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精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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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生產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精選20篇)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爲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 借款事項

第一條 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 _____元,大寫 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_____天,月利息 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 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 天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爲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_____天。月利息 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 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 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 天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爲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 抵押事項

第四條 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爲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

3.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 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 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

第八條 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

5.借款人捲入或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繫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三項 其它規定

第九條 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生產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篇2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

乙方願意以自有車輛作抵押借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用作抵押借款給甲方的車輛爲:

品牌型號: ______車身顏色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 車牌號碼:______

車輛識別代號:______

第二條 乙方自願將符合第一條條款的乙方合法擁有車輛以人民幣(大寫) 抵押給甲方。抵押期限從______,到______。

第三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理抵押車輛:

1.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處理抵押車所得款項,不足以償還貸款和費用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四條 抵押車輛由乙方自行保管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車輛,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車輛不列入破產清算範圍,甲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車輛。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七條 本合同以下條款全部履行方可生效

1.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

生產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篇3

車輛抵質押借款合同範本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甲方因本人經營或個人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爲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借款事項

第一條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元,大寫。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天。月利息。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爲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抵押事項

第四條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爲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

2.車架號:

3.發動機號:

第六條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

第八條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

5.借款人捲入或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繫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三項其它規定

第九條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見證人:

合同簽訂地點:

年月日

生產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篇4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與借款人於年月日簽訂了借款合同,乙方爲借款合同的出借人,甲方爲借款合同的擔保人,鑑於三方簽訂的借款合同,甲方爲擔保借款人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車輛的型號爲:車牌號爲:___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爲: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抵押的車輛爲甲方所有。

第二條抵押款爲_______萬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條抵押合同簽訂_______日內,甲乙雙方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物由(甲方、乙方)暫管。

第四條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第五條抵押物的處分

處分方式根據甲方、乙方以及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當借款期滿借款人不能還清本息的,乙方有權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按照市場實際評估價格進行轉讓、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處分。如扣除以上欠款款項,尚有餘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的,乙方仍可根據借款合同借款人追索欠款。

第六條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向擔保財產所在地或擔保物登記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生產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篇5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議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抵押車輛品牌:型號數量臺機動車牌照號碼車架號碼發動機號抵押給乙方.抵押車輛評估價值:元小寫(元)

第二條.借款金額:元,月利率爲%於每月號收取借款利息人民幣元。

第三條.經雙方同意,甲方將借款本金和除首月利息餘額打入乙方在開的賬戶中,賬戶號爲:

第四條.借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借款不足三十天的按三十天計息,超過三十天的按借款實際期限計息。

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約定,乙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駛抵押權。

第五條.抵押的範圍包括:

《機動車抵押借合同書》項下的借款本息與綜合服務: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抵押登記費,律師費,訴訟費,申請執行費,拍賣或變賣費等),罰息,以及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六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物質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2.抵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3.抵押車輛在乙方封存。

4.在抵押期間,乙方須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車輛。若是由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

損壞,不可抗力的原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壞,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5.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乙方認爲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計,甲方

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計後,乙方認爲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甲方必須提前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隨車手續:由乙方保存。

7.乙方行使抵押權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甲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乙方行使抵押權,甲方無條件,償還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執,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十條.提示條款

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年月日

生產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篇6

申請車貸汽車抵押貸款服務所需條件和材料:

1、擁有穩定職業,申請人擁有當地抵押車輛的所有權

2、業務開展城市長期居住和工作,職業和經濟收入證明

3、機動車登記證、行駛證、購置附加稅證(本)購車發票

4、保險單、車船稅、進口車輛相關稅證明

5、身份證(非本地戶口客戶提供有效期內暫住證或居住證)

6、合作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資料

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爲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清單,經覈實無誤後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後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爲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並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賬戶,作爲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銀行___分行___賬戶,即乙方指定的賬戶。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後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爲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爲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餘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並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爲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簽字) 代表人: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生產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篇7

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爲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 借款事項

第一條 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計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 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 /天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爲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 抵押事項

第四條 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爲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

3.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 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 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

第八條 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

5.借款人捲入或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繫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三項 其它規定

第九條 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生產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篇8

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貸款方: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爲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乙方還款保證人____________,爲確保本契約的履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生產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篇9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爲準。

第二條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爲_____元,評估值爲_________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爲______元。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爲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爲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爲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

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爲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保險項目如下:1、機動車輛損失險;2、機動車輛強制險;3、機動車輛座位險;4、第三者責任險;5、盜搶險;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爲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爲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爲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爲。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爲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生產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篇10

接受方(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確保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1、抵押物價值(人民幣)元整(小寫元整)

