人民幣400萬元整)。
借款用途:購買複合肥原料。
借款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月,期限屆滿即歸還本金及利息。借款利息:如乙方按期還款,則借款期間按月息2%計算;如乙方不能按期還款,則自借款之日起乙方按月息3%支付利息直至借款全部還清,同時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還款金額部分萬分之八的違約金。
第二條 丙方願以其享有土地使用權的位於郴州市沿江路6號和壹舍A棟202(土地使用權證號:郴國用(20xx)第S00074號;產權證號:郴房權證蘇仙字第711017836號)土地和房屋爲乙方該項借款提供抵押擔保,並自願擔任連帶責任保證人。
1、抵押物權利憑證:郴國用(20xx)第S00074號;郴房權證蘇仙字第711017836號)。
2、抵押期間: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全部借款爲止。
3、乙方、丙方保證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第三條 如乙方不能按期還款,甲方爲實現債權而支出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均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通過司法強制措施拍賣抵押物償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甲方實現債權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
第四條 抵押借款合同簽訂後,應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辦理抵押登記時房管部門提供的合同不是本合同的變更或替代,權利義務以本合同約定爲準。
第五條 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由三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方簽字蓋章生效,三方各執一份,辦理抵押登記備案一份。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夫妻共同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3
房地產抵押合同編號:
甲方(債權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鑑於甲方與於年月日簽訂編號爲 “號”的《借款合同》(下稱《借款合同》或主合同),借款人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元整(小寫:¥元),現乙方(以下合稱抵押人)自願以其所有共有的房產爲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向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爲明確有關抵押擔保事宜,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1、抵押物
1.1抵押人同意將其所有共同所有的下表所列房地產(《房地產證》詳見本合同附件)全部抵押給甲方,作爲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抵押擔保。
2、擔保範圍
2.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所擔保的主債權爲甲方根據《借款合同》對借款人享有的借款本金人民幣元整(小寫:¥元)的債權。
2.2包括但不限於主債權和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甲方爲實現抵押權而產生的仲裁費、訴訟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等全部費用。
3、陳述與保證 抵押人對下列事項向甲方作出如下陳述與保證,並在本合同期限內持續有效:
(1)抵押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對外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抵押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抵押人所應遵守的法律、法規、規章、判決、裁決及命令,也不與抵押人的章程或其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或承擔的任何其他義務相牴觸;
(3)抵押人和抵押物所涉及的所有文件和資料均是真實、有效、準確、完整且無任何隱瞞的;
(4)抵押人保證簽訂本合同時對抵押物享有完全合法的財產所有權或依法處分權,該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除因本合同設定外)、轉讓、租賃(除非事先向抵押權人作出書面聲明並獲抵押權人認可)、託管或其他共有人,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屬爭議、司法查封等權利限制或權利瑕疵。
4、抵押登記
4.1如根據抵押登記部門的規定需辦理本抵押合同公證的,抵押人應無條件予以配合並於本合同簽訂之日3個工作日內完成公證事宜,屆時甲方可要求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
4.2抵押人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如按上述
3.1辦理合同公證的,在公證後)10個工作日內,按抵押物所在登記部門的規定負責辦理抵押登記。
甲方屆時予以協助,抵押權利證明正本由甲方保存。
抵押人同意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將抵押物的房地產權證書交由甲方收執(並用於辦理抵押登記事宜),在本合同所擔保的債務履行完畢前由甲方保管。
4.3依照本抵押合同約定合同終止的,甲方和抵押人應共同向原抵押登記機構提出註銷抵押登記申請。
原抵押登記機構准予註銷登記的,抵押權利證明由登記機構收回;抵押人可同時向甲方領回收執的房地產權證書。
5、抵押人保證
5.1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保持抵押物的安全、完好,全面履行與抵押物有關的維修、保養等各項義務,及時支付與抵押物和抵押有關的一切稅金和費用。
甲方有權在抵押期間對抵押人的經營狀況和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隨時進行監督檢查,抵押人應予以積極配合。
5.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在抵押期間將抵押物交換、贈與、作價入股、出租、出典、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也不得將抵押物改建、拆除或以其他方式改變抵押物使用性質。
5.3如非因乙方過錯造成抵押物滅失、毀損或價值減少,抵押人應當立即書面告知甲方,同時抵押人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抵押人因此所獲得的賠償金、補償金及其他收益應在3日內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全部債務。
如甲方同意,也可向甲方和抵押人認可的第三人提存作爲抵押財產處理。
如抵押人怠於向造成抵押物滅失或毀損的責任人追究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以代位求償。
5.4如抵押人的行爲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爲,並可視情況要求抵押人在限期內增加抵押物;因抵押人的過錯而導致抵押物滅失或毀損,甲方認爲抵押物不能或不足以擔保主債務履行時,抵押人應當在事由發生後10日內重新提供或者增加經甲方認可的抵押物,以彌補原抵押物價值的損耗部分。
如甲方同意,甲方和抵押人也可協議採用其他方式處理。
5.5如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列入拆遷範圍的,乙方應在得知拆遷信息後3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拆遷房屋如以交換產權作爲補償的,以補償所得房屋重新設定抵押權;如實行貨幣補償的,抵押人因此所獲得的補償金及其他收益應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如甲方同意,也可向第三人提存作爲抵押財產處理;如實行交換產權和作價補償相結合方式的,作價補償部分先用於提前清償或在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向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以交換產權重新設定抵押。
在前述的三種不同的補償方式下,如交換產權房屋價值經評估低於本合同所載明的原抵押物價值的、或作價補償的補償金低於所擔保債權的,不足部分抵押人應增加抵押物或採取其他措施追加擔保。土地使用權在抵押期間被列入國家徵用範圍的,比照上述做法處理。
5.6如甲方認爲有必要,可以委託依法成立的評估機構對抵押物進行評估。
如發生任何其他可能影響抵押物擔保能力的情形,抵押人保證在得知該情形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抵押物擔保能力降低。
5.7因履行本合同所涉及或產生的抵押登記、抵押物評估、保險、提存、公證、通知、拍賣、代位追索等費用及保全抵押物價值或實現抵押權的相關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如上述費用由甲方墊付的,抵押人於甲方墊付相關費用後2日內支付給甲方。
5.8乙方對於各自或共同履行本合同項下全部義務互負連帶責任。
5.9甲方有權將其對借款人享有的債權全部或部分轉讓,如甲方全部或部分轉讓債權的,抵押人確認仍按本合同約定就全部抵押物向債權人(包括甲方、債權受讓人)提供抵押擔保。
6、抵押權的實現
6.1《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包括但不限於因借款人違反《借款合同》、或抵押人違反本合同陳述與保證、約定事項等導致甲方宣佈債務履行期限提前到期的),甲方未受清償時,或者發生有關法律規定的甲方有權處分抵押物的情形時,甲方可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甲方有權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裁決。
6.2甲方在處臵抵押物的過程中,有權指定拍賣行、估價師、律師或其他代理人行使其全部或部分權利,抵押人對此不存在異議。
6.3甲方按本合同規定行使抵押權時,無需首先或同時向借款人或其他擔保人追索;如果抵押物不足以清償所擔保債務金額且抵押人非借款人的,抵押人承諾對抵押物不足以清償債務部分向甲方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7、違約責任
7.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和抵押人應全面履行。
如一方遲延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每逾期一日,應按主債權金額千分之二的標準向相對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直至實際履行之日。
7.2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陳述和保證事項,造成甲方損失的,抵押人應賠償甲方所受的損失;如造成受讓人和承租人(若有)等第三方損失的,由抵押人承擔相應的第三方賠償責任。
7.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對抵押物獲得的賠償金、補償金、交換產權及其他收益的處理未按本合同約定進行的,抵押人應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予以糾正,繼續按合同約定履行,同時還應按主債權千分之三的標準計付違約金直至實際履行之日;如抵押人已無法繼續履行的,應賠償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7.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抵押物滅失、毀損或價值減少,甲方認爲不足以擔保債務履行的,抵押人及時重新提供或增加經甲方認可的抵押物,並按主債權金額百分之二十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其他損失。
7.5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物的,抵押人應承擔主債權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7.6如因乙方過錯導致本合同無效的,抵押人應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簽訂後15日內抵押物未設定以甲方爲抵押權人的抵押登記的,抵押人應參照上述7.1的違約金標準向甲方計付遲延履行違約金,直至實際履行之日。
8、其他約定
8.1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是獨立的、不可撤銷和無條件的。
抵押人的擔保責任不因甲方同意借款展期、債權轉讓、債務重組,或甲方與借款人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而變更或終止。
8.2本合同自甲方和抵押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第二條所述的擔保債權全部清償及抵押登記註銷後終止。
8.3本合同未經甲方和抵押人協商書面同意不得變更;雙方協商同意變更的,抵押人應對已登記的內容作相應的變更,未作變更登記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8.4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任何爭議均由深圳仲裁委員會裁決。
如本合同已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公證的,甲方根據有關法律和法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8.5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公證部門(若有)、抵押登記部門各執一份。
9、附件 房地產權證書
甲方(抵押權人): (簽章)
乙方(抵押人):(簽章)
本合同於年月日簽訂於深圳市區
夫妻共同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4
債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急需一筆資金作爲投資,需向甲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產證(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爲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爲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於投資的需要,不作爲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4、借款利息:月息爲。
乙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房屋產權證(證號:_________)
2、抵押物價值:乙方房產證經雙方議定估價爲______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爲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乙方。
(二)乙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甲方通知乙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並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爲止。
第五條 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合同並收回相應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況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乙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甲方償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夫妻共同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5
代表人:
抵押權人:
代表人:爲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__的履行,抵押人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產作抵押。抵押權人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產坐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根據本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爲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爲______,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止。
第三條
利息______,甲方應於每月______日給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如需延長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乙方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債務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第七條
抵押權的撤銷:本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註銷抵押登記。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甲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爲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八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夫妻共同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6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資金,現向甲方借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共計借給乙方人民幣元整,借款協議簽訂後2日內支付。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個月,利息按
第三條、乙方爲保證到期還款,以自己的房產作爲抵押擔保,房產位於,房產證號爲,土地證爲。
第四條、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後5日內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及本息,除承擔歸還本金及利息外,還承擔借款金額10%的違約金。如到期後15日內仍不能還款時,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處置抵押的房產,房屋作價元,借款數額經結算補足差價後直接抵償給甲方,雙方不再進行評估作價,乙方協助辦理過戶手續。
第五條、抵押房產如遇拆遷,甲方的權利在補償款或置換房的範圍內按第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房產借款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將房產出售、贈給、轉移、再次抵押給他人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乙方如違反以上規定,除承擔返還本金及利息外,還需承擔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還清借款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夫妻共同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7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____年____月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於抵押權人,並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後,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於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爲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並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爲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築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爲房產物業建築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爲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爲,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銀行貸款最優惠利率加____釐(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佈調整後,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餘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後的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於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賬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範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於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爲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後,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徵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於____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借債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併、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託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
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後30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範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徵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環。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捨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在抵押權人得知時已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後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付擔保人。抵押權人於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5‰,在貸款日一次付清,並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的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後,發現抵押人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權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並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幣____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爲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並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逾期利息。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的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的全險;保險單須過戶____銀行,並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築期內抵押人的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並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的“房產買賣合同”中,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於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購買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見附表);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的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爲所欠債務的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出的入住通知書後,即代其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爲上述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的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爲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於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於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金額。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並由
房產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爲其代表人,按受保險賠償金,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爲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爲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築期的購房權益抵押:向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後,抵押權人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並退回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並將房產權證書交於抵押人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註銷手續。
五、抵押物的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的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爲合適的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僱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爲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的租單及收據,並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
,收據或追付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人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的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於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內部附着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徵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的文件及契約,及取銷該項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抵押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於下列情形運用其處分該房產的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一個月內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
(3)抵押人違反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爲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的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6)抵押人捨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住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的運用,倘由於該款項或租金的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的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用以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的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的費用);