2、抵押物:型汽車輛,車輛牌號爲抵押的車輛爲所有。

3、在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將汽車行駛證、車輛登記證等原始憑證、單據交給甲方。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項下義務,乙方被宣佈解散、破產,甲方有權提前處理其抵押財產。

5、乙方如出現未按約定還款期還款,甲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產。

6、乙方對抵押物提供切實證明,抵押物完全爲乙方合法所有,並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後發生糾葛致使甲方遭受損失時,可歸責於乙方及擔保物提供人,或借款合同中的連帶擔保人,亦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7、所得款項不足以彌補本協議項下甲方的全部債權的,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8、抵押期限:年月

接 受 方(簽字蓋章):

電話:

抵 押 方(簽字蓋章):

電話:

連帶擔保人(簽字蓋章):

電話:

年月

生產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篇11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中國光大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爲了確保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主合同債務人”)與抵押權人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爲抵押物抵押給抵押權人,以擔保債務人按時足額清償其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抵押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抵押擔保。爲明確抵押人與抵押權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

第一條 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與主合同項下主債權種類相同,被擔保的主債權幣種和金額分別爲:(金額採用大寫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抵押擔保的範圍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

1 主合同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應向抵押權人償還或支付的債務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及罰息)、複利、手續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執行費用等)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和

2 抵押權人在本合同項下實現抵押權的費用以及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應向抵押權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項。

(以上各項合稱爲“被擔保債務”)

第三條 抵押權人用於表明任何被擔保債務或本合同項下任何應付款項的證明,除非有明顯錯誤,應是雙方債權債務關係的最終證據,對抵押人具有約束力。

第四章 抵押物

第四條 抵押人在此以抵押權人爲第一受益人向抵押權人抵押抵押物,以及現在和將來產生於抵押物上的所有權利、利益和收益,包括但不限於:抵押人作爲合同一方簽署的與抵押物有關的任何出售或出租合同所產生的任何權利以及因抵押物被扣押或被徵用而使抵押人可以得到的賠償的權利。抵押物的數量、價值等詳細情況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清單載明(詳見附件1),該清單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抵押物經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雙方一致確認,(無法一致確認時,由抵押權人所認可的有關中介機構評估),在本合同簽字之日的價值爲:(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___。本合同簽署之日的抵押率爲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本合同項下抵押率應保持在_____%以下,若超過該約定抵押率時,抵押權人隨時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抵押權人可接受的其他有效擔保。

第六條 抵押物的、以及與抵押手續相關的所有有效證明和資料均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雙方確認封存後,由抵押人交與抵押權人保管。

第五章 抵押人應提交的文件

第七條 抵押人應在主合同債務人首次使用抵押權人在主合同項下提供的融資前向抵押權人提供如下文件。該等文件如爲複印件須經抵押人或其授權簽字人簽字確認爲真實完整有效的文本:

1 經抵押人有效簽署的本合同的正本;

2 抵押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3 抵押物的權利證明文件;

4 證明抵押人資信情況的資產證明或其他資料;

5 抵押人根據本合同第十八章的規定取得的所有保險單、保險合約及其 他有關單據或相應副本(視情況而定);

6 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已向有關機構辦理了登記或備案的證明文件;和

7 抵押權人合理要求抵押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六章 抵押人的聲明和保證

第八條 抵押人在此向抵押權人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 抵押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有完全的資格和權利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並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 抵押人已仔細閱讀並完全理解接受主合同和本合同的內容,抵押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願的,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3 抵押人是抵押物的合法所有人或有權處分人,如抵押物屬於依法須經有關方面批准或同意方可抵押的財產,抵押人保證其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批准或同意。抵押物在所有權或處分權方面不存在任何爭議,除本合同設定的抵押外,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擔保、租賃、託管、共有、其他任何爭議、瑕疵或任何限制,抵押物未被查封、扣押、監管或採取訴訟保全措施。

4 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與其他人簽訂涉及抵押物轉移佔有的合同;如經抵押權人同意,則抵押人在與其他人簽訂的涉及抵押物(動產)轉移佔有的合同中要明確約定,抵押物不能留置。

5 抵押人已取得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門的批准和第三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的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6 除本合同外,抵押人未曾訂立任何其他協議以贈與、轉讓或其他方式處置全部或任何部分抵押物及其中的任何權利或利益,也沒有在抵押物上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其他擔保。

7 本合同附件1所列有關抵押物的情況是真實和準確無誤的。

8 抵押人已按時支付所有與抵押物有關的應付費用及款項(包括但不僅限於各種稅項),並已完全遵守和履行所有與抵押物相關的其他契約及條件。

9 爲確保本合同和抵押權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強制執行性,抵押人已完成或將完成所需的所有登記、備案或公證手續,包括但不限於將抵押物在登記部門進行的登記。