(3)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抵押權人須將餘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的人,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夠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於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的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後所報的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投留在該房產內,而該要求或通知書將被認爲於發信或投留之後7天生效。
第十二條抵押人
夫妻共同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8
抵押人(甲方):
代表人:
抵押權人(乙方):
代表人:
甲乙雙方爲保護各方合法權益,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簽訂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抵押財產:
甲方所有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一處房產。(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抵押擔保範圍
本合同擔保範圍限於主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借款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 抵押房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並使用,甲方應妥善保管該抵押房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八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註銷抵押登記。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甲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爲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夫妻共同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9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乙方同意將其公司的股權作爲擔保質押給甲方。以取得甲方的借款。甲乙雙方就上述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借款用途僅限於 項目,首批借款 萬元人民幣,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並辦理股權質押登記手續後____日內轉賬到乙方指定賬戶。借款期限爲________年,借款利息爲同期掛牌貸款利率,每年支付一次,每滿____日後____日內支付。
第二條:甲方不參與乙方項目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但爲確保借款的專項用途,甲方對於借款用途享有知情權,並有權查詢乙方對於借款使用情況,乙方應當積極配合。爲此產生的差旅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相關證件。
第四條:乙方將其
公司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作爲擔保質押給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共同到工商部門辦理股權質押登記手續。乙方在借款期限內可以提前還款,甲方對乙方所質押的股份份額應隨乙方還款的數目按比例減少,並應配合乙方到工商部門辦理相應的股權質押變更手續。
第五條:借款到期後,乙方如無力歸還借款時,甲方對於乙方所開發的 項目所有的資產享有優先受償權,項目資產價值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商不成,應當共同委託
第三方評估機構對項目資產進行評估,項目資產不足以清償甲方借款時,乙方仍需承擔剩餘還款責任,超出借款數額部分所有權歸乙方。
第六條:如甲方不能按協議向乙方支付借款時,乙方享有單方的合同解除權,並且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產生的一切合理合法的損失。
第七條:乙方應當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對於借款進行專款專用,如在借款期間乙方擅自改變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提前全部還款,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本協議簽訂後,未經對方書面同意時,甲、乙雙方均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協議所約定的權利義務。
第九條: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到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附:乙方信息
1.開戶行:
2.賬號:
3.開戶人
夫妻共同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10
甲方________縣土地開發中心。
住所地:________縣城爲民路中段路東。
法定代表人_______,經理。
乙方_______縣_______農村信用合作社。
住所地:____縣____鎮____村。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民,主任。
甲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申請借款 ,並以自己享有合法處分權的位於________縣城迎賓大道中段南側的________縣新世紀廣場房地產一處提供抵押。
爲妥善處理抵押貸款的相關事宜,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借款合同簽訂後,甲方對抵押房地產進行轉讓、出售、變賣、出租等,必須事先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二、在事先徵得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對抵押房地產進行處置的,由甲方與相對人簽訂相關合同,並依法承擔稅費。
三、合同價款由甲方通知乙方派人收取,甲方不得自行收取,收取款項後,甲方向合同相對人出具收款憑證。
四、符合上述條件後,甲方需要爲合同相對人辦理產權轉移手續的,乙方應當出具同意產權分割轉移的書面證明。
五、甲方在乙方開立一般賬戶,處置抵押房地產取得的價款全部轉入該賬戶。
六、賬戶資金用於償還借款本息,由乙方進行專戶管理,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七、轉入賬戶的全部資金爲100萬元提供質押擔保,在借款本息清償完畢之前,該賬戶乙方不予辦理銷戶手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該賬戶資金轉入甲方其他賬戶。
八、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協議自動解除。
九、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協議作爲抵押擔保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抵押擔保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甲方主管單位________縣國土資源管理局及乙方主管單位________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備案一份。
甲方________縣土地開發中心(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____縣__農村信用合作社(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夫妻共同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11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民法典》和《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遵循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簽訂如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計(小寫)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整;上述借款項用於經營週轉。
第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爲__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資金,提供方式爲下述第貳種方式:_____
1、 現金交付;
2、 銀行轉帳;
3、 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上述借款的年息爲__________________,摺合月息爲____________ ,自甲方借款之日起計息,但不計算複利。如遇國家對利息作政策調整,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息採取下述第 種方式:
1、仍按本合同約定的利息執行,不作調整;
2、對本合同約定的利息作調整,調整的標準爲: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還款方式採用下述第壹種還款方式:
1、一次性還款方式;
2、每月等額還款方式,每月還款____________元整;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借款必須向乙方提供房產抵押作爲履行還款義務的擔保。如甲方以自有的房產作抵押擔保,則本合同所指的抵押人即爲甲方;如甲方以第三人擁有的房產作抵押擔保,則本合同所指的抵押人即爲丙方。
第六條 抵押房產的具體狀況爲:
1、房屋所有權人:
2、房屋座落:詳見清單
3、房屋所有權證號:詳見清單,房屋共有權證號:無,土地使用證號:詳見清單;
4、房屋建築面積:詳見清單。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上述房產抵押時,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第七條 甲、乙、丙叄方同意,上述房產抵押擔保的範圍爲:_____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八條 本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就是指由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向乙方的借款期限,債務履行期限爲 ______月,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九條 房產抵押雙方當事人約定,本合同項下的房產價值(人民幣)計(小寫)________元整,(大寫)計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十條 抵押人與抵押權人雙方約定,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內共同至杭州市房產管理局房地產交易申請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抵押權登記,在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全面履行了還款義務之日起十五日內共同申請辦理房產抵押權註銷登記;如經甲、乙、丙叄方協商一致變更本合同的,抵押雙方當事人在簽訂變更協議後之日起五日內共同至杭州市房產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產抵押權變更登記,雙方應當相互協助並保證各自的手續證照齊全。
第十一條 甲、乙、丙叄方同意就上述抵押房產的佔用管理人、佔用管理方式、佔用管理責任、意外損毀和滅失的法律責任及押權滅失的條件進行約定:_____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十二條 甲、乙、丙三方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全面、準確地履行義務,如有違約者,叄方約定承擔下列違約責任:_____
1、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約定使用所借款項,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還款義務,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使用、歸還所借款項義務,甲方承擔下列違約責任:1上述抵押房產歸乙方所有。2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費用如訴訟費和律師代理費等。
2、乙方必須保證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甲方提供貸款,乙方承擔下列違約責任:_____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費用如訴訟費和律師代理費等。
3.丙方必須以自己合法擁有的房產爲甲方借款依法承擔抵押報保責任,否則承擔下列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 。
甲、乙、丙叄方在本合同中對違約責任未作約定的從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第十三條 甲、乙、丙叄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者處分抵押房產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丙叄方同意按照下述第 2 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項,按照國家、省和本市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甲、乙、丙叄方簽章後成立。
第十六條 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內共同至杭州市房產管理局房地產交易申請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抵押權登記後,乙方向甲方交付借款資金。
第十七條 強制執行公證:本合同應當辦理強制執行債權文書公證,費用由甲方負擔。各方同意如果甲方到期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償還本金、利息和違約金義務,乙方有權直接向拱墅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拍賣或變賣抵押物優先受償,甲方和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異議。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叄方各執一份,杭州市房產管理部門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簽訂地點爲杭州市 ,受簽訂地法院管轄。 甲、乙、丙叄方自願簽署本合同,並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包括權利、義務和責任條款)的法律意義均有準確無誤的理解。甲、乙、丙叄方保證本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並願意對因本合同條款不實引起的所有法律後果承擔全部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夫妻共同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12
抵押權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資料詳附表一)
地址: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資料詳附表二)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號:購房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字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字之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並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夥通知書(收樓紙)後,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作爲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並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作爲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 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關費用。“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房產物業建築期”(即售房單位)發出入夥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爲房產物業建築期。
第三條 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_________幣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之______。
第四條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爲_____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目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爲,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知照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照辦。
第五條 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銀行之_________幣貸款惠利率加釐(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佈調整後,立即生效;惟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之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市場情況而調整之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餘額累計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爲基礎;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該調整將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該較高或較低利率。
第六條 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全部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於還款日順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之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開立存款______,抵押人並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______,若因此而引致該______發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之款項,應送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或經由_________銀行之_________各分支行轉交,此等款項必須以港匯繳交;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範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於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 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之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之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爲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後,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 提前還款
一、在徵得抵押權人同意之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際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於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或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倒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或其它借款責任,因: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併、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託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脅,要對其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後三十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範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之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徵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壞;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捨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之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已在抵押權人感到滿意情況下,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後任何時間佔管並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討擔保人。抵押權人於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 手續費及其它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千份之五,在貸款日一次付清,並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之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後,發現抵押人所提供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並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_____幣_________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爲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並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按上述關於逾期利息率計息並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
第十條 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之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之保險公司投保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之全險;保險單須過戶銀行深圳分行,並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或/並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_____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 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築期內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即售房單位)簽訂並經_________公證處公證之“房產買賣合同”,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即售房單位)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購買之名下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之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附表二);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之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爲所欠債務之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生之入夥通知書後,即代其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爲上述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爲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予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於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並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爲其代表人,接受保險賠償金,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爲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爲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爲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築期之購房權益抵押:向_________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夥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它所有義務後,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並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並將房產權證書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記註銷手續。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之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之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爲合適之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僱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爲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爲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之租單及收據,並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討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討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的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內之附着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徵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之文件及契約,及取消該等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損失,抵押權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於下列情形下運用其處分該房產之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之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繳清全部應付之款項;
(3)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繫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爲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及