10 本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對抵押人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義務。

11 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並且以複印件形式提供的文件均與原件相符。

12 目前並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人或抵押物的、並將會對抵押人的財務狀況、抵押物的價值或抵押人根據本合同履行其義務的能力構成嚴重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

13 未發生或存在任何違約事件。

第九條 抵押人的上述聲明和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須始終保持正確無誤,並且抵押人將隨時按抵押權人的要求提供進一步的文件。

第七章 抵押物的佔管

第十條 在抵押權人實現本合同項下設立的抵押權之前,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佔管。抵押人在佔管期間應維護抵押物的完好,抵押權人有權檢查抵押物的管理情況,並提出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的要求。因管理、維護抵押物所發生的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十一條 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的或任何結構上的改變。由於抵押人違反本條款而在抵押物上增添的不可分割的任何建築、設施或固定裝置將自動成爲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一部分。

第十二條 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抵押權人,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抵押權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並及時向投保的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

第十三條 抵押人應及時將有關抵押人的任何重大事項及可能影響抵押物或其價值的任何事件通知抵押權人。在抵押權人認爲該等事件導致或可能導致抵押物價值減損時,經抵押權人要求,抵押人需提供進一步的、抵押權人認可的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於增加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種類的擔保)。

第八章 抵押人的承諾

第十四條 在被擔保債務全部清償完畢之前,抵押人應遵守以下條款的規定:

1 抵押人應遵守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法律和法規,嚴格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的責任和義務,並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證抵押物的所有權/處分權始終合法有效。

2 抵押人應向抵押權人提供有關抵押物的所有有效資料。

3 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對抵押物或其任何部分做出饋贈、轉讓、出售、出租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不得對抵押物(除本合同項下所設的抵押之外)再行設置或同意設置任何其它抵押或擔保權益;不得對抵押物作出任何違反現行法律和法規的任何行爲,或進行任何有可能影響或降低抵押權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益的任何行爲。

4 應抵押權人的要求,抵押人應隨時向抵押權人報送反映其資信情況的資產證明或其他資料。

5 抵押人在收到任何政府部門或行政管理部門發出的任何有關抵押物的通知或命令的五個抵押權人工作日之內,應將該通知或命令的內容告知抵押權人。

6 抵押人作爲委託人的,應按照“誰委託、誰付費”的原則承擔因簽訂、執行本合同所需的費用支出,包括公證、登記、保險等費用。

抵押權人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權利所發生的費用(包括律師服務、鑑定、估價、登記、保管、訴訟的費用及其他所有實際開支)由抵押人承擔。

7 抵押人應按期支付與抵押物有關的各種應付稅項和費用。

8 抵押人應立即通知抵押權人以下任何事件:(1)任何違約事件的發生; (2)任何涉及抵押人或抵押物的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和(3)抵押人變更居住地址和通訊方式。

9 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抵押人有義務及時通知抵押權人並採取措施使抵押權人免受侵害。

第九章 抵押物的轉讓和出租

第十五條 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出租、轉讓或以其他形式處分抵押物所得到的一切款項均應立即存入抵押權人指定的賬戶。未經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提取上述指定賬戶中的任何款項。抵押權人可以就上述款項優先受償。

第十章 擔保的性質和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是一項持續的擔保並且具有完全的效力直至被擔保債務得到全部清償爲止。

第十七條 本合同所設立的擔保獨立於抵押權人爲被擔保債務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擔保。抵押權人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前無需首先執行其持有的任何其他擔保,也無需首先採取其他救濟措施。

第十一章 違約事件

第十八條 下述每一事件及事項均構成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事件:

1 主合同債務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解散、破產;

2 主合同約定的履行債務期限屆滿,主合同債務人未依約歸還主合同項下債務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3 主合同債務人與第三人發生訴訟,法院裁決主合同債務人敗訴,導致主合同債務人無法或可能無法向抵押權人償付債務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4 出現使抵押權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況;

5 發生主合同項下規定的任何其他違約事件;

6 抵押人擅自向其他方轉讓、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或對抵押物的任何部分的權益設定或試圖設定任何擔保權益,或有任何第三方就抵押物主張任何權利;

7 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所作的聲明或保證被確認爲是不正確的或不真實的,並會影響抵押權人的權益;

8 無論是否已被給付任何補償,抵押物或其重要部分被沒收、徵用或被強行購買或取得;

9 被擔保債務的任何部分由於任何原因不再充分合法有效,或由於任何原因而被終止或受到限制;