(6)抵押人捨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之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權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租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之運用,倘由於該款項或租金之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之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第一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費用及報酬);
(2)第二用以扣繳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之費用);
(3)第三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之貸款及應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抵押權人須將餘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權收取之人士,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敷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於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之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後所報之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掉留在該房產內,而該等要求或通知書將被當做於發信或掉留之後七天生效。
第十二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______,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______;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僞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之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之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捨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並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託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並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准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之各項修理費用,並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徵收之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它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之條文,並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爲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之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具以抵押權人爲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聆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並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業之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後,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之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之費用;若有不足之數,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所有不足之數,負責賠償予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於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之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地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營企業(營業執照)。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爲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願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之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並於發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責任,並於發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所列之售房單位之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士)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之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並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夥通知書(收樓紙)後,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後,而取得本合約項下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損失,如因處理該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它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討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 抵押權人責任,抵押權人基於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願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之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之______;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付清本合約規定之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後後(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之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並同時解除除擔保人之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之一切欠款後,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惟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之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並予抵押權人收執並經抵押權人覈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後起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______,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於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之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 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爲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進,抵押權人可不預先通知,逕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之其它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並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它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經發出、信件在投郵七天後,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爲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徵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它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之還款及其它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之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爲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並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本它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爲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
二、在爭議發生時,各方均有權選擇,以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國臺灣等地區,或爲該等地區之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委給抵押權人之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該等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等地區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等地區之法律上,被認爲無效或被視爲非法之規定,並不影響其它規定之效力;
四、本合約適用《_________》、《_________》及房產管理等有關規定;
五、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約規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七條 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並經_________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_________公證機關公證後,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爲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即售房單位)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爲本合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_________份、公證處存檔_________份。
第十八條 簽章
抵押人: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抵押權人: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擔保人:_________(簽字)
登記機關(蓋章):_________
抵押登記編號:_________
抵押登記日期: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
附件
(一)抵押人資料
業主姓名:_________(中文)
業主姓名:_________(英文)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物業詳情
房產地址:_________
大廈名稱:_________
樓宇座別:_________
樓數:_________
年期: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建築)_________(實用)
用途:_________
購入價:_________
房產權證書號碼:_________
夫妻共同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13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____年____月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於抵押權人,並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後,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於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爲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並接受擔保人承擔
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爲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築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爲房產物業建築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爲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爲,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抵押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夫妻共同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14
抵押人:
住所:
抵押權人:
住所:
年月日乙方與甲方即借款人___簽訂了借款合同,乙方向甲方提供元。爲保障乙方向甲方發放的全部借款債權的實現,甲方自願向乙方提供抵押擔保。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共同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抵押擔保的範圍爲乙方依據借款合同向借款人發放的全部貸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二條甲方以其有權處分的房產作抵押,該房產即常熟市明日星城什錦園21幢301室,該房產產權人爲甲方。
第三條甲方承諾:
保證對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在抵押期間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財產的完好無損。乙方如需對抵押財產的狀況進行了解,甲方應給予合作。
甲方負責辦理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事宜並承擔全部費用;
依法向抵押物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
第四條抵押期間,由於甲方的行爲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抵押物價值減少情況發生後30天內向乙方增補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財產抵押或有效擔保。
第五條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或因第三人的行爲導致抵押物價值的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
存入乙方指定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甲方同意提前歸還借款。
第六條在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
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甲方同意提前歸還貸款。
第七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抵押的權利發生爭議;
住所、電話發生變更。
第八條甲方違反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約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如發生依據借款合同的約定提前收回貸款,其借款合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足額清償,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後,甲方與乙方協議延長借款合同履行期限,甲方有義務向登記機關變更登記,延長抵押期間。
第十一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甲方未清償債務,乙方有權拍賣、變賣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雙方協商以抵押物折價實現抵押權。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辦理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由抵押人、抵押權人各執一份,交登記部門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夫妻共同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15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抵押人連帶責任保證人):
乙方因購買複合肥原料向甲方借款,丙方願提供房屋和土地爲其抵押擔保並自願擔任連帶責任保證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三方就借款、抵押等相關事宜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肆佰萬元整(小寫:人民幣400萬元整)。
借款用途:購買複合肥原料。
借款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月,期限屆滿即歸還本金及利息。
借款利息:如乙方按期還款,則借款期間按月息2%計算;如乙方不能按期還款,則自借款之日起乙方按月息3%支付利息直至借款全部還清,同時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還款金額部分萬分之八的違約金。
第二條 丙方願以其享有土地使用權的位於郴州市沿江路6號和壹舍A棟202(土地使用權證號:郴國用(20xx)第S00074號;產權證號:郴房權證蘇仙字第711017836號)土地和房屋爲乙方該項借款提供抵押擔保,並自願擔任連帶責任保證人。
1、抵押物權利憑證:郴國用(20xx)第S00074號;郴房權證蘇仙字第711017836號)。
2、抵押期間: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全部借款爲止。
3、乙方、丙方保證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第三條 如乙方不能按期還款,甲方爲實現債權而支出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均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通過司法強制措施拍賣抵押物償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甲方實現債權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
第四條 抵押借款合同簽訂後,應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辦理抵押登記時房管部門提供的合同不是本合同的變更或替代,權利義務以本合同約定爲準。
第五條 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由三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方簽字蓋章生效,三方各執一份,辦理抵押登記備案一份。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夫妻共同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16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 (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爲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抵押物事項 :(1)房屋所有權證:潭房權字第 號房屋共有權證:潭房共字第 號土地使用權證:潭字第 號(2)名稱:(3)座落:(4)建築面積: ㎡ ; 用地面積: ㎡(5)抵押房地產價值:
2、抵押範圍:
3、借款金額: 元人民幣(¥ )
4、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借款種類:
6、借款用途:
7、甲方以位於 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於本合同簽訂後,到建陽市房地產管理處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後 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8、借款利率:
9、還款方式:
10、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11、簽訂本合同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12、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爲止。
13、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執一份,房管處留存一份。
甲方: 乙 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夫妻共同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17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 抵押物財產共有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訂立本合同,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壹拾萬圓整;(小寫)100000.00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爲 叄年 。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條給甲方之日起計算,截止日期按借款期限類推。
第三條:借款用途:乙方用於生產經營,不能進行非法活動,否則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第四條:借款利率爲 1.5% 每月,每月前5天支付。
第五條:甲方將全部借款金額按照借款人要求分二批發放借款:第一批借款貳萬元,甲方已於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通過建行ATM機轉賬發放給了乙方;第二批借款捌萬元,等甲方建行車貸款下來後一次性發放給乙方。借款利息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拾萬元統一借條給甲方之日起計息。
第六條:乙方自願用下面所述房屋壹套作爲抵押,並自願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乙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 ;建築面積:_______;佔地面積:_ ___;房產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號: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承諾本抵押物無其他所有權利瑕疵。乙方將房屋抵押給甲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特此聲明。
第七條:抵押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違約金和實現債權、抵押權的費用。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乙方配合甲方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並將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於甲方保管,如需交納房產稅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抵押人在抵押物抵押期間,如要行使抵押物的處分權和其他權利,應徵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辦理。
第十條:借款人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本息及其他費用後,本合同即告終止。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結清後甲方配合乙方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所有權憑證退還抵押人。
第十一條:乙方如借款期到,未能按期歸還借款或未能按時付息,則應承擔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作爲補償;借款期未到期前,在乙方按時付息的前提下,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提前還款,否則應承擔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作爲補償。
第十二條: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當事人各持一份,房管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簽字): 乙方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____ _______
夫妻共同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18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資金,現向甲方借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共計借給乙方人民幣元整,借款協議簽訂後2日內支付。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個月,利息按
第三條、乙方爲保證到期還款,以自己的房產作爲抵押擔保,房產位於,房產證號爲,土地證爲。
第四條、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後5日內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及本息,除承擔歸還本金及利息外,還承擔借款金額10%的違約金。如到期後15日內仍不能還款時,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處置抵押的房產,房屋作價元,借款數額經結算補足差價後直接抵償給甲方,雙方不再進行評估作價,乙方協助辦理過戶手續。
第五條、抵押房產如遇拆遷,甲方的權利在補償款或置換房的範圍內按第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房產借款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將房產出售、贈給、轉移、再次抵押給他人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乙方如違反以上規定,除承擔返還本金及利息外,還需承擔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還清借款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夫妻共同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19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貨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__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願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爲抵押。
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
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願意爲甲方提供保證。
爲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於_____區(縣)____街道(鎮)_____路(村)_____弄_____號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佈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爲___%(月利率___%)。
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第五條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賬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
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
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並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貸款撥付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後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賬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採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