10 發生了針對抵押人或抵押物的重大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

11 抵押物的價值實質性減少,而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要求重新設定或增加抵押物或增加其他擔保;

12 抵押人違反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或發生抵押權人認爲將會嚴重不利地影響其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的其他事件。

第十九條 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後,抵押權人有權:

1 行使其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所享有的違約救濟措施;

2 以其認爲合適的方式依法實現本合同項下所設立的抵押權或處分抵押物,包括但不限於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物,或者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如果採取變賣或折價方法處分抵押物,變賣價格或折價金額由雙方協商並參照市場價格確定。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仍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在抵押權人依本款的規定處分抵押物的過程中,抵押權人有權依法採取下列行動:(1)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有權以抵押權人認爲合適的市場價格在適當的時間變賣抵押物,並對抵押人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2)要求抵押人償付抵押權人爲行使本合同或法律賦予其的任何權利而支出的必要費用。抵押權人有權選擇行使全部或部分上述權利或暫緩行使任何權利,抵押人應提供必要的配合措施。

3 行使其就被擔保債務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擔保權益。

第二十條 一經抵押權人要求,抵押人須協助抵押權人取得與抵押權人實現其抵押權有關的一切必要的批准或同意,或協助抵押權人辦理其他一切必要的手續。

第二十一條 抵押權人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按以下順序處理:

1 用以支付抵押權人行使其權力或權利或其處分抵押物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包括抵押權人爲行使其權力或權利而指定任何專業人員或管理人員所產生的費用);

2 用以支付抵押權人因處分抵押物而需交納的稅款;

3 用以償還被擔保債務;

4 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抵押權人應將餘款交付抵押人。

如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不足以清償被擔保債務,抵押權人仍有權依法繼續進行追索。

第二十二條 抵押權人依法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時,除因其故意或重大過失外,無需對因行使其權利而給抵押人或抵押物帶來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

第十二章 抵押登記

第二十三條 在本合同簽訂後十個抵押權人工作日內,由抵押人會同抵押權人到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由登記部門出具的有關該項抵押登記的他項權利證書或其他抵押登記證明文件應交由抵押權人執管。

第十三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 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所有款項應全額支付,不得作任何性質的衝抵、扣減或預提,亦不得附帶任何條件。如果任何法律要求抵押人對其支付給抵押權人的任何款項進行扣減或預提,則抵押人應向抵押權人支付一筆另外的款項,以保證抵押權人收到的金額相等於在不作此類扣減或預提時所應收到的款項。如果抵押人是因稅務上的原因而作出了上述扣減或預提,抵押人應將完稅憑證的複印件遞交給抵押權人。

第二十五條 未經抵押權人事先同意,抵押人不得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

第二十六條 無需事先徵得抵押人的同意,抵押權人可將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轉讓予任何第三人,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同時轉讓給第三人,抵押人繼續爲該債務提供擔保,併爲此完成相應的變更手續。

第二十七條 在抵押物滅失、毀損或者被徵用的情況下,抵押權人可以就該抵押物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優先受償。抵押物滅失、毀損或者被徵用的情況下,抵押所擔保的債權未屆清償期的,抵押權人可以就該抵押物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優先受償或者對上述款項進行提存。抵押人拒絕償還或提存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對保險金、賠償金或補償金等採取保全措施。

第二十八條 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任何寬限、優惠或延緩,均不影響、損壞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利;並不應被視爲抵押權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和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承擔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第二十九條 如果在任何時候,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方面是或變得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執行,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執行性不受任何影響或減損。

第三十條 本合同雙方互相發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要求,應以書面方式作出,發送至本合同首頁列出的有關方的地址或傳真。任何一方如變更其地址或傳真,需及時通知對方。

雙方之間的文件往來,如以專人送遞,在交付後即被視爲送達;如以掛號信方式發送的,在掛號信寄出後三(3)天即被視爲送達;如以傳真發送,在發出時即被視爲送達。但抵押人發給抵押權人的文件,則需在抵押權人實際收到後方可視爲送達。

第十四章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事項適用中國法律,並按照中國法律進行解釋。

第三十二條 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首先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在抵押權人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五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經抵押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和抵押權人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法律要求登記的,抵押權自在登記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後設立。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變更或解除時,應經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在主合同債務人或抵押人向抵押權人償還全部被擔保債務並已全部履行其在本合同及其他有關的文件項下的責任和義務後的______個抵押權人工作日之內、抵押權人應協助抵押人辦理解除或註銷抵押權的手續。因此而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應由主合同債務人或抵押人支付。

第十六章 附件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爲本合同之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1 抵押物清單;

2 抵押人應提交的文件;

3 ____________________;

4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抵押人持______份,抵押權人持______份,辦理抵押登記的登記機構存留______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於_______簽訂。

根據本業務實際情況,雙方約定, 本合同【 】(1、適用;2、不適用)第十八章約定的內容:

第十八章 保險

第四十條 在主合同債務人根據主合同首次使用抵押權人所提供的融資前,抵押人應自行承擔費用到抵押權人認可的中國境內的保險公司按抵押權人要求的險種對抵押物進行投保,並使之保持完全有效。保險金額應不少於抵押物的價值。

第四十一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權人應爲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合同應經抵押權人認可,保險合同中不應有任何限制抵押權人權益的條款。

第四十二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的保險單、《保險合同》及其它有關單據或相應副本(視情況而定)應交由抵押權人執管。

第四十三條 如果抵押人延遲或未能辦理上述投保,抵押權人有權(但無義務)依照上述方式或另行代爲投保,抵押人須向抵押權人補償抵押權人因進行該等投保而發生的所有費用。

第四十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權人事先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變更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變更或撤銷,抵押權人有權(但無義務)代爲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四十五條 在被擔保債務全部清償之前,抵押人應當按時支付有關抵押物的所有保險費或其他費用,並在保險期滿時,及時續展保險。抵押人應當按抵押權人的要求將其付清保險費的支付憑證複印件提供給抵押權人。抵押人不得以任何作爲或不作爲損害抵押權人在保險項下的權益。如果抵押人違反本條之規定,抵押權人有權(但無義務)以其自身的名義或與抵押人聯名或以抵押人的名義,採取其認爲必要的措施,維持該保險的更新和有效,並確認抵押權人在保險單項下的權益。由此發生的費用應由抵押人支付,並構成被擔保債務的一部分。

第四十六條 如果發生了保險單中所列明的保險事故,抵押人應在保險單規定的時間內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及抵押權人。因抵押人未及時通知保險公司而引起的全部損失應由抵押人承擔。

第四十七條 保險期限不得短於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且必須長於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____。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期限屆滿時,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雙方如就抵押期限的延長達成一致時,抵押人須依抵押權人要求對抵押物的保險期限做相應延長。

第十九章 強制執行

第四十八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同意對本合同進行公證,承諾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當主合同債務人、抵押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債務或出現法律法規規定、本合同約定的抵押權人實現債權、抵押權的情形時,抵押權人有權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請強制執行。主合同債務人、抵押人對抵押權人根據本合同提出的強制執行申請沒有任何異議。(本條爲可選條款,雙方當事人選擇在本合同中【 】。1、適用;2、不適用。)

抵押人(簽名):抵押權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附件1 抵押物清單

序號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權屬證明名稱、編號單價總價

確認送達地址承諾函

本人/本單位承諾一旦雙方因本合同/本協議發生糾紛,同意選擇以下第【 】種送達方式所列地址作爲司法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更時,應書面通知銀行方,未書面告知的,視爲司法送達地址未作變更。

【1】 書面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電子送達地址(可選擇填寫):

傳 真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微 信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諾人:

時 間:

生產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篇12

貸款人:_____

借款人:_____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本合同,乙方因需要,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萬元整,乙方自願以其合法所有的機動車抵押給甲方,作爲借款擔保。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法律、法規,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抵押車輛基本情況

抵押車輛品牌:_____,型號:_____,數量_____臺。車牌照號:_____,車架號:______,發動機號:_____。

第三條:抵押車輛擔保範圍

借款、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處分抵押機動車的費用以及甲方可能產生的代墊費用和其他所有與借款有關費用。

第四條:借款金額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萬元整,大寫金額:_____整。借款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費用:月利率_____%。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其它費用由乙方另行承擔。

第五條乙方支付費用:

1、乙方按月支付利率爲借款金額的_____%。

2、乙方如需延長借款時間,應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於每月日前支付下月利息。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約定,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抵押權。

第六條借款給付時間及方式:

甲乙雙方在辦理機動車抵押手續後的_____日內,甲方將借款本金、及本合同一併交付乙方。

第七條乙方保證及承諾

乙方保證對抵押的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並保證在與甲方簽署本合同時,所抵押的機動車不存在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抵押、質押、借用、託管、查封、扣押、訴訟等任何形式的所屬爭議或其他權利瑕疵。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抵押物進行抵押,並與借款人共同承擔償還借款的連帶責任。

第八條雙方責任

1、乙方必須將抵押車輛質押在甲方指定地點封存,並將車輛手續交甲方保管。

2、甲乙雙方共同對抵押車輛進行驗車、拍照,並由乙方當場簽字確認。

3、抵押車輛在封存期間,甲方負責該車的安全。

4、抵押期間,甲方須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抵押車輛和各種有效證件與資料。若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責任。