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
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後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萬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後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佈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爲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戶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月份辦理一次,手續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儲蓄卡,信用卡,委託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賬戶或信用卡賬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甲方:
乙方:
夫妻共同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20
抵押人:
抵押權人:
爲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的履行,抵押人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爲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率爲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爲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並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爲有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夫妻共同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21
立合同單位: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方(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現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元,用於購買、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單位爲(寫明售房單位全稱) 。爲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規定立此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及其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貸款,甲方只能用於購買、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或施工單位(翻建住房時)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稱) 交乙方作爲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詳細清單附後)。抵押物的現值爲 萬元,擔保 萬元貸款的償還。
五、借款期限 年,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貸款利率爲月息 ‰。
六、借款採用本金法按月歸還本息,甲方必須於每月 日前向乙方歸還貸款,本息 元。
七、如遇國家統一調整存貸款利率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依此重新確定每月還本付息金額。
八、貸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逾期一個月以內的,應於下月償還貸款本息時一併歸還,乙方不予處罰,但上述情況一年不得超過兩次。逾期超過一個月或一年內發生兩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權按超過的逾期天數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額萬分之三的罰息。
九、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對抵押物進行處理。處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和處理抵押物引發的各項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並限甲方按期搬出用於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單位負責在三個月內無條件償還。
1。甲方在貸款期內六個月內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全部貸款到期後六個月未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死亡或宣佈失蹤或移居國外,其法定繼承人拒不繼續履行甲方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或無力繼續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條款的。
十、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應積極協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且抵押處理不能履行時,還款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地負責償還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還款保證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後,應於三個月內無條件地代爲歸還借款本息。三個月後仍未歸還的,乙方有權從其在銀行開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戶或其他存款戶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權益讓渡給乙方,並不得對抵押物作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處理。
十二、甲方需對抵押物辦理保險,保險單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毀損,甲方應負責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和乙方,保險公司的賠償金應首先用於歸還借款本息。若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歸還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負責歸還。
十三、乙方應按合同規定辦理貸款,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用款,乙方應按影響金額和天數,每天付給甲方相當於影響金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十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雙方均有權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 份,由甲乙雙方及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三方蓋章並經法人代表簽名、公證處公證後生效,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補充條款:
甲方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乙方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簽名(章):
地 址:
夫妻共同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22
甲方(出借方、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乙方(出借方、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本合雙各方根據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一、借款條款
1、借款金額: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借款用途用於家庭生活理財。借款利率:按每年20%計算,如高於銀行同類貸款利率4倍的,則按銀行同類貸款利率4倍計算。
2、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到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如實際借款數額和實際放款日與借款合同不符,以實際借款數額和日期爲準。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借條,乙方出具的借據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借款的歸還: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併歸還,借款結清後,甲方歸還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據。如推遲還款,乙方應當按日支付違約金千分之五。
二、抵押條款
1、借款人以下房產作爲上述借款的抵押:房產權證號碼:_____________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房屋面積:________________;房產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
2、借款人於本借款協議簽訂後10個工作日內至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手續。
3、借款人應保證該抵押之房產無第三人主張權利。
4、本合同的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公證等)均由乙方負責。
5、抵押擔保範圍爲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其他費用。(包括不限於法庭訴訟費、律師費等)
6、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到主債務履行完畢止。
7、抵押期間,未經過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變賣、贈與或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
8、本合同中借款條款如因某種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當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9、其他條款: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條款中辦妥抵押登記後生效。如借款人違約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權人執兩份,借款、抵押人各執一份。如本合同發生爭執或糾紛,各方同意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夫妻共同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23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乙方擁有房產一套,該房產位於房產證號,房產四至:(東至西至南至北至)。該房產已向(原借款行)辦理按揭(抵押)借款,該房產抵押權人爲 他項權利證明號爲:深房 他字第 號。乙方爲償還原借款行剩餘借款,現自願將上述房產抵押給甲方並向其借款。現甲乙雙方達成贖樓借款協議如下:
第一條 贖樓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第二條 贖樓借款期限自借款期不足該借款期限的,按該借款期限計算。
第三條 上述借款期限最長不超過
第四條 借款日利率爲
第五條 上述借款由甲方打入乙方在開立的還貸專用賬戶。(專用賬戶號:)或乙方指定賬戶。(開戶行:賬號爲: )
第六條 乙方在請求甲方借款前,須向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資料:
1,乙方在申請抵押貸款時辦理的房產抵押登記證明原件(即抵押貸款合同);
2,供款存摺及密碼;
3,乙方的工作單位及家庭詳細住址;
4,房產證複印件;
5,乙方全權委託甲方辦理上述物業贖樓,領證等相關事宜的公證書。
第七條 若乙方未能及時準確將上述資料全部交予甲方,甲方有權拒絕履行該協議,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締約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協商不成,與本合同相關之糾紛,雙方同意由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 乙方應保證該抵押房產的所有權及處分權毫無瑕疵,無法院查封或其他抵押權債務糾紛,由此引起的產權糾紛均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十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捺印之日起生效,共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年月日
夫妻共同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24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歸還房屋貸款,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爲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爲人民幣:__百__拾__萬__元整(¥:__元)。
第二條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月。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三條 甲方以位於:____市___區____街___小區___號樓___單元___門。總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本約抵押借款的房屋應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並於辦妥抵押權設定時,甲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乙方。
第四條 本約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後,其房屋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及設定契約書均由乙方收執。