5、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爲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時,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甲方認爲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爲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借款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_日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7、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機動車輛損失險、機動車輛強制險、機動車輛座位險、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自燃險。

8、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爲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9、乙方承諾,本合同訂立之前未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以任何形式抵押、贈與、轉讓。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贈與、轉讓和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車輛。

第九條借款到期的處理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借款到期後,乙方未能清償全部債務的。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乙方同意由甲方上述抵押物變賣。其變賣收入扣除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擔保款項及其它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

第十條違約

乙方違反本合同相關約定的,經甲方催告_____日內未與完全補救或改正的,甲方有權單方發出通知宣佈借款到期,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送的借款本息,處理抵押車輛,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乙方若違反本合同相關約定的,除應向甲方歸還全部本息外,還應另行按借款總額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特別約定

本合同所約定的利率和費用不受本合同解除及借款期限限制。乙方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費用直至清償完債務爲止。

第十二條: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電話通知,通知電話爲______,備用通知電話爲____________。

2、若乙方提供電話號碼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通知到乙方的,則甲方可視爲已經通知甲方。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本合同附帶乙方身份證複印件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承諾所提供的抵押車輛資料及其個人資料真實有效。以上條款乙方本人已全部閱讀,並知悉,願意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

甲方:_____乙方: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

聯繫電話:_____聯繫電話: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生產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爲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借款事項

第一條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計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條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違約責任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天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爲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抵押事項

第四條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爲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

3、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

第八條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

5、借款人捲入或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繫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三項其它規定

第九條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生產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篇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建設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務院發佈的《民法典》和,甲方向乙方申請爲進行_________項目所需資金,乙方經審查後同意按照下述條件提供資金,爲明確各方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同意貸給甲方外匯(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本金__________,建設期利息 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其中:本金_________元,建設期利息_________元(以下簡稱“貸款”)  上述貸款,已包括按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準備貸款協議支用的外匯(大寫)_________.  

第二條 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止,其中寬限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第三條 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匯和人民幣貸款,都必須在乙方開立賬戶。本合同簽署後一個月內,甲方應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資貸款年度用款計劃” (以下簡稱“用款計劃”);並在項目用款期內每一會計年度終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計劃”,經乙方審查同意後按季存入甲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使用,自轉存之日起,乙方計收貸款利息,同時對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條 乙方按審查同意的用款計劃,保證及時向甲方提供貸款資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應按未提供的貸款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按

第六條規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動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計算)加百分之二十計付。  

第五條 甲方用款需要超過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總額時,由甲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後追回貸款,並簽訂書面補充貸款協議。作爲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匯貸款,甲方必須用外匯還本付息,人民幣貸款用人民幣還本付息。貸款利息在合同規定的還款期內,人民幣貸款爲年息百分之 _________,外匯貸款實行固定利率爲年息百分之_________浮動一利率按_________個月浮動一次,本次基期利率爲年息百分之 _________.  

第七條 實行浮動利率的外匯貸款,同時實行分攤匯率損益。甲方同意按承擔損益。  實行固定利率的外匯貸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對本年度“用款計劃”貸款額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諾費。甲方當年用款需要超過年度用款計劃時,必須提出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從____月____日起補計承諾費。  

第八條 對乙方提供的貸款,甲方保證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期限內還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貸款的還本計劃如下:________________.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還本計劃歸還的,從當年____月份銀行結息日開始對逾期貸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條 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爲減少乙方貸款風險,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償還外匯貸款本息擔保書”和“按期償還人民幣貸款本息擔保書”作爲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償還外匯貸款本息擔保書如果只是外匯額度擔保的,在人民幣擔保書內應包含購買等值外匯所需的人民幣數額。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時,由擔保單位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  

第十條 本項目貸款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間加息百分之五十。貸款期內,甲方應向乙方定期送交有關工程建設和生產經營的會計、統計報表,乙方有權調閱有關資料或進行現場檢查。甲方如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或提前收回貸款。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至貸款本息全部還清後自動終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單位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十二條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果國家在投資、信貸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定有新的變更時,本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應作相應變更。  

第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除

第九條提到的外,如有財產抵押擔保書、工貿合同、公證文本等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借款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

生產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篇15

抵押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利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遵循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以自有車輛______________(廠牌型號):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作抵押物在乙方抵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甲方保證該車輛屬本人所有,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質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條:借款履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抵押借款綜合費率(包含借款利率)按月計算。在乙方發放借款時預扣 個月綜合費率共計______________元。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預交,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日加收______________違約金。超五日甲方未交綜合費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抵押物。

第四條:甲方將抵押物相關品(詳見抵押物清單)交由乙方佔管,在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將抵押物及佔管品掛失或轉讓、抵押等權屬轉移行爲。否則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條:質押期間質物交由乙方佔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質物丟失或損壞,乙方按評估值賠償。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質物損壞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負賠償。

第六條:甲方保證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償還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甲方同意乙方處置抵押物或委託當地拍賣行拍賣。乙方處置抵押物所得款項,除收回借款本金、綜合費和可能發生的孳息、違約金以及扣除 處置抵押物所需費用外,剩餘部分退還甲方,不足部分有權向甲方繼續追償。

第七條:甲方承諾聲明:本合同質押物一旦發生被乙方處分,甲方無條件、無償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八條: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否則補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綜合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條:本合同附《抵押物清單》爲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有關登記部門一份。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產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篇16

甲方)貸款方(質押權人):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方(質押人): 身份證號碼:  爲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立此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1、 乙方原因將自己購買的 物品數量重量大於或小於1克,向甲方作質押。  

2、  

3、  

4、  

5、  

6、 甲、乙雙方認可現在該物品的評估價值爲(人民幣) 元整。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元整。 借款用途: 。 借款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利息:借款利息、費用:借款____日(月)利息2.5%;綜合費用(人民幣)元整。借款同時繳清首期(月)利息、綜合費用。不足____日(月)按足____日(月)收取利息。  

7、 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日加收1%違約金。超____日乙方未交綜合費及利息,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質物。  

8、 還款方式:乙方先將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一次性交給甲方現金或將現金打進甲方賬戶(卡上),甲方歸還該封存物品。  

9、 保證條款:乙方保證該質押物品絕非盜搶或詐騙所得,屬於合法正規購買,該質押物品無任何爭議,質押物品非贗品。甲方佔有質押物品時應封存由乙方簽字手印。如封存完好無損,甲方歸還時乙方不得有任何爭議。質押期間甲方如丟失或損壞質押物品,甲方需對乙方進行賠償,賠償金額按評估價值計算。  

10、 乙方保證:(一)乙方到期不能償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乙方到期如數償還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綜合費用時,甲方將質押物退還給乙方。本合同銷燬,自行終止。  (二) 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於非法活動。  (三)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10、違約條件:乙方違約,甲方提前單方終止合同變該物品所得價款超過雙方認定價值部分歸甲方所有(違約金、賠償金和甲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不足認定價值乙方須向甲方補齊至足以清償借款本息及綜合費用。甲方有權單方行使質押權。  1

1、本合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訴訟管轄地爲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

2、 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  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1

3、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  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本合同由甲、乙簽字手印後立即發生法律效力。  1

4、 本合同附件:

1、承認書

2、本物品封存並由乙方簽字

3、乙方身份證  複印件  甲方(出借人、質押權人): 乙方(借款人、出質人):  甲方常用電話號碼: 乙方常用電話號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合同和履行地點:___________  本合同共計兩頁

生產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篇17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公司經營需要,以自有車輛做爲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小寫),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_____________壹輛,排量:_____________,顏色:_____________,車牌號爲:__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爲:________________.上述抵押的車輛爲甲方所有。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爲__________月,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

乙方:

時間:

生產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篇18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出借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爲抵(質)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借款事項

第一條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元,大寫。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

第二條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本合同簽訂且借款及抵(質)押手續辦妥後的 天內,乙方將借款本金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指定賬戶。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金,乙方指定的收款賬戶爲: 。

第三條借款利息及其他費用的支付

1、借款月利率爲 ,月利息爲: 元,首月利息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立即向乙方支付,次月利息甲方應在首月借期滿後的次日付清。

2、管理費爲借款本金的爲 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立即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3、停車費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立即向乙方支付,次月停車費甲方應在首月借款期滿後的次日付清。

4、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應提前2個工作日告知,已收利息、管理費、停車費等乙方不做相應減免(包括未收的所有費用)。

第四條借款續借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就本合同約定之借款可續借,(第二個月續借月利率爲 ,管理費爲借款本金的,收取 元停車費),如第三個月再續借,乙方將先收回20%本金,利息仍按首月借款總金額以月息收取,管理費的收取爲借款本金的 ,停車費爲每月元。

2、本金收回爲借款期滿的當日。

第二項抵(質)押事項

第五條抵(質)押物情況:

1、汽車種類及牌號:

2、車架號:

3、發動機號:

第六條抵(質)押物的擔保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逾期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和實現質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支出的訴訟費、保全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費、調查費、各種中介費等費用。)