第五條 本約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甲方負擔。
第六條 借款利率:_____ 。
第七條 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第八條 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第九條本約期限屆滿前後,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註銷登記,不得藉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甲方屆滿不清償,乙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土地。
第十條簽訂本合同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爲止。
第十三條 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執一份,房產交易中心辦抵押權證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夫妻共同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25
債權人:
債務人:
乙方急需一筆資金作爲投資,需向甲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產證,作爲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爲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於投資的需要,不作爲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4、借款利息:月息爲。
乙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房屋產權證
2、抵押物價值:乙方房產證經雙方議定估價爲_____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爲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義務
甲方義務: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乙方。
乙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甲方通知乙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並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爲止。
第五條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合同並收回相應借款及利息。
乙方向甲方提供情況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乙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甲方償付借款本息。
乙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3、甲乙雙方提供的借款憑證,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若發生爭議:
1、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
3、調解不成,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訂立時間:年月日
房屋買賣合同擔保借款範本,盡在酷貓寫作。
夫妻共同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26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
住址: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抵押共有人: 身份證號:
住址: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乙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
住址: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自願簽定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 今借到乙方 現金(人民幣)¥: 萬元整。 (大寫)人民幣 月利率 %,用於資金週轉。
第二條
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到期一次性還清本金。利息按季支付。前 個月利息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
甲方 及抵押共有人 自願將坐落於 的房產 (房屋所有權證號: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作抵押擔保。甲方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評估、公證、登記等相關手續,費有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抵押擔保範圍: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清償借款所需費用等。
第五條
抵押期間甲方保證: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抵押房地產轉讓、變賣、抵償債務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若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1、甲方不得用此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甲方承諾能自行解決在抵押房產被執行後的居住的問題。
3、甲方保證所抵押房產並非其撫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不得以此爲由抗辯乙方對該抵押房產的執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收回全部借款,且加收合同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按借款總額的10%收取(違約金按月計算,超過一天按一個月計算);乙方因實現債權所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2、借款方如逾期不全額歸還借款,乙方有權追回借款,並加收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按借款總額的10%收取;逾期時間的利息甲方須按同期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借款利率的四倍支付給乙方(利息按月計算,超過一天按一個月計算);乙方因實現債權所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例:執行費、誤工費、交通費等相關費用)。
3、甲方承諾:若不按合同規定金額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有權向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甲方自願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八條
其它
1、合同中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取書面形式通知一方,並達成書在面協議。
2、合同中末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合同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公證部門,房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抵押人) 乙方(抵押權人)
年 月 日
夫妻共同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27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籤、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籤、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夫妻共同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28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確保乙方與_____簽訂的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產權情況
1.房地產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土地使用年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出讓(轉讓、劃撥)合同號:____________
7.國有土地使用ず牛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共有權份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房屋預售、買賣契約號: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抵押情況
1.抵押土地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土地評估價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抵押房屋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抵押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抵押房屋評估總價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房地產評估總價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 ______元,貨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貨款用途爲 __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第六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爲保管。
甲方以所購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將購房合同、抵押登記證明交乙方執管。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將房屋所有權證一併交乙方執管。
第七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八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十一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於全部貸款本息總額,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爲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爲保管。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爲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爲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三條 借款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否則,乙方有權代爲投保,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四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並辦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保險手續。
第十五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六條 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七條 以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的,在土地使用權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在設定抵押的土地上另行建造定着物;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建造定着物的,該定着物一併抵押。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設定抵押的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預售,預售房屋面積限制在建築______平方米以內。甲方將預售出的房地產權情況列出清冊,報送乙方備案。乙方有權制止甲方繼續預售房屋。
第十八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爲;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條第3項約定的違約情形等。
第二十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抵押擔保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用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二十一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違反本合同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
甲方(公章或印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個人(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夫妻共同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29
抵押人:
抵押權人:
爲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爲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爲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爲均屬無效。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
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並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爲有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甲方(簽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地址:地址:聯繫電話:聯繫電話:合同簽定地點:合同簽定時間: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