第七條抵(質)押物的保管

1、抵(質)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質)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但乙方應保證該車輛在被抵(質)押期間,無任何新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甲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的同時,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約定的抵(質)押車輛。

3、甲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的同時連同與抵(質)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購車發票、購置稅發票、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交由乙方保管,否則乙方有權不發放借款。

第八條抵(質)押物的處置

1、抵(質)押期間,甲方不得對抵(質)押車輛做出的任何形式的處置(包括但不限於再抵押、質押、租賃、擔保、買賣等)。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逾期超過5天的或出現本合同第九條約定之情形的,乙方則可以行使質權,以變賣抵(質)押物以衝抵債權,甲方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應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車輛買賣過戶委託書》。

第九條抵(質)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並行使質權,處置抵(質)押物,並可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條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支付利息或還款義務超過5日的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

5、借款人捲入或將捲入重大(案件標的超過五萬元的)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繫電話等事項未在3日內及時通知的;

7、借款人隱瞞抵(質)車輛共有人或其他權利人的;

8、借款人隱瞞抵(質)車輛上的其他影響乙方行使抵(質)權的障礙的;

9、借款人解散或進入破產清算程序的;

10、借款人將借款用於違法用途的;

11、借款人擅自轉讓質物的;

12、借款人以質物再設定擔保物權的;

第十條甲方保證:

1、一旦發生符合乙方可行使質權的法定或約定情形時,甲方應無條件、無償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2、甲方是合法的獨立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民事責任;

3、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准及授權(包括配偶),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4、甲方對所質押的車輛擁有全部、有效、無爭議、獨立的所有權或處置權,如抵(質)押車輛爲共有的,其將抵(質)押車輛應已獲得其他共有人(包括配偶)的必要的同意和批准,並告知乙方此車輛共有人詳實情況;

5、甲方向乙方所提供該車輛的全部證件、憑證、票據、資料等均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6、甲方所抵(質)押的車輛,在此前未向第三人設置抵(質)押或向第三人承諾不就該車輛設置抵(質)押,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甲方承諾和確認抵(質)押資產爲其本人所有,在抵(質)押前未將該抵(質)押物轉讓、抵押、質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質)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自願承擔合同詐騙的全部法律責任。

7、甲方所抵(質)押的車輛,在此前未發生任何交通肇事及其他違法行爲牽涉,非盜搶車輛或限制流通轉讓的車輛;

8、甲方車輛抵(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所抵(質)押的車輛贈與、轉讓、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給第三人,如經乙方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等價款,應優先用於償還本合同下的借款本息以其他一切有關費用和款項。

9、甲方所抵(質)押的車輛的價值非因乙方原因明顯減少的,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抵(質)物。

違反上述保證義務而產生的所有法律責任及由此導致乙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均甲方承擔。

第三項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

第十一條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借款本金或全額支付借款利息,則從逾期之日起,加收借款總金額1%/天的逾期還款違約金。

第十二條本合同簽訂後,若甲方反悔不做抵(質)押借款的,乙方將收取違約金1000元。

第十三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即視爲違約,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應向對方支付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除上條約定之違約金外,違約方還應承擔對方實際支出的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拍賣費、律師費、調查費、各種中介費等費用。

第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項其他

第十六條本合同及其附件經各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本合同共3頁,一式 份,每一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傳真件、掃描件無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八條本合同爲各方真實意思表,各方對本合同之條款均已理解無誤。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生產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篇19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一、雙方就借款事項達成一致,約定如下: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人民幣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爲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

生產需要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篇20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_____就甲、乙雙方於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_____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爲準。

第二條?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_____賬面價值爲_____元,評估值爲_________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_____的抵押價值總額爲______元。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_____。抵押期間,該抵押_____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_____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_____管理機關辦理抵押_____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爲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3、甲方爲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_____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_____在抵押期間向當地_____機構投以機動__________,_____受益人爲甲方。_____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

抵押_____在抵押期間,其_____到期的,乙方應在_____到期前_____日內到當地_____機構續保,_____受益人爲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_____,_____費由乙方承擔。

_____項目如下:1、機動_____損失險;2、機動_____強制險;3、機動_____座位險;4、第三者責任險;5、盜搶險;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_____發生_____事故,甲方有權將_____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_____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爲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_____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_____的,乙方應到_____機構辦理_____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爲甲方)。_____金額小於抵押_____評估價值的,應補足_____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_____的_____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_____,也不得對抵押_____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_____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_____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_____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_____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爲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_____,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_____價值的任何行爲。

9、抵押_____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_____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_____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_____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爲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_____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_____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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